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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固原市 >> 马智武(马志武,马致武), 男, 50
个人情况: 原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司机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宁夏银川市 拘留时间: 2001年10月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11-12
案例分类:
公务员(党政人士)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典型案例 起诉案例 灌食/灌物 洗脑班 劳教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剥夺睡眠 多次/长期迫害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火烧/活埋/活着火化 死人床 电击/电刑 碼坐小凳/老虎凳/铁椅子/背铐/拷地環 上绳/吊铐/上大挂 非法重判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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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6-03:宁夏38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截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底,宁夏法轮功学员共有38人仍被非法关押,具体情况如下: 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监狱1人: ◎陈秀萍,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5,000元;二零二一年九月被劫持到原籍陕西监狱关押迫害。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被非法关押在宁夏石嘴山监狱9人: ◎王德生,男,宁夏石嘴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八年十一月。 ◎栾凝,男,今年64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被银川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罚金10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七年八月。 ◎孙建锋,男,今年51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四个月。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四月。 ◎马智武,男,今年50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三四年六月。 ◎李学军,男,宁夏灵武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四月。 ◎张兴增,男,60多岁,银川市法轮功学员,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高兵,男,今年43岁,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遭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赵恒德,男,今年67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四月初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刘嗣祖,男,今年71岁,宁夏银川市隆德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中旬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女子监狱16人: ◎蒋红英,女,今年78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被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七月。 ◎纳琴,女,回族。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3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朱海燕,女,今年49岁,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姜春梅,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孙芳红,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孙芳惠,女,今年约66岁,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陈波,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罗新平,女,今年68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单季宁,女,今年56岁。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陈淑琴,女,今年59岁,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法轮功学员,医生,二零二零年六月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被隆德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严英,女,今年60岁,宁夏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余德贞,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五月。 ◎史梅兰,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七月。 ◎刘翠梅,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五月。 ◎徐润叶,女,今年67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 ◎姚小艳,女,今年43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被永宁县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 遭非法判刑、仍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8人: ◎杨洁,女,今年53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十月。 ◎郑永新,男,今年67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十个月,勒索罚金1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八月。 ◎常秀娥,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个月,勒索罚金7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景玉玲,女,今年57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罚金6000千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黄玉霞,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四月。 ◎王顺芹,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罚金4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温静,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罚金35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尤海军,男,今年53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1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五月。 遭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地点不明3人: ◎余润彩,女,宁夏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关押地点不详。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十月。 ◎赵林,男,今年56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初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三、四月间被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西夏区法院。据悉赵林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关押地点不明。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褚继东(楚继东),男,现年48岁,原天津法轮功学员,流落到宁夏。约于二零二二年一月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四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关押地点不明。非法刑期至二零三五年一月。 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1人: 丁乾,男,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至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3/宁夏38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461573.html 2021-10-01: 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已被劫持入狱 近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已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入监队。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2059.html 2021-08-27:宁夏马智武上诉 法院维持十四年冤判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二零二零年六月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构陷,十一月被非法开庭,尽管律师依法从多方面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依然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马智武不服,提出上诉,被非法驳回、维持冤判。2021年8月上旬,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2021]宁刑终10号《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没有公开审理,审判长曾宪斌,审判员张明、徐宁,书记员黄怡。 马智武先生,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50岁。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马智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再次被绑架、构陷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六月五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使用的车辆被扣押(已要回)。六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八月下旬,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将该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因诬陷罪名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原州区检察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将案件移送宁夏固原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办案检察官马志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马智武被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固原市中级法院。马智武在接到《刑事起诉书》后,根据其所列构陷内容书写了《控告书》,控告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并交看守所转交相关部门。 当庭要求回避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十一时固原市中级法院开庭,马智武向主审法官提出:要求公诉人马志刚回避,理由是:公诉人马志刚检察官在看守所讯问马智武时,马智武明确告诉马志刚,国保教导员杨福春及其随从在绑架马智武时,没有着正装,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等任何执法许可证件,置《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不听也不让马智武讲话。马志刚没有采纳和了解马智武反映的情况,故认为马志刚不能公平、公正的依法办案,应该回避。 马智武又提出:庭审时公诉席、审判席上的共产党员必须回避;因为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我是有神论者,无神论者不能既是原告又是法官。对于马智武提出的回避请求,法官征求了律师的意见,一位律师依法律法规提出了三点理由,另一位律师提出了两点理由。经法官商议、请示后决定暂时休庭,什么时间开庭等通知。 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一位律师到法院找到办案法官,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要求所有证人出庭》的等书面材料交主审法官,被法官扣留了一下午进行所谓“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教育”。律师以《宪法》第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回之。 信仰自由、律师请求法庭无罪释放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再次开庭,法庭否决了十九日开庭时提出的回避请求,也没有安排任一证人出庭作证,没有出示法官的《不回避决定书》;审判长是刑庭庭长赵军万,陈继国和赵奇法官为审判员,书记员是刘晓梅,主公诉人是马志刚。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22时许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中,律师就信仰问题说,《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到处是“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宣传标语。《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躬行、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一九九八年我们国家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由其相关条文可见,任何法律都不能限制人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至于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本身均不能受任何制约。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其选择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范围之内。” 庭审中,律师就法轮功资料问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依照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发的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的《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出版、持有、传播法轮功各类文档和音视频都是合法的,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因此公诉人拿不能出庭作证的,莫须有证人提供的,证明马智武信仰法轮功和提供给莫须有证人的法轮功纸质或电子文档入罪,是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侮辱公民正义良知的违法行为。法律惩罚的是行为,人的思想、信仰入罪是违法的。 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永远不得被任何政府以任何形式加以剥夺或禁止。对法轮功信仰者处罚的依据是违法的。思想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处行为,这是法的基本原则。 律师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的发言被公诉人马志刚强行打断,并叫嚣说:律师在法庭上宣讲的资料来源不明,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要求法庭调查。律师说这些东西现在还贴在官方网站上,又笑着说:公诉人你是我们法律界的老前辈,你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你都不知道,你颠三倒四的说不清楚,还不让我说。公诉人马志刚又胡说律师“攻击共产党”,并气急败坏地请求法庭把两位律师逐出法庭、拘留、罚款。 马智武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变化,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提高心性做好人。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合理合法的,自己做好人、带动他人做好人是无罪的。 下午15时,法庭强行转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秘密审理。所有旁听人员被撵出了法庭。 律师当庭说:公诉人拿几百年前刘伯温的预言来给马智武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拿当前仍在发生的疫情来说事,全世界都知道吹哨人李文亮等八人的故事及隐瞒疫情的事实,难道你不知道吗?也要给马智武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全世界轰轰烈烈的抗疫高潮中,中医、西医、各种宗教群体、民间组织及个人都在挖掘、奉献、传播抗疫良方,马智武出于慈悲想让更多的人活下来,加入了这一行列,这也要给马智武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这不是和全国的抗疫自救唱对台戏吗? 律师请求法庭无罪释放马智武!马智武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应该是受社会提倡和保护的人,不是法律惩戒的对象,不应该被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民警察绑架关押,更不应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最不应该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冤判、罚款、剥夺政治权利。 被枉判十四年 上诉并控告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法官到固原市看守所向马智武宣读了该院十二月十七日签署的所谓《刑事判决书》:马智武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其中“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十三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判两年,合并执行十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 法官宣读完《刑事判决书》,马智武不服当场提出要上诉。随后律师免费为马智武代理上诉并向宁夏高级法院递交了《马智武刑事上诉状兼刑事控告状》,马智武家属也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控告宁夏固原市等地公检法人员杨富春和单栋、马志刚、赵军万和董军五十二人以上徇私枉法罪》;律师和家属多次到宁夏高级法院面见办案人员。 二零二一年一月三日《马智武刑事上诉状兼刑事控告状》显示“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马智武,因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法院(2020)宁04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以利用什么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还处罚金三万元等等。上诉人抱着最大的求真向善尚忍之心提出上诉并进行控告。” 一、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法院搞暗箱操作,明知固原市检察院指控的两个罪名都属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却违法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部份不进行公开审判。是怕造成枉法审判的追责吧? 