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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宁波市 >> 鲍素英, 女, 74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宁波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7-26
案例分类: 典型案例  起诉案例  劳教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9-07:鲍素英,女,74岁。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鲍素英曾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喊“法轮大法好”被绑架。一系列的迫害接踵而至: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因证据不足,又被“取保候审”一年;每天被胁迫到居委会报到签字;被非法抄家二次;被劫持到洗脑班三次共计两个多月洗脑迫害,强制不让回家;因后二期的洗脑班鲍素英没配合他们的强制“转化”要求,被非法送看守所关押,后又再判非法劳教二年。劳教期满后,又因未“转化”被超期非法关押三个月进行迫害。在湖州德清莫干山劳教期间,鲍素英经受了非人的摧残。

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晚上六点左右,家里冲进来四个警察吕旭、徐杰、徐志传等,强行抄家,抢走大法书《转法轮》。鲍素英被绑架到派出所,被非法审问了一个晚上不让睡觉。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宁波兴宁小区转角处,小区保安盛吉东拦住鲍素英拖到值班室,又打电话叫来警察,把鲍素英绑架到派出所,抢去手提包和钥匙。在家中没有主人的情况下,被非法抄家到晚上,抢去传真机、电脑主机、MP3等家用电器、炼功带、大法书籍、真相护身符等,并被枉称为“作案”工具。从此鲍素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七个月后,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杭州省女子监狱服刑期间,又遭长期隔离、关小号迫害,在监狱禁闭室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鲍素英遭受了疯狂的迫害,三个高音喇叭震耳欲聋的播放,摧残人的思维和听觉;被抢去棉衣棉裤及御寒物品;曾经长达七个多月不让洗澡;出监前一个多月还要被强制抽血,由六个犯罪人员和三个警察联合按住强行抽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7/浙江宁波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430523.html

2015-08-31: 九个大年夜被非法关押 浙江老太控告江泽民
“九个大年夜我都在高墙里度过,对丈夫、对儿子构成严重对心灵伤害,因我信仰真善忍坐牢,叫亲人如何理解呢?失去家庭主妇的日子他们是怎么过来的? 迫害导致儿子婚姻破裂,离婚给儿子造成100多万元损失,加之长年累月的探监往返,精神损失无法估量,丈夫精神创伤无法愈合,心理变态,脾气暴躁,每每出现自暴自弃精神颓废。江泽民给我们造成的迫害真是罄竹难书。”

浙江省宁波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鲍素英女士2015年7月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她在控告书中说: “长达16年的疯狂迫害之残酷,可谓集古今中外之大全,江泽民凌驾于宪法之上,肆意践踏宪法赋予的、人类公认的信仰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权利,摧残着人类对崇高道德原则的追求,迫害了人类的道德和良知,用整部国家机器制造推行国家恐怖主义,使政府沦为国家迫害机器,以个人代法,以党代法,摧毁国家法律体系。迫害16年来,一直利用谎言、金钱、权力、与民众的生存、工作进行胁迫,致使许多无辜的百姓、政府官员和法轮功家属,受蒙骗违心表态,参与迫害,从而使他们自己在良心和生命中留下了难以洗刷的污点,也使媒体、法院、公安、律师系统丧失道德勇气和职业公正,而沦为江氏的专政工具,助纣为虐。”

鲍素英女士请最高检察院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下面是鲍素英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法轮功是喜得公民爱好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 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修炼法轮功不但祛病健身有神效,还能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达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思想境界,实际证明,法轮功是利国利民有百利无一弊的最好功法。

本人内退下岗后,生存危机的焦虑,加上竞争就业的艰辛,导致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特别是腰椎盘突出疼痛、变形使身板成弓形,不能直立,更不能仰卧,下肢麻木,步履艰难,求医多次未能奏效,推拿术反而加重了疼痛和弓形程度,自叹命运不济,担忧瘫痪后成为家里累赘,挣扎在生命抗争的希翼中求索,求神拜佛,练气功,都没出现转机,绝望的阴影笼罩着躯体。

199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碰到了法轮功炼功点,离休干部施老的无私和奉献精神使我感受到高德大法的力量,走进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仅仅一星期左右的炼功打坐,奇迹就出现了,下肢不麻了,腰板也直起来了,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同时困惑自己的多种慢性病并都痊愈了,如慢性咽喉炎、鼻膜炎、关节炎、肩周炎、小叶增生、宫颈糜烂等妇科疾病都不翼而飞了,庆幸自己找到了真法真经。

