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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沧州市 >> 侯树元, 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2-01-15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侯东亮
夫妻/父母: 侯树元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3-14: 沧州新华公安分局违法办案 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
沧州市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两年多,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沧州市新华分局违法办案,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所委托的律师,向新华分局共邮寄十三封特快专递,依法要求信息公开。
依法要求公开内容如下:

1.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关当事人的“拘留通知书”;
2.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当事人的“批捕通知书”;
3.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关当事人的“物品扣押清单”;
4. 公开参与抓捕、审理当事人案件的所有警察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5. 公开新华分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搜查的“搜查令”;
6. 公开新华分局 党委书记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7. 公开新华分局 局长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8. 公开新华分局 副局长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9. 公开参与抓捕当事人的政保大队警察高福松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10. 公开参与办理当事人案件的南大街派出所警察张勇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要求办案单位信息公开,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家人的权利。办案机关如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家人和律师将有权利依法向上级机关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迫害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非法定位、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构陷拼凑非法“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等人绑架。七月十三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牛犇等人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法官刘忠诚、付饶等法官非法庭审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四名律师当庭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四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自辨无罪。

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迫害两年两个月之久。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对好人的迫害,给他们本人和家人均造成巨大苦难。其中,侯树元被绑架后,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亲,在经历一年多漫长的痛苦等待中,悲伤离世。老人唯一的儿子侯树元未能尽孝送终。侯树元的族人和亲朋好友,对侯树元这样的好人遭迫害、不能尽孝送终,感到愤怒。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举头三尺有神明。神佛慈悲于世人但威严同在。真心希望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人员能够明白真相,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呼吁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4/沧州新华公安分局违法办案-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474184.html

2023-12-25: 非法庭审四名学员 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如临大敌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四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侯树元。法院如临大敌,各区县国保队长、警察等数十人站在法院门口;还有警察在周边的道路上来回巡逻,警察拿着录像机给停在法院周边的车辆录像,盘查并驱赶法院门口过往行人。

警车、特警车、便衣车辆共几十辆,停在法院周边大约直径两公里的道路上;便衣警察分布在周边道路上、汽车上、警车上。庭审善良人,中共公、检、法等相关人员恐慌至极。沧州司法黑暗至极,打着为人民服务和公平公正的幌子,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迫害好人、践踏法律。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迫害近两年;家人被国保警察阻拦在门口,未能出庭参加旁听。侯树元的妻子两年没见丈夫,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能进去参加旁听。此前一天,苏春风的丈夫被新华区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非法拘禁。

四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审判长是刘忠诚、主审法官付饶。公诉人分别是运河区检察院的孔令霞、李贺佳、李传贺。旁听席被提前安排好的部分社区人员和其他不明人员坐满。运河区法院副院长马永胜等人,也早早的到法院大门口迎接所谓的领导,政法委参与迫害的人员,在法院楼上的房间观看庭审实况。

四名律师当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进行了自我辩护,坚持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大法无罪。

律师指出该案件经过两次退卷,均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应该撤诉,根本就不应该起诉至法院;应该无罪释放。律师指出整个开庭过程非常荒唐,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犯罪。

公诉人表现的很强词夺理,但是也无奈的亲口承认公安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

审判长刘忠诚开庭期间不让提及有关法轮大法好的任何内容。

开庭期间,检察院公诉人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量刑建议:刘在云三年、侯树元三年、苏春风两年半、胡秀梅两年,并处罚金。

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到下午一点半结束。当庭并未宣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5/非法庭审四名学员-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如临大敌-469681.html

2023-12-17: 被构陷近两年 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被非法关押、构陷近两年的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苏春风和胡秀梅,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届时,将有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呼吁立即无罪释放四位善良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和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至今,侯树元、刘在云和胡秀梅三人,被非法关押迫害近两年,苏春风被非法关押迫害五个多月。

运河区法院主管法官刘忠诚,以承办法官付饶休产假为名,不肯开庭。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接到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通知,定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非法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开庭。

四位好人被绑架和构陷的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等人绑架。七月十三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牛犇等人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依法控告新华公安分局和运河区检察院办案人

二零二二年二月份,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将侯树元非法关押在新华分局期间,将他迫害致高血压220ml汞柱,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强行将侯树元送押沧州市看守所迫害。高福松等人涉嫌违法办案,被法轮功学员代理律师依法控告。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

此桩构陷案由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华区检察院与运河区检察院联手运作。期间,运河区检察官孔令霞两次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进行所谓补充侦查,实际是捏造、拼凑所谓证据。过程中,国保警察就对法轮功学员家属叫嚣:“说你有罪就有罪!”

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一再呼吁纠正司法冤案,要求依法撤案。然而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律师从检察官孔令霞处获知,四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构陷到运河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份,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和家人分别向中央、河北省、沧州市各部门邮寄控告状,依法控告检察官孔令霞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罪,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纠正冤案,还当事人无罪。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 家人控告检察官》。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完全接受新华分局和新华区检察院的构陷材料,将开庭审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7/被构陷近两年-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469391.html

2023-12-09:侯树元信息公开案:沧州中级法院撤销原裁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侯树元的家人要求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的原裁定,发回新华区法院重审此案。沧州市中级法院能作出此裁决,充分体现出新华区法院的原裁定荒唐到离谱。
不过,沧州市中级法院在做出裁定后,不知何因却在近一个月后才将裁定书邮寄给侯树元的家人,他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才收到此裁定书。

事件起因与经过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等四人驾三轮车外出,遭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高福松等警察跟踪、绑架。

侯树元被绑架到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后,他遭到铐铁椅子的折磨。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警察将侯树元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后经侯树元代理律师会见得知,在送押前的体检中,原本身体健康的侯树元的血压高达220ml汞柱,且颈部动脉伴有粥状不明液体,却遭国保警察高福松等人强行送押,沧州市看守所非法收押。

随后,侯树元家人和律师前往新华分局,要求高福松给家人提供侯树元被送看守所前的体检报告,遭高福松拒绝。律师曾针对高福松等警察违法办案情况,向各级部门提出控告。未得到回复。

家人要求新华公安分局信息公开未果

根据以上情况,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侯树元的家人向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要求新华公安分局向家人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时的“健康检查结果”(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肺部CT 等),要求新华分局将“健康检查结果”邮寄给他家人提供的地址。

沧州市新华分局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成功签收该申请后,并没有依法在二十天内给侯树元家人邮寄公开申请资料。新华公安分局不给他家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申请,涉嫌违法。

家人对新华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律师代表侯树元的家人,通过“法院在线服务”网上立案,向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成功立案。案号:(2023)冀0902 行初79 号。原告:侯树元家人。被告: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审判长:张静。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给律师邮寄了开庭传票,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由:政府信息公开。审判员:张静。书记员:吴晗。

新华区法院法官滥用职权、包庇犯案人员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律师却收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邮寄的《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法院行政裁定书》,非法驳回了侯树元家人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法官张静在行政裁定书中称:原告侯树元家人所申请公开的“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系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驳回起诉。

然而,“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并不属于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侯树元的代理律师曾在公、检、法等三个阶段多次阅卷,在案卷中从没见过“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显然,法官张静的裁定是非法的,同时涉嫌滥用职权、包庇新华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向其家人依法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是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法定职责,新华分局不履行此职责,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侯树元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向沧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新华区法院的原裁定,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该行政案件。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认定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原裁定基本事实不清,驳回重审。沧州市中级法院在做出裁定后,却在近一个月后才给侯树元家人邮寄裁定书,他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才收到中级法院邮寄的裁定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诉讼是宪法赋予老百姓监督执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无论是修炼法轮功或是传播法轮功真相,在中国都是完全合法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善恶有报,天理昭彰。希望沧州地区公、检、法、司等人员,明善恶、知进退,不要因为权欲迷失了心智,企图通过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而获取权利的想法是错误的。