二、固原市检察院指控上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不外乎是《九评共产党》、《真实的江泽民》等电子书刊,这些是过去十几年以来,法院审理法轮功修炼者案件一直都公开出示的材料,里面没有任何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换一个罪名,就把内容隐藏起来了,难道是怕旁听人员知道真相? 三、固原市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全部都不能成立。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罔顾事实,歪曲证据,断章取义,涉嫌滥用职权,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一)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引导公诉人马志刚,拒绝排除非法证据。 2020年6月4日夜晚,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开出租车送客途中,遭到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突袭抓捕、搜查。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要求出示相关视频录像资料,予以证明并将其非法搜查所得予以排除。审判长宣布:搜查合法,不需要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二)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跟着公诉人马志刚掩盖事实真相。 1、固原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2016年4月14日,向出租车乘客臧丽娜宣扬了法轮功,并散发了一张一吋大的无界浏览卡给她。2020年9月,警察向臧丽娜取的证。也就是说,时隔三年半,臧丽娜不仅清楚记得事情经过,还辨认得出来仅一面之缘的出租车驾驶员的模样,更清楚地记住了转背就撕了并扔掉的那一吋大小的无界浏览卡二维码之光辉形象。辩护律师申请请臧丽娜出庭作证,到法庭上来表演她的神技。审判长不准,难道是害怕臧丽娜场上功夫不到位,露了馅。 2、在固原市中级法院的(2020)宁04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中,明明马小龙说他记不清出租车司机对他说了些什么,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就敢跟公诉人马志刚一样,断章取义马小龙的证言,认定在2016年5月24日,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向其宣扬了法轮功。 3、固原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2017年4月2日,驾驶AWL210号牌的小轿车到张彩红(另案处理)家,将装有467张光盘、131张“法轮功宣传图片及678张浏览法轮功网站”的“无界浏览卡”的纸箱送给张彩红,指示张彩红散发。后,公安机关根据张彩红的供述,将这些宣传品查获。经检查,光盘中储存有宣扬法轮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 公诉人马志刚,在法庭上举证:张彩红说:马智武是与张君琴一起去送的那一纸箱东西。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不认识张彩红。既然张彩红说有张君琴参与,那么辩护人要求公诉人提供张君琴的供述,来证明事实经过。公诉人无话可答,法官却在法庭上主动替公诉人圆场,说张君琴案子还没有审结。辩护律师再三申请调取张君琴、张彩红案卷,以便弄清事实真相,法官们置之不理,判决书中更是绝口不提,是何居心? 张彩红、张君琴、与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三位算是同案吧,不共同处理,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还坚持隐去了张君琴的存在,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与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之间究竟有多大的私仇公恨,为什么存心整人? 4、固原市检察院的起诉书,还指控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2018年5月13日,驾车到张彩红家住宅外,给张彩红送去U盘和手机,让张彩红观看里面的内容。张彩红将U盘和手机上交给了公安机关。经检查,手机中储存有宣扬法轮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 公诉人举证,在张彩红的供述中,说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是与张君琴一起去给张彩红送东西的。对于张君琴,无论是公诉人对马智武的起诉书,还是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在判决书中都只字不提。看来,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是专门针对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来的。难怪胡编乱造出来的事实证据,那么不近情理。 5、为了装潢门面,显得还是有点证据来让公诉人马志刚指控、并供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来认定事实,连下高速公路的行车轨迹都用上了。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老家在固原,父母兄弟姊妹亲戚朋友,都在固原。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还在固原开出租车,在固原任何高速公路口,在固原任何地点出现有什么奇怪?为什么会没有张彩红家路边的监控视频呢?相信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比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懂得多。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不会是在装傻吧。 四、在(2020)宁04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中,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宣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法律秩序,根据所谓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一大堆法律判处…… 迄今为止,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是什么教?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明令取缔法轮功?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明令禁止普通公民修炼法轮功?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谁修炼法轮功就大刑伺候?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有法不依,故意枉法黑箱操作,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对比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的言行,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深感“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废除了违法的劳教制度,释放了大批法轮功修炼者,并且抓了周永康、李东生等等疯狂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贪官污吏,替广大的法轮功修炼者出了一口气,确实好。但是公诉人马志武,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却以2004年发表的《九评共产党》以及稍后出现的《真实的江泽民》等书刊内容,来指控和认定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现在煽动颠覆了国家政权。江泽民只是一个退休人员,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抬举他来代表共产党和国家政权,不允许人对他有所非议,不知是不是对国家当今的执政者心怀不满。 五、公诉人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无疑都是共产党员,但是向党表忠心的方式不应当采取违法乱纪的言行来进行。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还是应当遵纪守法,不冒错案终身追责的风险为好。面对媒体高调宣传、大街小巷铺天盖地的“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标语横幅海洋,不可不注意。 总之,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对检察院的指控,以及固原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全部否定,一律不认可。在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书中所讲的事实与理由仅仅属举例性质,反正对于本案所涉及到的证据和法律,高级法院会一一审查的。本刑事上诉兼刑事控告人确实无罪,应当被立即释放,不多言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马智武家属在控告代理人帮助下,向司法相关部门面呈了或向其他政府部门呈交或邮寄了《控告宁夏固原市等地公检法人员杨富春和单栋、马志刚、赵军万和董军五十二人以上徇私枉法罪》控告状,点明被控告人(违法犯罪嫌疑人):办理马智武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等地公检法人员五十二人(名单见后)以上,其中主犯:杨富春和单栋,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国保教导员、大队长;马志刚,固原市检察院马智武案公诉人;赵军万和董军,固原市中级法院马智武案审判长、院长。 控告人认为,指控和判决马智武有罪,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二审应改判无罪;办案公检法人员构成徇私枉法罪,是真正的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只有会道门一种,未列法轮功;经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反邪教决定、法律、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邪教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简称两高解释)等,都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为邪教;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和向社会公布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也未见有中央国家机关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的规范性文件。因为法轮功依法不是邪教,公检法机关办理本案适用处理邪教案件才适用的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解释,属适用法律错误。故无论马智武有无制作、传播法轮功的行为,以及数量的多少,都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和信仰行为,和犯罪无关。 马智武曾患有严重的鼻窦炎(做过穿刺),痔疮、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多处求医不能治愈,痛苦不堪。1998年5月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感到法轮大法的神奇。修炼法轮功后思想境界提升了,不再追求物质利益和权力、节制欲望,凡事替别人考虑,亲属和顾客口碑很好,20多年来没去过医院没吃过药。修炼法轮功利于身心健康,利于社会,没有危害社会。不可能构成犯罪。 一审判决认定马智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实子虚乌有。该事实认定是依据查获的与马智武有关的U盘、光盘、手机中有《九评共产党》、《江泽民其人》等内容。我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就是煽动或鼓动别人来有计划、有方式、有手段、有资源等或以暴力方式进行颠覆国家政权。只是述评共产党崇尚暴力,靠鼓动穷人抢夺富人财产、以欺骗和暴力起家以及维护统治;评价江泽民是汉奸出卖了中国大面积领土、是镇压法轮功的幕后总责任人等。但这些内容是作者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控告权,属合法的言论自由。 宪法和共产党党章都规定和约定,欢迎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党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监督、控告。因为反革命罪已经取消,批评或反对共产党、政府、社会主义的言论,属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况且这些文章都不是马智武所写。因此,一审判决故意混淆是非、歪曲事实违法判决。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检侵权渎职罪立案标准也规定:“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应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 本案固原市等地的办案公检法人员,明知追究马智武犯罪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而坚持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是一起错案或假案,应当纠正,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明知追究马智武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仍予以追究。 二、一审法官故意不调取证明本案“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故意不查清本案关键和主要“犯罪事实”。 三、一审判决仅凭张彩红一人的“立功举报”证词,就认定马智武的主要“犯罪事实”,并据此对马智武判罪,“草菅人命”。 四、即便是违法地把法轮功看作“×教”,按照两高解释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的持有,都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和一审法官都是资深检察官和法官,故意错误地认定事实和错误适用法律。 五、一审法官罔顾以上事实。被宣传者没有接受“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宣传,反而愚昧地报案,证明未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即便是违法地把法轮功看作“×教”,按两高解释第二、四条规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传单200份既遂才单处罚金,这四次传播的总数量比200份传单要少得多,不应该受刑事处罚。 六、在以上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一审毫无根据地以两罪重判马智武有期徒刑十四年。 七、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有查阅和复制案卷资料的权利。二审法官曾宪斌竟然不允许辩护律师复制案卷中一审庭审笔录,妨碍辩护权。在一审辩护律师已经提交张彩红、张君琴的一审判决书,要求调取两案中有关本案的关键证据,以证明张彩红的举报和一审判决认定的此节事实虚假时,曾宪斌无理断然拒绝。 佐证检察官和法官都明知本案是一起冤假错案,但仍执意枉法追诉。 八、二审检察官马梅英恶狠狠地对我说,马智武案二审维持原判,对亲属的依法维权进行威胁、恐吓,坚持违法公诉。 九、张彩红为立功减刑,编造马智武的所谓犯罪事实,对他诬告陷害,配合办案公检法人员违法追诉,也是徇私枉法罪共犯。 涉嫌犯罪人员有(52人以上): 1)侦查人员26人以上: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国保等警察杨富春(大队长)、单栋、冯伟、张伟、李东升、王亚樵、史?霞;固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李某、警察马元章、王一飞;固原市国安局警察倪旭、姚敏、赵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警察黄存金、王婧茹;武灵市公安局周生学、纪学军、夏延平、虞雷;银川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张颖、张勇、拜永强;决定立案、报捕、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的固原市公安局和原州区分局法制支队(大队)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和局长童东、曾新富。 2)检察人员5人以上:固原市检察院公诉人马志刚,决定逮捕和起诉包括检察长樊百安在内的责任人员。 如本案起诉前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内审,该院决定起诉的责任人员。二审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人马梅英。 2002年指控马智武有罪的武灵市检察院公诉人窦增宝、顾良忠。2011年指控马智武有罪的盐池县检察院公诉人 。 审判人员19人以上:因为本案由固原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有罪,包括院长董军在内的审判委员会成员;一审合议庭庭长赵军万、审判员赵奇和陈继国;书记员刘晓梅(司法工作人员,本罪适格主体)。 武灵市法院刑事判决[(2002)灵刑初字第22号]判决马智武有罪的该院审判员郭清聪、拜新芸、陈广宁,书记员孙晖晖。 盐池县法院2011年判决马智武有罪的该院法官郭凤英、王建成、范海泓,书记员延雯。二审裁定维持有罪的审判长艾进春、代理审判员白学江和王文喜,书记员石梅玲。 二审如果维持有罪判决,审判员曾宪斌、法官助理黄建新等。如果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维持,包括院长在内的审判委员会成员。 4)诬告陷害的举报人张彩红。 俗话说的白社会是按照公开的法律办事的,按照自己不公开的规则办事是黑社会。被控告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按照自己内定的规则办案,相互勾连,是体制内的黑恶势力团伙。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公然徇私枉法,属顶风作案,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严惩。 本案是团伙共同犯罪,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国保大队长杨富春和公安局长童东、曾新富,固原市检察院一审公诉人马志刚和检察长樊百安;一审固原市中级法院审判长赵军万和院长董军,在共同犯罪中起策划、组织、领导作用,是主犯。 以上人员中,认定马智武无罪的除外;公检法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不知情的,应当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严惩被控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告知控告人。 结语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法轮功能让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应该是受社会提倡和保护的人,不是法律惩戒的对象。马智武不应该被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警察绑架关押,不应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不应该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冤判、罚款、剥夺政治权利;也不应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再次非法公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 当今社会急需大量的秉持真、善、忍自律的具有道德良知的好人。一个被社会公认的好人,却在公检法的枉法操作下变成了“罪人”。颠倒了社会公理,颠倒了民众的认知。希望公检法等执法人员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控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驱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给自己选择一个不被追责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7/宁夏马智武上诉-法院维持十四年冤判-430081.html 2021-03-08: 非法二审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的法院人员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8/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1848.html 2021-02-20: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上诉案已报送宁夏高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法官到固原市看守所,向马智武宣读了该院十二月十七日签署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法院(2020)宁04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 该构陷案公诉人固原市检察院的马志刚,审判长赵军万、审判员赵琦、陈继国,罔顾事实,歪曲证据,滥用职权,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马智武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其中“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冤判十三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判两年,合并执行十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 法官宣读完《刑事判决书》,马智武当场口头提出上诉。