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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吉林 昌邑区(自来水公司) >> 杨丽娟, 女, 55
个人情况: 原吉林铁路一幼儿园园长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吉林市铁安里小区23-1-2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11-2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7-04-23: 吉林市副市长刘培柱操控迫害当地大法弟子的恶行曝光
刘培柱,男,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市司法局局长、吉林市副市长。自从99年7.20邪党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开始灭绝人性的邪恶镇压以来,吉林地区(包括桦甸、蛟河、舒兰、永吉、磐石)共有八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几千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抄家,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各种酷刑折磨,无数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然而这一桩桩的人间惨剧都是在吉林市“610”、吉林国安、国保大队、各派出所等指使和参与下进行的,身为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吉林市副市长的刘培柱是这场对善良的修炼群体进行镇压的支持者或操控者,应对吉林市乃至整个吉林地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吉林地区近一、两年在刘培柱的幕后操控下,绑架了多名大法弟子,其中多人被非法酷刑逼供,甚至被迫害致残、致死。仅举几例如下: 一、王建国被吉林市看守所迫害致死,犯罪责任人丛茂华至今逍遥法外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王建国与妻子赵秋梅被以谭新强为首的船营区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期间遭到恶警的刑讯逼供,致使王建国脸部和胳膊严重损伤。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王建国绝食抵制迫害,恶警不是出于人道主义对王建国进行救治,而是以灌食为借口对王建国进行摧残折磨,致使王建国身体受到极大损伤。才一个多月,于四月十日王建国就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岁。期间看守所没有和家属采取任何联系。 王建国被迫害致死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妻子赵秋梅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至今还不知道丈夫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而直接参与迫害王建国的犯罪责任人:看守所副所长丛茂华至今仍逍遥法外,这就是中共恶党暴政下的“人权”。 二、大法弟子杨丽娟被国保大队狄士刚酷刑迫害 吉林市大法弟子杨丽娟2005年8月24日被国保大队狄士刚等恶警绑架,恶警随后把未穿外衣的杨丽娟绑架到吉林市果窖附近的刑警三大队二楼进行酷刑逼供,包括:灌芥末水、坐铁椅子、背剑式戴手铐(一手在上,一手在下,把手背到背后戴手铐)、手薅头发、打耳光、电棍电脸、杠子压腿同时踩脚踝骨,当时都把杨丽娟打懵了,尽管这样,她也没有按照邪恶的要求出卖自己的良心。 当时国保三大队队长恶警狄士刚用手揪着自己的衣服、指着自己的姓名牌对杨丽娟八十一岁的母亲叫嚣:“你记住我这个名,我就叫狄士刚,人就是我抓的!” 三、大法弟子刘宏伟再次被恶人绑架,并遭受酷刑折磨 大法弟子刘宏伟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妻子于立新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新竹。自迫害开始后,幸福的家庭惨遭迫害,妻子于立新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被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虐杀。那时他们的女儿才八岁。刘宏伟曾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劫持到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通化市劳教所和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迫害。在朝阳沟劳教所,被恶警李军用电棍电击肛门、镐把毒打、长期体罚、各种精神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再次被吉林市610、国保支队绑架,被迫害致生命危险。刘宏伟从市医院抢救室走脱后,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刘宏伟在长春市朝阳区地税局营业窗口报帐过程中,被潜伏的身着便装的吉林国安在没有出示证件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他绑架。后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分局恶警王守义为了拼凑材料予以迫害,他们对刘宏伟非法提审并且对刘宏伟进行酷刑逼供。导致刘宏伟的腿脚不能走路,腰受到了严重损伤。邪恶之徒对刘宏伟进行非法开庭,最后一次开庭刘宏伟是被人用轮椅抬到法庭上。 四、十九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多人遭到刑讯逼供 2007 年2-3月份,吉林市六一零、吉林国安绑架了十九名大法弟子,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多人遭受所谓办案人员(都兴泽、狄士刚等)的刑讯逼供,其中大法弟子赵英杰被恶警灌了五瓶芥末油,嘴、脸已严重受损,更为可耻的是办案人员在非法审理中,竟对大法弟子赵英杰(女,未婚)用衣叉捅其下身。