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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钢 >> 何琪琼(何其琼), 女, 64

个人情况: 昆钢白漁口矿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迫害情况: 被非法关押在昆明昙华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12-1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2-21: 云南省昆钢市何其琼两次遭诬判七年 停发退休金
何其琼,女,今年六十四岁,云南省昆钢市钢铁集团总公司云华公司的退休工人,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半个月后,有名的“药罐子”何其琼,身患的各种疾病就全部消失了。

何其琼感佩法轮大法的神奇与超常。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在家里做一个好妻子,在单位里做一个好工人,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她的身心改变得到了单位同事、左邻右舍人们的公认。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何其琼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两次遭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共计七年。在看守所、监狱里,何其琼遭到了酷刑虐待,回来后至今退休工资被扣发。

以下是何其琼自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遭抄家、骚扰、被停发退休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集团迫害法法轮功开始不久,由于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单位工会主席杨树勋非法到我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和炼功带,随后昆钢公安罗白分局警察多次到我家骚扰,恐吓,企图对我进行绑架。同时长期对我的住宅进行监视,电话被监听,出门被跟踪,丈夫和女儿也被恐吓骚扰,致使全家人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伤害。从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停发退休金,退休金四年未晋级。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回来后至今还扣发了我的退休金,就这样望湖社区人员还电话骚扰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你该问我有没有饭吃才对。

二、被绑架,遭诬判四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当时我身体不适,不能吃不能喝,正在家休息,昆钢建设公司职工胡美芳(女,四十七岁)由于轻信邪党仇视法轮功的欺世谎言,为了获得几千元的奖金(公安部门曾经发文举报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三千至五千元奖金)而恶告我,昆钢公安罗白分局七、八个警察突然闯进我家,野蛮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甚至没有文字的纸片,连家中的工具榔头、锯弓、斧子等都被抢劫,随后把我绑架到罗白分局,还把丈夫也骗到罗白分局讯问。后来又把我骗到三楼上,几个警察强行叫我滚手印,我不配合,警察又强行对我拍照,我也不让他们照。七、八个警察强行扭着我、按住我拍照,把我的两只手臂扭得又青又紫,之后我被关进看守所,后来并被非法判刑四年。

恶告我的胡美芳因其出卖人格、出卖良知,在我被绑架不到半个月即遭恶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其丈夫用摩托车带她去游玩的路上与货车相遇,惊慌中胡美芳从摩托车上摔出数米倒在地上,当时脑浆流出而死亡,

三、再被绑架,遭诬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是个星期天也是本地的赶集日,早上九时左右我刚走到小区后门旁的大路上,一个老人滑倒刚好靠到我身上,我赶紧扶住她,老人非常感谢我并告诉我说,她身体不好多病,脚没有力,今天多亏了我。我说没事,我以前身体也不好。老人问我吃什么药好的,我说:没有吃什么药,是炼法轮功炼好的。这时一个协警刚好路过,他就问我在讲什么?随即拿起对讲机就喊:在这个位置有个法轮功。很快就来了几个便衣警察,问我跟路人讲什么?我说:我的病是炼法轮功炼好的。一个高个子警察说,你再讲就拿手铐铐上去晒太阳。不一会他们喊来了110警车,把我绑架到郎家庄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搜了我的身,将我挎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大概半小时后,一个男警拿来两碟蓝色光碟丢在从我包里倒出来的东西上就走了。随后国保警察国保队长叶林,姓胡的指导员,姓王的“六一零”人员,大概十个人对我进行审讯,国保队长叶林还不断骂脏话,骂娘。有三个女警从我的后背一掌一掌地打我,一边打一边骂:炼法轮功好不好过?并且还将我的衣服全扒了,连头上的发卡也扯掉,最后国保警察不顾我血压高的情况,硬是把我送进了昆明市看守所。期间国保警察还非法抄了我的家。最后“六一零”、国保警察与检察院、法院串通捏造证言、证据和罪名,非法再次判我三年刑。

四、在看守所遭虐待

我两次进看守所都被强迫背监规,做奴工,吃的是水煮大白菜、莲花白、土豆。尤其是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后,狱警队长搜走了我身上带的七百元钱,而且也不让家人会见,也不准家人汇钱给我,使我有三个多月时间没有买到生活用品。

