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9: 山东龙口市南山集团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
8月24日被绑架的山东龙口市南山集团的法轮功学员是:孙福莲、隋桂英、姚大香、姚桂兰、郭翠霞、任淑翠、
吕亮志、邢淑恒、隋信巨、隋邦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9/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4867.html2005-03-12: 正法進程到了今天,邪恶的黑窝仍然十分邪恶,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仍处在邪恶的环境里遭受着迫害和折磨,邪恶的潍北监狱去年将莱州大法弟子李光迫害致死后, 潍北监狱仍然十分邪恶。潍北监狱第六监区截止到2005年2月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谢鑫、
吕亮志、田忠坤、朱同朝、孙克林、王明江、刘乃富、赵传武、彭玉堂、刘中华、孙建武、马占山、王发茂、王宝富、初立文。
2004-04-25: 2003年11月17日,龙口市北马镇派出所恶警王禄、陶述友、王幸福等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如其说是抄家,倒不如说是抢劫,当时他们除抢走大法资料外,还把录音机、充电变压器、电插座、三副扑克、木板、电线、卫生香、香炉等物品一起非法抢走。同时又要非法抓我,我拒不配合。我在2001年5 月因承受不了邪恶的迫害,被迫跳楼,摔成粉碎性骨折,致使右腿残疾。恶警王禄(自99年以来经常打骂大法弟子)不顾我残疾的身体竟动手向我施暴。他们将我拖出家门,抬上警车,将我右腿裤子都拖碎两个窟窿。
当天下午,恶警王禄、王幸福等人将我送到张家沟看守所,在他们动手从车里往外拖我时,我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王禄又向我施暴,打得我都尿裤子里了。
第二天,恶警王禄、王幸福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我,我一直发正念,不管他们问什么我一概回答“法轮大法好”我牢记师父在2001年4月24日经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中说:“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著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一会儿,恶警王禄说他胃不舒服,后来就草草问了几句,又将我抬了回去。
自被邪恶非法绑架,我就一直绝食抗议。第七天,看守所狱医见我直恶心,便通知北马派出所,恶警王禄、迟永顺、王幸福、陶述友等来到看守所,强行将我抬上车,拉至北海医院插鼻管灌食。这是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卑鄙手段,用塑料管从鼻孔插入,一直到胃部,期间它们故意将管子在我鼻腔和喉咙里来回扯动造成剧烈的恶心和痛苦,待灌完后,管子上已满是血迹,为了掩人耳目,护士赶紧将塑料管装起来拿走。
隔了一天,看守所狱医见我还不吃饭,又通知北马派出所。这次在他们的野蛮灌食迫害下,使我气管被插破、鼻子被插肿,无法再插鼻管灌食。狱医开始给我打吊针,由于我被迫害得全身浮肿,狱医找不着血管,又赶紧通知北马派出所,北马派出所一听这种情况,连面不敢照,撒手不管了。看守所只好找站岗的大兵将我送进医院,回来后,狱医每天给我打大量的药水,明着是给我治疗,实际是加重了对我的迫害,打得我口干舌燥,眼睛睁不开。我趁他们不注意,拔掉了吊针,以后他们再也没给我打针,24天后他们见我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才通知北马派出所将我放回。
当时与我一起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的有孔凡华、丛培清、麻莲凤、栾积潭、杨淑敏、徐德宝等十多名大法学员,一个多月后栾积潭与几名学员被非法勒索2000元后放回;2004年3月邪恶将孔凡华、丛培清、麻莲凤、姚新人、
吕亮志分别非法判刑10年、8年、4年至3年不等;还有几名学员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邪恶的610洗脑班里遭受着迫害。
2026-10-11: 迫害单位:蓬莱市公安局政保大队
龙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队
龙口市公安局北马派出所
2026-09-10: 山东烟台龙口检察院检察官吕莎莎 吕莎莎电话:
18353502852 单位电话:
0535—3012852家庭住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锦上春天小区 12#-2-202
曲友民(举报郭美学者)男,1992年7月3日生,家庭住址:龙口市龙港街道港湾名城,电话:152 535 09969
欧纯芝,女,1967年10月5日生,海带市场卖衣服;录音者,恶意举报法轮功学员郭美学。家庭住址:龙口市北马镇曲阜村 电话:155 522 04568
2026-08-05:责任单位、责任人:
龙口政保大队:办案民警 郭福兑
18596118718龙口下丁家派出所:办案人 吕桂磊
186600671312026-06-02: 烟台市中级法院: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院长:李胜良
审判长:武静
法官:吴国岩
0535-6675306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政法委: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邮编265701
政法委书记:孙少君
龙口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邮编265701
电话:
0535-8517832院长:孙巍
0535-8778269副院长:王院长
18653518931 (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
审判长:刑庭庭长赵瑜(女,数次冤判法轮功学员)
13156934533、18561066566、0535-8778316,家庭住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锦上春天小区 25#-2-202
赵瑜的丈夫:曲以杰 电话
13697850681 工作单位: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人民医院急诊室
法官助理:邱广州
13287428981合议庭:董培森、战娜(女)
书记员:吕振东
龙口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邮编265701
电话:
0535-3012810代检察长:姜远斌
183535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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