大法弟子王立秋被灌了八瓶芥末油,昏过去后用凉水泼醒,继续迫害,已被迫害的犯心脏病,情况严重。桦甸市大法弟子刘玉和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大法弟子穆春红、赵国兴也遭受严重迫害。 五、邵慧被迫害致死,妻子穆萍再遭恶人绑架 大法弟子邵慧是桦甸市红石林业局红石林场医生,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遭受各种非法折磨,后又被转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从劳教所走脱,遭到不法人员通缉,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晚在吉林市丰满区被国保支队和防暴队恶警迫害致死,年仅31岁,留下一个当时五岁的儿子。 邵慧的妻子穆萍曾在黑嘴子劳教所遭受迫害,身体被摧残的十分严重,劳教所在她濒临命危时才放她,后来一直很瘦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穆萍在长春市朝阳区国税局营业窗口报帐过程中,被潜伏的吉林市国安绑架。之后,被非法抄家,并抄走电脑、现金、七万元的存折、大法书籍和真相光盘等。 六、吉林桦甸法院对大法弟子王小东五次非法开庭审判 大法弟子王小东于2006年3月11日被桦甸市国保大队恶警遇金基等绑架,遭恶警以灌煤油、震脑机等酷刑折磨,刑讯逼供。期间恶警遇金基与610杨宝林编造伪证企图对王小东進行非法审判,先后被桦甸市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四次。吉林桦甸市法院2006年8月14日对大法弟子王小东進行第五次非法开庭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3/153314.html 2007-04-16: 灌芥末油、棒子捅下身——吉林市恶警暴行 2007 年2-3月份吉林市恶警狄士刚又参与绑架十九名大法弟子,现在,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多人正在遭受所谓办案人员(都兴泽、狄士刚等)的刑讯逼供,其中大法弟子赵英杰被恶警灌了五瓶芥末油,嘴、脸已严重受损。更为可耻的是办案人员在非法审理中,竟对大法弟子赵英杰(女,未婚)用棒子捅其下身。大法弟子王立秋被灌了八瓶芥末油,昏过去后用凉水泼醒,继续迫害,已被迫害的犯心脏病,情况严重。桦甸市大法弟子刘玉和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大法弟子穆春红、赵国兴也遭受严重迫害。据知情人讲,他们始终非常坚定,邪恶说:“他们几个谁也整不了”! 在几位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迫害期间,遭到野蛮灌食,王立秋被强行用鼻管灌食时,恶警用手捂往她的嘴,无法呼吸,拔管后松手,当时就把灌的“食物”喷了出来,恶警们坚持行恶,完全不计后果。 2005年8月24日吉林市大法弟子杨丽娟被国保大队狄士刚等恶警绑架,恶警随后把未穿外衣的杨丽娟绑架到吉林市果窖附近的刑警三大队二楼进行酷刑逼供,包括:灌芥末水、坐铁椅子、背剑式戴手铐(一手在上,一手在下,把手背到背后戴手铐)、手薅头发、打耳光、电棍电脸、用脚踩脸、杠子压腿同时踩脚踝骨,当时都把杨丽娟打懵了,尽管这样,她也没有按照邪恶的要求出卖自己的良心。当时国保三大队队长恶警狄士刚用手揪着自己的衣服、指着自己的名签对杨丽娟八十一岁的母亲叫嚣:你记住我这个名,我就叫狄士刚,人就是我抓的! 05年8月狄士刚等恶警还参与绑架了大法弟子张桂芝、赵淑云。 现在,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多人正在遭受所谓办案人员(都兴泽、郭锐、狄士刚等)的刑讯逼供,这些人都是大法弟子被迫害中多次讲过真相的人,大多数都是明知迫害为了利益而把良心出卖给中共的人,http://www.minghu i.org/mh/articles/2007/4/16/152891.html 2006-05-20: 司法厅主管部门: 我们是被无辜迫害非法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的大法修炼者。我们信仰真、善、忍,并以真、善、忍为修炼的宗旨,在常人社会中努力从做好人开始,做比好人还好的人。我们修炼真、善、忍没有错,做好人没有错,我们没给国家和政府带来任何危害。修炼只能使人身体健康,人心向善,道德升华,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这在92年大法传出至今众所周知。 大法弟子是个什么样的群体,世人有目共睹,大法弟子用真善忍约束自己,时时处处自觉做好,亿万大法弟子修炼真、善、忍已经给社会带来了相对的稳定,真善忍法轮大法更深入人心。可是在99年7.20开始,对大法的栽赃陷害、欺世谎言纷纷登场,蒙骗不明真相的世人,挑起民众的仇恨心理,大法和大法弟子开始蒙冤。从此,大法弟子走上了讲清真相,救度被谎言蒙骗的世人的正法修炼路。 修炼人自省、自律,严格用大法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刻求人世间的得失,怎么能危机政府呢? 宪法明文规定: 第二十三条: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可对待我们修炼的公民就没有体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们修炼人的言论自由都被剥夺了,何况其他。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禁止、不允许修炼就在强制改变,转化好人。不转化、不改变就抓、就打,就压强行剥夺个人信仰是不符合宪法的。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这一条我们修炼的人也都被剥夺了。 根据上述条款,我们修炼人的言行都是在遵纪守法中行事,都没有违背国家宪法规定,都是在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之内。为什么不允许法轮大法修炼者说真话呢?怕的又是什么呢?国家执法者是不是更应带头守法呢!难道执法者就可以置法律之外胡作非为迫害无辜吗?我们在六年多的被迫害中,无论身心受到多么严重的摧残,大法弟子都谨记师尊的教诲,严格用“真、善、忍”约束和修正自己的言行。面对欺世谎言,面对栽赃陷害,面对暴力危险,面对抓捕判刑,甚至失去生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我们被诬陷、被无理打压、被剥夺了宪法赋予我们的所有人权而被迫走上天安门、走出家门讲清真相。难道我们被诬陷还不许讲清原由吗?被冤屈迫害不许喊冤吗?