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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武汉 新洲区(刘集洗脑班) >> 朱幼山(朱又山,朱遊山,朱遊山), 男, 6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12-1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9-05: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程幼金遭绑架 朱幼山遭骚扰

2015年8月27日上午,位于新洲区汪集街的新洲区第五高级中学教师程幼金(音)遭市、区两级国保恶警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家里的电脑等私人物品被抢走,程幼金在当晚被送到新洲区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

当天,新洲区仓埠街朱幼山也遭国保恶警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4/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5209.html

2015-09-02: 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朱幼山被绑架 已回家

2015年8月27日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法轮功学员朱幼山,被武汉市国保人员和新洲区610共八人,在仓埠派出所恶警童晓春的带领下,强行闯入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一台,u盘一个。上午10点左右,绑架到仓埠派出所,审讯诉江的事,还拿出一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名单来看,威胁、恐吓为什么要控告江泽民。

朱幼山说; 因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迫害无数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人,我受到很大的迫害,对我进行非法拘留、判刑二次、长期骚扰、没有人身自由 ,有家不能归,经济损失很大。所以我要控告江泽民 。当日下午4点才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5061.html

2011-03-30: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二)
—— 法律伪装,非法判刑
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导)非法判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 主要手段之一。正如《九评共产党》所指出的,中共一靠谎言、二靠暴力進行统治。所以,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共也七拼八凑的搞了“一套”所谓的法律,好 像也很讲“法律”,其实只不过是打着法律的幌子,行随意迫害之实。中国古人讲:“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正是中共的真实写照。
(一)“公审”变“密审”,实为见不得人的迫害
原 定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新洲区法院开庭的所谓“公审”,改为三月十九日上午在辛冲镇法庭非法开庭,二十馀辆警车、小车将小小的法庭围得水泄不通,武 警、交警、防暴队员全副武装,荷枪实弹,戒备森严,如临大敌。進入法庭的除了新洲区公检法司、“610”人员外,只有两名受冤者聘请的辩护律师,和旁听席 上的八名直系亲属,“公审”变成了“密审”。
“公审”顾名思义就是公开审判。新洲区法院的大庭能容纳数百人旁听,当局者放弃不用而到僻静小 镇法庭秘密开庭,甚至连受冤人的亲属也不让多進一个(每个受冤人只限二名直系亲属旁听),还要凭身份证和户口本领取“旁听证”才能入庭旁听,这是哪部法律 规定的呢?而且,三月十七日上午,新洲区政法委、“610”、法院、公安局、交警、防暴中队等各方“要员”还为此紧张地召开了一个密审“筹备会议”。
那么,如此严密部署,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神秘兮兮地把开庭地点改到辛冲镇法庭,而不敢在新洲区法庭开庭,究竟是一个甚么重大案件呢?“公审”的又是些甚么样的人呢?当局者为何如此害怕呢?
原来非法“公审”的是四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仓埠的朱遊山(男,六十多岁)、柳玉红(女,四十多岁),阳逻镇的周红梅(女,六十多岁)、范长英(女,五十多岁)。他们都是信奉“真善忍”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 零零八年四月中旬,仓埠街派出所童姓恶警与陶小白(音)等人伙同武汉市公安局恶警一行多人,乘朱遊山家中无人,于光天化日之下,翻墙入室,强闯民宅,对朱 遊山家非法抄家,其后,又将在外地打工的朱遊山非法绑架至新洲区刘集洗脑班。七月八日将其非法转捕,并非法关押在新洲区看守所,后新洲区法院构陷,枉判二 年刑,送往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
在法庭上,四名学员都说,我们无辜被抓,应立即放人。正义律师也为四名学员做了有 理有据的辩护。法官一方面是由于心虚,觉得罗织的罪状漏洞百出;另一方面可能是被学员的正气和律师的辩护所感化,于是找律师讲:只要法轮功学员承认一点错 我们就可以判监外(执行)。律师反覆跟法轮功学员讲:你们就承认一点错吧,他就可以判你们监外(执行)。但四名法轮功学员坚持否定,说我们无罪,你们应立 即放人。这样审判无法進行下去,最后只好休庭。
法轮功学员为甚么要这样坚持?为甚么不向邪恶妥协而换取眼前的利益?因为这是做人的底线,如 果没有人坚持这条底线,那么社会就将更加败坏,人类将彻底失去希望。很多人都笑法轮功学员“傻”,其实法轮功学员是慈悲于人,把自己的利益得失置之度外。 如今,法轮功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普遍赞誉;如今,全国上下都知道中共对法轮功的所有报导都是造假谎言;如今,在全世界对中共江泽民流氓 集团迫害法轮功纷纷進行法律起诉和追究;如今,全国律师界、法律界和有识之士纷纷指出中共迫害法轮功于法无据、实为恶意迫害,大多数人都已知道法轮大法 好。
其实,中国是加入了《世界人权公约》的国家,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拥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拥 有“批评、申诉、建议”的权利,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那么,呼吁改善人权,对于所有公民,即使是对共产党员本身,都是有利的,更不会给任何个人和社会带来 任何伤害。呼吁保障人权,何罪之有?中共把呼吁人权者打成犯罪,这不正好说明中共是反人权的吗?
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一直冠以“依法”的名义。但在迫害持续了十馀年之久的今天,人们发现,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众多大陆律师以详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传播法轮功真相合法。
新洲区法院将“公审”变“密审”正说明当局者心虚、理亏。违背宪法,践踏人权的恰恰是中共当权者自己!
最 后,在中共“610”的操控之下,新洲区法官昧着良心判定上述四名法轮功学员有罪。这完全是非法判决,是彻头彻尾的恶意迫害。这种迫害行径,无疑是严重的 知法犯法,无论中共官员打着甚么幌子進行迫害,都必将受到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追究和严惩。出卖良心者,也必然要承担出卖良心的责任。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30/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二)-238271.html

