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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葫芦岛市(锦西市) >> 谷文启, 男, 37
个人情况: 葫芦岛锌厂电解锌分厂工人
紧急成度: 最高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10-0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11-30: 谷文启被迫害八年致精神失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0/190759.html 2008-08-29: 谷文启被迫害严重,神智不清,被锦州监狱送回家 现在谷文启被辽宁省锦州监狱迫害的非常消瘦,神智不清,在狱中被注射不明药物。曾经被送往精神病院迫害。脚、小腿肿胀。谷文启已被送回家。详情陆续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9/184971.html 2004-09-24:谷文启,男,葫芦岛锌厂电解锌分厂工人。2000年5月因進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受到开除厂籍、留厂查看,停发工资一年的处分,同年7月电解锌厂分厂强行将谷文启、陶山、李广海三人以办班为名软禁在分厂保卫科约十天,不让回家。 同年10月,谷文启等24人被绑架到“兴城市西飞洗脑班”洗脑,他从洗脑班走脱,几天后,他被锌厂公安处绑架,送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个月,又被锌厂公安处送往精神病院继续迫害,从精神病院接回后,又被电解锌分厂非法拘禁起来,逼他写保证,原锌厂办公室主任刘雅芬与马清波联系,把他送往劳教。在劳教所里,被送到严管队折磨。手脚被铐在床上,不喂饭时将其嘴用破布堵上,脚脖子被手铐勒破,红肿两个月左右,于2002年初,他被送往精神病院迫害,经过11个月的折磨,又送回劳教院。此时他已站立不稳,骨瘦如柴。劳教期满后,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恶警绑架,非法判刑,现关押在锦州市南山监狱。 2003-12-30: 谷文起,锌厂电解锌分厂工人,2000年5月,因進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受到开除厂籍、留厂查看,停发工资一年的处分。同年7月电解锌分厂强行将谷文起、陶山、李广海三人以办班为名软禁在分厂保卫科约十天,不许回家。同年10月,谷文起等24人又被绑架到“兴城西飞洗脑班”强行洗脑。谷文起为抵制这种迫害,从洗脑班走脱。几天后被锌厂公安处绑架,立即送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期间又被锌厂公安处送往精神病院继续迫害。从精神病院接回后,又被电解锌分厂非法拘禁起来,逼他写保证。原锌厂办公室主任刘雅芬看到不屈服的谷文起,恶从心中生,与龙港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长马青波联系,要求送谷文起劳教,就这样谷文起悲惨的命运从此开始了。 在劳教院谷文起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送到严管队折磨,手脚被铐在床上,不喂饭时将其嘴用破布堵上,脚脖子被手铐勒破,红肿了两个月左右。又于2002年初,将谷文起送往精神病院迫害,经过11个月的折磨,锌厂公安处将其接回,又将其送回劳教院,其间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此时的谷文起已被折磨得站立不稳,骨瘦如柴。 2003-03-06: 谷文启:男,37岁,家住锌厂住宅楼。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拘留和劳教。迫害经过:被劫持到锦州精神病院,现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精神病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76.html 2002-03-04: 谷文启,男,36岁,辽宁省,葫芦岛市锌厂,三冶炼厂工人。主要受迫害事实: 谷文启因坚修大法于2000年10月20日被葫芦岛锌厂公安处强行送到兴城西区疗养院洗脑班,先后24人被送到该班强行洗脑。谷文启因不堪忍受洗脑班非人折磨,从洗脑班跑出来,后又被锌厂公安处抓住,强行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在拘留所大约七、八天后,又被锌厂公安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送到锦州精神病院。谷文启在精神病院被四人绑在床上强行打针、吃药,逼他写所谓的“保证书”,当谷文启质问院长:“有让精神病患者写保证的吗?”院长似乎也感到理亏,通知锌厂取人,可锌厂公安处从锦州精神病院取人后,又直接把吴送到兴城精神病院迫害,该院也拒收,因而无奈被送回家。但谷文启仅上班两天又被锌厂非法拘禁在厂内保卫科,不准回家达一个多月之久,逼他写所谓的不修炼保证。遭拒绝后,锌厂党委书记程泽荣、党办主任刘雅芬恼羞成怒,下令送交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劳教。谷文启被拘留后,又被葫芦岛市龙港区分局非法劳教三年,直至现在仍在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 谷文启只因不放弃信仰而被强行洗脑送精神病院、拘留、非法拘禁、劳教等一系列迫害,充份证明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改变修炼者的信仰,不惜践踏宪法,践踏人权,达到不择手段、令人发指的地步。请问:一精神正常的人,只因不改变信仰为甚么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送精神病院,如果是精神病患者,为甚么直至现在还被非法关押?谷文启被非法劳教三年,又是依据国家哪一条法律或法规呢? 葫芦岛市(锦西市)联系资料(区号: 429)2023-05-24:法官朱丹(李桂华承办人)0429-8580261;18009899756
助理申械希8580277 下面是迫害李桂华的相关责任人: 连山区法院院长杨书泽;电话0429-2164111;18009899720 法官张亮:0429-2164605(冤判多人) 殷立涛:13019980666 张枫然:18698995120 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电话0429-2659001 13998980543 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李桂华承办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派出所所长李晓飞13898781111; 副所长刘佳铭(李桂华承办人)13091485777 附件: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相关法官: 张鹏程 办电:0429-8580260;18342371777; (曾枉判刘全旺5年、李志芬4年、崔兵2年) 刘丹红 办电:0429-8580275, 13358809110; (曾枉判刘全旺、李志芬、崔兵) 朱丹 办电:0429-8580261 , 18009899756 (曾枉判刘全旺、李志芬)(目前是李桂华的承办人) 宁海涛办电:0429-8580265; (曾枉判崔兵) 申械希(朱丹助理)0429-8580277 勾希鹏(书记员)0429-8580756 贾霄(刘丹红助理)0429-8580279 连山区检察院刘中新;电话:0429-2659808 13904298088(刘全旺的承办人) 张孝金;电话:0429-2659020 13050971625(崔兵的承办人); 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张爱民承办人) 葫芦岛南票新区打渔山季家屯沿海派出所:所长华正伟 15898253636;副所长朱佩玉,电话:18304293870(曾迫害刘全旺、崔兵、张爱民) 葫芦岛市南票区公安分局局长 郑永智:13700199777 、0429-4192872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29)葫芦岛锌厂恶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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