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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长宁区 >> 宗训勇(综训勇,踪训勇), 男, 46

宗训勇(综训勇,踪训勇)
踪训勇(迫害前)
个人情况: 原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沛县沛城镇歌风路五号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6年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5-0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11-15:江苏省沛县法轮功学员踪训勇被监控
江苏省沛县法轮功学员踪训勇原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因坚持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却被非法拘禁、非法劳教、判刑,被非法开除公职,因失去工作,现在上海打工维持生活。

在今年上海市举办第六届进博会期间,沛县公安局来了两名国保人员监控踪训勇,他们说是为了维稳,据说是江苏省公安厅要求他们来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5/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8250.html

2017-07-12: 江苏沛县法轮功学员踪训勇遭骚扰
江苏沛县法轮功学员踪训勇,现居住在上海长宁区新泾镇一小区,2017年7月6日,该小区分管警察郑建发和治保主任周克成一天三次到踪训勇家中,前两次踪训勇上班不在家,家人见到了他们,第三次他们于当天晚上七点多钟再次来到家中找到踪训勇,问他还炼不炼法轮功,踪训勇回答他们说,还在炼。他们就说了一些所谓国家对法轮功的政策,讲了几句法轮功不好的话,提出了一些要求,踪训勇给他们作了解释,并讲了一些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他们就说国家要开“十九大”了,来看看你,其它没啥意思,坐了一会就走了。他们到踪训勇家中给他的家人造成了压力和干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2/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0989.html#17711222955-10

2016-12-28: 江苏徐州市沛县踪训勇诉江后遭受的迫害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踪训勇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遭受了十多年的迫害、二十余种酷刑,造成他颈椎、腰椎、心肝脾肾等严重伤残;他妻子精神长期受到打击,压抑、害怕、恐惧,身体上遭受极大的摧残,至今生活几乎不能自理。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踪训勇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因此又遭受了相关人员的骚扰、绑架、非法关押。

沛县国保得知踪训勇诉江后,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傍晚,国保大队警察张宗建、侯连魁等三人在上海长宁区社区民警郑建发等二人的带领下,到踪训勇所在小区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一大袋子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多部手机等物品。踪训勇告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这样对你们不好,会有报应的。他们仍然一意孤行,还威胁踪训勇的家人,在他的家人面前,强行给踪训勇戴上手铐,把踪训勇非法绑架到长宁区新泾镇派出所。

随后,国保大队警察把踪训勇劫持到医院强行验血、体检,把他劫持到沛县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期间警察多次对他非法审问,由于踪训勇不配合他们的非法审讯,他们就对他的家人说缴三千元押金就可以回家了。家人说没钱,他们就说少交点也行,踪训勇的父亲害怕儿子再遭牢狱之灾受苦受罪,就给他们二千元钱,他们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给踪训勇办理了所谓“取保候审”。

踪训勇的父亲在听说踪训勇又被非法拘留后,七十六岁的老人忧惧、愤怒,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躺在床上两天,两天后老人拄着双拐勉强下床行走,一个星期后才渐渐好转。踪训勇的儿子因为父亲被绑架而担惊受怕、气恨恼怒,彻夜难眠,白天还要去工作上班,因为困倦打瞌睡被领导批评,因为心中牵挂着父亲,上班精力不集中而出现差错,又被领导批评警告,还要被罚款,不久就被迫辞职了。

踪训勇本人因为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份工作又丢掉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多元。同时还给家中其他亲人精神上造成极大的迫害和巨大的压力。

二零一六年过年前,社区民警郑建发和踪训勇所在小区居委会主任曹越、治保主任周克成以慰问为名,到踪训勇的家中谈话,又录像又拍照,虽然给踪训勇和他的家人说了一些安慰的话,但同时也提出一些要求和警告,又给踪训勇的家人造成无形的压力和伤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江苏省沛县610办公室副主任江德彦千里迢迢从沛县来到上海,在上海长宁区610办公室主任李某的带领下通过踪训勇所在小区治保主任周克成找到踪训勇,把踪训勇叫到小区居委会办公室进行了一个晚上的“谈话”,最后要求踪训勇在一份写有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承诺书上签字,踪训勇作了有理有据的解释说明后,拒绝了在承诺书上签字。他们在表示理解和尊重的同时,说有时间再找踪训勇谈话交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踪训勇接到江苏沛县国保大队警察黄某的电话,说叫踪训勇回沛县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家中亲人又是一片紧张和恐慌,恐怕回到沛县不让回来了,再受迫害,坚决反对他回去。经过踪训勇的一番解释和苦劝,家人才稍稍安心。踪训勇回到沛县,警察黄某给他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同时还退还了押金二千元。

关于踪训勇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遭11年迫害 20余种酷刑 江苏经济师控告江泽民》、《江苏沛县经济师踪训勇被迫害致严重伤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8/江苏徐州市沛县踪训勇诉江后遭受的迫害-339469.html

2015-07-11: 遭11年迫害 20余种酷刑 江苏经济师控告江泽民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遭受十多年的迫害、二十余种酷刑,造成颈椎、腰椎、心肝脾肾等严重伤残,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涉嫌滥用手中权力与国家资源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全国范围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等罪的刑事责任。
被控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踪训勇)深受其害,因坚持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却遭到无理骚扰、抄家抢劫、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非法刑拘、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达十一年多,历经谩骂毒打欺侮、长时间不让睡觉、强行戴上脚镣手铐、强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背铐、用鼻孔抽烟、用手猛力的抓大腿根部、用竹棍打、连续一百多个小时戴手铐、单腿蹲立、高压电警棍电击、拴地锚、被迫流离失所、逼做奴工、包夹严管、用肘捣后背、坐小凳子及绕铜丝线圈的塑料筒子、用鼓风机猛吹、穿皮鞋踢跺、用铜版纸制长鞭抽打、弹额头、克扣饭菜、不给水喝、非法开除公职、被剥夺与亲人会见及通电话的权利等二十余种酷刑折磨和经济与精神的迫害,九死一生,给控告人(踪训勇)的精神和肉体造成极大损伤。

控告人踪训勇的妻子精神长期受到打击,压抑、害怕、恐惧,身体上遭受极大的摧残,现在经常大小便失禁,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头脑几乎不能自主,严寒的冬天把棉衣脱掉扔到河里去,自己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直到家人找到她领回家。踪训勇的儿子从上小学时起就不能在爸爸的身边了,承受的精神压力太大,思想包袱太重,长期的忧愁抑郁,经常产生轻生的念头,甚至几次想跳楼自杀被家人抱住。

控告人踪训勇的母亲因儿子长期受冤狱而担忧、牵挂、忧郁成疾,曾躺在病床上半年多不能下地,有好多天都不能吃饭,造成身体严重损伤而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离世;控告人(踪训勇)的奶奶非常相信大法教人向善的道理,也曾听过大法师父的讲法磁带,在控告人(踪训勇)被非法囚禁在狱中时奶奶因病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去世,去世前口中一直念叨着控告人(踪训勇)的乳名,牵挂着她心中疼爱的孙子。

因此,控告人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踪训勇陈述的部分控告事实和理由:

一九九七年初,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名利心很重,做生意、搞投资均亏损失败,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导致自己身体素质很差,患有鼻炎、胃炎、肠炎等毛病,整天不是这里痛,就是那里痒,有时一阵微风就能吹感冒,痛苦不堪。炼功后,学大法,修心向善、做好人,看淡名利情,身体一天天好起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体重增加了二十多斤,心情舒畅精神好,身心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单位工作出色,成绩突出,是业务骨干;在家里,与家中亲人和睦相处,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那时时刻感到无比幸运,每天都处在同化大法的幸福和喜悦之中。

