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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于秀春(于秀青), 女,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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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于秀春被折磨致精神失常后含冤离世
于秀春,女,四十六岁,凌源市西五官村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炼,她严格要求自己,学法炼功,修心向善。很快,困扰她多年的月子病(月经不正常、脚后跟疼、浑身没劲)都好了,她和家人对大法的感恩无以言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看到江氏流氓小丑们在电视上造谣污蔑法轮功,于秀春坐不住了。二十一日下午她骑着自行车去北京上访,看到半路上有警察拦截,她就步行到了北京。和很多大法弟子一样,她被抓了,三天后被送到锦州关押。当地派出所的周庆华、刘玉民、杜井安,向家属勒索了一千五百元钱将她接回。警察见她不肯放弃修炼,就不许她回家,直接关进了凌源市拘留所,逼迫她在“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罚款八百元后,在第八天放她回了家。 二零零零年九月,于秀春再次去北京上访,回来后被城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进凌源市拘留所,二十天后,送往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 在马三家劳教所这座人间魔窟里,警察们为了完成“转化”任务,获得上级的奖赏和升迁,不择手段地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警察几天几夜不许于秀春睡觉,逼她“转化”。让她做奴工,每天十五个小时,常常干到深夜十一点多,困了就用根火柴棍把眼皮支上,完不成任务就罚站,长时间蹲着,不让吃饭,挨打挨骂都是经常的。 十四个月的非人折磨,使年仅四十六岁的于秀春像变了一个人:头发脱掉了一半,只剩下稀疏的白发,眼花耳聋,精神失常。劳教所通知家人接回后,家人见她很怕人,整夜睡不着觉,总是恐惧万分的样子,丈夫就彻夜地陪护着她。 二零零二年七月六日早晨,精神彻底崩溃的于秀春上吊身亡,含冤离世。是谁让她如此恐惧而绝望?是迫害她的警察暴徒,更是操控警察暴徒的江氏流氓和中共邪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凌源法轮功学员16年遭迫害综述-324749.html 2010-05-10: 辽宁朝阳地区各级“六一零”的罪行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氏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组织。它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形成了严密的独立体系,在地方隶属政法委,专职迫害法轮功,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与当年德国的法西斯恐怖组织“盖世太保”以及文革时期祸国殃民的“文革领导小组”即“革委会”非常相似。在江泽民集团“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政策下,“六一零”办公室操控当地公、检、法、司法(监狱、劳教所、洗脑班)人员,一直在丧尽天良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由于迫害遭到国际谴责,一些地方的“六一零”改名“维稳办”、“综治办”、“反邪教办”、”“六一五办”等等。由于害怕遭到追查和清算,“六一零”做事没有文件依据,多数是口头传达,平时行为鬼祟,讲话半张着嘴,怕别人听到、知道。基于此,“六一零”在政府中成为不务正业的代名词,稍有正义感的人都不愿意在 “六一零”工作,只有一些想借此升官的人,昧着良心去干伤天害理的事。 辽宁朝阳市“六一零办”的黑窝,设在市委楼对面、阳光宾馆以东路北约一百米的小灰楼里。九九年至今,先后有姜源栋、姚惠钧、屈连春三届政法委书记,白云静、李生芳、韩久雁三任“六一零”头目。他们驱使朝阳五县二区“六一零”、公检法、司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人都负有杀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命案,以下仅举几个案例。 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辽宁省八里卜乡榆树林的法轮功学员王丽霞,被双塔公安分局张明华、李朝光、白文友两次绑架、拘留,拘留期间,王丽霞遭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回家二日即离开人世。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朝阳市龙城区政保科孙旭、黄殿相将家住大庙乡土城子的法轮功学员于秀玲,铐在暖气片上酷刑折磨整整十三个小时,见其将死,还得花抢救费,就打开手铐,将于秀玲从四楼窗户扔下,活活摔死。黄、孙还对于的丈夫说“你愿哪告哪告去,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连夜将尸体强行火化。 二零零二年八月四日,凌源市“六一零”头目付延龄与北炉派出所吴宝思,绑架北炉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吴元,非法判刑四年,关入大北监狱,长期酷刑折磨使吴元骨瘦如柴,无法说话,零三年十二月八日,在监狱去世。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双塔公安分局的张明华、白文友绑架任农机公司质检员的法轮功学员李宏伟,两周后,于十月七日,李宏伟被酷刑折磨致死。家属给尸体照相,被张明华、白文友吊铐一天,尸体秘密火化。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建平县公安局将朱碌科乡下营子村法轮功学员蔺志平绑架,一个月后,即十一月二十五日,蔺志平被毒打致死,他的头骨被打塌,胳膊被打断。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朝阳县大屯乡派出所指导员刘兴满将骑摩托车的七道岭乡羊角沟村法轮功学员夏凤友用轿车迫至桥下摔死。县公安局吴宝良还绑架、劳教为夏凤友申冤的哥哥夏凤玉。 二零零七年六月,北票“六一零” 主任亲自参与绑架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孙雪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将其迫害死。