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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毫州市(亳州市) >> 李迎喆, 女, 15
个人情况: 学生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安徽亳州市 有关恶人: 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安科的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李刚、吴宪彬、王久山,以及汤陵派出所的桑灵丽、黄山、李警亮
迫害情况: 多次被劫持关押迫害,被毒打、强迫骂人、关劳教所强制洗脑、戴背铐、灌酒等,最为恶劣的是,恶警持枪对着其后脑勺威胁说“拉出去枪毙”。李迎喆2003年被非法判刑3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6-04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中小学生 典型案例 灌食/灌物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曾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剥夺睡眠 事业/学业被影响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6-01: 花季少女被迫害精神失常 母亲控告元凶江泽民
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于成英有一个聪明、懂礼的女儿——李迎喆,母女俩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二月,母亲于成英被戴黑头套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十五岁的女儿李迎喆被送洗脑班,后多次非法关押,被迫害精神失常,二零零三年,十八岁的李迎喆仍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于成英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于成英女士,今年六十岁,教师,修炼大法前,满身是病——失眠、心脏供血不足、浑身水肿、腿疼、腿沉、气喘无力。一九九八年,于成英看了一遍大法书后,全身的不舒服不翼而飞,她那喜悦、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梦里都笑。 于成英的女儿李迎喆,一九八五年十月出生,也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她变得更聪明、内向的性格变的开朗了,懂事,有礼,学习成绩日上。在高中,李迎喆是班长,英语绘画有特长,老师经常讲:她的画我真想给她打一百分。 可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场浩劫中,于成英四次被抓非法劳教,女儿被数次关押、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仍被非法判刑三年,流离失所九个月,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十多年来没有自理能力。下面于成英讲述的她们母女俩的遭遇。 花季少女被迫害精神失常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十五岁的女儿李迎喆被绑架,送洗脑班,不“转化”就不放人。有一次,当着她老师的面(她老师当“包保人”),一个恶警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她哭了,恶警们还讥笑她:“不是能吗?哭什么?” 二零零一年七月,女儿从洗脑班的二楼跳下逃走,流离失所,在大法弟子家,这家转到那家躲着,不敢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警察找到了十六岁的女儿,绑架了她,对她刑讯逼供,让她说出在谁家住的,给她套上黑头罩,拉背铐,五天五夜折磨不让睡觉,还给她灌酒(恶警知道修炼人不喝酒)、灌食。女儿曾经自述:“灌食时,先是几个警察把我按住,狱医拿着中指左右粗的管子,先从左鼻孔插入,顿时,我感到不能呼吸,快闷 死前的难受。由于喘不过气,使我不得不大叫,拼命挣扎,少叫一点,就会呼吸不到一点氧气,非常痛苦。因我喘不过气,所以狱医使劲插也插 不进去,又拔出管子,带出的血溅在了上衣上,接着又插入右鼻孔,还是插不进去。那时,是二零零二年七、八月份。” 人心都是肉长的,才十六岁的孩子遭受这样的折磨,谁能受的了?这时,女儿就有些精神不正常了。她经常绝食,一绝食就被警察灌食折磨,每次“取保”回来,都瘦的奄奄一息。看到女儿被折磨成这样,我和丈夫的心都要碎了,天天在担惊受怕中煎熬。 李迎喆回家后不久,派出所的人就到家骚扰,问:“还炼不炼?”她总是说:“炼!”又被抓走。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就这样被折着,精神状态失常了,就这样的情况下,警察还不放,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还判她三年。