侯树元、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呼吁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

明真相,退出党、团、队,才能在大瘟疫再次降临时,保住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9/侯树元信息公开案-沧州中级法院撤销原裁定-469089.html

2023-10-18:河北侯树元家人行政诉讼公安局一案最新情况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已被非法关押一年九个月余,身体状况堪忧。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家人在律师的协助下,依法行政诉讼办案单位新华公安分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新华区法院原定于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就此案开庭审理。八月十一日,律师却收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邮寄的《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法院行政裁定书》,非法驳回了侯树元家人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家人随即上诉至沧州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负责该行政诉讼案的法官张静给律师多次打电话试图让侯树元家人撤回对新华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法官表示新华分局态度强硬,就算是开庭到最后也不会公开侯树元的体检报告。一方面又说让律师问问侯树元家属有什么困难,看看能不能撤回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一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法官给律师多次打电话,仍然想让家人撤回行政诉讼,看看家属有什么条件。律师告诉法官:“我和侯树元家属询问过了,很简单,侯树元被关押快两年了,近期也要开庭,尽快把人放回家,这边就撤诉。”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法官给侯树元妻子打电话,再次提及要求撤诉的事。侯树元妻子说:“侯树元没有罪,却被关押二十一个月,我家被他们搞得家破人亡,老父亲临死前都没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我就这样说,我没有别的要求,就要求释放侯树元回家。只要侯树元回家,我马上撤回行政诉讼。”法官张静说:“大姨,侯树元是刑事案件,我们这是行政案件,不能作为交换的条件。”侯树元妻子说:“要是这样,那我不会撤回行政诉讼,而且会接着诉讼。侯树元一天不回家,诉讼也不会停止。”

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侯树元被非法关押一年半 家人行政诉讼公安局》,《侯树元被非法关押 家人行政诉讼被驳回后上诉》。

好人被绑架和构陷的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高福松等人跟踪绑架。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指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们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交了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主管法官刘忠诚,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警察张亮、东环派出所王亮等六人以处理案件为由,再次闯到苏春风家中,把苏春风绑架。强行体检后,苏春风血压高到220ml汞柱,心脏也不合格。牛犇等人,仅根据脑部CT,于七月十三日,强行将苏春风非法关进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

至今,被迫害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等三人,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九个多月,运河区法院主管法官刘忠诚以承办法官付饶休产假为名迟迟不肯开庭。构陷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在法院阶段已经长达一年的时间,属于严重超期。刘忠诚、付饶等法官属于违法办案。

行政诉讼是公民的权利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俗称:“民告官。”

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老百姓的权利,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也应被告上法院,审理裁定。根据法律规定,新华公安分局的相关责任人应该作为被告出庭应诉。该案出庭的被告人员至少为: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副局长、国保(政保)大队队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诉讼是宪法赋予老百姓监督执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无论是修炼法轮功或是传播法轮功真相,在中国都是完全合法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该行政诉讼案表明,新华公安分局的局长和国保队长,不愿意作为被告出庭,才造成新华区法院有开庭压力。如果真是依法办案,还惧怕作为被告开庭吗?不正好说明,新华分局迫害法轮功涉嫌违法犯罪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必将遭到正义的审判!善与恶抉择时,真心希望你们能弃恶从善,善待法轮功学员,在不久的将来免遭法律与天理的清算。现在的行政诉讼,希望你们能警醒,天理昭彰,善恶有报。

呼吁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以及肃宁县何晓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18/河北侯树元家人行政诉讼公安局一案最新情况-467228.html

2023-08-21: 侯树元被非法关押 家人行政诉讼被驳回后上诉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在身体状况堪忧的情况下,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半有余。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家人在律师的协助下,依法行政诉讼办案单位新华公安分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新华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就此案开庭审理。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律师却收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邮寄的《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法院行政裁定书》,非法驳回了侯树元家人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家人随即上诉至沧州市中级法院。

一、遭公检法构陷,陷囹圄一年七个月余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侯树元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苏春风被新华国保队长牛犇(奔)等人从家中绑架,第二天也被关进沧州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侯树元等被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侯树元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原承办法官付饶,现承办法官刘忠诚。

至今,侯树元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经一年七个月余。

二、身体堪忧,侯树元家人依法行政诉讼

1、身陷囹圄 身体状况堪忧

在疫情期间,侯树元的代理律师,曾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月七日两次视频会见侯树元。据反映,原本健康的侯树元,被新华分局非法关押五天,曾被铐铁椅子,两天两夜不得休息。在侯树元被送看守所前体检,血压高达220毫米汞柱,属于严重高压三级,就连负责体检的医生都非常担忧。

如此高的血压如果强行关押的话,随时面临重大疾病隐患,根本不符合入监条件。但是,新华分局及其办案人员高福松等人,仍强行将侯树元送入看守所迫害。沧州市看守所违法收押。

入监体检还查出侯树元脑部动脉两侧粥状不明液体,状况极其危险,应当立即就医。新华区分局高福松等办案人员却视而不见,漠视侯树元生命与健康。在当时情况下,侯树元向高福松提出查看体检报告,却遭到高福松拒绝,在侯树元的强烈要求下,高福松才勉强给侯树元看了一眼体检报告。

2、家人致信新华公安分局 要求信息公开未果

根据以上情况,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侯树元的家人向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要求新华公安分局向家人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时的“健康检查结果”(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肺部CT等),要求新华分局将“健康检查结果”邮寄给家人所提供的地址。

沧州市新华分局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成功签收该申请后,二十天内,并没有依法给侯树元家人邮寄公开申请资料。新华公安分局不给家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申请,涉嫌违法。

3、家人行政诉讼新华公安分局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律师代表侯树元的家人,通过网上立案(微信小程序:法院在线服务),将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诉讼致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新华分局被侯树元家人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成功立案。案号:(2023)冀0902行初79号。届时,将公开开庭。原告:侯树元家人。被告: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审判长:张静。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给律师邮寄了开庭传票,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三、新华区法院法官滥用职权 非法驳回合法诉讼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律师却收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邮寄的《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法院行政裁定书》,非法驳回了侯树元家人对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

沧州市新华区法院,在行政裁定书中称:原告侯树元家人所申请公开的“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系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非法驳回起诉。

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并不属于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侯树元的代理律师,曾在公、检、法等三个阶段多次阅卷,在案卷中从没见过“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显然,新华区法院法官张静的驳回侯树元家人的行政诉讼裁定是非法的,同时涉嫌滥用职权、包庇新华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向家人依法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是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法定职责,新华分局不给侯树元家人公开,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侯树元的家人申请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的健康检查结果”是合法的。侯树元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向沧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新华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该行政案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21/侯树元被非法关押-家人行政诉讼被驳回后上诉-464417.html

2023-08-02:河北侯树元被关押一年半 家人行政诉讼公安局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在身体状况堪忧的情况下,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半有余。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家人在律师的协助下,依法行政诉讼办案单位新华公安分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新华区法院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就此案开庭审理。
修炼大法身心健康 遭绑架未能尽孝

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他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修炼大法后,侯树元戒掉了抽烟、喝酒的习惯。二十多年来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自然也就不用再吃药或是住院治疗。

多年来,侯树元遵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教诲,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父亲,在众亲友、乡村邻里当中,可谓有口皆碑。

侯树元被绑架后,照顾老人的重担落在了他的妻子身上。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他妻子不嫌脏,不嫌累,尽心尽力。就是为的让老人能有一天等到侯树元回家。