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间,我被强迫干奴活装“彩灯”(装饰用的小彩灯),每天超时劳动,又苦又累,双手都被磨起血泡,最后磨起了厚厚的老茧。而且劳动条件极差,也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和半点劳动报酬。

在看守所期间,罗白分局罗乔良等多个警察对我进行非法逼供审讯达十七次,又多次非法抄了我的家,连女儿的复读机都被抢走了。

五、在云南省女二监遭酷刑折磨

我被绑架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首先被脱光衣服进行侮辱性检查。由于我不“转化”,被强迫整天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动,若有移动,就遭到包夹犯人的谩骂,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一点睡觉,每天只给一瓶水,只准上三次厕所。晚上睡觉蚊子多也不准挂蚊帐,整个脸及身上都被蚊子叮咬。监狱还对我进行强化洗脑迫害。

一星期以后,因我不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就被关进禁闭室,整天坐在木板床上不准动。狱警杨永芬、郑频、马丽霞拿着电棒监视,一动就用电棒打;犯人监督岗刘跃新、钟光武等受狱警指使,动辄就骂;每顿只给吃一点点饭,每天只给用冷水洗脸,不准洗头、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不准女人用水、不准用热水、就连冬天都不准用热水。冷了不准加衣服,关进禁闭室要把身上穿的衣服全部脱光,只穿禁闭室的一套又大、又脏、又烂的衣服,空空地穿着。

禁闭室共有八间,每间都摆一台辱骂师父和大法的放音机,强迫法轮功学员抱着,音量开到最大,从早上六点三十分一直放到晚上十一点。

我在禁闭室被迫害了四十八天后下到监区被非法强制劳动。一天的劳动产量,从早上做到夜间十二点都做不完。每个月的产量完不成,就不准出监房。

我被关在监狱期间,罗白分局“六一零”罗乔良、李学润等几个警察还到监狱威胁我说:昆钢的横幅是哪个跟你一起挂的?如果你不说,查出来就要加你的刑。就这样我被非法关在监狱迫害了三年零六个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回家后又被昆钢“六一零”姓张的警察威胁,在群众中扬言:如果你还要炼,再第二次被抓退休工资就没有了。在奥运期间,姓张的警察每天打我的电话对我进行骚扰、威胁近一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21/云南省昆钢市何其琼两次遭诬判七年-停发退休金-383036.html

2015-05-20: 云南安宁昆钢法轮功学员何其琼被非法判刑3年
云南安宁昆钢法轮功学员何其琼,于2015年4月8日在安宁法院非法开庭,今日已被非法判刑3年,何其琼已提起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0/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8067.html

2015-04-19: 云南何其琼遭非法庭审 律师:炼法轮功无罪
云南省安宁市法院于4月8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何其琼何其琼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炼法轮功无罪,持有法轮功物品是炼法轮功的学习资料也无罪。

何其琼于2014年9月28日在安宁市昆钢西湖农贸市场被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的缪云珍举报发放光盘,被郎家庄派出所五个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安宁市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安宁市检察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何其琼进行非法逮捕。

2015年3月初,家属得知案子已经于2015年1月29日到了安宁市法院,就去找主审法官李永兴,要求担任家属辩护人,李永兴以家属不懂法律为由拒绝。之后,家属请了律师。

2015年4月8日上午10点,安宁市法院开庭审理何其琼案。

何其琼不承认公诉人陈伟祥的所谓指控,她说:法轮功教人修“真善忍”,我炼法轮功身体好了,我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是言论自由。把我带到法庭上,说我破坏了法律实施,我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

律师也为何其琼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炼法轮功无罪,持有法轮功物品是炼法轮功的学习资料也无罪。公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何其琼到底造成了什么危害!

