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4-04-18 星期四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云南 >>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 >> 郭伶, 女, 66

个人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21-08-0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9-27:依法控告遭训问 昆明市郭伶申请信息公开
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今年66岁的法轮功学员郭伶遭晋宁公安分局非法拘传,针对公安的违法行为,郭伶向各级公、检、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提出控告。八月二十七日,两个自称晋宁公安分局纪检的便衣约谈了郭伶,但却是对她进行非法讯问。对此,郭伶向晋宁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两人的姓名、警号、职务以及对她询问的法律依据。
郭伶,女,一九五七年出生,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在她九个月时发高烧,由于当时医治无效,后来患“小儿麻痹后遗症”,成了跛子,走路困难。之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直到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重获新生。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四年中,郭伶多次遭到警察绑架、抄家,曾被诬判十一年,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期间多次被关禁闭,长时间罚坐小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她已不能行走。近年,郭伶又多次遭到非法抄家、绑架。

一、被非法抄家、拘传 郭伶依法控告

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左右,晋宁公安分局一群便衣绑架着法轮功学员温永树闯进郭伶家中,在郭伶放杂物的小屋里乱翻,之后,温永树被便衣带走,七、八个便衣将郭伶围住,说:“我们是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公安分局的,向你宣读拘传证。”郭伶要求看拘传证,这伙人不给。

宣读完所谓“拘传证”后,这伙人就把郭伶绑架到晋宁公安分局昆阳派出所,当晚就对她非法审讯,郭伶拒绝回答问题、拒绝签字,之后被关在铁笼子里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再次被非法审讯,郭伶依然拒绝配合、也不签字。一个自称是610叫陈华的人扬言:“你不签,我们也可以给你定成铁案!”非法审讯后郭伶还被一个叫邱学彦(自称是国保在晋宁蹲点的,曾是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长期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呵斥。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钟,郭伶被家属从派出所接回。

针对晋宁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拘传的违法行为,郭伶向各级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提出控告,控告晋宁公安分局局长杨卫平。郭伶要求:一、被控告人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等,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要求被控告人向控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郭伶在控告状中写了当天事情的经过以及晋宁公安的违法行为,郭伶写道:“根据《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传的对象有两类:1、刑事案件中,传唤的对像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2、治安传唤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我既不是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被控告人杨卫平对我的所谓拘传是违法的。

被控告人杨卫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自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公安分局人员十多人到我家中,无一人出示工作证件、告知姓名、职务,只有两人着警服,其他均着便装,对我宣读所谓拘传证,但却不把拘传证给我看,我要求拍照也被拒绝,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没有出示《拘传证》就强行将我带走并关押在派出所二十四小时,被控告人杨卫平涉嫌非法拘禁罪。

我被带到昆阳派出所后,两次遭到非法审讯,被控告人杨卫平均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讯人员均未出示工作证件,不告知姓名,没有在讯问之前,告知我享有的诉讼权利(我享有陈述、辩解及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问题的权利)。七月三十一日晚在我被自称邱姓警察审讯时,他不但违反上述规定,还要求我对所有问题只回答“是或不是”,“清楚或不清楚”,“明白或不明白”,此行为严重违法,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我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对所有问题均拒绝回答。

八月一日早上十点左右,我再次遭到一个自称晋宁公安局六一零陈华的人、一个名字叫李树“华”(最后一个字记不清了)以及另两个警察的非法审讯。李树华自问自答填写笔录,这种行为严重违法,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我要求在他自问自答的笔录上写“笔录与讯问事实不符”。李树华拿来一张空白纸叫我写在空白纸上,我拒绝,要求写在笔录的最后一页上,李树华一边收起笔录一边说不签字算了,六一零陈华插话说:“你不签我们也可以给你定成铁案!”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涉嫌徇私枉法罪,性质恶劣。说完又将我关进铁笼子里,突然国保邱学彦(自称国保来晋宁蹲点的)气急败坏、铁青着脸呵斥我不老实,不知道这个邱学彦是个什么人,有什么职权参与这件事情,其受哪个部门指派,职责范围是什么,其行为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同时,在《控告状》中,郭伶也从法律角度全面的阐述了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自己修炼法轮功、传播法轮功真相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

二、称纪检约谈 晋宁公安企图进一步构陷郭伶

郭伶寄出《控告状》后,大约八月下旬左右,晋宁公安分局纪检办公室打电话给郭伶,说已经收到了她的控告材料,让她亲自去一趟面谈。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郭伶亲自到了晋宁公安分局,两个便衣就在一楼的信访办公室接待了郭伶。这两人自称是纪检的,坐下后,其中一个人就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记录,另一个讯问郭伶姓名。

