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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州 长乐市 >> 黄梅英, 女, 66


出生时间: 1944-02-26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福州市长乐
有关恶人: 福州市公安局一处恶警叶肇森,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恶警谢德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11-3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03-02: 福建南平市张水莲、林美芬在福州被绑架情况补充

2014年2月22日,福建南平市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福州金山租住处被金山派出所等十几个警察绑架。她租住的小区是归属金山街道金州社区,属于金山派出所辖区。 林美芬于第二天,也就是2014年2月23日星期天在家中被绑架。林美芬和女儿一起住在福州西湖杂技团宿舍,归属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西湖社区,属于鼓西派出所辖区。

福州“610”人员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一贯做法是:市或区的国保警察通过派出所,指使社区居委会治安主任的人员,参与或配合其实施绑架。

福建浦城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福州被绑架

福建浦城法轮功学员张水莲目前居住在福州市。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周五)下午,在金山榕城广场附近自己家中被恶警绑架。参与绑架的主要责任人是福州国保支队的几个警察以及金山派出的段警等。其中一个国保小头目自称姓李,高个子,有些秃头,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绑架,警察拿着鼓楼公安分局开具的所谓搜查证、立案书等东西。警察抢走了张水莲的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

张水莲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福州国保支队一干恶警是近年福州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打手,直接参与了非法绑架叶巧明、王秀琴、范可娟、王永金、黄梅英、左福生和左秀云兄妹、陈雪等多名福州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二零一四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8275.html


2011-07-03:福州法轮功学员黄梅英近日已从劳教所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9/242966.html#11628232846-10

2011-03-27: 福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
黄梅英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凌晨在家中被绑架,家中电脑、打印机等财物也被抢,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初被非法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在专管队,恶徒们不给她被褥,晚上不让睡觉,有四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和看管,强迫念劳教所行为规范和报告用语,不念不让上厕所和干任何事情。黄梅英来例假,恶警不给提供任何用品。黄梅英喊“停止迫害”、“法轮大法好”,狱警黄磊、何琴二人用电棍电击殴打黄梅英黄梅英绝食抗议,遭野蛮灌食,恶警把所有房间的门窗关严,就是这样黄梅英被灌食的惨叫声阵阵传来,身上地上全是血,后给黄梅英擦洗的半桶水全是血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7/福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38100.html

2011-01-30: 二零一零年福州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简述
......
三、黄梅英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凌晨,黄梅英家的门被恶警踹开,随后,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恶警非法抄走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以及一些真相资料光盘等私人财产。黄梅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责任人:福州市鼓楼公安分局 李丰(手机 一百三十八亿零九百五十五万九千九百一十六)、黄红雨(警号 十一万零一百八十二)

法轮功学员黄梅英六月初被非法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专管队,不给被褥,晚上不让睡觉,有四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和看管,强迫念劳教所行为规范和报告用语,不念不让上厕所和干任何事情。黄梅英来例假,恶警不给提供任何用品。黄梅英喊“停止迫害”、“法轮大法好”,狱警黄磊、何琴二人用电棍电击殴打黄梅英。两天后对黄梅英灌食,把所有房间的门窗关严,就是这样黄梅英被灌食的惨叫声阵阵传来,身上地上全是血,后给黄梅英擦洗的半桶水全是血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30/二零一零年福州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简述-235531.html

2010-12-15: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单间”虐待
(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女子劳教所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目前还非法关押着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刚到黑窝里的法轮功学员先被劫持在入所队(封闭队),然后,再一个个转到专管队进行迫害。被劫持到专管队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单间里,每天24小时由4名“连保”(吸毒或者偷盗人员)人员看管,首先必须学“报告”用语,洗漱、大小便,吃饭,睡觉都必须向当班的警察报告,比如“报告××干部,劳教人员××要睡觉”,目的是要你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的身份,是犯法的人员。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如不配合,这里的警察就叫其面壁体罚,整夜不让睡觉,让包夹人员轮番上阵折磨。象泉州法轮功学员袁冬英由于不配合,就被面壁,不让睡觉,两个“连保”:林宝英、刘郁晴在恶警的指使下,不让袁冬英将眼睛闭上,一闭上就用双手将她的眼皮扒开,还打她的脸,好几次使袁冬英憋不住尿,就尿在裤子上。

