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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州市 >> 王东凌, 女, 52

个人情况: 福建茶叶进出口公司工程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有关恶人: 福州女子监狱16队狱警队长林燕,副队长林添鸿,监狱李政委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3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7-0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6-30: 遭冤狱折磨 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女工程师控告江泽民

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工程师王东凌女士,仅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两次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两年,遭三年的冤狱,遭种种折磨,几次险失生命。近日,王东凌女士控告发起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

王东凌女士在控告状中指出,江泽民发动并操控中共政权各级人员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惨无人道的迫害,违反中国宪法以及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 二百三十二, 二百四十八, 二百五十四, 二百三十四, 二百三十六, 二百三十七, 二百三十八, 二百九十七, 三百九十九, 二百六十三, 二百六十七, 二百七十, 二百七十五, 二百四十五, 二百四十四, 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犯下了侮辱诽谤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

1. 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禁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在洗脑班被剥夺人身自由,不许回家,不许睡觉,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电视。

在福州大学派出所被保卫部部长搧耳光、不让睡觉。

在看守所被强制各种无报酬的劳动。

在福建省女子监狱我被长时间吊铐、剥夺睡眠、被同监室的犯人暴打、用鞋底搧脸、被强制劳动、罚站、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澡、被恶警和恶犯野蛮灌食、脏水泼被子并用脚踩、被强制抽血。

2. 报复陷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的、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完全是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镇压而设计的。抓捕、参与非法监禁我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我遭受了第二百五十四条所禁止的报复陷害罪。以下是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和/或监狱的人员的职位与头衔,以及我遭到的打击报复的详细信息,包括大概日期。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我原单位福建省茶叶检测中心站站长陈郁榕欺骗到位于福州台屿福建省党工委所办的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她是开除我公职和不给我办社保的直接责任人。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在福州大学校园发传单被绑架,被保卫部部长任礼康(已退休)搧嘴巴和不让睡觉。该校派出所所长李榕生(已遭报死亡)抓捕人是:严孟春、吴幼开。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福州鼓楼区法院审判长卓建伟非法判刑三年,后上诉到福州中级法院,被审判长俞贤忠、代理审判员冯晖、袁文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六年在福建省女子监狱被十六队队长林燕唆使犯人暴打,各种手段折磨。恶犯 :施淑嫒、林春华、苏璟瑄、张联方(十六队)、那静、张媚(四队)。

被省监狱管理局思想教育处副处长冯宁生长时间吊铐、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各种手段折磨。

3. 强奸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第二百三十七条禁止任何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或“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

我二零零四年在福建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在该监狱十六队,由于该队队长林燕的胁迫,被同室九个犯人剥光衣服暴打并扬言要用竹夹子夹乳头、拔阴毛。

4. 非法拘禁罪

宪法第三十七条禁止通过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需从重处罚。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或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在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我被拘禁、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并且无法(不论是本人还是通过律师)质问对我的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我的拘禁的依据都是基于模糊、过于宽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镇压而设计的法律。许多这些法律都侵犯法轮功学员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示威与游行的权利。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关押的大概时间、地点(如果知道的话)等信息。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抓捕,搧耳光用脚踢后关押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和地坛派出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关押在福州台屿洗脑班,历时二十几天。

二零零三年三月被福州大学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六年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

5.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精致“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

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等人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时间、日期、地点与其他详情如下: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关押在洗脑班期间,被福州市国保大队非法搜查住宅。

6. 强迫劳动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 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我在限制个人自由的劳教所等地遭到了暴力与其它方式的威胁以逼迫我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时间、日期、地点与其他详情如下:

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一月 在福州第一看守所被逼迫无工资的强制劳动。

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 在福建省女子监狱被逼迫无工资的强制劳动。

7. 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通过上述的、仅仅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权。

8. 故意伤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禁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被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及为他们工作的手下或与其合作的人员伤害。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保护信仰自由的中国宪法。见以上第二章“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第一、二、四、五、六项。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义以外的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包括被殴打、侮辱、打耳光和被耻笑。

9. 侮辱、诽谤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江泽民指使了中共控制的媒体与宣传机器,征集与保证中共领导与干部和中国民众(无论国内或国外)对他执意发起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的支持。通过对法轮功与其学员的诽谤故意误导中国民众,如将法轮功修炼者比作“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虫”,“蛇”等,江泽民为了推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其他犯罪行径,诽谤和侮辱了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与所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受了被告人违反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犯罪行为。

