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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汉中市 >> 王新莲, 女,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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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信息补充
2023年3月下旬,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各派出所警察伙同社区工作人员大面积骚扰法轮功学员。利用给家人打电话、上门拍照、通知去社区、派出所等形式干扰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期间只能听他们问话,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现在得知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来素珍、李秀华、桑秀玲、柏汉英、赵文玲、陈宝汉、辛梅、贾桂芹、王新莲、罗新平、王孟玲、刘连英、王秀珍、卫彩霞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4/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8797.html

2023-04-03: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2023年3月下旬,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各派出所警察伙同社区工作人员大面积骚扰法轮功学员。利用给家人打电话、上门拍照、通知去社区、派出所等形式干扰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其间只能听他们问话,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现在得知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来素珍、李秀华、桑秀玲、柏汉英、赵文玲、陈宝汉、辛梅、贾桂芹、王新莲、罗新平、王孟玲、刘连英、王秀珍、卫彩霞等。

据他们说是专门抽调了一批人干这个事,不让法轮功学员外出讲真相,发传单、贴粘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3/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8423.html#234223949-1

2020-09-26: 陕西汉中王新莲、柏汉英的退休金被非法停发
陕西省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已停发法轮功学员王新莲、柏汉英的退休工资。

柏汉英、王新莲分别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十六日接到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电话通知,要求退回他们在被非法判刑期间的养老金。两人多次去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告知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这是剥夺公民合法权利的非法行为。请养老保险经办处依法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利,并要求出示停发养老金的法律依据。

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王世珺分别给两人了一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批复文件(劳社厅函【2001】44号),说是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通知(陕社保办函【2020】23号)。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主任邱彦彬既不听两人的事实陈述也不接法律文件和申请书。

九月份,两位老人的养老金依然停发,全部扣除,连最低生活费也没有,一直扣到年底,把王新莲老人未到账的养老金也已扣除了。这不是在断两位老人的生路吗?

王新莲,今年74岁,是原汉中市棉织厂职工。当时棉织厂破产时,王新莲正在劳教所遭受迫害,棉织厂没有给其办理相关的养老手续。王新莲多次找相关部门,没有得到解决。直到二零一二年按照145号文件规定,家人给缴纳18000元,办了社保,才领到养老生活费。以前汉中市棉织厂剥夺了王新莲应该享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现在又扣除了城镇居民养老金。

自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王新莲老人遭受了三次非法劳教,一次关洗脑班迫害,一次被非法判刑,六次抄家,累计长达九年半冤狱折磨,承受了不该承受的苦难,失去自由,经济受损,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还株连家人、亲朋,使他们长期生活在高压恐惧之中。

柏汉英,今年63岁,是汉中市第一饮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柏汉英因坚持信仰,反复遭中共抄家、两次洗脑班非法拘禁、拘留、劳教、判刑等各种迫害,累计遭六年冤狱。

根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剥夺公民享有养老金的权利,退休职工服刑期间也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请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和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工作人员,不要配合上级部门践踏法律与基本人权,不给邪恶的政权当替罪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6/陕西汉中王新莲、柏汉英的退休金被非法停发-412239.html

2017-10-22: 遭九年半冤狱迫害 汉中王新莲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七年四月,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王新莲结束了三年半的冤狱回到家中。回顾这些年强加给自己的迫害(遭冤狱累计长达九年半),王新莲履行自己的合法权利,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追究发起这场迫害的恶首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下面是王新莲老人的陈述:

一九九六年我五十岁,因患有严重的风湿病,手脚趾骨均已变形,还伴有偏头痛及其它病症。特别是一九九四年因一时大意,被练附体功者在小腹肚脐眼处,猛拍一巴掌,晚上睡梦中被抽一股气惊醒,此后肚脐眼处就流水,身体严重受损,面黄肌瘦,四处求医问药,找气功师看病,越治越重,无奈到庙里烧香叩头,也于事无补。后来一个卖书摊摆在了我家商店门口,我看到了《中国法轮功》(修订本),找到了炼功点,走进了法轮大法修炼。三个月后,病症不治痊愈,这让我受到强烈的震撼。我的命是法轮大法给的,我认定了这是高德大法,决心修炼到底。

但是,九九年中共及江泽民迫害大法,这些年我遭受了三次非法劳教,一次洗脑班迫害,一次判大刑,六次抄家。重复经历着被非法跟踪、绑架、抄家、关押、判刑等迫害。镣铐锁链,九死一生,累计长达九年半酷刑折磨,承受了不该承受的苦难。这么多年的迫害,我失去自由,经济受损,身体受到伤害,不仅给我本人带来极大的痛苦,还株连了我的家人、亲朋,使他们长期生活在高压恐惧之中,多次被抄家、恐吓、传讯、威逼等,经受无端折磨,警车呼啸,翻箱倒柜,精神处于极度紧张状态,打乱了本来平静的生活和正常的工作。

自二零零零年以来,我被当地“610”办公室定为重点监控对象,不断到家中骚扰。“610”还书面通知我的主管部门,停止对我办理退休金等一切福利待遇,以我不放弃信仰为由,剥夺了我该享受的基本生存权利。

二零零一年我劳教回家后,去找原单位,已不存在,单位在二零零零年撤销时,给所有未办理养老保险金的职工、登报解决、处理遗留问题。我因正在劳教期间,无法办理。去找主管局,主管局让找社保局,社保局以我已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办理。我奔走、往返于主管局、信访局、社保局之间多次,无果。原因是他们惧怕被牵连,推来推去,不予接待。致使我没有生活来源,我辛辛苦苦的工作多年,到老来却没有养老金,成为家人的负担,生活非常艰难。他们对我的所有迫害,都是对我思想的一种强制限制,并企图用经济迫害达到我放弃修炼的目的。

回想这些年来对我的多次迫害,都是以刑法(300)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定罪的,我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做好人,究竟我利用了哪个邪教?谁实施的哪部法律被我破坏了?我始终都不明白,也从来没有执法者给我解释过。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信仰法轮功,这是我的自由。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理应受到国家的保护。发资料,劝三退,都是围绕,“坚守信仰,讲清真相”,在做善事,在救人。没有任何违法性,更没有社会危害性。拥有的电脑,打印机等都属于私人财产,不是犯罪证据。所以,对每个法轮功修炼人,随意抓捕、劳教、判刑,都是假借法律名义,在迫害正信,迫害善良。相反,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群体的灭绝性迫害,既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认可,也没有法律依据,由他个人发起的,这才真正是“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巨大犯罪!