被打伤、打残不许喊疼吗?被打死就要算自杀吗?这又符合宪法的哪一条呢!这天理不容啊! 我们被无理打压,上告无门,信访办被封,警察把守,法轮功上访就抓,指令不许任何律师为法轮功辩护,这是哪家的理。警察说什么:杀人放火我不管,就管你们法轮功。还说什么:我拿××党的钱,就得给××党办事。国家执法者不管坏人,专抓好人。善恶不辨,给钱什么都做,难道是雇佣的打手吗?这是什么逻辑?投入国库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做好人的修炼群体,这四分之一的财力要用在国家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上会是什么样?修炼人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这又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呢?这不是在剥夺人权是什么?修炼只是信仰,是精神和思想,我们的行为是以做好人为基点,所以我们首先一定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修炼人是看淡,不求世间得失的,怎么会参与政治呢? 善良永远战胜邪恶,任何人都阻止不了法轮大法的洪传。对法轮大法的打压,使法轮大法快速传遍全国每一个角落乃至世界,也使更多的人来了解法轮功,并加入修炼行列。法轮大法洪传世界至今,所有的一切都在网上向全球公开,没有秘密,现在世界上有八十多个国家的许多人在学炼。法轮大法是真正教人向善、归正人心的好功法,是心法,又有神奇的祛病健身的效果,受到世人的赞誉。全世界各国都在褒奖大法给他们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幸福安康。而只有中国在极力的陷害打压,这是为什么?那些对大法弟子行恶的犯罪事实敢自己曝光让世人知道吗?那些欺世谎言已被全球人揭得体无完肤,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恶行已经遭到天谴和世人的唾弃了。就是因为大法弟子敢说真话,敢让那些见不得人的罪恶事实曝光,敢放下生死坚持天理,目地是尽早的帮助被利用做坏事的恶人明辨善恶是非,停止行恶。因为有些行恶者被利用执法犯法还全然不知啊!有人说:你们修真善忍,那你就忍嘛。我们修炼人的忍中有善,不能纵容恶行,制止恶行就是善的举动,因为无论谁,作恶都要偿还,让其少作恶、不作恶,才是对他生命的负责,是慈悲。如果所有人能用真、善、忍归正自己,就能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我们大法弟子在六年多的迫害中所做的一切都没有违背国家宪法。何罪之有呢? 迫害还在发生着,在劳教所,坚修的大法弟子遭受了电棍电、绑死人床、强行灌食、打骂、罚站等迫害,有的被打掉牙,有的头、脸、鼻、身体被打伤、电伤,有的用木棍抽打,用拳脚踏打,用铁钉扎后背,不决裂就用电棍电,不管年龄大小,还有用几根电棍同时电的;有的身体有病的部位不给诊查而去诊查无病处,糟蹋大法弟子的钱财,还有无故找茬就给加期等等。有一名大法弟子因不决裂被罚站连续27天,每天站17个小时,从早5点半站到凌晨12点,完全超出了人身体的极限,累计459个小时,造成该人落下腰疼症,站立坐卧不适,生活自理、扫地、洗衣、弯腰都很困难。还有没收椅垫长期坐冷板凳,睡觉长年不让关门,张口就骂、举手即打的事也常有发生等等。难道这一切也是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吗?国家指令清查执法部门内部的违纪违法、执法犯法案件,还法律公正于人民大众。实施的如何、检察机关知道吗?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二、宪法规定的准则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准则,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则被视为无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 可是,对“法轮功”所制定的两个通知的依据是什么呢?第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的。第二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安部通告》是根据上一个民政部的决定而制定的。这两个通知都没有依据“宪法”制定,而且制定的本身已与“宪法”相抵触,完全与宪法背道而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那么也就不存在法律效力,故不能称其为法,所以他是无效的。对“法轮功”的取缔、打压,对大法修炼者的抓捕迫害都是严重的侵权和违法,是在执法犯法,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我们被非法关押应予以纠正,立即无条件释放。况且,大法已给众多的人带来了身体、精神、道德、家庭、社会等全方位的带来益处,已深入人心,又怎么能从人民的心里取缔呢? 我们真诚的奉劝所有还在无知的对大法,对大法弟子犯罪的人快快明白,不再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继续行恶,真的弃恶从善。真的期望更多的人把握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选择大法,知道法轮大法好,不对大法犯罪,脱离邪恶,您才会拥有生命,拥有幸福和未来。 我们是修炼人,又是国家合法公民,我们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利监督检查指正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我们不允许任何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各种理由践踏国法,残害人民,不允许真正的犯法者逍遥法外,不允许继续迫害大法弟子。我们大法弟子就是要做真正的爱国者,用行动维护国法;做个真正的修炼者,大慈大悲救度世人,卫护天法。法轮大法真善忍将给善良人带来真正的光明、幸福、美好和未来。 综上所述:迫害大法弟子是违法,大法弟子被无理打压是蒙冤的,被关押是非法的,必须纠正。我们强烈要求:1、追究所有执法犯法者的法律责任。 2、还我人权,立即无罪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 申诉人(大法弟子):杨丽娟、孙举萍、徐军、焉彩英、刘文文、荣雪梅、丁海清、姚淑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0/128311.html 2006-04-05: 吉林大法弟子杨丽娟狱中揭露迫害 我叫杨丽娟,今年55岁,家住吉林市铁安里小区23-1-2,是退休教师。