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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金昌市 >> 陈旭忠(陈旭中), 男, 49

陈旭忠(陈旭中)
陈旭忠被非法劳教三年,回到单位后仍受到监视,现又被抓進看守所,并扬言要给陈旭忠判刑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05-24: 甘肃金昌市工程师陈旭中遭国保持续骚扰
原金昌市供电公司电力工程师陈旭中,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绑架,遭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七月从酒泉监狱出狱。近来,生活在兰州的陈旭中一再遭永昌县国保骚扰,为了躲避迫害,陈旭中被迫居无定所,四处漂泊。

陈旭中,一九七一年生,现年49岁,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在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自中共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陈旭中屡遭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三日,陈旭中被金川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被罚款二百元,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六年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被非法判刑四年,失去自由共九年,家人亲朋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妻子被迫跟他离婚。

作为一名电力工程师,陈旭中工作能力强,但在这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遭受不公正对待,被安置在后勤岗位,停发、扣发工资,经济损失严重。

被冤狱迫害四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金昌市公安分局国保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国等五、六人闯进金昌供电公司值班室,将陈旭中暴力绑架。随后抢走钥匙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晚上约九时,陈旭中被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非法讯问直至十一月十六日凌晨三时,陈旭中一直零口供。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午,陈旭中被劫持到金昌市看守所。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陈旭中被金川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六月十三日,八月一日,金川区法院两次通知开庭都临时取消。因证据不足,几次被退回办案单位,金川公安分局段赴明、李叙和捏造证据构陷陈旭中,金川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610办公室的胁迫之下,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川区法院对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路军四人第三次非法开庭,开庭前法警剥夺合法权利,粗暴要求不准带自我辩护的材料。北京律师为陈旭中做无罪辩护。金川区法院罔顾法律与事实,开庭后两个工作日,就匆匆下了判决,可见对陈旭中枉判是开庭前610人员与法院提前决定了的。陈旭中依法上诉,金昌市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只是做了问询笔录,维持原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陈旭中被劫持到甘肃酒泉监狱,在四监区严管队投入禁闭室隔离关押,由四名犯人“包夹”,强迫高压洗脑,高强度军训,强迫放弃信仰,直至六月中旬。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至二零一五年七月,陈旭中被转到酒泉监狱二监区强迫劳动,还要定期“汇报思想”。劳动主要是酒盒装裱和分拣干菜。

装裱的酒盒品牌是甘肃酒泉汉武御酒厂的“柔和八年”、“青瓷千年”及嘉峪关雄关酒厂的“峪泉坊”系列酒。流水线作业,劳动强度大,手直接接触白乳胶、黄胶、动物胶各种胶水,毒性大,刺鼻,没有防护措施。

分拣干菜,有四季豆、马料、西红柿、青椒、红椒、芹菜、南瓜等,多为出口。劳动现场卫生、消毒、劳保措施极为简陋,每天劳动最少八小时,夏天加班延长到十一、十二小时。一天下来,人很疲劳。双休日经常被剥夺休息,一般两周能休息一天,活忙时甚至三、四十天才能给一天休息,最大限度压榨劳动力。警察规定每人日产值五十元,每月劳动报酬仅为一、二十元。完不成任务者,回到监号被剥夺休息,惩罚抄写监狱行为规范、搞卫生。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陈旭中结束冤狱,但被工作单位国网金昌供电公司无理开除公职,当地社区人员、派出所警察还经常上门骚扰。

陈旭中最后落脚在兰州市,跟母亲在一起,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近期,永昌县国保大队派人找到他工作的地方,骚扰他多次,没有遇见他,就通知他的弟弟、妹妹辖区的片警找他。永昌县国保从永昌到兰州,四处骚扰找他,搞得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24/甘肃金昌市工程师陈旭中遭国保持续骚扰-406764.html

2017-01-08: 明慧报告:社会精英的冤狱苦难
2016年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4)

◎甘肃电力工程师陈旭中遭迫害经过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报道,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七月从酒泉监狱出狱。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陈旭中被劫持到甘肃酒泉监狱,在四监区严管队投入禁闭室隔离关押,由四名犯人“包夹”,强迫高压洗脑,高强度军训,强迫放弃信仰,直至六月中旬。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至二零一五年七月,陈旭中被转到酒泉监狱二监区强迫劳动,还要定期“汇报思想”。劳动主要是酒盒装裱和分拣干菜。装裱的酒盒品牌是甘肃酒泉汉武御酒厂的“柔和八年”、“青瓷千年”及嘉峪关雄关酒厂的“峪泉坊”系列酒。流水线作业,劳动强度大,手直接接触白乳胶、黄胶、动物胶各种胶水,毒性大,刺鼻,没有防护措施。分拣干菜,有四季豆、马料、西红柿、青椒、红椒、芹菜、南瓜等,多为出口。劳动现场卫生、消毒、劳保措施极为简陋,每天劳动最少八小时,夏天加班延长到十一、十二小时。一天下来,人很疲劳。双休日经常被剥夺休息,一般两周能休息一天,活忙时甚至三、四十天才能给一天休息,最大限度压榨劳动力。警察规定每人日产值五十元,每月劳动报酬仅为一二十元。完不成任务者,回到监号被剥夺休息,惩罚抄写监狱行为规范、搞卫生。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8/明慧报告-社会精英的冤狱苦难-340477.html

2012-12-15: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区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完全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践踏法律的命令,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目前得知,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被非法判四年,刘志萍被非法判三年,路军被非法判五年,余成红被非法判四年。目前法轮功学员正在上诉。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就连参与旁听的人员都说,陈旭中应该很快就会无罪释放,到时一定与他的家人去接他。

路军、余成红是夫妻俩,家中留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儿,路军父亲因惊恐、怨恨已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左右病逝,目前女儿只能与一个身体状况不佳的奶奶生活。路军原来被邪党欺骗,配合了邪恶,邪恶为了放长线,故意让路军取保候审一年多,造成一种路军不会被判刑的假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路军还去到金昌看守所给妻子送了东西,下午就被收监,非法关押到了看守所。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中共邪党是多么的卑鄙、邪恶,让更多的人认清邪党的本质,对邪党抱任何幻想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灾难。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此前十一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一一零,两人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余成红的丈夫陆军也受牵连被金川集团公司三冶炼厂办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所谓的批捕,编造的“案卷”几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结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叙和继续捏造证据构陷好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胁迫之下,无奈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对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结果却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法院没有解释原因,仅称“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说:“有人供称陈旭中从兰州购买了光盘和手机”。律师辩护:“购买空白光盘和手机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又谎称:有人举报陈旭中某日某时给他打了语音电话。陈旭中说:“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们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调查。公诉人一直在毫无根据的诬陷,均被律师与陈旭中一一否定。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陈旭中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陈旭中已经被超期关押几个月,这完全是违法行为,并且要求法院立即无罪释放陈旭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5/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266569.html