而后相继提交了《上诉状》和《马智武刑事上诉状兼刑事控告状》。 近日获悉,此构陷案已报送宁夏高级法院,刑事二庭负责此案,庭长曾宪斌,电话:0951-591525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0/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1139.html 2021-01-02: 遭十一年半冤狱迫害 马智武又被非法判十四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法官到固原市看守所向马智武宣读了该院十二月十七日签署的所谓《刑事判决书》:马智武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其中“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十三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判两年,合并执行十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 法官宣读完《刑事判决书》,马智武当场提出要上诉。 马智武先生,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五十岁。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马智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六月五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 六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批捕前,马智武在看守所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 八月下旬,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将该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因诬陷罪名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原州区检察院于九月二日将案件移送宁夏固原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办案检察官马志刚。 九月二十四日,马智武被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固原市中级法院。马智武在接到《刑事起诉书》后,根据其所列构陷内容书写了《控告书》,控告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并交看守所转交相关部门。 十一月十九日被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由于马智武和律师向法庭提出:不同意视频开庭,马智武又提出所有公诉席、审判席上的共产党员身份人员应予回避,法庭暂时休庭,十一月二十二日(周日)继续开庭。 十一月十九日下午,辩护律师李静林、董前勇向固原市中级法院递交了《证人、见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申请书》请求法庭安排:1、申请对本案证人马万珍、苏军、马小龙、张彩红、臧丽娜、李小军 ,搜查扣押见证人谢燕全部出庭。2、申请对本案侦查、搜查人员杨富春、单栋、张伟、史X霞,冯伟及雷X等人员,电子物证检查人马元章、王一飞出庭。 十一月二十二日再次开庭,审判长是刑庭庭长赵军万,陈继国和赵奇法官为审判员,书记员是刘晓梅,主公诉人是马志刚。法庭否决了马智武十九日开庭时提出的回避请求,也没有安排任一证人、见证人、侦查、搜查人员出庭作证,没有出示法官的《不回避决定书》,律师提出对检察官的《不回避决定书》复议。 庭审从早上九时开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审理到15时,法官强行停止并转入秘密审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所有旁听人员被撵出了法庭;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左右结束。中午家属给律师送饭,法警不准,法庭也没有给律师、当事人吃饭、喝水。 辩护律师依现行有效的明文法律法规,为马智武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法庭上,公诉人马志刚所举证据,要么虚假,不能认定;要么与指控的罪名没有半点关联性,均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公诉人马志刚在办理本案中弄了两个罪名,实际上是恣意妄为,破坏法律的实施。公诉人马志刚把同一案件,三个人,分成三个案件,实行同案不同罚,是何居心? 本辩护人认为:马智武没有犯罪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之所以会站在法庭上受审,据马智武说,当初被抓之后,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长杨春富来看守所动员马智武放弃信仰未果,威胁他要判他十年八年的。本辩护人不明白,警察,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例如检察官、法官,有强制公民改变信仰,改造思想的法定职权吗?宪法不是规定了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吗?刑法惩治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行为人的思想。任何人根据宪法都有拒绝改造思想的权利。希望办理本案的法官能够遵循良知,给马智武案一个尽量合情合理的处理,争取尽快释放马智武回家。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法轮功能让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应该是受社会提倡和保护的人,不是法律惩戒的对象。马智武不应该被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民警察绑架关押,更不应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最不应该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冤判、罚款、剥夺政治权利。 当今社会急需大量的秉持真、善、忍自律的具有道德良知的好人。一个被社会公认的好人,却在公检法的枉法操作下变成了“罪人”。希望公检法等执法人员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控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驱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给自己选择一个不被追责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遭十一年半冤狱迫害-马智武又被非法判十四年-417994.html 2020-12-01: 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2020年6月5日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构陷,11月19日被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由于马智武和律师提出不能视频开庭,马智武又提出所有公诉席、审判席上的共产党员身份人员应予回避,法庭暂时休庭,11月22日(周日)继续开庭,律师依法从多方面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11月19日开庭前,主审法官告知辩护律师和家属:采用视频开庭方式,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开开庭,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采用秘密开庭。马智武向法官提出不同意视频开庭方式,强烈要求全部采用当庭现场公开开庭方式。两位律师也强烈要求采用当庭现场公开开庭方式,家属也要求采用当庭现场公开开庭方式。11月17日18时许,法官电话通知家属:同意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部份当庭公开开庭审理,但所有进入庭审现场的辩护律师、旁听家属、亲朋必须做“核酸”检查,直接导致了来不及做“核酸”检查的部份家属、亲朋进不了法庭。 11月19日9时前,两位律师在进入法庭时,被值守法警拦住:律师的手机、挂包、电脑一律不准带进法庭,律师讲:我们的辩护材料全部在所携电脑里。约2小时后法庭提出法院提供电脑,要求律师将材料拷贝到电脑里,律师不同意。再经交涉,法庭同意律师带U盘进入法庭,用法院提供的电脑播放、显示律师所带U盘内容。 11月19日上午约11时开庭,马智武向主审法官提出:要求公诉人马志刚回避,理由是:公诉人马志刚检察官在看守所讯问马智武时,马智武明确告诉马志刚,国保教导员杨福春及其随从在绑架马智武时,没有着正装,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等任何执法许可证件,置《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不听也不让马智武讲话。马志刚没有采纳和了解马智武反映的情况,故认为马志刚不能公平、公正的依法办案,应该回避。马智武又提出:庭审时公诉席、审判席上的共产党员必须回避;因为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我是有神论者,无神论者不能既是原告又是法官。 对于马智武提出的回避请求,法官征求了律师的意见,一位律师依法律法规提出了三点理由,另一位律师提出了两点理由。经法官商议、请示后决定暂时休庭,什么时间开庭等通知。 11月19日下午,一位律师到法院找到办案法官,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要求所有证人出庭》的等书面材料交主审法官时,被法官扣留了一下午;两位庭长和一位法官三人对律师进行了所谓“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教育”,说:共产党是执政党,要维护执政党的地位;律师说:这和庭审有关系吗?是法大还是党大;作为律师我们是法律人,我们要维护《宪法》,维护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1月22日再次开庭,审判长是刑庭庭长赵俊安(音),陈继国和另一位赵姓法官作为审判员,书记员是刘小梅,主公诉人是马志刚。法庭否决了马智武19日开庭时提出的回避请求,也没有安排任一证人出庭作证,没有出示法官的《不回避决定书》,律师提出对检察官的《不回避决定书》复议。 律师和马智武请求法庭允许当庭公示公诉人指证的证据,发现有三位证人的证词完全一样,记忆中有一部份视频文件和文本文件在公诉人指认的2017年4月的时间节点上还没有面世,剩余部份当庭没有时间核实。公诉人按需制造案件、制造证据明显。 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请问我的当事人马智武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使得哪一条法律法规没有实施?公诉人答不出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415833.html 2020-11-06: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面临非法庭审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构陷,九月二十四日被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固原市中级法院。固原市中级法院将于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时非法开庭,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开庭审,对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庭审。 法院与律师谈话并做了笔录,让律师签保密协议,律师说:作为律师依法保密,作为律师我会依法依规为当事人辩护。马智武妻子给刑一庭庭长陈继国打电话:要求公开开庭,我要出庭为马智武做无罪辩护;陈继国法官在电话另一头说:律师为马智武做无罪辩护,你也要为马智武做无罪辩护。 马智武先生,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50岁。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马智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六月五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使用的车辆被扣押(已要回)。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批捕前马智武在看守所绝食期间,国保杨富春电话要求马智武妻子会见了两次马智武。 马智武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在侦查阶段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家人就为其聘请了银川律师。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马智武妻子和银川律师前往固原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原州区公安国保杨富春百般刁难。律师给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骆健打电话,骆健摸清被聘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后,就电话联系了该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吓的叫被聘律师马上解除诉讼代理快回银川。律师当时感到压力太大即与马智武家属商量解除了诉讼合同并退还了律师代理费。无奈之下家属又为马智武聘请了北京律师。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北京律师第一次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被办案人杨富春拒绝。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师和马智武家人到原州区公安分局找局长、主管国保的副局长、纪检部门、国保杨富春等相关人员都不在单位,给杨富春打电话也不接。北京律师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看守所的毛姓警察说:办案单位交代了,要见人,必须由他们出手续才行。无奈北京律师下午又到原州区检察院,当场写了《控告书》递交给控审科人员,又给马智武写了要求了解情况的书面信函,邮寄给看守所人员,要求转交给马智武。 二零二零年八月下旬,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将该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因诬陷罪名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原州区检察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将案件移送宁夏固原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办案检察官马志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北京律师从检察院办完相关手续后与马智武妻子来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办案人员说不允许会见马智武。律师与他们讲有关法律规定并且讲到前两次我来会见马智武公安国保杨富春百般刁难,以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不允许会见,现在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不属于公安及杨富春管了,看守所警察还是不允许会见马智武,要求律师到检察院拿会见手续。律师接着讲有关法律规定,警察说那你叫检察院来个电话,律师找到看守所所长进一步说明并要求必须会见马智武的法律规定和理由,最后看守所所长说你下午两点半来了再说。 当日下午,律师与马智武妻子带着会见要求的相关手续按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看守所警察继续刁难。警察要确认马智武与其妻子的关系,几经周折,马智武的女儿在银川拍摄了父母的结婚证及户口本发送到马智武妻子的手机上,警察说电子版证件也不行,要打印件或复印件,当把打印的结婚证、户口本交警察过目后,警察又要求会见人穿防护服。当警察看到复印证件和买来的防护服才允许律师会见马智武。律师见到马智武问起见没见到给他写的信,马智武说看守所没有人给他任何信件,律师说这是他们违法。律师向马智武讲述了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责任和当事人权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马智武被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固原市中级法院。马智武在接到《刑事起诉书》后,根据其所列构陷内容书写了《控告书》,控告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并交看守所转交相关部门。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法轮功能让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应该是受社会提倡和保护的人,不是法律惩戒的对象。马智武不应该被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民警察绑架关押,更不应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固原市检察院非法起诉,最不应该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 这个社会急需大量的秉持真、善、忍自律的具有道德良知的好人。希望公检法等执法人员都能按照《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公通字〈2000〉39号]、《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50号等现行有效明文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控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驱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给自己选择一个不被追责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6/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面临非法庭审-414705.html 2020-09-28: 累陷十一年半冤狱 宁夏马智武又被非法关押三月余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先生被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被劫持到固原市看守所关押迫害,六月二十五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 马智武,五十岁,原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鼻窦炎(曾做过穿刺治疗)、痔疮、前列腺炎等疾病。修炼不到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马智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屡遭迫害,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累陷冤狱十一年半。 一、在银川市看守所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等一行十九人抱着一颗说真话的心,来到北京和平请愿,在租住处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北京的朝阳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二十四被宁夏银川市公安局警察劫回到银川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多月。 在银川看守所,马智武不放弃修炼,被王姓恶警伙同犯人殴打、“扎背铐”、加戴重刑具(脚镣)进行迫害。 二、在宁夏第一劳教所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马智武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到宁夏第一劳教所(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迫害。有一次,马智武被弄到一个房子里,十几个犯人用棒子、凳子、皮管子一顿乱打,马智武被打的全身是伤,眼前发黑什么都看不见了,自己迷迷糊糊回到住处,身上痛的连坐都坐不住。 二零零零年八月,马智武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被强行插胃管灌食;恶人们拽胳膊按腿、按住头把胃管从鼻孔往里插,并不停的插进拔出;马智武被折磨的痛苦不堪,十天之后,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一年的八月,马智武第二次绝食抗议,第四天被恶警从监舍里抬出强迫灌食,恶警指使几个犯人把他压在床上丝毫不能动,插上胃管后用针管往里灌稀糊。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马智武被劫往灵武看守所,四个月后被灵武法院枉判六年。 三、在宁夏吴忠关马湖监狱被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劫持到宁夏吴忠关马湖监狱关押迫害;五月四日,马智武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恶警梁海望每天安排十几个犯人对马智武实施迫害,犯人三人一组,轮换看着、并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他合眼。有一天马智武实在熬不住睡着了,犯人们用打、摇、冷水泼等方法也叫不醒他,就把他抬起来摔到地上,再抬起来摔到地上,这样反复几次终于把马智武“摔醒”了。 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开“批斗会”批斗马智武,批斗时恶警梁海望指使犯人给马智武架“土飞机”,双臂被强行掰到脊背后面,用东西堵住嘴,再用一根绳子绑上,不停拳打脚踢。 