多次非法拘禁、强制洗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人民银行沛县支行纪检组长张昌允找到我,叫我看央视的新闻报道,其中有民政部、公安部的非法通告以及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看完后,该支行副行长胡传省找我谈话,逼迫我今后不许再炼法轮功了。紧接着当天晚上沛县公安局副局长魏嘉训,及沛县新城派出所警察柳东和一名女警察先后找到我,逼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强求我每天到派出所报到,不许外出。单位还无理要求我每天下班后不许回家,吃饭要家人送,住在单位,有专人看管(其实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属于非法拘禁,是在犯罪),同时给家人带来了精神压力和伤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我为大法鸣冤上访,被沛县公安局局长张丰程及四名恶警绑架到原沛县车管所一宾馆内非法关押审讯,后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拘,有三名恶警对我住宅及我的办公室在没有任何法律凭证下进行非法抄搜,抢走了我的多本大法书籍、大陆法轮功学员法会交流录像带、大陆多地的洪法录像带、讲法磁带、炼功磁带、爱华牌收录机等个人财物,还在家中殴打我,三十七天后才被沛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宜忠(当时负责迫害法轮功)接出并送回原单位,同时逼迫威胁单位领导对我严加看管,并逼迫我写出对法轮功的所谓新的认识。

原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手续的情况下,行长曹培林口头宣布每月只发给我工资三百元,仍然在原工作岗位正常上班。到七月中旬,单位再一次非法拘禁我,下班后不许回家,吃饭要家人送,住在单位,有专人看管,没有通知结束的日期。在此期间,沛县政法委书记姜朝福(遭恶报已死)带领十多人到人行巡查,要求对我严加看管,不许外出、不许上访、“不能出事”;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兼纪检组长束某(男,当时五十多岁)及徐州市中心支行行长王明津专程来沛县支行直接参与了对我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离开单位去北京再次为法轮功鸣冤上访,后流离失所,期间沛县支行纪检组长张昌允曾到上海家中亲人那里骚扰,逼迫家人有我的消息要告诉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我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朱允开(男,当时五十多岁,现已退休)及原单位保卫科长孙沛远(男,当时五十岁左右,现已退休)从上海绑架到沛县看守所,在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拘留所洗脑班,后又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李传忠和刑警大队恶警汤荡从洗脑班强行戴上脚镣手铐劫持到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一宾馆里,强迫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把我的双手背铐在暖气片上,嘴巴堵上,用鼻孔抽烟,还恶狠狠的抽打我,用手猛力的抓我的大腿根部,痛的我浑身抽搐,连天加夜的酷刑逼供折磨我,然后又一次对我非法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大年除夕,沛县610把非法关押在沛县拘留所洗脑班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及一些在家的学员集中到沛县看守所一大型会议室里,强制收看中共央视一手导演策划的、诬蔑陷害法轮功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沛县电视台当时在现场采访报道,强制学员发言表态,因我不配合邪恶的要求,他们就在后来的电视报道中连续多日诬蔑诽谤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并在电视上给我一个特写镜头进行诬蔑迫害,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此后沛县610还让我的亲人跪在我跟前,撕心裂肺的哀嚎着、哭求着、拽着、拉着、甚至让家人打我,胁迫、欺骗家人参与所谓“帮教”,逼迫我的家人对大法和大法学员犯罪。

在江苏方强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又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李德义(男,现已退休)戴上脚镣手铐劫持到江苏方强劳教所。在方强劳教所,起初在入所队从早晨五点到晚上六点高强度的训练;后被分到三大队。

当时方强的春天依然是寒风凛冽刺骨,恶警每天逼迫从早上四点半起床出工到晚上六点多才收工,去挖河塘、用很粗的木杠子抬河泥,干了近三个月。夏天拔稻秧、插稻秧、扛化肥、撒化肥、打农药、拔水草,在酷热的广场上晒麦子等超负荷的逼做奴工;到后来逼迫接受所谓的转化学习(其实是强制洗脑、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长时间的强迫不让睡觉(又称“熬鹰”),狂轰滥炸的洗脑灌输编造的诬蔑法轮功的谎言。还时不时的遭到恶警及包夹各种各样的侮辱、殴打体罚,如上身挺直,一腿半蹲立,一腿后蹬,一般人几分钟就受不了了,而恶警却让我整晚上这样蹲立着,恶警拿着高压电棍噼噼啪啪的闪着光随时都会电在身上。有一次我收藏的一篇法轮功师父的文章被恶人搜出来交给恶警沈强(男,当时三十多岁),沈强把我叫到办公室,不由分说就把我摁在地上用电警棍狂电。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恶警为了达到转化我放弃信仰的目的,以教导员季华(男,当时四十多岁)、大队长魏云(男,当时三十多岁)为首的八、九个恶警围着我,用高压电警棍电我。

绑架折磨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潘绪军、曹后存和王新春在沛县原湖屯乡政府洗脑班出走后不久,沛县610主任陈勇到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办公室找到我,叫我配合他们找人,并许诺找到后给我两万元奖金。后来因我不配合他们的非法抓捕迫害,被陈勇怀恨在心,并强加给我一系列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金庭(男,现已退休)和纪检监察科长阚延德(男,现已退休)在听到沛县支行诬告我依然在修炼法轮功、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发放有关法轮功的真相光盘资料等情况后,专门来沛县找我谈话,同时要求沛县支行把我绑架到徐州市臭名昭著的睢宁县洗脑班。当天晚上副行长胡传省不让我回家,在单位里非法拘禁、看管我一个晚上,第二天我知道单位要把我绑架到洗脑班的事后,坚决不配合他们,在临近绑架前的间隙时间里,被迫离开单位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二年九月七日上午,我被山东省微山县韩庄公安分局四名恶警绑架,当天下午就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李传忠(等六人劫持到江苏丰县一宾馆内非法拘禁。在沛县公安局副局长、610主任陈勇的授意下,他们对我非法审讯、酷刑折磨,连续五天四夜不让睡觉,拳打脚踢,多人轮番殴打,还用竹棍打,使手、脚、腿、身上多处瘀血肿胀,连续一百多个小时戴手铐,还抢走了我的自行车及身上带的三百多元钱。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我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拘,并被劫持到江苏丰县看守所。一个星期后因在监房内炼功,被恶警陈某把我用铁链子拴在地锚上酷刑折磨迫害,日夜都不解开,白天坐在水泥地上,晚上睡在水泥地上而且还不能躺平、翻身,只能蜷曲佝偻着身体,一个姿势睡觉,吃饭及大小便都要别人侍候。别人不高兴,就得忍着,时值天气炎热,身上衣服发臭无法更换,就这样被迫害了十天才解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我又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李传忠等劫持到沛县看守所,十二月十七日被沛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朱信诚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县公安局非法执行逮捕。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沛县检察院以“沛检刑诉(2003)30号起诉书”对我非法起诉。非法起诉人:魏广勤、曲涛、王国庆。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时,沛县法院在沛县电信局二楼大厅秘密对我和潘绪军、曹后存、王新春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庭审,我们当庭指出沛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屈涛(男,现在约五十岁)对法轮功诬陷诽谤,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在中国至今仍然是合法的,属于信仰自由),并说修炼法轮功好、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被屈涛当庭阻止并叫嚣重判。

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在沛县正阳路原法院内,审判长章新古对我非法判刑六年。我依法上诉后,徐州市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即维持原判。

二零零三年九月,我被原所在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和沛县支行以文件的形式非法开除公职。

在江苏洪泽湖监狱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被沛县看守所劫持到江苏省洪泽湖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强制在洪泽湖监狱入监队近七个月时间,每天早上被逼四点半就起床,经常到晚上十二点才能休息;天天逼迫强化训练、强化劳动,不准洗一次澡,不准洗一次衣服,还要忍受着被恶警纵容指使的犯人的谩骂殴打欺侮,当时的主管队长是韩步顺、指导员是姜兆远,入监队骆队长曾多次找我谈话,逼迫我“转化”。

