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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 花都区(花县) >> 汤志衡 , 男, 38

个人情况: 经营皮具

紧急成度: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4.5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11-22
案例分类: 起诉案例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8-10: 遭非法劳教、判刑 皮具厂总经理控告元凶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圣迪露皮具厂总经理汤志衡,因为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警察绑架、关洗脑班,被非法劳教、判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汤志衡先生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则,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汤志衡先生在《刑事控告状》中的陈述摘要:

法轮大法令我终生受益

因高考的意外失手,对人生悲观绝望,再加上身上胃病,神经衰弱等疾病折磨令我生不如死,我苦苦思索人生意义,却不得其解。一九九七年七月,我就读广东肇庆西江大学期间,一次偶然机会我从同学手上借了一本《转法轮》。整整一个暑假我才看完一遍,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特别书中所说到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及生命的目的是返本归真,我明白这是一部叫人做好人、修心养性的好功法。

我曾经是个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愤世嫉俗,固执而又高傲无比。修炼后我如大梦方醒般明白了人生许许多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学会时时事事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找自己的原因,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我变了个人似的,变得平易近人而善良、热心。

说来也神奇,自修炼法轮大法后我身上所有疾病全不翼而飞,内心也变得平静无比,不再争名逐利,不再怨天尤人,然而我的学习成绩却又是最好的,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身边及家庭的环境也变得非常溶洽。我学会了遇事先为别人着想,而不再是以我为中心。

现在在真、善、忍指导下,我更成为了一家皮具公司的总经理。法轮大法的神奇及威德令我终生受益。

法轮大法洪传于世,所到之处人心向善,无数事实证明法轮大法于国于家有百利而无一害。

绑架、劳教、判刑、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七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于广州花都看守所,仓头以所谓仓规七下,强迫我趴在墙,叫同仓的打手,高高跳起来用肘部猛击我后腰,导致我后腰很长一段时间没法直起来。同时强迫在高温下于仓外重事体力活动,在我出现中暑症状时仍不给我一丝一毫的休息,毫无人性而言。

二零零零年十月派出所片警以所长找去谈话为名把我骗去广州花都梯面戒毒所洗脑班,强迫看洗脑录像,一周后才放完。

二零零二年一月,我被非法关在广州花都梯面戒毒所,实施了三个月的非法监视居住。为了抵制非法关押及信仰无罪,我绝食抗议,被戒毒所狱医及四、五个犯人强行压在地上,用胶管直接从鼻子插入灌食,毫无人性而言。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二零零二年四月,仅因有人报告我炼法轮功,我就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除了参加高强度劳动外,精神虐待,恐吓,长期罚站罚坐。为了“转化”我,曾四天四夜不允许我睡觉,每天被强迫写思想汇报。

二零零五年一月,警察在我住处搜出法轮功资料及电脑、打印机等,将我绑架、关押到广州白云区石井看守所。期间,即使在我绝食绝水十五天的情况下,也不停地对我进行精神折磨,所有同仓犯人都担心我会出现生命危险时,狱警却说:死了算自杀,不用管他,等他晕过去后我们再抢救。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再次遭受到狱警用胶管从鼻子插入野蛮灌食,并以送大西北、跪玻璃、放飞机等恐吓。

二零零五年九月,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广东四会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我长期被四个夹控二十四小时监控,曾被强迫固定姿势坐小板凳,罚站、罚坐,不允许大小便,强迫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每天被强迫写思想汇报,从事高强度劳动,不允许任何犯人跟我说话,对我进行隔离,同时用尽各种办法对我进行人格及精神侮辱。

十六年的迫害,十六年的血雨腥风,令中华蒙难,令法轮大法及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遭受不白之冤。我本人身心及家庭均受到重大的伤害,承受着巨大无名的苦难。然而这种迫害今天仍在继续,为了给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正名,为了千千万万仍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为了中华大地所有苍生,我必须站出来控告首恶。善恶有报是天理。因师尊教导我们应以救人行善为本,故此次只控告首恶江泽民,其他追随者应该立即停止继续法轮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0/遭非法劳教、判刑-皮具厂总经理控告元凶-313896.html

2015-08-09: 广州市花都区40多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
汤志衡,男,三十八岁,现任皮具厂总经理,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劳教二年,多次被非法关押。他在控诉书写到:我深爱中华民族,无法想象从出校门始我就不得不去面对全宇宙最邪恶的一场迫害,曾是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的我,在十六年的迫害中,被非法劳教一次,判刑一次,治安拘留一次,戒毒所关押两次,非法监视居住半年以上。十六年的迫害中,长达七年时间身陷囹圄,历经种种非人折磨及酷刑。二零零零年七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于广州花都看守所,仓头以所谓仓规七个,强迫我趴在墙,叫同仓的打手,高高跳起来用肘部猛击我后腰,导致我后腰很长一段时间没法直起来。同时强迫在高温下于仓外从事体力劳动,在我出现中暑症状时仍不给我一丝一毫的休息,毫无人性可言。