恶警梁海望还用“挂砖头”折磨马智武。马智武自述:梁海望指使犯人每天出工拉着我到工地,然后用皮带铐将我吊在板厂锯房的大梁上,让人用皮带、棒子没头没脑的打我!并在我耳边不停的给我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同时用电警棍电在我头上、手上、身上。还专门给我做了一个木箱子,箱子上写着我的名字和污蔑法轮功的话,并用绳子将木箱子挂在我的脖子上,箱子里装满砖头。再用袋子装上沙子,压到我的头上、脖子上,就这样迫害了我两个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马智武绝食抗议迫害;狱警孙雄把六天饭水未进、站都站不稳的马智武用铐子吊在三中队院子里的篮球杆上面。吊了一下午。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恶警郭戬带领一帮犯人,给马智武的胳膊扎上背铐,后背着地仰面朝天,几个犯人抓住胳膊来回拖着走,拖了好几公里。又叫几个犯人在玉米地里来回拖了一天。晚上又拖了回来,再把两只胳膊分开,用手铐铐在两张床上,铐了整整一晚。 有一天,恶警郭戬指使犯人:把马智武抬到床上。几个犯人把马智武按到“死人床”上,两胳膊左右分开,抻的直直的,把手铐紧紧铐手腕上;用脚镣把脚吊起来,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抻”,当时脚脖子裂开了口子,流了很多血。 犯人轮番折磨,二十四小时不让马智武合眼,在耳边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眼睛稍稍一闭,犯人就用火钳子、木棒等工具毒打。马智武被这几种办法轮换着迫害了四十多天,在床上被“抻”了四十多天。犯人在房子墙角的两边用电钻各打了上下两个孔,装上四个铁环,再用两副手铐把马智武的胳膊铐在铁环上一吊,腿上用两个大铁环套上;几个小时之后,马智武被吊的全身往出冒汗、眼前发黑、耳鸣,脚脖子流了很多血。每天还被堵鼻子,强行灌非常浓烈的食盐糊糊,每灌进一口都呛的人死去活来。 二零零五年四月,马智武被几个犯人殴打,犯人还提来水往他身上泼;马智武全身湿透,恶警郭戬见状马上叫来几个犯人,把马智武拽到操场上拉着跑,跑着跑着,郭戬又让犯人把腿也拉上,让后背着地在地上蹭。同时他还叫喊着:你们给我跑快点。马智武整个脊背被蹭破流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马智武八年冤狱期满又被劫往“洗脑班”关押迫害了两个月。 四、在盐池县派出所、看守所被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开车途经宁夏盐池县高沙窝镇时被恶警绑架到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恶警把他绑在“老虎凳”刑讯逼供、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就往头上浇水、大声喊叫、用拳头乱打。在“老虎凳”上“熬鹰”四天。十五日下午被劫持到盐池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马智武以绝食的方式抗议被非法关押,前后持续了四十多天。在绝食期间,看守所将马智武弄到医院强行“鼻饲”,马智武被戴着脚镣、手铐,警察、医生四、五个人将他按在床上,把管子插在鼻子里开始灌食。绝食后期,看守所每天由几个警察强行将马智武按着,双手靠在椅子后背上,双脚戴着脚镣,强行灌食。 五、在宁夏银川监狱被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初,马智武被盐池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宁夏银川监狱关押迫害。 在严管监区,马智武拒不“转化”被犯人包夹,一年多没见阳光,被拳打脚踢、长时间“坐小凳子”、“熬鹰”、用针头扎、烟头烫、拽踢拧生殖器、从头顶浇水、用苍蝇拍捣眼睛、往眼睛里抹清凉油、往饭里加盐、开几个大瓦数长明灯直射、三九天成夜打开门窗冷冻…… 犯人多次用重拳猛击马智武双肾部位、用脚狠踢腰、腿等部位,有时一拳打来疼的倒在地上翻滚。恶人讲,这叫“爆炒腰花”。一连几个月,马智武左肾被打坏,尿血,肋骨被踢坏疼痛难忍,两腿高度肿胀、青紫瘀血,无法站立;长达一年半坐十五公分的小凳子,马智武屁股已经坐的溃烂流血、流脓;二零一三年二月,马智武被摧残心律失常、血压奇高,已出现生命危险。监狱怕担责任,才在以后的日子里不得不让马智武早点睡觉、给换了一个高一点的凳子,勉强支撑到了出狱的日子;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马智武活着回家了。 六、参加旁听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宁夏青铜峡市教师、法轮功学员陈晨遭非法庭审时,前去参加旁听的马智武被银川市国保大队王满等警察绑架,被劫持到石嘴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几天,被放回家。 七、回老家找活干,再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六月五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六月二十五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8/累陷十一年半冤狱-宁夏马智武又被非法关押三月余-412375.html 2020-09-24: 宁夏固原市国保、看守所百般阻挠律师会见马智武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六月五日在固原市泾源县遭绑架、关押、非法批捕。固原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看守所肆意践踏法律,以种种借口百般阻挠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马智武。 几经周折,九月十七日下午,律师带着会见要求的相关手续按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看守所警察继续刁难,质疑与律师签定刑事辩护委托书的人是不是马智武的妻子,警察说没有证件能证明;律师说这有马智武妻子的身份证并且她本人也在这,警察说那也不行,得有证件证明。又几经周折,马智武的女儿在银川拍摄了父母的结婚证及户口本发送到马智武妻子的手机上,警察说电子版证件也不行,要打印件或复印件,当把打印的结婚证、户口本交警察过目后,警察又要求会见人穿防护服。当警察看到复印证件和买来的防护服才允许律师会见马智武。律师见到马智武问起见没见到给他写的信,马智武说看守所没有人给他任何信件,律师说这是他们违法。律师向马智武讲述了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责任和当事人权利。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六月五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使用的车辆被扣押(已要回)。 六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批捕前马智武在看守所绝食期间,国保杨富春电话要求马智武妻子会见了两次马智武。 马智武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至今。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家人就为其聘请了银川律师。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马智武妻子和银川律师前往固原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原洲区公安国保杨富春百般刁难。律师给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骆健打电话,骆健摸清被聘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后,就电话联系了该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吓的叫被聘律师马上解除诉讼代理快回银川。律师当时感到压力太大即与马智武家属商量解除了诉讼合同并退还了律师代理费。无奈之下家属又为马智武聘请了北京律师。 七月十日,北京律师第一次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被办案人杨富春拒绝。其后,律师曾和杨富春沟通过,说要会见马智武,杨富春没有异议。 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师和马智武家人到原州区公安分局找局长、主管国保的副局长、纪检部门、国保杨富春等相关人员都不在单位,给杨富春打电话也不接。北京律师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看守所的毛姓警察说:办案单位交代了,要见人,必须由他们出手续才行。北京律师再次到原州区公安局找局长曾新富、主管国保大队的副局长马生权、办案负责人杨富春还是没找到。 北京律师下午又到原州区检察院,当场写了《控告书》递交给控审科人员。控告的理由是:1、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不具有本案侦查管辖权,当依法撤销案件;2、请求原州区检察院对办案单位和看守所阻止律师会见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七月二十九日,北京律师再次到原州区公安分局找相关人员,要求会见当事人,杨富春拿出《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其内容为:因马智武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于侦察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北京律师要求再次被无理拒绝。 鉴于上述情况,律师给杨富春邮寄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给马智武办理取保候审的申请,提出:马智武“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本人是辩护律师,但七月十日、七月二十八日,本人两次要求会见马智武,均被你局拒绝。七月二十九日,再次要求会见当事人,你局声称“马智武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因而不批准律师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38条、67条之规定,现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律师提出三点理由: 1、本案马智武非邪教组织人员,也未实施邪教活动,更未破坏国家法律实施。马智武没有犯罪行为,当撤销案件,无罪释放。 2、本案刑事立案侦查并报请批准逮捕,逮捕罪名并未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马智武也并无私下或公开发表煽动或散布可能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或言行。马智武个人持有、阅读、学习、研读相关文章、书籍或互联网信息,并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3、马智武遵守《宪法》、践行公民权利、维护自己的宗教信仰,其没有违法犯罪。 律师认为:原州区公安局作出的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可以泄露国家机密”的决定不准律师会见,对这一决定没有实施依据,原州公安分局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剥夺马智武依法应该享有的律师会见权、辩护权。 律师依据法律,给马智武写了要求了解情况的书面信函,邮寄给看守所人员,要求转交给马智武。律师在信中告诉马智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8条以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16—05条等规定,马智武仍然有权与律师通信;与律师通信不需要经办案机关或羁押场所批准。并告知马智武“有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或者羁押侦查期间遭受侵害需要进行申诉控告,可以一并回信告知律师。” 律师表示:作为辩护律师,我将依法履行职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法不依枉法执法的看守所没有将律师的信函转交马智武先生。 八月下旬,固原市原洲区公安分局将该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洲区检察院,因诬陷罪名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原洲区检察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将案件移送宁夏固原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办案检察官马志刚。 九月十七日上午,北京律师从检察院办完相关手续后与马智武妻子来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办案人员说不允许会见马智武。律师与他们讲有关法律规定并且讲到前两次我来会见马智武公安国保杨富春百般刁难,以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不允许会见,现在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不属于公安及杨富春管了,看守所警察还是不允许会见马智武,要求律师到检察院拿会见手续。律师接着讲有关法律规定,警察说那你叫检察院来个电话,律师找到看守所所长进一步说明并要求必须会见马智武的法律规定和理由,最后看守所所长说你下午两点半来了再说。 当日下午,律师与马智武妻子带着会见要求的相关手续按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智武,遭看守所警察继续刁难。在马智武绝食期间公安曾经两次叫马智武妻子面见马智武,两个多月后就不承认是马智武的妻子了。又几经周折,律师终于得以会见马智武。 一名当地律师听说了马智武妻子找地方打印证件的事情后说,看守所故意刁难外地律师,本地律师会见怎么不这样要求。 马智武先生,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50岁。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4/宁夏固原市国保、看守所百般阻挠律师会见马智武-412194.html 2020-09-23: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构陷到固原市检察院 2020年6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干。6月5日,在宁夏公安厅有关人员、固原市原州区国保大队冯队长、教导员杨富春的操控下,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6月25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2020年8月下旬,固原市原洲区公安分局将该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洲区检察院,因诬陷罪名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原洲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2日将案件移送宁夏固原市检察院检察二部,办案检察官马志刚,办公电话:0954-2930032。 前期马智武妻子聘请了银川律师,遭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骆健通过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威胁恐吓该律师,该律师主动解除了委托合同,随后马智武妻子又聘请了北京律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2164.html 2020-08-19: 宁夏被非法关押或绑架后近况不明的法轮功学员 …… 6、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固原市看守所4人:张君琴、张利芳、马智武、陈淑琴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9/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0672.html#20818233843-2 2020-08-13: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非法批捕情况的再补充 2020年6月初,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先生回固原市老家探亲,6月5日被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杨富春等绑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固原市看守所。 6月25日,他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当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 马智武先生被绑架后绝食抗议迫害,在看守所几次遭强行鼻饲,鼻管被捅破流了血。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家人为马智武先生聘请了律师。马智武的律师第一次提出接见马智武,被杨富春(原州区国保大队教导员)拒绝,第二次提出接见马智武,被杨富春以“考虑安全问题,侦察阶段不得接见”为由拒绝。当场律师书写《控告书》,控告杨福春,并交于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3/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0405.html 2020-08-06: 宁夏马智武的律师向检察院控告固原市国保 今年六月五日,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被国保大队杨福春等人绑架,被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家属为其聘请了律师。律师两次提出接见当事人,均被国保大队杨福春拒绝。律师当场书写《控告书》,控告杨福春,交于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探亲,六月五日,被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杨富春等绑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固原市看守所。六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马智武被绑架后,绝食抗议迫害,在看守所,几次遭强行鼻饲,鼻腔被捅破,流了血。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家人为马智武先生聘请了律师。 马智武的律师第一次提出接见马智武,被杨福春拒绝,第二次提出接见马智武,被杨福春以“考虑安全问题,侦察阶段不得接见”为由拒绝。当场律师书写《控告书》,控告杨福春,并交于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 马智武,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50岁。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6/宁夏马智武的律师向检察院控告固原市国保-410099.html 2020-07-22: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非法批捕情况补充 2020年6月初,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先生回固原市老家探亲,6月5日被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杨富春等绑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固原市看守所。 6月25日被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当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固原市看守所。马智武先生被绑架后绝食抗议迫害,曾被警察劫持到医院。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家人已为马智武先生聘请了律师。 固原看守所还非法关押着张君琴、张利芳两位法轮功学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2/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9407.html#2072204115-5 2020-07-03:曾坐十一年半冤狱 宁夏马智武再遭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先生回固原市老家探亲。六月五日,在固原市被当地警察绑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固原市看守所。近日获悉,马智武已遭非法批捕。 马智武被绑架后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曾被警察劫持到医院。家人几次找当地公安国保、看守所要人无果。据悉,主管该案的是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杨富春。 马智武先生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五十岁。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地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马智武在家的日子里,也一直被警察、居委会人员骚扰。今年四.二五前、五月十三日,辖区居委会人员和西夏区国保大队的李兰等人还骚扰了马智武夫妇。 目前,马智武的母亲、岳父均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马智武九十多岁的老岳父依靠妻子全职伺候。 马智武曾经遭受过的迫害 一、到北京上访被监禁八年 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拘禁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紧接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被毒打、野蛮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马智武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地列为罪证,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劫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囚禁。