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 >> 七台河市 >> 王亚慧(王亚会), 女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佳木斯七台河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8-1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3-27: 黑龙江七台河市王雅慧自述遭遇
文/王雅慧 我家住黑龙江七台河,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初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我作为一个中国的公民,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和领导讲清实事。 当我到达北京后,找不到吃住的地方,一般的旅店门上都贴着不接待“法轮功”,哪家店要收炼法轮功的,半夜查店抓住店主都要受连累。大街小巷都有警察便衣,人与人之间说话都不敢大声,大声会招来警察的盘问。整个北京城阴险恐怖。随时都可以看到被抓走的法轮功学员,信访办周围道路布满警察便衣,任何人很难靠近,上访根本谈不上,根本没有接待。全国各地法轮功学员来北京的很多,北京的大小公园里,车站、公路边都有法轮功学员露宿,有时夜里下雨,没有雨具身上都淋湿了,就用身上的热气烘干,地上的虫子爬满全身,身上都咬起包,吃是廉价的馒头、咸菜,喝的是厕所管里的冷水,真是天是被,地是床,看着星星,望着月亮,盼着中国政府能有一个开明的领导接待一下法轮功学员,能给一个说话的权利,听听炼法轮功人的呼声。我在北京二十多天没有结果,无奈返回。 在我去北京的日子,我的丈夫和孩子多次遭到国家安全局、街道办事处和一些不法警察上门骚扰恐吓,当我刚到家就被恶警给送去拘留所,关押十天,并威胁说:你要是再去北京上访就判你刑。 十一月二日,我再次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当火车走到山海关站时开始查票,因我是炼法轮功的要按“真善忍”做好人,就对警察说了我要去北京上访。警察听了就火了,把我们八个人连推带拽的推下车,把我们带到山海关站铁路派出所扣押了四天。以后通知当地公安,由两名警察和街道办事处主任把我们接了回来。当时警察把我们身上的钱全部抢光,共有七、八千元,我身上带的一千多元还有大法书也被抢走,他们把抢去的钱大吃大喝又买电器。还把我们八个人用铐子铐起来成一串,押回当地送往刑警队。 恶警连夜逼供,一个个的象凶神似的,大拍桌子口吐恶语,对我们打耳光子。他们折腾累了才去睡觉,把我们关押在刑警队三天,不给吃喝。东北的十一月夜晚很冷,我们几个人就在关押的小号水泥地上躺着,没有铺的和盖的。我想我们做好人没有罪,可能明天就能放我们回家。谁想到第三天,又把我们送到人间地狱第二看守所,一到看守所就开始收身,遀身带的用品衣帽、手表等物品全部被抢走;后来得知家里给存的两百元钱也没影了。在第二看守所关了两天又给强押到第一看守所,也就是七台河最邪恶的地方,这里是关重犯人的地方,可是把我们信“真善忍”的好人给关到这里,真是颠倒黑白。 因为我两次上京,成了他们关押的重点,恶警们把我的两手戴上手铐,戴上了脚镣,和杀人犯关在一起,每天利用犯人看着我背监规,背不下来,就把我弄到没有人的屋里,拳打脚踢、打耳光、罚站、罚蹲,一蹲就是几个小时,每天面临无理的提审,无理的叫骂,哗哗的脚蹽和狼牙手铐,真是人间地狱啊。 家里人托熟人在大獄看到我,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蹽,都吓坏了,三个孩子一看这样,哭的象泪人一样,孩子怎么也不明白,我妈妈在家里是最好的妈妈,按着“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我妈妈怎么能有罪呢?还遭受犯人不如的刑法,对政府做法真是理解不了,不但伤害了我,而给我的亲人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就因为不放弃修炼,我和四名同修被强行宣判劳教三年,宣判后恶警给我上脚蹽和手铐,秘密用专车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干着超强的劳动,每天装卸小豆,扛大麻袋,都给订了任务,如不能完成就得体罚,不是挨打就是挨骂,再就是罚站,上厕所都得小跑,早上七点开始干活一直到晚上八点收工,还经常加班加点,有时一直到深夜,劳动强度大。要是看到我们晚上炼炼功,就会遭到毒打罚到外边跑圈,不让睡觉,如有犯人晚上拉肚子,恶警不让上厕所,让在我们法轮功学员的屋里拉。臭气熏的我们都上不来气,用被把头包起来挺到天亮。我们主食吃的不是玉米发糕,就是喂鸡的饲料,里边有化学药物,把人吃得浑身浮肿,睁不开眼睛,浑身无力。菜是没有洗净的青菜,沙子、虫子常浮在碗里,而且没有一点油,锅里是一锅白水和少得可怜的菜叶和一把盐,真是连犯人都不能吃的饭食给我们吃。因为没有油,时间一长大便都费劲。 我在监狱里受罪,家里人也受到很大伤害,街道办事处经常到家时骚扰,强行勒索三千元,就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功强身健体,按 “真善忍”要求自己,就遭受到这种非人的待遇,中共的社会里真是颠倒黑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3月27日发表)-238014.html 2004-04-10: 1999年12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学员刘金风、魏建强、王亚会、张丽平等5人因到北京上访,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判劳教三年。