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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沧州市 >> 苏春凤(苏春风),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2-01-1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4-27: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河北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苏春风和胡秀梅,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遭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刘在云、侯树元遭冤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苏春风、胡秀梅遭冤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法轮功学员本人或代理律师已经向沧州市中级法院上诉。
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长达两年三个多月;苏春风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

四位好人被绑架和构陷的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等人绑架。七月十三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牛犇等人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迫害,主审法官刘忠诚。

善良的苏春风被政保警察和沧州市看守所合谋迫害成重病

善良的苏春风被沧州市看守所迫害出重病,无法正常排尿,被下尿管维持,在看守所中生活难以自理,身体状况堪忧。因苏春风没有聘请律师,看守所也一直没有告知家人苏春风的身体出现重病。详情待查。

早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份,苏春风遭新华分局政保队长牛犇和警察王亮绑架时,苏春风的体检两次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后来政保警察和看守所合谋,第三次体检后强行非法关押苏春风。目前,苏春风出现的重病,完全是政保警察和看守所迫害造成的直接结果,把无罪之人强行关押,政保警察执法犯法。

运河区法院非法冤判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毫无法律依据,且完全按照运河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进行宣判。开庭期间,运河区检察院公诉人自己亲口承认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主审法官刘忠诚私下里和律师表示审判法轮功学员确实没有法律依据。律师和当事人,当庭也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和自辨。

这次非法开庭及开庭结果,足以说明运河区法院已经完全丧失了独立审判的能力,完全听从沧州市政法委的指令,沦为迫害好人的工具。所谓的公平、正义、为人民服务等理念早已荡然无存,成为欺世谎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7/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75665.html

2024-03-14: 沧州新华公安分局违法办案 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
沧州市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两年多,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沧州市新华分局违法办案,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所委托的律师,向新华分局共邮寄十三封特快专递,依法要求信息公开。
依法要求公开内容如下:

1.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关当事人的“拘留通知书”;
2.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当事人的“批捕通知书”;
3.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关当事人的“物品扣押清单”;
4. 公开参与抓捕、审理当事人案件的所有警察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5. 公开新华分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搜查的“搜查令”;
6. 公开新华分局 党委书记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7. 公开新华分局 局长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8. 公开新华分局 副局长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9. 公开参与抓捕当事人的政保大队警察高福松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10. 公开参与办理当事人案件的南大街派出所警察张勇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要求办案单位信息公开,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家人的权利。办案机关如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家人和律师将有权利依法向上级机关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迫害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非法定位、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构陷拼凑非法“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等人绑架。七月十三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牛犇等人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法官刘忠诚、付饶等法官非法庭审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四名律师当庭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四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自辨无罪。

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迫害两年两个月之久。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对好人的迫害,给他们本人和家人均造成巨大苦难。其中,侯树元被绑架后,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亲,在经历一年多漫长的痛苦等待中,悲伤离世。老人唯一的儿子侯树元未能尽孝送终。侯树元的族人和亲朋好友,对侯树元这样的好人遭迫害、不能尽孝送终,感到愤怒。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举头三尺有神明。神佛慈悲于世人但威严同在。真心希望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人员能够明白真相,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呼吁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4/沧州新华公安分局违法办案-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474184.html

2023-12-25: 非法庭审四名学员 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如临大敌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四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侯树元。法院如临大敌,各区县国保队长、警察等数十人站在法院门口;还有警察在周边的道路上来回巡逻,警察拿着录像机给停在法院周边的车辆录像,盘查并驱赶法院门口过往行人。

警车、特警车、便衣车辆共几十辆,停在法院周边大约直径两公里的道路上;便衣警察分布在周边道路上、汽车上、警车上。庭审善良人,中共公、检、法等相关人员恐慌至极。沧州司法黑暗至极,打着为人民服务和公平公正的幌子,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迫害好人、践踏法律。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迫害近两年;家人被国保警察阻拦在门口,未能出庭参加旁听。侯树元的妻子两年没见丈夫,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能进去参加旁听。此前一天,苏春风的丈夫被新华区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非法拘禁。