二零零五年一月仅因我住处有法轮功资料及电脑,打印机等,在非法关押广州白云区石井看守所期间,即使在我绝食绝水十五天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仍不忘对我进行精神折磨及人身攻击,在所有同仓犯人都担心我会出现生命危险时,狱警却说死了算自杀,不用管他,等他晕过去后我们再抢救。同年五月我再次遭受到狱警用胶管从鼻子插入野蛮灌食,并以送大西北、跪玻璃、放飞机等恐吓。二零零五年九至二零零八年八月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于广东四会监狱非法关押期间,长期被四个夹控二十四小时看管,曾被强迫固定姿势坐小板凳,罚站罚坐,不允许大小便,强迫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每天被强迫写思想汇报,从事高强度劳动,不允许任何犯人跟我说话,对我进行隔离,同时用尽各种办法对我进行人格及精神污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9/广州市花都区40多人控告元凶江泽民-313754.html

2006-01-23: 广东肇庆学院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实

化学系毕业生汤志衡,男,29岁。汤志衡在2002年期间因上访被非法劳教。2003年1月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释放。2004年,汤志衡、林炎光、黄宋钿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某市场经营皮具,并组建资料点,资料点已经运行一段时间,后可能被跟踪,于2004年12月30日相继被恶警绑架。汤志衡被非法劳教4年,非法关押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3/119255.html

2005-09-29: 广州大法学员汤志衡、黄宋钿已被非法判刑

据悉,去年12月份在广州三元里遭绑架的汤志衡、黄宋钿已被非法判刑,汤志衡被非法判4.5年,黄宋钿被非法判4年,被非法关押的地点不详,请知情者提供详情。

据了解,汤、黄同修出事前一星期,他们租的房子一楼已被便衣租用监视。所以敬请同修在做资料同时注意安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9/111414.html

2005-01-17: 广州的苏可比,女,50多岁,李瑶莹,女,30多岁,在2004年12月31日,她们引领恶警到广州三元里绑架了广州大法弟子汤志衡、黄宋佃。

2005-01-08: 广州大法弟子汤志衡、林炎光、黄宋钿于2004年12月30日相继被恶警绑架。

2004年12月30日上午,汤志衡、黄宋钿在家附近被恶警绑架。林炎光的家里被非法抄家,估计林炎光也被绑架(时间不确定)。三位大法弟子的职业是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某市场经营皮具。黄宋钿于31日被十多个恶警逼迫去档口拍照(戴着手铐)。

2005-01-03: 2004年12月31日早晨,广州市大法弟子汤志衡和黄宋钿在住处下楼去上班时,被邪恶之徒绑架。汤志衡在2003年1月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释放,黄宋钿在2002年从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释放。

2004-11-22: 2001-2002年被非法关押在广州第一劳教所的部份学员名单(补充)

吴志平、赖伯锐、孙侨、钟俭军、陈瑞昌、杨贵远、钟颖璋、曾广顺、李游、秦海波、何凯强、杨成、吕平义、程浩、李建忠、吴强、王炎培、李振锐、廖祝明、廖晓洪、颜希洪、苏小明、罗小文、王铿、梁晓文、赵敬安、汤志衡、钟毓强、龙志华黄子淀、黄国华、欧宏辉、金跃霖、谢若愚、吴少冲、杨子仁、钟树敏、彭洪灿、陈海鹏、刘联国、申伟、林天赐、雷厚新、张攀、赖永林、宋永宽、赖繁荣

广州 花都区(花县)联系资料(区号: 20)

2019-09-17: 花都区政法委:
书记蒋爱林13889906892身份证441302196508289036
副书记陈锐宗13560386998身份证440182196710034512
副书记刘杞旋 13509292829身份证440121197301221239
宣传:崔履昌13903068721
宣传:卓婵君13527753033
副主任科员肖崭13922221553
政工科长常甜13922446650
政法委执业律师张珍珍18301957387
曾军13926466111

花都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陈伟清13926263268身份证440121196702220013(分管法制大队、预审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副局长利剑明13609605005
看守所:教导员钟勇威13926264480
刑警大队:教导员曹海军13926282930
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赵元良13632425269
治安大队:曾维根13926492513
监督室:陈学彬 13660352439

公安分局执业律师:
邹楣15914300845
陈智利13926270319
谭家健13600010123
利伟卓13926229828

刑警大队:
蒲界13922190022
王堃13926180852
刘楷13825198456
张辉13600018139
伍世坤13928716263
陈榜华13725471598
罗冠康15918450307
吴镇洲13928857392
毕少浩13928762826
轩鹏飞13600002523
罗永健13902276381
唐绍洪13926211180
罗惠玲13609605490
曾庆卫13724052594
林善巧13926267171

2019-09-15: 花都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文科13902393115

2017-05-30: 迫害广州市花都区赵伟、李清责任单位信息补充:
政法委:020-36885330
政法委赵主任:1892247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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