老人经历了一年多痛苦且漫长的等待,没能等来儿子回家,更没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辞世,享年八十六岁。

遭公检法构陷 陷囹圄一年半余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侯树元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两天后,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苏春风被新华国保队长牛犇(奔)等人从家中绑架,第二天也被关进沧州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侯树元等被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侯树元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至今,侯树元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经一年六个月余。

身体堪忧 家人依法行政诉讼

1、身陷囹圄 身体状况堪忧

在疫情期间,侯树元的代理律师,曾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月七日两次视频会见侯树元。据反映,原本健康的侯树元,被新华分局非法关押五天,曾被铐铁椅子,两天两夜不得休息。在侯树元被送看守所前体检,血压高达220毫米汞柱,属于严重高压三级,就连负责体检的医生都非常担忧。

如此高的血压如果强行关押的话,随时面临重大疾病隐患,根本不符合入监条件。但是,新华分局及其办案人员高福松等人,仍强行将侯树元送入看守所迫害。沧州市看守所违法收押。

入监体检还查出侯树元脑部动脉两侧粥状不明液体,状况极其危险,应当立即就医。新华区分局高福松等办案人员却视而不见,漠视侯树元生命与健康。在当时情况下,侯树元向高福松提出查看体检报告,却遭到高福松拒绝,在侯树元的强烈要求下,高福松才勉强给侯树元看了一眼体检报告。

2、家人致信新华公安分局 要求信息公开未果

根据以上情况,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侯树元的家人向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要求新华公安分局向家人公开:侯树元被送沧州市看守所羁押时的“健康检查结果”(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肺部CT等),要求新华分局将“健康检查结果”邮寄给家人所提供的地址。

沧州市新华分局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成功签收该申请后,二十天内,并没有依法给侯树元家人邮寄公开申请资料。新华公安分局不给家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申请,涉嫌违法。

3、家人行政诉讼新华公安分局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律师代表侯树元的家人,通过网上立案(微信小程序:法院在线服务),将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诉讼致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新华分局被侯树元家人行政诉讼。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成功立案。案号:(2023)冀0902行初79号。届时,将公开开庭。原告:侯树元家人。被告: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审判长:张静。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给律师邮寄了开庭传票,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沧州市新华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由:政府信息公开。审判员:张静。书记员:吴晗。联系电话:0317-3167031

4、行政诉讼是公民的权利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俗称:“民告官”。

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老百姓的权利,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也应被告上法院,审理裁定。根据法律规定,新华公安分局的相关责任人应该作为被告出庭应诉。该案出庭的被告人员至少为: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副局长、国保(政保)大队队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诉讼是宪法赋予老百姓监督执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善待法轮功学员,天赐幸福平安。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仅恶报会如影随形,将来法律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参与迫害的人员。

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遭非法关押迫害一年六个多月,苏春风也于半个月前被绑架关押。呼吁立即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等人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2/河北侯树元被关押一年半-家人行政诉讼公安局-463701.html

2023-04-17: 河北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 家人控告检察官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被新华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中旬被构陷到运河区法院。目前,除苏春风被所谓“取保候审”外,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长达一年零三个多月。

此桩构陷案由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华区检察院与运河区检察院联手运作。期间,运河区检察官孔令霞两次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进行所谓补充侦查,实际是捏造、拼凑所谓证据,过程中国保警察就对法轮功学员家属叫嚣:“说你有罪就有罪!”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一再呼吁纠正司法冤案,要求依法撤案。然而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律师从检察官孔令霞处获知,四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构陷到运河区法院。

对此,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委托律师依法控告检察官孔令霞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罪,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纠正冤案,还当事人无罪。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们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交了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家人委托代理律师依法控告孔令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7/河北沧州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司法构陷-家人控告检察官-458908.html

2023-03-11:沧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一年多 律师艰难阅卷
一年多前,河北省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被跟踪绑架,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和法院,其中前三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两个月。他们的律师突破重重阻力,呼吁纠正司法冤案。二零二三年至今,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和阅卷,遭看守所人员和法院人员阻挠,律师几经上告,现已阅卷成功。
好人被绑架和构陷的过程简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驱车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还未下车,即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队长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们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拼凑所谓“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除苏春风被所谓“取保候审”外,目前,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已长达一年零两个月。

新年伊始 新华区公检法继续构陷骚扰苏春风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运河区法院朱姓书记员给法轮功学员苏春风打电话说: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得办延期手续,找一个担保人带身份证来办理,担保随时能找到你。苏春风放下电话,心里想:本来就是迫害大法弟子,不应该办理延期。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二日,苏春风给运河区法院书记员王艳打电话说:不应该办理延期,因为我没有犯法,这是冤案。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罪,应该不立案,应该退卷。书记员王艳说:付饶法官告病假歇班,有没有罪,得开庭再说,她只是走程序。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新华区公安国保队长高福松和一个警察,还有运河法院朱姓书记员、王艳和两个男的(其中一个专职录像),一伙人来到苏春风的门市。王艳拿来两个单子让苏春风签字,上面写有“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什么的。

苏春风问王艳:你们有法律依据吗?王艳不回答。苏春风又问高福松:你有法律依据吗?高福松也不回答。苏春风说:这是对大法的侮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我不签。其中一个男的让王艳宣读内容,王艳没有读,她只是拿着单子,让她同事拍了一个照。然后,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高福松又来到苏春风的门市说:给老胡(苏春凤的丈夫胡金华)办解除监视居住。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胡金华和孩子去运河区法院询问,一个庭长说:改监视居住为强制执行(指苏春风被由非法取保候审改监视居住)。

看守所、法院阻挠律师会见和阅卷

(1)以“核算报告”阻挠会见 未果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看守所人员却称,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报告,否则不许会见。律师和他们交涉,并向相关部门投诉看守所层层加码阻挠会见。最后看守所同意只查抗原,律师才得以正常会见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

当日下午,另外一位律师通过市长热线12345和公安部12337电话投诉沧州市看守所违法违规、层层加码的问题,电话投诉近3个小时。

最后,看守所撤去无理要求,给律师回电话说:“某律师你好,由于上级文件滞后,从今天开始我们沧州市看守所不再要求律师提供核酸报告、也不用穿防护服,请您撤回12345热线上的投诉吧。”

(2)运河区法院阻碍律师阅卷 未果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下午,律师去运河区法院阅卷,书记员告诉律师只能查阅,不能拍照复制。律师说:“法律有规定,我能拍照复制。”书记员说:“领导说不行。”律师直接去对面办公室,找一男性法官说:“哪位领导说不能阅卷啊?”该法官赶紧说:“可以阅,可以阅。”律师才得以完成阅卷。

迫害好人 检察官非法量刑

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四人的承办法官是付饶(女),书记员王艳和朱某。合议庭人员尚未确定。

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并无新内容,除非法起诉书外,却有一份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等人的非法量刑建议:刘在云、侯树元二人遭非法建议量刑三年,苏春风遭非法量刑建议两年六个月,胡秀梅遭非法量刑建议两年。起诉书是非法起诉。量刑建议更是对好人的恶意构陷,孔令霞等人执法犯法,盲目执行上级命令。

该非法量刑建议并未送达当事人手中,通过律师阅卷,才得知晓。

迫害法轮功以来,孔令霞曾多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遭到非法冤判。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最长的长达十年。

修大法身心受益 遭迫害有家难圆

(1)孝子被迫害 老父亲盼儿回家

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他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也戒掉了抽烟、喝酒的习惯。二十多年来,他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自然也就不用再吃药或是住院治疗。