2012-11-26: 甘肃金昌市法院非法开庭 阻挠民众旁听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6/甘肃金昌市法院非法开庭-阻挠民众旁听-265915.html

2012-11-19: 甘肃金昌法院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对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非法庭审

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被邪党非法关押已经一年有余,金川区法院计划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第三次非法开庭,届时北京律师将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们代表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诚邀正义、善良的金昌百姓到庭旁听,看一看中共邪教的邪恶表现,让它们的罪恶曝光于天下。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9/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5637.html#12111904855-1

2012-08-04: 惧律师辩护,甘肃金昌金川区法院一再延期开庭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本来法院应该欢迎民众旁听,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司法公正,可法院当天没有开庭,据悉是惧怕律师做无罪辩护,惧怕老百姓了解真相。
此前,金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帮助法院广发邀请民众参加旁听的请柬,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人大主任、检察长、律师、看守所警察,许多民众还收到了手机短信、手机彩信邀请参加旁听。

一、旁听邀请

尊敬的朋友:

您好!您知道吗?为什么法轮功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唯独在中国大陆被镇压?为什么法轮功遭受十三年迫害仍屹立不倒?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顶着压力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为什么法院害怕民众旁听,而突然取消开庭?正义律师将为您解开心中的疑惑,将欺世的谎言彻底揭穿。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参加,在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举行的公开法庭辩论,届时将有来自北京的著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精彩的无罪辩护。

在这人性、良知与强权、谎言的对决中,在人类普世价值展现之时,我们希望您能成为这一时刻的见证。

我们期待着您的光临!
二〇一二年七月

提醒:参加旁听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法院因害怕民众旁听,了解事实真相,而临时变更开庭时间或改为秘密开庭,恕无法及时通知。请您随时关注开庭的时间。

[当事人介绍]
陈旭中: 男 金昌供电局职工
余成红: 女 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车间职工。
刘志萍: 女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
辩护律师:张传利,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事件简介]
◇2011年11月13日下午,余成红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2011年11月15日晚,十几个国保警察骗开了刘志萍的家,抢走了家中的喷墨打印机、光盘、复印纸、手机等物品,并绑架了她。她的丈夫和儿子盼望着她早日回家。
◇2011年11月15日傍晚近六点,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2011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两次刑讯逼问,陈旭中都是零口供。
◇案卷几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结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叙和捏造证据构陷好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胁迫之下,无奈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二、法院再次改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希望参与旁听的民众陆续抵达金川区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没有接到开庭的通知”,有人私下里又告诉,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太多,法院再次更改开庭的时间。事实果真如此吗?

原来金昌市中共610恶人暗地里将投诉律师的告状信寄到北京,在开庭前两三天,又临时通知律师:开庭还没有准备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十一点,金川区法院周围便衣躲在旁边的牛肉面馆里,还特意安排两辆没有挂牌照的小车,不停的在法院门前的路上绕,每辆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便衣,男的开车,女的偷偷摄像,便衣的头目还不停的打电话向他的上级汇报。

这已经是法院第二次改期了。在六月十三日上午,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告知问询的人,下午三点对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开庭,法院公告栏也写得清楚: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在一号庭。到了下午近三点,陈旭中的母亲与辩护律师到区法院时,负责接待的书记员告诉辩护律师:“陈的案子,今天不开庭了”,有人问:“为啥不开庭?”“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律师说:“你们不早点通知我,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到金昌,等了几天,你们现在才告诉我,耽误我很多时间”,有人又问:“下次何时开庭?”书记员回答:“另行通知”,“下次旁听要带身份证才允许进入”。又问:“另行通知总得有个期限吧!三天?五天还是十天?”书记员沉默不语。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三、再次绑架经过

2011年11月15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18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

当日晚上约9:00,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12:00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2011年11月16日凌晨3:00.此前,11月13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被滨河路派出所110绑架、非法抄家。

2011 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17日、23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12月 7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12月9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12月14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 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仍是零口供。

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新上任的金昌市公安局长高永宏,此人在全体公安大会上要求金昌市国保大队的工作要提速升位,走到全省先进行列。而且 高永宏还多次专门给金昌市国保处开会,督查、指导、胁迫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从二零一二年五月以来,发生在金昌市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都与其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已经有广州路、桂林路、金川路、新华路、龙首分局国保科、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参与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已造成永昌县90多岁的老太太赵桂香因惊吓去世;法轮功学员王淑申被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李玉珍、陈桂芳、马志强、高吉银、王玉红、郭群英、刘秀琴等被绑架或非法拘留,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抄家、勒索罚款。

高永宏还是一个“王立军”似的人物,为了自己捞“政绩”,对公安系统内部人员也非常苛刻,提出口号是:“五+二,白+黑”工作方式,搞得警察们也是怨声载道,人人自危。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案例,高永宏却想当作他的政绩,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正告高永宏,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否则中共解体之时,你将会成为替罪羊。红极一时的王立军,为保命逃进美国领事馆,那天轮到你,你可没有领事馆可去了,你拿什么保命?想想吧。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4/惧律师辩护,甘肃金昌金川区法院一再延期开庭-261147.html

2012-02-10:甘肃金昌余成红、李英华、陈旭中被绑架详情
2011年11月13日下午,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110,两人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2011年11月15日下午近18:00点,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恶徒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18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当日晚上约9:00,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12:00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2011年11月16日凌晨3:00。

2011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17日、23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12月7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12月9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12月14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仍是零口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0/甘肃金昌余成红、李英华、陈旭中被绑架详情-252906.html

2012-01-03: 两遭劳教迫害 甘肃金昌市陈旭中再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陈旭中被甘肃省金昌市中共恶人在其工作单位金昌供电局非法抓捕,参与绑架的有国保大队和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个恶警。这是陈旭中遭两次共五年的非法劳教后,再次被绑架。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刘志萍一起被非法批捕。

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陈旭中被中共恶人绑架后,家被抄,电脑、手机被搜走。当晚,陈旭中被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做笔录,到半夜,陈旭中一直零口供。

十一月十六日,陈旭中被送到金昌看守所。办案单位罗织罪名,滨河路派出所恶警非法扣押了他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钥匙(扣押清单中没有写出)。