后来我被监狱教育科科长汤锦超及曹新红、童迎宪、叶志春等人劫持到所谓的监狱特优会见站进行强行洗脑、转化迫害,每天被几个邪悟包夹周永年、沙冠军等人监视并灌输邪悟邪说,天天播放恶党编造的谎言进行洗脑,长时间的狂轰滥炸,精神和肉体同时承受巨大而痛苦的折磨,同时逼迫我写所谓的转化“四书”(认罪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后又被劫持到八监区(现为十一监区)所谓“教育分监区”继续强化洗脑迫害,每天强制观看邪党编造的污蔑法轮功的谎言碟片及书籍,强迫写心得体会,还被强迫做奴工。后来因向恶警孙运声明“四书”作废,被恶警每天派包夹严管,并被剥夺了与亲人会见、通电话的权利,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判刑期满。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回家后到二零零九年期间,我又多次受到沛县610人员郑坚、燕宪伟、张继周等人的骚扰、施压、恐吓。

在上海遭受的迫害:冤狱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一月,我因失去工作,随家人在上海打工,四月二十九日,我在上海长宁区的暂住地被长宁区恶警六、七人绑架,他们在没有任何法律凭证下非法查抄了暂住地并抢走了多本大法书籍及有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手机、mp3等,在受到恶警钱俊、茅杰、魏理光、王俊等人的非法审讯后,被劫持到长宁区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我被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丽群、代理检察员高逊非法起诉,后被上海长宁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六个月(审判长杨惠新、审判员周伟敏、陪审员戴玉清、书记员周筱燕)。依法上诉后,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没有开庭,即维持原判。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判刑的是审判长陈星、审判员王晓越、代理审判员徐洁、书记员史政。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我被长宁区看守所劫持至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三中队。监区恶警主管队长董静毅命令恶犯高健先抄身,然后就被关进小监室面壁。董静毅命令高健、朱文华、季海泉三名死缓及十年以上长刑期恶犯包夹“看管”我。

为了迫使我放弃信仰自由,逼迫我坐小塑料凳子及绕铜丝线圈的塑料筒子、用鼓风机猛吹、穿皮鞋踢跺、用铜版纸制长鞭抽打、弹额头、克扣饭菜、不给水喝、被剥夺与亲人会见及通电话的权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从上午八点半左右我就被恶警董静毅叫到上海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楼狱警休息室,恶警江伟、夏靖、李松轮番对我恐吓威胁并下最后的通牒,期间不给上厕所,不给吃饭,我不为所动,到下午四点钟左右恶警李松恼羞成怒,首先拿出高压电警棍对我施暴。随后恶警江伟叫人把我带到一房间墙角里,三个职业施暴者江伟、夏靖、李松各手持一根高压电击器,一个对头部,一个对上身,一个对下身,三根高压电击器同时对我全身高压电击。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八时许,我在上海火车站南站候车回老家时,被上海铁路公安处南站派出所吴凯、赵新民等人绑架、劫持并关押达十六个小时,还非法搜查我的行李包,抢走了我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及有关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金正电子收放机一部、内存卡、火车票等私人物品。

被告人江泽民罪责难逃

江泽民利用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媒体、公安、警察、武警、国安、司法系统、人大、外交、宗教团体等等为其迫害法轮功服务,操控军队、武警直接参加绑架、抓捕法轮功学员,媒体散布谎言抹黑法轮功,国家安全系统为其个人服务,提供、收集材料,制造谣言,挟持人大和司法系统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披上“合法”、“法治”等等外衣,蒙骗各界人民,迫使公安、检察、法院执法犯法,充当江泽民的打手。这场迫害把国家和人民拖入一场罪恶和灾难。

江泽民是这场邪恶迫害的始作俑者和策划指挥者,对这场历史罪恶负有不可逃脱的责任。江泽民把古今中外的一切邪恶手段都利用来对付法轮功,致使法律、道德和人性都遭到极大破坏,这从根本上毁坏着国家政权的统治基础。江泽民为了打击“真善忍”,怂恿假、恶、斗、毒、邪、腐败,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大地上普遍的道德沦陷,社会风气恶化,人人深受其害。

根据《国际人权公约》,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根据中国《宪法》、《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破坏法律实施罪。

因此,我作为受害者,只因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讲真相(属于宪法保护范围,没有迫害也就不需要去讲了),就遭到无理骚扰、抄家抢劫、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身心承受巨大压力,同时又申诉无门。十几年来的迫害压力,我才四十多岁头发都白了。家庭的所有亲人都遭到重大伤害,我的奶奶和我的母亲在我被迫害期间多次病重住院,并相继离世,给我的妻子、儿子带来的痛苦,更是无以言表。关牢房、穿囚服、受酷刑虐待,戴手铐脚镣、拍囚照、摁手印等等,对我的身体和人格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侮辱。江泽民必须承担一切罪责。

为此,我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罪责(包括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并依法给以惩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1/11年迫害-20余种酷刑-江苏经济师控告江泽民-312259.html

2014-10-05: 江苏沛县经济师踪训勇被迫害致严重伤残(图)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踪训勇,坚持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遭中共人员抄家抢劫、绑架、强制洗脑、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达十一年多,历经毒打、长时间不让睡觉、打背铐、烟熏、用手猛力的抓大腿根部、用竹棍打、单腿蹲立、高压电警棍电击、拴地锚、逼做奴工、用铜版纸制长鞭抽打等二十余种酷刑折磨和经济与精神的迫害,造成颈椎、腰椎、心肝脾肾等严重伤残。

踪训勇,四十七岁,本科毕业,原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沛县鹿楼镇任董庄村人。一九九七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名利心很重,做生意、搞投资均亏损失败,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常常向往美好幸福的感情生活,却总是碰壁,心里总是不开心,导致自己身体很差,患有鼻炎、胃炎、肠炎等毛病,整天不是这里痛,就是那里痒,有时一阵微风就能吹感冒,痛苦不堪。炼功后,学法修心向善做好人、看淡名利情,身体一天天好起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体重增加了二十多斤,心情舒畅精神好,身心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单位工作出色,成绩突出,是业务骨干;在家里,与家中亲人和睦相处,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那时时刻感到无比幸运,每天都处在学法得法同化法的幸福和喜悦之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以来,踪训勇因坚持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遭中共无理骚扰、抄家抢劫、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非法刑拘、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达十一年多,历经谩骂毒打欺侮、长时间不让睡觉、强行戴上脚镣手铐、强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打背铐、用鼻孔抽烟、用手猛力的抓大腿根部、用竹棍打、连续一百多个小时戴手铐、单腿蹲立、高压电警棍电击、拴地锚、被迫流离失所、逼做奴工、包夹(在劳教所和监狱,恶警利用劳教人员或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二十四小时随时随处的监控迫害,把他们叫作“包夹”、“夹控”或者“连号”,最初叫作“协管”。实质上是充当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和打手,迫害“有功”者被减刑期奖励。)严管、用肘捣后背、坐小凳子及绕铜丝线圈的塑料筒子、用鼓风机猛吹、穿皮鞋踢跺、用铜版纸制长鞭抽打、弹额头、克扣饭菜、不给水喝、非法开除公职、被剥夺与亲人会见及通电话的权利等二十余种酷刑折磨和经济与精神的迫害,九死一生,给他的精神和肉体造成极大损伤。

十五年来,这场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给踪训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仅工资一项就达六、七十万元,还不包括家人探视、请吃、送礼、非法入室抢劫等被勒索掠夺的钱财。

