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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蓟州区(蓟县) >> 张秀芳, 女, 77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9-05: 补充参与张秀芳案件的部份人员信息
天津77岁法轮功学员张秀芳被非法判刑。补充参与张秀芳案件的部份人员信息: 蓟州法院 刑庭 02229142752 审判长(刑庭庭长):叶占红,男18622060212、15222068502 审判员 李笑山/李英山 女 1862206005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5/二零二零年九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8554.html#2294225926-1 2022-09-04:天津77岁法轮功学员张秀芳被非法判刑 天津南开区七十七岁法轮功学员张秀芳,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拘押在蓟县看守所,七月被蓟州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五月,张秀芳老人到蓟县旅游,与当地经营农家院的法轮功学员王占青在旅游景点道路旁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真相条幅。次日,被受邪党谎言毒害的人诬告。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孙各庄派出所通过公路监视器视频录像,辨认出两位法轮功学员身份,之后,分别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孙各庄派出所与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万兴街派出所警察对张秀芳居住地进行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整套法轮功书籍(五十八本)、人民币二千元、戴尔笔记本一台、平板笔记本一部、阅读器一部、音频播放器数个。当天,张秀芳被劫持到万兴街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后被放回家。 张秀芳在遭遇此次警察的迫害后,随即就搬到其它地方居住。 二零二一年三月,张秀芳到杨柳青工商银行柜台领取工资时,被天津市公安局杨柳青分局警察绑架,后在妹妹家被监视居住,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张秀芳被非法拘押在蓟县看守所,七月蓟州法院非法开庭,张秀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勒索罚款。 蓟县法轮功学员王占青,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被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书籍、音频及视频播放器等,被非法拘禁十五天,勒索罚金不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4/天津77岁法轮功学员张秀芳被非法判刑-448498.html 蓟州区(蓟县)联系资料(区号: 22)2022-09-04: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田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叶占红 审判员:李笑山 陪审员:赵怀东 法官助理:高龙 书记员:魏琦 2021-02-25: 蓟县出头岭派出所电话:022-29757035 邮政编码:301911 2019-12-25: 天津市蓟州区各地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镇政府、610 办公室书记王清涛电话:13132126488(注此人非常邪恶) 现任主任王超平电话18902130777 其姐 王小月 13323355685 2019-10-16:都是蓟县法院人员电话 现任主任王超平电话18902130777其姐 王小月 13323355685 其妹 王月辉 15822310098法院院长 周振怀姓名 单位 宅电 常务副院长 李旭东 022- 82853166 022-29138995 副院长 周金宝 022-82853266 022-29146709 副院长 仇贵富 022- 82853066 022- 29138239 副院长 彭继军副院长 孙占国 022-82853566 022-29120886 副院长 张永富 022-82853636 022-82823636 蓟县法院刑庭庭长 唐树军 男 18622060019 刑庭助理审判员 张建新 女 18622060067 刑庭助理审判员 李英山 女 18622060058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叶占红 男18622060212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顿继昌 男18622060016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潘晓哲 女18622060298 未成年人案件 助理审判员 崔军委 男18622060202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书记员 白星 女18622668786也许(18622068786) 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蒲彦文 男18622060096 赵梦伶 18622060098 刘继源 18622060258 刘香凝 18622060053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