七台河市1999年11月非法拘留法轮功修炼者92人,12月拘留法轮功修炼者106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0/72036.html 2004-03-16: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上至68岁,下到18岁,甚至还有残疾人,各行各业都有,有干部、工人、农民、学生、教师、商人、警察等,多人被折磨致伤致残,数人被折磨的精神失常,有很多人被超期关押,或被第二次非法劳教,有一家几口的都被劳教的。有相当一部分人修炼前身患多种病症,修炼后身心健康,因遭迫害不让学法炼功而旧病复发;也有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迫害得重病缠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94.html 七台河市(15人) 女(15人): 1 金丽红(38岁,2年) 2 刘淑玲 3 叶秀华 4 张李平 5 徐欣研(岚风乡,37岁,1年) 6 常作香(新兴区,36岁,1年) 7 赵凤英(桃山区,46岁,1年) 8 岳淑菊(新兴区,36岁,3年) 9 邵珠晶(新兴区,30岁,3年) 10 于秀英(红旗镇,28岁,1年) 11 刘彩多(桃山区,45岁,1年) 12 马凤霞(新兴区,46岁,1年) 13 朱艳(桃山区,28岁,1年) 14 刘金凤 王亚慧(53岁) 2000-05-07: 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 (续) 黑龙江省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1999年12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大法学员刘金风、魏建强、王亚会、张丽平等5人因到北京上访,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判劳教三年。其中王亚会、张丽平在火车上被抓,刘金风、魏建强刚下火车就被抓。还有一名大法学员没有去北京,只是出去办事,在路上警察问:"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学员回答"是",就被抓。请问:一个公民因为回答自己是修炼法轮功的、或说说自己修炼法轮功得到的益处,而没有任何危害社会及违法行为,就可以被抓,这是什么道理?这不是根据思想定罪吗?这种做法已经违背了根据行为定罪的法律原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5/7/3813.html 七台河市联系资料(区号: 464)2023-12-19: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
邮编:154600(区号:0464--) 市局领导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郭勇胜 13804510380 8297001 朱孔勤 13904670777 19504647002 8297002 张喜立 13946568818 19504647003 8297003 满春林 15046859888 19504647007 8297004 陈 勇 15946420066 19504647008 8297005 李永恒 16604641126 8297006 安玉勇 13846427678 8297007 权 威 13946536666 19504647006 李 勇 13904670868 19504647009 8297009 麻 静 13904671717 郑德君 15846410005 19504647011 8297011 郑春桥 13504887000 19504647012 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卫支队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毕树庆 13029790001 19504647057 8297021 常 飞 18304655155 19504647178 林 涛 15846467770 8297208 情报大队 张立志 13846445456 19504647359 8297295 尚伟健 13206765180 19504647460 8297295 梁 超 18346466311 19504647413 8297295 张津铭 18646457733 19504647468 8297267 案件大队 于洪达 15846417177 19504647349 8297295 杨 帆 13614679505 19504647342 8297208 崔永飞 13946585566 19504647182 829720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