期间,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 酷刑演示:抻床 有一次,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恶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此次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骚扰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还将他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因马智武被非法囚禁期间,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忧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 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坐了八年冤狱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 二、在宁夏盐池县再被绑架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借用的车辆被非法抢劫。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马智武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马智武被绑架后,家人曾遭宁夏“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 马智武妻子和他八十多岁的老岳父、车主曾多次到盐池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找相关人员要人、要车,但都被拒绝、推诿、欺瞒。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家人才得知马智武已被秘密诬判三年六个月,不久即被劫持到银川监狱。 在银川监狱严管监区关押期间,马智武遭受了由杀人犯、吸毒犯、贩毒犯、强奸犯中最凶残、最变态的犯人包夹的残酷的“转化”迫害:剥夺了探视权、一年多没见阳光、用脏话诬蔑法轮功和大法师父、逼迫看造谣污蔑的电视、拳打脚踢、下流话辱骂、长达一年半“坐小凳子”“熬鹰”、用针头扎(犯人说上面有艾滋病人的血)、烟头烫(现在还留有疤痕)、拽踢拧生殖器、从头顶浇水、用苍蝇拍捣眼睛、往眼睛里抹清凉油、往饭里加盐、开几个大瓦数长明灯直射、三九天成夜打开门窗冷冻…… 在严管监区几个月后,马智武的左肾被打坏,小便带血,肋骨被踢坏了疼痛难忍,两腿肿的像大象腿,腿上青紫瘀血,无法站立。 到二零一三年二月,马智武血压奇高、心律超过一百一,已出现生命危险。在监狱领导、严管监区监区长陆伟的授意下,包夹只得让马智武早点睡觉、给换了高一点的凳子。马智武勉强支撑到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出狱的日子,活着回家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3/曾坐十一年半冤狱-宁夏马智武再遭非法批捕-408485.html 2020-06-17: 宁夏大法弟子马志武在固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宁夏大法弟子马志武在固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已绝食。固原原州区公安分局警察杨富春管这个案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7/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07810.html 2020-06-08: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6月5日遭绑架 2020年6月5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在宁夏固原市被公安绑架,现非法羁押于固原市看守所,具体过程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8/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7419.html 2018-10-14: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国保大队李兰骚扰殴打法轮功学员孙雅娟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因修炼法轮功遭迫害十一年多,8月底,马智武给宁夏检察院、宁夏最高法院、宁夏信访办等单位邮寄了控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诉状。 9月18日,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国保大队李兰(女)等人带着西花园居委会人员,到马智武妻子孙雅娟的单位骚扰、恐吓,李兰气势汹汹威胁说:你告诉马智武,让他不要再告了!孙雅娟问李兰:把人关在监狱、劳教所十几年,差点迫害死,还不让人告,这算什么?李兰说孙雅娟态度不好,说着说着冲过去,扇了孙雅娟一个耳光,孙雅娟没有还手。李兰等人后来悻悻地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4/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375776.html 2017-06-05: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夫妇、石秀峰被骚扰 5月底,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派出所自称李自立、穆涛的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家敲门,马智武妻子孙雅娟将他们挡在屋外询问了情况。孙雅娟开门站在楼道,两人强行给孙雅娟拍了照,手里还拿着一张纸,说是“敲门行动”的名单。孙雅娟将纸抢过来,又被两人抢走了,说是“机密文件”。孙雅娟也给这两人拍了照。这两人还让给马智武带话,让马智武到派出所一趟! 5月底,银川市西夏区居住的法轮功学员石秀峰家也去了人,说是要找石秀峰,石秀峰不在家,这些人就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5/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349201.html#176422745-15 2016-10-05: 中共酷刑:挂马桶、挂水桶 中共恶徒常常针对脖子这一人体要害部位,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往脖子上挂重物是中共摧残法轮功学员的酷刑之一。 挂砖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挂砖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挂砖头 原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马智武,今年四十六岁。二零零二年,他被中共枉判六年冤狱,被绑架到宁夏吴忠关马湖监狱。他自述:“(狱警)梁海旺指使犯人每天出工拉着我到工地,然后用皮带铐将我吊在板厂锯房的大梁上,让人用皮带、棒子没头没脑地打我,并在我耳边不停地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 同时用电警棍电在我头上、手上、身上。还专门给我做了一个木箱子,箱子上写着我的名字和污蔑法轮功的话,并用绳子将木箱子挂在我的脖子上,箱子里装满砖头。再用袋子装上沙子,压到我的头上、脖子上,就这样迫害了我两个月。”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武汉法轮功学员刘清水被绑架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这个监狱有一个“湖北沙洋新生砖瓦厂”,是盘剥在押人员的黑工厂,很多法轮功学员曾在该砖瓦厂遭受过迫害。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在砖厂上,恶警强迫刘水清做强体力劳役,因刘水清拒不配合,恶警肖天波指使犯人给刘水清脖子上挂黑牌子,还用一根铁丝两头系砖,挂在刘水清的脖子上,铁丝深深地勒进刘水清的脖子里面了。刘水清还是不妥协,恶警王雄杰带头拳打脚踢刘水清。其他犯人看到恶警这样打,也都上去打, 把刘水清打得肋骨骨折。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5/中共酷刑-挂马桶、挂水桶-335828.html 2016-09-09:12年冤狱 两遭非法判刑 宁夏司机控告江泽民 马智武原宁夏铁路分局监察室司机,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十七年中,马智武有十二年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马智武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马智武原是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六岁,小时候练过武功,一九八八年入伍,一九九二年参加工作,平时工作勤勤恳恳,不偷懒、不讲条件,只要工作需要,从不强调自己的理由,不分节假日,单位有事就出车。虽然马智武有严重的鼻窦炎(曾做过穿刺治疗)、痔疮、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但在工作中从来没有因身体不适影响工作。 一九九八年五月,听人说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马智武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马智武的身体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他被法轮功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所震撼。而且因为明白了许多从前不明白的做人的道理,他的心胸开阔了,每天都是快乐轻松的。从那以后,马智武更是严格按照李洪志大师在《转法轮》中对弟子“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成了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下面是马智武先生在《刑事控告书》中的部分内容。 一、控告事由 我因身体多病,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短短的几个月后,得到了身心健康,知道了怎样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流氓集团造谣诽谤,诬蔑我们师父和法轮大法,镇压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六年中,近十二年我是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我在这些黑窝遭受过多种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熬鹰”、“ 死人床”、“抻刑”、“吊刑”、“坐小凳子”、各种工具毒打、长时间辱骂、“鼻饲”加了几种药物的浓烈的盐糊糊等等,几次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 我妻子因修炼法轮功被绑架拘禁过,我家多次被抄;我女儿两岁时曾被警察绑架以此要挟我妻子放弃信仰;我第一次被迫害时女儿尚未出生,十六年中我和女儿一起相处的日子不到四年;我父亲因我遭受迫害精神上受刺激,二零一零年,我在劳教所时,他含冤离世;我的亲朋好友因大法被诬蔑从支持我修炼转为恐惧,有的当面辱骂我,有的远离我;我被开除公职;因我被迫害,我家开的两个商店无人照管,在我被劳教后,关门歇业,损失巨大。我和家人及亲友所遭受的痛苦折磨全因江泽民的一己之私。 二、被非法判刑 在吴忠关马湖监狱遭酷刑折磨 因参与绝食抗议,劳教两年后的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再次被灵武市公检法司捏造罪证诬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关押到宁夏吴忠监狱。 “熬鹰”、“土飞机”、“背铐”后拖地…… 在吴忠关马湖监狱,我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警察梁海旺每天安排十几个犯人,三人一组,轮换看着我、随意殴打我,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我合眼。有一天,我实在熬不住睡着了,他们就打我、摇我、拿冷水泼我,后来反复把我抬起来摔到地上,终于把我“摔”醒。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给我开“批斗会”。 梁海旺指使犯人给我架“土飞机”(一种折磨人的方法,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我的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恶人们不停的在我身上拳打脚踢。杀人犯、吸毒、贩毒犯喊口号、发言、批斗。 梁海旺指使犯人每天出工拉着我到工地,然后用皮带铐将我吊在板厂锯房的大梁上,让人用皮带、棒子没头没脑的打我,并在我耳边不停的给我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同时用电警棍电在我头上、手上、身上。还专门给我做了一个木箱子,箱子上写着我的名字和污蔑法轮功的话,并用绳子将木箱子挂在我的脖子上,箱子里装满砖头。再用袋子装上沙子,压到我的头上、脖子上,就这样迫害了我两个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又一次绝食。六天没有吃饭,没有喝水,站都站不稳,丧失人性的狱警孙雄把我用铐子吊在三中队院子里的篮球杆上面吊了一下午。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早上,恶警郭戬带领一帮犯人给我铐上背铐,抓着我的两条胳膊仰面朝天,后背拖在地上,就这样在地上来回拖着我走。好多犯人轮换拖我,把我拖了好几公里路,我感到快死了。又被拖到监狱附近的赵连渠玉米地。郭戬又叫了几个犯人在玉米地里来回拖我,就这样的姿势拖了我一天。捱到晚上,又用同样的方法把我拖到监舍。我一天没吃没喝,晚上恶人们又把我的两只胳膊分开,用两把手铐铐在两张床上,铐了整整一晚。第二天天亮时,我的手、胳膊被手铐铐的全肿了,四肢好象分家了。 “死人床”、火钳、木棒殴打、野蛮灌食 二零零四年十月的一天,郭戬从银川拿回一副新的脚镣,指使几个犯人把我按到“死人床”上,把我的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抻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我的手腕上,用拿来的脚镣把脚吊起来,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当时我的脚脖子裂开了口子,流了很多血。同时,昼夜不让合眼。 马治国、马成良、马占清、毛宁、牛占堂等十几个杀人犯、刑事犯昼夜轮换在我耳边念批判法轮功的稿子。我眼睛稍稍一闭,就用火钳、木棒等打我,把我的脸打的血肉模糊、肿胀。每天还强行灌食浓稠的盐糊糊(里面加了几种不明药物),鼻子是被堵死的,不让通气,每进一口都呛的人死去活来!灌上浓烈的盐糊糊后,身体发热、发烫。冬天,晚上不给我盖被子。在“死人床”上被“抻”了四十多天,我四肢都动不了了,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头发磨光了,最初绑在床上的是啥样,就成啥样,人就象木棒,一动不能动。 铁环上吊铐 有一天,犯人在关我的房子墙角的两边用电钻各打了上下两个孔,装上四个铁环,再用两副手铐把我的两只胳膊铐在铁环上一吊,腿上用两个大铁环套上。我的两只手肿大变形,早已没有一点力气,身上只有骨头连着一张皮!每次都是别人拉着拽着动,每动一次都剜心透骨的痛,人已经无法站立,手无法拿东西。吊了几个小时之后,我全身出汗,耳鸣,眼前发黑,脚脖子流了很多血。我说了一句“我不行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见我昏过去了,他们才把我放下来了。第二天,他们再没有吊我,但郭戬指使着犯人拉着我的手给他写“保证”,按手印。他说:“你不杀人,我都叫你杀,我把你的手放在扳机上,让别人拉着你的手扣扳机,看你还有什么办法。” 他们在吊我之前就给我灌盐糊糊(里面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这是后来听别人说的)。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我的身体就象着了火,没有一点力气,只想趴在冰冷的地上。 “死人床”设在靠近三中队厕所旁的一个房子里,郭戬指使犯人用床单把窗户遮上,而且命令除了看我的十来个犯人以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许靠近那房子半步,否则就别想减刑。郭戬还告诉看我的那些犯人,谁敢到房子跟前就把谁打倒,再拉到他那里。所以始终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过去看看里面发生的事。 那以后,郭戬安排十来个犯人监视了我半年多,在那半年里我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我。因为我自己无法蹲,犯人就给我找了一块木板子,担到厕所便池边的矮墙上,我坐在上面大小便。半年以后,我慢慢恢复了站立和行走。 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遭受的迫害,详见:《马智武自述八年多来苦难经历》。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银川监狱遭残酷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晚,我被盐池县高沙窝派出所绑架,借用的车辆被抢劫。当晚送到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被几个警察强行把我按到“老虎凳”上,不让睡觉,警察们轮番问话。十五日下午,把我送到盐池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被戴着脚镣、手铐,警察、医生四、五个人将我强行按在床上,将管子插在鼻子里灌牛奶。绝食后期看守所将我双手靠在椅子后背上,双脚戴着脚镣,几个警察强行将我按着天天给我强行灌食。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我被盐池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盐检刑诉〈2010〉第120号)。随后被判刑三年六个月。被非法批捕后,我上诉,一审后,我再次上诉,吴忠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其实在开庭之前我就得到消息说:没有证据也要给我判刑,因为是政法委 (当时苏德良是主任)强压下来的,还说法院已经给我定好刑期要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宁夏入监队。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从入监队送到银川监狱严管监区六号监室。我被关押在严管监区的两年多时间里,因不“转化”,遭受狱警指使的犯人阴毒、变态、残忍的折磨:剥夺了家人的探视权、一年多没见阳光、用脏话诬蔑法轮功和大法师父、逼迫看造谣污蔑的电视、拳打脚踢、下流话辱骂、长达一年半“坐小凳子”“熬鹰”、用针头扎(犯人说上面有艾滋病人的血)、烟头烫(现在还留有疤痕)、拽踢拧生殖器、从头顶浇水、用苍蝇拍捣眼睛、往眼睛里抹清凉油、往饭里加盐、开几个大瓦数长明灯直射、三九天成夜打开门窗冷冻、吃喝上厕所受限制身体非常虚弱、长期睡眠不够大脑老是不清醒,迷迷糊糊、头晕头重,屁股已经坐得溃烂流血、流脓……感觉随时就有倒地而亡的可能。 此次在银川监狱所遭受的残酷迫害详见《曾被囚禁八年 马智武又遭三年半冤狱摧残》。 参与迫害的单位(部分)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洼里派出所、北京朝阳看守所、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看守所、银川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银川市新城(金凤)区法院、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灵武公安局、灵武检察院、灵武法院、灵武看守所、吴忠监狱、宁夏610办公室、银川市610办公室、盐池县公安局、盐池县高沙窝派出所、盐池花马池派出所、盐池县看守所、盐池县检察院、盐池县法院、吴忠中级法院、宁夏入监队、宁夏银川监狱、宁夏公安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9/12年冤狱-两遭非法判刑-宁夏司机控告江泽民-334115.html 2016-06-26: 宁夏吴青铜峡市陈晨被非法庭审 旁听百姓遭绑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晨非法庭审。青铜峡市国保和银川市国保动用了五十多个警察,骚扰、驱赶前来旁听的百姓。退庭后,又绑架了前来参加旁听的银川法轮功学员李金花和马智武。 在庭审过程中,为了掩人耳目,庭审记录和法庭出示的证据,没有在大屏幕上播放,旁听席观众无法看到记录内容,只用小视屏放给陈晨一人看,只听陈晨不断地说:“看不清楚,看不清楚。” 此庭审使用数名对小学生的询问笔录做指控“证据”,他们是未成年人,此举违背法律规定。另外,审判长安兆军让公诉人反复宣读此数名小学生的询问笔录,故意拖延庭审时间,不给律师和陈晨辩论的时间。 审判长安兆军一再恐吓、威胁陈晨和辩护律师,不让陈晨和辩护律师发言,不给他们辩护的权利和机会。 在非法庭审期间,青铜峡市国保和银川市国保动用了五十多个警察,从庭内到庭外,对前来旁听的民众搜身、登记和盘问。在法院四周,布满了便衣警察,就连法院对面的银河广场上,都有便衣巡逻。青铜峡市国保大队李正江、王浩守在法庭门口,阻止青铜峡市的大法弟子进去旁听。 在退庭时,以有人拿手机为由,把所有的人哄骗出去,李正江、王浩和王满等人,对前来参加旁听的银川法轮功学员李金花、马智武试图绑架。 国保大队的警察要带马智武上警车,马智武坚决拒绝上车。在李正江、王浩、王满等人的指挥下,又来了一帮便衣警察,团团围住,对马智武拳打脚踢,李金花、马智武被拖进了法院。 旁观的百姓看到这凄惨的场面,流下了泪,有个百姓说:“我今天看到这个场面,真是灵验了老百姓多年总结出的一句谚语‘过去的土匪在山里,现在的土匪在公安’。这次我真见识了共产党有多么邪恶呀!我从此再也不信共产党了。” 现在,李金花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马智武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6/宁夏吴青铜峡市陈晨被非法庭审-旁听百姓遭绑架-330537.html 2014-10-26: 曾被囚禁八年 马智武又遭三年半冤狱摧残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囚禁在宁夏第一劳教所、吴忠监狱八年多,期间被残酷迫害,几次死里逃生;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再次被绑架、关押、判刑三年半。 “到二零一三年二月,我在严管监舍被各种方式折磨后,我感觉真是离死不远了。长时间坐十五公分的矮凳子;熬鹰;挨打;一年多时间没见过阳光;吃喝、上厕所受限制,身体非常虚弱。长期睡眠不够,大脑老是不清醒,迷迷糊糊、头晕头重,感觉随时就有倒地而亡的可能。屁股已经坐得溃烂流血、流脓……”马智武说。 