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 违法剥夺家人的旁听和辩护权

苏春风的丈夫在法院阶段早已向运河区法院递交了手续,依法以亲友的身份作为苏春风的辩护人。苏春风的丈夫在开庭的前一天,十二月二十日在运河区检察院交涉过程中遭限制人身自由。新华区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将苏春风丈夫绑架到新华区东环中街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天,二十一日下午开庭结束后,才被放回家。因此苏春风丈夫未能进入法院为苏春风辩护。苏春风由法院指定的所谓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开庭期间,检察院公诉人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量刑建议:刘在云三年、侯树元三年、苏春风两年半、胡秀梅两年,并处罚金。

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到下午一点半结束。当庭并未宣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5/非法庭审四名学员-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如临大敌-469681.html

2023-12-17: 被构陷近两年 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被非法关押、构陷近两年的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苏春风和胡秀梅,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届时,将有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呼吁立即无罪释放四位善良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和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至今,侯树元、刘在云和胡秀梅三人,被非法关押迫害近两年,苏春风被非法关押迫害五个多月。

运河区法院主管法官刘忠诚,以承办法官付饶休产假为名,不肯开庭。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接到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通知,定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非法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开庭。

四位好人被绑架和构陷的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等人绑架。七月十三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牛犇等人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依法控告新华公安分局和运河区检察院办案人

二零二二年二月份,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将侯树元非法关押在新华分局期间,将他迫害致高血压220ml汞柱,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强行将侯树元送押沧州市看守所迫害。高福松等人涉嫌违法办案,被法轮功学员代理律师依法控告。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

此桩构陷案由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华区检察院与运河区检察院联手运作。期间,运河区检察官孔令霞两次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进行所谓补充侦查,实际是捏造、拼凑所谓证据。过程中,国保警察就对法轮功学员家属叫嚣:“说你有罪就有罪!”

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一再呼吁纠正司法冤案,要求依法撤案。然而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律师从检察官孔令霞处获知,四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构陷到运河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份,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和家人分别向中央、河北省、沧州市各部门邮寄控告状,依法控告检察官孔令霞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罪,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纠正冤案,还当事人无罪。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 家人控告检察官》。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完全接受新华分局和新华区检察院的构陷材料,将开庭审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7/被构陷近两年-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469391.html

2023-12-09:侯树元信息公开案:沧州中级法院撤销原裁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侯树元的家人要求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的原裁定,发回新华区法院重审此案。沧州市中级法院能作出此裁决,充分体现出新华区法院的原裁定荒唐到离谱。
不过,沧州市中级法院在做出裁定后,不知何因却在近一个月后才将裁定书邮寄给侯树元的家人,他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才收到此裁定书。

事件起因与经过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等四人驾三轮车外出,遭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高福松等警察跟踪、绑架。

侯树元被绑架到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后,他遭到铐铁椅子的折磨。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警察将侯树元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后经侯树元代理律师会见得知,在送押前的体检中,原本身体健康的侯树元的血压高达220ml汞柱,且颈部动脉伴有粥状不明液体,却遭国保警察高福松等人强行送押,沧州市看守所非法收押。

随后,侯树元家人和律师前往新华分局,要求高福松给家人提供侯树元被送看守所前的体检报告,遭高福松拒绝。律师曾针对高福松等警察违法办案情况,向各级部门提出控告。未得到回复。

家人要求新华公安分局信息公开未果

根据以上情况,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侯树元的家人向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要求新华公安分局向家人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时的“健康检查结果”(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肺部CT 等),要求新华分局将“健康检查结果”邮寄给他家人提供的地址。

沧州市新华分局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成功签收该申请后,并没有依法在二十天内给侯树元家人邮寄公开申请资料。新华公安分局不给他家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申请,涉嫌违法。