控告的事实依据:

一、被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二月底(正月十四日),我和张雪琴一行六人去北京上访,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半夜到北京,住进铁道宾馆。早八时,被关进警车非法带走,关押在陕西省驻京办事处一星期。

被关押期间,“610”马平安等人指使汉台看守所民警门全秀,利用在押人员周剑英、刘志红、孙波、杨静等吸毒、卖淫犯,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我拳打脚踢,打破我穿的皮大衣,抢走我身上带的钱,给我带了十四天脚镣。七月以我炼功为由罚戴背铐。我在看守所期间遭受了各种非人的折磨,最后被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关押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警察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不让睡觉,逼迫我放弃信仰。二零零一年九月三日期满,因不写污蔑法轮功信仰的所谓‘保证书’,我被劳教所教导员张晓玲和警察梁刚、杨某某送回当地,交给610。我非法劳教期虽满,但依然没有人身自由,仍被跟踪和监视居所。

二、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二年半

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我又被“610”马平安、刘德有等四、五人从家中法绑架,他们入室抢劫,而后我被关押在汉台看守所。狱警干部操控在押人员张红彦等严酷的迫害我,她指使号舍所有关押人员,几次轮流给我泼了几十盆冷水、不许穿衣服,毒打我,以致我血压升高,心跳加剧。我绝食抗议,遭到了野蛮灌食,每晚被推倒在地,用大号火钳撬嘴,致使牙齿变形,关押期间指使犯人恶毒咒骂法轮大法师父,为阻止我炼功,强制给我戴背铐七天六夜。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半,二零零四年元月被强行带至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关押。

二零零四年二月,我被关押在劳教所南楼暴力转化。警察冯队长令包夹(包夹是劳教所以互帮学员为幌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操控、监控,二十四小时实施迫害,可随时对法轮功学员施暴,体罚,不让睡觉,并向干部汇报。是劳教所、监狱干部利用的打人棍子。)晚上将床板及被褥搬出房间扔到楼道,不许睡觉,白天罚站,不许上厕所,及做其它所有动作。连续十多天体罚,昼夜不让我上床睡觉。大队长王力强迫我看污蔑大法的书,并让包夹二十四小时监督,企图改变我的信仰,在我的抵制下,王力和冯×将我铐在床腿上六天五夜,包夹们天天围攻我,逼我承认错误,企图转化我。在南楼一共关有九名法轮功学员。同年五月,我们因抵制转化,抵制做奴工,集体绝食而被野蛮灌食,反复插管子,造成食管破裂,个个口吐鲜血,惨不忍睹。吸毒犯杨红鸽恶毒的捏住我的下巴灌食,不管我的死活,造成下巴脱位,长时间不能复位。我却因此受到延期劳教一月的处分。

八月下旬,又一轮转化开始,我们被单独关在南楼施用各种手段,强制转化,由省“610”派刘政委,枣子河男劳教所的警察王、高二人,三大队教导员张晓玲及二名警察和两名吸毒犯转化我,每天高音播放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和视频、罚站,晚上不许睡觉,高压折磨我一个月。一天正在被罚站,包夹延亚利进门,突然猛力一拳打中我右耳,当时脑子嗡嗡响,向左猛力跌倒,后背又撞到了凳子尖角上,立马撞出一个坑。从此我右耳听力受损,至今腰椎弯曲不能用力。而这些行凶者反而提前解教。她们利用着法轮功学员的善良,为所欲为。体罚、羞辱、污蔑法轮功学员的人格,并以此为乐。

九月底我又回到三大队被强制做奴工,劳教所为了掩盖迫害,在正常收工后,让劳教学员把要干的活搬在楼道里,偷着干。冬天无任何取暖设施,还开着窗户,寒风刺骨,手冻烂了,脸冻伤了。每天干活到清晨三、四点,六点又要起床,干不完的活通宵加班干,睡不了觉,苦不堪言。劳教所的狱警,就是这样利用被劳教人员,为劳教所敛财的。

二零零五年七月初,我因看一张纸,上面写的有《大纪元对广大中国人民的声明》被警察孙明珠发现,抢去上交所里,警察董燕玲宣布对我的处分,罚戴手铐,下午又由教导员张晓玲给我强穿约束服二十九天。约束服是用帆布做的,袖子很长,就像五花大绑一样,不透气。双手绑在背后,这种酷刑使人极度痛苦。当时正值八月份四十多度高温天气,没有毛巾,没有卫生纸,不准洗漱,身心备受煎熬。

二零零五年十月后,我发现自己的小腹每天在胀大,去医务室看病,医生说没有问题,但是小腹突出已明显。正在这时,有人发现送饭时往菜里加药,我怀疑给我的菜里也加了药。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日我回家后,身体虚弱,面黄肌瘦,小腹鼓胀,两年多才恢复。

三、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我与同修一行三人,在西安市霸桥区常家湾村讲法轮功真相,遭不明真相者举报,被警察带到红旗派出所。

第二天,被胁迫抬到所谓“陕西省西安市法制基地”——宣平园洗脑班非法拘禁。国保大队孙队长带人非法入侵我女儿的家,抢走了大法书和资料、现金等,和女儿的电脑。非法拘禁期间,还剥夺家人人身自由,胁迫家人参与,逼迫我放弃信仰。强制体罚三个多月后,以不转化为由对我枉判劳教一年半,强制我接受(最后所外执行)。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们开车在路上被非法搜查,以车内装有法轮功资料为由,被汉台区“610”非法抓捕,关押在汉台区公安局。私家车。“610”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把我和同行大女儿康娟非法拘禁在审讯室,拷问了两天,康娟坐的是铁椅子。非法没收了我们的包,包内装有手机等,扣押了汽车和资料,和车内的私人物品,不开任何单据,随意关押,随意抢劫财物,足见“610”人员骄横的执法素质,对法律的漠视和办案的随意性。两天后,康娟放回,我又转押进看守所。十月份家里请的律师,只见过一次,以后再不允许见面。也不允许律师到庭辩护。