下面是马智武自述这次遭冤狱的经过: 我叫马智武,今年四十五岁,汉族,原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监察室司机。小时候练过武功,一九八八年入伍,一九九二年参加工作,平时工作勤勤恳恳,不偷懒、不讲条件,只要工作需要,从不强调自己的理由,分节假日,单位有事就出车。虽然自己有严重的鼻窦炎(曾做过穿刺治疗)、痔疮、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但在工作中从来没有因身体不适影响工作。 一九九八年五月,听人说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的身体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我被法轮功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所震撼。而且因为明白了许多从前不明白的做人的道理,我的心胸开阔了,每天都是快乐轻松的。从那以后,我更是严格按照李洪志大师在《转法轮》中对弟子“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成了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上访被中共邪党非法抓捕关押,被非法劳教两年,时值我妻子怀孕。因在劳教所绝食抗议迫害,又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坐冤狱期满,又被宁夏六一零劫持到洗脑班关押了两个月,二零零八年初才回到家中。此前我所遭受的迫害已在明慧网刊登过(《马智武自述八年多来苦难经历》)。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我再次被绑架、关押、判刑三年半。以下是我此次遭受残酷迫害的经历。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6/曾被囚禁八年-马智武又遭三年半冤狱摧残-299446.html 2013-07-07:中共酷刑:抻刑(中) ...... 宁夏吴忠监狱的抻刑 原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马智武,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被送到吴忠监狱。有一次,他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当时脚脖子就被拉裂了个口子,流了很多血。犯人们还轮番折磨,二十四小时不让合眼,在耳边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眼睛稍稍一闭,就用火钳子、木棒等工具打,脸被打的肿胀、血肉模糊。每天还堵死鼻子,强行灌非常浓烈的食盐糊糊,每灌进一口都呛的人死去活来。十一月的天气很冷,恶徒们晚上不给盖被子冻,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头枕在床板上面,头发都磨光了。整个人都直了,就象木棒,一动不能动,最初绑在床上是啥样,到最后还是啥样。 (待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7/中共酷刑-抻刑(中)-276307.html 2012-06-16: 宁夏银川监狱仍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因为拒绝“转化”被长期关禁闭,其他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马智武遭受的迫害目前尚不清楚。 马智武是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被非法劳教判刑八年多。他初次被绑架时,正值妻子怀孕,二零零八年回到家中时,女儿已经八岁了。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宁夏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马智武被宁夏盐池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从马智武被绑架关押至今,马智武的家人没有见过他。 目前银川监狱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陈雪英、王建国、王玉柱、马智武、孙磊、岳钦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6/宁夏银川监狱仍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258998.html 2012-06-16: 宁夏银川监狱仍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因为拒绝“转化”被长期关禁闭,其他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马智武遭受的迫害目前尚不清楚。 马智武是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被非法劳教判刑八年多。他初次被绑架时,正值妻子怀孕,二零零八年回到家中时,女儿已经八岁了。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宁夏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马智武被宁夏盐池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从马智武被绑架关押至今,马智武的家人没有见过他。 目前银川监狱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陈雪英、王建国、王玉柱、马智武、孙磊、岳钦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6/宁夏银川监狱仍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258998.html 2012-02-15: 宁夏银川法轮功学员马智武遭迫害近况 宁夏银川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经历了八年冤狱后,又被非法判刑,关在银川监狱。近期,恶警对马智武实行所谓的 “攻坚转化”,马智武被单独关小号。恶警陆伟、赵立负责“攻坚小组”迫害,该小组成员还有田军、冯少辉、王学祥、朱义泽。 请知情人通告详细情况。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陈雪英、王建国、孙磊、王德生、王玉柱、岳钦、张晓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5/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53066.html 2011-07-15:曾遭八年囚禁 宁夏马智武再被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法院经秘密二审后,非法对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判刑三年半。马智武已被送到宁夏银川监狱所属的河东砖厂。 吴忠市中级法院秘密二审马智武后,他家人找二审开庭庭长艾进春打听审判结果,索要裁定书,艾进春称:裁定书没有必要给你,但可以告诉你,二审维持原判。 此前,马智武因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北京上访,被囚禁在宁夏第一劳教所、吴忠监狱八年多,期间被残酷迫害,几次死里逃生。二零零八年初才回到家中。 马智武原来是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一岁。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马智武被绑架、关押、秘密判刑经过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借用的车辆被非法抢劫。之后,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他被绑架后,家人曾遭宁夏“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他妻子和八十多岁的岳父、车主曾多次到盐池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人、要车,但都被拒绝、推诿、欺瞒。 二零一一年四月,马智武家人得知,三月三十一日,盐池县法院已给马智武秘密判刑三年六个月。 马智武上诉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演闹剧 一审后,马智武提出上诉。在上诉期,吴忠法院曾答应马智武妻子作为二审的辩护人出庭辩护,而且根据规定,审核了马智武妻子的出庭资格,核发了出庭《辩护通知书》,并通知马智武家人将在五月十八日二审。 马智武妻子查阅法律书籍,做好了出庭辩护准备工作。但临近开庭日,先是吴忠法院的工作人员通知马智武家人说: 开庭庭长艾进春的腿被撞了,不能如期开庭了。第二天,艾进春打电话说:因自己高血压病犯了、身体不适开庭取消了,择日再审。紧接着,法院工作人员欺骗马智武妻子到法院一趟,说是关于出庭辩护的事要商议。 马智武妻子和两位亲友带着《辩护通知书》到吴忠法院。三人进门时,便被搜身。法院工作人员接待她们时,开始还装出伪善的面孔,将《辩护通知书》骗到手后,当即翻脸,说:收回《辩护通知书》,取消马智武妻子的辩护资格,马智武二审时如果请律师,只给一天时间,什么时候二审等通知。但二审还是秘密进行了,并没有人通知马智武家人。 秘密二审 吴忠市中级法院视法律为儿戏 六月八日上午九点多,一辆警车到盐池县看守所欲秘密提审马智武,没想到马智武家人正在看守所。双方碰面,警方如惊弓之鸟,立即叫来一批警察。马智武被带到盐池县法院法庭后,法庭门口立即被多名警察把守,周围有宁夏“六一零”的人、车、便衣盯梢,家人被拒之门外。二审还是由“六一零”在背后操纵的。 法院是依据法律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地方,工作人员应该懂得法律的严肃性。但事实是:法院核发《辩护通知书》几天后又收回。这是将法律当儿戏,将公民的合法辩护权当儿戏。其次,《刑事诉讼法》有关于公开开庭审理的规定,但中国大陆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大多是秘密进行的。马智武此次二审也是法院偷偷进行的。 马智武及家人遭受的更多迫害 中共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禁在银川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在白土岗子劳教所遭毒打、野蛮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绝食反迫害,却被荒唐地列为罪证,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马智武被劫持到吴忠监狱。期间,遭警察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再用一根绳子绑上)。 有一次,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恶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零一年,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警察还将他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马智武被非法囚禁期间,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零一年去世。 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他们全家人仅仅团圆了两年多,再次妻离子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5/243956.html 2011-06-11: 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对马智武非法秘密二审 六月八日上午十点,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秘密开庭二审。此前,法院在认定二审辩护人资格上视法律为儿戏,出尔反尔,上演了一出闹剧,且再次违反《刑事诉讼法》秘密开庭。 马智武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一岁。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马智武此次遭迫害情况简略介绍: 马智武此次被绑架、关押、秘密判刑经过 马智武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被宁夏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借用的车辆被非法抢劫。之后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马智武被绑架后,家人曾遭宁夏“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马智武妻子和他八十多岁的老岳父、车主曾多次到盐池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找相关人员要人、要车,但都被拒绝、推诿、欺瞒。 二零一一年四月,马智武家人得知,三月三十一日盐池县法院已给马智武秘密判刑三年六个月。 马智武上诉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演闹剧 一审后,马智武提出上诉。在上诉期,吴忠法院曾答应马智武妻子作为二审的辩护人出庭辩护,而且根据规定审核了马智武妻子的出庭资格,核发了出庭《辩护通知书》,并通知马智武家人将在五月十八日二审。马智武妻子查阅法律书籍,做好了出庭辩护准备工作。但临近开庭日,先是吴忠法院的工作人员通知马智武家人说:开庭庭长艾进春的腿被撞了,不能如期开庭了。第二天艾进春打电话说:因自己高血压病犯了、身体不适开庭取消了,择日再审。紧接着,法院工作人员欺骗马智武妻子到法院一趟,说是关于出庭辩护的事要商议。马智武妻子和两位亲友带着《辩护通知书》到吴忠法院。三人进门时便被搜身。法院工作人员接待她们时,开始还装出伪善的面孔,将《辩护通知书》骗到手后当即翻脸,说:收回《辩护通知书》,取消马智武妻子的辩护资格,马智武二审时如果请律师,只给一天时间,什么时候二审等通知。但二审还是秘密进行了,并没有人通知马智武家人。 秘密二审当天的情况 六月八日上午九点多,一辆警车到宁夏盐池县看守所欲秘密提审马智武,没想到马智武家人正在看守所。双方碰面,警方如惊弓之鸟,立即叫来一批警察。马智武被带到盐池县法院法庭后,法庭门口立即被多名警察把守,周围有宁夏“六一零”的人、车、便衣盯梢,家人被拒之门外。二审还是由“六一零”在背后操纵的。二审结果不得而知。 吴忠市法院视法律为儿戏 法院是依据法律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地方,工作人员应该懂得法律的严肃性。但事实是:法院核发《辩护通知书》几天后又收回。这样出尔反尔,将法律当儿戏,将公民的合法辩护权当儿戏,想发就发,想取消就取消的做法实在太让人吃惊了。其次,《刑事诉讼法》有关于公开开庭审理的规定,但中国大陆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大多是秘密进行的。有了这样执法犯法的“执法部门”,公民对法律的公平性就不要有奢望和幻想了。 此前马智武及家人所遭受的迫害: 中共从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拘禁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紧接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被毒打、野蛮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马智武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地列为罪证,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劫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囚禁。期间,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 有一次,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恶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还将其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马智武被非法囚禁期间,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忧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他年迈的母亲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他们全家人团圆的时间只有两年多。这样严酷的打击是一个家庭无法承受的。 “执法部门”执法犯法,捏造事实,人为制造冤案,这就是中共鼓吹的所谓“法制社会”的真实写照;修炼“真、善、忍”的人屡遭迫害、这是对中共打造所谓“和谐”社会的极大讽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1/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对马智武非法秘密二审-242278.html 2011-04-15:曾遭八年非法监禁 马智武再被秘判三年半 近日获悉,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甘肃省宁夏盐池县法院已将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马智武已提出上诉。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借用的车辆被非法抢劫。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马智武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马智武被绑架后,家人曾遭宁夏“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 马智武妻子和他八十多岁的老岳父、车主曾多次到盐池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找相关人员要人、要车,但都被拒绝、推诿、欺瞒。检察院人员一度还欺骗马智武的家人说:马智武的案子因证据不足,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再予以立案。然而,近日家属得知,马智武已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一、曾遭八年非法监禁 马智武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一岁。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中共从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拘禁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紧接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被毒打、野蛮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马智武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地列为罪证,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劫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囚禁。期间,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 有一次,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恶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二、家人遭骚扰、绑架、失去亲人的苦难 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还将他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因马智武被非法囚禁期间,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忧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他年迈的母亲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三、二零零八年马智武回家 如今又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 如今,马智武母亲年事已高,女儿尚年幼,所有的压力都落在他妻子身上。此次,马智武被绑架关押时间已超过七个月,而且再次被判刑。这样严酷的打击是一个家庭无法承受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5/239069.html 2011-03-13: 对宁夏马智武再被秘密开庭消息的补充 看到2011年3月11日报道宁夏马智武再被秘密开庭的消息,现补充两点。 1、电话补充。盐池县政府:县长:刘鹏云 0951-6661263(宅) 2、能否通知银川法轮功学员将宁夏自治区政法委、吴忠市政法委、盐池县政法委人员相关信息搜集,这样营救更有力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3/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7517.html#11312234659-2 2011-03-11: 据悉,宁夏盐池县法院已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对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秘密非法开庭。近日马智武或面临宁夏吴忠市法院非法秘密二审。马智武曾被非法判刑六年,于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八年在吴忠关马湖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多次遭毒打折磨。 马智武在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借用的车辆被非法抢劫,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马智武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马智武被绑架后,家人曾遭宁夏“六一零”、辖区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 马智武家人、车主曾多次到盐池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找相关人员要人、要车,但都被拒绝、推诿、欺瞒。检察院人员一度还欺骗马智武的家人说:马智武的案子因证据不足,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再予以立案。但近日获悉,马智武已被秘密非法开庭。家人毫不知情。 