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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咸宁市 >> 清莲, 女, 63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09-30: 我是湖北省咸宁地区大法弟子,现年63岁。自喜得大法,疾病全消,道德升华。然而99年720以来,我受到了邪恶之徒的残酷迫害。目前,随着正法洪势的急速推进,深感大法弟子救度世人的责任重大,因此现将邪恶之徒对我的迫害揭露出来。
2001年我因坚修大法遭当地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3个月。2002年因讲迫害真象被当地610非法抓捕,送到当地看守所关押受尽折磨。恶警周××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将我的头发扯下一大把,全身多处被打成黑紫色。2个月后,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强行将我送入劳教所。 一进劳教所恶警就把我隔离起来,不让接触其她同修,而且每个大法弟子被安排两个以上的犹大,整天围着我散布邪悟的言论。我不理睬她们,只是发正念,背法。她们看我整天不说话,就恶狠狠的对我说:“你在发正念吧,从今天起就不让你睡觉。”她们每天轮流换班监视我。我对她们说:“你们不要这样迫害我,也不应该再做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你知道你们将来会面临着什麽下场吗?”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发现这些犹大们身份是保密的,一般情况都是A地区的犹大去骚扰B地区的大法弟子,B地区的犹大去迫害A地区的大法弟子,她们晚上和大法学员在一起不敢透露自己的恶行,还称自己是大法弟子。我当场揭露她们的把戏,她们就加重迫害并向劳教所汇报。恶警们一听她们的汇报就打我骂我,强行将我的身体贴墙用电棍电几个小时,用烟头烫我的颈部,在寒冷的冬天将我的衣服扒光淋冷水,各种刑具任意使用。 为了抵制迫害我决定绝食。绝食期间恶警软硬兼施经常用刑,我不为所动。但是,身体却一天天的消瘦下来,又吐又拉,头晕站不起来。绝食28天后恶警们拿来事先写好的三书要我签字,我不肯,他们把我推倒在地上,然后摁住我的身体,再把我的手反铐在椅子上,强拉我的手指按上手印。 一个月后,邪恶把我拖到车间强迫我做奴工生产,很多做奴工的同修都为我的身体担心,因为奴工生产时间长达13-17个小时,而且还必须服从他们的管理。一早起来进出门要喊报告,早操时要喊口号,吃饭前唱一支歌,这些我一直都不配合。当喊报告时,我默念正法口诀;喊口号时,我发正念;当唱歌时,我唱“法轮大法好”。一年多来,我都是这样做着。 到2004年5月份,邪恶之徒又采取另一种迫害方式。强迫没有妥协的大法弟子出外劳动,在地里干活,那时我全身浮肿,头、眼睛肿得看不见人,脚不能行走,腰疼得站不起来,就用膝盖跪在地上,趴在地里做事。很多同修都流泪对我说:“阿姨,您这麽大岁数,保重啊!”但我坚信师父,凭着对大法的正信,我结束了近两年的牢狱生活,重新又回到了正法洪流之中。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