家人对新华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律师代表侯树元的家人,通过“法院在线服务”网上立案,向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成功立案。案号:(2023)冀0902 行初79 号。原告:侯树元家人。被告: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审判长:张静。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给律师邮寄了开庭传票,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由:政府信息公开。审判员:张静。书记员:吴晗。

新华区法院法官滥用职权、包庇犯案人员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律师却收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邮寄的《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法院行政裁定书》,非法驳回了侯树元家人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法官张静在行政裁定书中称:原告侯树元家人所申请公开的“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系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驳回起诉。

然而,“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并不属于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侯树元的代理律师曾在公、检、法等三个阶段多次阅卷,在案卷中从没见过“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显然,法官张静的裁定是非法的,同时涉嫌滥用职权、包庇新华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向其家人依法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是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法定职责,新华分局不履行此职责,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侯树元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向沧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新华区法院的原裁定,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该行政案件。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认定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原裁定基本事实不清,驳回重审。沧州市中级法院在做出裁定后,却在近一个月后才给侯树元家人邮寄裁定书,他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才收到中级法院邮寄的裁定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诉讼是宪法赋予老百姓监督执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无论是修炼法轮功或是传播法轮功真相,在中国都是完全合法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善恶有报,天理昭彰。希望沧州地区公、检、法、司等人员,明善恶、知进退,不要因为权欲迷失了心智,企图通过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而获取权利的想法是错误的。

侯树元、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呼吁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

明真相,退出党、团、队,才能在大瘟疫再次降临时,保住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9/侯树元信息公开案-沧州中级法院撤销原裁定-469089.html

2023-08-15: 沧州警察绑架民妇 一天三次体检强关看守所
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绑架法轮功学员苏春风女士。为了将她关入看守所,警察在当天接连三次将她拉去做体检。前两次体检报告显示苏春风的心脏、血压的状况极差,看守所两次拒收,警察正待罢手,而新华分局国保队长却命令手下将苏春风拉去做CT脑部检查。最后警察凭CT脑部检查报告,强行将苏春风非法关入看守所。

苏春风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风、刘在云、胡秀梅和侯树元驱车到沧州市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两天后,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一月十四日,苏春风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回家;一月十六日,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

国保警察二度绑架苏春风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点多,新华分局国保警察高福松、崔强、苑婷婷等五人闯到苏春风家的门市,要再次绑架苏春风,高福松、崔强架住苏春风的胳膊往外拉,苏春风高喊:救命啊!崔强用手指使劲抠住苏春风的大臂内侧,此处被抠青了两块,她疼了好几天。警察将苏春风绑架到小赵庄派出所非法审讯一天,高福松试图骗供,苏春风没有配合。当晚八点半,苏春风才得以回家。(详情见明慧网文章《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

苏春风一天三次被迫体检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警察张亮、东环派出所王亮等六人以处理案件为由,再次闯到苏春风家中,把苏春风绑架到沧州市看守所附近的“沧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体检。

当天下午两点左右,警察带着体检报告把苏春风拉到沧州市看守所。因苏春风的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绝收押。东环派出所警察王亮、新华分局国保警察张亮等人又将苏春风拉到沧县医院再次体检,体检结果是:高血压MP值220/130mmHg,高血压三级;颈部双侧颈动脉硬化伴左侧颈动脉斑块形成;心脏三尖瓣及主动脉瓣少量反流,左心室舒张功能减低。王亮等人再次将体检报告与彩超交看守所,被沧州市看守所第二次拒绝收押。

在两次送押失败后,新华分局国保警察张亮等人准备给苏春风办所谓监视居住,他们拉着苏春风到运河区法院,在门外等待约一个小时,这时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给警察张亮打电话:“先不要向运河区法院交差,再去沧县医院给苏春风做脑部CT。”当晚九点多,警察将苏春风拉到沧州县医院体检后,将苏春风非法关在新华分局一夜。