强制洗脑、非法劳教二年

然而1999年7月,中共恶首江泽民出于极端的妒忌心,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为说句公道话,我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喊“法轮大法好”,被抓了,迫害就接踵而至,送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一年,每天胁迫到居委会报到签字;曾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劫持到洗脑班三次,共计二个多月“洗脑”迫害,强制不让回家。后二次洗脑没配合他们的强制转化,被非法送看守所关押,非法劳教二年,劳教期满后因未转化超期关押三个月进行迫害。

在湖州德清莫干山非法劳教期间,经受了非人的摧残。由六个包夹人员(吸毒、卖淫的罪犯),对我一个老太婆进行二十四小时非打即骂的轮番迫害,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不让吐痰,命令咽下去。在7、8月份高温下强迫在烈日下长时间走队列,酷暑期间不让脱衣服洗澡,不让擦汗,否则加重迫害。在光线极差的暗室内长时间强迫看宣传资料,强迫看诽谤大法的造谣宣传,连吃饭都不许离开,不服从就拳脚相加,毒打,拧掐敏感部位,抓头发,这些都是常常发生。

劳教所迫害中用最宽的强力胶带封嘴巴,撕下胶带时连着脸上的皮一块下来,用抹布或脏短裤塞进嘴巴不允许说话。有一次封嘴后,再把双手反铐在铁床的梯上,双手被胶带绑得失去知觉,又闷又难受。还有一次我被这样捆绑吊铐达13小时之久。还有一种迫害叫“站军姿”(被这些麻木不仁的人叫站“君子”),从早到晚一动不动的站着,腿肿得象大象的腿,长期不消肿,半夜12点让你拖着腿去倒马桶。每天强迫写日记,写不到一千字不让睡觉。

曾被关禁闭的牢中之牢的迫害达二个月之久。那些罪犯越恶毒的迫害大法弟子,获得的减刑越快。这一切都是在狱警授意下干的,执行的是江泽民的“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

我从进劳教所前100度的近视眼,出来时飚升到1600度,眼睛视物模糊,左眼失明,耳朵也失聪,因被扇耳光、抓头发、拳打脚踢,牙齿大多松动掉落,体重从100斤左右降到60多斤,就这样还被几个人按住强制抽血搞试验。

非法判刑五年

2008年8月,在兴宁小区转角处,小区保安盛吉东拦截我的自行车,抢我手里的手提包和家里到钥匙,把我拖到值班室,叫来了民警,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在未经允许、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抄家到晚上,抢去传真机、电脑、MP3、炼功带、大法书籍、护身符等,并诬陷为作案工具。从此又失去了自由,非法关押七个月,曾二次非法开庭,没有证人,没有旁听,没有律师,第一次开庭连家属亲人都没有通知,上厕所时都不打开手铐。我要求作无罪辩护,丈夫也付过律师费了,律师却吓退了。

这次我被非法判五年冤狱,判决书上许多说辞于事实不符,都是他们在家中没有主人的情况下非法入室凭空捏造的。那些所谓的证据根本没有我的供述和签字,却成为指控的证据,他们知法犯法(可惜这些证据后来被丈夫撕掉了),这些是“610”指示徐志传、徐杰具体经办的。

在杭州女监,又遭长期隔离,关小号迫害,关禁闭室一个月疯狂迫害,三个高音喇叭播放震耳的声音,摧残着人的思维和听觉,抢去棉衣棉裤及御寒的物品,曾长达七个月不让洗澡,出监前由六个罪犯和三个警察按住我强行抽血,在“文明监狱”“人性化”管理的幌子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我被送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当作罪犯,在这些地方,我遭受酷刑、各类侮辱、羞辱、虐待、精神、肉体的各种摧残。按照中国宪法,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及示威的自由,我只是在行使这些权力。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是专门为了迫害法轮功进行的暴力镇压而设计的。

宪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望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进行立案侦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还世间公道。

被控告人江泽民所犯罪行

被控告人江泽民违反《宪法》:
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 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被控告人江泽民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1/15249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31/九个大年夜被非法关押-浙江老太控告江泽民-314904.html

2009-06-15: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的恶行(图)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是浙江省专门劫持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地方,这几年来迫害大法弟子非常残酷,其邪恶程度难以想像,令人发指。莫干山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方式是模仿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的。

专管区:一般劳教人员基本上是40-50个劳教配一个警察,而针对法轮功炼功群众,每5、6个人就有一个警察监控,此外,还调动很多其他劳教人员参与对法轮功炼功群众的包夹,至少是两个包夹一个,多的时候5、6个包夹一个。而这些包夹有些就直接扮演了殴打法轮功炼功群众的打手的角色。恶徒对于坚定的大法弟子采取了多种多样的邪恶招数,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身体、精神的虐待、摧残:强迫每天不停地听、看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录音,在床周围贴满恶毒、恐怖的招贴画,减少睡眠或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准洗漱、走动,唆使、逼迫吸毒、卖淫的劳教犯人体罚、毒打法轮功学员等等;强行减少睡眠的同时不断洗脑,使这个人精神混乱、崩溃。