侯树元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父亲多年,在众亲友、乡村邻里当中,可谓有口皆碑。侯树元被绑架,众亲友对好人遭迫害感到悲哀,他可怜的老父亲每天都盼着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多年来,侯树元一直独自照顾身患多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86岁老父亲。侯树元被非法抓捕后,照顾他老父亲的重担落在侯树元的妻子身上。

由于他老父亲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心衰、肺衰、癫痫等严重疾病,需要常年用中、西药维持生命,每天要花几十元医药费。所以,他的妻子一边打工,还得不时的回住处给老人清理屎、尿;一日三餐,都得亲自做饭、喂饭,非常辛苦。

老人因思念儿子,曾几次犯病出现癫痫、心衰。疫情期间,也曾感染新冠病毒。在侯树元的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下,老人多次闯过危难。

律师根据侯树元本人的健康状况和他老父亲的现实情况,都曾多次提出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都被公安和检察院拒绝。律师也多次递交无罪证据、及不构成犯罪要求撤案的法律意见,并未被采纳。沧州市公、检、法联合迫害好人,违法犯罪,使孝子难尽孝,父子难团圆。

(2)三位农妇修大法 身心健康

刘在云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产后风(月子病),她四处求医问药,不见好转。她听说月子病还得月子养,只好选择再次怀孕,期待再次坐月子的时候,试图治好让她苦不堪言的病痛。没想到,第二次坐月子非但没有治好病,还差点使她瘫痪在床。直到她有幸遇到法轮功,走入大法修炼后,很快她的病不药而愈,至今身体健康。

胡秀梅离婚多年,单身一人生活。自己在运河区某小区门口炸油条、卖油条。修炼法轮功后,胡秀梅炸油条用的面粉是上好的面粉,油也是用的好油,小区里的人们经常过去买油条,几乎都知道这个卖油条的大姐修炼法轮功,这样的油条他们吃着放心,所以,她的生意也一直很好。

前两年,胡秀梅已离婚多年的前夫,因脑出血住进医院。因其前夫后来也没有再婚,住院后,生活不能自理,亲友亦不能长时间提供帮助。胡秀梅听说后,知道自己炼法轮功,应该做好人,于是放下手中的小生意,不计前嫌,主动到医院看望,并提出在医院伺候其前夫。胡秀梅在医院照顾其前夫很长时间,其前夫和亲友都非常感动,感叹法轮功是真的让人做好人。

苏春风原来身体不好,患有偏头痛,结婚五年多,没孩子。她曾多方求医,后来去了北京的医院医治,也无济于事。苏春风修炼法轮大法两个多月,就怀孕了,后生下儿子,活泼健康。随着修炼法轮功,她的偏头疼也康复了,身体一直很健康。

如今,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受益的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被运河区、新华区公检法人员陷害,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已被超期关押一年两个月。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多年,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11/沧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一年多-律师艰难阅卷-457620.html

2022-11-19: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迫害十个多月。十一月十五日,代理律师给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得知,刘在云等四人已经被非法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跟踪、绑架了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并将构陷他们的案卷先后转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进行所谓“补充侦查”。高福松等人为迫害拼凑证据,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与同事,绑架被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沧州市国保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图拼凑证据》和《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国保人员将所谓补充侦查的案卷再次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期间,刘在云的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等人登门骚扰,被非法录取口供。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完成所谓案卷二次退卷的补充侦查,再次将构陷案卷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去运河区检察院阅卷。律师发现,国保的所谓第二次“补充侦查”,并未补充到任何证据,无任何内容。代理律师要求和办案检察官孔令霞见面,孔令霞以疫情为由,不与律师见面。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说:“第二次退卷,没有补充到任何证据,经过查阅已有案卷,我发现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将审查起诉时间延期半个月。半个月后,沧州市因疫情封城。解封后,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孔令霞称,已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的案卷,非法起诉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关于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遭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 律师依法要求撤案》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19/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452087.html

2022-10-15: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 律师依法要求撤案
沧州市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耿伟非法批捕,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孔令霞与国保高福松等勾结,罗织材料,制造伪案。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电话告知孔令霞:“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两次退卷 国保拼凑伪证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并将构陷他们的案卷先后转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进行所谓“补充侦查”。高福松等人为迫害拼凑证据,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与同事,绑架被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沧州市国保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图拼凑证据》和《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国保人员将所谓补充侦查的案卷再次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期间,刘在云的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等人登门骚扰,被非法录取口供。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完成所谓案卷二次退卷的补充侦查,再次将构陷案卷移送运河区检察院。

律师要求撤案 检察官孔令霞企图继续构陷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去运河区检察院阅卷。律师发现,国保的所谓第二次“补充侦查”,并未补充到任何证据,无任何内容。

代理律师来到运河区检察院,要求和办案检察官孔令霞见面。孔令霞以疫情为由,不与律师见面。

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说:“第二次退卷,没有补充到任何证据,经过查阅已有案卷,我发现我的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你们退回公安,撤案放人吧。”

孔令霞说:“我们正在研究他们共同持有法轮功资料,来认定。”律师说:“你们这是非法客观归罪,那资料的所有人是谁啊?根本就不明确,不能说明是我的当事人持有。”孔令霞:“他们都在车上,就算共同持有。”律师说:“那也得有归属啊?资料到底是谁的?是谁所有?”

孔令霞身为多年的检察官,明知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不构成违法犯罪,却不以事实为依据,不用证据审查案卷,听命于所谓“上级”,企图构陷四名法轮功学员,将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罪。

孔令霞在电话上问律师说:“你炼不炼法轮功啊?”

律师说:“作为检察官,你没有权力这样问我,我是你的当事人吗?我是代理律师。”

孔令霞又说:“你是维权律师吗?我要看看你的政治倾向?”

律师说:“你是我的领导吗?你是国家领导人吗?我们有必要当面聊聊了,我就在检察院门口,你下楼吧,你出来一下,我们当面说。”

孔令霞说:“现在疫情,我不方便与你见面。”

律师说:“没事儿,我这什么手续都有,我核酸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全部都正常。”

孔令霞说:“那我也不能与你见面,我们办公室的人怕传染。”

律师说:“作为法律人,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不是讲法律吗?还要讲政治吗?你是维权检察官吗?我这样问你,行吗?”

孔令霞说:“我这边还有事,不说了。”没等律师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孔令霞不能客观公正的审查案卷,把冤假错案政治化,未能依法履行检察官的监督职责。

检察官孔令霞与国保勾结 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孔令霞在刘在云等人被迫害的构陷案件中,曾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日,协同新华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上门骚扰、恐吓被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详见明慧网报道文章《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孔令霞唆使案管人员刁难、阻挠律师阅卷。后经律师投诉,律师阅卷才得以完成阅卷。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九个多月。迫害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苦难。

老百姓常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因果报应真实不虚。”参与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罪大无边。

佛法的慈悲与威严同在。也请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用你们的良知和善念来对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案件,理性的、智慧的执行所谓上级命令。看清国内外形势,停止迫害是大势所趋。将来会清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为了避免自己背上血债、避免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立即终止这场迫害刘在云等人的冤假错案,释放好人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5/沧州市检察官、国保拼凑伪证-律师依法要求撤案-450788.html

2022-08-29:  为拼凑证据 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并将构陷他们的案卷先后转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六月十四日,因证据不足,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

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高福松态度很强硬地给法轮功学员苏春风打电话:你在哪儿了?找你有事。苏说:我在外面。高说:你赶快回家,我们去你家等你。苏说:我不和你们见面,没有什么好说的。高说:说什么那是你的事。晚上七点来钟,高福松一行几人来到苏春风家敲门。苏春风的丈夫给开了门,问:有什么事?高说:找苏春风。她丈夫说:她不在家,有事和我说。高说:那明天让她去公安局。他们就走了。