二零一四年元月十三日,勉县检察院张、高二个检察官提审我,开口就说我是邪教类罪犯,我请他出示国家对法轮功的定性文件,他说,公安局说你们是邪教,你们就是邪教!我说,要有法律依据,他说,我刚刚接到国外打来的电话,我也想被救度,可是我要吃饭!本应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可是碰到法轮功问题就把良心扔掉、听命于“610”了。

四月九日,勉县法院在不允许自己请律师辩护,不通知家属参加,开庭审理。

十二月二十六日开庭宣判,在没有发给告知书,起诉书、判决书的情况下,我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二审中院维持原判,也没发给判决书,整个过程,完全是违反司法程序。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我被送入陕西省女子监狱。到监狱后,我被分到2分队1号舍,包夹叫李爱梅。我到监狱的当晚就罚站,被子也没收了,连续几夜不许睡觉,勒令站在一块地砖大小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上厕所。警察杜颖还说,这你还不满,要放在过去,哼!不知以前有多可怕。真没想到,在这里地板砖也可以“画地为牢”。监狱里空气紧张,不允许和别人说话,也没人敢望我。包夹是监狱里的长刑犯,可以为所欲为,打骂、酷刑折磨我,替警察达到转化我的目的。晚上罚站,白天人都干活去了,我被她脚踢拳打,为了逼迫我对大法犯罪,照她们的意思说和写,二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有时还叫到隔壁号舍去打,长时间罚蹲,从今天蹲到明天。她看我走路一拐一颠的,凶狠地说,腿打断了住院,只要你有钱!以前有的是腿断住院的!至今我的左腿脚腕处仍有一个包,两年了也不消。每次打完后,她又对我说:我还有几个月就回家了,你要替我着想。她们就是这样利用着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干着罪恶的勾当。

很快我被迫害得尿失禁,一看水龙头流水,就不由自主就尿。此后,为了减少憋尿的痛苦,我一天只吃早、中午两顿饭,每餐一个馍,整天不敢喝水,用这种方法来缓解不让大小便的痛苦。两年来我就这样一直被囚禁,罚站罚蹲,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去监狱三个月了,一直不让接见。警察杜颖多次剥夺了我女儿探视母亲的权利。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早上刚吃过饭,包夹闫红莉说带我看病,我以为看尿失禁,就同她一起去了医务室,卫生员让舌下压一粒药,只一会,卫生员叫进去,抽血化验,抽了我一个满管血,我问他为啥要抽这么多的血,她们一起恶狠狠地吼叫:“不许说话”。又抽了两个半管的血,共三根两公分粗的管子,之后我眼冒金星,视物不清,昏昏沉沉,走路不稳。此后我写过两次申诉,可每次底稿尚未写完,就被警察李希没收了。到最后,没收了我的所有纸、本子,还吼我说“你想干啥!”看管越来越严。

我马上要出狱了,她们还不放过我,人为我思想不符合她们的要求,包夹宫锦华随时打骂我,不给吃饭,每天中午只给一个馍。七天后一天只给一勺菜,因为我递交了不转化的“严正声明”,就不许我吃饭。从早上起床就不许坐,全天罚站,晚上十点才上一次厕所。不让洗漱,包夹还恶狠狠地说:“你还有不到40天就回去了,就让你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出去。”当天下午,警察杜颖还让全监区的犯人,每人写一份监狱长讲话“监狱不许饿死一个人”的感想。还有两天就要出狱了,警察李希把我叫去,问我现在是怎么想的,我按照“严正声明”所写,如实回答,她听后怒火冲天,大声训斥,喝令让我蹲下,然后叫来包夹当晚给我调号舍。调号舍后,新包夹是王丽,我被罚站,她大声训斥我,曾经的包夹刘丽红也来参与迫害,一声比-声高,持续一个多小时,我已是七十岁的人了,支撑不住,忽然不由自主尿了一股,马上大汗淋漓,站立不稳,她们叫我赶快上床,迷迷糊糊时我听刘丽红大声喊,王新莲,你叫你家里人给你准备棺材,我不是来发丧的,我是来送行的。我牙齿咬得咯咯响,心里非常难受,浑身不停抖动,昏迷过去了。第二天我听王丽说,真吓人,就那一会时间,给你用了六种药。

结语

出狱后,我脊背佝偻,听力下降,腹部鼓胀,尿频尿急,身体十分虚弱,家人为我难过,见到的人无不为我担忧。这些年来,家无宁日,两个女儿住在外地,自从我被绑架,既要照看她爸爸,还要探视我,颠簸往返在路途,担心着我的生命安全。老伴孤苦伶仃,惦记着去给我送钱送衣物,还牵挂着我是否挨打受罚。平日里还要被别人指指点点,背后议论。原本幸福的生活,在这场迫害中变得人人自危,度日如年了。

今年回家后,片警和街道办的人不顾我身体虚弱,多次来家骚扰,以办养老金为由,利用谈话之际另一人到处拍照,还强制给我照像,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肖像权。

这一切都是由江泽民一手操纵发生的,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惨无人道的血腥迫害,同时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把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政府工作人员推到了法轮功的对立面,使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法轮功学员,并积极参与到迫害中来。追本穷源,江泽民就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2/遭九年半冤狱迫害-汉中王新莲控告江泽民-355740.html

2017-03-29: ◇陕西汉中王新莲结束三年半冤狱于3月24日从陕西女监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9/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44646.html#1732901418-3