律师进一步指出: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36条,公民信仰自由,信仰是最基本的人权,应该得到保障和支持。

非法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9/云南何其琼遭非法庭审-律师-炼法轮功无罪-307740.html

2015-03-09: 云南安宁市法轮功学员何其琼面临非法起诉

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法轮功学员何其琼,2014年9月28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昆钢街子向民众发送“神韵”光盘,遭五个协警绑架,当天被劫持到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看守所。安宁市检察院2015年1月29日将构陷何其琼的案卷交到安宁市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9/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6059.html#1538233451-8

2014-10-01: 云南省昆钢大法弟子何琪琼被绑架到看守所

昆钢大法弟子何琪琼,于2014年9月28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昆钢街子上送神韵,遭五个协警绑架。当天就移交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现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1/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8403.html

2014-09-30: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何琪琼被绑架

昆钢法轮功学员何琪琼于2014年9月28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昆钢街子上送光盘遭五个协警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30/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8246.html

2011-10-15: 何其琼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南昆明钢铁华云公司退休职工何其琼女士,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十二年来一直受到单位“六一零”的骚扰。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由于恶人诬告,被昆明市公安局罗白分局罗乔良等七、八个恶警非法抄家、绑架,何其琼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被关“禁闭”、遭“严管”,受到“包夹”的谩骂和警察高压电棍电击,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何其琼,今年五十七岁,是云南昆明钢铁华云公司退休职工。何其琼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幸遇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功之前,何其琼重病缠身。修炼法轮功后才半个多月,奇迹就在何其琼身上出现:先前的病痛消失,增强了何其琼修炼的信心。何其琼每天坚持学法炼功,按照师尊的教导如何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的法理,用“真、善、忍”修自己的心。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开始后,单位工会主席杨树勋到家里来把何其琼的大法书和炼功带都收走了。公安昆钢罗白分局恶警几次到家里来企图抓何其琼,都是慈悲的师尊保护何其琼,没有被恶警抓到。

一、零四年被绑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公安昆钢罗白分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电话监控、跟踪、蹲坑和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诬报(诬报一个法轮功学员给三千-五千元奖金)。二零零四年,何其琼被恶人诬告,十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点左右,何其琼在家身体不适,在不能吃不能喝的情况下,丈夫(常人)正扶何其琼起来,叫她喝一点汤,这时罗白分局罗乔良等七、八个恶警闯进何其琼家,就非法抄家,抄走了何其琼家的生活用具,把何其琼绑架到罗白分局,还把丈夫也骗到罗白分局审问。后来又把何其琼骗到三楼上,几名恶警强行叫何其琼滚手印,何其琼不从,恶警又强行对何其琼拍照,何其琼不让他们照。当场七、八名恶警就强行扭按何其琼,拍她的照,把何其琼的两只手臂扭得又青又紫。

到下午六点多钟,就非法把何其琼和法轮功学员袁世英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上车时,恶警罗乔良威胁何其琼和袁世英说:如果你们敢讲话,就用封口胶带把你们的嘴封起来。到了看守所,恶警把何其琼的衣服脱光检查,非法强制何其琼做苦役。一名姓黄的恶警逼何其琼“认罪”。

在看守所期间,罗白分局罗乔良等多名恶警对何其琼非法逼供审讯十七次,又非法抄了何其琼的家几次,把何其琼家的生活用具及女儿的复读机再次抢走。昆明市公安局恶警及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恶警对何其琼逼供审讯两天三次。

二、非法判刑四年 关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恶警把何其琼铐上,带到法庭,昆明市检察院起诉何其琼,起诉书上中级人民法院给何其琼多了个假名(倪春瑞),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何其琼四年刑。何其琼不服,上诉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何其琼没有罪。

到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下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到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看守所恶警用手铐把何其琼铐上,恶警所长用囚车把何其琼非法关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恶警所长说:把你送去给那些“高级教授”去管,她们才有办法。

三、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

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恶警对何其琼非法审讯,并脱光衣服检查。对何其琼进行体罚:整天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动,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一点睡觉,蚊子多也不准挂蚊帐,整个脸及全身都被蚊子叮咬。对何其琼进行所谓的“法制教育”,强化洗脑。

一星期以后,因何其琼不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就被关进禁闭室,整天坐在木板床上不准动。恶警杨永芬、郑频、马丽霞拿着电棒监视,一动就用电棒打;犯人监督岗刘跃新、钟光武等受恶警指使,动辄就骂;每顿只给吃一点点饭,每天只给用冷水洗脸,不准洗头、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不准女人用水、不准用热水、就连冬天都不准用热水。冷了不准加衣服,关进禁闭室要把身上穿的衣服全部脱光,只穿禁闭室的一套又大、又脏、又烂的衣服,空空的穿着。禁闭室一名姓何的恶警骂何其琼:骂共产党,还吃共产党的饭。