十二月十四日,陈旭中被非法批捕,同时被非法批捕的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刘志萍,这是由金昌市检察院办理的。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修大法,陈旭中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了全面迫害法轮功。这场由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发动、由中共新旧官僚维持的迫害,至今已长达十二年之久。十二年中,陈旭中多次被关押,两次被劳教,失去自由五年。

第一次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当地大面积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有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抓,后导致约五十多人被抓。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找到陈旭中单位,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就搜家、搜办公室,一无所获。然后骗陈旭中说跟他们走一趟,问个话。陈旭中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一去三年,被关押、被劳教,与家人天各一方。

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体育馆召开所谓的“公捕大会”,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脖子上挂着带有污蔑性语言的牌子,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绳捆绑后跪下“认罪”)或“劳教”,陈旭中被宣布劳教三年。之后由武警押着“游街示众”,“游街”刚一结束,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就被强迫签字,不通知单位、家属,塞进两辆面包车押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

到劳教所,把陈旭中们分散关到各大队(当时有七个大队),陈旭中被关到五大队。进去后先是强制搜身、查行李,然后专门派两名 “互监”(专门监视和限制法轮功学员自由的吸毒劳教,少则一人,多则三、四人)看死陈旭中,不许和任何人(尤其是法轮功学员)接触、说话。在指导员李振刚授意下,号子组长马进舟(回民吸毒劳教)四天四夜不让陈旭中睡觉。晚上罚站,到后半夜,困倦使身体来回摇摆,一合上眼马上被“互监”捅醒,非常痛苦。好容易熬到天亮,白天又被强迫出工干奴役活,中午也不让休息,晚上继续罚站。持续三四天剥夺睡眠后,陈旭中体力急剧下降,出现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症状。 “互监”说,这叫“熬鹰”,是从辽宁马三家劳教所(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学来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一直熬到你精神崩溃、被迫屈服,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劳教所搞集中“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队长李文辉白天奴役让陈旭中干板车拉砖头最重的活,晚上剥夺睡眠“熬鹰”,持续了四天四夜。

二零零二年至零三年,劳教所平房监牢中,红色的墙上刷着大字的标语,很多吸毒劳教穿着绿军装,喇叭里放的是七八十年代的“革命歌曲”,封闭的环境让人感觉这里与世隔绝,仿佛回到了“文革”年代,法轮功学员象“阶级敌人”一样遭受不公正对待。那两年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一个号子(二十人左右)每天只给一桶水,洗漱的水是混的。开水烧不开,喝完肚子胀;凉水限量用,一个月洗不上一次澡。伙食很糟糕,只能吃饱。劳役强度却是极大的,干活不让休息,出一天工,人累得直不起腰来。到农忙季节,早六点三十出工,晚九点收工,连续干十三四个小时,汗水一遍遍把衣服打湿,干后结成一圈一圈的盐粒。长期抓过铁锨把的手,早上起来指关节胀疼,手指伸不展,弯曲成握拳状。农活有种玉米、种菜、除草、翻地、打埂子等,但警察要下“任务”,要速度快,不准休息,比农民种地要辛苦多少倍;民工活有背水泥、背沙子、挖地沟、挖树苗、拉板车拉砖头、打混凝土等,但那是劳教人员极廉价的强体力劳动给劳教所警察“创收”,时间紧任务重,很多活都是民工给钱都不愿干的,却把法轮功学员当“驴”使,挖地沟(比一人深),第一天干完人感觉虚脱了,眼前发黑,第二天还得挖;拉砖头(路很远),脚打泡,腿抽筋,第二天还得拉。再怎么苦,还是熬过来了,但那都是不应该承受的。

到了二零零三年底,陈旭中们被转到新建楼房监牢关押,劳教所仍然采取高强度奴役劳动、高强度“军训”对陈旭中们进行肉体折磨,以逼迫放弃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劳教所将非法关押在各大队法轮功学员,集中到六大队十六中队 “法轮功专管队”。 五月,中队又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个人信仰的“三书”,陈旭中不配合。副大队长王绪兴指使吸毒劳教侯俊对陈旭中体罚,走“军姿”,晚上被罚站。凌晨左右,中队长边云生在值班室滥用私刑,用土铐子将陈旭中背铐,吊起来挂在窗户铁栏杆上,脚尖刚刚点着地,身体的整个重量全部勒在手铐铐住的在两个手腕上,钻心的疼,汗水一会儿把头发打湿了,那种剧痛每分每秒都很难熬。即使这样,边云生过一会还要叫陈旭中的名字,加剧陈旭中的痛苦。陈旭中忍着剧痛,时间长了,两条胳膊失去了知觉,但疼痛没有减轻,这样吊了陈旭中一夜,早晨才放陈旭中下来。放下后,感到两条胳膊仿佛不是自己的,吊铐时手铐在手背上勒出的血印一年多才慢慢消失,而长时间吊铐造成指尖针扎般疼、手指麻木、不能拿重物持续半年多才慢慢好转。

陈旭中被吊一夜后,队长李文辉因陈旭中不放弃信仰,把陈旭中关进“小号”,剥夺睡眠六天六夜。另将陈旭中双手朝后背铐在暖气管上一夜半天,双腿蹲不下,站不起来,一会腿就麻了,非常痛苦。陈旭中不得不调整身体的重心,换一条腿支撑,来缓解另一条腿的麻木和疼痛。时间长了,两条腿全部麻木了,每分每秒都很难熬。这种刑罚往往比被毒打更令人痛苦不堪,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劳教所警察就是采用种种卑鄙的手段(如“熬鹰”、吊铐、背铐、不许上厕所等)折磨法轮功学员。

第二次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陈旭中第二次被关押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因陈旭中不配合迫害,十一月初被关“小号”八至九天,剥夺睡觉,“谎言洗脑”,迫害责任人是指导员李文辉(警号:6222238)。二零零七年五月,因“互监”张红牛(盗窃类劳教)给警察“告黑状”,陈旭中被每晚罚站、“学习”,半夜一点后才让睡觉,持续一周。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李元基、曹强也被牵连罚站,责任人是中队长韩喜明(警号:6222219)。