2017-03-09: 陕西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将于2017年3月14日结束三年半冤狱
陕西汉中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将结束三年半的冤狱迫害,将于2017年3月14日,从陕西女子监狱回到家中,请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9/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4020.html

2015-05-02: 陕西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杜淑明、王新莲及张馨月被劫持入狱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无视四位受害人的无罪辩护,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宣布了维持勉县法院原判的非法判决:杜淑慧八年;杜淑明七年半;王新莲三年半;张馨月三年。汉中市汉台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将杜淑慧、杜淑明、王新莲、张馨月送往陕西女子监狱。

等家人得知人已不在汉台看守所时,问询陕西女子监狱,回复等待来函,十余天过去了,仍无音讯。目前家人非常担心她们的状况。

杜淑慧老人在入狱体检时因查有癫痫、胆结石等四种病,陕西女子监狱拒收,被带回汉台看守所,汉台看守所依然非法关押,至今仍未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8213.html

2015-04-14: 汉中市中级法院维持对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冤判
陕西省汉中市杜淑慧、杜淑明、王新莲三位老人及张馨月医生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勉县法院非法枉判后,汉中市中级法院无视四位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再次开庭枉判,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宣布了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杜淑慧八年;杜淑明七年半;王新莲三年半;张馨月三年。

法院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以可请律师为由,诱骗当事人开庭。而在次日,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随即开庭。无视四位受害人的自我辩护。三月二十三日杜淑明所聘的律师去了汉中市中级法院,未有法院相关人员接待。

到目前为止,四位受害人的家人未得到任何官方的判决通知。家人去勉县公安局、勉县法院、汉中市中级法院层层推诿,严密封锁消息。家人担心年近七十岁的老人,在牙齿掉光、不能正常进食的情况下,随时会被勉县公安局送往陕西女子监狱,更担忧她们历经多年多次的身心迫害,再遭受重判的牢狱折磨,能否挺的过来。

杜淑慧曾被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留有癫痫病,在汉台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胆结石常常疼痛痉挛,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每次发作十几天,看守所管教干部和医生四次带去汉中二院、汉中中心医院、三千二百零一医院B超检查,诊断结果都是:胆囊结石充满,胆囊萎缩,不分泌胆汁,建议及时手术治疗,看病花去数千元不见减轻。

目前家人正在依法对滥用职权、违反司法程序、非法枉判的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4/汉中市中级法院维持对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冤判-307509.html

2015-01-09: 陕西汉中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偷偷判刑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杜淑慧八年;杜淑明七年半;王新莲三年半;张馨月三年。

目前四名法轮功学员均在上诉。不服中共法院的这一非法判决。这四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三年九月以来已被汉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9/陕西汉中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偷偷判刑-302962.html

2014-03-10: 陕西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陕西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新莲、杜淑慧聘请的律师,再次到勉县法院要求阅卷,刑庭庭长李明月谎说尚未立案;律师到汉台区看守所要求见当事人,所长吴汉林说需要律师的五证才能见当事人;律师找到勉县公检法的上级机构——汉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玉平却藏起来不见人。

上述几幕显示,陕西勉县公检法要不择手段的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夜晚,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假借查酒驾之名,指使交警非法搜车,绑架法轮功学员张莉萍、王新莲。第二天晚十时,又闯民宅绑架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慧姐妹。六十四岁的杜淑慧当场癫痫病症发作,失去自理能力,警察全然不顾,强行将人抬下楼,塞入小车拉到城东派出所。

杜淑慧老太太,原勉县城建局会计,退休前身患重病,每年在单位报销医药费万余元,因得益于法轮大法,几个月疾病就好了,身心健康,从此不再在单位报销一分钱医药费,在单位和来单位办事的人中有很好的口碑。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一年被勉县公安局非法劳教,遭受了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各种体罚、折磨。二零零六年,杜淑慧被非法关押,关押期间胆囊炎复发,被送医院抢救。

近七十岁的王新莲老太太曾三次遭受劳教迫害,受到了各种酷刑折磨,她的迫害经历就是一部中共司法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罪恶史。这么多年来王新莲一直居无定所,多数住在女儿家。

现在再次被非法关押,杜淑慧、王新莲的家人已聘请律师伸张正义。非法关押中,杜淑慧胆囊炎、癫痫病多次发作,生命危险。然而,勉县公安局在汉中市“六一零办公室”的指使下,无视律师的放人诉求。

王新莲、杜淑慧等四人被非法关押近半年之久,一直被关押在汉台看守所。家人多次去勉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询问,要求无条件放人。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检察院称已将案卷转到法院。二月十日,法院称因证据不足不立案,已将案卷退回检察院。二月十八日,检察院又说未退回,顶多再延一个月。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王新莲、杜淑慧的律师再次来到勉县检察院,得知案卷确实已送勉县法院。律师到勉县法院要求阅卷,刑庭庭长李明月推说尚未立案,不理睬律师的诉求。律师说:我的当事人的案卷转到法院已经快两个月了,你们还不让我阅案卷,剥夺我的合法权利,你们应该负责任!声明要向监察室投诉。李明月这才承认说案卷在,却不让律师阅卷。律师说:希望法院人员要尊重法律。一个副院长表示,律师说的都对,“但事情特殊,我们没办法”。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下午,律师到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去见当事人王新莲、杜淑慧,看守所所长吴汉林说,勉县法院和汉台区公安分局联合通知他们,律师需出示“五证”、且一名当事人需要聘两名律师才能见当事人。

针对如此无理的要求,律师找到勉县公检法的上级机构——汉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玉平说他无权干预。律师一再问该谁管?任玉平说:“我们了解一下,四十八小时后再回答你们。”第二天,律师再找任玉平就找不着了,他躲起来不见人。

汉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任玉平多年来一直追随邪党,利用司法机构积极参与镇压法轮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目前仍在对法轮大法、法轮功学员犯罪。在汉台看守所遭受迫害的还有柏汉英,已非法关押一年之久。邪党法院以种种借口阻挠柏汉英的律师阅卷,怕构陷材料曝光。南郑县法院诬判刘伟四年冤狱。强行指定律师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中院维持原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0/陕西勉县公检法不择手段阻挡律师见受害老太-288562.html