七月四日,苏春风没去公安局,五日下午五点多,高福松、崔强、苑婷婷,还有两个不知姓名的人,其中有一个录像的,五人中只有高福松穿警服,其余的都是便装,他们来到苏春风的门市。高福松说:跟我们去公安局。苏说:不去,我没犯法,孔令霞也没说清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高福松高声说:孔令霞也没说你没犯法,你不走就架你走,你看外面那么多人都看着呢。苏春风说:我又没干坏事,都知道我是好人。

高福松、崔强强行架苏春风的胳膊,苏春风高喊:救命啊……!崔强手指抠苏春风的大臂内侧,当时就被抠青了两块,她疼了好几天。他们把苏春风架到车上,绕了很远的路,来到小赵庄派出所。

苏春风问高福松:你执行的是谁的命令?你有红头文件吗?高说:别跟我说这个。苏说:你知道当时参与文化大革命的那些人知道有一天文化大革命会平反吗?法轮功有一天会平反的!高问苏春风:你害怕吗?苏说:我又没干坏事我怕什么。

苏春风知道高福松等人把她绑架到派出所的目的,无非还是想套出他们想拼凑的证据,图谋继续迫害好人,所以他们问什么?苏大多都回答:与本案无关。他们问苏: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住?电话是多少?苏说:你们都知道,还问我干什么。他们说:这是程序。苏说:我不想说。高福松问:车是谁的?苏说:是你的。高说:是我的,我去开人家愿意吗?

大概写了五页A4纸,高福松的手下想结束问话,高说:急什么,还早着呢。然后把他的手下叫出去,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才回来。高福松说:说说你炼功吧?苏说:你这是套供。

就这样大概晚上八点半,苏春风才回到家。

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关于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遭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沧州新华分局国保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依法控告》、《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9/为拼凑证据--河北沧州国保警察又劫持民妇-448239.html

2022-08-18: 河北沧州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案卷已经退回国保补充侦查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人的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为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再次参与其中实施违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李毅等两人登门骚扰刘在云的女儿,并进行非法讯问做笔录,详情待查。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等四人遭新华区高福松跟踪绑架后。一月十三日下午4点左右,刘在云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副队长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到运河分局并非法问讯,直至夜间次日凌晨1点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8/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7772.html

2022-08-18: 河北沧州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案卷已经退回国保补充侦查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人的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为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再次参与其中实施违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李毅等两人登门骚扰刘在云的女儿,并进行非法讯问做笔录,详情待查。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等四人遭新华区高福松跟踪绑架后。一月十三日下午4点左右,刘在云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副队长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到运河分局并非法问讯,直至夜间次日凌晨1点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8/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7772.html

2022-07-18:  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
河北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四人。四位法轮功学员后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目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已介入此案,并指出此案是对信仰者的司法迫害,应以纠正。

据悉,此迫害案是早有预谋,是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在幕后指挥,由沧州市公安局内保分局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新华区南大街派出所、运河区国保大队、运河区西环派出所、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绑架当时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前后共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分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队长高福松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孔令霞(女)接受案卷。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律师询问准确的退侦日期,孔令霞不予告知。后来才得知退卷时间是六月十四日。

案卷交到新华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检察院后,律师同时向两检察院上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新华区检察院耿伟没有回复,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说需要请示领导,至今未给答复。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为拼凑所谓证据,公然违法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偷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被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苏春风、骚扰侯树元同事、市场上的商户。详见明慧网报道《河北沧州市国保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图拼凑证据》。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两位律师因经常为正义发声而被邪党司法局吊销律师证),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律师并于七月十四日将控告内容邮寄给: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各级政府、纪委、监察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人大常委会、政协协商委员会等诸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新华公安分局信访处电话回复:会把法律意见交给领导来认真对待。新华检察院耿伟电话回复:会好好看看法律意见,但是案件已经移交运河区检察院了,由那边负责了。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电话回复:已经向领导汇报了,也将法律意见交给办案人(孔令霞)了。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侯树元的辩护律师(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的意见书内容要点:

◎新华公安分局、新华区检察院二部门对侯树元立案、批捕是基于信仰法轮功。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

◎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轮功学员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

◎二十多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的是群体灭绝的遭遇,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过激行为,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司法还寄予了希望,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

◎在过去二十多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按照常规的刑事案件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18/沧州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律师吁纠正司法冤案-446411.html

2022-06-26: 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并将他们先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日前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而新华分局警察又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家人。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

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早有预谋的跟踪绑架案,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幕后指挥,由沧州市公安局内保分局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运河区国保大队、运河区西环派出所、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当时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前后共绑架八名法轮功学员,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份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凤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女)接受该非法案卷。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给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分局国保大队所谓补充侦查。律师询问准确的退侦日期,孔令霞不予告知。后来才得知退卷时间是六月十四日。

案卷交道新华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检察院后,律师也同样上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新华区检察院耿伟没有回复,运河区检察院孔令霞同样说需要请示领导,最后未给答复。

高福松和孔令霞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上,不能根据法律做决定,反而要请示领导。如何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不以权代法呢?

四位法轮功学员因修大法获益匪浅

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他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修炼大法后侯树元也戒掉了抽烟、喝酒的习惯。二十多年来身体一直非常健康,自然也就不用再吃药或是住院治疗。侯树元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父亲多年,在众亲友、乡村邻里当中,可谓有口皆碑。侯树元被绑架,众亲友对好人遭迫害感到悲哀,他可怜的老父亲每天都盼着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刘在云修炼法轮功前,有严重的产后风(月子病)。四处求医问药不见好转,听说月子病还得月子养。只好选择再次怀孕,期待再次坐月子的时候,试图治好让她苦不堪言的病痛。没想到第二次坐月子非但没有治好病,还差点瘫痪在床。直到后来她有幸遇到法轮功,走入大法修炼后,很快她的病不药而愈,至今身体健康。

胡秀梅离婚多年,单身一人生活。自己在运河区某小区门口炸油条、卖油条。因修炼法轮功,胡秀梅炸油条用的面粉是上好的面粉,油也是用的好油。小区里的人们经常过去买油条,几乎都知道这个卖油条的大姐修炼法轮功。这样的油条他们吃着放心。所以生意也一直很好。

胡秀梅离婚多年的前夫,前两年因脑出血住进医院。因其前夫后来也没有再婚,住院后生活不能自理,亲友亦不能长时间提供帮助。胡秀梅听说后,知道自己炼法轮功应该做好人,于是放下手中的小生意,主动到医院看望并提出在医院伺候其前夫。胡秀梅在医院照顾其前夫很长时间,直到其前夫康复出院。其前夫和众亲友都非常感动,感叹法轮功是真的让人做好人。

目前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等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五个多月,迫害给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侯树元遭迫害情况

原本健康的侯树元,被新华分局非法关押五天,曾被强制铐坐在铁椅子上两天两夜不得休息,送看守所前体检血压高达220毫米汞柱,属于严重高压三级,就连负责体检的医生都非常担忧。毕竟如此高的血压如果强行关押的话随时面临重大疾病隐患,根本不符合入监条件。但是,新华分局及其办案人员高福松仍强行将他送入看守所非法羁押。且高福松拒绝给侯树元查看体检报告,在侯树元的再三要求之下,高福松才让侯树元看了一眼。体检还查出侯树元脑部动脉两侧粥状不明液体,状况极其危险,应当立即就医,新华区分局及其办案人员却视而不见,漠视侯树元的生命与健康。