我是2005年8月25日早被警察非法抓捕的。经过如下: 一、利用欺骗手段骗开房门,强抢物品,无任何合法手续非法强行抓人。 2005 年8月25日早六点左右,我刚起床,听见有急促的敲门声和喊抓小偷的喊声。妈妈到门前说:“没有!”他们急敲门边催促快开门,用欺骗的手段骗八十岁的老母亲开门,猛然闯進来七、八个人,有男有女。这时我正准备穿衣服,他们不容分说,闯進卧室把我按住,一个1米8左右的大个壮男子,拿出一个写有狄士刚的名片,没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给我戴上手铐,随即抢走了我的手机、MP3等。当时,我只穿背心、短裤被强行铐押上车,到民主派出所填了一个甚么表后,就把我铐押到四川路果窖院内的刑警大队。 警察到我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随便抓人、抢拿私人财物,包括家用相机等物品被抢走,母亲去要,他们不承认。他们抢拿走我家物品,没经我家人检查验证签字,却找来不明真相的邻居代签字能算数吗?他们为甚么见不得人呢?当我妈妈问到代签字的邻居,看到他们从我家拿走甚么了,邻居很后悔说:“没看见拿甚么东西,不知怎么回事,让签就签了。” 他们真是贼人心虚呀!光天化日“警察”竟做出这等荒唐事,中国还有法律吗?难道这法律就是要变着法的给做好人的人定罪吗?也就是因为我学大法,修炼真善忍,做更好的人而被陷害遭迫害吗?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啊! 办案单位:吉林市双吉派出所,所长于勇( 手机13089158800) 办案人:徐鲁庆(手机13844632777) 刘继伟(手机13674320000)、 刘宇鹤(教导员) 马玉龙 张立娟 昌邑刑侦队 杨建新( 电话0432-2485263) 二、刑讯逼供经过如下: (一)刑讯逼供时间:2005年8月25日午后2、3点开始至午夜12点以后,晚9点左右施刑警察出去吃了一顿饭,用刑长达十来个小时。 (二)迫害地点及人员:刑警队二楼审讯室。迫害人5、6个,其中有狄士刚。 (三)迫害手段:1、关進铁椅子; 2、两臂反背铐(上下交叉);3、往鼻腔内强行灌芥末水;4、用脚碾压脚踝骨;5、用铁管踩滚压小腿骨。 (四)迫害过程:一个人抓头发,一个人用毛巾勒住头猛力往后拉强行仰头,一个人拿装有芥末水的矿泉水瓶往鼻孔内灌,我拼力的挣扎着往出呛,呛出后咳嗽呕吐不止。他们一人用脏抹布给我擦脸,一个人用脏拖布擦地后又胡乱的抹我的脸,中途还去擦了一次厕所回来又擦我的脸;每灌一次(约100毫升)换一次背铐的姿势,我的手臂被强行硬拉铐上,两臂似断裂,手铐都铐進肉里,我个子小,被关進铁椅子,根本无力挣扎,椅子背正卡在我的后脖梗,造成两肩背青紫,他们还猛砸我的头。在灌芥末水过程中,他们变换残害方法:1、把我按坐在地上,狄士刚用脚用力碾踩我的脚踝骨,当时有撕裂的疼痛感。2、用一米左右长的6分铁管平放在我的两小腿,狄士刚站在铁管子上面用力踩滚压我的双小腿,有骨裂疼痛感,留下半尺长的青肿紫伤痕。我总共被灌了约6-7瓶芥末水,被折磨的死去活来。砸头、使用拖布者狄士刚行凶中威胁说:“你让你妈记住我的名,可惜老太太记不住”,“我整死你白死”等威胁的话。 (五)拍伪证照片栽赃陷害:1、我家衣柜内遮盖衣物的白布被诬陷成写标语的布;2、几年前家中刷白灰用的四寸宽、半寸厚的旧板刷(现用其扫窗户空内灰尘用)却被说成是写标语的笔;3、打家具用的木工夹子被说成是“切刀”;4、教孩子画画用的水彩也被说成是写标语用。5、我写的论文草稿,不超过10张纸,放在我的枕下,却被说成是“自抄传单几百张”。 这等无稽之谈,编造离谱的理由给人治罪,他们在执法犯法呀,谁给他们的权力呢?撒谎造假让人不可思议呀!他们利用诱骗手段,逼迫招供,不说就用刑,最后我被折磨的神志不清,有时处于昏沉状态,他们强行逼迫签字。因用刑大脑受刺激,我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但记忆中留下的是开始他们写上几本逼我签,后来又增加到几十又到几百,他们对我的迫害,一直至逼迫签字、至他们能给我定罪为止。 26日我被非法送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当时身体非常虚弱,神志不清,女监室的所有人和管教看到我全身的伤都震惊了,看守所做了身体外伤的记录。监室的所有人都非常气愤,愤愤的说:“太残忍了,你告他们,我们为你作证。” 当时我身体状况如下:1、大脑处于昏迷状态,头痛睁不开眼;2、脸下半部、鼻、嘴、脸、下巴均破伤,张不开嘴進食困难。整个脸下半部如毁容一般,在看守所十八天才恢复;3、两小腿下部约半尺长、两寸宽青肿紫,至今尚有伤痕;4、两大腿根部约6寸长4寸宽青肿紫,至今半年之久尚有青紫痕迹;5、后背两肩胛大面积青肿紫;6、后腰有破伤痕;7、两手腕铐進肉内现留有疤痕;8、两手背铐伤留下疤痕数处;9、由于迫害时,反背铐无数次强行把两臂硬铐拉造成至今两臂后抬困难,伴有疼痛感;10、两手、臂麻木、手指无力、握拳握不上、手哆嗦,此症状约四个月才基本恢复,至今握拳还感无力。 在看守所我曾给司法部门写过上诉,没有听到答覆。办案单位吉林市双吉派出所造假栽赃,刑讯逼供,伪造罪名,无理迫害是严重的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他们迫害无辜,造假理亏心虚,非法判我劳教一年半,匆匆于2005年9月23日下午把我非法关進了吉林省女子劳教所。 三、追究参与迫害者的法律责任,撤销不公正裁定,立即无条件释放我。 对于这种种迫害事实,作为直接被迫害者,我请求法律保护,即要维护我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不能容忍有人利用职权践踏国法,不能让执法犯法者逍遥法外。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因此,我提出:追究参与迫害我的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惩处真正的犯法者;撤销对我的不公正裁定,立即无条件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5/124488.html 2006-03-29: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杨丽娟等大法弟子 吉林大法弟子杨丽娟因信仰真善忍于去年被非法抓捕,2005年9月23日被非法劳教,从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被劫往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七大队,遭受到非人折磨。 