2013-11-27: 陕西汉中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陕西汉中市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张莉萍和勉县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慧分别于九月二十五、二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汉中看守所。十一月十二日,勉县公安局、检察院对四人进行非法逮捕。

发生在深夜的连锁抢劫绑架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晩,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假借查酒驾之名,指使交警非法搜车,将法轮功学员张莉萍以及同行的王新莲及其女儿绑架。王新莲女儿第二日放回。张莉萍的轿车被扣,至今未还。

九月二十六日晚十一点,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民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慧姐妹和王汉斌,并非法抄家。

九月二十七日晚十点,法轮功学员陈青被汉中市国安和勉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上述六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其中四人十一月被非法批捕。

目前,王新莲、杜淑慧的家人已聘请律师为亲人伸张正义。律师查阅卷宗,当面向实施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国保大队教导员胡军建指出了其行为的非法性,并强烈要求其依据现行法律立即让王新莲、杜淑慧两位当事人回家。律师也提请受理此构陷材料的勉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某立即放人。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多次遭迫害

杜淑慧老太太,原勉县城建局会计,退休前身患重病,每年在单位报销医药费万余元,因得益于法轮大法, 几个月便治好了疾病,身心健康,从此不再在单位报销一分钱医药费,在单位和来单位办事的人中有很好的口碑。他们都有相似的经历。王汉斌曾捡到五千多元现金,找到失主送还。

杜淑明、杜淑慧曾在二零零一年被勉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两位老人经受了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各种体罚、折磨。杜淑明从劳教所出狱回家时,满口的牙齿几乎掉光,还留下了小便失禁的后遗症。二零零五年,杜淑明再次被非法关押,直至无法正常走路;二零零六年,杜淑慧被非法关押,关押期间胆囊炎复发,被送医院抢救。

张利萍医生二零零六年曾在汉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不法警员勒索家人钱财后保外。现在患者和张大夫家人都在急盼着张大夫回家。

近七十岁的王新莲已多次遭受劳教迫害,她的迫害经历就是一部中共司法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罪恶史。

汉中市、勉县作恶者遭报案例

一九九九年“7.20”以来,勉县公安局在汉中市“610”主任芦鹤鸣、任玉平的唆使下,追随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曾反复非法关押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多人被冤狱迫害,遭受各种毒打折磨、体罚,身心备受摧残,留下残疾、后遗症,致使家无宁日,给社会、单位、家庭及个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其中,不到五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魏欣蓉被劳教所注射毒针,肺部溃烂,含冤离世。姚景明老人被枣子河劳教所隔离关押、恐吓、长期不让睡觉、长期体罚折磨,致使全身浮肿,三个月就被迫害致病危,劳教所才不得不用担架将他抬出劳教所。姚景明老人回家不久即离世。

善恶有报是永远不变的天理。希望以下案例再次能警醒仍然跟随邪党作恶的愚顽之徒: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汉中市“610”头目兼市委秘书芦鹤鸣带上女儿、女婿、小外孙和秘书一行六人,乘三菱越野在西汉高速佛坪县境内时,被两辆大货车夹撞,瞬间车上四人惨死。 当时芦鹤鸣坐在前排,一头撞击玻璃,头伸出窗外,玻璃将他脖子的动脉割断毙命,秘书被从腰部撞断死亡,芦鹤鸣的女儿和司机当场撞死;他的女婿被送医院救治,撞断了四根肋骨;只有两岁外孙无大伤。芦鹤鸣迫害法轮功,不但自己遭恶报,还连累自己和身边人惨死、重伤。

▼汉中市勉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周广全,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前夕,周广全就主动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周广全更加张狂,长期威逼法轮功学员的单位配合他监视、跟踪、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二零零零年就绑架、非法关押三十多人次,并大额罚款供他们挥霍玩乐。二零零一年,周广全在一次宴会中,突然中风倒地,至今走路一颠一拐,嘴眼歪斜,害人害己。

▼汉中市勉县邮电局副局长陈切珍,男,五十多岁,西安市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陈切珍将本局七名法轮功学员集中非法关押,威逼写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所谓“三书”,并威胁法轮功学员到家属看管自己的亲人,不准互相来往,否则将调去山区基层工作。陈切珍身材高大、结实。一天,他在给法轮功学员训话时心脏病发作。二零零三年到北京做心脏手术。他给领导打电话,说手术非常成功,明天就将出院回家上班,不料放下电话就突然倒在电话亭外死亡。

▼汉中市勉县水利局原党委书记高万全,经常骚扰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向勉县公安局政保科告密。用“末位待岗”、办洗脑班、不给正常上调工资等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夏天,高万全以有人告密为由,领着政保科七、八个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家抢劫、绑架,连续两天非法审讯。高万全如此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临退休也没有达到升迁的目的。二零一二年,高万全患上骨癌。痛苦将伴随他的余生。

▼陕西勉县粮食局原办公室主任吴忠银,配合国保大队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致使两位法轮功学员一位被劳教所迫害致死,一位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六年,四十六岁的吴忠银被确诊为肺癌,住院治疗两年花费几十万元,于二零零八年死亡。

▼勉县公安局镇川派出所所长王雪成,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参与绑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曾使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后王雪成以权谋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勉阳镇联盟村村民朱莲芳长期监视辱骂本村法轮功学员,从洗脑班回来,其子从驾驶室翻出摔死。

一九九九年“7.20”以来,勉县公安局参与迫害的警察有:蒋宝生、高小波、杨建华、王雪成、胡军建、王静、鲁小栋、王汉生、付志荣、何中云、赵学、肖平、关少刚、王卫斌、张霞、董杰、彭兆新、廖德银、卢小栋、黄建军、雷振林、郭锐、王华荣、王义明、陈小康、闫海清、秦晓玲、王彬、汤军等等,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共邪党罪恶滔天,被清算已是为时不远的事,被其利用的、又即将被其抛弃的公检法人员,如今唯一要做的就是赶快站出来、拿出邪党迫害法轮功及其学员的证据,向全世界举证邪党的罪恶,抛弃邪党的操控,将功赎罪、积极自救才是当务之急!继续行恶、参与迫害者逃脱不了被清算的可悲下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7/陕西汉中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283207.html

