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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恩施 利川市 >> 王浩, 男, 46

王浩
王浩
个人情况: 原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所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十号楼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3-25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王浩 彭青青(严志刚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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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1-02: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已于10月28日离开利川看守所,回家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因讲真相救人在二零一九年八月底被利川国保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到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4549.html

2020-10-22: 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王浩的情况
湖北省恩施中院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王浩的原判一年二个月,另加勒索罚金二千元。王浩非法判刑到期日是十月二十八日,望武汉市的法轮功学员正念加持,解体对王浩同修的迫害,平安回武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22/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4088.html

2020-10-18: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利川法院非法判刑的责任人名单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利川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8/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3925.html

2020-09-16: 湖北恩施州中院将从新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浩一案
湖北恩施州中院将在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号从新非法庭审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

恩施州中院将在九月十八号从新非法庭审王浩。庭审法官刘红,望恩施中院按照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秉公执法,依法撤销利川法院于二零二零一月九日做出的(2019)鄂2802刑初510号非法刑事判决,依法宣判法轮功学员王浩无罪,无罪释放王浩。也请看到此消息的武汉同修正念加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16/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1856.html

2020-04-16: 湖北利川看守所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王浩家人的探视权
王浩的家人往湖北利川看守所打电话询问:现在湖北整个解除封锁,我们可不可以探视王浩?(先前说是要防疫不让见,看守所封闭管理。) 看守所还是不让王浩的家人探视。从在今年的一月份到现在,王浩的家人还没见到过王浩。打电话,看守所也没有接到王浩的电话,这么大的疫情,也不知王浩是否平安。

4月15日,王浩的妻子上利川法院的公开庭审网看到:利川法院在4月8日就恢复了正式庭审。就是说在押嫌疑犯人及公检法人员已经在正常的进出看守所,不存在封闭管理的问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16/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3918.html

2020-01-18: 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判刑 已上诉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收到利川法院的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现已决定上诉。据王浩表示,过程中,他没有收到过逮捕证,而起诉书和判决书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同时他的家人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文书,包括判决书。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王浩的姐姐和律师去了利川看守所,面见了王浩王浩告诉律师,他在一月十日就接到了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他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

这次会面,律师告诉王浩,利川公检法合谋违法办案,不给家人任何文书,家人没有收到过逮捕证、起诉书、判决书。王浩还表示:(当时也)没有逮捕证,是利川公安在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口头传达的;而起诉书上没有检察官的名字,判决书上没有法官的名字,也没有任何人的签名。

接着,王浩与律师签订二份上诉状。希望二审法官能够冲破强权和谎言的束缚,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肩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依法撤销对王浩的非法判决,无罪释放王浩

王浩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本来身体就不好,遭到了迫害,身心受到摧残,目前很累、身体很难受。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8/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判刑-已上诉-399147.html

2020-01-03:王浩在湖北利川市被非法庭审 妻子作无罪辩护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构陷,十二月三十日被非法庭审,妻子彭青青作为家属辩护人为他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二月中旬,王浩的妻子接到法院电话说近两日要开庭。王浩家人与律师十二月二十七日发现利川市公安局捏造假材料,声称王浩在利川市发了一万份材料,与检察院、法院合谋加害王浩。律师表示没办法做无罪辩护,单方面解除了合约。王妻彭青青只好自己一人作辩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王浩的妈妈、姐姐及妻子坐动车去了利川。王母身体很不好,近八十岁的老人被搞的现在是上不来气,走路气喘吁吁,身上冒冷汗,人都快不行了,为了救儿子回家,也只有用命去拼了。王妻彭青青也因修炼法轮功,曾十三次被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没法正常睡觉,行走有时都困难。现在丈夫被绑架、非法关押,她艰难营救。

十二月三十日一清早八点多钟,王家人赶到了利川市法院,来到了第十审判庭。九点差几分钟,审判长杨春桃,二位副审判长:龚秀娟、杨辉,书记员:何雷,及公诉人王玲,到庭。王母和王姐被杨春桃法官安排坐到第二排听众席上,彭青青坐到了律师辩护席上。

不知为什么,法官杨春桃开始大喊起来,彭青青就告诉她:杨法官你要注意你的官员形像,声音要轻柔。三位女法官同时笑起来说:我们都是这个性格,嗓门大。彭青青笑着对她们说:你们这脾气不知你们的丈夫如何受的了?女人要柔、男人要阳刚,这样一家才能搞得好啊!杨春桃笑着问彭青青:马上都要开庭了,你还笑得出来?彭青青回答:我们法轮功学员遇到再大的魔难,我们都会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王浩也一样。

这时彭青青看到有一个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一段录像片:一个男的进了电梯,不一会儿又出了电梯。彭青青就问:今天是十二月三十日,怎么画面是八月二十六日,是不是搞错了?!彭青青以为非法庭审的录像时间搞错了。杨春桃说:你看看,那是王浩的录像。彭青青因看不到对方的脸,只看到对方的后脑,看到后脑全秃了,就伤心的说:只关了四个月,把人整成这样,后脑全秃了。其实这名男子的整个脸都没看到,只看到进出的背影,不知这个录像中的男子到底是不是王浩

不一会儿,王浩被带进了法庭。彭青青对王浩喊:我在这儿呢?王浩,我在这儿呢?王浩左看看、右看看,行动很迟缓,还是不知彭青青坐在律师辩护席上。彭青青对王浩喊:我在律师席上、我在这儿!王浩才慢慢的把头望向了律师席。

王浩看请的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没来,就问:你请的律师怎么没来?彭青青告诉王浩:公安局局长黄建国整你的黑材料有这么多(做手势,近一尺厚、大相册那么大),一堆的黑材料,有一万份,说你在利川发了一万份真相资料,律师一看这么多的黑材料吓跑了。

这时法院指定为王浩做有罪辩护的律师到庭,叫张浩,张浩就坐到了与彭青青同一律师席位上。彭青青发现王浩的行动很迟缓,大脑好象不能思考的样子,很急,就对王浩说:快把这律师给辞了,他是给你做有罪辩护的。杨春桃喊:彭青青不准说话,要不要律师得王浩自己说。

杨春桃宣布开庭后就问:王浩你认罪吗?王浩答道:我不认罪。杨又问:你要我们给你指定的律师吗?王浩缓慢的答道:我问问律师?然后就问律师:你愿意给我做无罪辩护吗?在看守所里我给你讲过真相,我们是被冤枉的。律师回答:我会依法为你辩护。王浩又问一遍:你能为我做无罪辩护吗?律师又答:我只能依法为你辩护。王浩想了想就对杨法官说:律师不为我做无罪辩护,我要辞退他。杨春桃答道:允许,张律师你可以走了。然后律师就走了。

杨春桃又问:王浩你有什么要求吗?王浩回答说:我要求党员和无神论的人回避。杨春桃又问:为什么?王浩回答说:这是对信仰的审判,党员和无神论的人不信神,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然后杨春桃问彭青青:辩护人你想申请回避吗?彭青青答道:我想申请回避。党员和无神论者因不信神,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审判,我们早就三退了,不是党员、团员和少先队。

杨春桃就与两旁的法官相互说了一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就说:申请不符合刑事诉讼规定,不予准许。杨春桃叫公诉人王玲宣读起诉书。

王玲开始读起诉书,声称:王浩有二台电脑、八十余本法轮功相关书籍……这时彭青青举手打断说:我反对,哪有那么多的书籍啊!杨春桃和龚秀娟就喊:彭青青不准说话。然后王玲又接着念:翻墙软件九张(过期的) 、一张《九评共产党》光碟、一本《共产主义终极目的》,王浩还把法轮功书籍和明慧交流拿出去给其他人看,还发了多少、多少真相资料(数字很多,听不清。) ……

彭青青听不下去王玲在这儿捏造事实,就又举手说:我反对,王浩什么时候发那么多的资料……话还没说完,杨春桃就又喊:彭青青不准说话,再说就把你赶出法庭。这时女法警上来把彭青青的话筒给按低,不让讲了。

王玲又开始宣读:王浩在明慧网上下载了多少、多少资料(数字很多,听不清) ,王浩把下载的资料打印出来拿出去发,接着开始举证:第一个证人叫牟泽群;第二证人叫欧阳静;第三个证人叫邓田元;第四个证人叫牟牟;第五个证人叫秦磊;第六个证人叫杨云亮;第七个证人叫王邦;第八个证人叫胡友俊;第九个证人叫周倩;第十个证人叫林成连。然后每一个证人都说自己下班回家之后,看到自己门上贴有法轮功小册子等等。

随后,杨春桃开始问王浩王浩是不是你在明慧下载册子打印出来拿出去发的。王浩说:是的。说我发了三十本,还不到五十本。杨春桃又问:你把大法书籍拿出去给其他人看吗?王浩答:书是我自己学习用的。杨春桃就“哦”了一声说:是这样。王浩接着说:第一台电脑坏了,根本不能使用,我才买了第二台电脑。杨春桃就又“哦”了一声说:是这样。王浩接着说:公安诱供我,我不敢对公安说你们在诱供我。杨春桃就又“哦”了一声问:是公安诱供你吗?王浩答:是,我不敢说公安诱供我。(公安威胁、强迫过王浩王浩不敢讲。)

王浩说完了,法官说:辩护人该你说了。彭青青就问王浩:你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王浩就开始讲他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可没讲两句,杨春桃就不让讲了说:此问题与本案无关。彭青青就问王浩:你为什么要发法轮功资料?王浩正准备讲的,杨春桃就打断说:此问题与本案无关。彭青青就说:王浩就是因为发法轮功资料而抓的,当然得知道他的动机是什么?怎么会与本案无关呢?杨春桃还是坚持不让说,彭青青只好作罢。

彭青青要求王玲说的那十个证人到庭,当庭对质。王玲不作声。彭青青就接着说:既然证人不来出庭作证,公安执法没有记录仪,王浩被抄走的私人物品又没有王浩的签名,公安又没给清单,王玲说的这一切为无效证据。杨法官就对书记员说:嗯、快,记下。

这时王玲就说:我这儿有某某的(听不清)×教鉴定书。然后就开始读所谓的×教鉴定书。彭青青听不清,杨法官就让男法警拿给彭青青看,彭青青就把它大概抄下来了。内容大概是:公安局恩公认字[2019]0002号和[2019]0003号,X教宣传品认定意见书、武汉市公安国内安全司法鉴定中心(武国保)公(司)受(电)字[2019] 38号检验报告,然后上面写满了王浩发了多少册子,发了多少经文和明慧交流等等。然后书尾是鉴定人:工程师 马兴宇;而认定意见书的最后是利川公安局的印章。(公诉人把上次整的一万份材料换成了这个所谓的认定意见书。)