郭伶再三询问这二人的姓名,两人才勉强说一个姓张,一个姓赵。姓赵的打开电脑,郭伶问是否是要做笔录,赵说是。另一个就问郭伶出生年月、姓名、学历、工作单位、退休情况等个人情况,郭伶说《控告状》上都有,但是这两人还要问。郭伶问他们是否看过《控告状》,两人说看了,姓张的说谁主张,谁举证,要求郭伶提供证据。郭伶说当天自己要求看拘传证,来人不给看,就拿走了,当晚自己被关在派出所时向一个邱姓的警察要求看《拘传证》,看到上面无局长签字,是无效的拘传证。张说他会去调查。郭伶还说这些人一进家就开始用执法记录仪录像,全程的违法行为都有,两人说会去调查。郭伶告诉两人,当天来家的人有一个穿警服的警号是017703,要求查这个警察的姓名、职务。两人说公安机关内部有规定,个人信息要受到保护,不能查。然后转而问郭伶是否炼法轮功,法轮功好在哪里,家里是否还有法轮功书籍、资料等等。郭伶告诉两人,你们提的问题与我的控告没有任何的关系,我拒绝回答,我《控告状》控告的事项是什么,请你们好好看看。你要问我法轮功好在哪里,你们既然说看过我的《控告状》,那你们说说,我以前(没炼法轮功)是个什么情况?两人说不出话。

过了一会儿,两人又问郭伶《控告状》是不是她自己写的,郭伶说是的。两人又问是在哪里打印的。郭伶说这个与你们无关,也与我控告的事情无关。赵姓记录后将笔录打印出来,郭伶要求看,才发现这是讯问笔录,这两人是非法讯问。郭伶说:“你们两个把你们的名字写在讯问人这一栏上,把我的名字郭伶写在被讯问人一栏上!”两人害怕暴露真实身份,不写,也不敢把笔录给郭伶,说要开会,就这样了,匆匆收拾东西走了。

三、郭伶向晋宁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

九月初,郭伶向晋宁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晋宁公安分局公开八月二十七日自称该公安局纪检的对郭伶非法讯问的两个人的姓名、警号、所在部门、职务以及非法讯问的执法依据。郭伶已经通过EMS将申请信息公开表寄出。

四、通过亲身经历 郭伶希望更多人明白大法真相

郭伶是一个残疾人,她的人生也因此充满了苦难,曾经她因为身体的残疾而自暴自弃,甚至自甘堕落。但是在遇到法轮大法后,她彻底改变了。她在自己的《控告状》中也写了这段经历,希望通过她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更多的人能识破中共邪党的谎言,明白法轮大法的真相,更希望有缘人能得法修炼,不错过这万古机缘。

她在《控告状》中写道:“五十年代我出生在北京,住在国家体委,那时是待遇极好之地。我才九个月大时发了一场高烧,母亲把我送到北京最好的医院,用了当时最昂贵的针水——青霉素(只有运动员才能享受的待遇),可惜高级的药物没能挽回我的健康,那次高烧后我出现下肢活动障碍,才知是患了‘小儿麻痹后遗症’,从此我成了瘸子,也被人戏称作‘拐子、拝脚’,走路一瘸一瘸,行动很困难。身体上的残缺使我的人生仿佛从天上坠落深渊,而来自于外人的嘲笑又使我雪上加霜。去上学,调皮的孩子们跟在我后面,学我一瘸一瘸地走路,取笑我、用石头砸我,幼小的我受到的羞辱、伤害在心灵深处难以抹掉,至今提起来心里还隐隐作痛。”

从十一岁时开始,郭伶和家人辗转各大医院,做过多次手术,但是不仅没有使右腿有所好转,反而使腿更瘸了,同时,因手术及药物造成的其它各种疾病使郭伶的身体也垮了下来。二十岁的人从头到脚没一处好的,五脏六腑都是病:脑袋里长瘤子,耳朵里生疖子;鼻炎、眼球红肿、嘴角生疮、口腔溃疡终年不断;乳房小叶增生、腰椎间盘突出、颈椎骨质增生、肩周炎;手指关节、肘关节、凡是有关节的地方都疼;肠胃不好,吃冷的不行,吃热的也不行。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差,在她女儿出生三个月后,又患上了尿路感染,医院检查出来五个加号,再发展下去就是尿毒症,还经常便血。

郭伶也曾练过各种气功,但对身体没有任何变化,直到一九九七年四月,郭伶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转法轮》中的要求做一个符合真、善、忍宇宙特性的好人,道德提升,她身体的各种疾病奇迹般的康复了,她的心胸开阔了、人也乐观了。