10.《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

《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一条第一款禁止“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为逼迫我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提供他人的保密或敏感信息、或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进行打击与报复,我遭受了剧烈的身体上和/或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对我实施这些行为的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人员以及他们所控制的手下。

更多详情请见第二章第一、二、四、五和六项。

11.《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

《反种族灭绝公约》第二条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为。

对所有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犯下的罪行足以达到群体灭绝罪的要求。为了将法轮功从中国彻底铲除,我和其他同等处境的法轮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杀、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与囚禁、强制奴役等其他身体上的伤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30/遭冤狱折磨-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女工程师控告江泽民-311677.html

2013-05-16: 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工程师王东凌遭受的迫害

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工程师王东凌女士,1963年生,福州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毕业后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美满的家庭。仅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就被迫害得失去了工作和家庭,两次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两年流落在外,三年的冤狱,其间遭种种折磨,几次险失生命。

下文是王东凌女士这几年遭受迫害的事实,让大家看看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什么?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希望这场迫害尽早结束,让悲剧不再上演,让所有善良的人都能有个安定的生活,让有缘人都能進入美好的未来。

一、去北京说公道话,被勒索、骗入洗脑班迫害

王东凌自从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看淡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上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经常加班加点,每年为单位创造不少效益。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她觉得很迷惘,一个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上,不参与政治、祛病健身的好功法怎么会遭到迫害呢,于是她和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一起走上了天安门广场,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后被天安门公安分局绑架并遣送回榕,被非法罚款五千元。回到单位后被扣发当年的奖金。

过了三个月后,王东凌女士被非法劫持到由“省610”办的洗脑班,失去人身自由。当时正在上班,时任站长陈郁榕骗说:省技术监督局通知到工厂采样,我们全部下去(当时只有5人在场)。当时王东凌的丈夫正患严重胃病,每顿只能吃一点流质,瘦得脱了像,很需要人照顾。可中共人员们不管这些,由陈郁榕亲自看管,不许回家。该人自从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追随恶党迫害修炼人,在洗脑班期间被委任为副班长,协同作恶,她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骂王东凌,无耻的声称她不“转化”使自己不能回家。

洗脑班除了让陪同人员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外,每天强迫洗脑,念诽谤法轮功的材料,叫所谓“佛教学者”、心理医生、劳教所已转化人员来灌输歪理邪说,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唱邪党歌曲,甚至叫专业教师教“太极举”、广播操、健美操。还把法轮功学员带到隔壁女子劳教所“体验生活”,施加压力,强制接受歪理邪说。并威胁说,这里(洗脑班)一天一百多元的伙食不吃,就去吃几元的。法轮功学员赖东平由于拒绝接受劳教所的歪理邪说,不让回洗脑班,被关押在劳教所一天一夜。

洗脑班还动员家里人来做所谓“亲情感化”,把这场迫害全怪到法轮功学员身上,胡说炼功人心太狠,害单位出钱(每一单位需出一万元),害单位不能评先进,害单位这么多人在这里陪你们,太自私,只顾自己不顾家人。

在关押了二十几天之后,以莫须有的罪名把王东凌强行隔离关入单间。三天后被恶警带走,关入由单位办的酒店里。由恶警排班非法审讯,不让睡觉,不让合眼,眼睛一闭上就被恶警叫醒。其间被非法抄家,恶警一无所获。几天后一个傍晚,王东凌逃离魔掌,从此开始两年的流离在外生活。

在此期间,她父亲在她不知下落、生死不明的情况下,万念俱灰,一天晩上吞服了大量安眠药,并用橡皮管把煤气接到了卧室……,第二天当人们闻到了强烈的煤气味时,破门而入把她父亲送入医院抢救。当时他昏迷不醒。医生告诉家里人即使救活也只是个植物人,劝家里人放弃抢救,她丈夫(当时未离婚)告诉医生就是个植物人也得把他救活。经过七天七夜的抢救,终于醒过来了,医生都说是个奇迹。

二、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判刑

一天晩上,王东凌在福州大学校园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福大派出所的严孟春和吴幼开绑架。当时任福州大学保卫部部长的任礼康甩了她一巴掌,经过两天两夜的非法审讯后关入本市第一看守所。

当时派出所所长李榕生和王东凌是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她父亲自杀一事他完全知晓,当派出所人员通知王东凌被抓时,老人趴在墙上哭,这些事情他都知道。可就是这样,这个李榕生居然四处活动收集加害王东凌的“证据”。自古以来“善恶有报”,李榕生终于在二零零九年患鼻咽癌遭恶报去世,时年46岁。