严管区:是牢中之牢,狱中之狱,是从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学来的害人经验。一共建有六间,每间面积约有4平方米,是专门为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而修建的。甚至是在刚刚建成,墙上还是灰浆未干,地上水迹斑斑时,就迫不及待的用来迫害大法弟子了。被关入这里的大法弟子的大小便均在里面,地上铺块木板为床,(后来建起一只宽约2尺、离地约5寸的小木箱为床),铁门终日紧闭,在铁门的下方开了一个约15厘米见方的小洞,作为送饭口。冬天,房间内寒气逼人,人住在里面彷佛住在冰窟窿里。为了监视大法弟子,恶警还将卖淫或吸毒犯也关在这里,他们年纪轻,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裤,有的还裹上毯子,却被房间里的潮湿和寒气冻得关节疼痛,嗷嗷直叫。而关在这里的大法弟子,最大的年近70,年纪最轻的也有40多岁了。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

莫干山劳教所通常采用的手段有:

一、隔离包夹

刚被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通常单独隔离在一间房内,由2-4名吸毒或卖淫的犯人包夹。所谓包夹就是用“人绑人”的方式将你控制起来,吃饭、睡觉、上厕所、出工等,包夹人都必须近距离地跟在你身旁,不给你任何自由活动的机会。恶警要求她们24小时不眨眼的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做详细记录。

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隔离包夹,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个房间里。白天门窗紧闭,只在靠近走廊的玻璃窗边留一小缝,其馀用牛皮纸贴上,外面的人可以看到房里的情况,而里面的人却看不到外面。夜间睡觉后才将房门打开,无论冬夏皆是如此。走廊里有值班的犯人不停地巡视,恶警也会不定时的从窗缝里观察房间里的动静。房内人说的话,做甚么,她们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一起包夹的犯人之间也要相互监视。如果有人对法轮功学员看得松一点,马上就有人向恶警打报告。

犯人间相互打小报告是恶警管理犯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劳教所管理规定鼓励的。在这样的环境里,犯人与犯人间相互猜忌、提防、暗算太正常了,为了各自的利益,落井下石的事天天发生。在高压迫害中,恶警的喜好成了犯人判断是非的标准。讨好、迎合恶警的需要是这些包夹犯人时时都要面对的。

包夹犯要每天早晚两次向当班恶警“交班”。所谓交班就是汇报法轮功学员当天做了甚么、说了甚么、心情如何,等等等等,事无钜细。恶警根据包夹犯的汇报内容,面授机宜,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下一步的迫害手段。包夹犯最害怕的就是每天的交班,因为与世隔绝的单调、刻板生活,根本就没有甚么新的汇报内容。恶警如对汇报内容不满,轻则臭骂一顿,重则罚分加刑。这个包夹回来后就如惊弓之鸟,惶恐不已,生怕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

被包夹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行动自由的,被包夹犯24小时紧盯着,吃饭由包夹犯打進来,在规定时间吃完,喝水要包夹犯倒给你才有得喝,大小便在房间的痰盂里,还要经过包夹犯同意。由于房间不通风,痰盂气味很大,常引起包夹犯不满。

包夹犯不能同情、帮助法轮功学员,但可以任意打骂、欺侮、折磨法轮功学员。在恶警的授意、教唆、胁迫下,包夹犯自觉和不自觉的把法轮功学员当作打击和泄愤的对像,或是为了讨好恶警,或是发泄心中的不满。在这样的境遇下,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可想而知!

二、强制洗脑

刚入所的法轮功学员,会被强迫看所谓的《所规队纪》,要你“认罪伏法”。如果你不看,恶警就命令包夹犯从早朗读到晚。然后是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从“焦点访谈 ”到邪悟者的“胡言乱语”;从书籍、磁带到VCD碟片;从电视、收音机到包夹犯的现身朗读。音量要放到最大,时间是从早晨到晚上睡觉。无论是吃饭、做工,都不许停下来,有时甚至通宵达旦放在法轮功学员的床头。如,对余姚的姚红文就是这样的,整个夏天都把录音机通宵放在她的床头播放。反覆播,反覆放,长年累月,直到恶警自己厌烦为止。有时,整个楼层好几个房间同时播放,那刺耳的高音喇叭、恶毒的诬陷谩骂,好似“文革”中“文攻武斗”的红卫兵宣传车,把恐怖高压的气氛营造到了顶峰。特别是原指导员陈蕴理录制的录音带,尖利、刺耳,毛骨悚然到了极点。

