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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成都市 >> 陈华秋,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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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为了说句心里话,我于2000年5月中旬踏上了去北京上访之路。没想到说句心里话都那么难,那些被蒙蔽、被江××强迫干坏事的公安警察把我非法抓捕,送到北京公安局,当时被关押在一起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法学员50多人,我们被关在一间20多平方米安有铁栅栏的屋子里。关押的人中有70多岁的老人,也有2岁的孩子,还有一位留学生。我们被关了一天,第二天分流,距北京近的由当地公安领走,我们四川的大法弟子被成都公安局驻北京留守处進行收容。一進门,我们的钱物全部被没收,然后提审,按理说收容最多关押2天,但我被莫名关押15天。而且关押期间,留守处的土政策是不准炼功、学法、不准讲话,上厕所必须在规定时间才能去,上下午各2次,没有床,没有开水喝,伙食费每天每人15元,吃的是警察们吃剩下的残汤剩饭,早晚各一餐,而且量很少,吃不饱,一些大法弟子还得不到饭吃,只好饿着。......
成都市联系资料(区号: 28)2025-03-30: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 邮编:邮编:610016 值班电话:(028)86665678 局长 陈志林 曾永忠 副局长13908138758 陈波 副局长 黄建华 副局长18981899933 龚达生 副局长18981337066 黄辉灿 工会主席13880532568 2025-03-19:相关信息: 成都市新都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邮编610500) 院长:周斌 13981962496 副院长:付华13198592375、张明锐 18981906700 刑事庭庭长:王洁(女)028-68903041、18080025869 骆才华(女)028-68903043 梁康028-68903142 尹雪梅(女)028-68903040 李娣(女)028-68903038 陈洁(女)028-69997367 陈静(女)028-68903045 新都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181号(邮编610500) 检察长:江晶(女)13908229621 副检察长:叶卿 18981906786、付琳028—83977313、乔萍 第一检察部 电话:028—83979033、028--83976598 副科长:魏婷 15680821768 检察官:李毅 13688029205、邓强 18081032836 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王文露 18010693969、宋毅 13980464705 印梦婕 18602811168 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邓灿 13551321097 检察官:王云春 13518131896 第四检察部 负责人:薛彤 18981906630、沈向蓉 13881925258 检察官:谢文俐 18981906626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路127号(邮编610500) 局长:雷向东028-83999989、13881869666 副局长:高珉028-83960056、13908009519分管政保(国保)大队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大法给予我的实在是太多了,不仅使我摆脱了多年的病痛折磨,而且,荡涤了我心中的尘埃,使我明白了重德向善的道理。师父告诉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中都可以努力做一个好人。我深切的体会到这是一个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
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那个腐败、邪恶、妒嫉心极强的总头子江泽民出于对真善忍的仇视、编造谎言,利用手中掌握的宣传机器,大肆污蔑攻击法轮大法,使师尊和大法弟子们蒙受不白之冤。 为了说句心里话,我于2000年5月中旬踏上了去北京上访之路。没想到说句心里话都那么难,那些被蒙蔽、被江××强迫干坏事的公安警察把我非法抓捕,送到北京公安局,当时被关押在一起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法学员50多人,我们被关在一间20多平方米安有铁栅栏的屋子里。关押的人中有70多岁的老人,也有2岁的孩子,还有一位留学生。我们被关了一天,第二天分流,距北京近的由当地公安领走,我们四川的大法弟子被成都公安局驻北京留守处進行收容。一進门,我们的钱物全部被没收,然后提审,按理说收容最多关押2天,但我被莫名关押15天。而且关押期间,留守处的土政策是不准炼功、学法、不准讲话,上厕所必须在规定时间才能去,上下午各2次,没有床,没有开水喝,伙食费每天每人15元,吃的是警察们吃剩下的残汤剩饭,早晚各一餐,而且量很少,吃不饱,一些大法弟子还得不到饭吃,只好饿着。 留守处里看管法轮功的人非常凶恶,特别是一个部队转业来的姓卫的恶人,经常打人,我虽没有挨打,但我看见有三个人被打,其中一个是二十多岁的成都交通技校的教师,一个是新都40多岁的农村妇女。15天后,我们由成都公安局110押送回成都,先被送到成都收容所(青羊戒毒所)先搜身,然后审讯,问还炼不炼,我们都非常坚决地说“炼”。在收容所关押2天后,由户籍所在地警察领走,送往成都九如村拘留所,并要求家属付清了在北京期间的生活费400多元。当时把我送往拘留所时,由于没有拘留手续,拘留所不愿接收,户籍警察马上开车到公安局四处补开了一张拘留证,可见这些人关押法轮功修炼者根本不讲法律。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