彭青青问这认定意见书和鉴定意见书是不是都是公安国保出具的?法官说:是的,都是公安国保出具的。彭青青就说:公安国保怎么能有鉴定资格呢?鉴定人必需出示其学历、专业知识、专业资格以及认定所谓×教宣传品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认定意见》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八项证据中的哪一项?法官对书记员说:嗯,快记着。

王玲这时又说:王浩在二零一三年发了一百本小册子,还有什么、什么的,念了一大堆;王浩在二零一五年又发了一百本小册,还有什么、什么的,念了一大堆。最后恶狠狠的说:王浩完全够判刑。法官就问王浩:有没有这回事?王浩说:我记不起来了,好象有这么回事,可能我关久了,脑子不好使了,想不起来了。

彭青青说:王浩在二零一三年和在二零一五年决没有到过利川,和我在一起,一直在我身边,我们在武汉,他怎么会到利川发资料呢?我作证。我怀疑公安给王浩下了迷魂药。

王玲就说:我们有录像作证王浩发过小册子。彭青青不知是什么录像,杨法官就提醒说:彭青青就是你在开庭之前,你看到的那个录像。彭青青就说:律师告诉我王浩发了三十本小册子,可我只看到王浩进了电梯,然后又出了电梯,没看到王浩贴呀!最后王玲声称:王浩“认罪”态度好,系坦白从宽,可以从轻处罚,处三年以下量刑。

接着,王浩做最后陈述。王浩说:我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我按大法要求“真、善、忍”做好人,对邻居友好,照顾家庭。大法在外国都能炼、而在国内被打压,这是每个中国人的悲哀。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希望法庭主持公道。

彭青青做最后陈述(念辩护词):

一、《国务院公报第28期》的内容,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废除包括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这说明在中国印刷法轮功书籍及相关资料是合法的,传播真相和宣传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二、由于我们国家唯一的一部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文件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14个邪教组织(公安部39号文件),没有法轮功;由于法轮功要求每位修炼的学员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是教人向善的功法,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由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没有提到法轮功;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没有提到法轮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有意为之。构成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客观上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秩序的妨害。

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完全是教人向善的修炼功法;既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秩序被法轮功学员王浩的行为破坏,法轮功学员王浩的行为依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反而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法轮功书籍及相关资料是个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王浩,否则没有王法。

然后龚姓法官就催着彭青青把辩护词认为是重点的就画线,她们好看就行了。

后来王浩被带走了,杨春桃让彭青青留下地址,让回武汉等着判决书。王姐问:什么时候有结果。杨说:也许年前,也许会到年后。

关于王浩遭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第七次被绑架 武汉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关押》、《王浩被非法逮捕 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 被告知“案子”已到检察院》、《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面临非法开庭》、《捏造假材料 湖北利川市公检法合谋迫害王浩
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3/王浩在湖北利川市被非法庭审-妻子作无罪辩护-398517.html

2019-12-31: 捏造假材料 湖北利川市公检法合谋迫害王浩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十二月中旬,王浩妻子接到法院电话说近二日要开庭。王浩家人与律师发现利川市公安局捏造假材料,声称王浩在利川市发了一万份材料,与检察院、法院合谋加害王浩

王妻彭青青在家本是需要王浩照顾的人,由于过度操劳,有时痛的连书也看不了,被告知开庭后,没法去利川,只好给王母和王姐打电话,让她们快去利川。王母身体很不好,近八十岁的老人被搞的现在是上不来气,走路气喘吁吁,身上冒冷汗,人都快不行了,为了救儿子回家,也只有用命去拼了。

王浩的母亲和王姐十二月十七日到达利川之后,直接到了法院找到法官杨春桃问:你们打电话说要开庭了,什么时候开庭,我们要参加庭审。(前两次王母和王姐到法院递交委托书,接待的都是杨春桃。杨春桃是中共树立起来的所谓“铁骨柔情”的邪党标兵,就是她把委托书往外抡,三番五次的耍赖,一会儿开庭、一会儿又不开庭。)这回王母和王姐到法院之后,杨春桃又欺骗说:十二月十三日我们把起诉书给了王浩,十天之后就可开庭,你们回家等着。

律师难找

王母和王姐也不知怎么办好,王浩的妻子叫她们去恩施找律师。王妈和王姐就到恩施去找律师,找了两天也没找到律师。恩施的律师们说的很诚恳,说我要帮你们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我首先要到司法局里去备案,然后再等待他们的批准,时间要半个月,对你们这案子可能来不及了,批不批还是个问题。王母和王姐只好回武汉了。

王妻知道黄建国会打击报复,二十一号王妻就亲自打电话到处问武汉市律师事务所,问他们接不接法轮功的案子。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说:他们愿意接受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合同签好后,就在二十三号准备派律师与王家人一同去利川之时,武汉市洪山司法局打来电话威胁律师事务所,不让接法轮功的案子。王家人的手机和电话都是被监控的。二十三号快黄昏了,彭青青又找到了一家愿意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合同签订为王浩做无罪辩护,一审交了一万元。这回王家人做的很隐蔽,相互之间不打电话,与律师约定好在利川看守所门口九点见面。

十二月二十七日早上,王姐与彭青青到了利川看守所与律师见了面,王家人与律师商量好,王家人准备一人出庭为王浩做无罪辩护。律师到看守所面见了王浩出来后说:王浩的脸很胖、很胖(其实是人被非法关久了,虚胖),精神还好,愿意你们为他做无罪辩护,他自己也想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还说法院给他找了个律师告诉他:准备把他判刑之后送到恩施监狱里去,并说就今天下午就要对他开庭,并把律师带进去的亲人委托书下面签了字和按了手印。律师还说王浩对大法很坚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1/捏造假材料-湖北利川市公检法合谋迫害王浩-398214.html

2019-12-19: 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面临非法开庭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王浩的妻子接到法院电话说近二日要开庭。

因公安局一直在电话上做手脚,王浩的妻子彭青青很难听到对方说什么,只听到对方说近二日要开庭非法庭审王浩。王妻告诉对方:我们的案子从检察院到法院才十几天你们就开庭,这是违规操作。对方自说自话,根本不听王妻的说:反正我通知你了,律师你也不用请,我们带你请好了。王妻说:我们不要你们请的律师,你们请的都做有罪辩护,我们自己给亲人辩护。对方不听就说:我们帮你请好了,反正我通知你了,说完就挂电话。电话号码是:0718-7290074。

王妻很着急,给庭长杨辉办公室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其他人员。王妻告诉对方是王浩的妻子,本人就是王浩的辩护人,问为什么你们不到十几天就开庭?对方答非所问的说:我不清楚这件事,我们今年要求给每个被告人请律师,你有没有王浩的委托书?王妻说:我是亲人辩护,十天前把委托书已交给你们的庭长了,就在法律上生效了,我就是辩护人,还要什么王浩签字?对方说:我现在很忙,你还是找杨庭长吧!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王妻又急忙打通知开庭的电话0718-7290074,这回总算有人接了,是个年青男子。王妻告诉对方自己是王浩的妻子,问他知不知道王浩的案子,为什么这么快就开庭,我还没有阅卷呢?男的就说:你有王浩的签名委托吗?王妻就告诉他:亲人给亲人做辩护人,不需要王浩的签名。王妻又说:你们凭什么不到15天就给王浩开庭?这是违规操作。对方说:你懂什么?我们违了什么规?你要这样说话我就挂电话。王妻就告诉他: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你们采取什么方式审理,从检察院到法院开庭审判,时间最低不能低于四十天,何况按一般的正常程序走得二个月,你们这不是在违法,又是什么呢?对方回答不上来。王妻就说:我要告你们。对方就说: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王妻就说:我们都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没干违法的事,你凭什么……话没说完,对方就把电话给挂了。

此前,王浩的母亲、姐姐和妻子欲申请做亲人辩护人,遭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推诿,即使王家有有效的旧版户口本,仍要求家人开亲人证明,拖延办理。

王妻在家本是需要王浩照顾的人,从上次让亲人去利川递交委托书到现在,由于操劳承担的太大,连续十几天都没法睡觉了,只能坐着睡,有时痛的连书也看不了,牙也全松动了,没法去利川。

王妻只好给王母和王姐打电话,让她们快去利川,买了12月16日晚上的高铁票,王母身体很不好,近八十岁的老人被搞的现在是上不来气,走路气喘吁吁,身上冒冷汗,人都快不行了,为了救儿子回家,也只有用命去拼了。

王浩一家人造成的伤害都是现任利川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黄建国应负主要责任。黄建国是2019年7月从湖北仙桃市公安局调到利川来的,在仙桃市是公安局副局长。仙桃市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很严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9/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面临非法开庭-397205.html

2019-12-13:王浩亲人申请做辩护人 湖北利川市法院刁难、拖延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晚,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现已被构陷到利川法院。王浩的母亲、姐姐和妻子欲申请做亲人辩护人,遭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推诿,即使王家有有效的旧版户口本,仍要求家人开亲人证明,拖延办理。

好人被绑架关押
王浩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一九九六年七月,王浩开始修炼大法,身体健康,身心愉悦,在单位工作认真,对同事友好,不计个人得失,在名利上不争不斗。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坚修大法,先后被非法抓捕关押达六次,被非法关押在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身心受到伤害。特别是零五年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时,遭酷刑折磨,曾被强制三昼夜、七昼夜、九昼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以至大脑出现幻觉、全身发高烧、小便尿血、大便阻塞、双腿肿胀青亮、双脚底溃烂流黄水。

二零零七年元月,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后,劳教所拒不放人,王浩被洪山区610及关山派出所绑架至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时间长达一个月,期间他受到恐吓、殴打、罚站、羞辱、剥夺睡眠时间、强制洗脑等迫害。

回家后,王浩的身体就一直没恢复到正常状态,人是浮肿的,不能干重活,胸口经常痛,头痛等等。

利川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鄂、湘、渝三省(市)交汇处,全称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简称恩施州利川市,是一个群山起伏的原始森林地带,最高处海拔一千八百米。因为这里夏无酷暑,是武汉、重庆两大“火炉”城市人员避署之要地。

每年在武汉酷热中,王浩身体很难受,用空调又更难受,因此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独自去利川暂住,以求得身体缓解,妻子彭青青因十三次遭中共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不能前往陪同。