在强制看电视、听录音的过程中,恶警还要求包夹犯们围坐在大法弟子身旁,一起诬陷、辱骂大法和大法师父,嘲讽、侮辱大法弟子。如有哪个包夹被认为不卖力,恶警就会责骂,甚至罚分。而这一切,既有外面的值班犯监督,有时恶警也会在外面观看。包夹犯们仅有的一点良知、善念,就这样被恶警逐渐剥夺得一干二净。

一段时间后,恶警又安排那些所谓“ 转化”了的邪悟者来帮教。所谓“帮教”,就是3~5个“转化”者来强制“转化”你,加上包夹、恶警,有时7~8个人围着你。或“万箭齐发”,或伪善的“和风细雨”;或恶毒的谩骂;或箭拔弩张,或漫不经心,目的只有一个 ---“转化”。这样的“帮教”一般持续一周左右,只要不放弃信仰,每隔几个月要来一次。

三、奴役劳动

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从事的奴役劳动有:

1、小组卫生每个房间为一个小组,小组卫生全部由法轮功学员包干,在规定时间必须完成,而且要包夹犯严密监视,不能帮忙。每天的卫生检查也是恶警整治法轮功学员的一种手段,上至书架上的一根眼睫毛,下至地板上的些微灰尘,查到了都要罚分(加期半天或一天)。特别是陈志英,她每次都要用手在地板上、床下、柜子下反覆摸,如果手上有一点灰尘,也要罚分。加之,法轮功学员做完卫生后就不准在房间里走动,而那些包夹犯却可以自由吃东西、扔东西、走来走去,经常把房间弄脏了,也是罚法轮功学员。

2、包干打扫洗漱间每个中队有一个洗漱间--厕所和洗漱之用。对于坚定的大法弟子,就被陈志英罚去做洗漱间卫生。厕所是老式的蹲槽,为了节省用水,恶警规定用后不准用水冲,只有做卫生时才能放水冲刷。由于人多,犯人们又不注意卫生,厕所脏臭到了极点。每次做卫生都要将所有的洗漱台、阴沟、蹲槽等用洗衣粉刷干净,而且不能够多用水,也不能超出规定时间。法轮功学员大多年纪比较大,很多又是知识份子出身,做体力活很吃力。可是恶警事先不告诉你,突然就叫包夹带你去厕所干活。突然面对这脏乱活,真不知从何做起,也没人告诉你如何做。只听到包夹的谩骂声,还有恶警的幸灾乐祸。做卫生用的洗衣粉、肥皂等清洁用品全部要由做卫生的人自己买。这项工作原来是由管厕所的犯人负责,清洁用品是她购买,她每个月会得到奖分。恶警们的被褥、衣物也是由犯人洗,所用的洗衣粉、肥皂也全部叫犯人们自己花钱购买。自从安排法轮功学员做卫生后,这些东西自然就是法轮功学员购买了。这些犯人也成了恶警的帮凶,和包夹犯一起监视法轮功学员。

当法轮功学员挥汗如雨地奴役劳动时,这些犯人就坐在凳子上或站在一边监视,经常听到她们喝斥法轮功学员的责骂声。犯人们基本都比法轮功学员小,刚来时她们也不忍心这样对待大法弟子,可是在恶警的威逼下,也渐渐麻木了。连她们都知道,劳教使好人变成坏人!做完卫生后,衣服基本被汗水、污水打湿了,可是陈志英规定不能换洗衣服,只能在统一规定的时间换洗(冬天半个月换洗一次,夏天一周一次。这还是调整后的规定。以前是冬天一个月一次,夏天半个月一次)。这样每天湿了干、干了湿,衣服酸臭难闻、硬梆梆的,手一摸涩涩的全是汗硷。这是一项奴役劳动强度很大的工作,夏天汗水湿透的衣裤不停的在滴汗水,冬天也是大汗淋漓。

做卫生的时间长短要视陈志英的需要,或长或短,一般3-6个月,也有一年的。无论是生病、还是手划破、冻坏,一天也没有间断。同样每天要检查卫生,被罚分是经常的。因为恶警就是利用这种方式来整治你。

3、加工打火机配件这是劳教所的主要生产任务之一。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自然是在被隔离的房间里做工,除了每天早晨的小组卫生时间(半小时),三餐吃饭的5分钟时间,其它时间都在做工,外面有人来检查或参观除外。做工的时候诬陷法轮功的录音带是一直开着的(自动倒带)。由于打火机配件涂了很厚的机油,一做工手就搞得黑乎乎的,连厕所都不能上,没有必备的工具和保护,手都做变形了。