2005年9月27日,杨丽娟被恶警队长刘某抽打嘴巴子,用电棍电脸、脖子、手,恶警王丽华在场。 2005 年10月末一天,恶警队长刘某暴力摧残杨丽娟,用带钉子的木棍胡乱抽打全身,劈头盖脸的打,木棍被打成三截,恶警还用电棍电头、脸、脖子、身体各处乱电。当时杨丽娟鼻梁青肿,前额头顶四个大包,头脸手肿破,身上青紫数处,恶警邹佳琳、侯志红、王丽华均在场,因杨丽娟伤痕明显,恶警不许家属探视,隔离十一天之久,青肿伤痕仍可见。 2006年2月16日,恶警大队长侯志红、赵晶将杨丽娟拉到新楼管教室,用皮带把杨丽娟一只手绑在暖气管上,用手臂抡圆了猛力抽打她的脸两侧,抓住头发往桌面上撞,用电棍电击她全身各处,总共约达三个小时。杨丽娟前额两个大包,肿痛,脸两侧红肿硬块,脖子,脸表皮有破伤,腿红肿,左胳膊青肿。恶警邹佳琳也下手打了杨丽娟的头两下。 其他大法弟子近期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迫害情况:姚淑清被罚站27天,每天站17个小时,导致她坐立站卧不能,疼痛难忍;张淑华牙被打掉;丁海青被绑死人床十天;吴雪梅被上电棍;邵阳红自二月起绝食反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9/123946.html 2006-03-25: 杨丽娟等5名大法弟子遭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 近日,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再次对杨丽娟等5名大法弟子用电棍电击,并开始進行严管迫害,放颠倒黑白的邪恶录相逼迫她们看。 吉林市大法弟子杨丽娟,为人光明磊落,学大法做好人堂堂正正。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里,杨丽娟始终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心灵扭曲、嫉火冲头的恶毒管教找各种借口施加迫害,杨丽娟不参加劳教所对大法弟子非法的奴役劳动,邪恶的管教说别人都有身体理由不干活儿,而杨丽娟就是不干,于是让杨丽娟长时间站立,進行体罚。杨丽娟在自己的手上写《洪吟》,律己修心,不随波逐流,被恶人发现当成迫害理由;同修被野蛮灌食迫害,杨丽娟站出来阻止不许迫害好人,被管教再一次用电棍电击,遭受惨重迫害。杨丽娟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不忘向人讲诉真相,挽救生命,同时也为自己和患难与共的同修争取着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杨丽娟给劳教所所长写了信,并交给了她。但是当天下午杨丽娟和其他共5名法轮功学员开始被劳教所严管,并又开始放录相逼迫她们“学习”,强制灌输颠倒黑白的邪恶理论。午后,劳教所管理科来人问话,让她们分别谈出自己的想法,最后抛出一句意味的话:这里的环境就是这样,让她们“自己保护自己”。 以下提供的是杨丽娟被非法抓捕,遭不法警察刑讯逼供时身体遭受迫害的部份情况证据补充: 1、不法警察在对杨丽娟刑讯逼供时曾用过“电针”刑具施以酷刑; 2、当时刑讯逼供时,两腿根半尺青紫,两脚脖约4寸,用一米长6公分铁管套于两脚脖处,1米8的壮汉,不法警察狄士刚上去踩滚压;同时左手背铐疤痕二处,手脖一处;右手脖两处疤痕,右手背一处。 3、在杨丽娟身上,后背肩大面积青紫,脸从鼻子往下与高蓉蓉照片脸上的伤疤一模一样。十六七天以后结疤脱落外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5/123703.html 2006-01-27: 大法弟子杨丽娟在黑嘴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吉林市大法学员杨丽娟于8月24日7点多被吉林市国保绑架酷刑逼供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并于9月23日下午2点被非法劫持到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劳教所。劳教所的恶警以电棍电、罚坐小板凳、不让睡觉等酷刑继续对杨丽娟進行迫害。 2006年1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杨丽娟的家人到黑嘴子劳教所看望杨丽娟,直接到合餐地点。五大队的王丽梅和侯志红见到杨丽娟的家人仍然百般阻挠企图不让接见。侯志红(队长)和王丽梅说杨丽娟在这里带头看经文,又炼功、发正念,还不干活,所以不让见,不但不能见而且还得加期,说什么现在都已经加十天了。杨丽娟的老母亲说:“我八十多岁的人了,大老远来的,而且要过年了,我今天必须见到人!”侯志红和王丽梅见家人态度坚决,执意要见人,才不得不让他们与杨丽娟见了一面。侯和王还让杨丽娟的母亲劝杨丽娟“好好表现”,否则的话得给她加期。 侯志红和王丽梅把杨丽娟带到接见的合餐室。家属询问杨丽娟在劳教所里的情况,杨丽娟就把她在吉林市遭受酷刑迫害的整个过程,当着恶警、管教的面说了一遍:她是怎么被上大挂、被灌五个多小时的芥末水、坐铁椅子、被电棍电?? 接着杨丽娟又对自己的母亲说:妈,你知道吗?为什么11月9日她们不让你见我,因为当时她们用电棍把我的脸电伤了,怕你看出来,我身上现在的伤还没好呢?王丽梅威胁式的问谁打你了?杨丽娟正视着她,说:你怎么昧着良心说话,当时刘大队、邹管教拿电棍电我脸和身上时,你不也在场吗?侯志红抵赖道:为什么打你?不是因为你喊“法轮大法好”吗?杨丽娟的母亲质问道:“她喊‘法轮大法好’你们就电她啊?‘法轮大法好’全世界都知道。那电棍不是用来电坏人的吗?她是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好人。”两个恶警邪恶说什么电棍就是给法轮功用的,我们拿共产党给的钱,吃共产党的饭,穿共产党的衣服,它让我们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 黑嘴子劳教所的恶警们不顾杨丽娟在吉林市遭受酷刑折磨至遍体鳞伤,竟变本加厉的强迫她干活、不让她睡觉,而且还体罚坐小板凳,企图以此逼迫杨丽娟放弃信仰“真、善、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7/119552.html 2005-11-28: 吉林市大法学员杨丽娟近况 2005年11月9日,杨丽娟81岁的母亲去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劳教所看望杨丽娟,管教声称杨丽娟在里面“表现不好”,不但喊口号,还盘腿立掌,并以此为借口不让接见。2005年11月23日,杨丽娟的母亲和女儿又去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劳教所看望杨丽娟,管教仍然说杨丽娟“表现不好”、不干活、不吃饭,当家人要解开她衣服看她是否被迫害时,被她用手推开了,具体情况如何,仍然不知。