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九日,我把女儿“保”出来时,她已瘦的不成样子,精神状况更不好了,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几天里,自己关在卧室不吃不喝。没办法,我们就送到精神病院看病。这些年,周边的几个精神病院都住过,花去几万元。一直不能断药,现在嗓子发不出声音,还头疼,不跟别人接触,也不让别人到家里来,什么事都做不了,孤独的在家呆着,成了我和她爸的一块心病,原本一个天真可爱大有前途的好孩子被迫江泽民流氓集团害成这样。 于成英遭多次非法关押、经济迫害 一九九九年后,江泽民以小人嫉妒之心和手握的大权,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打压、造谣污蔑,我家也无宁日了,单位逼我不让上班,扣发工资,派出所的人不分白天黑夜不定时到我家骚扰,经常半夜砸门入室乱翻。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再次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后,被关押四十多天,在这个过程中又把我和其他同修送合肥劳教所“转化”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号早晨,我还没穿好衣服,恶警带十几个人闯进我家,要我跟他们走,我在卧室不开门,他们就野蛮的踹坏了卧室的门,拉我不动,就几个人把我抬上车。我被关押二个多月后,送合肥非法劳教一年。由于迫害,我放弃了修炼,几年下来,什么病都出来了,心脏病、低血压、胆囊炎、失眠、胃病、血糖高,血脂稠、头晕等。二零一零年,我又重新回到大法中修炼了,刚炼了两天,我的病好了,是大法师父又一次救了我。 我每次被绑架,不但单位不给工资,拘留所里还勒索钱,丈夫打工也挣不到多少钱,儿子还上学需要钱,女儿还要吃药维持,这十多年来,我们欠债五、六万元。这一切的不幸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花季少女被迫害精神失常-母亲控告元凶江泽民-329491.html 2011-04-24: 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李迎喆被迫害经过 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李迎喆在2001年2月被警察绑架,被关押洗脑。2003年9、 10月份,李迎喆刚满18岁就被非法判刑三年。以下是李迎喆的自述: 2001年2月18日,本地派出所恶警到我家把我拽入警车,送到监狱,当时我15岁,关了一个多月,又把我拉到转化班,我不放弃信仰,又被送到监狱,之后,被拉入劳教所转化,我不妥协,在劳教所呆了10多天,又被送到当地转化班(宾馆)。当时是6、7月份,我被关在二楼,因想走出魔窟,所以趁包保、看我的人不注意,晚上从二楼窗户跳下,走出魔窟,当时是8月份左右。我开始流离失所。 直到2002年4月份,我被派出所发现,交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国内安全科4人组对我威逼、恐吓,拧我耳朵,拿烟要烧我额头,打我肩部、背部,给我拉背铐几天几夜,我绝食5天后被送到监狱. 在监狱20多天后被送到转化班,我不屈服,又被送到监狱,在监狱绝食7、8天后,被灌食( 由于我天生食道、气管细,我手腕上的血管细的像线一样)。先是几个狱卒把我按住,狱医拿着中指左右粗的管子,先从左鼻孔插入,顿时,我感到不能呼吸,快闷死前的难受。由于喘不过气,使我不得不大声“啊”叫,拼命挣扎,少叫一点,就会呼吸不到一点氧气,立即没气,非常痛苦。因我喘不过气,所以狱医使劲插也插不進去,又拔出管子,带出的血溅在了上衣上,接着又插入右鼻孔,还是插不進去。随后,我走出监狱,来到家里。当时是2002年7、8月份。 到 2002年11月份,派出所恶警又到我家把我抓走,关進监狱,我绝食8天,回到家里。 又到2003年7月份,恶人往我家打电话,要我父母把我带到法院,我被带到法院。随即,法院的人给我戴上手铐,送進监狱,说要判刑。 到2003年9、10月份,我刚18岁,判3年。在监狱期间,我绝食两次。第一次绝食,狱医用很细的管子给我灌食,这次插進胃里之后,又往里插了一下,很难受,喘不过气,我仍是大叫着才能呼吸一点,他灌着,我从嘴里吐着,最后还是灌進了一点。第二次绝食是2003年底,年28我到家,走出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4/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4月24日发表)-239280.html 2004-10-04: 安徽亳州市大法小弟子李迎喆控告当地恶人 控告人:大法弟子李迎喆 被控告人: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内安全科: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李刚、吴宪彬、王久山,汤陵派出所:桑灵丽、黄山、李警亮等人。 控告事实如下:我15岁那年,2001年3月2日早上6点左右,我正准备上学,汤陵派出所黄山等人砸开我家门,强行把我拉上警车,把我的鞋底都拉掉,被带到北市区,说问问话,让我一个修炼人骂师父,骂大法,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们所有修炼法轮功的都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怎能丧尽天良骂自己的师父?怎么派出所竟然教骂人?