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凌源市北炉派出所所长李卫华与国保大队长王桂林绑架北炉乡法轮功学员胡艳玲,致其重伤,四日后于八月五日死亡。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指使前进公安分局绑架正常出租的汽车司机陈宝凤,张明华伙同王景龙、刘耀胜将陈宝凤八天害死。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朝阳的范唯怀夫妇、李英军、于丽亚、王树全、李素秋、卜翠琴、李淑霞、孔庆莲;北票的杨景生、王言庆、刘作庆;凌源的王乐(酷刑精神失常致死)、李春荣、韩元国、马孝、于秀春(酷刑精神失常致死)、倪淑琴、季文、李文生(教师)、何桂华、宫玉荣、陈淑贤、杨素清、陈素云;建平的李广玲(马厂中心小学优秀教师)、张树贤、李光斌、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遭绑架、判刑、乃至有的具体迫害致死的过程,都有“六一零”人员的指使和参与,市级“六一零”定刑并督办。 “六一零”定刑期,法院签字判刑 朝阳市“六一零”、政法委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胡建国、李群芳、孙秀华、金翠香、曹志勇、林桂芝、姜伟、谢宝凤、李淑平、张绍峰、李亮、王立阳、王立平、李英轩、褚秀梅、景飞、张奇、冯丽、李翠华、李景芳、孟庆祥、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加害三至十五年重刑。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劳教,对数万名法轮功学员拘留、骚扰、恐吓、抄家、抢劫、勒索钱财,数额巨大。造成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以上大法弟子被非法审判时,公检法人员大多数都是内部传递手续,不开庭,避开律师,不准依法讲理。家属找到法院,法官一致回答:刑期是“六一零”定的,我们说了不算,只是签字走过程,不签字就丢官。市公安局上层某官员直接对家属说:判多少年,都是“六一零”和屈连春随意定的,他们说了算。 “六一零” 作为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执行机构,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事无巨细都要插手。在其指使和纵容下,一些毫无人性的公安、司法人员对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人的摧残,其酷刑之残忍、歹毒,集古今中外之大全,罄竹难书,具体案例比比皆是。对每一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非法审判乃至刑期都是“六一零”策划决定的。 正告“六一零”人员 “六一零办”灭绝人性的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其手段卑鄙,性质恶劣,早已超出了“人”这个字眼的界定,激起了全世界一切有良心的人民的反对。 二零零三年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旨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到二零零五年六月止,全球已有二十九个国家、三十五位律师组成了全球公审江泽民集团的律师团。目前包括江泽民、罗干、薄熙来、吴官正、贾庆林、李长春、曾庆红、周永康、王茂林、刘京、黄菊、等三十二名中共高官在美、英、法、俄、瑞、日、新西兰、秘鲁、等三十多个国家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非法监禁罪、被起诉。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高官被西班牙法庭起诉;随后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法院直接下达国际通缉令逮捕江泽民、罗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美国众议院以四百一十二票赞成,一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六零五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解散“六一零”组织。全球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正义审判的序幕已经拉开。 国内大批正义人士也勇敢的站出来为法轮功鸣冤,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均、全国十大律师之一高智晟都公开致信胡温,列举大量事实,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国内大批律师顶住中共的打压,纷纷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令在场的大法官理屈词穷,哑口无言。律师的基本依据是:九九年以来,全国人大和公检法部门从未认定过法轮功为邪教。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公通字(二零零五)三十九号文件,是我国迄今为止最近的对邪教认定的法律文件。该文件归纳了中国认定的十四个邪教,而法轮功不在其中。可见“六一零”对法轮功的疯狂打压是非法的,是对《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犯罪。其“六一零办”是个彻头彻尾的犯罪组织。“六一零”的产生与存在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的耻辱。七千多万的退党大潮也是中国人民对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回应。 需要提醒的是:二战结束后:“盖世太保”遭全球追剿,无一活命;文革结束后:其革委会头子八百七十二人押赴云南全部秘密枪决;试问“六一零办”的人员:迫害法轮功事件结束时,你们怎么办?你们的恶行远甚于前两者,而且有详细记录在案,可悲的下场不难预料。如今天灾频发,苍天告警,审判纷起,举世震怒。迫害善良必遭天惩人灭的大结局已经清晰明了,善恶有报的天理即将兑现,退出恶党,停止做恶是你们唯一的生路,再一味做恶,不思考后路的人,必将断送自己生命的永远。请清醒三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0/223246.html 2010-04-07:被马三家迫害精神失常的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图) .... 