在单间的法轮功学员由 4名连保每天24小时监视一举一动,吃喝拉撒都在里面进行,与外面隔绝,大小便拿塑料桶在后阳台拉,每天晚上等大房间的人都睡觉了,单间才轮流出来“倒桶”,由“连保”看着,绝对不能与外面的法轮功学员碰面,大房间的都必须“回避”,有些“连保”在单间百般欺负法轮功学员,偷盗人员蔡丽容经常大声谩骂、侮辱法轮功学员袁冬英,甚至在后阳台偷偷将大小便桶里小便舀到洗漱的桶里,连续几天袁冬英才发现。

在单间里警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毁谤法轮大法的光碟和书刊,还要求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写观后感,读后感,进行强制洗脑,为的是进一步迫害,逼迫写“揭批”。被关押在单间的李雪儿因不写观后感,每天晚上被罚面壁到下半夜才睡觉,就连喝口水都要向警察报告,看她的“连保”也不能睡觉,必须看着李雪儿,不让她闭眼。因为这种“迫害”的连带关系,使得看管李雪儿的“连保”天天骂她,将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到她身上,认为是她害的。李雪儿被折磨得两个眼袋黑黑的,因她不念所谓的“行为规范”和“法轮功劳教人员纪律”,恶警就把录音机放在她房间,不断的放那些邪恶的内容,把音量开到最大,企图干扰法轮功学员的意志。

60多岁的宁德法轮功学员陈星光被关押在单间,由于不配合邪恶的指使和安排,两个连保(其中一个名叫郑文慧),天天咒骂龌龊的语言。被劫持在单间的法轮功学员每个月都被非法加期一个星期不等,象福安法轮功学员林秀菊,2010年9月19日的刑期到11月底才回家。另外还被限制购买生活用品,家里寄来的钱在帐上,每月只上卡80元,买规定的日用品,购物时也要报告干部,由连保代买。

许多被迫妥协的人也曾经历了在单间暗无天日的折磨手段,在高压下,神志不清的妥协了,但心里很清楚自己是违心的,警察也知道都是假“转化”,但还在吹嘘其“转化率”, 队长周榕负责洗脑,采用一切办法逼迫法轮功学员写“四书”(转化书、悔过书、揭批书之类的东西),只要能够拿到“四书”,她就有成绩了。吸毒人员张兵、王妍,从吸毒队调到专管队,专门配合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个月减满期。有一次张兵因吵架被加期2天,张生气就说这里的法轮功学员都没转化,都是造假,她们说想解教后去告专管队的警察,特别是周榕。

在这恶劣的环境中也有良知未泯的普教人员,她们在看管法轮功学员期间,感受到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宽容,也明白法轮大法是被中共迫害的,因而生出了好感,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帮助,可是这样的人,却被那里的警察叫去威逼、恐吓,不允许她们接近法轮功学员,有的甚至还被加期。可见在中共邪党管制下,执法人员人性的扭曲与变异,已经丧失了人的良知。别看表面那些连保为了能早日出去,而卖力配合劳教所的警察,可是在她们的心底,这些劳教所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才是最无耻的,才是最邪恶的。

以上只是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例中的冰山一角,这么多年以来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迫害还未曝光,希望遭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们共同揭露邪恶,解体邪恶。

福建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
1,李雪儿(莆田市)
2,袁冬英(泉州市)
3,刘冬梅(大连市)
5,马翠英(宁德市)
6,陈星光(宁德市)
7,胡慧珠(漳州市)
8,黄梅英(福州市)
9,刘仁花(建阳市)
还有一名三明永安市的法轮功学员。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责任人:
队长:周榕,黄磊,徐金微(音)
教导员:陈晓东
警察:储新新(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5/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单间”虐待-233655.html


2010-10-26: 曝光福建女子劳教所恶行

福建女子劳教所(也称福州女子劳教所)的专管队是以陈晓东为首的十几人组成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组织,用尽损招迫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比如,不准购买任何食品,只准买日用品。甚至不让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在房间里排泄,二十四小时监控和专人看管。

对法轮功学员袁冬英和林雪娥,中午不让午睡,晚上有时坐小板凳到下半夜两点。对刚下到专管队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不同的手段迫害,有的往饭里放药,摧残人的神经,有的让扒光衣服说是安检。每天采取种种卑鄙的手段轮番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天天逼迫看邪党的片子,写观后感。

法轮功学员黄梅英六月初被劫持下专管队,不给被褥,晚上不让睡觉,有四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和看管,强迫念劳教所行为规范和报告用语,不念不让上厕所和干任何事情。黄梅英来例假,恶警不给提供任何用品。黄梅英喊停止迫害、法轮大法好,恶警黄磊、何琴二人用电棍电击殴打黄梅英。两天后对黄梅英灌食,把所有房间的门窗关严,就是这样黄梅英被灌食的惨叫声阵阵传来,身上地上全是血,后给黄梅英擦洗的半桶水全是血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6/231435.html