禁闭室共有八间,每间都摆一台辱骂师父和大法的放音机,叫法轮功学员抱着,音量开到最大,从早上六点三十分一直放到半夜十一点。

就这样,何其琼一次、再次的被关进禁闭室,在禁闭室被迫害了四十八天后下到监区被非法强制劳动。一天的劳动产量,从早上做到半夜十二点都做不完。每月下的产量完不成,就不准出监房

何其琼被关在监狱期间,罗白分局“六一零”罗乔良、李学润等几名恶警还到监狱威胁何其琼说:昆钢的横幅是哪个跟你一起挂的,如果你不说,查出来就要加你的刑。就这样何其琼被非法关在监狱迫害了三年零六个月。

到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何其琼回家后又被昆钢“六一零”姓张的恶警威胁,在群众中扬言:如果你还要炼,再抓第二次退休工资就没有了。在奥运期间,姓张的恶警每天打何其琼的电话对何其琼进行骚扰、威胁近一个月。

何其琼被昆钢公安罗白分局“六一零”罗乔良,李学润等多名恶警绑架、判刑后,何其琼的退休工资从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停发,工资四年未晋级。从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从监狱回到家中直到现在,一直被恶警恶人跟踪、监视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15/何其琼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247886.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
23、何其琼,五十四岁,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当地公安局非法闯入家中将其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被两次关禁闭,被恶警郑频用电棍电击。第四监区过重的劳役,使其身体状况极差,体重明显下降。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10-03-01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安宁

二、姓名:何其琼    年龄:52(1957年生)   性别:女
原住址:云南省安宁市昆明钢铁公司望湖小区41幢3单元201
工作单位:昆钢集团有限公司华云分公司

2004 年10月23日被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分局非法抓捕,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当天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分局王飑、王云峰、罗乔良、李学润非法抄走家中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2004年11月29日19时被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由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分局非法送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办案人:罗白分局警察保明,叶林)。后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何其琼非法初审,非法判刑四年,何其琼不服,继续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何其琼被非法判刑四年,从2004年10月 23日到2008年10月22日,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53.html

2009-06-27: 昆明钢铁公司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安宁市政法委、安宁市公安局、昆明钢铁公司610、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公安分局自1999年至2009年,对辖区内的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仅是根据调查有名有姓的三十多位)进行了迫害,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毛丹心,欧志明,冯宝定,李有桃,张旭,高宝德,赵飞琼,王红芬,易马力,付秀英,任庭芬,高云仙,高明仙,高惠仙,袁世英,何其琼,关红芬,马长生,周锡钢,施云,李秀英,杨志坚,李重亮,李雪芬,张丽芳,段桂兰,毛继水,吕俊霞,郭宏云,王志梅。另外还有一名昆明钢铁公司保卫处的小伙子,一位向大姐,和一位姓韩的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7/203521.html

2008-10-27: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简称女二监)位于昆明市西郊林家院,监狱在集训区设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队,队长杨欢(40多岁),原先的队长姓马(30岁左右),现已调至监狱教育科担任教育科副科长。副队长郑平,孙某某,另外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还有谢玲、景绒、周某某、梁某某等十多个30岁左右的女警察,另外监狱在四监区专门设了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组,监管警察吴旭、余某某、监管领导李冬冬,现已调离在监狱教育科任副队长。

云南省内凡是被610指使公安局、安全局绑架、被法院秘密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基本都被各地送往云南省女二监。自2005年10月份以来,无论法轮功学员年龄大小,入监的第一天就被关进监狱禁闭室,长达40天之久,不准刷牙、用水、洗澡、换衣服,食、睡、排泄全在里面,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上6:30分到晚上11:30分,都要保持一个姿势坐在小硬木凳上,不准动弹,夏季蚊虫苍蝇多时,不准法轮功学员打蚊帐,造成每个被关禁闭的学员外露部位、脸部全是蚊虫叮咬的痕迹。