在看守所关押了十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到古楼区法院非法庭审后,王东凌要求上诉,在上诉书交出十天后,二审维持原判结果就下来了,二审如此迅速,连刑事犯都感到意外。此时她母亲刚刚为她请了律师。

三、在女子监狱受到的残忍迫害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被关入女监,从此开始二年多漫长而残酷的迫害。现代化的建筑,明亮的车间和整理有序的号房,方方正正的被子,排列整齐的杯碗,干净的地面……,这些很难和肮脏下流的迫害手段联系在一起。

(一)罚站、不让睡觉、队列训练等折磨

进入女监要先到“入监队”进行入监教育和训练。恶警也试图在这里使法轮功学员“转化”。采用的手段是背监规、罚站、不让睡觉、队列训练等。监狱安排了十几名狱警排班轮流对王东凌作所谓的“转化”教育,让她写不炼功的保证。每班俩人,不让她睡觉,罚站、背监规……。入监队长姓朱,待人刻薄、邪恶,在课堂上公然谩骂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官雨静由于不穿囚服、不走队列,曾被她双手铐住,大小便也不让解开。

在这些手段不能使王东凌“转化”之后,提前把她送到最邪恶的中队之一“十六队”。该队队长叫林燕,现年四十几岁,是福州大学财经学院毕业的本科生。该人外表文静,手段卑鄙、下流,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王东凌所在的号房安排了几个“特殊”的人物,时刻不离王东凌左右的是一个面目狰狞的五十几岁的女人,为人凶狠,叫林春华,她入狱的罪名是把她丈夫的女人手臂砍了。一个是一心想回家的五十几岁的老太太,只要一扣分(影响减刑)就会痛哭很长时间,一个是长的十分瘦小,身材和面庞都象老鼠一样三十几岁的女人,只要一没拿到嘉奖就会不吃饭、躺在地上打滚。两个打手,一个同样是福大财经学院毕业的学过拳术的三十几岁的女人,叫苏璟瑄,闽南人,被邪恶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顺手。另一个是长的矮礅礅的、一付男人相的台湾人,叫施淑嫒,该人是犯伤害罪被判刑的,手段下流、卑鄙,是一个十足的流氓、恶棍。号长叫张联方,是一个诡计多端的大学毕业生。

刚开始时逼王东凌看邪党书,写观后感,晚上不让睡觉,剪线头或缝鞋子。接下去是罚站,并不让号房的人睡觉,两人一班,每班一小时,轮流看守王东凌。这些犯人在大冬天里从被窝里叫起来,窝了一肚子气,把气都撒到王东凌身上。王东凌经常挨打受骂。有时困了站不住,就被施淑嫒劈头盖脸打下来。

(二)毒打,限制吃饭、上厕所

三人行动小组是监狱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其他犯人只是作个形式,行为上不受约束。而法轮功学员每走一步无论吃饭、睡觉、上厕所,就连站在走廊上都要受约束,每一行为都被限制。只要另外两人不一起去,就去不了,否则就被犯人殴打,因为恶警知道了就要给这两人扣分,就会影响到减刑。三人行动小组是恶警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手段。她可以很容易教唆另外两人来达到迫害的目的。比如上厕所,另两人不去,王东凌也去不了,只好憋着。晚上更不能把她们叫起来,否则被挨打。一天晚上,王东凌在走廊被罚站时,林春华硬是不陪她去,王东凌只好乘林春华不在时自己去。林春华得知后赶来,把正在小便的王东凌抓住衣领摔在地上,由于用力过猛,上衣扣子全掉了。她们甚至在热水瓶里放了泄药,当王东凌得知后,再没喝热水瓶中的水。

吃饭更是“争分夺秒”,当另两人吃完饭去洗碗时,即使王东凌没吃完也只好倒掉,否则过一会儿,另两人不去就洗不了碗,没洗的碗摆在架子上会被搞卫生的人扔掉,或者恶警检查卫生时借口碗没洗会给号房的人扣分。

每天这些恶徒们都要采取各种手段逼王东凌放弃信仰。一天王东凌正在吃饭,施淑嫒过去一脚把饭碗踢翻在地,恶警中队长林燕正好从门口经过,知道此事后扬长而去。林春华有一次借口王东凌的被子没叠好,一下子跳起来把被子搞乱,叫重叠,王东凌不从,张联方(号长)就把被子抱到恶警处锁起来。晩上被罚站,通宵不让睡,第二天在车间缝鞋子迷糊过去,被林春华用鞋底劈头盖脸打下来。