二零零七年以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劳役强度大大缓解,有些警察也在转变对大法、大法弟子的态度。劳教所打出所谓“文明管理”的幌子,这也是法轮功学员通过明慧网不断曝光被迫害的事实,使得行恶者迫害行径有所收敛。但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迫害的本质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式,而且越来越“精致”、“伪装”。一是表现为逐渐减少使用暴力迫害,更多使用“谎言洗脑”。 如不出工时,安排各种名目的讲课、看“教学片”、写“体会”,不断灌输中共那一套,诋毁大法。定期开“揭批会”,强迫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与“信仰决裂”。 怕法轮功学员“反弹”(声明“三书”作废),定期写“思想汇报”、“学习心得”,逼迫法轮功学员表态。对新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高压恐吓,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法轮功的保证)。二是整体大面上看比以前“文明”了,没有重体力劳役、警察打、骂、侮辱、体罚学员的现象大大减少,监牢的风气、“以强凌弱”、“敲诈勒索”等也大大收敛。但对于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则“关小号”、窗子糊上纸,在一个封闭的小房子秘密迫害,撕下“文明”的幌子了。采用的手段:恐吓威逼、“谎言洗脑”、“熬鹰”、体罚、毒打、电棍电等。被警察使唤的得心应手的那些 “互监”(多为多次劳教劳改过的吸毒人员),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帮凶。在封闭的“小号”中,在警察的唆使下,这些人的魔性被放大,在迫害实施中为所欲为。对于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暂时可以得到“文明”对待,在失去自由的关押中少承受一些痛苦,甚至得到点“小恩小惠”。但是,一旦“反弹”,马上就是“关小号”,承受精神与肉体双重折磨。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长期系统的迫害中,撕下“文明管理”、“教育、感化、挽救”等幌子,看到的都是残酷的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八月,历经磨难的陈旭中重获自由。回到单位仍受到不公正对待和经济迫害,每月只给生活费六百元,安排在后勤处工作,看守大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3/两遭劳教迫害-甘肃金昌市陈旭中再被绑架-251426.html

2011-12-30: 甘肃金昌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经确认,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中旬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四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位余成红、刘志萍、陈旭忠已被金川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30/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51211.html

2011-12-12: 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被绑架的补充
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陈旭忠近期遭绑架,他是继11月13号余成红被绑架后遭绑架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2/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50468.html

2009-07-25: 十年迫害 五年囹圄
——甘肃金昌市陈旭中遭迫害经历

我叫陈旭中,现年三十八岁,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然开始了一场全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这场由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发动、由中共新旧权贵维持的迫害,至今已长达十年之久。十年中,我多次被关押,两次被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中共谎言欺骗、酷刑折磨下曾违心“转化”(被迫放弃个人信仰),但“法轮大法好”在我心中扎了根,我明白“转化”错误的,从新走入修炼。在历经了魔难之后,更加坚定了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以下是我自二零零零年来被中共国安、公安、司法机关关押、劳教迫害的经历:

1.遭国安抓捕,被罚款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三日,我们在一位同修家看师父讲法录像,被该同修女同事恶意举报。金昌市国安局徐斌等人伪装成抄水表的人,敲开门,抢走了同修所有大法书籍资料,把我们六人劫持到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关在市拘留所。国安警察经常提审,强迫放弃信仰,大家都不放弃。十五天满,正好是二零零零年新年正月初三,家里人都来了,劝我们写个“保证”回家过年。信仰无罪,大家都不写。警察怕我们去北京上访,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我们关进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一进号子先脱光搜身,我身上的经文被搜出,被号子里的打手毒打,并被监视不许炼功。在看守所被关押二十多天后,经单位出面,给我办“取保候审”,罚款2000元,强迫写“保证”,才放我。

2.躲公安抓捕,在外漂泊

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我去见一位同修,被蹲坑的便衣劫持,在金昌市工人新村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我挣开手铐走脱。下午工人新村派出所警察王永成、韦福林开警车去我家搜查,为此我不能回家,妻子也承受很大痛苦(我俩结婚刚两个多月)。我辗转去了兰州,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说明不是我不上班,共产党搞迫害,我不能回去。后来妻子去兰州找到了我,在外漂泊两个星期,最后只有回家。回去后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对我“治安行政管理处罚”,强迫写“保证”,才让回单位上班。

3.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我地大面积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有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抓,后导致约五十多人被抓。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找到我单位,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就搜家、搜办公室,一无所获。然后骗我说跟他们走一趟,问个话。我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三年,被关押、被劳教,与家人天各一方。

在县公安局,他们才给我补开“传唤通知书”,然后做笔录,采用的手段是连哄带骗、软硬兼施。然后关进县拘留所共五十二天。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体育馆召开所谓的“公捕大会”,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脖子上挂着带有污蔑性语言的牌子,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绳捆绑后跪下“认罪”)或“劳教”,我被宣布劳教三年。之后由武警押着“游街示众”,“游街”刚一结束,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就被强迫签字,不通知单位、家属,塞进两辆面包车押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
到劳教所,把我们分散关到各大队(当时有七个大队),我被关到五大队。进去后先是强制搜身、查行李,然后专门派两名 “互监”(专门监视和限制法轮功学员自由的吸毒劳教,少则一人,多则三、四人)看死我,不许和任何人(尤其是法轮功学员)接触、说话。在指导员李振刚授意下,号子组长马进舟(回民吸毒劳教)四天四夜不让我睡觉。晚上罚站,到后半夜,困倦使身体来回摇摆,一合上眼马上被“互监”捅醒,非常痛苦。好容易熬到天亮,白天又被强迫出工干奴役活,中午也不让休息,晚上继续罚站。持续三四天剥夺睡眠后,我体力急剧下降,出现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症状。 “互监”说,这叫“熬鹰”,是从辽宁马三家劳教所(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学来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一直熬到你精神崩溃、被迫屈服,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劳教所搞集中“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春雷行动”,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队长李文辉白天奴役让我干板车拉砖头最重的活,晚上剥夺睡眠“熬鹰”,持续了四天四夜。

二零零二年至零三年,劳教所平房监牢中,红色的墙上刷着大字的标语,很多吸毒劳教穿着绿军装,喇叭里放的是七八十年代的“革命歌曲”,封闭的环境让人感觉这里与世隔绝,仿佛回到了“文革”年代,法轮功学员象“阶级敌人”一样遭受不公正对待。那两年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一个号子(二十人左右)每天只给一桶水,洗漱的水是浑的。开水烧不开,喝完肚子胀;凉水限量用,一 个月洗不上一次澡。伙食很糟糕,只能吃饱。劳役强度却是极大的,干活不让休息,出一天工,人累的直不起腰来。到农忙季节,早6:30出工,晚9:00收工,连续干十三四个小时,汗水一遍遍把衣服打湿,干后结成一圈一圈的盐粒。长期抓过铁锨把的手,早上起来指关节胀疼,手指伸不展,弯曲成握拳状。农活有种玉米、种菜、除草、翻地、打埂子等,但警察要下“任务”,要速度快,不准休息,比农民种地要辛苦多少倍;民工活有背水泥、背沙子、挖地沟、挖树苗、拉板车拉砖头、打混凝土等,但那是劳教学员极廉价的强体力劳动给劳教所警察“创收”,时间紧任务重,很多活都是民工给钱都不愿干的,却把法轮功学员当“驴”使,挖地沟(比一人深),第一天干完人感觉虚脱了,眼前发黑,第二天还得挖;拉砖头(路很远),脚打泡,腿抽筋,第二天还得拉。再怎么苦,还是熬过来了,但那都是不应该承受的。