2010-12-05: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5/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233239.html

2010-12-04: 湖北沙洋监狱四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
以下是笔者了解到的曾被非法关押在沙洋监狱范家台监狱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

1、柳宁,三十五岁左右,已经在监狱被非法关押了七年,现在仍很坚定不动摇。二零一零年六月,监区开会警察训话:“你们罪犯必须认罪服法……” 柳宁立即回应:“我们不是罪犯,是法轮功学员。”警察于是把柳宁调到楼上实施“严管”迫害。

2、张道志,五十多岁,十堰法轮功学员,在活动室看电视时,闭上眼睛,被包夹推推拉拉扯進警室,受到警察责骂。

3、郭善文,三十多岁,十堰法轮功学员,教师,一次看法轮功师父的经文时,被包夹发现拉進警室,遭到恶警程皓的毒打,逼郭善文交出上传的人来,郭善文无论怎样被折磨都不说。

4、柳德玉,五十岁左右,入监时头顶还留有在看守所遭迫害留下的伤疤。二零一零年九月份的一天,全监狱召集两千多人开大会,柳德玉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当即被一群包夹和警察捂住口拳打脚踢,上脚镣戴手铐关進禁闭室。

5、郭春生,武穴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九年十月起,恶警把他关在禁闭室的铁笼子里面,至二零一零年八月,把郭春生迫害得生命垂危,才保外就医。

6、张跃進,五十多岁,浠水法轮功学员,夫妻二人都被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四月份,他把一点食品给狱中的老乡,遭到包夹阻拦,包夹诬陷张跃進,把他拉到警室,警察程皓、王雄杰动手打得张跃進面部流血,鲜血直擦在王雄杰的警服上一大片,张跃進毫无畏惧,说:“你打吧!我就给你们打够”!王雄杰的脚和手直发抖,求饶说:“我今后保证再不打人了。”

7、王德林,三十多岁,二零一零年七月,恶警祖剑在会上辱骂大法,王德林站起来讲了一句真相,恶警立即唆使七八个包夹殴打王德林。

8、吴先钧,六十多岁,十堰法轮功学员,经常向包夹讲真相,几次遭到包夹毒打,有一次在厕所被打得爬不起来。吴先钧还多次主动找肖天波、程皓、王雄杰讲真相,都遭到训斥和辱骂。

9、朱遊山,六十多岁,武汉法轮功学员,把脚缩着坐,包夹说是在炼功,他被包夹拉到警室,遭到警察的训斥。上厕所没有报告遭到包夹辱骂。

10、熊绍绪,六十多岁,枣阳人,讲真相被包夹拉到警室,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送進病室住院至今。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4/湖北沙洋监狱四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233210.html

2010-01-21: 武汉市大法弟子张秋莲被非法秘密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夜幕降临时,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大法弟子张秋莲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新洲区公安分局司机袁军平发现,当即用手铐将张秋莲铐住。并于下半夜三点钟被区公安分局一科丁晓光、夏小华等公安恶警送往武汉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地法院又非法开庭,当庭没有宣判,尔后由区法院审判长高翔秘密冤判三年。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份高翔还主审了周红梅、朱幼山、柳玉红、范长英等四位大法弟子并将他们冤判了二至三年。而高翔在审了大法弟子张秋莲后不久,脚就严重挫伤,很长时间没有康复。希望高翔能及时醒悟,停止对大法弟子行凶作恶,否则等待他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16628.html