该队另一法轮功学员叫王磊,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教授,只要看上王东凌一眼,就会遭到林春华当场谩骂和殴打。她认为这一眼也会影响王东凌“转化”,因为这关系到她自己减刑。

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处在残酷的迫害之中。试想当一个人睡觉、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由而且还要受到各种各样迫害,是什么滋味?犯人都说监狱是人间地狱,即使当乞丐都不愿意到监狱里来。可法轮功学员受到的痛苦是她们的百倍、千倍,是苦中之苦。

在入监时,狱方就声称是社会主义文明监狱,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我们就象你们的亲人。不久就知道狱警们是怎样对待这些“亲人”(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好的狱警),对法轮功学员更是变本加厉,为所欲为,只要能达到“转化”,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的出来。本来监狱是改造犯人的地方,可是这些“人民警察”却胁迫犯人作恶,折磨法轮功学员。

当这些手段不能达到“转化”王东凌的目的后,一天早上点名后,林燕气势汹汹的叫一个犯人陪王东凌到车间去,把其她人留下来面授机宜,过了一个多小时这些人才到车间干活。当天晚上这些人对王东凌大打出手,首先那个一扣分就不吃饭、痛哭不止的老人跪在王东凌面前哭着求她“转化”,不然她就回不了家。而那个长的象老鼠一样的女人则躺在地上不起来,说王东凌不“转化”她会扣分。随后张联方就跳出来对王东凌说,你逼老人给你下跪,心这么狠。其她人就开始大打出手,她们强行把王东凌衣服剥光,用鞋底扇,用手打、拧,用脚踢,含水往脸上喷,号房9个犯人打了三四个小时,把王东凌打的身上黑一块、青一块,体无完肤。还扬言要用竹夹子夹乳头、拔阴毛、灌大小便……事情过后,她们为了掩盖罪恶,怕其她人看到王东凌身上的伤痕,按号房洗澡。

(三)强制洗脑、吊铐

过了不久,省监狱管理局冯宁生为首在女监办洗脑班,把每个法轮功学员单独关一间,墙上贴满了诬蔑法轮功的标语。每个房间装有一个攝像头,有专人监视,甚至脸上的表情都被看的一清二楚。房间里划一条线,所有活动都被限制在线内,否则将被吊铐。吃饭由专人送来,上厕所要喊报告如:报告警官,犯人某某要上厕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把自己当成犯人,如不喊报告就不让去;不让睡觉写认识,如自行去睡将被吊铐;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循环放音,音量开到最大,整夜整夜的放;白天强迫坐在小凳子上,不能站起来也不能靠墙。由专人个别作“转化”教育,叫邪悟人员轮番说教……

文的不行就来武的——吊铐。恶警无视王东凌四餐没吃没喝,把她吊铐,把两只手分别铐上手铐,吊在窗户的栏杆上,脚尖点地,全身的重量几乎都落在了手腕上,时间长了两手被铐烂,痛得死去活来。白天、夜晚持续吊,只在吃饭时放下来十几分钟。吊了三天三夜直到双手失去知觉,才被放下来。也不允许上厕所,必须喊邪恶的报告。王东凌不喊报告,就不让大小便,憋了五天五夜直到把小便拉在裤子里,也不让洗澡,只准换裤子。

王东凌绝食拒绝“转化”,被恶警用灌满水的矿泉水瓶直插到喉咙,用手捏住鼻子不让呼吸,这样水直呛到肺里直到快窒息才住手。或是两只手被铐在窗户上被女恶警揪住头发往后拽,再用膝盖顶住膝弯使身体往后仰,再用勺子往里灌。

长时间吊铐,脚底起了大水泡,水泡破了之后,一大块皮粘着袜子被撕下来,双脚肿的站在地上会摔倒。狱方声称是文明监狱,已经取消了刑具。但是不需要什么刑具,一副手铐就置人于死地,日常用品更是随手拈来都能成为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

不久王东凌被送到了四中队。由于不“转化”,洗脑班那些人要求中队二十四小时给王东凌上铐,吃饭铐一只手,睡觉两只手被铐在床栏上。由于王东凌不承认自己是犯人,监狱采取各种方式折磨。在夏天,十几天不让洗澡,被犯人羞辱。在最冷的冬天被泡在脏桶里,再用冷水往身上浇,用扫把往身上扫。每天被犯人强制穿上囚服,拖到车间挎起来。有个叫张媚的二十岁女犯,被恶警教唆充当打手,经常找借口对王东凌拳打脚踢,污言秽语。用拖地的水浇在王东凌被子上,用拖把往床上拖,用鞋子往床单上踩。分菜时不分给王东凌或只分一点汤,一次王东凌在吃饭,把她的饭抢走倒掉。把口水吐在王东凌脸上。