她写道:“因为《转法轮》让我明白了自己今生的腿瘸可能正是自己以前世做了坏事、伤害了别人造下的业力,导致了我今生的残疾,我在吃苦中才能消去这些业力,把这些业力转化成好的东西——德,那么我以后就会慢慢好起来,所以面对嘲笑、奚落与不公,我都提醒自己要守住心性,象一个法轮大法修炼者一样,平和、谦卑、忍让。不仅如此,修炼法轮大法让我活得很轻松、很快乐,因为法轮功教我放淡名利,万事讲顺其自然,是你的不丢,不是你的也争不来。同时法轮功也讲清楚了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的根本原因以及作为一个修炼人应该怎样对待矛盾,我明白了要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面对人生中的得与失,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利益的争夺,我都能够平和、忍让,这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另一番景象。法轮功还教会我遇到事情要首先考虑别人,想一想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使我不再绞尽脑汁为一己私利而争而斗,不再恶语伤人,不再撒谎说假话,不做对别人有害的事情……法轮功教我的太多太多,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随着我修炼大法后心性道德的升华,再加上修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我身体的多种疾病也神奇般地康复了,二十多年来几乎与医院绝缘。就这样,我这个被病痛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人,没有花一分钱,没有受一点罪,就通过炼法轮功把现代医学都望尘莫及的各种病给炼好了!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所以我从心底无比感谢李洪志师父,感谢法轮大法!是法轮大法挽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发自心底地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心希望天下有缘人都能读一读《转法轮》,都能够得到法轮大法的护佑,都能够因此开启崭新的人生。”

郭伶女士之前被迫害经历详见:【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曾被诬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绑架》、【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昆明郭伶控告公安违法 要求撤案并解除监视居住》【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抢劫》、【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控告状疑被拦截 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续迫害》【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昆明市温永树被非法拘留 郭伶被非法拘传》

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27/依法控告遭训问-昆明市郭伶申请信息公开-466103.html

2023-08-09:昆明市温永树被非法批捕 郭伶被非法拘传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海口法轮功学员温永树和郭伶遭绑架、非法抄家和审讯。郭伶拒绝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第二天回家。温永树被非法审讯后,于八月一日被非法批捕,现被关押在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至今。
温永树,男,一九六八年出生,今年55岁。他原是西南仪器厂(西仪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同时任教于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西南仪器厂派驻该校任教),家住昆明市海口山冲石城北村。

郭伶,女,一九五七年出生,今年66岁,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在她九个月时发高烧,由于当时医治无效,后来患“小儿麻痹后遗症”,成了跛子,走路困难。之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直到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重获新生。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四年中,郭伶却多次遭到警察绑架、抄家,曾被诬判十一年,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期间多次被关禁闭,长时间罚坐小凳,她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她已不能行走。近年,郭伶又多次遭到非法抄家、绑架。

法轮功学员温永树被便衣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午一点左右,温永树的妻子及孩子在家中吃午饭,听到外面的摩托车声,知道是温永树回来了,就等着他回家吃饭。一般情况下,温永树很快就到家了。但那天中午,妻子及孩子却等了二十多分钟。

孩子听到外面有几个人的说话声,就对着猫眼望去,看见有很多人头攒动,以为是父亲的朋友,就打开了门。谁知,一下子就闯进了十四、五个人,其中只有两个人穿警服,警号分别是017683和017745,其余都着便衣。温永树也被带进家,手上戴着手铐,头上还戴着他骑摩托车戴着的头盔,两边分别被便衣扭住不让动。

温永树妻子和孩子见状吓坏了,妻子当时还穿着睡衣,看见这么一大群男人进来觉的不雅,想进卧室去换套衣服。便衣叫嚷着不准去,否则就撬锁。

十多警察进家后,翻箱倒柜,把家里搞的一片狼藉。温永树的孩子问他们是否有搜查证,警察回答说有,但不出示,并糊弄孩子说,每一家都要搜查。温永树妻子问他们是哪里的,要求看证件,并要他们的电话号码,担心丈夫被这伙人绑架到哪里也不知道。便衣回答说,要找人,就打110。妻子再次询问,其中一人才说,他们是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

这伙人在家里翻了将近三个小时,家里每个角落都翻了个遍,把温永树的私人物品搜走,连孩子上网课用的平板笔记本、书、优盘、照片、手机、钥匙、摩托车、妻子的钥匙、手提包都分别贴上标签,客厅的、卧室的、鞋柜上的等,都搜走了。

便衣问温永树这些东西是不是他的,但是不开具搜查物品清单,就把这些东西都搬到楼下的警车上。温永树的妻子追下楼,索要家门钥匙及上班单位的钥匙和孩子上网课要用的平板笔记本,折腾了好一阵,才归还给她。孩子下楼来,被单元门口两个便衣堵着不准出门。