马智武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一岁。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中共从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拘禁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紧接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被毒打、野蛮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马智武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地列为罪证,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囚禁。期间,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 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有一次,马智武 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恶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 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还将他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因他被非法囚禁,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忧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他年迈的母亲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 此次马智武被绑架关押时间已超过半年。 盐池县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泯灭良知,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名为“执法人员”,实质是共产党豢养的打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1/237454.html 2011-01-15: 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再次被绑架 九月十二日晚九点半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开车到宁夏盐池县境内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事发时,马智武借用的车被扣留。十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马智武至今仍被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 马智武被绑架后,宁夏“六一零”、盐池县公安局相关人员长时间隐瞒马智武的关押地点。银川市西花园居委会主任王红梅和治保员牛爱红曾到马智武妻子所在单位骚扰。宁夏“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王满、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世元、西花园派出所的片警高羽福、还有一个自称宁夏公安厅姓李的警察四人还到马智武妻子所在单位威逼、恐吓,诱骗马智武的妻子和他们到银川市公安局走一趟,后又跟随马智武妻子到家门口执意要抄家,引来大批围观群众,因善良民众的抗议和保护,他们没有得逞。 马智武的家人多次到银川市公安局、盐池县公安局、盐池县检察院要人要车,但这些单位的相关人员互相推诿。实际还是宁夏“六一零”在背后作祟。 马智武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九九年“七?二零”,马智武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禁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紧接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被毒打、野蛮灌食,曾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马智武在劳教所绝食反迫害却被恶党徒荒唐地列为罪证,又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被囚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期间,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有一次,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还将他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因他被非法囚禁,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忧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他年迈的母亲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 此次马智武被绑架关押又四个月了。这个家庭再次陷入父女骨肉分离、夫妻天各一方的悲惨境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5/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234890.html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各市“六一零”警察有预谋的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抄家,甚至绑架法轮功学员。 (1)七月七日至九日,银川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淑芳、辛林原等人家中骚扰。 (2)七月九日,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国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和他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岳钦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马雄德、岳钦。马雄德的妻子郑凤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遭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迫流离失所,至今还没回到家中。 (3)七月七日至九日,灵武市六一零的多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严英、张兰芳等人家中非法骚扰。 (4)七月七日至九日,石嘴山市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 (5)七月七日至九日,中卫市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 据悉,此次大规模有预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是宁夏公安厅副厅长兼“防X办”主任乔恩成下达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5/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234890.html 2011-01-02: 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劫持已三月 (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当地恶警绑架已三个月,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看守所。马智武的妻子和十一岁的女儿非常担心马智武的安危。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晚,马智武等五位法轮功学员乘一辆灰色面包车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度众生。在街上被一恶警发现,马智武掩护其他法轮功学员,拖住恶警,自己被绑架,真相资料、面包车及部份现金均被恶警劫掠。 这是马智武第三次遭绑架。马智武,三十八岁,原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中共迫害 ,曾经遭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五年的迫害,先后被银川看守所、宁夏劳教所、宁夏吴忠监狱非法囚禁八年,期间遭受了非人的虐待与折磨。 这次马智武被绑架之后,他的家人多次往返于银川市公安局和盐池县公安局之间,但他们互相推诿、合伙隐瞒马智武被关押的地点,截止十月二日家人才得知马智武一直被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 据悉,因银川市公安局施压,马智武所在的银川铁路公安派出所、西花园居委会的人还给马智武妻子的单位领导施压,让他们把马智武妻子看管起来,不让她再去找相关部门要丈夫。银川铁路公安派出所警察还打电话到马智武女儿就读的小学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劫持已三月-234437.html 2010-12-16: 宁夏马志武仍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轮功学员马志武在盐池县散发真相资料,2010年9月9日晚被绑架,仍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真相资料和部份现金还有面包车被劫掠。望知情者提供更多详细情况,曝光迫害。 这已经是马志武第三次受到迫害,前两次曾被恶警无故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6/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3698.html 2010-12-14: 宁夏法轮功学员马志武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9月9日晚,法轮功学员马志武和同行的四位法轮功学员乘坐一辆灰色面包车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散发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的资料,在街上被一恶警发现,马志武拖住恶警,其余四人均安全走脱。如今,马志武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看守所,真相资料和部份现金还有面包车被劫掠。 这已经是马志武第三次被绑架,前两次曾被恶警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33649.html 2010-10-28: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非法批捕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非法批捕。马智武曾被非法关押八年多,期间惨遭酷刑迫害,现被关押于盐池县看守所。 马智武自述被迫害经历请见: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2/18388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8/231577.html 2010-10-05: 宁夏马智武被绑架 妻女遭骚扰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九月份被绑架后,他的家人不但长时间不知道他的下落,妻女还遭骚扰。 马智武被绑架之后,他的家人多次往返于银川市公安局和盐池县公安局之间,但他们互相推诿、合伙隐瞒马智武被关押的地点。而且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竟然在没有给马智武家人出具扣押清单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马智武租赁的汽车。车主前去要车,盐池县公安局的相关人员互相推诿,无理拒绝,至今汽车还被扣留。 因银川市公安局施压,马智武所在的银川铁路公安派出所、西花园居委会的人还继续给马智武妻子的单位领导施压,让他们把马智武妻子看管起来,不让她再去找相关部门要丈夫。银川铁路公安派出所警察还打电话到马智武十岁女儿就读的小学骚扰。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开车在盐池县境内发真相资料时,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截止十月二日马智武家人才得知马智武一直被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5/230592.html 2010-09-19: 曾遭非人折磨 银川马智武再次被绑架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晚在盐池县被国保大队绑架,再次被非法关押。自九九年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马智武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中共迫害,先后被银川看守所、宁夏劳教所、宁夏吴忠监狱非法囚禁八年,期间遭受了非人的虐待与折磨。 马智武, 男,三十八岁,原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到北京上访被非法遣送回来后,在银川看守所非法拘禁期间,被姓王的恶警伙同犯人殴打、“扎背铐”、加戴重刑具(脚镣)进行迫害。随后,马智武被非法劳教三年,与法轮功学员王玉柱、王玉周同时被劫持进灵武白土岗子劳教所。 一九九九年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时,马智武妻子正怀身孕,又遭受“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恶人非法入宅搜查、骚扰等迫害。西花园派出所恶警曾将马智武的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要挟。马智武遭冤狱囚禁期间,仅见过女儿一次,没见过妻子一面。父亲在忧愤交加中去世,年迈的母亲以泪洗面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在劳教所,马智武常遭毒打。吸毒、偷盗犯在狱警怂恿下,不管什么时间,没有任何理由,想打就打,什么都可作为行凶的武器:棒子、凳子、皮管子……,不管什么部位,头、脸、眼睛……都用力猛打。为伸冤,马智武于二零零零年八月开始绝食抗议,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遭恶警郭文智(零五年遭恶报被车撞死,年四十几岁)、陈明远、狱医伙同七、八个犯人强行野蛮灌食。为加重痛苦,他们把胃管从鼻子不停的插进去拔出来,使马智武痛苦不堪,生不如死。恶人们则拉胳膊的、按腿的、按头的、插管子的、还有摄像、照像的。仅十天,马智武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了。 二零零一年八月马智武又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而绝食,被恶警指使几个犯人死死压住,插上胃管用针管往里灌稀糊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马智武和法轮功学员郑永新被转移到灵武看守所。灵武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公诉人荒唐的把绝食列为罪证,对马智武、郑永新的申诉置若罔闻,将两人非法枉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关进吴忠关马湖监狱。 在吴忠关马湖监狱,马智武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杀人犯、吸毒、贩毒犯及各种刑事犯发言、喊口号、不停地对他拳打脚踢。恶警梁海望还指使犯人每天在工地用皮带把马智武吊铐在锯房的大梁上,让人用皮带、棒子没头没脑地打,用电警棍电击头部、手、身体,并不停地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还专门做了一个木箱子,写上马智武的名字和污蔑法轮功的话,用绳子将木箱子挂在脖子上,箱子里装满砖头。再用袋子装上沙子,压到头上、脖子上,就这样迫害了两个月。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恶警郭戬带领一帮犯人,给马智武两条胳膊一边一个扎上背铐,后背在地仰面朝天,抓住胳膊,好多犯人轮换来回拖着走,拖了好几公里;又叫几个犯人在玉米地里来回拖了一天。晚上,又拖了回来,把两只胳膊分开,用两把手铐铐在两张床上,铐了整整一晚,天亮时,手、胳膊被铐得全肿了。 还有一次,马智武被绑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得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地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得紧紧的,那真是痛苦不堪。当时脚脖子就被拉裂了个口子,流了很多血。犯人们还轮番折磨,二十四小时不让合眼,在耳边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眼睛稍稍一闭,就用火钳子、木棒等工具打,脸被打的肿胀、血肉模糊。每天还堵死鼻子,强行灌非常浓烈的食盐糊糊,每灌进一口都呛的人死去活来。十一月的天气很冷,恶徒们晚上不给盖被子冻,四肢都动不了了,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头枕在床板上面,头发都磨光了。整个人都直了,就象木棒,一动不能动,最初绑在床上是啥样,就成啥样。 有一天,犯人在设“死人床”的房子的墙角两边用电钻各打了上下两个孔,装上四个铁环,再用两副手铐把马智武的两只胳膊铐在铁环上一吊,腿上用两个大铁环套上。当时马智武身上只有骨头连着一张皮,两只手肿大变形,无法拿东西,人早已没有力气,无法站立,每次动都是别人拉着拽着,每动一次都剜心透骨。吊了几个小时之后,就全身出汗,耳鸣,眼前发黑,昏死了过去,脚脖子流了很多血。在吊之前就在给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这是后来听别人说的)。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故意在里面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马智武身体就象着了火。 那以后半年里马智武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因为无法自己蹲,犯人就给找了一块木板子,担到厕所便池边的矮墙上,坐在上面大小便。 马智武还曾被犯人马成江带领六、七个犯人殴打,打得鼻青脸肿,小便带血,腰直不起来,浑身到处伤痕累累。睡不成,坐不成,痛苦万分。马智武还被犯人用水泼透全身,拖着手脚在地上跑,整个脊背在地上被蹭的流了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9/229818.html 2010-09-18: 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遭绑架 家人被骚扰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晚九点半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开车和其他几人到宁夏盐池县境内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盐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绑架。事发时,马智武租的车被扣留。截至十六日马智武仍下落不明。 九月十三日下午,银川市西花园居委会的女主任X红梅和牛爱红到马智武妻子所在单位骚扰。 九月十四日下午,宁夏“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王满、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世元、西花园派出所的片警高鹏海、还有一个带摄像机自称宁夏公安厅姓李的年轻警察四人再次到马智武妻子所在单位威逼、恐吓,诱骗马智武的妻子和他们到银川市公安局走一趟,后又跟随马的妻子到家门口执意要抄家,引来大批围观群众,最后他们没有得逞。 马智武的妻子于九月十五日到银川市公安局要人要车,“六一零”王满推说让找盐池县公安局。实际还是宁夏“六一零”在背后作祟。 马智武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岁。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从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宁夏吴忠监狱遭受了八年多的残酷迫害,期间经历了几次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曾被恶警施以“死人床”、吊刑、野蛮“鼻饲”灌食、戴手铐脚镣等酷刑折磨。 我们正告王满、王世元等:把眼光放远一点,看清形势,不要为了眼前一点小利助纣为虐,要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不要因自己的固执、无知当了中共的陪葬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8/229796.html 2010-09-17: 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已被“610”绑架 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于2010年9月12日出车至今未归。9月14日下午2点左右,宁夏“610”恶警王满伙同西夏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王世远等人,到马智武家非法骚扰,家人抵制骚扰未开门。 据悉,马智武已被“610”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7/229738.html 2010-02-25: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综述 本文是宁夏地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以来遭受迫害的事实综述。 …… 二.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 4.法轮功学员马智武, 被非法关押在灵武白土岗子劳教所三年,吴忠关马湖监狱六年。 马智武, 男, 三十八岁,原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大法以来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先后被银川看守所,宁夏劳教所、宁夏吴忠监狱非法囚禁八年,在此期间遭受了非人的虐待折磨。 