2009-03-30: “公审”变“密审” 实为见不得人的迫害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原定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开庭的所谓“公审”,改为三月十九日上午在辛冲法庭非法开庭,二十馀辆警车、小车将小小的法庭围得水泄不通,武警、交警、防暴队员全副武装,荷枪实弹,戒备森严,如临大敌。進入法庭的除了新洲区公检法司、“610办”人员外,旁听席上只准有八名直系亲属,还有两名受冤者聘请的辩护律师到庭, “公审”变成了“密审”。

三月十七日上午,新洲区政法委、“610办”、法院、公安局、交警、防暴中队等各方“要员”紧张地召开了公审“筹备会议”,如此严密部署,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警车日夜巡逻)全副武装地神秘兮兮地把开庭地点改到辛冲法庭,而不敢在新洲区法庭开庭,究竟是一个甚么重大案件呢?“公审”的又是些甚么样的人呢?当局者为何如此害怕呢?

原来非法“公审”的是四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仓埠的朱遊山、柳玉红,阳逻镇的周红梅、范长英。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公民;他们的行为都是符合国家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他们只是为了呼吁正义,人权,自由。

二零零八年四月以来,新洲区“六一零”伙同新洲区公安分局及各乡镇“六一零”、派出所对新洲区大法弟子進行大规模的绑架和非法抄家,他们绑架和抄家时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和合法手续,也不讲任何原因理由,一般是六至八个人同时动手。大约有20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并非法关押和强制洗脑,长达半年之久。七月七日,被非法关押在刘集洗脑班的大法弟子的家属前去要人,当时新洲区“六一零”人员答应七月十一号放人,劝其家属回家安心等待,然而新洲区“六一零” 于七月十号将四名大法弟子周红梅、朱遊山、柳玉红、范长生非法转捕并送武汉和新洲看守所关押迫害至今。

试问当局,公民要求自由和平的正义呼声和愿望,这种和平、理性的非暴力的表达方式伤害了谁?又破坏了国家哪条法律的实施呢?手无寸铁的良善百姓又如何能破坏拥有强大国家机器的当局的法律实施呢?

“ 公审”顾名思义就是公开审判,显示法律公正。新洲区法院的大庭能容纳数百人旁听,当局者放弃不用而到僻静小镇法庭秘密开庭,甚至连受冤人的亲属也不让多進一个(每个受冤人只限二名直系亲属旁听),还要凭身份证和户口本领取“旁听证”才能入庭旁听,这又是哪部法律的规定呢?请问这还是公审吗?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集会、遊行、出版自由,可是中国公民享受了如此自由吗?张贴“人权圣火”图案和黄丝带表达呼吁和平自由的愿望,完全合法,没有给任何个人和社会带来任何伤害。如果公民享有真正的人权和自由还需要他们去呼吁去争取吗?

新洲区法院将“公审”变“密审”只能说明当局心虚、理亏而昧着良心地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违背宪法,践踏人权的恰恰是他们当权者!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认的基本人权,法轮功学员有自己的信仰,理应受到宪法的保障,身为执法者,知法犯法严重违背了宪法确立的信仰自由原则,造成相当普遍的冤假错案。

自古邪不压正,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了真相,并敢于为法轮功发声,觉醒的知识份子们,认识到这场司法的大倒退和人权灾难是阻挡中国社会国泰民安的巨大障碍。

在此诚挚地奉劝武汉市新洲区公检法司及“610办”各级政府要员们分善恶,辨是非,退恶党。善恶有报是天理。那些还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的人,立即停止行恶,在这选择生命的关键时刻,要对自己和后代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30/198073.html

2009-03-21: 武汉市新洲区伪法院非法审判4名法轮功学员
3月19日上午9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伪法院在辛冲法庭非法开庭,审讯周红梅,柳玉红,范长英,朱幼山4名法轮功学员。

在非法开庭前,邪恶的武汉市610为罗织所谓罪状,指使武汉市公安局一处,新洲区公安分局一科,仓埠街派出所等部门的恶警及仓埠街道办事处的恶人,携带摄像机,闯到仓埠街法轮功学员陶佳平家中,逼迫陶佳平做伪证,遭陶佳平正念抵制后,恶警恼羞成怒,百般威胁,陶佳平被迫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21/197540.html