到了二零零三年底,我们被转到新建楼房监牢关押,劳教所仍然采取高强度奴役劳动、高强度“军训” 对我们进行肉体折磨,以逼迫放弃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劳教所将非法关押在各大队法轮功学员,集中到六大队十六中队 “法轮功专管队”。 五月,中队又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个人信仰的“三书”,我不配合。副大队长王绪兴指使吸毒劳教侯俊对我体罚,走“军姿”,晚上被罚站。凌晨左右,中队长边云生在值班室滥用私刑,用土铐子将我背铐,吊起来挂在窗户铁栏杆上,脚尖刚刚点着地,身体的整个重量全部勒在手铐铐住的在两个手腕上,钻心的疼,汗水一会儿把头发打湿了,那种剧痛每分每秒都很难熬。即使这样,边云生过一会还要叫我的名字,加剧我的痛苦。我忍着剧痛,时间长了,两条胳膊失去了知觉,但疼痛没有减轻,这样吊了我一夜,早晨才放我下来。放下后,感到两条胳膊仿佛不是自己的,吊铐时手铐在手背上勒出的血印一年多才慢慢消失,而长时间吊铐造成指尖针扎般疼、手指麻木、不能拿重物持续半年多才慢慢好转。

我被吊一夜后,队长李文辉因我不放弃信仰,把我关进“小号”,剥夺睡眠六天六夜。另将我双手朝后背铐在暖气管上一夜半天,双腿蹲不下,站不起来,一会腿就麻了,非常痛苦。我不得不调整身体的重心,换一条腿支撑,来缓解另一条腿的麻木和疼痛。时间长了,两条腿全部麻木了,每分每秒都很难熬。这种刑罚往往比被毒打更令人痛苦不堪,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劳教所警察就是采用种种卑鄙的手段(如“熬鹰”、吊铐、背铐、不许上厕所等)折磨法轮功学员。

在我被劳教所关押的三年中,妻子承受不住现实压力及分离的痛苦,被迫与我离婚。第一次是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她和永昌县法院的人来,要我签字,我没签。二零零四年十月,她又和金昌市法院的人来,看她已铁了心,我签了字。她离婚后,再婚生子,生活不幸福,又离了婚,自己一人带孩子。在这场中共使用谎言抹黑、制造仇恨、株连等卑鄙手段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使许多不明真相的家人被迫与大法弟子离婚,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4.第二次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在遭受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三年非法关押后,出狱回家,但在单位受到不公正对待,第一年每月只给生活费500元。派出所强制给我“滚手印”,建“重点人口档案”,每三个月强迫“签字”。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国保大队李国玉、片警赵吉祥又找到我单位,没有任何搜查证件,强行搜家,没找到什么东西,却扣押了单位放在我家的笔记本电脑。八月三日晚十点多,我从街上散步回来,被片警赵吉祥等人跟踪,从同事家中叫出来非常粗暴的给我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劫持到县公安局。后得知系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副局长段银祥指使。

国保大队李国玉、柴仲喜做笔录,逼我交待所谓“罪行”,威胁说要给我判重刑。到了凌晨,他们在没有任何证据、口供的情况下,将我非法“刑事拘留”,于八月四日凌晨关进县看守所。

之后国保警察还非法提审好几次,因零口供,检察院不批捕,八月十七日看守所开了释放证。但国保警察不让放,又将我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在看守所,为从我口中套出“东西”,警察唆使吸毒贩毒在押人员毒打、体罚我。在看守所关的三十五天被奴工糊火柴盒皮(永昌火柴厂“雪莲牌”火柴,《金昌日报》曾登出口到尼泊尔),从早上一直糊到晚上,中午不能休息,干不完得挨打、夜里加班干。看似简单的活,因要求手快且量大(每天一至一点五万个),时间长了,指甲盖磨掉了,手指头磨出了血。

九月八日,国保队长李国玉又来提审,我提出抗议:看守所开释放证不放人,这是对我超期非法关押。第二天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了拘留所,国保说是暂押,要非法劳教我。九月十二日,金昌市劳教委进行所谓开庭 “聆讯”,其实金昌市劳教委就是金昌市公安局的法制科,本来是一家,自己抓人,自己定罪。正如《邪恶的劳教制度 邪恶的劳教所》一文所言:“这种无法无天的专制劳教制度,由于不需要经过任何司法程序,仅由公安系统就可以任意将公民剥夺自由长达四年,因而成为公安系统的私家刑法。”开庭后,金昌市劳教委对我的决定是“所外执行”。但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等人在市上召开秘密会议,要对法轮功学员从严从重判,九月二十八日金昌市劳教委第二次对我党定非法劳教二年,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李元基、祁满俊也被定劳教。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第二次被关押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因我不配合迫害,十一月初被关”小号”八至九天,剥夺睡觉,“谎言洗脑”,迫害责任人是指导员李文辉(警号:6222238)。二零零七年五月,因“互监”张红牛(盗窃类劳教)给警察“告黑状”,我被每晚罚站、“学习”,半夜一点后才让睡觉,持续一周。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李元基、曹强也被牵连罚站,责任人是中队长韩喜明(警号:6222219)。