在看守所的初期,侯树元在身体状况堪忧的情况下还遭到在押人员严重虐待(除吃饭时间,热水、凉水都不让喝,数九寒冬强制每天洗凉水澡),管教人员严重失职。后经律师控告及向检察院投诉的情况下,侯树元的被虐待情况才有所缓解。

律师根据侯树元本人被绑架后的健康状况和其老父亲需要人照顾的情况,曾要求高福松对侯树元变更强制措施,外出就医。高福松称需要请示领导,请示完告诉律师:“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只要侯树元先认罪,写悔过书,就给办理”。随后律师根据高福松违法犯罪事实向多个部门邮寄了控告信。

侯树元家人遭迫害情况

六月十九日下午两点,新华分局政保(国保)队长高福松带一名警察来到被非法关押的侯树元的原来打工的住所骚扰。侯树元的儿子带爷爷外出看中医返回,刚刚进门,正准备吃饭,高福松和随从警察进门,随后便非法录像。高福松进门就问侯树元的儿子侯东亮:“你们法轮功散发的我的材料,是你弄的吗?”侯东亮说:“不是,我爷爷这种情况,我没时间弄别的。”

高福松问门口的车是不是侯东亮的,问候东亮在哪住?问侯树元曾在此打工多长时间了。期间,侯东亮几次要求关闭录像设备,高福松不予理睬。并称这是家访。侯东亮和他母亲便拒绝回答高福松的问题。临走时,高福松说:“你们别着急,侯树元都在里面关了半年了,判几年的话,过过就出来了。”家人说:“我们一天也不想让他在里面待。”高福松说:“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儿。”家人说:“人可是你抓的呀!”高福松还说:“我们有什么事再来啊。”侯东亮说:“你们以后别来了,这一趟趟的,我爷爷别被你们吓死吧。”

侯树元的老父亲今年八十五岁,患有癫痫、心衰、肺衰,曾多次去医院抢救。二零二一年市十月份,老人因心衰在沧州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让殡葬车拉回家准备后事。回老家孟村后,侯树元和家人不放弃希望,在老人耳边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拔掉肺插管,后输氧输液,再加上侯树元无微不至的伺候,老人奇迹般的康复。同家族中的人都知此事,大都称赞法轮大法神奇。

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侯树元等四人被绑架并非法关押,已有五个多月。老人平日里的生活起居全靠侯树元一人伺候(大小便及行动无法自理)。侯树元是农村家庭。生活起居全靠儿子,老人的两个女儿出嫁后便没有时间再来照顾老人。侯树元被绑架后,他妻子一直照顾老人起居到现在,非常辛苦。侯树元老父亲日夜盼儿归,常常念叨侯树元到底什么时候能回家?期间,他老父亲因思念儿子,多次犯癫痫、心衰,险些离世。目前每天靠吃中药,维持生命。

善恶有报是天理,举头三尺有神明。真心的希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能够明白真相,不把自己置于违法犯罪的处境而不自知。

真心希望参与的公、检、法人员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被命令将枪口指向善良人时,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做不到拒绝邪恶的指令,至少可以做到打不准吧。善待大法(佛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26/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445442.html

2022-06-17: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十点多,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沧州市新华区邓官屯村口。刚下车,就遭到跟踪而来的新华公安分局高福松等十几人土匪似的绑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个便衣警察。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新华分局刑侦大队非法关押、审讯,随即遭非法抄家。

树元的老父亲八十五岁,卧病在床,一直由侯树元这个独子侍候。高福松为了骗口供,欺骗侯树元说是给他行政拘留三天,并已经给家里邮寄了“行政拘留通知书”,之后可以回家照顾老父亲。侯树元的妹妹因老父亲病重,给高福松打电话,要求其放人。

高福松前来录像,将侯树元老父亲卧病在床、侯树元妹妹大哭的视频给侯树元看。高福松等人把自己给法轮功学员制造的家庭惨状,作为诱骗口供的筹码,真是为了达到其卑鄙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侯树元拒绝。
高福松等人用坐老虎凳、铐手的酷刑来迫害侯树元两天两夜,第三天晚上,侯树元才得以躺下休息。侯树元身体迅速消瘦,血压升高。期间,高福松让侯树元指证“刘在云是所谓的主谋”,侯树元拒绝。侯树元前后被高福松非法询问六次,均坚持无罪,没有回答,且没有签字。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骗供、诱供、指供。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去运河区刘在云家非法抄家。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非法撬开门锁,侵入家中,把家中翻得一片狼藉。刘在云的女儿(未修炼法轮功)正好赶到现场,遭到警察的恐吓。一月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刘在云的女儿被运河区国保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直至当夜凌晨一点,才回到家中。

一月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左右,高福松等人在苏春风家门前蹲坑。苏春风的丈夫回家时,高福松等人强行闯入家中非法抄家,他们没有搜查证,抄走了好多生活用品(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车钥匙等)和孩子的学习用品,且不给开清单。

期间,苏春风的丈夫给他们看《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公开明确了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法,印刷、出版、持有、传播法轮功宣传品不在被查禁范围,是合法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公安部联合颁发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通知”中认定和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

苏春风的丈夫说: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不犯法,没有罪。其中一个秃头顶警察说:“说你有罪就有罪。”原来炼法轮功的罪名就是这么来的:“说你有罪就有罪”。这就是所谓的“以宪治国、以法治国”。他们强行绑架了苏春风的丈夫,把他非法关押了四天四夜。高福松也没通知他的家人,没有给家人邮寄拘留证。

二月十八日下午,律师和家属接到通知,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新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分别去找刘在云和侯树元的家人,让家人签了给家人的“批捕通知”,却拒绝给家人提供正式通知书。家人向高福松要通知书,他说:“不能给,这上面都有编号,法轮功(学员)会给上网,关乎国家形象。”高福松还称:“都是上面的意思,上面压我,我做不了主,全都骂我。”

四月上旬,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将构陷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案件移送给新华区检察院。四月十五日上午,高福松给苏春风打电话说:“要见面说话。”

见面后,高福松让苏春风跟他去新华分局见领导,苏春风说:“去干什么?”高福松说:“见领导,你别说话。”说了好几遍:“见领导,你别说话,你说话,人家把你送看守所去。”苏春风不知道为什么不让说话,也不知道去见哪个领导,就和他们走了。

他们把苏春风直接拉到了新华区检察院。高福松说去新华分局,结果把苏春风拉到了检察院。高福松和一个女警察代替苏春风填了一个表,检察院的人说:“这得本人填。”高福松说:“我们给填吧。”现今的警察就是用谎言和行骗的手段来执法、办案的。

检察院办事员查看材料时,指出:“你这章不行,我们要线上的章。”高福松说:“这是(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办事员说:“你这不行,我们要线上的章。”高福松又连声说:“这是(迫害)法轮功的案子,这是(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并小声和办事员说:“咱俩听见就行,(迫害)法轮功的案子走不了法律程序,因为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罪。”

高福松明明知道“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罪”的情况下,还在知法犯法、执法犯罪,他的胆子可够大的,敢拿着自己的后半生开玩笑。当时,苏春风正告高福松:违法办案、知法犯法。高福松不语。填完表后,高福松让另一个警察录像。

高福松给苏春风读单子上的内容,说什么破坏法律实施等。苏春风问高福松:“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了?”高福松不回答。苏春风说:“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家庭妇女,怎么破坏的法律实施?这不是乱扣罪名吗?栽赃陷害吗?”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苏春风“取保候审”在家)的所谓“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女)接受该非法案卷。

五月二十日,高福松又给苏春风打电话说:“检察院的要和你见面。”苏春风说:“我在门市等你们。”上午十一点,高福松一伙五人来到门市,其中一男一女说,我们是检察院的,也没有亮明证件,也没有说姓名。后来才知道,女检察官叫孔令霞,是运河区检察院的。

孔令霞坐下后,说:“公安机关移送你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苏春风说:“我不服,我破坏的哪个法律实施呀?你作为检察官,你要乱扣罪名那随你们说,但是你得给我拿出证据。你没有证据证明我怎么破坏的?我一个家庭妇女、一个老百姓,怎么破坏的法律实施啊?”孔令霞说:“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苏春风说:“你们应该给我解释一下,让我明白我破坏的哪个法律实施?”