我们修炼有信仰自由,有言论自由,有人权,为什么说句话就被人限制?法轮功可以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身心健康,对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为什么说句“炼”就被拘留,无限期关押,这不是对我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权的践踏吗?还讲不讲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6.html 2004-06-04: 安徽省亳州市15岁的女学生李迎喆自2001年多次被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安科及汤陵派出所警察劫持关押迫害,被毒打、强迫骂人、关劳教所强制洗脑、戴背铐、灌酒等,最为恶劣的是,恶警石新民、李刚、袁磊持枪对着其后脑勺威胁说“拉出去枪毙”。李迎喆在2003年被非法判刑3年。 李迎喆听到了同龄人没听到的监狱铁门声、铁镣声,经历了同龄人连想都不敢想的迫害,仅仅是为了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只是为了坚持真理。 直接参与迫害李迎喆的不法人员有十多人,其中包括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安科的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李刚、吴宪彬、王久山,以及汤陵派出所的桑灵丽、黄山、李警亮等人。 下面是李迎喆诉述其遭受的迫害事实。 我15 岁那年,2001年3月2日早上6点左右,我正准备上学,汤陵派出所黄山等人砸开我家门,强行把我拉上警车,把我的鞋底都拉掉,被带到北市区,说问问话,逼迫修炼人骂师父,骂大法,逼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我们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在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会骂人,怎能丧尽天良骂自己的师父?怎麽警察逼迫人骂人? 按照国家宪法,我们修炼有信仰自由,有言论自由,有炼功的权利,为什麽说句话就被人限制?法轮功可以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身心健康,对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为什麽说句“炼”就被拘留,无限期关押,这不是对我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权的践踏吗?还讲不讲法律?这些警察们是执法犯法的践踏《宪法》。 我于3月2日被拘留在七里桥(西院),被拘一月左右,又被带到所谓的转化班(农干校)强制洗脑,施行精神迫害。在农干校期间,因不配合邪恶打太极拳,女恶警桑灵丽(现汤陵派出所)伸出魔爪,猛抓住我的衣服前襟,脖子上顿时几道血迹,随后,又把我拽到屋里,猛一推,把我的头碰在床上,还用手指敲打我的额头,还邪恶地讥笑说:“有本事别哭呀!” 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四月初七下午,我又被带回七里桥(西院)继续非法关押。 6 月16日,我被强行带到合肥女子劳教所强制洗脑,再一次精神迫害。因坚定自己的信仰,13天后,又被带回亳州市泰山宾馆洗脑班,又再一次精神迫害。由于长期的精神折磨,使我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摧残。8天后,7月8号晚,我从泰山宾馆二楼跳下,被迫流离失所,过着有家不能归、有学不能上的日子。 2002 年4月22日晚,亳州市北关派出所又将我非法带到亳州市国内安全科处,在北关派出所两天两夜,恶警们不让我睡觉,还让我罚站。随后,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把我带到亳州市公安分局五楼,又带到事先安排好的海晶宾馆,对我进行身体上的折磨,精神的摧残迫害,和人格的侮辱。 恶警们给我强行戴上铐子,用我的棉袄蒙上我的头,骗我说把我带到鹿邑的一个宾馆,实际是亳州市商之都旁的海晶宾馆,我闷得直想吐。石新民、李刚对我进行恐吓:“不说,拿汽油浇在她身上,对外面说炼法轮功的人自焚了。” 随即,李刚拿一个汽水瓶到楼下车里拧出一瓶汽油,隔着棉袄砸我的头。恶警石新民狠揪我的头发,拧我的耳朵,简直耳朵被它拧裂了,它逼迫我蹲下。我不蹲,恶警使劲按我,还不让我穿鞋和袜子。它还取笑:“你的头发怎麽乱了。” 恶警们轮班监视我,不让我睡觉,还给我戴背铐。在戴背铐时,还用丝棉袄蒙上我的头,把铐子铐得非常紧,都铐进肉里去了,在胳膊中间又夹几个矿泉水瓶,还不停地拉紧铐子,把我推来推去的。恶徒们还阴笑着,好像把打人当成了乐趣,专门干折磨人的勾当。 恶警们是真正的邪恶之徒,没有人性。还打我的头部、肩部、背部;在打我的同时,还骂我,说一些不三不四的流氓话。 石新民、李刚还给我灌酒,它们把我按到地上,捏着我的鼻子,我死不张嘴,它们没灌成,还说我倔。 石新民、袁磊、李刚三人又恐吓我说把我拉出去枪毙,袁磊拿枪对着我的后脑勺。石新民打过我,还说:“你还是个孩子,我们没招你一手指头。” 我说:“你给我戴背铐,把我的手都铐肿了,那不是折磨我吗?” 它说:“我啥时候给你戴背铐了?”无耻地不承认自己干过的坏事。但最后还说:“叫法医给她打一针,看她说不说?” 