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两个包夹看管着,看管大法学员的集训区包夹每个人每月可得到监区奖励的劳改分三分,其它监区的包夹可得到劳改分两分,每个罪犯每月劳改分满分为15分,半年90分记一个功。包夹为了能够获得劳改分从而减刑,也极尽所能看管大法学员,每天24小时看管大法学员的一举一动。如若包夹有一点纰漏,就将遭到警察的训斥,还将被扣劳改分。

一、强迫集训操练

每个法轮功学员不论年龄大小,必须参加3个月集训操练,每天顶着烈日连续操练2至4个小时,法轮功学员谭玲芳因强迫操练,曾两次昏倒在操场上,血压升至180/100,心律120以上。

对于离非法关押刑满3个月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也进行强迫操练,每天操练不少于4小时,其中笔者知道被强迫操练的就有云南工艺美术学校的美术教师缪菁(60多岁)云南某县大法学员高会芬(50多岁)。

二、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

杨旺仙,40多岁,2003年被绑架,非法判刑4年,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集训区原专管队队长马某某,专管警察杨永芬指使牢头刘跃新、纳会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杨旺仙的饮食中,致使原先一个伶俐、能干的中年妇女变成了一个目光呆滞、行动迟缓的“傻子”,直至她刑满前四个月监狱才让回家。

王岚,昆明市工会职工,57岁,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集训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平指使牢头刘跃新、纳会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现在犹如一个 70多岁的老太太。这是笔者亲眼目睹的。

三、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

牢头们在警察的授意下,经常打骂大法学员,2005年夏天,犯人刘跃新冲进禁闭室对云南宣威籍的大法学员赵秀芝拳打脚踢,致使赵秀芝腰部、腿部被打青。同时牢头们还限制法轮功学员的饮食、大小便等,致使许多大法学员的大小便急在裤中,更有甚者发展到尿急、尿痛、尿频,法轮功学员谭玲芳、杨凤珍、黄涛等就属于此种情况。

四、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役

监狱的所有监区都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长时间干奴工14个小时,每天早上7:30分到晚上22:30分,冬季要到晚上23:00,其间两餐饭时间1小时,超强奴役的负荷使得法轮功学员黄涛(云南玉溪某机械厂工人,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出现严重糖尿病症状,经常血糖指标高达18,人瘦的皮包骨头,监狱因此于2006年12月将黄涛保外就医。临沧市法轮功学员杨凤珍,69岁,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也因劳役时间过长、强度过大,导致严重心衰竭、小便失禁、脸和嘴乌黑,严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几个月,监狱于2006年8月才将杨凤珍老人保外就医。

五、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家人也被连累

李桂(音)芝,50多岁,云南宜良阳宗海一所学校的音乐老师,2004年11月被非法判刑3年,非法关押在第一监区,家中的丈夫和儿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丈夫去世,儿子患了精神病,生活无法自理,李桂(音)芝的学校多次与监狱交涉,监狱仍不放人。

谭玲芳,南方电网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供电局退休职工,2005年4月22日傍晚6点多被十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女绑架,并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四监区,当时她正在照顾生病的儿子。谭玲芳被非法关押后,她的儿子病情恶化,发展成尿毒症,肾衰竭,心力衰竭,高度贫血。

杜映芳,临沧市党校职工,2005年1月被610及当地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判刑7年,关押在第四监区,其丈夫是临沧市市委职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溃,今年去世。

六、近年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许建霞,60多岁,2003年1月被绑架并判刑3年,在第四监区被迫害;

康永兰,70多岁,砚山人,2004年5月被当地610伙同公安局将老人从医院重病的丈夫身边绑架走,并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第四监区;

严正书,73岁,砚山人,曾两次被绑架迫害,2004年4月19日第二次被绑架并判刑2年,关押在第四监区;

叶彦珍,60岁,砚山人,被当地610伙同公安局于2004年5月绑架,并判刑3年,关押在第四监区;

李群,46岁,云南砚山县电信局职工,2004年6月被绑架判刑4年,在迫害期间2007年2月份一直被关禁闭并劳役洗脑至今;