七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警察张亮、司机李某,带着苏春风脑部CT的报告,第三次将苏春风送沧州市看守所,于是看守所不再理会前两次关于苏春风的血压、心脏、颈部动脉等病状严重的体检报告,仅凭脑部CT报告非法收押苏春风

在七月十二日当天,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还将非法逮捕苏春风的通知书给了苏春风的丈夫,告知经运河区法院批准逮捕苏春风,并将她羁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实际苏春风是七月十三日被非法关入看守所的。

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司法迫害

苏春风外,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经一年零七个多月。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将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至运河区法院。

据悉,运河区法院原来负责迫害四位法轮功学员案件的主审法官是付饶。由于付饶休产假,主审法官已经换成刘忠诚。刘忠诚于二零一九年作为主审法官,曾非法庭审沧州市南皮县法轮功学员张学梅,并对张学梅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刘忠诚的老家是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王宅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15/沧州警察绑架民妇-一天三次体检强关看守所-464210.html

2023-04-17: 河北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 家人控告检察官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被新华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中旬被构陷到运河区法院。目前,除苏春风被所谓“取保候审”外,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长达一年零三个多月。

此桩构陷案由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华区检察院与运河区检察院联手运作。期间,运河区检察官孔令霞两次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进行所谓补充侦查,实际是捏造、拼凑所谓证据,过程中国保警察就对法轮功学员家属叫嚣:“说你有罪就有罪!”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一再呼吁纠正司法冤案,要求依法撤案。然而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律师从检察官孔令霞处获知,四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构陷到运河区法院。

对此,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委托律师依法控告检察官孔令霞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罪,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纠正冤案,还当事人无罪。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们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交了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家人委托代理律师依法控告孔令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7/河北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家人控告检察官-458908.html

2022-11-19: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迫害十个多月。十一月十五日,代理律师给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得知,刘在云等四人已经被非法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跟踪、绑架了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并将构陷他们的案卷先后转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进行所谓“补充侦查”。高福松等人为迫害拼凑证据,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与同事,绑架被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沧州市国保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图拼凑证据》和《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国保人员将所谓补充侦查的案卷再次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期间,刘在云的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等人登门骚扰,被非法录取口供。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完成所谓案卷二次退卷的补充侦查,再次将构陷案卷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去运河区检察院阅卷。律师发现,国保的所谓第二次“补充侦查”,并未补充到任何证据,无任何内容。代理律师要求和办案检察官孔令霞见面,孔令霞以疫情为由,不与律师见面。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说:“第二次退卷,没有补充到任何证据,经过查阅已有案卷,我发现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将审查起诉时间延期半个月。半个月后,沧州市因疫情封城。解封后,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孔令霞称,已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的案卷,非法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关于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遭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 律师依法要求撤案》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19/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452087.html

2022-10-15: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 律师依法要求撤案
沧州市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耿伟非法批捕,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孔令霞与国保高福松等勾结,罗织材料,制造伪案。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电话告知孔令霞:“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两次退卷 国保拼凑伪证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并将构陷他们的案卷先后转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进行所谓“补充侦查”。高福松等人为迫害拼凑证据,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与同事,绑架被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沧州市国保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图拼凑证据》和《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国保人员将所谓补充侦查的案卷再次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期间,刘在云的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等人登门骚扰,被非法录取口供。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完成所谓案卷二次退卷的补充侦查,再次将构陷案卷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律师要求撤案 检察官孔令霞企图继续构陷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去运河区检察院阅卷。律师发现,国保的所谓第二次“补充侦查”,并未补充到任何证据,无任何内容。

代理律师来到运河区检察院,要求和办案检察官孔令霞见面。孔令霞以疫情为由,不与律师见面。

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说:“第二次退卷,没有补充到任何证据,经过查阅已有案卷,我发现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孔令霞说:“我们正在研究他们共同持有法轮功资料,来认定。”律师说:“你们这是非法客观归罪,那资料的所有人是谁啊?根本就不明确,不能说明是我的当事人持有。”孔令霞:“他们都在车上,就算共同持有。”律师说:“那也得有归属啊?资料到底是谁的?是谁所有?”