孔令霞说:“你炼法轮功吧?”苏春风说:“炼法轮功不违法。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说炼法轮功违法。”孔令霞说:“咱们国家严令禁止炼法轮功,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苏春风说:“没有。公通字【2000】39号文中,十四种邪教里边没有法轮功。”

孔令霞说:“那年暴动是炼法轮功的干的吗?”苏春风说:“你是说‘自焚’的事吗?那是造假,陷害,是江泽民一伙干的,找了几个演员,抹上防火涂料,陷害炼法轮功的。如果是‘自焚’升天,为什么不找一个清静的地方,没人打扰的地方去烧呢?为什么去天安门呢?”

孔令霞说:“这是国家定性的。”苏春风说:“这不是国家定性的,是江泽民的信口雌黄,只是个人言论,他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法律。现今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罪,公检法参与迫害法轮功都没有红头文件,都是口头传达。”孔令霞说:“为什么国家打击呢?”苏春风说:“那是江泽民出于嫉妒。几年时间有一亿人炼功,炼法轮功的人太多了,江泽民害怕。”

孔令霞说:“你们反党反社会。”苏春风说:“都是扣罪名,就象你刚才说我破坏法律实施,你得给我拿出证据来,我破坏哪条法律实施?谁受到了危害?得给我证据,你们不能随便说。我什么坏事都没干,你们让我认这个罪,我不认罪。”孔令霞说:“不认是你的权利。”

孔令霞说:“案发当天你上那去干什么去?”苏春风说:“我们什么都没干,刚下车就被高福松等人就把我们绑架了。”孔令霞说:“你们带法轮功的书了吗?”苏春风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们拥有书不违法。”孔令霞到最后也没有给苏春风解释她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孔令霞没词了,却说苏春风“抠字眼”。孔令霞说,有些文书需要苏春风签字。苏春风说:“都是扣的罪名,我不签字!”

检察院另一个人(男,不知道姓氏)问苏春风:“为什么炼法轮功呢?”苏春风说:“祛病健身,我就是亲身受益者。我结婚五年多没有孩子,北京也去了,在沧州也看过好多地方,都没治好,也花了不少钱。炼法轮功两个多月,我就怀孕了。还有偏头痛都好了。自从炼功以后,我的身体非常健康。至今不放弃修炼的人很多,都是受益者,是到医院看不好的病,炼功之后都好了。”

高福松还有一招骗术,当他违法办案,有些手续需要法轮功学员签字而被拒绝时,他就找学员的亲属,诱骗、恐吓亲属为其签字,从而达到他非法办案的目的。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的亲属都被找过。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到今天,中国的所有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可是这场恶首江泽民出于维护个人权力的嫉妒心,以权代法、信口雌黄、肆意妄为而发动的对法轮功史无前例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栽赃构陷,用谎言误导民众,暴力强制迫害。迫害一直持续了二十三年之久,公检法司人员都被裹挟其中,成为迫害善良民众的帮凶、工具。

修炼法轮功合法可是有法律依据的。从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讲,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

首先,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通知”中认定和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

第三,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实施的国务院【2011年第28号】公报公布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被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审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被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制法轮功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制管理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公开明确了在中国法轮功出版物、书籍合法。

第四,二零零五年,再次重申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文,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重申了[公通字【2000】39号]文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第五,迫害法轮功学员完全是诬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说修炼法轮功违法、讲真相和拥有法轮功资料违法。所以,对修炼法轮功的任何指控和处罚都是违法的。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

办案人员依据《刑法》第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强加给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执法犯法。如若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个是“利用邪教组织”,一个是“破坏法律实施”。两个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必要条件都不能构成本罪。

上述公通字【2000】39号证明:国家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为邪教,而且法轮功又没有任何的组织形式,所以第一个要件显然不存在。要证明第二个要件“破坏法律实施”的存在,那就必须证明法轮功学员持有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部法律、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答案均是“无”。所以第二个要件也是不存在的。

综上所述,用《刑法》三百条硬套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定罪,不仅不能成立,而且是故意错用法律诬陷好人,知法犯法。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有条件实施这一犯罪。

人们都看到了从二零一九年末到现在的瘟疫、洪水、干旱、地震、经济的大滑坡等等各种灾难。理智清醒的人都看明白了:中共邪党就是来害人的,法轮功就是来救人的。

奉劝沧州仍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看看天意,看看社会形势,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理智清醒的分辨一下善与恶、好与坏?思考思考自己如何趋利避害,在处理法轮功案子上枪口抬高一厘米,保护好自己。顺天意,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平安与未来。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的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屈从上边的命令,违法办案,最后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当了殉葬品而不自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17/河北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说你有罪就有罪”-445039.html

2022-05-24: 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取保候审在家)的所谓“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女)接受该非法案卷。

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侯树元四人均是修炼法轮大法的身心受益者,都是按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刘在云产后风病痛多年,身体遭受着巨大的痛苦,多方医治无效后,经过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侯树元原患有失眠、焦虑症、神经衰弱多年,经过修炼法轮大法,摆脱了药物,戒掉了烟酒,恢复了健康。侯树元无微不至地照顾其老父亲多年,在亲友当中也是有口皆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十点多,刘在云、苏春凤、侯树元、胡秀梅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刚下车就被新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新华分局刑侦大队非法关押审讯,随即遭非法抄家。

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早有预谋的跟踪绑架案,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此次非法跟踪绑架案蓄谋已久,沧州市政法委、防范办(610)幕后指挥。由沧州市公安局内保分局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运河区国保大队、运河区西环派出所、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前后共绑架八名法轮功学员,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份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苏春凤因身体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

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通过去新华分局了解案情并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发现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涉嫌违法办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向沧州市、河北省、中央等相关监察部门、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对高福松等人提出刑事控告并邮寄控告书。

二月十八日下午,律师和家属接到通知,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被新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分别去找刘在云和侯树元的家人,让家人签了给家人的“批捕通知”,却拒绝给家人提供正式通知书,家人向高福松要通知书,他说:“不能给,这上面都有编号,法轮功(学员)光给上网,关乎国家形象。”如果真是依法办案,还怕影响国家形象吗?高福松还称:“都是上面的意思,上面压他,他做不了主,全都骂他。”

高福松将构陷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四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送新华区检察院。四月十五日十点半左右,高福松将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凤带到检察院,待了一会儿,将苏春凤送回家,并称,以后这个案子交检察院了,跟他就没关系了。

五月十四日,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批捕负责人耿伟,将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苏春风的所谓“案卷”移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

近几年来,沧州市区及周边部份县市的迫害法轮功案件都是由运河区检察院和运河区法院直接参与迫害(幕后责任单位是沧州市政法委及防范办610)。孔令霞在此之前的几年,曾多次参与非法审查起诉法轮功学员,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4/河北沧州市刘在云等四人被构陷到运河区检察院-444014.html

2022-04-17: 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被构陷到检察院
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将构陷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案件,移送新华区检察院