王浩在利川居住近一个月后,八月二十七日,他去买了八月三十一日乘高铁的返回武汉车票。可是八月二十九日,王浩就遭利川东城派出所绑架关押。

亲人艰难营救

王浩的母亲、妻子及其他亲人开始了艰难的营救过程,遭利川公安局打击报复,电话、手机被掐断,银行存款和工资卡资金被冻结等。

王浩的父母都是近八十岁的老人,王浩的母亲身体也不好,腰疼,有时直不起腰来;父亲半瘫在家,需要人照顾;王浩的姐姐九月份刚冤狱结束,从武汉监狱回家,又被单位开除,没有生活来源。一家人被中共迫害的支离破碎。

为了早日营救王浩回家,十一月二十六日,王浩的妻子彭青青给利川市检察院用邮政快递邮寄了委托书和阅卷书和通信及会见书,并抄送到恩施市检察院。

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浩的母亲和王浩的姐姐去了利川市,第二天,到利川检察院递交亲属辩护委托书,告诉检察院工作人员她们要做王浩的亲人辩护。可利川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推诿,让王家人回去开亲人证明,还得他们批准,才能成为王浩的辩护人。

十一月二十八日,利川检察院给王浩家人打电话说:让王家人找恩施州检察院解决问题。当时王母和王姐就在利川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坐着,他们不给解决问题,还证明他们所谓的没有违规。而恩施州检察院到目前也没人受理。

有效户口本 审判长杨辉再刁难

为了开亲人证明,十二月二日,王浩的母亲和王浩的姐姐亲自到汉阳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亲人证明,告诉警察并说明情况,拿出老户口本给派出所警察看。警察看了之后,说:这是哪个地方干的事不承认你们是亲人,说王家人的户口是有效的,老户口都是真的,不需要开证明。警察又说:现在派出所不给办理这些事,有规定,在大厅张贴着呢,你们去看。王浩家人就去看了规定,才知道派出所早就没有给大家出亲人证明了。

十二月四日,王浩的姐姐给审判长杨辉打电话,告诉她说:武汉警察讲了,我们的户口是有效的,不需要开证明。审判长杨辉还是不同意,非让开证明,并说你们找不到律师,我们给你们安排律师。王浩的姐姐说:我们决不要你们安排的律师,你们安排的都是做有罪辩护,我们没犯法,你们把王浩放了。杨辉回答:不讲这个,就把电话给挂了。

王浩的妻子猜想可能审判长杨辉不明法轮功真相,十二月四日晚上,用快递给杨辉邮寄去了迫害证据和真相资料“控告利川公检”、“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的真相信,王妻上网查了,十二月五日下午,杨辉就收到了信件。

十二月十日,王浩的姐姐又给审判长杨辉打电话,告诉她:我们去了公证处,公正人员都说我们的老户口是有效的。这回,杨辉说:你们就是开了证明也没用,还必须王浩签字同意你们做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三),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也可以由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可以委托其他家属,或者家属直接签《委托书》委托自己作为被迫害亲人的辩护人,无须当事人在《委托书》上亲自签字,更无须征得检察院、法院同意之类的。

王浩亲人控告检察官王玲违法

十二月四日,王浩的妻子给恩施州法院院长和恩施州检察院院长发去了控告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玲的控告信,控告王玲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不分好坏、不分善恶、不做任何调查,对好人王浩非法批捕、非法起诉,不讲法律,视法律为儿戏,现在还不同意王浩家人做亲人辩护人,给王浩家人带到了巨大的伤害。王玲涉嫌严重的违法乱纪,为此应依法对被控告人王玲在任职期间所犯下的滥用职权罪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月九日,王浩的姐姐接到了恩施州法院来的电话说:他们管不了,而恩施州检察院没有任何回应。

王浩的亲人以辩护人身份要求法院无罪释放王浩

王浩的妻子以王浩的亲人辩护人的身份,在十二月八日,用邮政快递给审判长杨辉邮寄去了“变更强制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并给她讲明迫害大法学员会给自己带来的恶果,告诉她:假法律之名,非法起诉、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害人不利己的恶事。希望利川市法官看清形势,把握好机会,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定。谁一旦迫害法轮功学员,马上就会被公布到明慧网的恶人榜上,枉判裁定书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办案法官的名字,这是相关法官犯罪的证据。

现在美、英、法、奥、加、新西兰等二十八国及台湾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该法对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及亲属子女拒发签证、拒绝入境,(若有财产在国外)其财产将被冻结。法轮功学员已经陆续地把恶人榜上的105580恶人名单递交给上述美、英、法、奥、加、新西兰等二十八国及台湾。

十二月八日,王浩的妻子同时也给利川法院院长周继荣和利川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海燕也寄去了“变更强制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在十二月九日,给利川检察院院长王本强和利川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冉艳蓉也寄去了“变更强制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

二十年来,面对无理的疯狂打压,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以和平的方式,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人们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是荒谬的、是邪恶的,告诉人们所有的迫害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和打压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随着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纯正与善良,也看到了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打压法轮功的荒谬与邪恶。

法轮功学员王浩的家人在此呼吁,希望还有良知和善念的公检法人员,你们的一个小小的支持和帮助,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福份;而参与迫害的人会给自己带来无边的痛苦和在地狱里去偿还罪恶。在历史的关键时候,请把握好自己的未来。

王浩被迫害的更多事实,请见《检察院法院相互耍赖 刁难王浩亲人递交辩护委托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3/王浩亲人申请做辩护人-湖北利川市法院刁难、拖延-396989.html

2019-12-04: 对《检察院法院相互耍赖 刁难王浩亲人递交辩护委托书》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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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因两次非法劳教、多次绑架关押及暴力洗脑,又被单位开除,多种残酷的迫害致使他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身体浮肿,不能干重活,胸口经常痛,头痛等等。他就是属于酷热中身体很难受,用空调又更受不了的情况,因此二零一九七月中旬独自去利川暂住以求得缓解,妻子彭青青因十三次遭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不能前往陪同。

王浩在利川住了近一个月后,身体比在武汉时好很多,八月二十七日他去买了三十一日乘高铁的返程车票。可是二十九日就遭利川东城派出所绑架关押。从此他伤残的妻子及其他亲人开始了艰难的营救,期间遭报复威胁,电话被停机,银行资金被冻结,直接断了亲人的生活。

利川的冬天是很冷的,水管常常都会被冻破,久居武汉的人其实难耐那里的高寒,王浩的家人营救他的艰难可想而知。在此恳请海内外各界正义人士给予帮助,让历经苦难的法轮功学员王浩尽早平安回家与亲人团聚。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4/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6638.html#1912323854-1

2019-12-01: 检察院法院相互耍赖 刁难王浩亲人递交辩护委托书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将近三个月了,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接到了律师打来的电话说:检察院让他去阅卷,还让王家人带上一万元。

家属由于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知道利川公检法是受610和政法委操控的,对老百姓根本不讲法律,到现在也不给逮捕书,担心他们偷偷摸摸地私下开庭,王家人决定自己做王浩的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三),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也可以由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可以委托其他家属,或者家属直接签《委托书》委托自己作为被迫害亲人的辩护人,无须当事人在《委托书》上亲自签字,更无须征得检察院、法院同意之类的。

11月27日,王母和王姐姐坐高铁去了利川。在她们去利川之前,王妻提前一天用邮政快递给利川市检察院和恩施市检察院一同邮寄了委托书和阅卷书和通信及会见书。王妻心里怎么都不安,觉得还是让家人亲自递交委托书才放心。

11月28日,一清早王母和王姐来到了利川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把手中准备好的委托书等递交给管理人员。一个男的出来接待说:王浩的案子不在利川市检察院,已经到法院了,让到法院去交委托书。王姐和王妈就给他们讲理说:我们的律师21号打过电话来通知我们,让我们和他一起到检察院去阅卷,由于律师多要钱,咱们没钱给,我们自己为亲人做辩护。怎么连7天的时间不到你们就把人给起诉了,这不是违法吗?检察院那男的骗人说案子到检察院一个月了,他们可以起诉到法院。王家人说律师21号接到你们的通知,让我们去阅卷,今天才28号,连7天都没完,你们这不是搞假吗,违法操作,可以告你们。那男的就耍赖说:谁说我们检察院给律师打过电话,没有这个事。

王家人给他们讲道理,那男的就把王玲叫下楼来,王玲来了之后就对王家人说:我刚才把王浩的案子寄给了法院,你们到法院去交委托书,案子不归我们管了,说完人就走了。这时已近中午,人都走了,大厅里只剩一个办事员。王家人只好问办事员:我们找谁解决委托书的问题?办事员说:你们找公安。(利川检察院被精简成这样了:批捕科也没了,起诉科也没了,成立了一个案件管理部,侦察、批捕、起诉全一个人说了算,都由王玲一人负责。)王妻就给恩施的律师打电话问这事该怎么处理?发现连恩施的律师都被收买了,那恩施的律师竟说:让你们去法院就去法院,这很正常。

下午,王家人只好到法院去递交委托书,说是王玲让来的。接待人员说:我们法院没有接到这个案子啊?!突然王玲打来电话与接待人嘀咕几句,法院接待人员说:你们还是找检察院,王玲说案子还在检察院,我们没有接到你们的案子,不能接受你们的委托书。

王家人只好又回到检察院,王玲伪装着听王姐讲真相不要起诉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是没有未来的。王玲起先还听着,突然不知怎么态度恶劣,又改口说:案子她又交到法院了,是她下午交走了,让王姐去法院交委托书。整个过程,王玲的不正常、反反复复的在掩盖什么?给人感觉背后就是政法委书记郑至吾和610在操控,王玲就是个配合打压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个工具。

王家人只好又搭车到法院去。接待的是审判庭长杨庭长,看了王家人带去的委托书之后就说:谁知道你们人是不是真的?王家人回答:我们人还能做假?!然后又说:王妻本人为什么不来?这结婚证是不是伪造的?王家人说:你可以到当地政府去调查。过一会儿又说:你这户口是不是也是假的?为什么改的一塌糊涂?王家人就说:因迫害,王浩是洪山区的,王姐是硚口区的,王母是汉阳区的,我们想办在一起,可不给办理,这是老户口还能有假?王姐坐牢时王母就拿这个去探视的。如果你们怀疑我们是假的,你们可以去控告我们,但是你们要刁难我们,我们也可以控告你们。王姐又告诉他们:我弟弟身体不好快要死了,才到你们利川来养病的,他的身体又没有恢复,你们又把他抓起来关着,他有个三长二短的你们一个也跑不掉。我们也没干坏事,抓我们本身就是违法的。这样他们把委托书接了,可又突然不知为什么又把委托书给扔出来了。王姐就把扔委托书的人照了相,却被对方把手机抢去,把相片给清除了。快下班了,法院的人把王家人推出法院。

从法院出来后,王家人商量怎么办?王妻说:一定得把委托书递进去,她们刁难你们,刁难不了我,我和王浩是夫妻,铁板钉钉谁也动不了,你们明天再去,先把我的委托书给送进去,你们回武汉开证明再来。不能让邪恶偷偷地耍流氓开庭给王浩判了,他们什么事做不出来呢?