踪训勇的亲人在这场邪恶迫害中也遭遇了凄惨的迫害。他的妻子在他受到冤狱后,精神长期受到打击,压抑、害怕、恐惧,身体上遭受极大的摧残,现在经常大小便失禁,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头脑几乎不能自主,严寒的冬天把棉衣脱掉扔到河里去,自己在寒风中冻的瑟瑟发抖,直到家人找到她领回家。他的儿子从上小学时起就不能在他的身边了,他儿子所在小学、中学的老师可能都收到了当地县“610”的告知,他们都曾在他儿子面前说起他的情况,好象了解不少,而且有的老师在课堂上让同学们孤立他儿子,以至于没有同学愿意和他儿子玩,歧视他儿子,他的儿子学习成绩很好,可是承受的精神压力太大,包袱太重,长期的忧愁抑郁,经常使孩子产生轻生的念头,甚至几次想跳楼自杀被家人抱住。他母亲因儿子长期受冤狱而担忧、牵挂、忧郁成疾,曾躺在病床上半年多不能下地,有好多天都不能吃饭,造成身体严重损伤而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离世;他奶奶非常相信大法教人向善的道理,也曾听过大法师父的讲法磁带,在他被非法囚禁在狱中时奶奶因病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去世,去世前口中一直念叨着他的乳名,牵挂着她心中疼爱的孙子。

多次非法拘禁 流离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人民银行沛县支行纪检组长张昌允找到踪训勇,叫他看中共央视的新闻报道,其中有民政部、公安部的非法通告以及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看完后,该支行副行长胡传省找踪训勇谈话,逼迫他今后不许再炼法轮功了。紧接着沛县公安局副局长魏嘉训(男,当时大约有五十岁),及沛县新城派出所警察柳东(男,当时约三十岁)和一名女警察(当时二十多岁)先后找到踪训勇,逼迫他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强求他每天到派出所报到,不许外出;单位还无理要求他每天下班后不许回家,吃饭要家人送,住在单位,有专人看管(其实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属于非法拘禁,是在犯罪),给家人带来了精神压力和伤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踪训勇为大法鸣冤上访,被沛县公安局局长张丰程及四名恶警绑架到原沛县车管所一宾馆内(沛县中共党校对面,已拆迁)非法审讯,后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拘,期间有三名恶警(当时大约都在三十多岁)还非法入室抢劫了他的家及他的办公室,抢走了他的多本大法书籍、大陆法轮功学员法会交流录像带、大陆多地的洪法录像带、讲法磁带、炼功磁带、爱华牌收录机等个人财物,还在家中殴打他,三十七天后才沛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宜忠(当时负责迫害法轮功)接出并送回原单位,同时逼迫威胁单位领导对踪训勇严加看管,并逼迫他写出对法轮功的所谓新的认识。

此后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陈保友及成员孔令华多次找他谈话恐吓威胁,原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手续的情况下,行长曹培林口头宣布每月只发给踪训勇工资三百元,仍然在原工作岗位上班。到七月中旬,单位再一次非法拘禁他,下班后不许回家,吃饭要家人送,住在单位,有专人看管,没有通知结束的日期。在此期间,沛县政法委书记姜朝福(遭恶报已死)带领十多人到人行巡查,要求对踪训勇严加看管,不许外出、不许上访、“不能出事”;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兼纪检组长束某(男,当时五十多岁)及徐州市中心支行行长王明津专程来沛县支行直接参与了对踪训勇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踪训勇离开单位去北京再次为法轮功鸣冤上访,后流离失所,期间沛县支行纪检组长张昌允曾到上海家人那里骚扰,逼迫家人有踪训勇的消息要告诉他;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踪训勇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朱允开(男,当时五十多岁,现已退休)及原单位保卫科长孙沛远(男,当时五十岁左右,现已退休)从上海绑架到沛县看守所,在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拘留所洗脑班(责任人:县“610”头目陈勇、孔令华、张继周,看守所长是蔡某某、汪某某、张某某、胡志明,徐州“六一零” 综合协调处处长上官宪明(男,当时四十多岁)),期间,上官宪明曾多次找他谈话;;后又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李传忠(遭恶报得癌症死亡)和刑警大队恶警汤荡从洗脑班强行戴上脚镣手铐劫持到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一宾馆里,强迫他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把他的双手背铐在暖气片上,嘴巴堵上,用鼻孔抽烟,还恶狠狠的抽打他,用手猛力的抓他的大腿根部,痛的他浑身抽搐,连天加夜的酷刑逼供折磨他,然后又一次对他非法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大年除夕,沛县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组织,类似“中央文革小组”与纳粹盖世太保)把非法关押在沛县拘留所洗脑班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及一些在家的学员集中到沛县看守所一大型会议室里,强制收看中共央视一手导演策划的、诬蔑陷害法轮功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沛县电视台当时在现场采访报道,强制学员发言表态,因踪训勇不配合邪恶的要求,他们就在后来的电视报道中连续多日诬蔑诽谤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并在电视上给踪训勇一个特写镜头进行诬蔑迫害,给他和他的家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给他们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此后沛县610还让他的亲人跪在他跟前,撕心裂肺的哀嚎着、哭求着、拽着、拉着、甚至让家人打他,胁迫、欺骗家人参与所谓“帮教”,逼迫他的家人对大法和大法学员犯罪。

在江苏方强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踪训勇又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李德义(男,当时五十多岁,现已退休)戴上脚镣手铐劫持到江苏方强劳教所。

在方强劳教所,起初在入所队从早晨五点到晚上六点高强度的训练;后被分到三大队,当时方强的春天依然是寒风凛冽刺骨,恶警每天逼迫从早上四点半起床出工到晚上六点多才收工,去挖河塘、用很粗的木杠子抬河泥 ,干了近三个月。夏天拔稻秧、插稻秧、扛化肥、撒化肥、打农药、拔水草,在酷热的广场上晒麦子等超负荷的逼做奴工;到后来逼迫接受所谓的转化学习(其实是强制洗脑、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长时间的强迫不让睡觉(又称“熬鹰”),狂轰滥炸的洗脑灌输中共编造的诬蔑法轮功的谎言。还时不时的遭到恶警及包夹各种各样的侮辱、殴打体罚,如上身挺直,一腿半蹲立,一腿后蹬,一般人几分钟就受不了了,而恶警却让他整晚上这样蹲立着,恶警拿着高压电棍噼噼啪啪的闪着光随时都会电在身上。有一次他收藏的一篇法轮功师父的文章被恶人搜出来交给恶警沈强(男,当时三十多岁),沈强把他叫到办公室,不由分说就把他摁在地上用电警棍狂电。

恶警为了达到转化他放弃信仰的目地,以教导员季华(男,当时四十多岁)、大队长魏云(男,当时三十多岁)为首的八、九个恶警围着他,扒光他的衣服,把他成大字型铐在长条椅上,用高压电警棍电他。在方强劳教所,恶警逼迫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可得四千元“奖金”;还迫使法轮功学员购买劳教所里的高价生活用品变相索取钱财。在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唐国防的精心策划下,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伪善心毒的警察和心狠手辣的打手,对法轮功学员的折磨迫害极其残忍和野蛮。

