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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咸宁市 >> 姜佩芳,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11-02: 五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种种迫害,这些迫害全是咸安区委610及公安局国保大队在上级610的授意下,直接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近20余人,分别送省沙洋劳教所、武汉狮子山劳教所等地遭受苦役,酷刑折磨。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送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有:李勇、余建华、姜佩芳、向德斌、伍毅、罗英、李红荷、王立新、魏玉仙、杨祥仙、雷萍、冯小米、冯小英、吴中伦、张纯英等。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