四、肉体折磨

利用人的生理极限,在衣、食、眠的各个方面進行折磨。

1、衣

陈蕴理规定,法轮功学员每天起床时穿甚么衣服就是甚么衣服,热了不能脱,冷了不能加,直到晚上睡觉。莫干山的气温有些时候早晚变化非常大。衣服脏了也不能洗,只能穿到规定的时间。被褥只能盖劳教所统一配置的(自己花钱购买),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气温,包夹的犯人都盖三、四床被子,垫两、三床褥子还嫌冷,而法轮功学员只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垫一床薄薄的褥子。而且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还被经常罚在打开的窗口吹风,自然是不给加衣服了。

在数九严冬被罚坐小板凳,从早到晚,除吃饭、大小便外,而吃饭限定在5分钟内,大小便也要限制,手要放在膝盖上,不能戴手套,腿要并拢,背要挺直,稍有晃动就会遭到包夹责骂、恶警奚落。每天至少十四五个小时,有的罚坐更长时间,甚至通宵。腰酸背痛腿脚麻木不消说,很多人手脚都冻坏了,屁股上长了硬硬的座疮,简直惨不忍睹,有些包夹都看不下去,说这简直不是人想出来的办法。连陈志英看了也揶揄的说:“好可怜喽”。劳教所允许犯人订购手套,法轮功学员也可以订购,但是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戴,一位包夹曾气愤的说:“让别人买手套,难道晚上睡觉戴?”这样荒唐的事也只有在中国的劳教所才会发生。

2、食

对于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那就是强迫灌食,姚红文就曾被灌食数月,最后奄奄一息才送到医院。一个丰腴秀美的女人最后给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髅,有次一个看到她洗澡的包夹对我说:太可怕了!身上肋骨历历可数,比非洲难民还吓人!正常進食的法轮功学员那就是用饥饿来对付你。吃的是劳教所最差的饭菜,最低限量,一个馒头或一小块米饭,半杓子菜汤。由于不能到食堂進餐,饭菜由犯人打回中队,遇到好点的菜,犯人会先分出一部份留给自己,剩下的分到法轮功学员手中就很可怜了。本来量就小,还要遭克扣。

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严重不足的睡眠、长期低质低量的食物及超高压的精神洗脑,法轮功学员通常二、三个月后就会被折磨的面目全非,一百四、五十斤的人可以折磨成七十斤。可陈志英常常还大言不惭的说:“你到镜子前照一照,看看你都成甚么样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每到盛夏酷暑,劳教所在每天的上、下午工休期间供应点心(劳教所出钱),中午、晚上供应棒冰(犯人自己出钱),因为没有空调,担心劳教人员在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中中暑,影响工期。而这一切待遇,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的。每月,犯人们可以用自己的钱订购副食品、水果等,而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是不可以的。所有的食物来源只有定时、定量的三餐而已。有时食堂食物不够,那恶警也是先给包夹犯人,法轮功学员只能饿着肚子出工。

3、眠

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逐步升级的。劳教所的作息时间一般是:早晨六点起床,做卫生、早饭后就出工,十点工休十分钟;中午饭后午休;午休后出工,三点工间休十分钟;晚餐后出工或学习,晚上九点半睡觉。被隔离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午休的,也没有工间休。進所一段时间不放弃信仰(半个月或一个月,因人而定),那晚上就不能按时睡觉,有的人十点半睡,有的十一点,有的十二点。只要你不放弃信仰,这种待遇就无限期的继续下去,且不断加码,直到你出所。有的通宵不给睡觉,来自海岩的钱银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给睡觉。陈志英经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把她叫到大厅去折磨,在超强度的劳累了一整天后,还逼她抄诬陷法轮功的书或罚站,接受陈志英的谩骂。

有一次,陈志英不知在哪找到了一张钱银芳在外面的照片,恬不知耻的对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钱银芳说:你现在比在外面还好看呢!钱银芳刚入所时白白胖胖的,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现在面容暗淡无光、面皮耷拉、蓬头垢面、瘦弱不堪。陈志英这个恶魔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厚颜无耻!她叫嚣的声音很大,整个中队都能听见,别人也无法入睡。也不知她哪来那么大的邪劲,有时要折腾一个晚上。她不值班时如此,该她值班更是花样翻新。有个值班犯人对我说:“简直是一个魔鬼,对一个那么好的老太太这样,她难道没有父母、不怕报应吗?”在所有的折磨中,不让睡觉是最残忍的。而且它们还在钱银芳的床边贴满诬陷法轮功的血腥图片、床上放上师父的法像,让她无法睡觉。