流离失所 再次遭绑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潘绪军、曹后存和王新春在沛县原湖屯乡政府洗脑班出走后不久,沛县610主任陈勇到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办公室找到踪训勇,叫他配合他们找人,并许诺找到后给他两万元奖金。后来因踪训勇不配合他们的非法抓捕迫害,被陈勇怀恨在心,并强加给他一系列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金庭(男,当时五十多岁,现已退休)和纪检监察科长阚延德(男,当时五十多岁,现已退休)在听到沛县支行诬告踪训勇依然在修炼法轮功、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发放有关法轮功的真相光盘资料等情况后,专门来沛县找踪训勇谈话,说他炼法轮功的情况他们都掌握了,还说你跟共产党作对绝没有好结果,同时要求沛县支行把踪训勇绑架到徐州市臭名昭著的睢宁县洗脑班。当天晚上副行长胡传省不让他回家,在单位里非法拘禁、看管他一个晚上,第二天踪训勇知道单位要把他绑架到洗脑班的事后,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在临近绑架前的间隙时间里,被迫离开单位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二年九月七日上午,踪训勇在与当地一位法轮功学员联系时,由于该学员已被当地610绑架,电话被监控监听,随后踪训勇被山东省微山县韩庄公安分局四名恶警(男,当时大约都在三十岁左右)绑架,当天下午就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李传忠(得癌症已死)等六人劫持到江苏丰县一宾馆内非法拘禁。在沛县公安局副局长、610主任陈勇的授意下,他们对踪训勇非法审讯、酷刑折磨,连续五天四夜不让睡觉,拳打脚踢,多人轮番殴打,还用竹棍打,使手、脚、腿、身上多处瘀血肿胀,连续一百多个小时戴手铐,还抢走了他的自行车及身上带的三百多元钱。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踪训勇被沛县公安局(当时的公安局长是吕伟)非法刑拘,并被劫持到江苏丰县看守所。一个星期后因在监房内炼功,被监所里的“号头”史志文(男,当时三十多岁,贪污犯,被判刑七年)密告给了管号的警察陈某(男,当时四十多岁),恶警陈某把他用铁链子拴在地锚上酷刑折磨迫害,日夜都不解开,白天坐在水泥地上,晚上睡在水泥地上而且还不能躺平、翻身,只能蜷曲佝偻着身体,一个姿势睡觉,吃饭及大小便都要别人侍候。别人不高兴,就得忍着,时值天气炎热,身上衣服发臭无法更换,就这样被迫害了十天才解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踪训勇又被沛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李传忠等劫持到沛县看守所,在沛县看守所被强行剃发、穿囚服、洗冷水澡、背监规、像犯人一样静坐,吃的食物猪狗不如,逼迫法轮功学员购买看守所里的高价生活用品变相索取钱财,当时餐馆里五毛钱一份的绿豆芽炒肉丝,在看守所卖到十元一份,就象在押的人们说的“一头猪能卖一辆桑塔纳,一头牛能卖一栋楼”啊!管号的警察姓李(男,当时四十多岁)。十二月十七日被沛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朱信诚(男,现在约五十岁)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县公安局非法执行逮捕。

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沛县检察院以“沛检刑诉(2003)30号起诉书”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潘绪军、曹后存、王新春、踪训勇,非法起诉人:魏广勤、曲涛、王国庆。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时,沛县法院在沛县电信局二楼大厅秘密非法开庭庭审踪训勇、潘绪军、曹后存和王新春四位法轮功学员,学员当庭指出沛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屈涛(男,现在约五十岁)对法轮功的诬陷诽谤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在中国至今仍然是合法的,属于信仰自由),并说修炼法轮功好、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被屈涛当庭阻止并叫嚣重判。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按行为治罪,没有按态度(思想)治罪的。一个人只要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就不能定他犯罪,更不能因为态度不符合执法者的理念而加重对他的处罚。这也就是法律界所说的,思想不构成犯罪,态度也不构成犯罪。可是中共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中,特别是在打着法律幌子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判刑或劳教时,大都是根据法轮功修炼者的思想或态度进行的。从大的方面来说,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来讲,中国现行的法律找不到一条修炼法轮功违法的条款。那么既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法轮功修炼者传播法轮功功法,或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这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是中共公检法在实际执法中却完全按照中共的政策进行所谓的执法,这本身就是执法犯法。中共公检法在执法犯法过程中有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对法轮功修炼者按态度治罪。中共胁迫官员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一票否决制”(单位有炼法轮功的不能评先评优)。

当时旁听者有警察,沛县公安局610成员陈勇、孔令华 、张继周、燕宪伟等,被害人家属、单位同事等几十人。

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在沛县正阳路原法院内,审判长章新古非法判刑潘绪军九年、曹后存十年、王新春九年、踪训勇六年,沛县“610”代表张继周在场。非法判刑责任人:沛县法院章新古、侯丽丽、扈传朝、孔剑秋,当时的法院院长是黄学武。

踪训勇等依法上诉,徐州市中级法院来了两人(男的,当时约五十多岁,个高;女的,二十多岁),非法提审后,没有开庭,即维持原判。在非法起诉踪训勇的所谓证据材料中,有沛县沛城派出所出具的二零零二年三月在沛城镇发现的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诬告证明,有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副行长胡传省、沛县支行办公室主任丁煜及沛县610办公室二零零二年八月收到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诬告证言证物等。

二零零三年九月,踪训勇被原所在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和沛县支行以文件的形式非法开除公职。

老天示警 恶人遭报

在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之后,紧接着沛县下了一场少有的大暴雨,淹没了五十五万亩农田(占全县农田的一半),数间民房倒塌(当时沛县电视、报纸均有报道)。当政者的无道、民众面对强权暴政的沉默,给百姓带来的只有灾祸。这真是古有窦娥遭冤大旱三年,今有沛县四法徒蒙冤天降暴雨示警。

恶人姜朝福,男 ,原沛县常务副县长兼政法委书记,在任期间与原沛县县委书记李荣启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召开全县干部会议推行迫害,在沛县开办多处洗脑班、同时胁迫沛县各级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对沛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重大责任的县政法委书记姜朝福的家人、亲朋在为其岳父奔丧的路上遭遇车祸,造成八人死亡,一人重伤,其中包括姜的妻子、小姨子、司机等,而姜朝福却借此机会大收财礼,发了一大笔黑财;此车祸发生在沛县张寨镇胥洼村头、徐沛公路与铁路交叉口下坡处,是小车司机开车钻入一辆停在路边修车的货车底部,造成的人员伤亡,而姜朝福却认定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给予重判。在其妻死后不到一百天,姜即和公路管理站的情妇结婚。

二零零四年,在江苏省纪委对姜朝福贪污受贿审查期间,姜朝福死于沛县汉城公园“春雨楼”(现已拆),此案曾引起当时沛县官场地震,在姜朝福家中搜出的礼单中,涉及到沛县许多大小官员。据说他的儿子脑子有问题,患有精神病。

610恶徒张继周,男,现在约五十岁,二零零一年从沛县商业局调入沛县610,跟原沛县610办公室主任陈勇是拜把子兄弟,跟随中共积极参与洗脑、非法判刑迫害沛县法轮功学员,连他的中学同学踪训勇也不放过。二零零四年,其妻在一家饭馆打工期间,被一个路过该饭馆要饭的叫花子用一块砖头狠狠的砸在她的脸上,当时就血流如注,毁容破相了,现在还落下了一个深深的大疤,据她本人说,当时疼的都昏过去了,稍微再往上一点就把眼睛砸瞎了。

在江苏洪泽湖监狱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踪训勇被沛县看守所副所长(男,当时三十多岁)等劫持到江苏省洪泽湖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强制在洪泽湖监狱入监队近七个月时间,每天早上被逼四点半就起床,经常到晚上十二点才能休息;别人是一人一铺,而他却被恶警安排两人一个铺位;天天逼迫强化训练、强化劳动,经常训练劳动长达十八个小时以上,不准洗一次澡,不准洗一次衣服,而且连最差的饭菜也不给吃饱,每周一次一个小组十余人只分到一碗咸菜,还大部分被小组长克扣;中午只有很少的菜汤伴米饭;有一段时间还给吃霉变的陈化粮;还要忍受着被恶警纵容指使的犯人的谩骂殴打欺侮,当时的主管队长是韩步顺、指导员是姜兆远,入监队骆队长曾多次找他谈话,逼迫他“转化”。

后来踪训勇被监狱教育科科长汤锦超及曹新红、童迎宪、叶志春等人劫持到所谓的监狱特优会见站進行强行洗脑、转化迫害,每天被几个邪悟包夹周永年、沙冠军等人监视并灌输邪悟邪说,天天播放恶党编造的谎言進行洗脑,长时间的狂轰滥炸,精神和肉体同时承受巨大而痛苦的折磨,同时逼迫他写所谓的转化“四书”(认罪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后又被劫持到八监区(现为十一监区)所谓“教育分监区”继续强化洗脑迫害,每天强制观看邪党编造的污蔑法轮功的谎言碟片及书籍,强迫写心得体会,还被强迫做奴工。后来因向恶警声明“四书”作废,被恶警每天派包夹严管,并被剥夺了与亲人会见、通电话的权利,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判刑期满。