孔令霞身为多年的检察官,明知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不构成违法犯罪,却不以事实为依据,不用证据审查案卷,听命于所谓“上级”,企图构陷四名法轮功学员,将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罪。

孔令霞在电话上问律师说:“你炼不炼法轮功啊?”

律师说:“作为检察官,你没有权力这样问我,我是你的当事人吗?我是代理律师。”

孔令霞又说:“你是维权律师吗?我要看看你的政治倾向?”

律师说:“你是我的领导吗?你是国家领导人吗?我们有必要当面聊聊了,我就在检察院门口,你下楼吧,你出来一下,我们当面说。”

孔令霞说:“现在疫情,我不方便与你见面。”

律师说:“没事儿,我这什么手续都有,我核酸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全部都正常。”

孔令霞说:“那我也不能与你见面,我们办公室的人怕传染。”

律师说:“作为法律人,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不是讲法律吗?还要讲政治吗?你是维权检察官吗?我这样问你,行吗?”

孔令霞说:“我这边还有事,不说了。”没等律师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孔令霞不能客观公正的审查案卷,把冤假错案政治化,未能依法履行检察官的监督职责。

检察官孔令霞与国保勾结 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孔令霞在刘在云等人被迫害的构陷案件中,曾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日,协同新华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上门骚扰、恐吓被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孔令霞唆使案管人员刁难、阻挠律师阅卷。后经律师投诉,律师阅卷才得以完成阅卷。

沧州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全部都由运河区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孔令霞在运河区检察院任检察官早在二零零几年就开始了,曾参与审查起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者高达十年。

检察官的职责是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工作,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曾根据案情要求: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沧州市新华分局等部门,立即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并将法律意见书分别邮寄给纪检监察和监督执法的诸多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孔令霞应依法监督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高福松等人的违法办案情况。高福松曾因违法办案,被律师依法控告(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耿伟非法批捕四名法轮功学员。孔令霞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包庇新华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和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耿伟的违法犯罪行为。

律师曾在“要求运河区检察院、新华区检察院、新华公安分局纠正冤假错案的法律意见书”中,明确告知相关责任人,应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对待。立即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九个多月。迫害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苦难。

老百姓常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因果报应真实不虚。”参与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罪大无边。

佛法的慈悲与威严同在。也请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用你们的良知和善念来对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案件,理性的、智慧的执行所谓上级命令。看清国内外形势,停止迫害是大势所趋。将来会清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为了避免自己背上血债、避免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立即终止这场迫害刘在云等人的冤假错案,释放好人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5/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律师依法要求撤案-450788.html

2022-08-29:  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并将构陷他们的案卷先后转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六月十四日,因证据不足,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

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高福松态度很强硬地给法轮功学员苏春风打电话:你在哪儿了?找你有事。苏说:我在外面。高说:你赶快回家,我们去你家等你。苏说:我不和你们见面,没有什么好说的。高说:说什么那是你的事。晚上七点来钟,高福松一行几人来到苏春风家敲门。苏春风的丈夫给开了门,问:有什么事?高说:找苏春风。她丈夫说:她不在家,有事和我说。高说:那明天让她去公安局。他们就走了。

七月四日,苏春风没去公安局,五日下午五点多,高福松、崔强、苑婷婷,还有两个不知姓名的人,其中有一个录像的,五人中只有高福松穿警服,其余的都是便装,他们来到苏春风的门市。高福松说:跟我们去公安局。苏说:不去,我没犯法,孔令霞也没说清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高福松高声说:孔令霞也没说你没犯法,你不走就架你走,你看外面那么多人都看着呢。苏春风说:我又没干坏事,都知道我是好人。

高福松、崔强强行架苏春风的胳膊,苏春风高喊:救命啊……!崔强手指抠苏春风的大臂内侧,当时就被抠青了两块,她疼了好几天。他们把苏春风架到车上,绕了很远的路,来到小赵庄派出所。