2009-02-28: 武汉恶党人员企图重判大法弟子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国安大队与武汉市新洲区国安大队、610、检察院、人民法院企图重判新洲大法弟子周红梅,朱幼山,范长英,柳玉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8/196254.html

2009-02-07: 武汉市新洲区大法弟子周红梅等被非法关押至今
武汉市新洲区大法弟子周红梅、朱遊山、柳玉红、肖长生从08年四月份陆续遭迫害,被非法关押至今,当地大法弟子与他们的家属多方营救,周红梅家人还请了律师,一些相关单位及人员明白真相后,都知道大法好,大法弟子是好人,不愿做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可是新洲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丁晓光依旧为邪党卖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7/194996.html

2008-10-23: 武汉市新洲区四名法轮大法学员被非法转捕
2008年7月8日武汉市新洲区4名法轮大法学员被邪党当局非法转捕,分别是:周红梅,柳玉红,范长英,朱遊山

周红梅:女,60多岁,2008年4月10日上午新洲区阳逻街派出所副所长李金林带著十几个恶警,将周红梅及其丈夫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家中的书籍,现金,存摺等私人财物被洗劫一空。周红梅随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硚口区舵落口洗脑班,7月8日被非法转捕,并被送往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柳玉红:女,40多岁,2008年4月中旬,仓埠街派出所所长陶某某,恶警李先文等人开一辆黑色小汽车将柳玉红从单位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柳玉红先后在武汉,新洲区刘集洗脑班等处被非法关押,7月8日被非法转捕,并被送往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范长英:女,50多岁,4月中旬,新洲区阳逻街派出所副所长李金林带著十几个恶警非法绑架了范长英,并非法抄家,随后范长英被送往新洲区刘集洗脑班,7月8日被非法转捕,并被送往武汉。

朱遊山:男,60多岁,2008年4月中旬,仓埠街派出所童姓恶警与陶小白(音)等人伙同武汉市公安局恶警一行多人,乘朱遊山家中无人,于光天化日之下,翻墙入室,强闯民宅,对朱遊山家非法抄家,其后,又将在外地打工的朱遊山非法绑架至新洲区刘集洗脑班。7月8日将其非法转捕,并非法关押在新洲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3/188351.html

2008-05-19: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湖北省武汉市邪恶之徒迫害
新洲刘集“洗脑班”(原刘集财政所),是新洲“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秘密基地,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各种非人迫害手段,如:毒打,抱树,关禁闭,酷刑折磨,不让人睡觉,数日车轮式的转化洗脑极端邪恶的整人手段。现在刘集“洗脑班”非法关押着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正遭受着非人的迫害,度日如年。此外,“610”非法组织每天还向这些法轮功学员收50元的生活。

陶佳平,男,法轮功学员,40左右,4月2日被强行抄家绑架,主机电脑被抢走。

朱遊山,男,法轮功学员,60多岁,在外打工,4月7日左右,邪恶之徒非法强行撬门入室抄家,抢走私人财物,不知甚么时间在外地被绑架。出来后,到当地派出所要被抢走的私人财物,再次遭绑架。

柳玉红,女,法轮功学员,4月14日左右恶人上门两次没在家,最后在打工的厂家被绑架。

李宝清,法轮功学员,4月25日左右在家被强行抄家绑架。

陆宝清,黄陂人,法轮功学员,4月2日左右,在仓埠街上被黄陂派出所绑架。

肖金汉,男,70馀岁,先抄家,后在肖回家的路上劫持绑架。

以上参与强行绑架的有仓埠派出所(值班电话027-89061166,027-86912406)、汪集派出所、黄陂派出所, 新洲国保科 武汉市国安及610组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9/178713.html

2008-05-17: 武汉市刘集洗脑班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国安、公安及“六一零”系统不法之徒,近期借奥运之名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新洲区刘集洗脑班(原刘集财政所),采取各种手段迫害,如:毒打、抱树、关禁闭、酷刑折磨、不让人睡觉,数日车轮式的“转化”洗脑,极端邪恶,每天还向这些大法弟子索取50元的生活。

刘集洗脑班现非法关押着多名大法弟子:

陶佳平,男,大法弟子,40岁左右,4月2日被恶警抄家绑架,电脑被抢走。

朱遊山,男,大法弟子,60多岁,在外打工,4月7日左右,恶警非法强行撬门入室抄家,抢走私人财物,朱遊山在外地被恶警绑架。朱遊山出来后,到当地派出所要被抢走的私人财物,再次遭绑架。

