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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香港各案例 >> 廖蕊兰, 女, 70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1-26: 七十多岁的Jenny Lee原名廖蕊兰,一九九五年与丈夫移居新西兰,原本病痛缠身的她有幸修炼法轮功之后,不但很快百病全消,更能善待他人,与家人相处和睦幸福。中共打压法轮功之后,她曾四次到北京上访,五次被非法抓捕,在十多处不同的监禁场所先后被关押了共一百多天,深受牢狱之苦和精神折磨;还三次被无理驱逐出境,其中两次被遣返新西兰。
综上所述,香港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因修炼法轮功和向可贵的国人讲述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却遭到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政法委及610的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迫害,遭迫害主要原因是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发动的这场迫害。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广东省政法委、610、深圳市政法委、610、国保、派出所。 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一五年八月底,香港地区已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他们通过邮递方式,将刑事控告书及刑事举报书寄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二零一五年六月,香港地区继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递状控告江泽民之后,又有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相继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底至八月底期间,透过邮递等方式向中国两高院递交诉江刑事控告书。他们年龄从三十多岁到八十多岁,来自企业界、金融界、商界等行业,也有退休教师及家庭主妇等不同身份背景,相同的是他们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其中有人修炼了近二十年。 廖蕊兰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她说:“不是我单单一个人,那么多人被迫害,而且全中国、全世界人都受他迫害,他用谎言欺骗了那么多人,所以每个人都受他迫害,真的是这个人早就应该被送上国际法庭了。这个时候到了,我觉得很兴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6/香港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396283.html 香港各案例联系资料(区号: )2012-04-16: 责任人:
法官:石耀辉 检察院:李剑军 公安局国保:奚伟忠、张煜、竺警察 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陆文德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邮编:200135 电话号码:68543410,50138633,021-38794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宝富 副检察长汪伟忠、张径、肖凯、潘柏生 检察院领导周余国、陆吉敏 浦东新区检察院信访办:58852000 2010-01-24: 香港《凤凰周刊》杂志有毒害众生的内容 本人发现在2010年第2期总第351期《凤凰周刊》杂志中,有一篇记者田路发表的《海外“反动网站”名单调查》文章第28页有诋毁明慧网和“大纪元”的内容,妄图剥夺众生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权利。希望海内外同修主动给《凤凰周刊》杂志编辑们讲真相,以防止邪恶因素再利用媒体毒害世人。 香港《凤凰周刊》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董事长/出品人 刘长乐 行政总裁 崔强 编委会副主任委员 王纪言 杨家强 周军 编委 王酉年 王多多 刘庆东 刘春 刘爽 何新京 吴晓健 钟大年 段敏 郭志成 唐建 袁路 喻凌霄 编委会秘书长 孙谦 香港《凤凰周刊》杂志社 社长 孙谦 副社长 刘庆东 执行主编 师永刚 副主编 蓝艺 玛雅 黄章晋 总编室副主任 王现来 主笔 魏恭 袁凌 叶匡政 首席记者 邓飞 罗科 编辑 萧方 涂艳 晓波 记者 谌彦辉 周宇 吴海云 钟坚 段宇宏 席志刚 王骞 吴婷 郑东阳 胡佳恒 夏阳 特约主笔 曹景行 阮次天 邱立本 南方朔 何亮亮 杨锦麟 石齐平 谢国忠 蒋兆勇 创意总监 庞克 美编 黄静 虎妹 小米 图片编辑 丁大伟 流程编辑 黄楠 法律顾问 王霁 财经顾问 沈铭 出版事务部主任 李迪 编辑 张云 编辑出版社 香港《凤凰周刊》有限公司 编辑部 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景街2-6号 电话 00852-22008790 社址 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景街2-6号凤凰卫视总部 电话00852-2200888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