苏春风问高福松:你执行的是谁的命令?你有红头文件吗?高说:别跟我说这个。苏说:你知道当时参与文化大革命的那些人知道有一天文化大革命会平反吗?法轮功有一天会平反的!高问苏春风:你害怕吗?苏说:我又没干坏事我怕什么。

苏春风知道高福松等人把她绑架到派出所的目的,无非还是想套出他们想拼凑的证据,图谋继续迫害好人,所以他们问什么?苏大多都回答:与本案无关。他们问苏: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住?电话是多少?苏说:你们都知道,还问我干什么。他们说:这是程序。苏说:我不想说。高福松问:车是谁的?苏说:是你的。高说:是我的,我去开人家愿意吗?

大概写了五页A4纸,高福松的手下想结束问话,高说:急什么,还早着呢。然后把他的手下叫出去,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才回来。高福松说:说说你炼功吧?苏说:你这是套供。

就这样大概晚上八点半,苏春风才回到家。

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关于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遭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9/为拼凑证据--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448239.html

2022-08-18: 河北沧州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案卷已经退回国保补充侦查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人的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为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再次参与其中实施违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李毅等两人登门骚扰刘在云的女儿,并进行非法讯问做笔录,详情待查。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等四人遭新华区高福松跟踪绑架后。一月十三日下午4点左右,刘在云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副队长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到运河分局并非法问讯,直至夜间次日凌晨1点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8/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7772.html

2022-08-18: 河北沧州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案卷已经退回国保补充侦查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人的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为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再次参与其中实施违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李毅等两人登门骚扰刘在云的女儿,并进行非法讯问做笔录,详情待查。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等四人遭新华区高福松跟踪绑架后。一月十三日下午4点左右,刘在云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副队长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到运河分局并非法问讯,直至夜间次日凌晨1点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8/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7772.html

2022-07-18:  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
河北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四人。四位法轮功学员后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目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已介入此案,并指出此案是对信仰者的司法迫害,应以纠正。

据悉,此迫害案是早有预谋,是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在幕后指挥,由沧州市公安局内保分局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新华区南大街派出所、运河区国保大队、运河区西环派出所、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绑架当时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前后共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分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孔令霞(女)接受案卷。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律师询问准确的退侦日期,孔令霞不予告知。后来才得知退卷时间是六月十四日。

案卷交到新华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检察院后,律师同时向两检察院上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新华区检察院耿伟没有回复,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说需要请示领导,至今未给答复。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为拼凑所谓证据,公然违法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偷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被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苏春风、骚扰侯树元同事、市场上的商户。详见明慧网报道《河北沧州市国保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图拼凑证据》。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两位律师因经常为正义发声而被邪党司法局吊销律师证),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律师并于七月十四日将控告内容邮寄给: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各级政府、纪委、监察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人大常委会、政协协商委员会等诸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新华公安分局信访处电话回复:会把法律意见交给领导来认真对待。新华检察院耿伟电话回复:会好好看看法律意见,但是案件已经移交运河区检察院了,由那边负责了。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电话回复:已经向领导汇报了,也将法律意见交给办案人(孔令霞)了。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侯树元的辩护律师(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的意见书内容要点:

◎新华公安分局、新华区检察院二部门对侯树元立案、批捕是基于信仰法轮功。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

◎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轮功学员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

◎二十多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的是群体灭绝的遭遇,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过激行为,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司法还寄予了希望,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

◎在过去二十多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按照常规的刑事案件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18/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446411.html

2022-06-26: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并将他们先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日前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而新华分局警察又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家人。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

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早有预谋的跟踪绑架案,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幕后指挥,由沧州市公安局内保分局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运河区国保大队、运河区西环派出所、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当时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前后共绑架八名法轮功学员,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份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凤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女)接受该非法案卷。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给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律师询问准确的退侦日期,孔令霞不予告知。后来才得知退卷时间是六月十四日。

案卷交道新华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检察院后,律师也同样上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新华区检察院耿伟没有回复,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同样说需要请示领导,最后未给答复。

高福松和孔令霞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上,不能根据法律做决定,反而要请示领导。如何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不以权代法呢?