在被非法抄家的三小时里,温永树一直被便衣控制着不准动,不准吃饭、喝水,不准摘下头盔,上厕所也被便衣看着。

法轮功学员郭伶被非法抄家、拘传

温永树被非法抄家完后,已经是下午快四点了,温永树被十多个便衣绑架到法轮功学员郭伶的住处。郭伶听到动静,出来查看,一群便衣拥进屋里,其中一个便衣在几个月前曾非法侵入郭伶住处,郭伶认出了他,但他故伎重演,再次非法进屋,谎称看望,谎称自己姓李,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所在部门等。

这伙人进家后,几个便衣围住郭伶,另几个便衣押着温永树在郭伶放杂物的小屋里乱翻。郭伶认出其中一个是长期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西山区国保大队的邱学彦,就问他:“你是不是邱学彦?”他反问郭伶:“你怎么认识我?”郭伶问他单位,他说国保,又问他具体部门,他转身就走。

警察非法抄家一段时间之后,温永树被便衣带走,七、八个便衣将郭伶围住,拿着记录仪,翻开卷宗说:“我们是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公安分局的,向你宣读拘传证。”郭伶要求看看,持卷人躲闪说不准看,只听到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二十条……其余的记不清了。郭伶要求看拘传证,这伙人不给,郭伶要求拍照,便衣马上收起来,说不准拍。

宣读完所谓拘传证后,这伙人就把郭伶绑架到警车上,郭伶上车前,看到楼下停了四辆车,站着一群便衣,大约十二个。这些人当天一大早就在温永树家、温永树父母住处、温永树女儿住处、郭伶住处蹲坑,先后非法抄了温永树的家、温永树父母的家、郭伶的住处。温永树女儿是自己住,在外打工,没有在家,但是几天来,反复有三至五人上楼骚扰。

郭伶被非法关押一夜 遭审讯构陷

郭伶被带到一个派出所的审讯室,郭伶问看管她的警察杨思源,这里是什么地方?对方回答说是晋宁公安分局昆阳派出所。天快黑时,郭伶被关进铁笼子里,温永树也被关在这里。

晚八点左右,郭伶被警察杨思源带出来到审讯室说做笔录。电脑前有一个男警察在记录,郭伶问他姓名,他说姓邱,再问全名,他就不告诉了。郭伶要一份《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邱姓警察打了一份给她。按照告知书条款,笔录应如实记录,但是非法审讯的警察只要求郭伶回答“是或不是”,“清楚或不清楚”,“明白或不明白”。郭伶要求提供自己违法犯罪成为嫌疑的法律依据,并要求记录在笔录上,却遭到警察无理拒绝。邱姓警察要求简单回答,郭伶所有的问题一律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笔录打印出来,郭伶见讯问人处是空白,要求填写。邱姓警察说郭伶不签字,他们不能先签字。郭伶拒绝签字。

非法审讯完,已经是凌晨十二点了,郭伶从审讯室又被送回铁笼子里,辅警杨勇过来抽血,郭伶不配合,被强制按翻、抽血。

第二天八月一日早上十点左右,一个自称晋宁公安局“610”陈华的人(约三十多岁)来问郭伶愿意谈谈吗?郭伶表示愿意。陈华就把郭伶带到审讯室里,里面已经有三个警察了,郭伶才知道原来是这些警察想再次做审讯笔录,构陷郭伶

做笔录的警察在郭伶的再三要求下掏出警官证,名字李树“华”(最后一个字她记不清了)。李树华自问自答填写笔录,郭伶要求在笔录上写“笔录与讯问事实不符”,李树华拿来一张空白纸,郭伶要求写在笔录的最后一页上,李树华一边收起笔录,一边说不签算了。610陈华插话说:“你不签,我们也可以给你定成铁案!”

之后,郭伶又被关进铁笼子里。这时,温永树戴着手铐从外面被带进来。突然,国保邱学彦(自称国保来晋宁蹲点的)气急败坏,铁青着脸呵斥郭伶不老实。郭伶说,你们以权欺压百姓,不出示法律依据,挖坑构陷,制造冤假错案。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610”陈华把郭伶带到审讯室,昆阳派出所警察参与非法抄家,也是经办这个案子的警察李辉,询问了郭伶的身体情况。郭伶告诉他自己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小儿麻痹且骨折,李辉说,已经通知郭伶女儿来将她接回。之后,郭伶家属将郭伶从派出所接回。

去年九月二十四日,郭伶女士曾被西山区海口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后被监视居住。今年三月二日,再次被海口派出所非法抄家,后改为非法取保候审。仅仅四个月,郭伶女士第三次被非法搜查、拘传。