2013-10-14: 陕西汉中近期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陕西省汉中市中共警察自九月二十五日起,前后绑架了七位法轮功学员。七位法轮功学员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九月十五晚,汉中市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张莉萍驾驶自家轿车在返回汉中的路上被汉中警察查抄,警察发现了车上有部份大法资料,随即绑架了王新莲、张莉萍及同车王新莲的大女儿康娟,非法关押在汉中看守所,轿车被非法扣押。第二天康娟被放回家。

九月二十六日,汉中市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汉斌(五十一岁)、金彩花开面包车运送真相资料被当地警察非法抄查,两人被绑架到勉县城东派出所。

九月二十六日当夜两点,汉中市公安、国保警察与勉县公安、国保警察同时出动,绑架了勉县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惠(约六十八岁)并非法抄家,抢走杜淑明的三台打印机、电脑及大法资料,杜淑惠家的电脑和子女的电脑,甚至小孙子学习用的电脑以及丈夫、儿子的手机抢走。恶警的行为导致杜淑惠癫痫发作。九月二十八日,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汉中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勉县法轮功学员陈青九月二十六日曾遭警察问话,二十七日也被绑架。

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百姓。杜淑慧老太太,原勉县城建局会计。退休前身患重病,每年在单位报销医药费万余元,因得益于法轮大法, 几个月便治好了疾病,身心健康,从此不再在单位报销一分钱医药费,在单位和来单位办事的人中有很好的口碑。他们都有相似的经历。王汉斌曾捡到五千多元现金,找到失主送还。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4/陕西汉中近期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81197.html

2013-09-29: 陕西汉中市勉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近几天,陕西汉中市勉县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家中遭恶警抢劫:

九月二十六日晚,汉中市国保大队和勉县城东派出所二十几名恶警分别闯进法轮功学员杜淑慧(约六十八岁)和王汉斌(五十一岁)的家,抢劫财物并将人绑架至城东派出所。

法轮功学员杜淑敏也于九月二十六日晚在家中被恶警绑架

法轮功学员陈青九月二十六日遭警察问话,二十七日也被绑架。现人在勉县公安局。

另外了,九月二十五日晚,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张利平、王新莲及女儿娟娟同时被警察绑架,张利平的私家车被非法扣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9/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80451.html#1392823161-6

2013-09-28: 陕西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张利平、王新莲被绑架
九月二十五日晚,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张利平、王新莲及女儿娟娟同时被警察绑架,张利平的私家车被非法扣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8/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0444.html

2011-06-19: 陕西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和秋玲、温巧英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上午,陕西汉中法轮功学员王新莲,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和秋玲、温巧英三人在讲真相救人时遭恶人构陷, 被灞桥分局非法绑架、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北郊宣平园洗脑班正在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9/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242667.html#11618232232-1

2011-06-16: 西安法轮功学员温巧英等三人被绑架
6月9日,西安法轮功学员温巧英等三人外出讲真相时被灞桥公安绑架,后送到北郊宣平园洗脑班,详情不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6/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42549.html

2009-12-29: 陕西汉中恶警马平安罪恶累累
1999年7.20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身为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的马平安认为是升官发财的好机会来了,开始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他凭借“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肆无忌惮的随意绑架大法弟子,趁机抄家抢劫,诈骗钱财,恣意妄为。

2003 年汉台区公安分局准备调离马平安工作岗位,他千方百计拒绝执行,舍不得离开这个特权职位,时至今日,马平安从政保科科长摇身变为国保大队长,仍然一如既往的做恶,致使汉中市数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刑期最长者达九年。汉台区以及汉中地区所有被非法绑架、关押、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敲诈的大法弟子没有一个不经他手遭迫害,可以说他已经是一个被中共利用在汉中地区推动和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恶之一。

马平安,男,五十多岁,回族。住汉中米厂家属楼东头2楼,系其妻单位住房。儿子马波现在西乡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还有一女马燕(音),在西安市上学。马平安本人生活糜烂,是歌舞厅的常客,并且包养情妇。

勒索抢劫

马平安的母亲已七十多岁,一人独居于汉台区塔儿巷。2007年冬有三名大法弟子因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拨打110后而被绑架至汉台区看守所,有同修去要人时,马平安竟厚颜无耻的说:“我妈腿摔断了,现在出院要交一万多元,我没钱。”言外之意就是要借机敲诈。

十年来,马平安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从未停歇,因迫害案例太多,不能一一说明,仅举以下几例:

1999年7月22日,汉中中心广场炼功点大法弟子学法交流,马平安得知后,对有关的大法弟子非法处以一千到四千元的勒索罚款。还抢走了独居的六十多岁退休职工阎素云的存款单,掠走了上边的全部存款4000多元。

毒打折磨

2000年农历正月十四,汉中六名学员去北京上访,三月中旬,马平安把陆续从北京绑架回的十多名上访学员,全部关押在汉中看守所,并进行了酷刑迫害。他指挥看守恶警门全秀利用吸毒卖淫犯暴打凌辱这些人,致使大法弟子兀亚莉肋骨被打断,郑翠萍胸骨被踏断,一个多月不能躺下,日夜只能靠墙坐着。王新莲的皮大衣被打烂,被抢走了衣服内的一千七百元,还被带了十四天脚镣。梁凤英被抓住头发向墙面猛撞,致使面部严重变形。一个月后,王新莲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袁世正非法劳教两年,其他人被马平安以勒索罚款一万多元到三千元不等后放回。

马平安还勒令焦山庙小学老师大法学员张志学每天早上带着小凳,坐在汉中火车站门口,拦截和劝阻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访,下午向其汇报。