29日一早,王妈和王姐又到法院去递交委托书,这回杨庭长又改口说:你们全家得去开有没有精神病史的证明,我们才能接受。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有没有精神病史是法院自己去认证的事,与申请无关。王家人否定了杨庭长这种随便侮辱人格的行为。但法院就是不接委托书。

王妻被逼上梁山,拿起电话就给北京应急中心打电话,电话接通了告诉对方说:要控告利川市检察院督察长王玲,对方问:你是哪个省的?王妻说:我是湖北省的。对方说:那你找当地纪检委解决。王妻回答:全找过了,没人管。对方说:抱歉我这里管不了。王妻问:为什么给北京监察局打电话打不通啊?!对方说:这个就不清楚了。王妻说:那就谢谢你了。整个通话过程,对方讲的话都很难听清被干扰。然后王妻又去拨北京监察局的电话,这回拨通了,对方刚接,这时王妻的手机突然的就被掐断了。

不一会儿,杨庭长改口说:委托书她们先接着,让王家人回去开证明,但是要等待她们的批准;还说:其实我们也没说要判刑。然后王家人拍了照,交了委托书离开了法院。

王浩四十六岁,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不计个人得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疗养,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艰难奔走营救,控告相关人员,遭到打击报复和威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检察院法院相互耍赖-刁难王浩亲人递交辩护委托书-396482.html

2019-11-24: 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 被告知“案子”已到检察院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将近三个月了,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接到了律师打来的电话说:检察院让他去阅卷,还让王家人带上一万元。

王浩四十六岁,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不计个人得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疗养,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艰难奔走营救,控告相关人员,遭到打击报复和威胁。

王家除了九月三十日与律师一起到利川看守所了解了一下王浩的情况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王浩的消息传出。明慧网在十一月五日登出“王浩被非法逮捕 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的文章之后,十一月六号,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说是恩施州市巡视组进驻利川公安局,王母很担心儿子的安全,在十一月十八日给利川公安局打电话,讲明修炼法轮功无罪,我们都是好人,没干违法的事,让公安局无罪释放王浩。利川公安局工作人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谁抓的就找谁。王母说:办案人员是东城派出所赵艾。公安局工作人员说:那你就找东城派出所。

王母本想问公安局国保抓的人,想找国保,可对方粗暴的把电话给挂了。王母只好打电话给东城派出所找赵艾要人,可东城派出所说,赵艾不接你电话。王母就给接电话的东城派出所的警察讲真相,告诉他们迫害好人有罪,让无罪释放王浩,对方说走司法程序。王母心想:中共迫害我们本来就是非法的,从来就没讲什么法律,走什么司法程序?要讲程序的话,他们没一点按程序办事。王母与王妻商量怎么控告东城派出所。

找到利川公安局的监察部门的电话,在十一月十九日,王母就给公安局的监察部门打电话,可电话是盲音,就是说这电话是假的。王母只好又打电话给东城派出所告诉他们:乱关押好人,我要控告你们。东城警察回答说:你可以找法院。十一月二十日,王母就打电话找法院询问,只问了一句话,对方就不耐烦,又是吼又是叫的。王母说:我都八十岁的人了,年纪比你大,只问你一句话你就大喊大叫的。对方才安静下来,王母问:我儿子王浩的案子你们知不知道?对方说没接到,让找公安刑警审判庭,并给了王母电话。王母就给公安刑警审判庭打电话问:我儿子的案子你们接到没有?这次对方态度比较好说:我们不知道啊!

打了一圈电话还是没有找到负责的人,王母不知如何是好?就与王妻商量:没人负责,我们就给所有善良人讲真相,只管做不管结果。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接到了律师打来的电话说:检察院让他去阅卷,让王家人一起去。

商量好二十五号去利川看守所碰面,律师又加了一句:这回你们得带上一万元,上一个阶段走完了,阅卷是第二个阶段。王妻问:不是说好的,阅卷完了才是第二个阶段再给钱。律师说:你记错了,一共三阶段。王妻答应了律师给他三万。过后王妻越想越不对,明明说好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看守所见人,然后再到检察院阅卷,给一万;第二个阶段是上法庭辩护,只到结案,给一万五。律师还对王妻说:看你家这么穷,算了少要,这次给一万,下次得给一万五,再不能少了,一共二万五,但是差旅费另算。王母还想让律师给跑案子,王妻觉得律师这样做很不地道,对营救王浩没有正面的作用,就决定不再请这个律师了。整个第一个阶段走下来,律师只去了二趟利川,第一次他说他自己去了,第二次与王家去了一趟,所有的控告、要人都是王家的人在做,律师赚了一万元,应该知足了。

现在王家面临的困难是:想自己给亲人做辩护人,王母年龄大了不怎么会说话;王妻人的身体在伤痛中没法去。王家很想再另请一个律师。上次把王母工资卡和王妻的工资和存款做手脚及掐断王母的电话和王妻的手机卡,就是法院和公安局合伙干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4/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被告知“案子”已到检察院-396167.html

2019-11-05: 王浩被非法逮捕 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2019年7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疗养,于8月29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艰难奔走营救,控告相关人员,遭到打击报复和威胁。

2019年10月1日,王浩的妻子接到利川公安打来的电话说:王浩被逮捕了,我把逮捕书寄给你,过二天你就能接到。可王浩的妻子到10月14日也没接到批捕书,利川公安局不给批捕书公然违法操作,还做伪证陷害王浩,全家的经书外加其他学员看的交流文章大概30本左右,被他们诬告说成70本。

王浩的妻子只好10月14日给法院的纪检监察和利川信访局罗洪涛局长及利川司法局局长肖文辉去了控告检察官王玲的控告信。

控告信讲明了迫害的非法性,修炼大法无罪,迫害信仰有罪,并诚心告诉他们把非法抢去的大法经书归还,也告诉他们二台笔记本电脑是王浩的父母用的。打印机是大家公用的私人财物,希望归还私人财物。并告诉他们公安局非法抢劫私人财物和非法关押王浩,并告知另案控告利川公安局。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王玲的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依法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浩

到目前11月2日止,王浩的妻子还是没有接到逮捕书。

10月16日下午,王妻接到利川法院纪检监察打来的电话说:他们管不了,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找检察院监察处,法院只管法院的人;检察院管检察院的人。王妻说:监督是相互监督才能公平,自己怎么能监督自己呢?那不是监守自盗,自己骗自己。回答:真没办法管,这是规定,你可找纪委控告,我这告诉你都超出了我的职责范围。

法院纪检监察人员说完之后就说自己很忙,不愿与王妻多谈挂电话。王妻只好把电话打过去告诉对方说:请给一分钟的时间,我只讲一句话,对方才没有挂电话。然后王妻告诉对方:迫害法轮功都20年了,你们完全知道法轮功真相,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我在国内告不成,就把迫害者告到联合国去,一告到底,绝不放弃控告。无论大官、小官,只要迫害了法轮功,一个也跑不掉,都会有人去收拾的,一定的。对方无语。

10月21号,王浩的母亲发现工资刷卡取不出钱来,22号家里的座机突然断掉。王母在20号还受到社区人员上门威胁说:王母已上了黑名单,不准到处跑、不准出门讲真相。

王妻在10月22号晚上也发现了工资刷卡取不出钱来。23号早上王妻到银行去查明原因,发现连存款也取不出钱来,都被冻结了。问银行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银行工作人员说:是你自己把密码忘了,得解锁。可王妻21号早上还去银行转存办理了新折子,密码不可能忘记,取工资用的专卡几乎经常在使用,经常用卡购物,更不可能忘记密码。

王浩和其妻生活一直很困难,经常每天只吃二顿饭,很少吃荤的,家里很清贫,那点钱是存着急用的。没想到法院和利川公安局相互串通把所有资金给冻结,让人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在背后偷偷摸摸干这种没人性的行为,都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明慧网在10月24日报道了一篇:“湖北武汉市王浩被非法逮捕 妻子申冤控告无门”的文章之后,25号早上,他们又打击报复王浩的妻子,在王妻的手机卡上做手脚,让手机卡成为无效卡,让电话打不成、接不成有关部门的反馈,用这种方式来威胁王家,逼迫王家放弃控告他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5/王浩被非法逮捕-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395436.html

2019-10-24: 湖北武汉市王浩被非法逮捕 妻子申冤控告无门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2019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奔走营救。10月1日,利川市公安局打电话通知王妻,王浩被非法逮捕。

利川检察院检察官王玲10月1日非法批捕王浩,可到10月14日王妻也没接到批捕书。利川公安局不给批捕书,王浩的妻子只好10月14日给法院的纪检监察和利川信访局罗洪涛局长及利川司法局局长肖文辉去了控告王玲的控告信。控告信讲明了迫害的非法性,修炼大法无罪,迫害信仰有罪,并诚心告诉他们把非法抢去的大法经书归还,也告诉他们二台笔记本电脑是王浩的父母用的。打印机是大家公用的私人财物,希望归还私人财物。并告诉他们公安局非法抢劫私人财物,犯了抢劫罪和滥用职权罪及迫害宗教信仰罪,并告知另案控告利川公安局。

10月16日,王妻接到了法院纪检监察打来的电话说:他们管不了,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找检察院监察处,法院只管法院的人;检察院管检察院的人。王妻说:监督是相互监督才能公平,自己怎么能监督自己呢?那不是监守自盗,自己骗自己。回答:真没办法管,这是规定,你可找纪委控告,我这告诉你都超出了我的职责范围。

而利川信访局局长和利川司法局局长到目前没有回信,这说明中共的法律只不过是其打压老百姓的工具,中共对老百姓从没有讲过法律。可能这一切都是利川的原政法委书记郑至吾有关,当地公检法全在他的控制之下。