家人看到杨丽娟的精神不正常。此前杨丽娟的家人去看她,管教每次都声称杨丽娟“表现不好”,并以此为借口多次不让接见。 杨丽娟在劳教所里喊“法轮大法好”、立掌发正念、不参加劳动,绝食,一直不配合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8/115371.html 2005-10-27: 青海省民和镁厂大法弟子曲淑云被迫害的事实 目前被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的同修有:杨丽娟、骆莹、孙谦、赵淑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7/113240.html 2005-10-19: 吉林市杨丽娟一度被迫害致精神不正常 杨丽娟的家人在得知杨丽娟被送劳教后,去长春黑嘴子女劳教所去看望她。发现曾经能歌善舞的杨丽娟被折磨得有些不正常了,头发被剪得很短,两眼发直,像傻了似的,一看就是精神上受到了严重刺激,这是在吉林市被酷刑折磨,而且在劳教所被恶人洗脑、不让睡觉造成的。七大队的王管教说杨丽娟有些不正常,别人都不敢看她,她只有一个女儿,却自称有两个孩子,后来家人再去看她时,其精神状态才有所好转。 在吉林市双吉派出所转给杨丽娟家人的劳教判决书(附后)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先抓人、后抄家、再找证据,而且办案人员私自藏匿了杨丽娟的私人物品,包括尼康数码像机一部、电子书五个、MP3六个及一千元左右的现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9/112738.html 2005-10-06: 杨丽娟被非法劳教 父母欲告无门 9月23日上午,杨丽娟八十多岁的父母去看守所看女儿遭拒绝,经过再三要求才在几十米外看了一眼并说周一(9月25日已超期)就放了,杨的父母信以为真,很感谢看守所的警察,结果回家后,下午接到第三看守所电话说杨丽娟已被送去劳教。杨的父母受到很大打击。 此前,9月21日杨丽娟的父母曾去吉林市公安局国保三大队要人,开始公安局有关领导和三大队拒不接待,在杨丽娟父母再三要求下,才有一个叫杨威的工作人员出来,告诉杨的父母去办案单位吉林市昌邑区双吉派出所开一个票子才能见到女儿,于是杨的家人去双吉派出所找所长于勇,参与抓人的警察徐鲁庆说案子已转到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找刑侦科杨建新(电话:0432-2485263),并给了杨的家人一张对杨丽娟刑事拘留的通知单。第二天杨丽娟的母亲给杨建新打电话,杨建新态度恶劣,告诉杨丽娟的母亲:爱上哪告上哪告!不予接待。 得知女儿被非法劳教后,杨丽娟的母亲给双吉派出所打电话核实此事,对方要杨的八十一岁的母亲去取劳教通知书,遭拒绝后第二天才把通知书转给老人。 现在杨丽娟的父母找国保三大队、双吉派出所、民主派出所及昌邑分局要求释放女儿,但根本无人理睬,当初承诺9月25日放人的人也找不着了。如今欲告无门,又担心女儿在邪恶的黑嘴子再遭迫害。老人承受着多重压力,度日如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6/111846.html 2005-09-29: 参与迫害吉林大法弟子杨丽娟的更多人员情况 明慧网在九月二十一日刊登的《杨丽娟遭酷刑 高年父母受刺激》一文,曝光了吉林市不法之徒迫害大法弟子杨丽娟的暴行。这里是一些补充情况。[见本案件联系资料] 杨丽娟的母亲81岁,父亲83岁生活不能自理。杨丽娟父母家电话:0432-695699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9/111414.html 2005-09-21: 杨丽娟遭酷刑 高年父母受刺激(图) 吉林市大法弟子杨丽娟2005年8月24日被国保大队狄士刚等恶警绑架,遭受了手指钉竹签、灌辣椒水、上大挂、坐电椅等酷刑折磨,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9月2日其81岁母亲打电话问情况,对方粗暴地说:杨丽娟枪毙了! 8月24日早,以吉林市公安局国保三大队大队长狄士刚为首的4名恶警借抓小偷为名,骗开大法弟子杨丽娟家的房门,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资料、现金、存摺等并将她绑架。恶警把杨丽娟劫持到吉林市松江果窖后院国保三大队的一个二节楼,在二楼的一个暗室里对她進行酷刑逼供。 恶警们对杨丽娟進行了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灌辣椒水、手指钉竹签、上大挂(绑住两手大拇指把人吊起来,身体离地,然后反复摇晃身体進行折磨)、坐电椅,他们把杨丽娟固定在220伏电压的电椅子上通电,杨丽娟当时身体剧烈抖动,汗珠顺着头发丝往下淌。 杨丽娟绝食抵制恶警们对她的残酷迫害,恶人又野蛮的给她灌浓盐水。 2005年8月25日杨丽娟被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她81岁的老母亲为了女儿四处奔波,去派出所找片警、去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找狄士刚、去第三看守所给女儿存钱、存物,后来听人说女儿被灌辣椒水后很着急,想见女儿,给第三看守所打了几个电话。 9月2日老人打电话问女儿情况,对方粗暴地说:杨丽娟枪毙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杨丽娟的父亲已83岁,原来患有各种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后在女儿杨丽娟的悉心照料下有所好转。两位老人亲眼目睹2005年8月24日国保恶警非法闯入家中抓捕女儿杨丽娟,后又像土匪一样非法抄家、抢劫财物的场面,他们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 近日当得知女儿杨丽娟只因做好人,就在吉林市松江果窖后院被国保三大队恶警动用各种酷刑后,两位老人更加惦记女儿的安危,同时准备到有关部门控告国保三大队恶警狄士刚等人滥用酷刑、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1/110867.html 2005-09-11:吉林市大法弟子杨丽娟8月24日被吉林市国保大队三大队队长狄士刚带领恶警强行绑架,之后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杨丽娟八旬的父母亲九月初询问其现状,被看守所蛮横拒绝,二老非常担心杨丽娟。 当时抄家,恶警狄士刚不光抄大法弟子杨丽娟的房间,还要抄她八十一岁的老母亲的房间,被她母亲严厉拒绝。