王东凌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她们采取每日三次灌食。用橡皮管从鼻腔插到胃或是用勺柄撬开牙齿,嘴唇撬肿了,嘴巴周围全是伤痕。恶犯那静,一次恶狠狠的用勺柄直插到王东凌咽喉,使她吐了一大口血。

一次,监狱通知所有犯人都必须抽血,说是搞一个课题,每个人手上都被写上号码,挨个抽血。王东凌不从,被四个人抬去强行抽血,抽完后再抬回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16/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工程师王东凌遭受的迫害-274008.html

2004-07-06: 福州女子监狱16队的狱警队长林燕、副队长林添鸿在监狱李政委的指使下,以嘉奖、减刑为诱饵唆使犯人苏璟瑄、施素媛及同号房的一些罪犯残酷的折磨大法弟子,手段残忍,天理不容!

大法弟子王磊,教授,60多岁的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入狱后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被罚洗厕所,通宵加班;连续几天几夜的罚站,站得两腿至今仍浮肿,疼痛难忍,这还是轻微的。恶人故意不让她吃饱饭,几乎每餐饭吃不到一半,一巴掌打得碗落地,牙、鼻血喷流。使王磊长年处于饥饿状态,而又要承受超负荷的劳动,她一天天人看着瘦下去。

更恶毒的是,在她上厕所时,大便没拉完,恶犯就把她拉起来,连裤子也不让穿,直接拖到号房去打,她常被打得昏死过去。而后又强灌不明药汤或其它有害物质。有时,待她一熟睡,歹徒们就把她衣服扒光,往死里打,无耻的用夹子夹她乳头,拔光她阴毛。残忍的苏璟瑄、施素媛两罪犯用牙齿咬她,咬烂后,再涂抹上辣椒水,使王磊撕肝裂胆的痛苦呼喊。

还有大法弟子王东凌,年轻的大学生,被非法判三年刑,也同样遭受上述惨无人道的迫害。所有坚定的大法弟子在16队,都遭受种种非人的摧残。

2003-12-11: 福州市大法弟子王东凌,女,39岁,福州大学毕业,福建茶叶进出口公司工程师,于2003年3月期间在福州大学图书馆外被校内联防队员吴佑开、严梦春绑架,非法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7个月,2003年10月在福州鼓楼法院刑事庭被非法审判,开庭时二十多位大法弟子在场发正念清除邪恶,震慑恶人,在开庭前审判长突然身体不适,使开庭延迟半个多小时。在庭上大法弟子否认邪恶提供的一切伪证。公诉人念出伪证断断续续、语无伦次,也许连她自己都觉得这些不足以成立。在进入申辩时,大法弟子向他们讲大法的真象,审判长不肯,要夺走大法弟子的稿子,在场的大法弟子一齐向审判长提出抗议,不许邪恶得逞,大法弟子念完了她的稿子。最后非法审判草草收场,没有判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1/62305.html

福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591)

2023-08-03: 福州人社局庭审的法官陈堃,办公电话0591-38127637

2023-07-31: 注:福州市晋安区第三法庭位于秀峰路16号,可搭乘1号地铁至罗汉山站或乘坐公交17路、19路、52路、62路、65路、68路、111路或527路前往。

2023-05-29: 福州市马尾区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76号(邮编:350015)
经办人:李楠0591-83689139
刑庭庭长:林晨0591-83983176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138号( 邮编:350000)
经办人:郑田森0591-63151609

2023-03-19:
盖山派出所片警:
邓金杰 电话15960026325
前片警:15959050259
前黄姓片警:13696863300

2022-07-10: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区号:0591)
福州市江滨西大道56号 电话:63036507 邮编:350000
案管值班:62026280 62026281 63036557 13067338988

检察长:邹善卿
副检察长:张丽锋 毛庆昕
政治部主任:袁改臣 办公室主任:李红兵
政治部副主任:牛丹
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晓娴
第二检察部主任:齐莹辉
第三检察部主任:胡少勇

2022-07-07: 福州市6·18绑架事件信息补充
福建省福州市国保大队地址: 福州市永安街15号建行四楼 邮编350000 电话: 0591-83476234
队长:李榕辉 政委:严整 副队长:郑连江
队员:王青雨 王庆裕 徐邦荣
参与人员电话:13906932532

2021-06-29: 福建省永安市政法委: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
福建省永安市政法委书记李辉;
永安市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任
白明才13605990669
永安市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姓林

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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