四位法轮功学员因修大法获益匪浅

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他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修炼大法后侯树元也戒掉了抽烟、喝酒的习惯。二十多年来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自然也就不用再吃药或是住院治疗。侯树元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父亲多年,在众亲友、乡村邻里当中,可谓有口皆碑。侯树元被绑架,众亲友对好人遭迫害感到悲哀,他可怜的老父亲每天都盼着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刘在云修炼法轮功前,有严重的产后风(月子病)。四处求医问药不见好转,听说月子病还得月子养。只好选择再次怀孕,期待再次坐月子的时候,试图治好让她苦不堪言的病痛。没想到第二次坐月子非但没有治好病,还差点瘫痪在床。直到后来她有幸遇到法轮功,走入大法修炼后,很快她的病不药而愈,至今身体健康。

胡秀梅离婚多年,单身一人生活。自己在运河区某小区门口炸油条、卖油条。因修炼法轮功,胡秀梅炸油条用的面粉是上好的面粉,油也是用的好油。小区里的人们经常过去买油条,几乎都知道这个卖油条的大姐修炼法轮功。这样的油条他们吃着放心。所以生意也一直很好。

胡秀梅离婚多年的前夫,前两年因脑出血住进医院。因其前夫后来也没有再婚,住院后生活不能自理,亲友亦不能长时间提供帮助。胡秀梅听说后,知道自己炼法轮功应该做好人,于是放下手中的小生意,主动到医院看望并提出在医院伺候其前夫。胡秀梅在医院照顾其前夫很长时间,直到其前夫康复出院。其前夫和众亲友都非常感动,感叹法轮功是真的让人做好人。

目前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等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五个多月,迫害给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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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26/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445442.html

2022-05-24: 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取保候审在家)的所谓“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女)接受该非法案卷。

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侯树元四人均是修炼法轮大法的身心受益者,都是按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刘在云产后风病痛多年,身体遭受着巨大的痛苦,多方医治无效后,经过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摆脱了药物,戒掉了烟酒,恢复了健康。侯树元无微不至地照顾其老父亲多年,在亲友当中也是有口皆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十点多,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刚下车就被新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新华分局刑侦大队非法关押审讯,随即遭非法抄家。

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早有预谋的跟踪绑架案,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此次非法跟踪绑架案蓄谋已久,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幕后指挥。由沧州市公安局内保分局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运河区国保大队、运河区西环派出所、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前后共绑架八名法轮功学员,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份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凤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通过去新华分局了解案情并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发现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涉嫌违法办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向沧州市、河北省、中央等相关监察部门、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对高福松等人提出刑事控告并邮寄控告书。

二月十八日下午,律师和家属接到通知,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被新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分别去找刘在云和侯树元的家人,让家人签了给家人的“批捕通知”,却拒绝给家人提供正式通知书,家人向高福松要通知书,他说:“不能给,这上面都有编号,法轮功(学员)光给上网,关乎国家形象。”如果真是依法办案,还怕影响国家形象吗?高福松还称:“都是上面的意思,上面压他,他做不了主,全都骂他。”

高福松将构陷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四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送新华区检察院。四月十五日十点半左右,高福松将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凤带到检察院,待了一会儿,将苏春凤送回家,并称,以后这个案子交检察院了,跟他就没关系了。

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的所谓“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

近几年来,沧州市区及周边部份县市的迫害法轮功案件都是由运河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法院直接参与迫害(幕后责任单位是沧州市政法委及防范办610)。孔令霞在此之前的几年,曾多次参与非法审查起诉法轮功学员,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4/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444014.html

2022-04-17: 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被构陷到检察院
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将构陷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案件,移送新华区检察院

