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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市 >> 郑海,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07-12: 石家庄劳教所恶警边树强、张力、董新国的暴行
(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石家庄市劳教所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的泰华街,专门迫害男法轮功学员的五大队就在此地,目前那里非法关押的主要是来自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廊坊市、唐山市和邢台市的男性法轮功学员。 该大队大队长是邸曼丽,教导员边树强;五大队下边有一个501中队,中队长张力、指导员董新国,这几个人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其中尤以边树强、张力、董新国为恶最甚。十年来,三恶警一直在第一线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暴令人发指,罪恶无边罄竹难书。 。。。。。。 10、部份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更多三恶警迫害犯罪的详情请知情人完善补充) 王小东、庞掌柜、郭同立、卢卫东、赵云龙、徐向志、李占文、张双排、邓书、唐山法轮功学员王剑辉、石永平、杨守义、郝清堂、黄伟、郑海、王海风、石永平、于金印、朱凤成、闫茂、程明、山东的李茂林、青岛的丁少强、石家庄的王建辉、王新中、张增楼、段起升、殷志章、张三星、孙玉强、黄文江、路峰、冯建华、赵新华、付麒谋、刘利辉、张剑波、娄宽丰、李石头等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26880.html 2004-08-02: 石家庄6名法轮功学员合法经营遭警察罗织罪名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0820.html 2004-06-11: 2004年4月13日,石家庄市河东派出所杨玉良带人非法抓捕了6名大法学员黄伟、邱丽英、苗建涛、郑海、邢立红、卓贵宾。黄伟为了养家成立公司,有几个没有工作的大法学员一同加入,合法经营。警察没来由的突然闯到公司将所有人全部绑架,并将公司的许多物品抄走,又到黄伟夫妇双方父母家抄家。 6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30多天后,又被转到河东派出所滞留室关押。河东派出所从新给他们做笔录,而且找人替他们按假手印,企图无中生有、罗织罪名对大法学员進行非法劳教。 6月4日,河东派出所不法之徒用欺骗的手段将大法弟子黄伟、苗建涛、卓贵宾、邱丽英送到医院体检,欲强行将4人劳教。由于邱丽英一直绝食抗议,期间曾有两次出现生命危险。这次体检严重不合格,故被送回家中,说是“所外执行”。现在不知另三名大法弟子的情况如何。请正义之士提供進一步消息,并揭露直接及幕后责任人。 石家庄市联系资料(区号: 311)2025-11-13: 槐底派出所 电话:0311 8518 5280
教导员冯严 槐底派出所所长高猛 副所长季晓彤 关丽、谷英龙 2025-10-22: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61 电话:0311-85187100 中院信访:85187030 立案庭 0311-85187542 档案查询0311-85187401 网上服务热线12368 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0311-85187174 举报:0311-85187128、0311-85187164 书记、院长刘光辉 常务副院长贾巧秀 副院长李芳栋 副院长李勇 副院长张静 执行局局长赵智勇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强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德利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籍利民 纪检监察组组长盛浩 刑二庭庭长张淑秀(女) 2025-08-24: 河北监狱管理局:(2025年信息)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友谊北大街38号 邮编:050052 狱务公开电话:0311—88607734 局长 吴向东 董玉川 政委 侯海锋 副局长 范东杰 政治部主任 刘伟锋 副局长 李洪伟 副政委 河北省司法厅(2025年信息)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11号 省司法厅 邮编:050081 联系电话:0311-83034886 传真号码:0311-83034813 电子邮箱:hbssft××gk@163.com 厅长:冯韶慧 副厅长:乔新月15227802599 1966年 副厅长:梁洪杰 纪检组长:李洪钊 副厅长:彭敬捷 副厅长、监狱局局长:吴向东 政治部主任:张秀海 18932886186 一级巡视员:孟相维 2025-06-29: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派出所: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华谊北街与新华路交口往西南约100米(孔寨天使幼儿园西侧) 邮编:050086 电话:0311-67905003 所长:李国强 0311-66043093、13930480750 教导员:谢晓鹏 0311-66161697 副所长:李建文、窦兴振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11)河北石家庄市河东派出所,地址:建华南大街33号,邮政编码;050000
指导员李会元(主抓迫害法轮功):电话:0311—5052891、5055880 所长 王锡联 副所长王向平 副所长 李旭东 迟×× 警察杨玉良(抓捕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