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广东省茂名市法院枉判至少90位法轮功学员
24-27、法轮功女学员刘惠荣、刘玲、袁洁敏、
袁丽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刘惠荣女士是茂名高州市西岸伍粮村人;刘玲、袁洁敏、
袁丽珍均为女性,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吴永坚、袁洁玲、陈丽文、周达琼、李建英、刘玲、袁洁敏、刘惠荣、
袁丽珍、刘冰、梁桂芳等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被茂名、高州驻京办黄主任、湛杰、赖冠辉等劫持到北京市马家堡路的茂名市驻京办事处——广东茂名大厦403房非法关押。为了避免再遭迫害,袁洁玲、周达琼、李建英、刘玲、袁洁敏、刘惠荣、
袁丽珍、刘冰、梁桂芳、陈丽文等法轮功学员被迫从窗口跳下,陈丽文当场去世,其他法轮功学员跌至重伤。后被劫回高州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被高州市法院非法庭审。二零零二年,吴永坚、袁洁玲、周达琼、李建英、刘玲、袁洁敏、刘惠荣、
袁丽珍被强制拉到高州市体育广场非法宣判,刘惠荣、刘玲、袁洁敏、
袁丽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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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胜利农场 牛武
135423729212023-09-10: 涉嫌迫害广东省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请的单位和个人
一、直接参与迫害吴有请的国保警察等部份人员:
办案国保警察1:罗毅,电话:
13922055133;
办案国保警察2:周维学,
17376882738;1973-10-29
13927593339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俞涛、吴有清)
办案国保警察3:凌卫阳,国保大队长凌卫阳 1969-12-05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俞涛、吴有清);
办案国保警察4:吴祥国、陈飞(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吴有清);、
吴咙桂,梁国为、冯波。
高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对指导员:陈德儒,警务技术四级主管林德、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古志强、技术员詹龙杰。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高州市1:徐可燕、女、39岁;2、黄杰,男、年龄22岁。
信宜看守所:郑学江、黄章恒。
非法起诉吴有清的检察官: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戴建兰。
对吴有清非法开庭的法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审判长: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涂源。
二、广东茂名市书记:庄悦群
茂名市市长:王雄飞
茂名市司法局长朱向贤,
13927551066茂名市公安局局长 王冠中
茂名市政法委书记、高州市委书记、高州市武装部部长 王土瑞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梁永全,
18666833888茂名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鑫(茂名市610头目),
13926716338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成振江,
13580088219;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林平,
18666839933。
三、高州市公安分局
局长 梁爽,
13824877688副书记、政委张璇,
13600393306副书记:吴耿,办公电话:
0668—6635303,手机:
13929776188。
副书记、副局长:杨大成,办公电话:
0668—6635302,手机:
13929700111。
副局长:陈元生,办公电话:
0668—6635305,139025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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