19、于秀春,女,47岁,凌源市西五官的法轮功学员。 2000年10月去北京证实法,被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周庆华,刘指导员、副所长杜井安等恶警抓捕,送入凌源拘留所,又于2000年11月初送往辽宁省马三家 劳教所劳教,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后恶警通知家人接回。被家人接回后不久,2001年7月8日去世。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122.html 2005-07-02: 7月22日我们一行四人准备去北京,可在半路上就遭劫持。我和于秀春绕道步行去了北京,当天就被绑架,被当地公安恶警接回。他们怕我们逃走,我和一名男同修戴一副手铐。我被送進拘留所,不到十天罚款3000多元。从此我被列入黑名单,三天两头就有人来家骚扰。 2000年10月11日,我们四人(包括我丈夫)决定再次去北京上访。第二天我们就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便衣很多,警车也很多,我和于秀春再次被绑架,在警车上,于秀春大喊:“我们是好人,为什么抓我们。”只见恶警疯狂的用狼牙棒打她,一棒打在头上,于秀春当场昏死,半小时才醒过来 。到了晚上,恶警提审大法学员,谁也不报姓名地址。几天后就把我们给放了。后来我们又被城关镇派出所的刘二楞子、杜井安绑架到派出所。又非法送進拘留所,两个人戴一副手铐。21天勒索340元钱。我和爱人同时被非法判劳教2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105299.html 2005-05-17: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 以判刑、劳教、拘留、绑架、监禁洗脑等方式进行人身迫害 1.非法判刑26人:侯延双、刘志付、梁艳军、吴元、韩立国和李春玲夫妇、袁子民、郑春艳、郭小梅、李春艳、周树民、王海林、倪淑芹、孙颖、程玲、赵立君、李保贞、白立艳、于淑芬、姚玉华、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李占广、杨永利、李永胜。 2.非法拘留357人次,行政拘留时间竟长达八个月之久。 3.非法劳教:133人 4.洗脑班119人次地点:朝阳、温泉、抚顺三监狱拘留所分局的教师培训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在当地政府办的洗脑班。 5.绑架180人次,被派出所绑架后通过罚款受贿等方式放回,未送看守所。有的被非法拘禁两天以上。 6.流离失所13人 7.迫害致死15人:于秀春、王乐、吴元、韩立国、倪淑芹、季文(倪淑芹的老伴)、胡殿新、董瑞、张桂芹、孟兆春、宫玉荣、李宗正、李文生、李春荣、陈国民。 8.精神失常4例,:朝阳街小学董老师、王乐、杜卫峰、于秀春。 这些数字只是很少的一部份,实质的情况远远超过于此,在2005年之前邪恶集团开始企图进行又一轮的迫害,凌源政府官员开会时总结过去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时宣称:判刑40人,劳教400人,拘留3500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7/102026p.html 2004-07-03: 于秀春(Yu, Xiuchun),女,47岁,辽宁省凌源市西五官的法轮功学员。于秀春两年多前被马三家劳教所迫害至精神失常,不久于2001年7月8日死亡。 2000年10月,于秀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当地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周庆华、刘姓指导员、副所长杜井安等抓捕,先送入凌源拘留所非法关押,又于2000年11月初送往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于秀春在马三家劳教所被折磨得精神失常,被家人接回后不久,于2001年7月8日去世。 2004-02-21: 于秀青,女,47岁,是辽宁省凌源市西五官的法轮功学员。2000年10月去北京证实法,被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周庆华,刘指导员、副所长杜井安等恶警抓捕,送入凌源拘留所,又于2000年11月初送往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劳教。 在马三家劳教所,于秀青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后恶警通知家人接回。被家人接回后不久,2001年7月8日,于秀青便去世了。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2025-05-13: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张树联 13842156826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立江 13942116644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陈志 13188191895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雅东 13704917196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郑兴武 13516019104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张文和 13500416172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喜山 13942126348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郑印 13942146013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赵凤臣 13942176311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孙杭 15104232030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李海超 15504211415
2024-07-09: 南街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值班室6883227 所长6883328 指导员6883329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