2010-05-17: 福州法轮功学员黄梅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福建省福州法轮功学员黄梅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已被送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807.html

2010-04-18: 福州恶警半夜私闯民宅绑架黄梅英

四月八日半夜一点多,福州法轮大法学员黄梅英一家人正在酣睡之中,突然被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惊醒,惊见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一科恶警李丰和黄羽红带着的一帮人破门而入。随即黄梅英遭绑架。

恶警还抢走她家中私人财产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各一台,以及打印机和其它物品。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四月七日晚上八时左右,黄梅英曾带着刚上小学的孩子到福州华林路附近的福建省农业厅家属宿舍去看望好友,然后返回家中(这一点经有关人员了解得到证实)。然而,恶警李丰以省农业厅家属宿舍中发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小区门口探头记录了黄梅英当晚曾进入该小区,就以此为由绑架了她。

黄梅英的丈夫要上班,孩子没人照顾。黄梅英的丈夫询问李丰有关妻子黄梅英的情况,要求他们尽快放妻子回家照料家里的小孩,李丰竟恐吓他说:“你是不是也想进去?!”

恶警李丰、黄羽红等人深夜私闯民宅,抢劫私人财产,恐吓百姓,所有这些行为都是非法的。恶警的恶行扰乱了这个平静家庭的生活,给这一家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孩子看到妈妈半夜被凶神恶煞般的警察绑架,幼小心灵受到严重创伤。

在这里,我们强烈要求福州市鼓楼区国保立即把黄梅英送回家,并追究肇事者恶警李丰、黄红雨的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8/221734.html

2010-04-11: 绑架黄梅英的是福州市鼓楼公安分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1/221349.html

2010-04-10: 福州市“610”近两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一个恐怖组织,该系统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遍及大陆各省市,在过去的十年来一直在迫害善良的法轮功民众。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福州市“610”人员以及福州市警察从2008年至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案例。

福州市“610”和国保支队、区县国保大队在过去的两年来非法抓捕、关押了28人,其中8人已回家,7人被非法关押在福建女子监狱,3人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监狱,2人被非法关押在女子劳教所,1人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劳教所,4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或拘留所。2人不确定目前被关押场所。

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由于讲真相、发放真相资料被中共迫害的。即使根据中共的法律,持有真相资料、讲真相、坚持信仰都是合法的。相反的,警察违法办案、检察院与法院协同“610”做恶、枉判法轮功学员。以下是福州市28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2010年4月8日凌晨,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黄梅英家的门被恶警踹开,随后,黄梅英被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恶警抄走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以及一些真相资料光盘等私人财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0/221291.html

2004-11-30: 福建六旬老人自述被虐待侮辱经过并要求惩办恶人

我叫黄梅英,女,1944年2月26日出生,福州市长乐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受迫害,现被迫流离失所。下面是我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几个民警虐待、侮辱的经过,我要求有关司法部门严惩那些知法犯法、迫害百姓的邪恶之徒。

* 我被迫害的经过

我于1998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身心受益很大。1999年7月20日中央电视台报道谎言、诬蔑、诽谤法轮功,我很不理解,便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12月進京上访。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据此我上访没有错,而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却两次非法拘留我5天。2001年3月份,又非法拘禁我在所谓的洗脑班近一个月。

2003年7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民警谢德建及茶亭派出所段警等人,突然闯入我家進行非法抄家,未发现任何传单,他们把我绑架到茶亭派出所。在福州市公安局一处恶警叶肇森的指使下,他们对我進行刑讯逼供。期间叶肇森谎称:只要你说出传单从何而来,你就没事了。在我被折磨一天一夜没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叶肇森就收起他的伪善的面孔,恶狠狠的说:再不说,今晚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当晚叶就指使谢德建毒打我。谢德建不顾我已60多岁的老人,他竟敢挥拳殴打。当时我整个人被他打得撞到墙上,又重重的摔到地上,顿时感到天昏地暗,人体内的五脏六腑都被强烈振动,嘴被打得张不开,连说话都会痛。在派出所不让睡觉,还用酷刑折磨。非法拘禁二天后,他们又把我绑架到福州红旗饭店,每天24小时轮番刑讯逼供。连续折磨三天三夜,使我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精神接近崩溃,在这种极度虚弱、神志不清、恶警软硬兼施、诱供骗供及逼供下,我被迫讲了传单的来源,可是这些恶警不但不放我回家,还非法将我羁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其间我头脑突然清醒,立即提出申诉,声明在刑讯逼供使我神志不清所做的口供无效。恶警不理睬,拒不记录。被非法拘禁一个月后,由于身体不适,恶警让我儿子签字担保释放了我,我回到家中,恶警还派人非法监视我的行动。