郭伶女士之前被迫害经历详见《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抢劫》、《曾被诬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绑架》、《控告状疑被拦截 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续迫害》。

温永树被非法关押、非法审讯 女儿遭诱供

温永树被绑架后,温永树的全家,母亲、瞎眼的父亲、他的妻子、还在上小学的儿子以及三个女儿,都笼罩在焦急、悲伤之中。温永树妻子拿着警察留下的电话0871-67802808从七月三十一日温永树被绑架后到八月二日,无数次拨打都是语音“这里是环保监督”,那些便衣给温永树妻子的是一个假的电话号码。

一直到八月二日下午,温永树家人才知道他被关在晋宁区昆阳派出所。于是,温永树的母亲及妻子、儿子、女儿马上赶到昆阳派出所。派出所说这件事是晋宁国保管,告诉了晋宁国保地址,一家老小又赶到晋宁国保(在晋宁区公安局内)。晋宁公安局戒备森严,只允许两个人进入,温永树妻子和小女儿就进去了。在三楼3022号,她们找到具体经办人:邱学彦、李辉、杨勇(辅警)。温永树妻子问为什么打不通电话,邱学彦回答能打通。温永树妻子当即叫小女儿拨打,办公室电话不响,邱学彦哑口。

随即,邱学彦将温永树妻子和女儿分开,对她们母女俩非法审讯。警察李辉非法审讯温永树妻子,她都回答不知道。邱学彦非法审讯温永树的小女儿,温永树妻子担心自己女儿的安全,就冲出房间,敲打非法审讯女儿房间的门。很久才打开,温永树妻子要求看审讯笔录,邱学彦用手捂住不让看。

温永树的母亲和儿子都在公安局外面焦急等待,辅警杨勇出来后说,温永树已经在八月一日被送到晋宁看守所了,给家属的信件八月一日已经寄出。

杨勇又进到公安局,过了一会儿,将温永树妻子、女儿送出来。一家老小又直奔晋宁区看守所。在路上,温永树的女儿(二十多岁,涉世未深)说,被邱学彦非法搜身,搜去了录音笔,还被诱骗,讲了一些父亲的情况,但是与案件没有任何关联性。一家老小到看守所,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没有人接待。

八月三日早十点左右,一家人再次到看守所,才落实了温永树确实被非法关押在这里。当天家属收到了邮政通知取信件的电话,家属接到晋宁公安分局寄来的昆公晋(国)拘通字[2023]1号(非法)拘留通知书。上书温永树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下午两点被非法刑事拘留。

温永树曾经被中共迫害经历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打电话给温永树单位的保卫科,通知温永树到单位保卫科。温永树到了那里,安宁国保大队罗乔梁、叶宁等人已经在保卫科。温永树被非法审讯后,被非法抄了住处,他的车也被非法搜查。

之后,温永树被带到安宁国保大队,警察让温永树在老虎凳上连续坐了三天。期间,就不断换人来非法审讯。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温永树被送到安宁市看守所,对他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八月二日被放回家,所谓取保候审。

隔了一段时间,罗乔良和一个女警察又到了温永树家,罗乔良和温永树拍了张照,之后,要求温永树每个月都去安宁国保大队报到,整整一年,一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解除“取保候审”。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早六、七点钟,西山国保大队邱学彦、王爱华,海口派出所的协警普晓涛四个人,到温永树家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了温永树的个人物品。同一时间,警察也去了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

被抄家后,温永树被带到海口派出所,非法审讯后,他就回家了。之后,温永树去海口派出所索要被非法抄走的东西,只要回了电脑,其它的派出所拒不归还。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温永树再被绑架后,已被非法批捕。直到目前,温永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国保企图司法构陷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9/昆明市温永树被非法批捕-郭伶被非法拘传-463976.html

2023-06-14:控告状疑被拦截 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续迫害
针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派出所半年来实施抄家、绑架的违法行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下旬,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郭伶向省内各相关部门以挂号信形式邮寄控告信,之后查询不到信件的派送信息,邮局工作人员也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的询问。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海口派出所警察再次登门,宣布对郭伶从“监视居住”转为“取保候审”,还对郭伶说:“你还去邮局寄信(控告状)!”
今年66岁的郭伶因为信仰真、善、忍大法,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两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酷刑迫害,致“股骨头坏死”。近年,郭伶屡遭当地警察绑架和抄家,被监视居住。

一、由“监视居住”改为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三点左右,自称公安局的四个人来到郭伶住处。四人中只有一个穿警服,其他三人均着便装。穿警服的说,他是(海口)派出所的。三个着便装的,其中一个20岁左右,不说话。另外两个是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到郭伶家非法抄家并绑架她的其中两个人。在郭伶的再三追问下,这两人中一个穿灰T-恤的回答说是610的,另一个穿黑T-恤圆头的气势汹汹的说是公安局的。

四人进门后,就说:“不搜查、不询问,就是来看看你最近在干什么!”并说对郭伶取消“监视居住”,改为“取保候审”。郭伶向他们所要取保候审通知书,自称六一零的和两个不报身份的说,等(海口)派出所送来。说罢,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晚上八点左右,海口派出所警察夏巍等到郭伶住处,其中一个肩膀上挂着执法记录仪,夏巍拿出对郭伶非法“取保候审”的决定书,称对郭伶的“取保候审”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算起。

夏巍还对郭伶说:“你还去邮局寄信(指控告状)!”