4、任意体罚

浙江省的劳教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能体罚,但对法轮功学员除外。除了上述的各种惩罚外,还有:冬天整日罚站、罚坐不给活动,有的全身浮肿,腿像水桶、脚像馒头、脸像包子,皮肤撑得薄薄的,一碰就破,宁波的赵飞舟就是因为腿部浮肿太厉害而发炎化脓的;三伏天在四十多度的正午阳光下长时间走队列:正步走、跑步走等,直到你中暑倒下为止;夏天不给你喝水;冬天在零下十几度的冰水中洗澡;有的法轮功学员整月不让接触水:喝水、刷牙、洗下身都不可以,只能在食物中摄取一点水;关小号、吹寒风;在本来就严重不足的睡眠中(好一点的六七个小时,少的三四个小时,甚至二三个小时,或没有睡眠),还经常以各种理由把你整醒,白天仍然是繁重的奴役劳动和残酷的洗脑…,如此等等。

由于严密的隔离,有许多迫害手段不得而知,这仅是我知道的冰山一角。在专管中队,要辨认法轮功学员是很容易的,因为法轮功学员都严重营养不良,个个骨瘦如柴、面色苍白,而其他犯人大多胖乎乎的。陈志英经常扬言:要对付一个劳教,我们有的是办法,我们的警棍、禁闭室是干甚么用的?!

莫干山劳教所的恶警们三天两头开会讨论怎样对大法弟子施以诡计迫害。她们从吸毒、卖淫、赌博、偷盗等犯人中挑选并豢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帮凶作为包夹人员,制定了一整套包夹制度,绝对禁止包夹人员和法轮功学员之间有任何人情存在,禁止互相馈赠物品。包夹的工作对外保密,甚至要求对自己家里人保密。包夹的任务就是24小时监视、折磨大法弟子,并记录她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供恶警策划整人方案时使用。包夹人员要是违反包夹制度,不是被罚延长劳教期就是调走。在这些包夹人员中,偶尔也能见到一两个良知未泯的,但绝大部份都是些毫无人性、只具魔性的帮凶。他们为了得到一点奖分提前解教,便使出浑身解数来诱惑、欺骗、威胁、虐待大法弟子。这种法西斯集中营里人整人的悲惨场面在莫干山劳教所这个人间地狱里比比皆是。

恶人陈蕴理、陈志英:滥用职权,以虐人为乐,每天令大法弟子搞这搞那,并唆使犯人吸毒人员严管、监视大法弟子,在陈志英的授意下,吸毒人员对大法弟子的态度极为嚣张,迫害手段花样百出。陈志英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绩显著”而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民警”,上过电视、报纸,是江氏集团彻头彻尾的走狗,许多阴狠的迫害手段都是她炮制出来的。

恶人唐莉莉、叶黎:经常指使、胁迫普通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弟子体罚虐待,不让睡觉,不让洗头、洗澡等,中队常以如不执行命令就加刑期来胁迫看管法轮功弟子的劳教犯人,并常对她们说:要严格看管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不能对她们太好,不准帮她们说话,不准和她们交朋友。有个恶警甚至还教唆一名叫刘慧的卖淫犯人说:“只要别出人命,随便你怎么整。”

五、部份被迫害案例

具体迫害的部份案例如下:

1、周爱女,浙江缙云人,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第二次被非法劳教3年。因为坚信法轮大法,拒绝所谓的“转化”,先后三次被残酷迫害。一次是在炎热的夏天,被关禁闭室,恶徒将门窗紧闭,并用厚厚的黑布挡死窗户,屋内再开一盏200W的电灯,不让碰一滴水。更残酷的是一天要站立18个小时,不准动一下,否则就是拳脚相加,电警棍残害。周爱女被关了7、8天后,衣服都结了厚厚一层盐霜。第二次,2003年上半年恶警为逼迫她放弃修炼,长达8天不让睡觉,满头黑发几乎全变白;后又一次折磨她15天剥夺睡眠,据知情者透露,她那时就已被迫害得呈痴呆状态。第三次,2003年下半年,劳教所的恶警竟连续20天不让她睡觉,24小时罚站,她身体吃不消了,发出痛苦的呻吟。恶警为了不让她发出声音,给她饭里面掺药。这样,渐渐的她不会说话了。以后又长期每天只让睡2个小时。这样经过长时间的迫害后,在她第二次被关進劳教所一年后,就被迫害得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周爱女自2002年被关押在二楼,就坚决拒绝“转化”,被恶警陈蕴理施以种种手段迫害,多次不准她睡觉,最长一次达半个月之久;不给吃饱饭,夏天不准洗漱等,因为长时间不讲话(将近有一年半时间没开口讲话,没有走路),那时周爱女已经不能讲话了,舌头发硬,不能发音,双脚也不能走路。有一次我们列队从食堂回来,在楼梯口碰到她,她被两个包夹架着上二楼,举步维艰,一步楼梯半天也跨不上去。