四月十五日10点半左右,高福松将所谓“取保候审”在家的法轮功学员苏春凤带到检察院,待了一会儿,高福松将苏春凤送回家,并称,以后这个(构陷)案子交检察院了,跟他就没关系了。

法轮功学员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迫害。新华区检察院第一监察部耿伟接受该非法案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7/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1388.html

2022-03-03: 河北沧州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继续违法办案
2022年2月19日,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分别去找刘在云和侯树元的家人,让家人签了给家人的“批捕通知”。却拒绝给家人提供正式通知书,家人向高福松要通知书。他说:“不能给,这上面都有编号,法轮功光给上网,关乎国家形象。”如果真是依法办案,还怕影响国家形象吗?高福松明知办的非法案件,故意不给家人正式通知。

高福松还说:“都是上面的意思,上面压他,他做不了主,全都骂他。”表示压力也很大。这里指的上面是沧州市国保支队和政法委610。

今日,高福松又去法轮功学员胡金华(苏春凤的丈夫)家骚扰2次,以归还非法抄家物品为名。前去寻找所谓非法证据。

当时分别被绑的架苏春凤和胡金华,后来非法取保候审。都未曾给过他们拘留通知书。事隔一个多月,这两天高福松去胡金华哥哥家,让其哥哥在非法拘留通知书上签字。也没给正式拘留通知书。

新华区国保大队 高福松 18833751319
新华区检察院 第一检查部负责人(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 0317-316652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3/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9600.html#2232224314-1

2022-02-19: 河北省沧州市三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
2022年2月18日下午,律师和家属接到通知,2022年1月11日遭新华分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新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但因证据不足,非法案件仍在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非法侦查。

新华区国保大队 高福松 18833751319
新华区检察院 第一检查部负责人(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 0317-316652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19/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9153.html

2022-02-04: 绑架四位法轮功学员 河北沧州市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十点多,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凤、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刚下车,就被新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将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新华分局刑侦大队非法关押审讯,随即非法抄家。

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等人早有预谋的跟踪绑架案,警察未开警车,用了四辆普通车辆,每车三名便衣警察。此次非法跟踪绑架案蓄谋已久,由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牵头,新华分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实施,运河国保大队、开发区国保大队、开发区金岛派出所配合等多部门参与。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高福松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4/绑架四位法轮功学员-河北沧州市警察涉嫌刑事犯罪-438544.html

2022-01-20: 河北省沧州市1月11日被绑架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最新消息
2022年1月15日,法轮功学员苏春凤以非法取保候审方式回家。

2022年1月16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侯树元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非法送沧州市进看守所迫害。

2022年1月18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胡秀梅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高福松非法送进沧州市看守所迫害。从非法拘留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他们都是电话通知家人的。

沧州市新华分局国保队长非法案件直接负责人 高福松:18833751319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0/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7033.html

2022-01-17: 河北沧州市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凤、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等人,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十二日被运河区国保大队及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刘在云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刑事拘留,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新华分局刑侦大队。

被非法关押4天,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家人去分局找相关人员,以案情特殊为借口拒绝见面。据悉,运河国保警察把迫害案件移交给新华分局政保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11点左右,苏春凤、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外出准备发真相资料,刚到村口一本没发,就被运河区国保大队李毅等人跟踪绑架。三轮车被扣押。

侯树元被绑架后,他85岁且多病的老父亲在值班工作的地方无人照顾。一月十二日凌晨1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王素梅、苏洪新前去守护老人,被前去抄家抢劫的开发区金岛派出所三个警察扣押在现场,然后电话叫来运河区国保警察,将王素梅、苏洪新绑架,暂时非法关押在西环派出所。现场被翻得一片狼藉,抢走大法书。上午9点左右,新华分局警察去苏洪新家抄家。上午11点左右,苏洪新平安回家。下午2点半左右,王素梅也平安回家。在这过程中,苏洪新、王素梅在派出所被用手铐铐在铁管子上。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11点左右,沧州市开发区金岛派出所所长郭曾伟带队10多人,将法轮功学员侯东亮(侯树元的儿子)家包围。敲门未果后,叫来开锁匠,直接破门而入。郭曾伟等人着便装非法侵入住宅,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侯东亮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一张。侯东亮在金岛派出所被双手铐老虎凳一夜一天,侯东亮未配合派出所的非法询问。一月十二日下午5点左右,侯东亮被释放回家。

侯树元的85岁老父亲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曾多次去中心医院抢救。老人平时都由侯树元负责日常生活起居、吃药、就医,遭非法抄家当晚受到惊吓,身体状况堪忧。老人就侯树元一个儿子,侯树元被绑架关押后,亲友给能予的起居照顾非常有限,别人无法替代对老人的照顾。新华分局了解此情况却不放人。

据悉,本次绑架迫害是河北省下达的年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任务指标。沧州市政法委、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幕后操控,新华区国保政保主要负责迫害案件、运河区国保大队、开发区国保、开发区金岛派出所联合参与的一场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7/河北沧州市苏春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436911.html

2022-01-15: 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等四位被绑架补充
1月11日晚11点左右,沧州市新华国保警察有预谋跟踪绑架了到市郊村庄发放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凤。

1月13日下午4点左右,沧州市新华国保又绑架了刘在云的女儿,国保不择手段利用监控,监控家人,逼迫其交出打印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5/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6842.html

2022-01-14: 河北沧州市侯东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1月11日晚至12日凌晨,先后7名法轮功学员:侯东亮、侯东亮父亲、刘在云、胡秀梅、苏×凤(名字不详)、苏洪新、王淑梅被绑架。

截至12日晚6点左右,苏洪新、王淑梅、侯东亮三名大法弟子已先后平安回家。其余四名大法弟子仍被新华区国保大队非法关押。详情待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4/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6824.html

2022-01-13: 河北沧州市开发区金岛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侯东亮等
2022年1月11日半夜23点半左右,河北沧州市开发区金岛派出所在荣盛花语馨苑小区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侯东亮(男)。侯东亮的父亲与法轮功学员刘在云(女)也在当晚被非法抓捕,具体时间不详。

12号凌晨1点半左右,3名警察开私家车到侯东亮父亲值班工作的地方要求搜查,将当时在场的法轮功学员王淑梅(女)、苏洪新(男)同时非法抓捕。

12号上午大概9点多钟,两名运河分局警察到苏洪新家非法搜查。详情待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3/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6773.html

沧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317)

2024-04-21: 沧州市新华分局:
局长王秀志16630869111
沧州市新华区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新任国保队长:牛犇(奔)13930751668
指导员: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三级警督。
张亮:15326708668 李姓警察:15130717699
警察:崔强、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指导员张勇 13603176819 警号054400,二级警督。
东环派出所:王亮17761564006

沧州市看守所:
所长:提寿德 0317-5523199
沧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魏姓检察官:18103170550
沧州市第一巡视组:15603179579
看守所日常电话:0317-5523116 0317-5523102

沧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支队长王锡忠0317-2170868、13903172931
政委吴云龙0317-2173567、13930795278
副支队长郭延正0317-2170966、13603179223(内保分局长,从迫害之初至今都参与迫害)
副支队长王万山0317-2170832、13903272555
二大队:
大队长王明军0317-2170830、18931718079
教导员张震0317-2170830、13603170699
副教导员张吉明0317-2170830、13082173558
三大队:
大队长宋维东0317-2170830、13315782731
教导员田生堂0317-2170830、13630846666
副教导员刘铁军0317-2170830、18931700016
副教导员张春0317-2170830、13785711000
四大队:
大队长郑福军0317-2170833、13832719555(从迫害之初至今都在参与迫害)
教导员万凌燕0317-2170672、13315788889
副教导员管军梅0317-2170798、1393079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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