在去利川之前,九月二十八日王妻给利川纪委监察局和利川公安监管科去过控告信,控告了看守所所长和办案副所长赵艾和办案副所长邓钥峰,控告他们涉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月三十日,王妻和王的母亲与律师在看守所面见王浩之时,王妻接到了纪委监察局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信他们看了,但决定不立案。王妻问:为什么?回答:不立案。王妻又问:那我可向谁去控告?对方说:不知道。王妻又问:能向人大控告吗?回答:不知道。

九月三十日近中午,王妻和王母与律师到检察院面见检察官王玲,律师一再申诉王浩只在利川发了三十本小册子,七十本书不是发给世人的,是法轮功学员学法用的。王妻补充:师父的经书就象学生学看的教科书一样,是自己学的,是不会拿去发给别人的。王玲接待过程中很不耐烦,发脾气,说:我知道了。没几分钟就叫律师和王母走,王妻就又说了一句:你可得秉公办事啊!(编注: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小册子,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知情的权利,无论散发多少,都是无罪的,反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奖励。)

到了十月一日下午五点钟左右,王妻接到利川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你是王浩的妻子吗?王妻答:是。回答:王浩被逮捕了,过两天把逮捕书寄给你。

10月20日,王浩的母亲又遭到社区人员的上门骚扰,还威胁说王浩的母亲上了黑名单,不准到处跑,不准出门讲真相发资 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24/湖北武汉市王浩被非法逮捕-妻子申冤控告无门-394971.html

2019-10-16: 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补充
10月1日,利川市公安局打电话通知王妻,王浩被非法逮捕了,可是到10月15日,利川公安局都没有寄来批捕书。王妻被逼只好给司法局和人大信访局及法院邮寄控告信,控告检察院检察官王玲栒私枉法非法批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16/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4652.html

2019-10-04: 曾六次被绑架 武汉市王浩被非法批捕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奔走营救,日前被告知王浩已被非法批捕。

在去利川之前,九月二十八日王妻给利川纪委监察局和利川公安监管科去过控告信,控告了看守所所长和办案副所长赵艾和办案副所长邓钥峰,控告他们涉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妻和王的母亲与律师在看守所面见王浩之时,王妻接到了纪委监察局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信他们看了,但决定不立案。王妻问:为什么?回答:不立案。王妻又问:那我可向谁去控告?对方说:不知道。王妻又问:能向人大控告吗?回答:不知道。下午五点左右,王妻突然发现手机来电,纪委监察局人员又打来的电话,当打过去没人接,不知有何事?

王妻同时给利川公安局监察科去过控告信,没有人来回话。一直到现在也没接过他们的电话。

律师面见王浩从看守所出来,告诉家属说:王浩一共发了三次资料,每次只有十本,一共三十本。是第一次发了之后,就被保安诬告到派出所。然后国保根据录像跟踪,第三次被他们跟踪到家里绑架的。八月二十九日早上九点就抄了家,把你们的师父经书一共七十本全抄走了。

三十日近中午,王妻和王母与律师到检察院面见检察官王玲,律师一再申诉王浩只在利川发了三十本小册子,七十本书不是发给世人的,是法轮功学员学法用的。王妻补充:师父的经书就象学生学看的教科书一样,是自己学的,是不会拿去发给别人的。王玲接待过程中很不耐烦,发脾气,说:我知道了。没几分钟就叫律师和王母走,王妻就又说了一句:你可得秉公办事啊!(编注: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小册子,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知情的权利,无论散发多少,都是无罪的,反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奖励。)

到了十月一日下午五点钟左右,王妻接到利川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你是王浩的妻子吗?王妻答:是。回答:王浩被逮捕了,过两天把逮捕书寄给你。

王妻说:要控告王玲检察官,给你们公安监管科的信看到没有?对方答:不知道。王妻又问:我可向谁去控告检察官?回答:不知道。王妻又问:你是公安哪个科的?叫什么?不回答,关机。

王妻想控告他们,不知向谁告去?!他们连自己定的邪法律都不遵守。

巧合的是,利川市长张涛兼市委副书记在九月二十四日,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各大报纸登出来了。当地连老百姓都说抓的好,多抓几个。

谁说没有报应啊!这些年被抓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恶徒。神目如电,每个人做了什么都得自己买单。王浩的被非法批捕,王玲检察官和检察长王本强、利川东城派出所副所长赵艾、利川东城派出所副所长邓钥峰及利川东城派出所正所长黄汝万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4/曾六次被绑架-武汉市王浩被非法批捕-394164.html

2019-09-30: 武汉王浩被非法关押一月 妻子艰难营救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今年在床上躺了近半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他本已买好了八月三十一日回武汉的高铁票,却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东城派出所赵姓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给他送衣服、存钱被看守所人员拒绝。

王浩四十六岁,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不计个人得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先后被非法抓捕关押达六次,被非法关押在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经历了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身心受到伤害。

王浩的妻子彭青青也因修炼法轮功,曾十三次被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没法正常睡,行走有时都困难。现在丈夫被绑架、非法关押,她艰难营救。

九月一日,王浩的妻子接到了办案人员赵艾寄来的拘留书,看到拘留证是下午一点开的,就是早上她给派出所打了电话之后,他们才开了拘留证。

王浩的妻子在九月十一日给王浩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给了一万一千元律师费。律师答应九月十七日去看守所面见王浩。九月十七日下午律师打来电话说:看守所不让见人,说书写的格式不对,不能写做“无罪辩护”这几个字。律师说他已向检察院的控申科提出了控告。王浩的妻子不放心,就给检察院的控申科写信,告诉人们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有罪,把网上的相关的法律条文用快递寄给了控申科。

九月二十一日,检察院控申科人员打来电话说:王浩的妻子寄给他们的信全收到了,他们不会参与迫害。从九月十号到九月十九日寄给他们的快递信件,三份都收到了。并告知检察院今年改革,批捕科已撤,没有批捕科了,批捕科改成案件管理部。王浩的案子他们看了,王浩的手机和案子全转给派出所了,要解决问题找公安。并说所有的案子最后都到他们那里,每个人的情况他们都知道。问王浩被批捕了没有?回答:没有,已退回公安了。王浩的妻子又问看守所不让见人,现在找谁解决这个问题,回答:让找派出所办案人员赵艾,案子已不归他们管。王妻心里很奇怪,就问:人是派出所抓的,到看守所看人,怎么要派出所批条子?回答:现在案子不归检察院管,归利川公安局管。王妻问:那派出所又刁难不让见人,找谁解决问题?回答:不会刁难的,如刁难他们来解决。

王浩是在八月三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王妻在八月三十一号到九月三日期间几乎每天给王浩的手机打电话,全是通机状态。到了九月四日和九月十日手机是关机状态,打不通。王妻给检察院免予起诉科去信讲真相,十号中午信他们收到(免予起诉科已撤,信其实转给了控申科)。九月十一日晚,王妻又给王浩的手机打电话,手机又通了。王妻一直给王浩的手机打电话,一直是通机状态。九月二十二日检察院控申科人员让找利川公安解决问题之后,二十四日晚再打王浩的手机就是关机状态。这期间,王妻给派出所办案人员赵艾寄过劝善信。

王妻二十七号早上打电话去检察院控申科询问,问帮王浩请的律师来过吗?回答:王浩的律师从没有来过这儿。王妻又问:既然王浩没有被批捕,为什么公安不放人,找谁去控告啊!对方很害怕说:那公安要怎么侦察,那是公安的事。王妻又问:王浩批捕了没有?回答:没有?王妻又问:没批捕,为什么公安不放人?回答:早跟你说了,王浩的案子不归检察院管,归利川公安局管,我说的话你还不明白。王妻问找谁告呢?是不是监管局?回答:是的。(很害怕但心很善良,上次通话没有害怕的表现。)

二十八号早上,王妻又打电话询问案件管理部人员,把事情经过和给他们写信的情况都讲了,他们说并没有看到信啊!还是中共诬蔑法轮功的那一套说辞。王妻告诉他们:我们修炼法轮功是做好人,从没干过违法的事,不偷、不抢,没杀人、没放火,没贪污没腐败,连活鱼、活鸡也不杀,别说杀活鱼、活鸡了,连植物都不去伤害,没有做过对社会对人民有任何伤害的事情,只是按真善忍做个好人,与人为善,你们不要做迫害好人的事,善恶有报的天理衡量着一切。他们说:那你找我们的院长吧!批捕的事由院长决定。

然后王妻又打电话给检察院院长王玲,把事情又说了一遍。院长说她很忙,事情她知道了,她会按公安提供的证据来决定批捕不批捕。王妻告诉她:公安提供的证据都是非法的,执行的是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政策,请等等她发信给她,不要随便作出决定,她会把对法轮功真正的相关法律文件寄给她,都是网上下的。答道:好好我知道了,电话给挂了。王妻又给案件管理部人员打电话说:她会把有关对法轮功的法律文件用快递寄给他们,让他们好好看看,迫害好人是有罪的。院长和你们都是公务员,大家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力,院长做错事,你们劝她,可以相互监督。答应:好。当天二十八号王妻用航空快递给他们寄去了。

在二十七号,王妻给利川纪委检察局信访室打过电话,说要控告利川看守所非法关押她丈夫。接线员马上说:她把市长的专用电话号码告诉她,让直接给市长打。王妻说我们法轮功都是做好人,接线员马上说是违法的。王妻给她讲不违法,还没讲几句,接线员不听了,让给利川公安局监管科控告。再问她要市长电话,不告诉,说她没说过这话,不信让查录音。

王母让律师还代理费,律师不还。王母只好让律师继续代理,问什么时候去见王浩?律师答应九月三十日利川看守所见面。王妻只好拖着个身残的身体和王母(年岁已高,将近八十岁。腰也是痛的,直不起来)去利川救亲人。请各界正义善良人士关注,让检察院院长选择正义,做出不批捕的决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30/武汉王浩被非法关押一月-妻子艰难营救-393994.html

2019-09-28: 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的母亲被社区人员骚扰
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今年在床上躺了近半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东城派出所赵姓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给他送衣服、存钱被看守所人员拒绝。

9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武汉市汉阳社区人员到王浩的母亲家去骚扰,问近段时间都与谁接触了,要开军运会了,不要出去。社区人员临走时要王的母亲签字,王的母亲拒绝了。

为了救出儿子,王母请律师无罪辩护,第一次上当了,这个律师每次不让法轮功学员在委托书上写上做无罪辩护,案件理由自己填,填的是有罪辩护。第二次请的律师虽说是做无罪辩护,但对家属打去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就关机,发短信也不回话,问有关法律上的条款和程序也不给解答,不能说不能碰,要么就大喊大叫的说我有权不回答你接待你。去了当地看守所不让见王浩,他就把控告书交给检察院就完事,连绑架的派出所都不去,派出所所长的名字和控申科领导的名字什么都不问,完全就是敷衍了事。律师费起先要一万五,别的律师只要一万,后来改口要了一万。本来王浩被绑架,一家人都在悲痛中,现在是人没见到,还被律师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28/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3899.html

2019-09-15: 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关押补充
9月4号,曾经有法轮功学员到利川看守所给王浩送过钱、物,据看守所所长说,之前,已经收到过财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5/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393298.html

2019-09-11: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关押的更多信息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八月底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给他送衣服、存钱被看守所人员拒绝。

绑架王浩的东城派出所的警察赵艾现在把手机关掉,不接王浩家人的电话。估计是九月一日或是二日,在王浩家无一人在利川的住处被非法抄了家,具体抄走了什么仍不清楚。

八月三十和三十一日,王的手机还能打通,现在打不通了,王浩的母亲打电话问邻居,邻居说物业把王家的水、电已断掉,有人到王家去过。种种迹象表明,有人在王家无任何人的情况下公然入内抄家,这与抢劫有什么两样呢?