2004年1月14日,叶肇森又指使谢德建、潘公忠等十几个人再次到我家企图绑架我,我不开门,他们拿大锤子敲打,把我家的铁门都敲坏了,至今仍未修复。从此以后,我被迫流离失所。

有关传单的事。传单内容没有任何违法的内容,均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有的被酷刑折磨致人伤残、致人死亡等冤情,因上访无门,向世人讲清真象,顺便给一张真象而已。这属于伸冤的一种方式,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传单是冤情,不是罪证哪。

* 不法官员违宪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

叶肇森、谢德建、潘公忠等人,身为公安人员,无视法律、违法执法犯法,滥用职权,搞刑讯逼供,非法采取诱供、骗供、逼供等暴力取证。这些行为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剥夺中国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剥夺中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非法剥夺中国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第四十一条规定:非法剥夺中国公民“上访”的权利;第四十八条及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非法剥夺“妇女的合法权利”,“禁止虐待老人”的规定;违反《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刑讯逼供或体罚、虐待……”;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五类案件的通知中的第二类: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及第三类: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的规定。

叶肇森、谢德建、潘公忠等人已触犯《刑法》第238条、第239条、第245条、第246条、第247条及第397条的规定,并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虐待老人罪,侮辱罪,刑讯逼供罪以及滥用职权罪。

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不法官员,却干尽违法犯法的恶事,是否属于真正地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呢?

* 要求停止迫害,还我人身自由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因修炼法轮功,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却遭到恶警的毒打、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被剥夺,还被迫流离失所。而那些不法官员披着合法的外衣,却干尽违法的恶事,至今仍逍遥法外,甚至还在作案,不知有多少的无辜被这些不法官员折磨迫害,我之所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是因为我没有错,我没有违法,我行使《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不能再让那些不法官员侵犯我的合法权利。为此,本人请检察机关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惩不法官员。立即停止对我的侵害,还我人身自由。

福州 长乐市联系资料(区号: 591)

2022-01-19:长乐区法院经办法官:梁棋文 (办公室电话:0591-28200682)
书记员:薛友虹( 办公室电话:0591-28200695
经办检察官:陈远翔 检察官助理:方嘉礼 (二人办公室电话不详)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1号 邮编350200 传真:0591-28200618
电话0591-28200638 0591-28922439
连江城关派出所所长电话:13506972583
经办警察:黄新鑫 13805071351
长乐区检察院地址:长乐区凯歌路226号
检察院对外电话:0591-28927539
连江看守所地址:连江县都安路80号 邮编350500


2015-11-25: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看守所相关人员

长乐市看守所
所长:陈孝亮 18805020402
副所长:李诗东18940844476、王美荣15359194808
指导员:林建仁13959185152
科员:
魏剑峰18705913787、林建春15060664269、林明真13400733915、林学武15990500060、陈国平17701580447、周振冠13544112635、陈建霖13704071815、张建荣13904976285、李兆清15940780988

2010-04-11:
李丰 手机 13809559916
黄宏宇(音) 警号 110182
福州市鼓楼公安分局
局长:黄作璋
政委:李兴龙
副局长:林友惠、陈其清、陈明俤
办公地址:福州市福新路230号
邮政编码:350001
办公电话:87665110、87622122

2009-05-25:
相关电话和信息:
长乐市看守所
所长:陈孝亮
副所长:李诗东、王美荣
指导员:林建仁
长乐市公安局一科:
科长:任飞
肖顺国电话:0591-28922353、13705927221
科员:
魏剑峰、林建春、林明真、林学武、陈国平、周振冠、陈建霖、张建荣、李兆清、王家盛、杨尚宇、刘开成、陈国俊、蒋金伙、梁 涛、郑龙官、邹宗德、岑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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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91)

2014-03-02:
福州市国保支队:电话:0591-87623013、0591-87623352、13506996659福州仓山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张水莲所在辖区钟姓段警,手机:13509361805福州市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电话:0591-83058110、0591-83059110、0591-83900756

2010-04-11:
李丰 手机 13809559916
黄宏宇(音) 警号 110182
福州市鼓楼公安分局
局长:黄作璋
政委:李兴龙
副局长:林友惠、陈其清、陈明俤
办公地址:福州市福新路230号
邮政编码:350001
办公电话:87665110、87622122

福州市公安局一处:
叶肇森(610歹徒,参与迫害的首要恶人),3960706557手  0591-78875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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