郭伶女士是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的退休职工。她自幼体弱,九个月大时发高烧,后来下肢活动障碍,患“小儿麻痹后遗症”,成了个跛子,走路十分困难。之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在几十年的病痛的折磨中。她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了,生命得到新生。郭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守法公民。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以来,郭伶三番五次被警察骚扰,或被绑架,或被非法抄家。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公民的权利,向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以及省、市、区公安、检察机关,控告了相关责任警察。

二、第一次控告

(1)事由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点多,郭伶在回家路上,遭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绑架。这些人在未出示证件及执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将郭伶带至她的租住处和她女儿的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以及其他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这帮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将郭伶的私人合法财物拿走,没有当面清点物品,更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

在此过程中,郭伶多次要求这帮人出示合法证件及执法依据,均无人理会,更没有停止对郭伶一系列的违法行为。

在非法抄家已进行大半时间后,西山区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拿着一张没有局长签字、只有西山区公安分局盖章的空白搜查证过来,晃了一下,但并未给郭伶。非法抄家后,郭伶被带至海口派出所,非法关在候问室一晚。

第二天,九月二十五日早,郭伶面对非法审讯时,指出警察在整个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搜查证无局长签字等。对于其它所提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均拒绝回答。

之后,在海口派出所,郭伶被警察强行拖拽,去滚手印、采血。

郭伶是一个左腿有残疾的人,二零二二年八月份,又不慎摔断了右腿,已经无法正常行走,她却仍被海口派出所两个膀大腰粗的男警察强行在地上拖了十多米,鞋子都拖掉了,他们要对郭伶粗暴的采血、滚指纹。

之后,郭伶被带到海口医院体检、拍片,拍片结果: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骨折。在此种情况下,郭伶又被带回海口派出所,警察夏巍拿出一沓东西,让郭伶签字,却不让郭伶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因此郭伶拒绝签字。但是在那沓东西里面,郭伶却看见一份“立案决定书”,上面有一个签名“李华清”。

于是,夏巍对郭伶宣布说对郭伶定点“监视居住”,还扬言说他要将郭伶送到监狱去(关押)。之后郭伶被警察送回自己的住处。

从回家的第二天开始,郭伶几乎是不间断的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主要以片警杨彦杰为主到家中拍照、询问。然而直到二零二三年三月份,郭伶仍未收到海口派出所对郭伶的定点“监视居住”通知书,郭伶曾主动到派出所索要,却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敷衍。

(2)依法控告 不被受理

二零二三年一月中国新年前,郭伶向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以及省、市、区公安、检察机关逐级递交了控告西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辉的《控告状》,同时还递送了《解除监视居住、撤案申请书》。郭伶控告西山分局局长李辉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要求对李辉立案调查,同时要求立即撤销案件并归还所有非法抄去的私人物品。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郭伶收到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称郭伶提出的请求返还被扣押财物及撤销案件的信访事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不予受理,让郭伶向西山区法院提出。郭伶向西山区法院咨询后,对方称查无此案。

三、第二次控告

(1)事由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下午四点左右,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徐于胜等五男两女,翻墙进入郭伶在一楼的租住处,李建坤晃了一下他的警察证,其他人未出示证件。李建坤还晃了一张搜查证,但是不给郭伶看清楚。搜查证上只有公章,填了一项内容,但来不及看清是什么,依然没有局长签字。五男两女进屋后就在屋里乱翻,抢走了郭伶合法的私人财物。搜家后,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一伙人扬长而去。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海口派出所警察对郭伶租住处非法抄家后,私下要挟郭伶租住处的房主,不许再租房给郭伶,无奈,郭伶只得于三月六日搬离租住处。

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通过郭伶过年前对西山分局局长的控告,片警杨彦杰把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对郭伶的“非法监视居”住通知书送给她,但给的却是一份复印件,上书:对郭伶的非法监视居住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开始,落款日期也是九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经办警察夏巍等四人找到郭伶,询问郭伶之前被非法判刑(即前期被迫害经历)的情况,郭伶告诉他们《控告书》上写的很清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郭伶到海口派出所找所长,却被值班警察告知所长不在,并说构陷郭伶的案子目前已经到了检察院阶段。但是之后,郭伶亲自到西山区检察院询问,检察院回复说,没有查到有关郭伶的案件。