李鲜,临沧市中学教师,35岁;李震(李鲜的弟弟);杜映芳,临沧市党校职工;杜映祥(杜映芳的哥哥);朱兵,52岁,个体经营者;杨凤珍这六位法轮功学员于2005年1月被临沧市610伙同公安局非法抓捕。其中,李鲜和杜映芳被判刑7年,李鲜被非法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六监区,杜映仙被非法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四监区;李震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禄丰县大坪坝第二劳教所,2007年8月31日又被绑架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朱兵被非法判刑4年,杨凤珍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四监区;杜映群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沈跃萍及其丈夫均为云南玉溪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夫妇俩曾两次被非法抓捕,2001年沈跃萍被非法劳教1年半,关押在昆明市大板桥女子劳教所,2004年又被非法判刑5年,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第三监区,其丈夫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陈桂芬,丘北县人,80多岁,女儿57岁,2004年被绑架,判刑3年,关押在第四监区,女儿被判刑2年。2005年4月由于陈桂芬在监狱出现了脑中风症状,监狱将老人放回;

徐玉珍,80多岁,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芒市人,2002年被绑架判刑3年迫害,曾多次被女二监集训监区送进禁闭室迫害;

何莲春,30多岁,蒙自人,务农。2001年1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判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她被非法判刑时女儿才1岁;

王汇真,51岁,云南省新华社职工,2001年被非法劳教1年半,关押在昆明市大板桥女子劳教所,2003年底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抄家,并非法判刑4年,2008年8月又第三次被绑架,现下落不明,请知情人士提供线索和帮助;

张小玲,60岁,南方电网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供电局退休职工,与丈夫2004年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并抄家,并判刑4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六监区,其丈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郭娟,丈夫韩震昆,2004年4月23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抄家,郭娟被非法判刑3年,韩震昆被非法判刑7年;

何其琼,54岁,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2004年10月24日被当地公安局非法闯入家中将其绑架,非法判刑4年,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被两次关禁闭,还遭到警察郑平电棍电击,在第四监区由于过重的劳役,使其身体状况极差,体重也下降;

高明仙,57岁,昆明市钢铁公司退休职工,2004年6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判刑4年;

杨光菊及其哥哥,保山施甸县人,2004年被保山地区610及公安局绑架并判刑3年,杨光菊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哥哥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监狱;

韩俊玉,68岁,云南冶炼厂职工,曾5次被看守所绑架关押,1次被非法劳教,2005年6月又被非法关押判刑,直至送至女二监2个月后才通知家人;

王自兰,66岁,云南省宜良县可保煤矿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3年;

谢梅,50多岁,昆明磷肥厂职工,2004年10月2日被绑架判刑3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六监区;

吴明才,四川人,63岁,云南省景东县森林勘探局退休职工,2005年5月29日被思茅地区公安局绑架,思茅中级法院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杨丕芝,61岁,云南省景东县农民,2005年5月29日被思茅地区公安局绑架,后被思茅中级法院非法判刑2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陈像征,65岁,云南省个旧市人,2004年被绑架判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黄王芳,40岁左右,大理人,2005年5月被绑架并判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一监区迫害;

李现(音)英,下关市交通技术学校教师,48岁左右,2005年6月被下关市公安局绑架抄家,并非法判刑5年,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第五监区;

普宝玉,53岁,昆明人,经商,2005年8月被绑架并判刑3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昆明三十中学教师赵晨锐(音,38岁左右)、赵雪梅,也曾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二人曾邪悟并胁从警察做转化工作,现二人也已回家。

目前,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还非法关押着8、9个法轮功学员,五监区非法关押这4、5个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位曾是楚雄市辅导站的负责人,被判重刑;六监区非法关押着5、6个法轮功学员,七监区非法关押着4、5个法轮功学员,二、三监区非法关押着5、6个法轮功学员,全部都是长时间劳役迫害,经常做大夜班劳役。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7/188629.html

2004-12-12: 明慧网在2004年12月1日和2日报道了云南昆明恶警和610歹徒对昆钢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这里是一些补充情况。

恶警和610不法之徒進驻昆钢后,霸占昆钢办公大楼,与昆钢、罗白分局相互勾结联手迫害大法弟子,同时罗白分局向社会招聘保安人员,鼓励举报,予三千元至万余元的奖励,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用蹲坑、跟踪、监视住宅、窃听电话、盘查、绑架等卑劣手段迫害大法弟子。昆钢街面上众多便衣特务,只要听到有人讲真象马上过去亮牌抓人,只要有举报一律抓捕、绑架。