九月六日,王浩的妻子彭青青叫她哥到利川给王浩送衣服,并想给王上账购买吃的。看守所副所长不让给王浩上账并说:别人可以,但王浩不行。彭青青就打电话告诉他们:王浩的身体很不好,心脏不好(实际是心脏周围部位有时痛),肝脏也有问题,需要补充营养。所长还是不让上账。彭青青就告诉他们不准折磨和伤害王浩王浩要是有什么事?谁干的,一定追究。

彭青青的哥哥把衣物传给他们却不给收条,并说:利川看守所规定是不让送衣物的,统一穿狱服,让把衣服拿回去。彭青青就打电话给看守所让给收衣物并打收条,并说:全中国任何一个看守所都给收条,这是你们中共自己定的法律,不让签收,那不是执法犯法?彭青青的哥哥也说:你们不给收衣服,那你们的电话要打爆。几经交涉,所长才同意这次给王浩送衣物,下不为例。然后他们集体签字,大概有11个人集体签名,让王浩签收,给彭青青的哥哥打了个收条。

王浩这次被绑架的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第七次被绑架-武汉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1/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2715.html#19910225737-1

2019-09-03: 第七次被绑架 武汉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关押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已逾二十年的迫害中,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今年在床上躺了近半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王浩身体受不了,到利川市去避暑。他本已买好了八月三十一日回武汉的高铁票,却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东城派出所赵姓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

王浩的妻子彭青青接到了办案人员赵艾的电话(从拘留书上看到他的名字),说王浩被他关进了利川看守所。王浩的妻子告诉他王浩的身体很不好,到利川去调养的。赵艾说:抓王浩是因王在这儿宣传法轮功,称国家不让炼,是违法的。王浩的妻子告诉他:炼法轮功不违法,公安部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可上网查。可对方不听,问他:你是办案人员吗?王浩是你抓的?他说是。赵自称王浩的案子是他一手经办的。

九月一日,王浩的妻子接到了赵寄来的拘留书,看到拘留证是下午一点开的,就是早上她给派出所打了电话之后,他们才开了拘留证。

王浩的姐姐现仍被非法关在武汉市女子监狱,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到期;其父亲已中风;其母亲也被多次迫害,年岁已高,八十多岁,身体也不好,曾中风过。王浩的妻子彭青青也因修炼法轮功,曾十三次被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没法正常睡,行走有时都困难。

王浩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身心愉悦,在单位工作认真,对同事友好,不计个人得失,在名利上不争不斗。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坚修大法,先后被非法抓捕关押达六次,被非法关押在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经历了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身心受到伤害。

王浩分别于二零零二年和零五年两次被非法劳教。特别是零五年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时遭酷刑折磨,曾被强制三昼夜、七昼夜、九昼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以至大脑出现幻觉、全身发高烧、小便尿血、大便阻塞、双腿肿胀青亮、双脚底溃烂流黄水。

二零零七年元月,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后,劳教所拒不放人,王浩被洪山区610及关山派出所绑架至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时间长达一个月,期间他受到恐吓、殴打、罚站、羞辱、剥夺睡眠时间、强制洗脑等迫害。关于王浩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武汉市王浩六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

回家后,王浩的身体就一直没恢复到正常状态,人是浮肿的,不能干重活,胸口经常痛,头痛等等。

二零一九年年初,王浩身体很不好,几乎在床上躺着,很难出门。到七月中旬,王浩对妻子讲:说他人受不了,人冒虚汗,站不住了,浑身难受,武汉太热,他要到利川去调养一段时间,问妻子去不去?妻子说:你看我人都这样了,走路还很困难,不去了。王浩说他一人去,妻子很担心地问:你一人去行吗?就在家用空调不行吗?他说用空调他更受不了。

王浩一人去了利川,住了近一个月,身体恢复了,比在武汉时好很多。八月二十七日他去买了三十一日乘高铁的返程车票。可是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王浩的母亲接到了利川东城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他们抓走了王浩。王妈当时就什么话都不会说了,也不知问王浩的人关在何处。

自从二零一五年九月,王浩的姐姐因在外面挂真相横幅,被中共非法判刑四年,这期间其母亲家就不断的被警察骚扰,王母为救女儿,还曾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现在是女儿未回,儿子又遭绑架,对老人的打击很大。

王浩的母亲已八十多岁了,今年又被警察骚扰了几次。王母在二零一八年有一段时间曾中风在床,后坚持修炼,身体慢慢的恢复了。今年上半年,王的父亲突然中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现在好一些(半瘫)。王的母亲说:她没办法去利川给儿子送衣服了。

王浩的妻子彭青青也去不了利川探望,她走路有时都难,也在被迫害的魔难中,长期被警察骚扰,就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还被警察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3/第七次被绑架-武汉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关押-392243.html

2011-04-14: 武汉市王浩六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男)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曾六次被中共非法关押迫害,分别于二零零二年和零五年两次被非法劳教。

王浩现年三十七岁,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现住武汉市湖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十号楼。

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大法,修炼大法之后身体健康,身心愉悦,精神饱满。在单位工作认真,对同事友好,不记个人得失,在名利上不争不斗。

自从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大法以来,王浩坚修大法,先后被非法抓打关押达六次之多,非法关押过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经历了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身心受到伤害。

王浩的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 所)的负责人黎华(书记)、谢家荣(支部书记)等人紧随中共恶党,不遗余力地参与抓打关王浩,先后配合市、区610及公安部门对王浩办的非法洗脑班和监视居住等达三次之多。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七月其单位配合武汉市洪山分局,在王浩的家中以欺骗的手段绑架王浩,关押在王浩的单位,非法审讯和限制王浩的人身自由,长达半年的时间。所谓的“罪名”是王浩是法轮功辅导员,必需交代所谓的“组织”。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七月,王浩正在单位上班,其单位配合武汉市公安局将其非法软禁在第722研究所的招待所(在洪山区广埠屯)内进行洗脑一个月,强迫放弃修炼。所谓的“罪名”是因给同事一本《转法轮》书籍。期间另被非法办理为期6个月的“监视居住”行政处罚,规定不准擅自离开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

第三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单位以加班为名,骗王浩上班,在单位里伙同洪山区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将其非法绑架到洪山区 610办的洗脑班,强迫放弃修炼。非法关押达半年的时间。其所谓的“罪名”是因害怕为法轮功进京上访。

第四次: 二零零二年五月,王浩正在单位上班,其单位伙同洪山区公安分局非法绑架王浩关押在看守所,因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三月,单位人事处汪××、保卫处王××以及洪山区公证处人员到王浩家送交所谓的开除的处理决定书,以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为名将王浩除名。

第五次: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晚十点,王浩和其妻在汉阳月湖桥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硚口分局国安特务绑架,然后特务伙同武汉市洪山分局和关山派出所的恶警到其住处非法抄家,当时家中无一人在场,警察将王浩家中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洗劫一空,连一把用坏了的剪刀都不放过。在王浩的家属控告其私闯民宅的情况下,警察才按其家属于七月十八日在洪山分局上访登记处登记的内容开了一份所谓的收缴清单,整个抄家过程完全是违法的。

随后武汉洪山区公安分局恶徒先把王浩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看王浩坚定不出卖同修,就把王浩转刑事拘留。在其非法关押期间不准家人送衣服和探视。由于王浩不放弃修炼,中共恶徒就气急败坏的将其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

王浩在何湾非法劳教期间,曾遭到各类污辱、罚站折磨、关禁闭、强制洗脑、强制做奴工等迫害,曾被强制三昼夜、七昼夜、九昼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以至大脑出现幻觉、全身发高烧、小便尿血、大便阻塞、双腿肿胀青亮、双脚底溃烂流黄水。

第六次:二零零七年元月,王浩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后,劳教所拒不放人。家属交涉、抗议无果。其被洪山区610及关山派出所非法绑架至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时间长达一个月。期间受到恐吓、殴打、罚站、羞辱、剥夺睡眠时间、强制洗脑等迫害。

在此正告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立即停止作恶,善恶有报是天理,作恶者失去的将是自己生命的永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4/武汉市王浩六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239008.html

2011-04-11: 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纪实(四)
全文目录:

一、迫害之重,难以想象
二、迫害致死及大量失踪案例
三、绑架抄家,非法关押
四、践踏法律,重刑迫害
五、非法劳教,狱外设狱
六、洗脑迫害,阴毒无比
七、精神病院,罪恶魔窟
八、酷刑大全,穷凶极恶
九、煽动民众,参与犯罪
十、神目如电,善恶有报
八、酷刑大全,穷凶极恶

实际上,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不止受到中共一种形式的迫害,而是持续不断的受到多种形式的迫害。中共积累了几千年整人的经验,在迫害方式、整人方法、酷刑花样上可谓层出不穷,使法轮功学员在11年里受尽了折磨与凌辱。

(一)酷刑亲历,血泪控诉

以下是明慧网2001年5月13日刊载的一名亲历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血泪控诉:

1. 武汉妇教所

妇教所原本是关押妓女的场所,而现如今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却被无辜的关在这里。该所从所长到警察甚至公开说:什么是法律?我说的话就是法律。警察们训练一群妓女做打手,不仅唆使妓女们之间互相打骂,更多的是毒打法轮功学员。99年12月15日晚,我和十几个学员一起被送进所,首先遭到的便是搜身,抢、毁学员身上的大法资料。第二天清晨,我亲眼见一打手将一大桶冷水泼在同室新洲区学员的身上。同时汉阳区一位60多岁的老人也被从头到脚淋得透湿。数九寒冬,这二位学员连内衣都被淋湿透了,却被强迫穿着湿透了的衣服在车间里劳动了近20个小时。

车间里有个大法学员误入警察的卫生间,被一群打手拽着头发拳打脚踢后,又罚站。食堂里,一个大法学员因人多,水龙头少,便先让其他人洗碗,稍慢了点,雨点般的棍棒劈头盖脑而来。大法学员们每天饭都吃不饱却要从早上7点工作到晚上12点,大法学员中有70多岁的老太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除包装电池外,还要当搬运工,将成品或半成品从楼上运到汽车上,车上的再往楼上搬。稍有不慎,不是挨骂,便是挨打。大法学员们忍无可忍,自发地集体向警察们反映情况,他们不但不听,反而要体罚大法学员:动手打大法学员,用手铐铐大法学员,并且关禁闭,同时唤来一群打手,几个人对付一个大法学员,学员有的被打得鼻子流血,有的被打得遍体鳞伤。

更无耻的是动不动就脱大法学员的衣服,强迫大法学员光着脚,穿着单衣到菜地里用冷水管冲。有天晚上,劳动了一天的几十个大法学员又被一群警察和打手围住,强行将大法学员按倒在地,邪恶之徒们穿着皮靴踩大法学员的头,拳打脚踢后,脱下大法学员的衣服,用绳子五花大绑丢在操场上吹北风,长达四、五个小时。

2.武汉第一女子看守所

99 年12月31日,我被户籍警骗进了市公安局七处一所--武汉第一女子看守所,在此期间我经历了人生最黑暗的一幕:挂过铁门,关过禁闭室,罚过站,挨过打,板子镣上铐了四十多天,所有能用的刑罚,大概都领教过了,饥饿,孤独,肮脏,疼痛,等等,受尽人间百般摧残,恰如其份的说:算是死里逃生吧。用文字是无法表达此所的黑暗的,仅将我所见所闻曝光一二而已。

2000年新年前后,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送进所里,监狱爆满,许多大法学员都睡在冰冷潮湿的水泥地上。所里全部的刑具都用在了法轮功学员的身上。禁闭室里大法学员轮番被送进去,戴上手铐,钉在板子镣上,板子镣中间挖个洞,洞底下放个塑料盆,年轻的大法学员被送进去后,将裤子脱下,脚镣手铐的被钉在板子镣上,双层铁门一关,便与世隔绝般的没有了昼夜。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29 号监室里,武昌一位大法学员被手铐挂在门上二天二夜后昏了过去。25号监室内:50多岁的大法学员被钉在板子镣上近一个月了,一群人残酷的将管子从她的鼻孔里插进胃部强行灌食。鲜血染红了被子和衣服。9号监室里:汉口一位大法学员被挂在铁门上一个多星期了,朱、雷所长还站在门口对她大声地吼叫。8号监室内:板子镣上的大法学员已被折磨得披头散发,嗓子嘶哑,枯瘦如柴;一打手抓住她的头发,另一打手对她拳打脚踢。还有的监室里,新洲的一位大法学员戴着手铐近一个月。播音室里,朱所长强迫大法学员做检讨。江夏的一位大法学员转劳教时,家里送来的钱不准带走,也不准转给其他大法学员,却被黑心的狱警们私吞……

(二)酷刑之多,古今大全

请看以下这几个“平常”案例——

6、王浩,因信仰法轮功,曾被中共邪党非法关押达八次之多。2005年8月16日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期间,王浩和卢启奇被二大队恶警罚站八天八夜,十五天不许睡觉,双脚和大腿因长时间站立而浮肿、变粗。

一桩桩案例,令人惨不忍睹。几乎所有被绑架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有被中共毒打和酷刑折磨的经历,以上数例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中共为达到目的是不择手段的,所有酷刑招数都被中共“复活”了。国际上正在举办的“中共酷刑展”,真实的揭开了中共灭绝人性的邪恶面目。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1/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纪实(四)-238770.html

2010-04-23: 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六次遭关押折磨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男,现年三十七岁,因不放弃信仰,自从中共邪党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以来,先后被非法抓、打、关押达六次之多,曾被关押在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工职。经历了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王浩,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现住武汉市湖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十号楼。他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身心愉悦,精神饱满。在单位工作认真,对同事友好,不计个人得失,在名利上不争不斗。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几年中,王浩的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所)的负责人黎华(书记)、谢家荣(支部书记)等人紧随中共恶党,不遗余力地参与抓、打、关王浩,先后配合市、区“六一零”(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及公安部门对王浩办的非法洗脑班和监视居住等。

第一次:单位拘押六个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王浩的单位配合武汉市洪山分局,在王浩的家中以欺骗的手段绑架王浩,关押在王浩的单位,非法审讯和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不放弃修炼就不放人回家,长达半年的时间。所谓的“罪名”是王浩是法轮功辅导员,必需交代所谓“法轮功组织”。

第二次:洗脑一个月,监视居住六个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王浩正在单位上班,其单位配合武汉市公安局将他软禁在第722研究所的招待所(在洪山区广埠屯)内进行洗脑一个月,强迫放弃修炼。所谓的“罪名”是因给同事一本《转法轮》书。期间另被非法办理为期六个月的“监视居住”行政处罚,规定不准擅自离开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

第三次:绑入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单位以加班为名,骗王浩上班,在单位里伙同洪山区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将其非法绑架到洪山区“六一零”办的洗脑班,强迫放弃修炼。非法关押达半年的时间。其所谓的“罪名”是因害怕为法轮功进京上访。

第四次:再遭绑架、单位除名

二零零二年五月,王浩正在单位上班,其单位伙同洪山区公安分局绑架王浩关押在看守所,因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三月,单位人事处汪××、保卫处王××以及洪山区公证处人员到王浩家送交所谓的开除工职的处理决定书,以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为理由将王浩除名。

第五次:被非法劳教遭酷刑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晚十点,王浩和妻子在汉阳月湖桥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硚口分局国安特务绑架。武汉市洪山分局和关山派出所的恶警随后到他的住处非法抄家,当时家中无一人在场,恶警将王浩家中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洗劫一空。

王浩的家属控告警察私闯民宅后,才于七月十八日按其家属在洪山分局上访登记处登记的内容开了一份所谓的收缴清单,整个抄家过程完全是违法的。随后武汉洪山区公安分局先把王浩行政拘留十五天,看王浩坚定不出卖同修就把他转刑事拘留。在非法关押期间,不准家人送衣服和探视。由于王浩不放弃修炼,中共当局就非法劳教他一年半,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

王浩在何湾非法劳教期间,曾遭到各类污辱、罚站折磨、关禁闭、强制洗脑、强制做奴工等迫害,曾被强制三昼夜、七昼夜、九昼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以至大脑出现幻觉、全身发高烧、小便尿血、大便阻塞、双腿肿胀青亮、双脚底溃烂流黄水。

第六次:再被强制洗脑

二零零七年元月,王浩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后,劳教所拒不放人。家属交涉、抗议无果。被洪山区“六一零”及关山派出所非法绑架至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关押,长达一个月。其间受到恐吓、殴打、罚站、羞辱、剥夺睡眠时间、强制洗脑等迫害。

在此正告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立即停止作恶,善恶有报是天理,作恶者失去的将是自己生命的永远。

附迫害责任人:黎华(书记)张立辉(人事处长)他们与恶党中共保持一致,死不改悔,一条心走到黑,心狠歹毒,无丝毫良知人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3/222065.html

2009-09-07: 曝光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罪行
明慧通讯员湖北报道)何湾劳教所──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邪恶黑窝之一,阴森的高墙上有着修炼人的血迹。

劫持法轮功学员千人次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沦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十年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约千人次。

迫害之初,何湾劳教所将二大队和六大队划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队,男学员关在二大队,女学员关在六大队;随着迫害的迅速升级,大批法轮功学员陆续被非法劳教,尤其是二零零一年何湾劳教所一时竟人满为患,乃新成立八大队关押女学员(后撤销);仍容纳不下,又将大量女学员关到与何湾劳教所一墙之隔的武汉市戒毒所;法轮功学员一度约占整个何湾劳教所关押人员的一半。除此之外,何湾劳教所还将一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分散的一个个的单独关到其它队里。

人间地狱

何湾劳教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倾其数十年来所积累起来的非常系统的且极其阴毒的一整套邪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进行酷刑迫害和精神摧残,再达不到目的,则不惜肉体消灭。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所有黑窝都是相通的,何湾劳教所曾把一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转押到湖北沙洋劳教所迫害;何湾劳教所警察还到沙洋学习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手段。

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疯、致残,何湾劳教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例如:夏刚(原武汉卷烟厂三车间挡车工,生产班长)、高爱华、叶浩(原中南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范道芝、刘丽华(原武汉市洪山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黄莉萍、杨清华、李星连(原长航集团员工)、徐东群等9人,他们被迫害致死,都与其在何湾劳教所遭受的折磨相关。

残酷手段

吊铐毒打:二零零五年十月初至十一月中旬,法轮功学员朱汉龙每天被吊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头顶墙,面朝下,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半悬铐在铁栏杆上,双手反背吊铐。铁铐子深深陷入手腕肌肉内,疼痛难忍,如稍动一动,便惨遭以游中波为首劳教犯的毒打。朱汉龙的前胸、后背、腰部、两肋全部伤痕累累,往往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二零零四年,钱友云被六大队警察黄虹吊铐七天,昏死过去几次,人成了昏迷状态,后来钱友云的手、身子疼的没感觉了,人清醒过来之后,只感觉全身发冷发抖,口里的脓痰吐个不停。

长时间罚站。六十多岁的青山法轮功学员张玉芳,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到何湾劳教所八大队,警察黄虹强迫她站十三个日夜,不准睡觉,后来张玉芳眼睛发黑,倒在地上,鼻梁,脸盘摔成了粉碎性骨折,在地上流了很多血。

二零零五年,法轮功学员卢启奇和王浩分别被二大队恶警罚站八天八夜,十五天不许睡觉,两人的双脚和大腿因长时间站立而浮肿、变粗。

野蛮灌食:田超、欧阳海文在二大队被摧残性强制灌食达数月之久。

强迫洗脑:劳教所经常利用犹大去“转化”法轮功学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对学员进行各种人格侮辱、折磨。