二零零七年以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劳役强度大大缓解,有些警察也在转变对大法、大法弟子的态度。劳教所打出所谓“文明管理”的幌子,这也是法轮功学员通过明慧网不断曝光被迫害的事实,使得行恶者迫害行径有所收敛。但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迫害的本质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式,而且越来越“精致”、“伪装”。一是表现为逐渐减少使用暴力迫害,更多使用“谎言洗脑”。 如不出工时,安排各种名目的讲课、看“教学片”、写“体会”,不断灌输中共那一套,诋毁大法。定期开“揭批会”,强迫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与“信仰决裂”。 怕法轮功学员“反弹”(声明“三书”作废),定期写“思想汇报”、“学习心得”,逼迫法轮功学员表态。对新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高压恐吓,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法轮功的保证)。二是整体大面上看比以前“文明”了,没有重体力劳役、警察打、骂、侮辱、体罚学员的现象大大减少,监牢的风气、“以强凌弱”、“敲诈勒索”等也大大收敛。但对于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则“关小号”、窗子糊上纸,在一个封闭的小房子秘密迫害,撕下“文明”的幌子了。采用的手段:恐吓威逼、“谎言洗脑”、“熬鹰”、体罚、毒打、电棍电等。被警察使唤的得心应手的那些 “互监”(多为多次劳教劳改过的吸毒人员),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帮凶。在封闭的“小号”中,在警察的唆使下,这些人的魔性被放大,在迫害实施中为所欲为。对于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暂时可以得到“文明”对待,在失去自由的关押中少承受一些痛苦,甚至得到点“小恩小惠”。但是,一旦“反弹”,马上就是“关小号”,承受精神与肉体双重折磨。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长期系统的迫害中,撕下“文明管理”、“教育、感化、挽救”等幌子,看到的都是残酷的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八月,结束了两年的劳教关押,我重获自由。回到单位仍受到不公正对待和经济迫害,每月只给生活费6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5/205268.html

2007-10-10: 甘肃平安台劳教所恶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截止2007年6月底共有14名法轮功学员还非法关押在平安台劳教所邪恶六大队十六中队被迫害。他们是:李生明、李元基、李俊领、景占春、罗永德、王立贵、周忠德、侯有虎、胡耀荣、王永昌、陈旭中、鲍剑峰、朱天辉、曹强。

劳教所主要主管头目:
孙副科长、管理科董副科长(原邪恶一大队教导员,2007年刚上任)、教育科陈科长(女)、邪恶六大队黄教导员、金教导员(2007年调入)、原大队长李国源(2007年六月调到甘肃女子劳教所所长)。

直接迫害管教;李文辉(中队指导员)、韩喜明(中队长,2002年原邪恶一大队任指导员)、罗少华(中队教导员,2007年调入)、庞颖聪(2007年调入)、胡小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0/164227.html

2006-12-08: 甘肃省永昌县陈旭忠再次被非法劳教
甘肃省金昌供电局(河西堡电厂)职工、大法弟子陈旭忠在今年八月初被绑架后,于十一月被非法劳教两年,现在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遭受迫害,劳教所恶警还刁难其父母,不让看望。

陈旭忠一九九五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毕业后,分配在金昌市金川公司计量所工作,由于陈旭忠专业技术强,工作中的好多难题都迎刃而解。金昌市供电局的领导很欣赏陈旭忠的技术才能,把他从计量调到供电局。

在现在这种世风日下,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陈旭忠每天除了上班之外,就和朋友在一起打牌、抽烟、喝酒。逢年过节,父母在家准备好饭菜等他回家,而他和朋友一起去喝酒,在父母电话的再三催促下,才迟迟回到家中。

看着儿子每天都被烟酒泡着,迷迷糊糊的,父母很伤心失望,禁不住泪如泉涌。

一九九七年,陈旭忠有幸得法,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得法后,陈旭忠处处以大法要求自己,以一个修炼人的心态对待周围的一切。同事都说:“陈旭忠怎么变了?以前的坏毛病怎么都没了,现在在他身上只能看到好处。”同事从陈旭忠得法前后的变化都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

得法后,陈旭忠尊重关心父母,而且每次都是早早的回家,不再让父母担心。父母见儿子变化如此之大,感觉很惊奇,问其原因,陈旭忠告诉父母:“这都是法轮功的师父教我这样做的,你们想详细了解,那就也请本《转法轮》看。”

二零零一年初,陈旭忠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金昌市公安局绑架到金昌市看守所长达三个多月。

二零零一年八、九月份,陈旭忠在发真相资料时又一次被永昌县公安局绑架,关在一间黑屋子里。晚上恶警都睡着了,陈旭忠把手铐晃了晃,手铐就开了,陈旭忠正念闯出了魔窟。

二零零二年二月,陈旭忠由于参加法会和发真相资料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被送往兰州市平安台劳教;非法劳教期间多次被剥夺睡眠四至五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犯人捅醒。

二零零五年二月陈旭忠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回到单位工作,单位配合公安局秘密在其工作的办公室安装微型摄像头监视他,刚上任的党委书记还曾经找他谈话,揣摩他的思想状况。在单位上班后,单位每月只发给陈旭忠四百元生活费,直到二零零六年五月开始,才给陈旭忠每月发了全额工资。

二零零六年七月底,永昌县公安局迫害大法的恶徒彭维平带四个人胁迫陈旭忠并且搜查了他的家,想从陈旭忠的电脑里找一些迫害证据,结果一无所获,恶人只好藉口检查,拿走了由陈旭忠使用,单位公用的手提电脑。由于单位一同事的妻子向金昌供电局保卫科举报说:她的丈夫某某,下班不回家,总到陈旭忠家炼法轮功。于是金昌供电局保卫科协同永昌县公安局于八月三日半夜一点,由恶人彭维平带人绑架了陈旭忠,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单独一人关押。八月十一日,被有关部门批准释放,但当地恶警就是不放。

八月十七日,邪恶人员欺骗陈旭忠在释放证书上签了字,但一直未见放人。八月二十二日,陈旭忠的亲属接到了陈旭忠单位打来的电话,说是陈旭忠因和毒品有关,现被关在永昌县看守所。亲属们被弄糊涂了,心想像陈旭忠怎么会与毒品有关呢?后来亲属们终于明白了,是恶警在撒谎,陈旭忠被抓肯定与炼法轮大法有关,而陈旭忠的单位却把大法弟子的修炼与毒品等同起来,可见其单位的邪恶。八月二十四日,陈旭忠的亲属去永昌县看守所看人,但看守所不让见人,并扬言要给陈旭忠判刑。

九月四日,家人到金昌市有关部门要人,各部门相互推诿,家人一直没有见到陈旭忠。九月七日陈旭忠又被非法转入永昌县拘留所关押,永昌县拘留所位于永昌县公安局大楼后面,在一个大铁门里面,一侧是拘留所,一侧是解毒所,可见永昌县公安局把大法弟子等同于吸毒人员看待,其邪恶程度不言自明。

在恶警非法审问中,在一份永昌公安局的一份文件中,注明要对陈旭忠非法判刑,恶警采用各种逼供手段,强行逼迫陈旭忠承认上网下载炼功音乐,给两个老年想学功的人,陈旭忠开始一直没有承认,由于证据不足,恶警彭维平看对陈旭忠非法判刑的阴谋没有得逞,又给陈旭忠报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陈旭忠在恶警彭维平的作梗下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并送往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六大队十六中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陈旭忠的母亲去看望陈旭忠,恶警以没有办事处的证明(这是邪恶对大法弟子的又一种迫害,如果大法弟子的家人也修炼,办事处就不给开证明)为由,不让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8/144200.html