随着迫害的升级,马平安也到了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地步。随便抄家、绑架、关押、勒索罚款、劳教,根本不讲法律。

堕胎八月胎儿 凌辱妇女

2001 年3月,在汉中“610”的指示下,马平安带领北关办事处和张万营村委会绑架大法弟子张汉云去洗脑班,没料到扑了个空,一气之下跑到略阳县把张汉云父亲承包的建筑工地封起来,还把她丈夫铐在嘉陵江桥头,逼家人交出张汉云。无奈之下,张汉云去见他们,这伙没有人性的恶棍竟然把怀孕8个多月即将临盆,而且有生育指标的张汉云强行押至汉中一市郊医院堕胎,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他们便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分块取出,其残害生命的手段令在场的人都触目惊心。

2002 年63岁的大法弟子杨秀莲和女儿魏彩霞因制作发放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马平安指示恶警门全秀利用吸毒犯张莉等,逼迫杨秀莲说话,狠命的向后按杨秀莲的头,造成她颈部骨折,恶人还强迫杨秀莲成大字型靠墙站立,2人分抱2只胳膊,2人分抱2条腿,还有2人在下方用牙刷刷杨的阴道,其余的人排成队轮流捏杨的乳房,致使其乳头鲜血淋漓,痛不欲生。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间地狱。

2002年勉县大法弟子许艺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马平安指示恶警门全秀狠毒的给其长期戴背铐,还把她跟一名吸毒犯铐在一起40多天,酷刑迫害后,还将许艺琴非法劳教三年。

非法判刑 敲诈勒索

2004 年,马平安绑架何忠武等多名大法弟子,为了保全敲诈的钱财,逼迫何忠武多次改变所谓的口供。在非法关押三个月后,才违法下逮捕证,当何忠武识破其阴谋后,向外界举报,马平安又利用职权,和汉台区检察院检察科科长秦汉平串通一气,密谋构陷,二审时把七里乡九女村八组的三个农民大法学员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和不认识的何忠武强拉成一案,判重刑。将何忠武判九年有期徒刑,其他三人分别被判七年有期徒刑。给他们本人和家庭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005 年马平安绑架了多名在一起约见的老年大法学员,以莫须有的罪名处以2年半以下不等的劳教,大肆勒索钱财,所外执行。马平安向其中一名大法学员纪素清敲诈了 4000元后,嫌少,又跑到纪素清的单位强行支走6000元工资,还有一名没有生活来源的大法学员,马平安又从她的女婿工作单位汉中卫校,强行支走工资 5000元。

2008年,奥运会之前,在610的操纵下,马平安又带国保大队警察大肆绑架大法弟子,抢夺财物。汉中大法弟子杨华被非法判刑 9年,兀亚莉非法判刑5年,南郑县大法弟子肖艳萍被非法判刑8年,她们三人现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受迫害。大法弟子叶浩被非法判刑5年,李青檬被非法判刑 4年。

2008年11月份南郑县大法弟子肖燕萍二审时,马平安带人提着照相机跑到南郑县法院门前,对前来准备参加旁听的大法弟子照相,致使十多人被非法绑架,最后还将勉县的许艺琴、城固的李金凤分别劳教一年多,送西安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关押。

马平安还借奥运之机带上社区人员,到大法弟子郭建珍家(郭建珍一人独居),见无人,便撬门拧锁,强行入室,非法抄家,连墙上的国画都一并抢走。公然侵犯公民权利,私闯民宅,无法无天,典型的执法犯法。

2009年,为保中共邪党60周年大庆,马平安又非法绑架了十多名大法弟子,张青,刘伟,丛学龄三人至今还被非法关押。这样的恶性事件在这一年内连续发生了三起,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的阻碍了汉中众生的被救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9/215270.html

2006-03-10: 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逼疯21岁女大学生
劳教所首先逼迫大法弟子看诽谤、攻击大法和师父的录像、书籍、强迫洗脑,目地是让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对正信的坚定大法弟子,采取强制的流氓手段不准睡觉、不许大小便、让面壁罚站;有的双手铐在楼梯道的扶手上,让人欲站不能欲蹲不行,非常难受;有的铐在楼道的铁门上或办公室的管线上,各种方式均在半月至月余时间。同时恶警们还有3、4个助威行凶的犯人打手专门针对大法弟子,听恶警的吼声便立即一拥而上团团围定,用毛巾塞住大法弟子的嘴,拳脚齐上。恶警给大法弟子强行灌食时用碗往头上砸,眼上眶砸破一条口子,还强词夺理的狡辩说:“上级检查所里工作时说了,用手打不对,应该用警棍或电棒打才对。”

这个邪恶的女劳教所长期采用高强度、超负荷的让人每天17-19小时的苦役劳动,有时只能睡三个小时左右(让人在楼道里干活到半夜2-3点钟)。还长期不让坚定的大法弟子与家人见面,经常使远道而来的亲属无可奈何悲痛而归。他们的表面借口是“表现不好”,不准接见。其实质是由于长期迫害这些坚定的大法弟子的罪恶事实害怕泄漏出去曝光,更害怕大法的明慧网揭露让全世界人民知道,所以严密的封锁消息。

大法弟子兰翠莲、李素萍、马杰、罗长云、王新莲等坚定的大法弟子从被非法关押進劳教所一直遭受着各种迫害,还无故非法的延长劳教期1-7个月不等。特别是三大队的恶警张晓琴对大法弟子王新莲、罗长云从05年至今一直是关禁闭的封闭关押,用各种流氓手段進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0/122523.html

2006-03-07: 大法弟子王新莲06年3月2日教期满,因坚决不转化现被延期一个月。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7/122160.html

2004-12-07: 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是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之一,那里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行径已多次在明慧网曝光。

陕西省610迫害大法弟子情况:
宝鸡弟子李翠芳被抓3次。
陕北弟子李福连3次。
刘桂清2次(现有可能仍在关押)。
普桂琼2次。
汉中市弟子魏欣荣2次(现有可能仍在关押)。
王新莲2次(现有可能仍在关押)。
西安市弟子陈翠珍2次(现有可能仍在关押)。
周亚亭2次(现有可能仍在关押)。
余勤珍2次。
王景云2次。