2、谢碧芳,60多岁,四川人。因为拒绝“转化”,在严管区遭迫害。恶警经常不给她饭吃,不给睡觉,让她从早上5点站到晚上11点。看管她的包夹踢她的脚和腿,殴打她。结果,她的两只腿和脚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双腿肿的老粗。中队长叶黎指使、胁迫普通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弟子谢碧芳進行了长达三个月体罚虐待,不让睡觉,整晚让她头顶厚重的书站立,站不直就用晒衣杆打、用脚踢。每餐只给她半份饭(大约半两米饭),不让洗头、洗澡等等。

3、黄耀华,50多岁,浙江玉环人。被关在严管区迫害。好端端的一个人,入所后,头发很快就变成了白色。因为不愿“转化”,恶警冬天不给她衣服穿,不给她被子盖,罚站,不给饭吃。最后,恶警竟丧心病狂的将她送精神病院去了。

4、文晓芬,浙江海盐人,40多岁,大学毕业,工程师。她为人正直,对人对事对物极认真。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因为讲真话,仗义执言,结果多次被恶警隔离并被加期两次,延长教期到半年。

5、徐慧,女,今年28岁,大学毕业生,原系杭州临安青山信用社职工。99年政府无端镇压法轮功后,当地的公安和其单位也对她進行关押。2001年9月,公安威逼她保证不去北京上访。她坚决不肯保证,结果被软禁。她从二楼的窗口跳出后,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被抓回临安后,2001年10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莫干山女子劳教所,她被隔离,长期关禁闭,吃喝拉撒都在一小间里。健康状况急剧下降,曾数次晕倒。为抗议迫害,她被迫绝食。遭恶警以灌食为由迫害。2003年12月,恶警还用胶带纸将她的嘴封住,不让她说话。现仍被关在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6、余雅敏,30多岁,浙江新昌人。 99年因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劳教1年。因坚修大法,不写“转化”保证,脚趾被硬生生的压断一个。到期释放后没多久,当地公安又以其提供制作法轮功标语的标签为由,关押在看守所里达半年,后又第二次被非法劳教2年半。就在她快要期满的前夕,就因为她说出了法轮大法好的心里话而被加期4个月。

7、陈仙枝,因为坚定信仰,四肢被劳教所恶警绑在门上二十多天。

8、鲍素英,表示坚定修炼后,要讲真相,恶警们竟用胶带封住她的嘴。

9、黄金丰:年近70的老太在这里关了两个多月,卖淫吸毒犯们不准她活动,强迫她终日坐在门缝边,让透过门缝的寒风终日吹着她,造成她半边身体麻木,上厕所时,连裤子都扣不上。

10、赵飞舟,宁波人,2003年年底,法轮功学员赵飞舟站起来为法轮功说了话,陈蕴理怒不可遏,大骂一顿,令杂工将赵飞舟带入二楼隔离室迫害。

11、李良仙说“法轮大法好,我要继续炼法轮功”,被陈蕴理逼脱下棉衣棉裤,穿着单衣单裤在寒风中罚站三天。

12、黄耀华,因绝食反迫害,被一包夹犯人又打又骂。恶警队长就奖励该包夹犯人,减免了两天劳教。

13、方雪英,在牢中向包夹犯人讲真相,被包夹犯人拖至大院中,5、6个包夹犯人和杂工一起殴打她,方雪英大声叫队长出来,队长却在监控室里故意迟迟不出来,直到方雪英被打倒在地,队长才走出来轻描淡写地说:“抬進去吧。”

14、边巧芬,在牢内被包夹犯人殴打,她跑出来,被值班队长看到,不由分说的抡起胳膊就打,边巧芬大叫:“警察打人啦。”恶警才罢手。

15,50多岁的谢碧芳拒绝“转化”,被恶警长时间罚站、罚蹲,一个星期不许睡觉。

16、63岁的陈碎花拒绝“转化”,被恶警罚整天做工,一餐只吃半块饭(一两)。另外被关在严管区的还有一部份学员,他们都受到了迫害。

陈碎花、边巧芬、赵飞舟、黄耀华、刘雪梅、文晓芬、俞亚敏:分别被恶警非法加期三至四个月。陈碎花、赵飞舟、黄耀华、谢碧芳、包瑞英:曾都一度失忆、被迫害精神崩溃,精神失常,回家后才渐渐恢复正常。

17、杨洁,2001年被劫持到劳教所,因为不“转化”,一直被限制饮食,一年之后“转化”上三楼,人已瘦得脱了形,三十几岁的人被两个人搀扶着走路。

18、姚红文,曾被灌食数月,最后奄奄一息才送到医院。一个丰腴秀美的女人最后给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髅,有次一个看到她洗澡的包夹对我说:太可怕了!身上肋骨历历可数,比非洲难民还吓人!