(2)再次控告 却遭非法拦截

针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派出所自去年九月份到今年三月份,半年内,两次非法抄家、一次绑架的违法行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下旬,郭伶向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以及省、市、区公安、检察机关提出控告,逐级递交了控告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教导员李华清、海口派出所副所长兼治安中队长李建坤的《控告状》。

在控告状中,郭伶叙述了自己半年内两次遭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关押的整个经过,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的相关法律条文、条款,指出了被控告人李华清、李建坤(参与两次对郭伶的非法抄家、绑架)及海口派出所警察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及其涉嫌的罪名,要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撤销案件并返还被非法扣押的私人财物。

同时,郭伶还讲述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以及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真正的正法大道。

郭伶也讲述了自己因为坚持信仰,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四年里遭到的迫害,两次冤狱十一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关禁闭、野蛮灌食、长时间罚坐小凳等,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人已不能行走。回家后,没有通过任何治疗,而是通过修炼法轮功,再一次获得了健康,之后一直独立生活至今,再一次证实了法轮大法的超常和神奇。

控告状中,郭伶还详细阐述了“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以及告诉人们当前大瘟疫中唯一的避疫良方、灵丹妙药是什么。

郭伶通过海口邮电所以EMS和挂号信的形式寄出了全部的《控告状》,之后查询,发现以EMS形式寄到北京各部门的控告状已经送达,然而省内各部门以挂号信形式寄出的控告状却没有任何信息。而且,郭伶得知海口邮电所的工作人员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的询问。郭伶的控告状可能被非法拦截。

如今,参与骚扰郭伶女士的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所长和警察,将郭伶女士由非法“监视居住”改为“取保候审”,是他们企图通过一次次的骚扰、非法抄家,罗织构陷郭伶女士的所谓“证据”。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14/控告状疑被拦截-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续迫害-461967.html

2023-03-27: 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抢劫
三月二日下午,昆明市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等五男两女翻墙闯入法轮功学员郭伶租住处,非法抄家,抢劫家中财物。这是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郭伶被海口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后,半年内第二次遭到海口派出所非法抄家。

66岁的郭伶女士是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她自幼身体虚弱,在她九个月时发高烧,由于当时医治无效,后来出现下肢活动障碍,才知道是患了“小儿麻痹后遗症”,从此成了个跛子,走路十分困难。之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在几十年的病痛折磨中痛苦不堪,直到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重获新生。

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郭伶却多次遭到警察绑架、抄家,被中共诬判十一年,她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多次被关禁闭,长时间罚坐小凳,她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人已不能行走。近年郭伶又遭到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点多,郭伶在回家路上遭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绑架。这些人在未出示证件及执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将郭伶带至自己租住处与女儿家非法抄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以及其他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帮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将与案件无关的郭伶私人合法财物拿走,没有当面清点物品,更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郭伶被带至海口派出所关在候问室一晚,被警察强行拖拽去滚手印、采血。郭伶被带到海口医院体检、拍片,拍片结果: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骨折。在此种情况下郭伶被定点监视居住,警察夏巍还威胁说他要将郭伶送到监狱去。

从回家的第二天开始,郭伶几乎是不间断地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主要以片警杨彦杰(警号016765)为主到家中拍照、询问。然而直到今年三月份,郭伶仍未收到海口派出所对郭伶的定点监视居住通知书,郭伶曾主动到派出所索要,却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敷衍。

二零二三年一月中国新年前,郭伶向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以及省、市、区公安、检察机关逐级递交了控告西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辉的《控告状》,同时还递送了《解除监视居住、撤案申请书》。郭伶控告西山分局局长李辉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要求对李辉立案调查,同时要求立即撤销案件并归还所有非法抄去的私人物品。

二月二十四日郭伶收到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称郭伶提出的请求返还被扣押财物及撤销案件的信访事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不予受理,让郭伶向西山区法院提出。郭伶向西山区法院咨询后,对方称查无此案。

海口派出所翻墙入室非法抄家、强制搬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下午四点左右,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警号015652)、徐于胜(警号057359 社区中队负责人)等五男两女,翻墙进入郭伶租住处(在一楼),李建坤晃了一下他的警察证,其他人未出示证件。李建坤还晃了一张搜查证,但是不给郭伶看清楚。搜查证上只有公章,填了一项内容但来不及看清是什么,依然没有局长签字。五男两女进屋后就在屋里乱翻,抢走了郭伶合法的私人财物。搜家后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一伙人扬长而去。