2002-01-23:陕西汉中“610”办公室残害无辜母婴 罪责难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23668.html

汉中市联系资料(区号: 916)

2023-11-28: 南郑区公安局民警:
屈某13809165330 邵某18091628593

2023-11-14: 信息补充:
南郑区政法委书记 王继成 13891600298
政法委副书记 姜 祎 13399263858 0916-5518201
南郑区副区长兼公安局局长 廖 泳 13700260616 0916-5525218
南郑分局政委康积勇13991619388,原局长何宝鹏13709167715
公安局副局长 黄中利 13809165909 0916-5525228
公安局副局长 姚作军 13891635899 0916-5525219
公安局副局长 王庆文 13509166092 0916-5525292
国保警察:马宇鹏18709166232,李其18829242830
国保大队徐栋祥13196372902,杜久成13572610939

南郑区检察长 郭文安13992689977 0916-5525008
副检察长 张远成 13659168989 0916-5525088
副检察长 熊自伟 13325365886 0916-5525005

法院院长 胡彦飞18991600707 0916-5512381
副院长 雒润平 13399161825 0916-5511706
副院长 徐建红 13909165122 0916-5510865
副院长 偶明红 13709161828 0916-5512926

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电话:0916-2521912 0916-2511404
汉台区看守所所长办公室电话:0916-2688963 0916-2520047
汉台看守所教导员:袁治斌13892680771
副所长:吴汉林13992690096 李汉军13991625116
医生:何宏亮;管账:罗汉江13892668883、王鹏15891629616
档案:舒斌13891695016;巡视组长:苏长明;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16)

2013-09-29:
附陕西汉中市、勉县邪党政公检法司机构及当地各单位信息

以下号码有勉县各局各乡镇,公检法司。汉中市公检法司的号码
勉县县委办0916-3212240
勉县县委办0916-3213305

勉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0916-3212663
包建全同志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王义明同志协助包建全同志主持县委政法委日常工作。
陈飞同志负责分管综治办,联系县公安局。
张永忠同志负责分管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和维稳办,联系县检察院。
张小宏同志负责政法队伍建设、政工宣传、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反邪教工作。

分管政法委政工科和县委610办公室,联系县司法局。


汉中市公安勉县公安局   邮编:724200
王群智   局长   办0916-3292818
胡志学   副局长 办0916-3292888
杨  安  副局长
郑贵明  副局长  办0916-3292866
王丽生  副局长 看守所(监管大队)办0916-3292838
董  杰  副局长   办0916-3292812
王桂林  国内安全保卫        13630209843、办0916-3292899
裴新民  副局长   办0916-3292868
刘明杰  副局长  交警大队     办0916-3292900
总值班室0916-3292801
纪检督察0916-3292810
治安大队(户政)0916-3292809
巡警大队0916-3292826
经侦大队0916-3292850
刑警大队0916-3292802
交警大队0916-3292905
天荡路派出所0916-3292891
贾旗路派出所0916-3292861
黄龙派出所0916-3416110
黄沙派出所0916-3436308
同沟寺派出所0916-3426234
金泉派出所0916-3439287
新街子派出所0916-3456238
褒城派出所0916-3489143
定军山派出所0916-3310413
老道寺派出所0916-3486158
镇川派出所0916-3356367
阜川派出所0916-3396571
武侯派出所0916-3296173
茶店派出所0916-3616803
温泉派出所0916-3352628
元敦派出所0916-3386526
张家河派出所0916-3591006
新铺派出所0916-3516712
长沟河派出所0916-3287702

陕西省勉县政府法制办 电话:0916-3239829 
E-Mail:mianxianfzb@163.com 邮编:724200
勉县县委办0916-3212240
勉县县委办0916-3213305

勉县司法局领导
局 长:冯征
副局长:杨海泉
副局长:晏晖
通信地址: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724200
电话:0916-323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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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信访局联系方式    邮编:724200
局        长    史利军
正科级督察员    李晓春
副   局   长    闫剑冰
副   局   长    刘长生
副   局   长    苏芬梅
办  公  室    联系电话:0916——3239979
综合接待科    联系电话:0916——3238835
投诉查办科    联系电话:0916——3238832
督查考核科    联系电话:0916——3238832




陕西省勉县法院
地址:勉县勉阳镇武侯北路   邮编:724200
电话:0916---323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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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创文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3223136            传真:0916-322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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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3-04-14: 信息补充:
汉中市政府
书记:张烨13811609005、副书记(代市长)王建平18909139389
组织部长王利13909258055、常务副市长张启东19829122288、
军分区司令邱仕伟19809168861、聂新旺、
副市长屈占权18700655333、副市长陈剑彬13809163789、
市纪委书记马红梅(女)18909268005、汉台区委书记叶稳太18809165806、
市委秘书长王松柏13700264500、市委副书记王浩13892809606
副市长王红艳13335459596、副市长吴维强18809170139
市人大主任杨记明18809162311,市人大副主任杜家才13892609666
副市长郭志胜18792823999,副市长郑雪梅13892651869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江声
市局常务副局长刘爽15029660096,政治部主任王久理13659169966

汉台区政府
区委书记叶稳太18809165806,区政法委书记汤新军13891646906,
区长李剑歌18891609966,常务副区长汪军明18992689089,
公安汉台分局长黎明华13909168089,副区长周利华13509166680,
副区长蒋丽13488092288,副区长高瑞18809168216,
副区长聂小东13809163898,副区长成平18691680606,
副区长周峰13259298986,副区长楚晓龙13891620001,

公安局汉台分局电话(区号:0916)
单 位  电 话
值班室 0916 2688100,办公室 0916 2688130,
政工科 0916 2688160,纪检委 0916 2688162,
户政中心 0916 2228531,派驻兴汉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2229358,
国保大队 0916 2688168,出入境管理大队 268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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