当时她母亲去女儿房间去取放生活费的盒子(父亲、母亲年纪大由杨丽娟负责安排生活),被唯一女恶警发现,马上把盒子抢走,大约一千元钱左右,连同杨家被抄的物品,被席卷而去,就是明抢,直到现在到底抄走了哪些物品也不尽知。杨丽娟被绑架时只穿着背心和裤头。目前杨家人都很忧虑,杨丽娟的老父亲也八十多岁了,因思念女儿,心情和身体都很不好;杨丽娟的哥嫂姐妹也很记挂她的安危。 8月25日杨丽娟被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她的老母亲为了女儿四处奔波,去派出所找片警、去市公安局内的国保大队找狄士刚、去第三看守所给女儿存钱、存物,后来听人说女儿被灌辣椒水后很着急,想见女儿,给三看打了几个电话。9月2日老人打电话问女儿情况,对方粗暴地说:杨丽娟枪毙了!说完电话就挂了,老人对女儿状况更加担忧,又去第三看守所看望女儿,可是在第三看守所除了负责存衣服的工作人员之外,根本没有人接待。可怜老人投诉无门,心脏明显不好,思想负担很重。 另外,杨丽娟被送第三看守所的途中给家打电话要衣服时,母亲问她挨打了没有,她说:妈你就别问了。现在杨丽娟的状况令人担忧。 吉林国保非法抄家,抢劫财物;吉林第三看守所不负责任,曾因草菅人命而臭名昭着,迫害致死王立新等不止一名大法弟子。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1/110136.html 2005-08-27: 2005年8月24日,3名吉林市恶警以抓小偷为名,骗开大法弟子杨丽娟家的房门,非法抄家后将她绑架。 现杨丽娟、赵淑云、张桂芝正在松江国窑刑事警三大队二楼遭受酷刑,望见此消息的大法弟子,齐发正念营救同修。 大法弟子杨丽娟,女、55岁,家住吉林市铁路小区,原吉林铁路一幼儿园园长。她1996年得法后身心受益,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她都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她在工作中清正廉洁,平等待人,同事们都知道她是修大法的好人。 大法弟子赵淑云,女、40多岁,家住吉林市松江,在铁路建筑段工作。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7/109270.html 2005-08-25: 2005年8月24日早7点多钟,4名吉林市恶警以抓小偷为名,骗开大法弟子杨丽娟家的房门,非法抄家后将她绑架。杨丽娟现在下落不明。 大法弟子杨丽娟,女、50多岁,家住吉林市铁路小区,原吉林铁路一幼儿园园长。她1996年得法后身心受益,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她都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她在工作中清正廉洁,平等待人,同事们都知道她是修大法的好人。 1999年7-20以后,杨丽娟为证实大法曾進京上访。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在看守所她坚决不配合邪恶,不报姓名,绝食抵制迫害。那时正是寒冷的冬天,北京的恶警强迫她脱下外衣,在当时她只穿胸罩、裤头的情况下,恶警身披棉大衣,用电棍电击她全身,后杨丽娟正念闯出看守所。 2005年8月24日早7点多钟,3名吉林市国安恶警(2男1女)和一个杨丽娟家所在辖区,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的片警姜卓,谎称抓小偷骗开杨丽娟家的房门,并出示所谓“国安搜查证”,接着开始非法抄家。国安恶警当时像劫匪一样,把杨丽娟的家翻得乱七八糟,并抄走许多大法资料、电子书、MP3等物品后将杨丽娟绑架。当恶警们将杨丽娟带走时,杨丽娟对她81岁的母亲手指着一国安恶警说:妈,你记住他的名字,我要有甚么事你就找他。 国安恶警们在临走时,当杨丽娟的母亲问一国安恶警的名字时,恶警竟诽谤大法,杨丽娟81岁的母亲善意的对他说:你不能这么说,修法轮大法的都是好人,你要记住“法轮大法好”。 2005年8月24日下午,杨丽娟81岁的母亲到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去找片警姜卓要人,当时姜卓不在单位。杨丽娟被国安恶警绑架后,现下落不明。 杨丽娟81岁的母亲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现在无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5/109133.html 2004-11-25: 最近,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为了在吉林市公安系统“争优创先”,给每个派出所民警下达了抓人破案指标,规定从现在到年底,每个民警抓人若干个、破案若干起。个别无法完成任务、又“不甘落后”的警察,把眼睛盯在了管辖内的法轮大法弟子身上,开始绑架大法弟子充当完成任务的指标。 通潭派出所恶警岳辉以家访名议,非法闯入大法弟子杨丽娟家中,翻箱倒柜,搜出部分法轮大法书籍和真象资料,以此为借口,将杨丽娟非法劳教;昌邑区维昌街大法弟子白淑芬也是同样情况,被维昌派出所恶警杨再弟非法劳教。 2004-09-29: 大法弟子杨丽娟2000年12月24日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两绑架到北京前门派出所后劫持到北京市郊怀柔看守所。当时正值冬季,北京十二月室内温度和室外差不多,怀柔看守所女恶警逼迫她脱掉衣裤,只剩乳罩、内裤,靠墙坐在水泥地上。女恶警冻得身披棉大衣,一手端着冒着热气的水杯,一手拎着电棍,边喝边问,边用电棍电,分别在脚心、手心、腹部、脖子、脸等敏感部位电击。 杨丽娟,女,54岁,幼儿高级教师。1995年11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心身受益。2000年12月24日,杨丽娟抱着说句公道话、证实大法的想法,走上天安门,毅然决然的打出了“真善忍”好的条幅,喊出了压抑心底的最强音“法轮大法好!”。天安门广场恶警两次把杨丽娟打倒、把她绑架到北京前门派出所,后来又劫持到北京市郊怀柔看守所。 在怀柔看守所,杨丽娟被恶警非法搜身,连身上的手纸、卫生巾均被搜走。看守所监号住处没有棉被,睡的是水泥炕,第一宿半夜,恶警还打开铁门,朝炕上泼了一桶水,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水浇。 因不说报告,杨丽娟被恶警踢,两次被非法提审。杨丽娟拒报姓名,拒签字,并以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在被关押的第三天,不法警察又第三次非法提审她。 看守所的一位女恶警(不知姓名)刚开始是软磨硬套的用伪善来关心,目地是套姓名和住址。但当阴谋没有得逞时,恶警就恼羞成怒,对杨丽娟用电棍动刑。 