2006-09-14: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公安绑架陈旭忠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最新消息:现在永昌县公安局邪恶采用更为卑鄙、隐蔽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有确实消息2006年8月3日金昌供电局大法弟子陈旭忠被绑架,8月4日被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8月17日,邪恶人员欺骗陈旭忠在释放证书上签了字; 9月4日,家人到金昌市有关部门要人,各部门相互推诿,至今家人一直没有见到陈旭忠

直到9月6日,有消息说:邪恶之徒实际上一直没有放人,而是秘密将陈旭忠转移他处非法关押,秘密转移到何处,目前还不清楚,请知情者提供情况。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4/137787.html

2006-09-13: 甘肃永昌县恶党人员迫害大法弟子(图)
河西堡镇的陈旭忠,金昌供电局(河西堡)职工,男,37岁。

2006年七月底,永昌县公安局迫害大法的恶徒彭维平带四个人胁迫陈旭忠并且搜查了他的家,想从陈旭忠的电脑里找一些迫害证据,结果一无所获,恶人只好藉口检查,拿走了由陈旭忠使用,单位公用的手提电脑。由于单位一同事的妻子向金昌供电局保卫科举报说:她的丈夫某某,下班不回家,总到陈旭忠家炼法轮功。于是金昌供电局保卫科协同永昌县公安局于8月3号,由恶徒彭维平带人绑架了陈旭忠,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单独一人关押。8月22日,陈旭忠的亲属接到了陈旭忠单位打来的电话,说是陈旭忠因和毒品有关,现被关在永昌县看守所。亲属们被弄糊涂了,心想像陈旭忠这样的好人怎么会与毒品有关呢?后来亲属们终于明白了,是恶警在撒谎,陈旭忠被抓肯定与炼法轮大法有关,而陈旭忠的单位却把大法弟子的修炼与毒品等同起来,可见其单位的邪恶。8月24日,陈旭忠的亲属去永昌县看守所看人,但看守所不让见人,并扬言要给陈旭忠判刑。

2002年陈旭忠由于参加法会和发真相资料被永昌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劳教期间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2005年5月陈旭忠被非法劳教三年,回到单位工作,单位配合公安局秘密在其工作的办公室安装微型摄像头监视他,刚上任的党委书记还曾经找他谈话,揣摩他的思想状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3/137678.html

2006-09-02: 甘肃金昌河西堡镇大法弟子陈旭忠被非法绑架更多情况
经核实,甘肃金昌市河西堡镇大法弟子陈旭忠的工作单位是金昌供电局(河西堡供电所),他被绑架跟金昌供电局党委书记、保卫科有很大关系,自从陈旭忠被非法劳教三年,回到单位工作以来,单位配合公安局秘密在其工作的办公室安装微型摄像头监视他,刚上任的党委书记还曾经找他谈话,揣摩他的思想状况。2006年七月底,永昌县公安局迫害大法的恶徒彭维平带四个人胁迫陈旭忠并且搜查了他的家,想从陈旭忠的电脑里找一些迫害证据,结果一无所获,恶人只好藉口检查,拿走了由陈旭忠使用,单位公用的手提电脑,由于单位一个同事的妻子向金昌供电局保卫科举报说:“她的丈夫某某,下班不回家,总到陈旭忠家炼法轮功”,于是金昌供电局保卫科协同永昌县公安局于8月3号,由恶徒彭维平带人绑架了陈旭忠,并将其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至于永昌县公安局恶徒与金昌供电局恶人相互勾结编造谎言欺骗他的家人的情况,我们会進一步核实,确认元凶,曝光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136918.html

2006-08-28: 甘肃金昌永昌大法弟子陈旭忠遭绑架后的情况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永昌电厂职工大法弟子陈旭忠,2006年8月3号遭绑架后,一直杳无音信,家住兰州市的陈旭忠的亲属很是焦急。

在这些日子里,亲属们一直给他打不通电话,本想去看看他,却又不知他在何处。直到8月22日,陈旭忠的亲属接到了陈旭忠单位打来的电话,说是陈旭忠因和毒品有关,现被关在永昌县看守所。亲属们被弄糊涂了,心想像陈旭忠这样的好人怎么会与毒品有关呢,后来亲属们终于明白了,是邪恶在撒谎,陈旭忠被抓肯定与炼法轮大法有关,而陈旭忠的单位却把大法弟子的修炼与毒品等同起来,可见其单位的邪恶。8月24日,陈旭忠的亲属去永昌县看守所看人,但看守所不让见人,并扬言要给陈旭忠判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8/136560.html

2006-08-20: 甘肃金昌永昌大法弟子陈旭忠遭绑架
2006年8月3号,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永昌电厂职工大法弟子陈旭忠,由于有人将其传播真相的事告到河西堡镇电厂保卫科,于是河西堡镇永昌电厂串通永昌县公安局,将陈旭忠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何处不得而知。

陈旭忠的父母在兰州,可能还不知道此事,请兰州的正义之士转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0/135966.html

2005-10-01: 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2002年6月18日有12名学员被非法劳教(所外执行一人),后被非法判刑的有:郭红、范玉成、安占峰、秦德武、张永龙等。

同期,永昌县、河西堡镇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30-40人,非法关押在永昌县戒烟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的有:岳佩福、张延勇、秦德武、楚大义、李长风、胡尚学、王泽芳之妹等,最短7年,最长12年。有14名学员被非法劳教:茹香兰、康玉霞、瞿永华、肖玉年、王泽芳、闫伯仁、陈旭中、毛培福、王玉夫、沈福莲、康万寿、李姓学员、柯姓学员等人,学员大多是被非法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541.html

2005-06-05: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自2004年2月成立法轮功专管队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

大法学员集中后,邪恶非常惧怕学员整体正念强大的场。一开始就制造高压恐怖的气氛,支撑和维持最后的疯狂。大队长许万君、教导员罗少华亲自跳出来攻击大法,散步谣言,煽动吸毒人员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对立情绪。副大队长王绪兴叫嚣:互监要大胆、大胆、再大胆!(互监是对大法学员進行监控的吸毒人员,充当爪牙与打手,一般两个监控一名大法学员,用恶警的话称“三人互监”)公然教唆吸毒人员迫害大法学员。专干李文辉散布:法轮功就是敌人。对不屈服于邪恶的大法学员柴强、白贵祥等人则進行疯狂的迫害。