从二零零八年九月回家后到二零零九年期间又多次受到沛县610人员郑坚、燕宪伟、张继周等人的骚扰、施压、恐吓。

在上海提篮桥监狱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踪训勇因失去工作,随家人在上海打工。上海世博会前夕,当地片警及所在居委会李某(男,当时四十多岁)逼迫他写所谓的“承诺书”,否则离开上海。因张贴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四月二十九日,他在上海长宁区的暂住地被长宁区恶警六、七人绑架,他们非法查抄了暂住地并抢走了多本大法书籍及有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手机、mp3等,在受到恶警钱俊、茅杰、魏理光、王俊等人的非法审讯后,被劫持到长宁区看守所;在长宁看守所,因不配合按照恶警的要求穿囚服、参加奴工劳动、進出门喊报告、抱头蹲地等无理要求,受到二楼恶警穆某、四楼恶警胡某、吴某等人的殴打折磨。他们在挡住摄像头后指使三、四个在押的恶人把他摁在地上,强行给他穿囚服,用皮鞋跺他的脚,用胳膊肘恶狠狠的猛力捣后背等方式迫害他。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踪训勇被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丽群、代理检察员高逊非法起诉,后被上海长宁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六个月(审判长杨惠新、审判员周伟敏、陪审员戴玉清、书记员周筱燕),证人王国忠、汤龙根、李保奇、常璐颖、赵象静涉嫌做伪证诬告踪训勇,致踪训勇被非法判刑。依法上诉后,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来了两人(男的,当时约三十岁,高个;女的,当时三十多岁),非法提审后,没有开庭,即维持原判。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判刑踪训勇的审判长陈星、审判员王晓越、代理审判员徐洁、书记员史政。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踪训勇被长宁区看守所劫持到上海青浦新收犯监狱先“报个到”,然后马上被劫持至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三中队。监区恶警主管队长董静毅命令恶犯高健先抄身,然后就被关進小监室面壁。董静毅命令高健、朱文华、季海泉三名死缓及十年以上长刑期恶犯包夹“看管”踪训勇

为了迫使踪训勇放弃信仰自由,看管恶犯们白天让他坐在终日不见阳光、阴暗潮湿的3.3平方米的小监室里面壁,一动不能动,不能出小监室半步,坐的是塑料筒子(它其实是一监区生产出口小型变压器绕铜丝用的,直径约二十厘米,连半个屁股也放不下,上面凹凸不平,坐几分钟屁股就痛的厉害,恶犯让他每天长时间罚坐,而且坐在上面不能动,一动塑料就容易碎,碎了就要赔钱或者被殴打,甚至还要遭到更为严重的体罚。

坐在这样的“老虎凳”上,双手必须放背后,双脚并拢,腰要挺直,头抬高全身不能动,就这样每天静坐面壁体罚达十八个小时以上,不许洗漱,不许与任何其他人说话。除吃饭可休息五分钟外,稍有坐姿不正就会招来看管犯的拳打脚踢。有一次头靠在壁上,身体稍往前倾,被恶犯高健看到,脚上穿着皮鞋,跑到他背后,恶狠狠的猛踢在他腰上,疼的他当时就躺在地上直叫,恶犯高健叫来恶医犯,恶医犯说没事。恶犯季海泉听到说没事恶狠狠的骂他装的,还往他身上猛踢猛跺,恶警看到不管不问,转身走了。后来当面反映给主管队长董静毅,表面答应带他去医院检查,可从来都不见行动。

从此踪训勇小凳子坐不了了,每天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要解手只能扶着床边慢慢挪到马桶边坐在床边上解或坐在马桶上,要走出去只能靠着墙边慢慢挪动,痛苦不堪。就这样恶犯也不放过他,每天早上半勺稀饭,中午一两米、一点菜汤,晚上一两米、一点菜汤,想喝点水都很困难,他们不给倒水,就这样经常是一个多星期都没有大便;有时逼迫他认罪,得不到他们想要的满意答复,就恶言恶语、拳脚相加,高健穿着皮鞋往他脸上跺,往他头上、身上踢。恶犯朱文华自己说曾在劳教所、戒毒所等地方迫害过多名法轮功学员,使用过多种酷刑,如在门边夹手指、抠眼睛、弹额头、长时间蹲马步等,对踪训勇除了恶言侮辱外,还恶狠狠的弹他的额头,每次都弹出个大大的包才心满意足;逼迫他每天都不能上床睡觉,只有到星期天时偶尔给睡四、五个小时,因为他们也困的受不了了。

为了加重折磨他,不让他因疲劳打瞌睡,恶犯季海泉用画报上撕下的铜版纸,自制了一根长鞭,用作刑具,自己惬意的躺在床上,当旁边的踪训勇犯困时,用此长鞭对着踪训勇的头、脸、身上猛抽,抽出血印,抽的次数以百计。就这样,原本体重一百六十多斤的踪训勇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被折磨的皮包骨头,走路扶着墙还打晃,连恶犯高健都说“看看瘦成啥样了”。

二零一一年夏季七、八月间,恶犯高健、朱文华、季海泉为迫使踪训勇所谓的违心“认罪”,又想出了一个阴招,用冷水把踪训勇全身浇湿,用鼓风机对着踪训勇猛吹,他好不容易见到副监区长夏靖、主管队长董静毅,抗议长时间吹鼓风机,但恶警不予理睬,三名恶犯继续用此阴招折磨迫害踪训勇持续2个多月。

提篮桥监狱教育科徐海洪和一监区主管队长董静毅二名恶警曾特地从上海窜到踪训勇老家江苏沛县,看到的是年迈的老人。之后,副监区长夏靖、警长董静毅二名恶警又去了踪训勇上海的暂住地,见到了踪训勇的妻子和儿子,认定他们都属于弱势群体并且家乡又在外地、认定他家人亲属没能力替踪训勇维权、反迫害之后,于是就毫无顾忌的实施对踪训勇的迫害。恶警徐海洪多次找踪训勇谈话威逼,一监区监区长恶警江伟、副监区长恶警夏靖、原副监区长(现六监区副监区长)恶警李松多次谈话恐吓,均被踪训勇拒绝接受。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从上午八点半左右踪训勇就被恶警董静毅叫到上海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楼狱警休息室,恶警江伟、夏靖、李松轮番对踪训勇恐吓威胁并下最后的通牒,期间不给上厕所,不给吃饭,踪训勇不为所动,到下午四点钟左右恶警李松恼羞成怒,首先拿出高压电警棍对踪训勇施暴。随后恶警江伟叫人把踪训勇带到一房间墙角里,三个职业施暴者江伟、夏靖、李松各手持一根高压电击器,一个对头部,一个对上身,一个对下身,三根高压电击器同时对法轮功学员踪训勇的敏感部位电击,如:耳根内侧、头颈、腋下、肘关节内侧、膝关节内侧,电击时间长达几个小时,电击声、喊叫声不时从这个墙角发出,惨不忍闻……

踪训勇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二零一三年十月到上海和家人团聚后,上海长宁区新泾镇新泾苑小区片警郑某(男,四十多岁)和新泾苑小区治安主任周某(男,四十岁左右)多次打电话和到家中骚扰威胁恐吓,说:不要再炼法轮功了,给家人和踪训勇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使家人时刻感受到威胁和不安。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到家后,沛县片警李存乾等三人曾给踪训勇拍照片,在电脑上留迫害的案底记录。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八时许,踪训勇在上海火车站南站候车回老家时,被上海铁路公安处南站派出所吴凯、赵新民等人绑架、劫持并关押达十六个小时之久,还非法搜查他的行李包,抢走了他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及有关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金正电子收放机一部、内存卡、火车票等私人物品。