李育君、徐慧、潘素娟三个大法弟子被劳教所的恶警和那些被它们指使包夹残酷折磨,徐慧被折磨得双目呆滞,神情麻木,往日动人的神采再也不见了;潘素娟被折磨得憔悴不堪,有时眼睛都睁不开了,还不断的被包夹骂着。由于长时间站着,她的两条大腿肌肉已经僵化,毫无知觉,腰部稍微弯一下都非常痛苦。

19、来自海岩的钱银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给睡觉。陈志英经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把她叫到大厅去折磨,在超强度的劳累了一整天后,还逼她抄诬陷法轮功的书或罚站,接受陈志英的谩骂。有一次,陈志英不知在哪找到了一张钱银芳在外面的照片,恬不知耻的对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钱银芳说:你现在比在外面还好看呢!钱银芳刚入所时白白胖胖的,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现在面容暗淡无光、面皮耷拉、蓬头垢面、瘦弱不堪。这个恶魔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厚颜无耻!她叫嚣的声音很大,整个中队都能听见,别人也无法入睡

20、陈文英,被绑架到浙江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通过恶毒方式硬将陈文英塞進劳教所残酷迫害她。陈文英在劳教所一直绝食,后来连说话都说不出来,身体被迫害的不像人样,生命垂危。

21、赵爱玲,坚定信仰,在炎热的夏天,被关進禁闭室,将门窗紧闭,并用厚厚的黑布挡死窗户,屋内再开一盏200W的电灯,不让碰一滴水。更残酷的是一天要站立18个小时,不准动一下,否则就是拳脚相加,电警棍残害。周爱女被关了7、8天后,衣服都结了厚厚一层盐霜。

22、张蓉,一顿只能吃一块饭(一两),每月只能洗一次头发,每月只准用十五分钟时间上洗漱间用冷水洗一次澡,每月只准订购不超过10元钱的生活用品,站立或走动须经包夹同意。长时间的坐姿,使臀部长出了两块硬硬的肉钉,很痛。她尽量斜着身子用两侧接触凳面,腰也很胀痛。巨大的精神压力和长期的肉体折磨,使她迅速消瘦下去,一个多月的功夫,瘦了二十斤。

在莫干山劳教所“专管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例不胜枚举,每位学员都经历过这样或那样的迫害,有的因喊一句“法轮大法好”被嘴上缠上胶带,手脚捆绑在床架上七天七夜,有的因拒不“转化”被戴上手铐铁镣,有的学员被杂工和包夹辱骂殴打。

以上仅仅是莫干山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事实的冰山一角。劳教所恶警为了避免其迫害法轮功炼功群众的恶行暴露,封锁一切消息,为此,劳教所还剥夺了亲人探视的权利。不仅如此,连他们的通信的权利也被剥夺。现在对莫干山劳教所的恶行揭露还非常少,希望知情人士能勇敢的揭露莫干山劳教所的恶行,让它的罪恶暴露在阳光下,制止恶人作恶。我们要求国际追查组织对莫干山劳教所進行详细的追查,并且制止目前正在发生的暴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5/202761.html

2008-09-04: 宁波鲍素英又被邪恶之徒绑架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左右,宁波大法弟子鲍素英在讲真相中又被恶党人员绑架,其先前曾被恶党人员非法劳教2年,受尽了折磨,这次又被绑架,请知情人士补充详细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4/185268.html

2005-04-15: 2003年12月,狱警陈韫理等因无法完成大法弟子的转化,恼羞成怒,竟用关押禁闭的方法强迫转化,每天在早五点三十分至晚十一点三十分实施连续对大法弟子18小时的罚站,甚至在月经期也不例外,持续20馀天。受迫害人员有:赵飞舟、鲍素英、刘雪梅、曹言静、张蓉、俞雅敏、李良仙、王瑶华、边巧芬等9人之多。

2004-07-26: 鲍素英重新表示坚定修炼后,要讲真像,恶警们竟用胶带封住她的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6/80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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