袁世英,女,50余岁,昆钢华云公司退休职工,10月22日下午外出,被罗白分局恶警拦截非法搜身,随即把她绑架带到家里抄家,直到夜晚,抄走所有大法书籍、经文和大法资料,当晚被拘押罗白分局。目前据悉判刑二年零六个月。现关押在昆明昙华寺的第一监狱。

何琪琼,女,51岁,昆钢白渔口矿退休职工,10月23日上午11:00时罗白分局恶警以查户口为名闯入她家中,几个男警架起何琪琼就往外拖,恶警的行为吓坏了邻居。何琪琼喊着“法轮大法好”被架進警车。其余恶警非法抄家,翻箱倒柜,一片狼藉,直到下午4点。同时被抄走所有大法书籍、经文和大法资料,一条99年7.20前炼功点挂的一条法轮功横幅。

11月17日,一伙恶警再次闯入家中抄家,最后什么也没找到,找了一根拖把棒,说:挂横幅一定得要有工具,把拖把棒带走了,企图举证判其有罪。目前据悉拘留证已转成逮捕证。现何琪琼被非法关押在昆明昙华寺。

2004-12-06: 云南昆明市610、公安不法分子2004年9月中旬以破获2004年5月13日和7月20日在云南省第三看守所和海口岔路等处悬挂的大法横幅案,驻進昆钢宾馆,除大肆挥霍了昆钢职工数万元血汗钱外,并伙同昆钢610、保卫处、罗白公安分局不法之徒采用跟踪、蹲坑、窃听电话(手机)等流氓手段猖狂迫害大法弟子。

2004年10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几名不法之徒以查户口为名欺骗昆钢50多岁的退休工人、大法弟子何其琼开门后,闯進屋里就非法野蛮抄家,随后将何其琼绑架,很长时间家人才得知她被非法关押在是明市戒毒所。同一天,被邪恶之徒以同样手段抄家绑架的还有袁世英、李有桃和李姓大法弟子,请知情者提供详细情况。

昆钢联系资料(区号: )

2019-02-21: 昆明市公安局昆钢罗白分局参与迫害人员:
昆钢罗白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队长 罗乔良
昆钢罗白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主任 李学润
参与迫害人员 王某、杨宗群、王云峰、保明、叶林、李昆等多名人员

望湖社区“六一零”片警 张跃龙
昆明市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韬
昆明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兆龙
审判员唐勇
代理审判员徐建斌
书记员段云萍

云南省高级民法院:
审判长蒋玉池
审判员谭丽芬
代理审判员杨国强
书记员吴声娅

昆明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红
代理审判员赵敏、尹卫平
书记员郑保睿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监狱长李强(二零零六年以前)
监狱长杨明山(二零零六年以后)
副监狱长:王丽美、李翔
参与施暴狱警:杨欢、郑频、杨永芬、谢玲、景绒、夏昆丽、汤玉芳(教育科)、万雪梅、曾觉敏、丁莹(队长)、马丽霞(副队长)、孙宁爽、周颕、李冬冬、吴旭英、于桂云、王某某

参与迫害人员与施暴牢头:刘跃新、杨树兰、纳惠仙、唐忠梅、马淑芳、牟辛梅、王先娥 蒋某某、罗忠红、李艳萍

2015-03-09: 云南省安宁市法院: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2号,邮编650300
院长李志昆,男,出生日期1970/7/18,电话087168693029
副院长余立新,男,出生日期1968/2/15,电话087168690773
副院长周厚祥,男,出生日期1964/10/11,电话087168699700
副院长江璐,女,出生日期1970/5/29,电话087168687306
纪检组组长韩莹,女,出生日期1971/12/3,电话087168699208
院长助理王勇,男,出生日期,电话087168716578
政治处主任尹红伟,男,出生日期1969/6/26,电话087168690789
政治处副主任杨俐,女,出生日期1973/11/21087168695365
监察室主任王坚,男,出生日期1965/10/24,电话087168699208
司法行政处处长肖云华,男,出生日期1963/7/3,电话0871686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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