一九九九年,到北京上访被遣送回来后,在银川看守所非法拘禁期间,被姓王的恶警伙同犯人殴打、“扎背铐”、加戴重刑具(脚镣)进行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与法轮功学员王玉柱、王玉周同时送进灵武白土岗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常遭毒打。吸毒、偷盗犯在狱警背后怂恿下,不管什么时间,没有任何理由,想打就打,什么都可作为行凶的武器:棒子、凳子、皮管子……,不管什么部位,头、脸、眼睛……而且都是用力猛打。为伸冤,二零零零年八月开始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遭恶警郭文智、(零五年遭恶报被车撞死,年仅四十几岁)陈明远、狱医,伙同七、八个犯人强行野蛮灌食。为加重痛苦,他们把胃管从鼻子不停的插进去拔出来,使人痛苦不堪,生不如死。恶人们则拉胳膊的、按腿的、按头的、插管子的、还有摄像、照像的。仅十天就被折磨的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了。 二零零一年的八月又因抗议非法关押迫害集体绝食,被恶警指使几个犯人死死压住,插上胃管用针管往里灌稀糊糊。因为在劳教所绝食抵制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和法轮功学员郑永新被转移到灵武看守所。灵武伪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公诉人荒唐的把绝食列为罪证,对马智武、郑永新的申诉置若罔闻,将两人非法枉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囚禁。 在吴忠关马湖监狱,又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杀人犯、吸毒、贩毒犯及各种刑事犯发言、喊口号、不停的拳打脚踢。恶警梁海望还指使犯人每天在工地用皮带铐吊在锯房的大梁上,让人用皮带、棒子没头没脑的打,用电警棍在头上、手上、身上电击,并不停的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还专门做了一个木箱子,写上马智武的名字和污蔑法轮功的话,用绳子将木箱子挂在脖子上,箱子里装满砖头。再用袋子装上沙子,压到头上、脖子上,就这样迫害了两个月。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恶警郭戬带领一帮犯人,给马智武两条胳膊一边一个扎上背铐,后背在地仰面朝天,抓住胳膊,好多犯人轮换来回拖着走,拖了好几公里;又叫几个犯人在玉米地里来回拖了一天。晚上,又拖了回来,把两只胳膊分开,用两把手铐铐在两张床上,铐了整整一晚,天亮时,手、胳膊被铐的全肿了。 还有一次,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当时脚脖子就被拉裂了个口子,流了很多血。犯人们还轮番折磨,二十四小时不让合眼,在耳边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眼睛稍稍一闭,就用火钳子、木棒等工具打,脸被打的肿胀、血肉模糊。每天还堵死鼻子,强行灌非常浓烈的食盐糊糊,每灌进一口都呛的人死去活来。十一月的天气很冷,恶徒们晚上不给盖被子冻,四肢都动不了了,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头枕在床板上面,头发都磨光了。整个人都直了,就象木棒,一动不能动,最初绑在床上是啥样,就成啥样。有一天,犯人在设“死人床”房子的墙角两边用电钻各打了上下两个孔,装上四个铁环,再用两副手铐把两只胳膊铐在铁环上一吊,腿上用两个大铁环套上。当时马智武人身上只有骨头连着一张皮,两只手肿大变形,无法拿东西,人早已没有一点力气,无法站立,每次动都是别人拉着拽着,每动一次都剜心透骨。吊了几个小时之后,就全身出汗,耳鸣,眼前发黑,昏死了过去,脚脖子流了很多血。在吊之前就在给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这是后来听别人说的)。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因为无法自己蹲,犯人就给找了一块木板子,担到厕所便池边的矮墙上,坐在上面大小便。还曾被犯人马成江带领六、七个犯人殴打,打的鼻青脸肿,小便带血,腰直不起来,浑身到处伤痕累累。睡不成,坐不成,痛苦万分。被用水泼透全身,拖着手脚在地上跑,整个脊背在地上被蹭的流了血。 非法抓捕关押时,妻子正怀身孕,又遭受“六一零”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西花园派出所恶警曾将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要挟。冤狱囚禁期间,仅见过女儿一次,没见过妻子一面。父亲因痛苦在忧愤交加中去世,年迈的母亲以泪洗面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803.html 2008-08-12: 马智武自述八年多来苦难经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8/12/183880.html 2007-11-15: 宁夏铁路分局职工大法弟子马智武,被非法劳教、判刑,在狱中遭受了八年的迫害。十一月七日是马智武出狱的日子,七日早上八点钟,马智武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还有在迫害中出生、成长、年满八岁的女儿远道而去,眼巴巴的等在宁夏吴忠监狱门口,然而却被告知:人已经被接走了!面对家人的质问,吴忠监狱教育科长尹自能竟声称:政策规定公安有权把人带走!但究竟是哪的公安,监狱的恶警避而不谈。后来得知,宁夏“六一零”恶警伙同银川西夏区西花园派出所的恶警,竟然于六日半夜十二点多摸黑就把马智武从监狱偷偷的劫持到了宁夏“六一零”办的所谓的洗脑班。得知消息,马智武的亲友非常气愤。 银川大法弟子郑永新和马智武在宁夏劳教所一同绝食抵制迫害,又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关押在固原监狱。近八年的迫害使郑永新和亲属遭受了巨大的痛苦,郑永新妻离子散。十一月十一日郑永新被非法关押期满,家人赶了三百多公里路,一大早守候在监狱门口。结果却是:这些手无寸铁、善良的人只能看着“六一零”的警车劫持着郑永新从固原监狱的大门呼啸而出,家人与郑永新连一句话都没说上。据说为劫持郑永新上警车,宁夏“六一零”还动用了多名武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5/166595.html 2007-08-13: 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上午,甘肃省银川市大法弟子孙雅娟带着女儿(丈夫被非法抓捕时还在妊娠期内,如今已八岁),前往吴忠监狱了解丈夫马智武刑期被延长的情况并要求探望。马智武所在监区的恶警推说让找吴忠监狱的领导。孙雅娟找到吴忠监狱教育科科长尹自能,询问马智武被延期的原因,双方交谈当中孙雅娟给对方讲大法真相。尹自能泯灭天良,不但不听反而打电话招来恶警,致使孙雅娟和女儿被吴忠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当晚被非法送回家后恶警又强行抄了孙雅娟的家。 近期,大法弟子马智武即将刑满释放。孙雅娟和年幼的女儿盼星星、盼月亮,盼了八年,终于等到一家人就要团聚的时刻,吴忠监狱在三月份却打来电话说,马智武不转化被延期两个月。母女俩在极度悲伤中找恶警讲理又遭此厄运。 孙雅娟的丈夫马智武,三十七岁,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大法,原为银川铁路分局机关职工。一九九九年九月初,马智武進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在银川看守所因不放弃修炼被恶人殴打、“扎背铐”加戴重刑具進行迫害,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在劳教所绝食抵制迫害,被非法判刑六年。 在被非法关押的近八年时间里,马智武受尽折磨:恶警及恶警指使的犯人用皮管子、镐把、橡胶棍、电警棍无数次毒打、连续半个月不准睡觉、两个月打背铐、吊铐、坐老虎椅、在太阳下曝晒、在脖子上吊挂砖块、腿上绑沙袋、加戴脚镣、粗暴灌食。为抗议迫害马智武先后绝食绝水十馀次,时间累计长达两个多月。 吴忠监狱的恶警以“增加减刑分”为诱饵,暗中指使、纵容犯人对马智武行恶。二零零六年六月初,吴忠监狱恶警指使犯人殴打马智武并将其吊起来施以酷刑。据出狱人员透露: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犯人对马智武的集体群殴、暴打就有四次!恶警为掩盖其罪恶行径,近两年中禁止马智武的家人前去探望;以“不得泄漏监狱秘密” 威胁出狱人员将马智武遭摧残的情况说出去;同时限制银川籍犯人接近马智武。 在马智武遭非法羁押的八年中,孙雅娟带着女儿艰难度日,并遭受不准探望马智武、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让孙雅娟放弃修炼,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将孙雅娟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進行要挟。在遭受迫害期间出生成长的女儿八年来与父亲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近两年中,孙雅娟多次要求探望马智武,并为此往返于吴忠监狱和宁夏监狱管理局之间,都被恶警拒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3/160739.html 2006-07-05: 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马智武继续被迫害中 宁夏银川大法弟子马智武于2001年10月被非法判刑6年,在吴忠监狱被非法关押的五年里,受尽折磨,经历了被恶警及犯人用皮管子、镐把、橡胶棍、电警棍无数次毒打、连续半个月不准睡觉、两个月打背铐、吊铐、用木板做成筛子装满砖头挂在脖子上、腿上绑沙袋等各种酷刑的迫害,先后绝食绝水6次,长达50多天。 2006年6月初,马智武由于正念抵制继续迫害,吴忠监狱恶警指示犯人殴打马智武并将其吊起来施以酷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5/132245.html 2005-05-23: 宁夏大法弟子马志武2001年被宁夏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由于和大法弟子一起抗议非法劳教一起绝食,被恶党非法判刑8年,现关在宁夏关马湖监狱。马志武正念正行,堂堂正正的修炼,每天在监狱照常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像,使许多在押犯人明白了真像,入道得法,每天参加学法炼功,有力的震慑了邪恶。监狱的恶警疯狂的迫害、报复,将马志武每天戴着几十斤重的手铐和脚镣,失去理智的疯狂折磨,强行“转化”,使他身体极度虚弱。 2004-11-13: 宁夏大法弟子马智伍,自99年720以来两次被非法劳教,最近由于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被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恶警用各种酷刑折磨,包括:电击、吊铐、倒挂、长期不让睡觉、强迫重体力劳动,还指使犯人用洋镐把其肋骨打断。马智伍被折磨的生命垂危,现已绝食抗议!邪恶之徒还长期不让家人接见。 几年来,马智伍多次被抄家,恶人为找到所谓的证据把洗衣机、沙发都拆得七零八落,不能用了。还曾经把2岁的孩子劫持用以胁迫马智伍的妻子(也是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由于解决抵制才把孩子要回。现在孩子已经四岁见到父亲的次数屈指可数。目前一年多都没能见到父亲一面。 2004-11-11: 马智武,男,34岁,1996年开始修炼大法,原为银川铁路分局机关职工,现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吴忠监狱。 1999年9月初,马智武進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在银川看守所因不放弃修炼被恶人殴打、“扎背铐”加戴重刑具等進行迫害,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期间曾一度被所谓的“转化”,后因清醒后带头绝食抵制迫害,于2001年10月被非法判刑6年。 马智武妻子(大法弟子)及女儿(在马智武被抓捕后出生)亦受到不准探望马智武、非法入宅搜查、限制人身自由(2001年11月20日,为逼迫其妻子放弃修炼,派出所恶警将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以及人格侮辱等迫害。 马智武在被非法关押的五年里,受尽折磨,经历了被恶警及犯人用皮管子、镐把、橡胶棍、电警棍无数次毒打、连续半个月不准睡觉、两个月打背铐、吊铐、用木板做成筛子装满砖头挂在脖子上、腿上绑沙袋等各种酷刑的迫害,先后绝食绝水6次,长达50多天。目前马智武仍在绝食抵制迫害中。 原灵武市白土岗劳教所搬迁至吴忠后改名为宁夏第一劳教所 管教科科长郭文智(男,40岁左右,2005年5月8日早晨,汽车相撞,当场毙命。) 宁夏回族自治区因炼法轮功被判刑入狱、劳教、拘留的部份人员名单 http://package.minghui.org/gb/0001/Oct/18/news_china_101800_shishi.html 2001-04-14: 宁夏部份法轮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情况 银川市: 栾凝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3年。 潘青云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3。5年。 王玉柱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刑4年。 马志武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3年。 王玉周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2年。 李士林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1年。 申冬梅2000年12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王彩洁1999年9月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2000年6月因与弟子交谈被非法劳教。 陈玉兰進京证实大法,后因与弟子交流被非法劳教。 封建英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 温玉龙進京证实大法,后因与弟子交流被非法劳教。 柳絮飞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席华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田玉成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谢玉强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范慧敏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开除党籍,现调离原工作岗位打扫卫生。 朱玲两次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2000年10月因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郑永新1999年7月進京上访,2000年6月因与弟子交流被非法判劳教3年。 李金花2000年3月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2000年12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张晓萍1999年9月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在银川市看守所关押近1月,释放时公安强迫在“拘留15日”的拘留证上签字。2000年12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孙某某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单某某因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3年。 蒋某某因与弟子交流被抓,下落不明。 丁某曾進京证实大法。2000年9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抓。 灵武市: 陆红枫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送精神病院摧残致死。 中宁县: 王德生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4年。 同心县: 陆向东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3。5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31.html 2000-1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因炼法轮功被判刑入狱、劳教、拘留的部份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判刑, 关押地点 栾凝, 男, 三年,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 潘艺元, 女, 三年半, 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 王玉柱, 男, 四年, 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 王德生, 男, 四年, 宁夏中宁县 陆向东, 男, 三年半, 宁夏同心县 赵玉虎, 男, 二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李七林, 男, 一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马致武, 男, 三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秦永顺, 男, 三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隋雪芳, 女, 一年, 监外执行 翼金凤, 女, 关拘留所 温玉龙, 男, 劳教 王玉舟, 男, 劳教 姜红英, 女, 劳教 冯建英, 女, 劳教 王彩杰, 女, 劳教 郑永新, 男, 劳教 司玉荣, 女, 劳教 陈玉兰, 女, 劳教 毅淑贞, 女, 劳教 田玉成, 男, 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8/884.html 固原市联系资料(区号: 954)2021-03-08: 非法二审宁夏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的法院人员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高法院:区号0951 邮编:753000 刑二庭庭长:曾宪斌0951—5915250 副庭长:张明0951—5915211 书记员:黄怡0951—5915251 牛升荣0951—5915259 一级法官助理:李鼎鼎 0951—5915259 四级法官助理:黄新建0951—5915211 四级法官助理:徐宁951—5915272 三级法官助理:鲁秀琴0951--5915251 2021-01-02: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委书记:张韵声; 宁夏固原市政法委 吴会军 书记: 马学明 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 2088066 18169197399 王旭东 副秘书长 2088993 15825348599 丁志刚 副秘书长、综治办副主任 2088299 18095361918 任鹏达 综治办副主任 2088665 18995440911 办公室 2088664、2088334(传真) 马清智 主任2088664 13909545674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局 副局长 马生权(负责国保) 国保教导员 杨富春(本案具体办案人) 警 察:冯伟、单栋(本案具体办案人) 固原市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马志刚办公电话:0954/2930032 院领导 樊百安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永花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白万钧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静隆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国良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郭满林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东强 固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马贵福 固原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2021-02-20: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人员信息(区号:0951 邮编:753000 IP:89510) 刑二庭 庭长曾宪斌(负责马智武案子)0951-5915250 张明副庭长0951-5915211 鲁秀琴三级高级法官0951-591525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54)2010-10-17: 王世元家:银川市金凤区紫园南区8号楼4单元302室
宁夏“六一零”办公地址:银川市上海路和信创展中心15楼(邮编:750001) 银川市公安局地址:银川市玉皇阁北街219号 王满电话:13007975996 13629591138 家住:银川市凤凰北街324号公安小区4-3-502 警号:100282 身份证:130104196504241359 王世元 住址:银川市车管所家属院2-3-302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西花园派出所:(邮编:750021) 所长蒙孝元 手机13995107330 副所长史磊 手机13995313318 指导员李晓海 手机13995219110 参与骚扰马智武妻子的片警是 高羽福 手机13809504848 银川市西夏区铁路西花园社区居委会:王红梅、牛爱红(邮编750021) 盐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仲斌(邮编:751500) 手机:13895157618 0953-6020025、6020035 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所长 昌万峰13519553588(邮编:751500) 副所长:韩芳、赵志刚、郝瑞刚 指导员:荆双宏 警员:张雁飞、李亚东、张晓玲、俞荣、李宁、彭爱兵、薛宏伟、张华、 苗淑英、李彦锦、徐涛、江鹏、李广源、高登宝 盐池县看守所所长:裴明芳(邮编:751500) 指导员:郭邦起 警员:李秀玲、白树明、马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