其实我也啥都不知道,可是邪恶之徒不相信,硬瞎编乱造,我都不承认,都是假的。五天五夜后又把我带到七里桥拘留所,非法拘留20天左右后,又把我带到洗脑班迫害,20天左右后又被带到七里桥看守所。 我绝食七、八天,最后才被释放。 2002年11月,下午汤陵派出所,李警亮等三人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恶警就把我强行拉上警车,劫持到派出所,经公安局带到看守所,又一次迫害。 我被迫绝食抗议,十来天后,被释放。 2003年6月,袁磊往我家打电话骗我说:“法院叫我去谈谈话,就回来。”结果到法院之后,又被送到看守所,关押至今。 我听到了同龄人没听到的监狱铁门声、铁镣声,经历了同龄人连想都不敢想的迫害,我仅仅是为了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只是为了坚持真理。我没有错,我也没违法。我有言论自由,我有人权,我有信仰自由,我反对这场迫害,希望检察院、法院,能明辨是非,将迫害修炼者的邪恶之徒,绳之以法,还我人身自由!还我信仰自由!还法轮大法清白! 毫州市(亳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558)2023-10-17: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公安分局警察;
国 保 大 队; 高 峰 大队长 区号; 0558 18955887115 常 韧 教导员 3268 2183020 13605585000 18955815000 司春涛 13805587070 秦卫民 副大队长 2568485 18955806110(是经办构陷李素兰的案子的人) 张 晶 18756810099 泉河南片协作区:颍上路派出所 邓龙;0558—193 5582 5625 173 9838 8141 189 5588 9176(警察) 参与迫害康永翠法轮功学员的社区;(康永翠现已被批捕) 155 5136 9982 130 7509 6193 138 6558 3694 198 1655 9831 2023-05-08: 谯城区政法委书记 谢超 电话:13956868717 谯城区政法委综治办 裴伟 电话:18356788777 牛集镇综治办 高强 电话: 19944661208 2022-01-01:亳州谯城区国保队长:陈勇13965799956 副队长:侯泽国13966867662 2020-10-28:亳州国保: 电话 19965931574 2020-03-21: 亳州市中级法院 王小东 院 长 0558-5110807 18119960009 鲁 清 副院长 0558-5130320 17756780006 胡献春 副院长 0558-5130369 13505681999 王时银 副院长 0558-5110978 18009678777 石宝华 副院长 0558-5110108 18956868766 罗伟 亳州市中院 穆利芳案件法官 189 5686 8727 亳州市政法委 张友林 张磊 副书记 维稳办主任 0558-5555399 18805675566 崔巍 副书记 0558-5555279 13856878991 丁博 副书记 0558-5555398 1395582865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58)参与迫害的恶人:
安徽省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内安全科: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李刚、吴宪彬、王久山。 汤陵派出所:桑灵丽、黄山、李警亮等人。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4-05-04: 安徽省亳州市15岁的女学生李迎喆
李迎喆听到了同龄人没听到的监狱铁门声、铁镣声,经历了同龄人连想都不敢想的迫害,仅仅是为了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只是为了坚持真理。 直接参与迫害李迎喆的不法人员有十多人,其中包括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安科的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李刚、吴宪彬、王久山,以及汤陵派出所的桑灵丽、黄山、李警亮等人。 2004-06-03: 2003年9月8日至9月9日,谯城区法院对十八位大法弟子进行了秘密的、不公正的审判。两天时间的开庭,公诉人指证材料就念了一遍,庭上不让大法弟子说话,对一切问话只准说:有、无、是、不是。如多说一句就让法警当场拖出去。显然,法院根本不是在审理,而是按照邪恶的安排匆匆过场,为进一步迫害大法弟子制造新的证据和藉口。大法弟子对谯城区法院的不公正、怕曝光的审判,强烈不满,要求庭上陈述,法院不睬。现在谯城区法院对十八位大法弟子非法分别判10年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石雷民被非法判刑10年,郭景兰8年,马玉侠7年,李迎喆3年,贾彦华5年,高洪英4年,杨金英3年(已被迫害致死),赵淑荣4年,李大利5年,石翠云5年,崔慧3年。 媒体报导[希望之声第035集]-15岁的她被逼从泰山宾馆二楼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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