善恶必报

近年来,迫害法轮功中所使用的集古今中外一切邪恶之大全的手段不断曝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滔天罪恶正在受到全球谴责与抵制。善恶有报,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目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高官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徐才厚等正在受到中共卸磨杀驴的惩处。而且天惩的速度正越来越快、范围越来越大、方式多种多样(调查、双规、逮捕、判刑、车祸、患病、天灾人祸、祸及亲人等),直逼迫害元凶江泽民。

作为法轮功修炼者,踪训勇表示,现在心中只有对于参与迫害者的悲悯和可怜,因为那些被中共利用来迫害善良好人的人,当恶报天惩、中共的卸磨杀驴、正义的清算到来时,他们也是受害者(先害人后害己)。而且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修炼者的罪本人还不起,还要祸及亲朋,结局更惨。法轮功学员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他希望所有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能够珍惜有限的时间,抓紧了解真相、明白真相,立功赎罪,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希望善良的中国同胞,抓住这最后珍贵的机缘,顺应天意民心,退出已加入的中共党团队组织(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退人数已达一亿七千万),才能在天灭中共的大劫难中保平安,拥有未来。

面对无辜迫害中的种种压力、苦难和艰辛,真心期盼善良的人们伸出温暖的援手,呵护和坚守住人性中共有的关爱、正义和良知。您的每一份关注、理解、鼓励与支持,对于早日结束踪训勇和家人的苦难,都是一种正面的帮助和敦促,都是极其珍贵的,每个人的义举也在为未来选择和奠定着生命的永生与希望。“真、善、忍”——普世的价值将引领着我们坚定走过漫漫的长夜,迎来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5/江苏沛县经济师踪训勇被迫害致严重伤残(图)-298553.html

2013-11-05: 法轮功学员宗训勇已从上海提篮桥监狱黑窝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5/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82192.html

2013-10-26: 上海提篮桥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隐蔽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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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中国上海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楼狱警休息室,时间:2011年11月3日,下午5:30分(邪恶总是怕见阳光的,要等其他狱警下班,使迫害曝光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三个手持电击器的职业施暴者分别是:一监区监区长恶警江伟、副监区长恶警夏靖、原副监区长(现六监区副监区长)恶警李松,被虐者是法轮功学员宗训勇

受害人宗训勇,46岁,江苏沛县人,原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员工,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坚修法轮大法,自1999年以来多次被中共邪党非法拘留、劳教、非法判刑等迫害,上海世博会前夕,因张贴揭露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又被中共邪党非法诬判三年六个月,冤狱到期日: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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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变相暴力酷刑:恶警为了达到折磨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目的,但又怕承担致人伤残的法律后果,及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酷刑迫害被广泛曝光后对其的极度震慑,为了达到更隐蔽的迫害效果,恶警们指使恶犯们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变相暴力摧残与折磨。当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進入提篮桥监狱后,就立即被分配到各个监区,关進阴暗的3.3平方小监室,完全与其他犯人及外部环境隔绝,吃饭睡觉全在里边,不许洗澡,不许与任何其他犯人说话。如不所谓的“转化”,就不许出小监室半步。在小监室内,法轮功学员也没有任何自由,无时无刻不被包夹犯盯着,从早到晚坐在高不到20厘米的表面凹凸不平的刑具上(绕铜丝线圈的塑料筒子),上身挺直,两手反背,面朝墙壁,一动不能动,稍一松懈就会招致包夹犯们的辱骂殴打;之后再由包夹犯们对信仰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千方百计找茬,让法轮功学员痛苦,比如:不让吃饭、喝水、大小便,不让睡觉,罚站罚跪罚蹲,洗脑折磨,夏天小监内三十八、九度高温炙烤、不准洗澡,冬天低温下受冻、洗冷水等等,妄图使法轮功学员在长期的被隔离的环境中、在长期的寂寞痛苦折磨中屈服。

在这场持久的为了迫使宗训勇所谓违心的“认罪”的酷刑迫害中,提篮桥一监区的恶警头头们全部出动,赤膊上阵,这也绝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蓄谋已久,经过“精心策划”后才实施的。如:早些时候,监狱教育科狱警徐海洪和一监区四楼楼面警长董静毅二名恶警特地从上海窜到宗训勇老家江苏沛县,看到的是年迈的老人。之后,副监区长夏靖、警长董静毅二名恶警又去了宗训勇上海的暂住地,见到了宗训勇的妻子和儿子,认定他们都属于弱势群体并且家乡又都在外地、认定他家人亲属没能力替宗训勇维权、反迫害之后,于是就毫无顾忌的实施对宗训勇的迫害。

在这场酷刑迫害之前的239天里,即宗训勇于2011年3月8日被劫持至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三中队后,监区恶警头头们命令高健、朱文华、季海泉三名死缓恶犯包夹“看管”宗训勇,为了迫使宗训勇放弃信仰,看管恶犯们白天让他坐在终日不见阳光、阴暗潮湿的3.3平方的小监室里面壁,一动不能动,不能出小监室半步,而且坐的不是凳子,而是绕铜丝线圈的塑料筒子(高不足20厘米,表面凹凸不平,恶犯高健为了使宗训勇增加痛苦,把筒子边缘裁掉,只留下杯口大小的空心内圈),胁迫他每天从凌晨4点坐到晚上10点,到了夜里恶犯故意不时敲醒宗训勇,使他不能正常睡觉(看管恶犯们则轮流睡觉)。为了加重折磨他,不让他因疲劳打瞌睡,恶犯季海泉用画报上撕下的铜版纸,自制了一根长鞭,用作刑具,自己惬意的躺在床上,当旁边坐在筒子上的宗训勇犯困时,用此长鞭对着宗训勇的脸猛抽,抽出血印,抽的次数以百计。

恶犯高健为了加重对宗训勇的折磨,对他的饭菜也克扣自己吃掉,早餐只让他喝点泡饭汤,午、晚餐只能吃二两劣质米饭,连一周仅有的一顿一小点荤菜都被克扣,被其私吞。(当这种私扣囚粮的违法行径连其他看管恶犯都为之不齿时,高健却恬不知耻地说:这些(指私扣囚粮)是有明文规定的。可见其贪婪邪恶的本性。)

宗训勇在这样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平时连大便都没有,大约一周才有一次,便量也只有一点点,而三名看管恶犯对他的拳脚相加,却成为家常便饭。有一次,高健穿上皮鞋猛踹宗训勇的左腰,痛得他在地上坐了许久才缓过神来。此后一段时间,他必须用手扶着墙才能勉强走路,腰一直痛了三个多月。宗训勇向副监区长夏靖、主管队长董静毅投诉三名看管恶犯的暴行,但结果是对他的拳打脚踢更加频繁。显而易见,折磨宗训勇是监狱恶警唆使的,三名恶犯名为“看护”(为掩人耳目,迷惑世人,2012年提篮桥监狱把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看管犯”的名称改为更具迷惑性的名称——“看护犯”),实为“打手”。

到了2011年夏季7、8月间,恶犯高健、朱文华、季海泉三人为迫使宗训勇所谓的违心“认罪”,又想出了一个阴招,用冷水把宗训勇的衣服浇湿,并令他坐在小筒子上,用鼓风机对着宗训勇猛吹,他好不容易见到副监区长夏靖、主管队长董静毅,抗议长时间吹鼓风机,身体受不了,但恶警不予理睬,三名恶犯继续用此阴招折磨宗训勇持续2个多月。

恶犯们为了迫使宗训勇违心的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在这239天的日日夜夜,想方设法折磨他,加上营养不良,已使宗训勇刚被劫持進提篮桥监狱时身体不错的汉子,变成身体羸弱的连十个指头都变成了灰指甲,残缺不全。