高强度奴工活:劳教所恶警对给叶小芬加大奴工定额,不完不准睡觉,有时通宵不准睡觉,把叶小芬迫害的全身浮肿。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下大雪,叶小芬因眼睛不好做不了手套,劳教犯人不准她上厕所,对她大打出手,她喊“打人了”,警察胡芳用双手使劲卡住了她的喉咙,不准她喊,并叫人用铐子把她铐上。她说要上厕所,胡芳丧心病狂的大叫“你来不及了?!尿到裤子里没有?!”然后当场拉下她的裤子。

何湾劳教所的罪恶罄竹难书。目前,劳教所所长梅某、教育科科长李某等正阴谋筹划在一大队办全封闭“转化”班。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7/207844.html

2007-02-14: 武汉大法弟子王浩被何湾劳教所转移到洗脑班迫害
武汉市大法弟子王浩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清晨七点不到,被何湾劳教所秘密转移到江汉区法制班(洗脑班)迫害,洗脑班内只有三名大法弟子。洗脑班头目内部说,如果实在不“转化”,还不是要放人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4/148950.html

2007-01-20: 武汉大法弟子王浩非法关押结束后又遭劫持
2007年1月17日是武汉大法弟子王浩被非法关押结束的日子,可是在当天清晨7时左右,王浩被匆匆带往别处,家人不知所终,问武汉劳教局,他们不予回答,他父亲姐姐非常着急,据估计可能被武汉610带到法制班继续洗脑,望同修给予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0/147255.html

2007-01-03: 武汉市大法弟子王浩的非法劳教到期的时间是2007年1月16日。武汉市的邪恶越来越猖狂。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到期了也不放人回家,用车轮战和酷刑想把大法弟子整“转化”了。大法弟子王浩受尽酷刑,主动抵制转化,是邪恶的眼中钉,为了转化王浩,在非法劳教到期之前,邪恶又在残酷的迫害着他,想把他整转化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3/146097.html

2006-10-18: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的迫害手段
2、对法轮功学员朱汉龙连续一个多月拳打脚踢,惨叫不绝;经常对法轮功学员戴手铐、吊铐;五天五夜不让王浩睡觉,王浩曾二次昏倒地上,连续十五天对其罚站,导致王浩两腿肿的有小水桶样粗,长时间不能行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8/140474.html

2006-09-03:保遭迫害的武汉大法弟子王浩现在何方
武汉市大法弟子王浩被邪党非法关押一年多,去年听说被非法关在何湾劳教所,受尽邪党恶人的酷刑折磨。

大法弟子王浩现在何处,情况不详,望大家发正念加持同修,共同营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3/137000.html

2006-01-09: 王浩已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
大法弟子王浩,因信仰法轮功,曾被中共邪党非法关押达八次之多。2005年8月16日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已半年之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9/118313.html

2005-12-16: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耍流氓不让家属探视亲人
另据消息称,大法学员王浩的父亲给王浩送去了三百元,被何湾劳教所贪污。到目前为止已有四个月的时间,恶警大队长雷昌文及小队长明建华还不给王浩菜吃,哪怕是猪都不吃的菜兜子,什么都不给王浩吃。最可怕的是,恶警连盐都不给王浩吃,他们一向用此方式折磨坚贞不屈的大法弟子。众所周知,人长期不進食盐和微量元素,会给人的机体带来不可预料的巨大损害。比如:在医疗临床症状上会表现出,病人会全身发重,头会感到沉重、身子却发飘,浑身无力,久而久之连走路都不会走了;更可怕的是肌肉会萎缩,还会得败血症以及其它的一些并发症……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2/16/116655.html

2005-11-07: 2005年11月4日是武汉市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接见日,二大队是迫害大法学员的黑窝,目前关押着十几名大法学员。当坚定修炼的大法学员亲人要求接见时,二大队大队长雷昌文叫嚣:“我就是不让接见,我说了算,我规定的,你们不用找上面了,你们敢把我怎么样。”

雷昌文近日加重迫害大法学员,在大法学员给他寄了《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后,不但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的迫害大法学员。在雷昌文的策划下,让外面的犹大每个月二次到何湾对那里大法学员洗脑,给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大法学员带来很大损失。同时,他们对坚定修炼的大法学员在精神和肉体上双重折磨、虐待。据犯人的家属透露:大法学员王浩被迫害得最惨,不给王浩菜吃,也不给王浩必需的生活用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7/113950.html

2005-09-18: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的恶行和恶人
大法学员王浩从8月19日被转到何湾劳教所非法关押以来,恶人雷昌民不准其亲人接见,还威胁要打王浩的家人,也不准王浩的亲人送换洗的衣服和生活日用品。王浩的亲人非常担心,天时冷时热,王浩连个被子都没有的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8/110642.html

2005-09-01: 武汉市大法学员王浩,因发真象资料被恶人绑架后,于2005年8月19日被非法判劳教,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進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109543.html

2005-08-01: 武汉市大法弟子王浩8月1日的非法拘留还未到期,可洪山区公安分局的流氓局长和恶警们已经又开出了一张行政拘留证,又非法加期王浩15天,完全把法律变成了随心所欲的迫害善良人的狼牙棒,可见中共的法律彻底的蜕变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实为迫害正义之士和有良知的中国人的邪恶工具。

王浩是于7月16日晚发放真象资料,约晚上11点左右在汉口武胜路下车时被绑架的。据知情人说,当时王浩被恶人打得很厉害。其父母现到处打听他的下落,设法营救他。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107481.html#2005-7-31-ch-1

2005-07-31: 武汉市的大法弟子王浩8月1日非法拘留到期,可洪山区公安分局的流氓局长和恶警们想花招不放人,说王浩如果不转化就再送洗脑班,一直到他“转化”为止。可见中共的死党和江邪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过程中从没有讲什么法律,对中国人民的迫害也不讲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31/107427.html

2005-07-22: 因向民众揭露邪恶而于7月16日被绑架的武汉大法弟子王浩,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狮子山看守所。

目前,看守所不让王浩家属探视送衣服,反而向其家属索要钱财。据悉,王浩曾被剥光衣服殴打。目前武汉天气炎热,但已经连续几天,邪恶之徒不让王浩洗澡,他们说就是用这种方法折磨大法弟子。

王浩被绑架的第二天,就是7月17日的凌晨,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强行闯入王浩家中将家中贵重物品和现金洗劫一空,在家属的控告其私闯民宅的情况下,才按其家属于7月18日在洪山分局上访登记处登记的内容开了一份清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2/106698.html

2005-07-20: 2005年7月16日晚10点大法弟子王浩,彭青青在武汉月湖桥旁张贴退党资料救度世人,被桥墩下的便衣(便衣化装成谈恋爱的一对男女)发现,然后来了20多人把他们抓到桥口公安分局,把他们随身的手机等钱物洗劫一空,不打清单。在派出所两人受到毒打,是脱了衣服吊起来打。更为恶毒的是,恶警把王浩的裤头塞到彭青青的嘴里毒打彭青青。因王浩的身份证是洪山区的,恶警又连夜把他们送到洪山区关山派出所,在当夜2点强行搜查了王浩的住所(无搜查证),搜走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笔记本电脑各一台,银行存摺,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也被抢走。而搜查清单上只写了经书,光盘等,也没人签名。后来彭青青被放,而王浩下落不明,家属去打听也无人回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0/106550.html

2005-07-18: 武汉大法弟子王浩因坚修大法曾多次被邪恶迫害。2005年7月16日晚10点左右,王浩与另一同修在汉口江汉桥又因揭露邪恶而被一旁伪装成情侣的恶警绑架,另一同修已正念闯出,王浩现不知被关押在何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18/106405.html

2004-03-23: 王浩,男,31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所职工。王浩自从96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与同事之间和睦相处,深受大家好评。

99年7.20以后的几年中,在江氏流氓政权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下,其单位负责人黎华(书记)、谢家荣等人善恶不分、助纣为虐,参与市、区610及公安部门对他的迫害。99年7月底,单位配合洪山区公安分局将其非法扣留在单位,限制其人身自由,调查所谓违法行为,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

2000年7月~8月,单位在其上班时间配合武汉市公安局将其非法软禁在第722所招待所内進行洗脑,强迫放弃修炼。期间被非法办理为期6个月的监视居住,不准离开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

2000年12月~2001年5月,单位以加班为名配合洪山区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将其非法绑架到洪山区洗脑班,强迫放弃修炼。2002年5月~2003年11月在单位配合下洪山区公安分局将其在上班时间从单位非法绑架并劳教。

2004年3月,单位人事处汪X、保卫处王X以及洪山区公证处人员到其家送交《通知书》,以其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其除名。

恩施 利川市联系资料(区号: 718)

2024-02-29: 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滨江南路,邮编:445400
电话:0718-7282595,传真:0718-7261658 举报电话:0718-7253336
利川市公安局局长:何显高,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1974年8月出生。 1993.09--1996.07 湖北民族学院读书, 1996.07--1996.11 待业, 1996.11--1997.02 湖北省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试用期民警,2008.06--2011.01 湖北省恩施市公安局 反恐特警大队大队长,2019.02--2021.10 湖北省恩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1.10--湖北省利川市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利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伟,男,汉族,湖北利川人,1977年11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1999年参加工作。
利川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德,男,土家族,湖北鹤峰人,1969年9月出生,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1990年8月参加工作。
利川市公安局副局长:牟建权 罗建波 周超 刘运洪
利川市公安局副政委:杨松
利川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夏洋
利川市公安局目前下辖有16个派出所:都亭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元堡派出所、团堡派出所、毛坝派出所、凉雾派出所、汪营派出所、南坪派出所、柏杨坝派出所、谋道公安分局、建南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忠路派出所、文斗派出所、佛宝山派出所

利川市看守所地址:利川市马鞍山路10号,邮编:445400 0718-7291478
电话号码:0718-7282595,利川市看守所指导员:晏中志 看守所狱警:陈发令

利川市国保大队人员:熊玉奇(队长)和杨铧(副队长)。
杨铧(422802196805056815):男,四十多岁,电话号码:15071891755
利川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位于利川市腾龙大道66号 电话:0718-72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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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18)

2019-12-31: 利川法院
法官:杨春桃,女,苗族,生于1976年1月13日 办0718-7283476
法官:龚秀娟,女,土家族,湖北利川市人,198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成为法官。办0718-7290074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6-01-25: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的变态嘴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5/119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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