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0: 哈尔滨市通河县法轮功学员遭通河县公安骚扰、迫害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75岁的女法轮功学员
李花朵,在下楼扔垃圾时,被四月份新上任的政保科长常亮及另外两名警察强行带到通河县公安局并非法拘禁。
在整个过程中,警察对老人实施威逼、恐吓、伪善诱骗等手段,强迫她在所谓的“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上签字。
警察不仅逼迫
李花朵本人签字,还强行威胁其女儿必须在“取保候审保证书”上签名并摁手印,否则不允许老人回家。最终,在强制压力下,家属被迫签字,
李花朵才得以回家。
取保候审决定书上另有两名老人 企图进一步构陷
取保候审决定书上还列有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郑玉林(女,75岁)和苑凤桐(女,78岁)。所谓罪名是中共长期用于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明显意图为下一步迫害铺路。
一家自1995年修炼受益 却长期遭骚扰、抄家、绑架
李花朵一家自一九九五年走入大法修炼,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受益良多。然而,自江氏集团发动迫害以来,她一家长期遭到抄家、绑架、上门骚扰。
当时的国保队长刘培敏绑架了她家中两名教师(父子),以“唆使未成年儿童练邪教”为借口企图重判。最终在大家的正念下解体,并遭恶报。
李花朵的老伴在二零一八年七月,在长期不断的骚扰压力下不幸离世。
近几年,通河县警察对她的迫害愈加频繁、粗暴:年年上门骚扰、抄家,外出跟踪。2024年到其子店内抢夺个人电脑等物品。2025年到她儿子学校将她儿子绑架到县公安局强迫签字摁手印,同年,将其儿媳绑架到哈尔滨市看守所拘留15天,致使家中店铺无人看守,造成明济损失。
通河县公安局长期执行迫害政策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通河县公安局一直执行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疯狂迫害本县内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有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或被逼迫放弃修炼。
希望同修加强正念,救度那些仍不明真相的警察。
通河县公安局国保
大队长\政保科长 常亮,男,30多岁,中等身材,皮肤白皙,办公室电话:57430110,手机:13274611999
那男,40来岁,身材高,皮肤黑,戴眼镜,手机:153318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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