四月十五日10点半左右,高福松将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凤带到检察院,待了一会儿,高福松将苏春凤送回家,并称,以后这个(构陷)案子交检察院了,跟他就没关系了。

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迫害。新华区检察院第一监察部耿伟接受该非法案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7/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1388.html

2022-03-03: 河北沧州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继续违法办案
2022年2月19日,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分别去找刘在云和侯树元的家人,让家人签了给家人的“批捕通知”。却拒绝给家人提供正式通知书,家人向高福松要通知书。他说:“不能给,这上面都有编号,法轮功光给上网,关乎国家形象。”如果真是依法办案,还怕影响国家形象吗?高福松明知办的非法案件,故意不给家人正式通知。

高福松还说:“都是上面的意思,上面压他,他做不了主,全都骂他。”表示压力也很大。这里指的上面是沧州市国保支队和政法委610。

今日,高福松又去法轮功学员胡金华(苏春凤的丈夫)家骚扰2次,以归还非法抄家物品为名。前去寻找所谓非法证据。

当时分别被绑的架苏春凤和胡金华,后来非法取保候审。都未曾给过他们拘留通知书。事隔一个多月,这两天高福松去胡金华哥哥家,让其哥哥在非法拘留通知书上签字。也没给正式拘留通知书。

新华区国保大队 高福松 18833751319
新华区检察院 第一检查部负责人(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 0317-316652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3/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9600.html#2232224314-1

2022-01-20: 河北省沧州市1月11日被绑架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最新消息
2022年1月15日,法轮功学员苏春凤以非法取保候审方式回家。

2022年1月16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侯树元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非法送沧州市进看守所迫害。

2022年1月18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非法送进沧州市看守所迫害。从非法拘留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他们都是电话通知家人的。

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非法案件直接负责人 高福松:18833751319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0/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7033.html

2022-01-17: 河北沧州市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凤、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十二日被运河区国保大队及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刘在云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刑事拘留,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新华分局刑侦大队。

被非法关押4天,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家人去分局找相关人员,以案情特殊为借口拒绝见面。据悉,运河国保警察把迫害案件移交给新华分局政保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11点左右,苏春凤、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外出准备发真相资料,刚到村口一本没发,就被运河区国保大队李毅等人跟踪绑架。三轮车被扣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7/河北沧州市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436911.html

2022-01-15: 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四位被绑架补充
1月11日晚11点左右,沧州市新华国保警察有预谋跟踪绑架了到市郊村庄发放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凤

1月13日下午4点左右,沧州市新华国保又绑架了刘在云的女儿,国保不择手段利用监控,监控家人,逼迫其交出打印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5/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6842.html

沧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317)

2024-04-27:新华分局政保大队直接责任人:指导员 高福松 警察 张亮 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张勇

运河区检察院迫害直接责任人:检察员 孔令霞 李贺佳 检察官助理 李传贺

运河区法院迫害直接责任人:审判长刘忠诚 审判员:赵颖梅 付饶
参与迫害相关机构及人员信息: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
局长王秀志16630869111
沧州市新华区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新任大队长牛犇13930751668
指导员高福松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
警察张亮15326708668
警察李某15130717699
警察:崔强、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指导员张勇 13603176819 警号054400
东环派出所:王亮17761564006
沧州市看守所:
电话:0317-5523116、0317-5523102
所长提寿德 0317-5523199
沧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魏姓检察官18103170550
沧州市新华区法院:
审判长张静0317-3165670
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0317-3166520
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
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0317-5670655
检察官助理李传贺
运河区法院:
副院长马永胜15690269708、13903176216
现主管法官刘忠诚0317-2129773
承办法官付饶(女)0317-2129709
书记员:王艳、朱某0317-2047884
刑庭:
周化长13582675999
赵颖梅13903170786
沧州市第一巡视组:15603179579

2024-04-21: 沧州市新华分局:
局长王秀志16630869111
沧州市新华区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新任国保队长:牛犇(奔)13930751668
指导员: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三级警督。
张亮:15326708668 李姓警察:1513071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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