三名恶犯用239天的折磨使宗训勇在肉体上饱受摧残,但思想上并没有使宗训勇放弃真善忍的信仰。一监区的恶警头头们坐不住了,只得撕下伪装,从幕后跳到前台,上演本文开头的一幕。

恶警们为了自己升官发财,不惜践踏良知善念,以迫害折磨信仰“真善忍”的良善,来达到满足一己之私欲,真是天理难容!现正告这些迫害良善的恶警,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善恶有报是天理,不要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而断送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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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4/上海提篮桥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隐蔽迫害-281665.html

2013-09-24: 江苏沛县宗训勇将在十月结束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的三年多冤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4/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0275.html

2012-12-14: 请上海同修帮助了解江苏踪训勇的情况
请上海同修帮助了解江苏法轮功学员踪训勇在上海监狱黑窝的情况。他所在地区的邮编是200082,地址是082-026信箱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4/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66543.html

2010-11-04: 上海世博会半年 中共加剧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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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宗训勇,四十三岁,江苏沛县法轮功学员,住沛城镇歌风路五号。原为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员工。因失去工作,随家人在上海打工。世博会前夕,当地片警让他写所谓“保证书”,否则离开上海。一月后上海警方来县调查说:他因发真相资料被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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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31928.html

2010-10-26: 江苏沛县法轮功学员宗训勇在上海被绑架
江苏沛县法轮功学员宗训勇,43岁,原为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员工,住沛城镇歌风路五号。因坚修大法曾多次非法刑事拘留,被关押,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宗训勇被非法关押進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被沛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劳教所、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受尽恶警、犯人的谩骂殴打折磨。于二零零九年刑满释放。

因失去工作,随家人在上海打工。世博会前夕,当地片警让他写所谓“保证书”,否则离开上海。一月后上海警方来县调查说:他因发真相资料被抓捕。至今尚无任何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6/231508.html

2009-08-04: 江苏沛县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踪训勇,男,三十六岁,原为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员工,住沛城镇歌风路五号。二零零二年九月七日,在流离失所期间,在上海被沛县公安局绑架,非法审讯,在丰县一宾馆内监视居住,沛县公安局政保股李传忠伙同恶警,连续四天四夜不让睡觉,拳打脚踢,多人轮番進攻,还用竹棍打,使手、脚、腿、身上多处瘀血肿胀,连续一百多个小时戴手铐。九月十一日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关進丰县看守所,九月十八日,在丰县看守所,恶警陈所长用脚镣拴在地锚上长达十天,时值天气炎热,身上衣服发臭无法更换。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转到沛县看守所,在沛县看守所被强行剃发,被强制穿囚服,被强制洗冷水澡,被强制背监规,被强制像犯人一样静坐。十二月十七日被沛县伪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县公安局非法执行逮捕,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被沛县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江苏省洪泽湖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强制在入监队近七个月时间里,强化训练,强化劳动,有时训练劳动长达十八个小时以上,不准洗一次澡,不准洗一次衣服,而且连最差的饭菜也不给吃饱,还要忍受着被恶警纵容指使的犯人的谩骂殴打欺侮。

以下是九九年之后沛县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实综述: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沛县大法弟子为讲清事实真相,要求给大法弟子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先后有二十多人去北京上访,在北京信访局被沛县恶警孔令华等人强制带回。二零零零年三月,被强制带回后,恶警对每人進行非法审讯,他们用尽各种手段欺骗、侮辱、打骂。陈静被恶警抓住头发殴打刑讯逼供,司秀丽被恶警打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连踢带打,坐在地上三个多小时。曹后存、踪训勇、王秀华、崔玉梅遭到非法刑事拘留三十七天。李桂芳、朱爱萍、刘芝兰、陈静、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司秀丽、张美兰、张秀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再次上访,朱爱萍、陈静、踪训勇、张秀芬、王新春、司秀丽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张秀芬、司秀丽在刑拘二十天后,恶警强制家人缴纳保证金和担保后放回家。王新春刑拘一月后非法关進所谓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朱爱萍、陈静、踪训勇刑拘一月后,被非法劳教一至三年不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间,被非法关進所谓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的有:曹后存、踪训勇、王秀华、崔玉梅、李桂芳、朱爱萍、刘芝兰、陈静、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张美兰、张秀芬、王新春、张红英、潘序军、韩书加、朱艳玲、魏耀琳、赵月正、董敏。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张秀芬、崔玉梅、董敏、毕某四人被非法关進徐州市精神病院。二零零一年四月,王秀华被非法关進徐州市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她们被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他们记忆力下降,心慌,心神不宁,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一年一月,朱爱萍、刘芝兰被非法关押進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劳教二年。朱爱萍在关押期间被强制洗脑转化,罚站十八天不让睡觉,双腿严重浮肿。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踪训勇被非法关押到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关押期间被强制参加十几个小时超负荷奴工劳动,多次被恶警沈强、季某某、魏某某等人摁在地上用脚踩着用电棍电击,有一次被他们扒光衣服用手铐大字型铐在长条椅上用电棍电击全身长达一个小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4/205871.html

2005-08-09: 张秀芬(女,60多岁)和董敏(女,40多岁),她们是在讲真像时被抓的,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句容劳教所。董敏被邪恶之徒迫害得不能吃喝,精神恍惚,已于今年5月被送回家。

张秀芬的女儿王新春也被非法关押在南京监狱,她是2002年和另外三个同修被抓的,都已判重刑。据悉,他们被迫每天工作17个小时,从早晨5点到晚上10点。这些同修分别是:

潘续军,男,36岁,教师,被非法判刑7年。
综训勇,男,34岁,银行职员,被非法判刑6年。
曹厚醇,男,32岁,工程师,被非法判刑9年。
王新春,女,34岁,教委工作,被非法判刑9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9/108023.html

2005-05-02: 江苏沛县自2000年至2003年11月有曹后存、潘序军、踪训勇、王新春分别被非法判刑9年、7年、6年、11年。他们被分别被运到南京女子(句容)和泗洪男子监狱迫害。

2004-10-20: 江苏沛县大法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自99年7.20-2004年江苏沛县的不法之徒给十几名大法学员办所谓的学习班,拘留、劳教、判刑、送到学员到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并对其家人监控、勒索。

被判刑的有:
潘正军,男,35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王新春,女,32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踪训勇,男,31岁,银行职员,2001年被非法判刑6年。
曹厚淳,男,34岁,工程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10年。
张秀芬,女,60岁,退休, 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董敏,女,42岁,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被劳教的有:
朱爱萍,女,45岁,营业员, 2004年被非法劳教2年。
陈晶,女,32岁,3年 2000年被非法劳教3年。
魏跃林,女,60岁, 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刘芝兰 ,女 ,45岁,邮电局员工,2000被非法劳教2年。
朱艳龄,女,38岁,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王秀华,女,46岁,被非法劳教2年。

在2001年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有:崔玉梅、张秀芬 、王秀华、董敏

2004-04-21: 江苏徐州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事实
2003年12月24日,江苏徐州的法轮功学员张玉英等4人在大福源超市讲真像时被泉山区610绑架,一人被非法判5年,其馀同修下落不明。

江苏徐州的法轮功学员耿怀朴,在江苏大丰方强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于2001年底被绑架至徐州睢宁洗脑班。在2002年初,他正念正行闯出魔窟。同年10月在河南又遭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江苏沛县的法轮功学员宗训勇等3、4人,在2002年9月底被当地610绑架到看守所,至今未释放。

江苏徐州的黄楼派出所的苗磊(指导员),30多岁,四年来,追随江氏集团,采取恫吓、洗脑、欺骗等手段,指使恶警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现已遭报。于2003年下半年,苗磊在所里跳绳时突然死亡。望江苏徐州的警察和610的工作人员汲取教训,莫步后尘。善恶有报是天理,破坏大法者,必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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