柳玉红,女,大法弟子,4月14日左右,恶警上门两次没在家,最后在打工的厂家被恶警绑架。

李宝清,大法弟子,4月25日左右在家被恶警绑架抄家。

陆宝清,黄陂人,大法弟子,4月2日左右在仓埠街上被黄陂派出所恶警绑架。

肖金汉,男,70馀岁,先抄家,在回家的路上被恶警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7/178650.html

2008-05-03: 武汉市恶警四月份非法抓捕多名大法弟子
進入二零零八年,武汉市公安系统与六一零对大法弟子進行了一系列非法抓捕、抄家等迫害行动。有的大法弟子到现在还下落不明,有的被非法关入洗脑班长期拘禁。

四月份以来,武汉市公安系统、六一零伙同当地公安、六一零、派局所对新洲区大法弟子進行绑架和抄家。他们抓捕、抄家时没有任何证明手续,也不讲任何原因、理由,一般是六~八人同时出手。

其中大法弟子周红梅在家中被他们抓走,恶警并拿走了很多私人财产;
大法弟子朱幼山被他们在自己所开的店中劫持走并拿走了电脑、闪存等;
大法弟子曾玉红下班时在厂门口被他们绑架;
一名开三轮车的大法弟子被他们在超市门口绑架;
还有一名维修家电的小陶在自己的店中被他们非法抓捕。至今均下落不明。
七十多岁的吴爹爹被非法送進新洲区洗脑班,六人围攻他,不让他休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3/177710.html

2008-04-15: 中共利用血腥奥运疯狂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自从三月底,湖北省武汉市新州区出现少量“人权圣火”后,新州区各级公安系统、派出所及“610”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進行大肆骚扰和抓捕。

在仓埠、周铺、阳逻等地非法抄家,光天化日之下,越墙入院,将无人在家的仓埠法轮功学员朱遊山家的电脑等物品搬走,并绑架陶家平、陆保清等法轮功学员;周红梅夫妇四月十日上午九点左右在街上漫步,被湖北省武汉市“610”办公室、公安局;新州区“610”办公室、公安局,阳逻派出所等不法人员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将其家中电脑书籍等物品全部洗劫一空。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十多家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

据悉,武汉市“610”、公安局在仓埠蹲点近十天了,将新洲仓埠当重点抓,新州区610图谋在刘集重新开班(洗脑班)妄图抓捕、关押大批法轮功学员,为血腥奥运制造更多迫害罪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5/176531.html

2008-04-12: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抄家
4月3日仓埠街法轮功学员夏火荣(音)家遭仓埠街恶警非法抄家。

4月8日柳木兰(音)家、艳琼(音)家分别遭仓埠街恶警非法抄家。

4月8日朱遊山(音)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遭仓埠街恶警非法闯入,并被非法抄家。

4月9日雷平(音)家也遭仓埠街恶警非法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2/176336.html

2007-06-27: 武汉出动上百警察半夜绑架大法弟子 抓打工女充数
2007年6月23日深夜一点左右,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出动上百名警察,绑架了至少4名法轮功学员。

新洲区仓埠街大法弟子朱幼山、仓埠街方杨乡大法弟子张神佑、潘红丽夫妻、仓埠街方杨乡胡罗大、大法弟子童春风(女)等五名大法弟子遭绑架,其中潘红丽已放出。

新洲区阳逻街法轮功学员刘翠莲遭野蛮绑架后,一度生命垂危,恶警见其有生命危险,将其弃于医院,而后为应付上级,竟将借宿刘家的打工女李某绑去交差。

恶警非法查抄了多名大法弟子的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mp3、卫星接收天线、大法书籍等物品被洗劫一空。
参与绑架的部份恶警名单:
张荣成(新洲区公安分局局长);
夏小华(新洲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
蓝水旺(新洲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8/157785.html

2007-06-25: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镇朱又山遭绑架
六月二十三日凌晨一点钟左右恶警非法闯入武汉市新洲区仓埠镇朱又山家将其非法抓走,现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5/157583.html

2002-11-28: 朱幼山,新洲区仓埠大法弟子,于10月中下旬在家被绑架至刘集洗脑班。

武汉 新洲区(刘集洗脑班)联系资料(区号: 27)

2024-03-28: 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地址:武汉市新洲区衡洲大道43 号 邮编:430400 院长 彭本建 027-89351247
法官 冯继烈 027-89354601

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地址:武汉市新洲区广场街116号 邮编:430400 检察官:苏博文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法庭
何亚琼 027-89871618
彭志芬 027-8987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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