表面看,集中以后环境似乎“文明、宽松”了,实际上是更“巧妙、精致”的高压式封闭洗脑。如不出工劳动时,安排各种名目的讲课、学习、写体会,好像是在讲道理、学知识,实际是在潜移默化中灌输“党文化”的一套,达到异化洗脑的丑恶目地。对新关押的大法学员单独隔离,高压恐吓,暴力下屈服者逼迫写“三书”、“揭批”,坚定大法的学员被关小号迫害或投入严管组继续迫害。定期开邪恶的“揭批会”,强迫被洗脑的大法学员说违心的话,颠倒黑白。

“大棒加胡萝卜”的暴力逻辑。对在暴力下违心屈服于邪恶的大法学员,给以相对的“宽松”和“小恩小惠”,使被迫害者甚至产生感激之情。对正念坚定的大法弟子,则是毫无人性的软硬兼施的长期迫害。如对陈刚长期限制睡眠,借军体训练体罚、虐待陈刚、王淑坤。如崔咏麟三次被关小号、被打、被铐在床架上,两次被关小号都超过了10天。同时,坚定的学员被关在严管组、高压监控,一举一动受监视,甚至上厕所、正常洗漱都受到限制。对肉体与精神折磨都不能改变大法弟子正念的情况下,恶警又卑鄙无耻的造谣、陷害,对学员扣分、处分,以延长非法劳教期限变相加重迫害大法弟子。如陈刚、崔咏麟、司永前都被扣分延期。对大法学员纷纷申明“三书”作废,从新走正,是邪恶最害怕和恐慌的。他们马上翻脸,撕去伪善,迫害更疯狂、歇斯底里。如2004年5-6月,打手中队长边云生伙同专干李文辉,私设小号,用酷刑连续迫害张学宏、马祖福、李雪原,还有司永前被吊铐在床架上好几天、被关小号折磨10天、恐吓、限制睡眠,陈旭中一周不让睡觉、被吊、被铐,白贵祥多次罚站、不让睡觉、戴背铐、被打。

2004-07-26: 在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被非法劳教于甘劳一所的大法弟子有:
在5大队:钱世光 李富治(北道) 李文明(兰州) 姜振光(会宁)刘兴顺(会宁)张荣(会宁)方言良 林永成 赵卫军(张家川)马继武(张家川)刘永红(庄浪)张峰(庆阳)陈多举(兰大)陈旭中(永昌)毛佩孚(永昌)郎改中(岷县)李吉玉(404厂)苏少华(庆阳)张克红(庆阳)马君彦(白银)李天效(张掖)王文其

在4大队:贾矿元(秦城)高成(张家川)黄元义(武山)

在2大队:姚辉(天水)成刚(天水)杨建辉(张家川)

在3大队:米新院(清水县职校 )

在7大队(女队):李亚兰(甘谷)短小珂(张家川)侯有芳(金昌) 在甘劳二所(女队):王彩荷(秦安)李翠红(北道)张小娥(张家川)陈贵兰(北道)何贵琴(北道)善成兰 王玉霞

金昌市联系资料(区号: 935)

2023-11-05:
请知情人补充详情与永昌县法院电话。

永昌县公安分局部份电话
雷小宁:副县长,局长党委书记,检察长583600013993580235
王胜天:副局长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纪委书记583600513993585964
陆万忠:副局长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长,交警大队长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挥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王晓刚
王晓刚 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警号:040734,曾在金昌市桂林路派出所担任教导员,2015年担任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政委 0935-8396178

祁世成,男,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日出生,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现任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淑霞
公诉人员: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淑霞18093513806
审判长:狄俊泰 审判员:邓永花、王义凤

邓永花
审判员:邓永花:0935-7591625



2023-08-17: 甘肃金昌市国保队长祁世成
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

2023-04-05: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公安分局:
祁世成,男,1980年11月2日出生,13830581555(国保副队长)
梁尚义,男,1964年9月22日出生,13993567358(所长)
米宝明,男,1961年8月24日出生,13830566000(前国安科长2002年任职)
翟长虎,男,1962年9月1日出生,13993577886
郭万兵,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13830588388
王嘉炜,男,1992年2月13日出生,18793603368
李 婧,女,1991年9月2日出生,13619358408
刑事案件侦查大队:
管佛光,男,13079378810
张明亮,男,13830589882
李德志,男,1399357628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35)

2012-09-30: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现将其部份人员信息曝光: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名单:
科 长:韦万顺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副科长:谢德禄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公诉科科员
张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
赵 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许 丽;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贺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
顾家华: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马鸿雁:0935-8393855,13519465815,18909459815
杨红娇:0935-8393855,18909450180,18909455180
马院花:13993577120,18993507120
郝旭环:13309453613,18909453613
刘 明:15009450329,18909450329
贺利琴 汪优是迫害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案件的公诉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都要经过科长韦万顺之手。

直接责任人(区号0935)
永昌县公安局局长 朱生念 7522175
政委 彭维平 办7522175 宅7521871 手13830591370(就是彭维平亲自带人绑架的大法弟子陈旭忠)
永昌县 看守所7524274

金昌化工集团公司(区号0935)
传  真7322525
办公室7351608、7351606、7351605
基建处7351638、7351633、7351864
机动处7351913、7351729、7351702
供应部7351952、7351928、7351953
营销部7351963、7351962、7351936、7351777、7351778、7351776
动力厂7351991、7351994; 磷铵厂7351980、7351986
合成氨公司7351815、7351788; 纯硷7351915、7351730
复合肥7322998、7330668、7325818、7351288
河西堡油库7322234、7321787; 河西堡社区中心7321085、7321470

金昌供电局(区号0935)
地址:甘肃金昌市新华路78号 邮编:737100
传  真8392018; 总  机8392222(金川区)、7312222(河西堡)
办公室主任8392011; 副主任8392012; 文秘室8392013; 文书室8392015
党委办公室8392021; 人力资源科科长8392025; 副科长7318216
综合办8392026、8392027

金昌供电局(区号0935)
总经理 刘世斌; 党委书记 康云年; 副总经理 崔永建
会计师 唐兴祝; 总工程师 赵学文; 纪委书记 章建刚;  
咨询师 周德利; 工会主席 王茂年

金川供电所(区号0935)
书记8392300; 主任8392301; 副主任8392302; 外线8212112;
生产组长8392303; 报装大厅8392308; 急修值班8392305

河西堡供电所(区号0935)
主任书记7318300; 副主任7318306; 生产组长7318302
报装班长7318312; 急修班7318318; 供电急修7318305

2006-08-20: 河西堡镇永昌电厂(区号0935)
传  真7321269; 总  机73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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