杨丽娟被非法关押第四天,体检血压高,第五天被非法灌食后释放。没吃一顿饭却被扣60元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25.html 吉林 昌邑区(自来水公司)联系资料(区号: 432)2024-03-14: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87号,邮编132002 电话:0432-62582997 收发室:0432-62486500 办案人 李晓钊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地址:松江北路,邮编132002 电话:院长室: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区兴华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林荫路20号(昌邑区教育局附近),邮编132000 电话:0432-62747110、0432-62774620、0432-62409594 办案人:杨忠禹 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 电话:0432-62459110 殷姓警察13894276095 (送王春玲回家的) 吉林市龙潭区山前派出所:(王春玲家辖区派出所) 片警陆小东15944202358 吉林市龙潭湾社区:(王春玲家住址社区) 电话:0432-64668377 2023-10-19: 吉林省吉林市民主街道铁安里社区电话:18604471520 2023-05-14: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国保大队、法制大队、法制教育基地位置 吉林省吉林市去年9月至目前,从明慧网曝光的迫害讯息中看到,多名学员被绑架到昌邑分局兴华派出所西侧二层楼,而且兴华派出所近期几次跨区窜到龙潭区绑架大法学员,其中有国保大队的人,可以大致判断出:昌邑区国保大队、法制大队、法制教育基地位置是位于紧邻着兴华派出所西侧的东西朝向的二层楼。兴华派出所地址:昌邑区(造纸厂)-万达·江畔华城-D区西侧200米。二层楼西面与长吉珲城际铁路(长图线)一道之隔,北面一公里是哈龙桥头。 2022-08-29: 吉林市看守所信息: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白山乡松江村 吉林市看守所 邮编:132106 电话:0432-64819047(监管支队)、0432-64819030、0432-64819001、0432-64819000、0432-6481900、0432-64819004、0432-6481901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2)杨丽娟父母家电话:0432-6956997
吉林市双吉派出所直接抓人恶警: 刘继伟 手13674320000; 所长于勇 手13089158800 徐鲁庆 手13844632777; 教导员刘宇鹤 0432-3507701 参与抄家警察 张玉娟(女) 需讲真象电话:0432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刑侦杨建新 2485263 村书记 6525678; 村支部 6525399; 苏 4178012 校主任 4837821; 教 师 4822086; 村 6914890; 一店铺 6110280 同修亲属 手13664440964 家3977183(晚8点后打)3991777(白天8点以后打) 王伟杰(领人抓人) 家4724068 手13596227342--需讲真象 附相关电话及通信地址 (区号0432) 吉林市国保支队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51号(吉林市公安局院内)邮政编码132084 吉林市国保三大队队长恶警 狄士刚 办2409796 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相关人员及电话: 所长刘学志 宅2578266; 教导员刘长军(小灵通)7807299 副所长黄建民(小灵通)7807298; 副所长从茂华 宅2017071 恶警管教邢淑芬(女)宅2026730; 狱医张少卿 宅2031188 管教员曹景雨 宅2433954; 管教员董玉书 宅2482155 崔雁新 宅4673907; 袁 哲 宅6121039; 周 岩 手13166900182 刘延军 宅6414156; 孙 彪 宅4866116; 宏 宇 手13596273666 付润范 宅2575485; 刘 洋 宅4239177; 尹铁山 宅4878388; 李德利 宅4676122; 徐 超 宅4653351; 李振祥 宅2781997 于长江 宅2480799; 黄 亮 宅2030890; 胥明山 宅2011353 吴继革 宅2787910; 陈 亮 宅2022729; 刘德文 宅2532319 沈国辉 宅8861724; 马 帅 宅5912158; 毛秀志 宅2594979 王贵仁 宅4562631; 李晓敏(女)宅4667038 通潭派出派出所 所长白羽 3952110,3957811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 民主派出所 2552473、2563286 民主派出所的片警姜卓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地址:解放大路东段,邮编132041,区号0432) 政委室 2499302; 纪 检 2485306; 指挥中心 2459110 政治处 2485943; 刑警队 2485378; 国保大队 2485537 办公室 2485940; 法制科 2485279; 刑警调度室 2485162 局长室 2485301、2485303 吉林市公安局(地址:北京路51号,邮编132084,区号0432) 总 机 2409221; 信访室 2409424; 局长室 2409110、2488110 办公室 2454682; 传 真 2454682; 法制处 2409004、2445175 监察处 2409488; 治安科 2409375; 保安公司 2440039、2552258 经济处 2436483; 二 处 2409363; 刑警值班室 2452826 接待室 2409434; 身份证 2409356; 公安报社 2453834 招领处 2022656; 宣传科 2409209; 城管治安 2552579 户 籍 2409214; 外 事 2409311; 治安大队 2022394 就业处 2409539; 公交派出所 2553460; 客运派出所 2555784;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