三月二日海口派出所警察对郭伶租住处非法抄家后,私下要挟郭伶租住处的房主,不许再租房给郭伶,无奈,郭伶只得于三月六日搬离租住处。

郭伶的迫害仍在继续

三月八日,通过郭伶过年前对西山分局局长的控告,片警杨彦杰把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对郭伶的非法监视居住通知书送给她,但给的却是一份复印件,上书对郭伶的非法监视居住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开始,落款日期也是九月二十五日。

三月十四日,经办警察夏巍(警号016765)等四人找到郭伶,询问郭伶之前被非法判刑(即前期被迫害经历)的情况,郭伶告诉他们《控告书》上写的很清楚。

三月十五日,郭伶到海口派出所找所长,却被值班警察告知所长不在,并说构陷郭伶的案子目前已经到了检察院阶段。

目前,西山区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对郭伶的迫害仍在继续,海口派出所警察称构陷郭伶的所谓案件已经到了西山区检察院。

郭伶前期迫害情况,详见明慧网文章《曾被诬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绑架》、《昆明郭伶控告公安违法 要求撤案并解除监视居住》。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27/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抢劫-458182.html

2023-03-24:昆明郭伶控告公安违法 要求撤案并解除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一月中国新年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郭伶向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以及省、市、区公安、检察机关逐级递交了控告西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辉的《控告状》,同时还递送了《解除监视居住、撤案申请书》。

郭伶是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今年66岁。她自幼身体虚弱,在她九个月时发高烧,由于当时医治无效,后来出现下肢活动障碍,才知道是患了“小儿麻痹后遗症”,从此成了个跛子,走路十分困难。之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在几十年的病痛折磨中痛苦不堪,直到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重获新生。

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郭伶却多次遭到警察绑架、抄家,被中共诬判十一年,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多次被关禁闭,长时间罚坐小凳,她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人已不能行走。去年九月份郭伶又遭到非法抄家、绑架。

郭伶被绑架、抄家、审讯及暴力采集信息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点多,郭伶在回家路上遭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并抓捕。这些人在未出示证件及执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将她带至自己租住处与女儿家非法抄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以及其他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帮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将与案件无关的郭伶私人合法财物拿走,没有当面清点物品,更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

在此过程中,郭伶多次要求这帮人出示合法证件及执法依据,均无人理会,这些人更没有停止对郭伶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在非法抄家已进行大半时间后,西山区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警号:015652)拿着一张没有局长签字只有西山区公安分局盖章的空白搜查证过来,晃了一下,但并未给郭伶。非法抄家后,郭伶被带至海口派出所关在候问室一晚。

第二天九月二十五日早,郭伶面对非法审讯时指出警察在整个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搜查证无局长签字等。对于其它所提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均拒绝回答。之后在海口派出所,郭伶被警察强行拖拽去滚手印、采血。这里要说明一下,郭伶是一个左腿有残疾的人,二零二二年八月份又不慎摔断了右腿,已经无法正常行走,她却仍被海口派出所两个膀大腰粗的男警察强行在地上拖了十多米,她鞋子都拖掉了,他们要对郭伶采血、滚指纹。这两名男警察涉嫌暴力执法,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之后郭伶被带到海口医院体检、拍片,拍片结果: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骨折。在此种情况下郭伶又被带回海口派出所,警察夏巍(警号:016765)拿出一沓东西让郭伶签字,却不让郭伶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因此郭伶拒绝签字。

夏巍于是对郭伶宣布说对郭伶定点监视居住,还扬言说他要将郭伶送到监狱去(关押)。之后郭伶被警察送回自己的住处。

回家后不断遭骚扰

从回家的第二天开始,郭伶几乎是不间断地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主要以片警杨彦杰(警号:016765)为主到家中拍照、询问。然而直到今年三月份,郭伶仍未收到海口派出所对郭伶的定点监视居住通知书,郭伶曾主动到派出所索要,却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敷衍,至今,海口派出所警察对郭伶的上门拍照、询问、电话骚扰等违法行为仍在持续,却没有任何法律文书。

郭伶控告西山分局局长李辉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

在控告书中,郭伶这针对西山公安分局局长李辉提出如下三个控告事项:

1.被控告人李辉在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等,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依法返还被非法扣押的私人合法财物;

3.立即撤销案件。

郭伶在控告状中叙述了自己遭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绑架、抄家、关押的整个经过,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的相关法律条文、条款,指出了被控告人李辉及其下属的海口派出所警察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及其涉嫌的罪名,要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撤销案件并返还被非法扣押的私人财物。同时郭伶还讲述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以及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真正的正法大道。在控告状中郭伶还详细阐述了“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这一很多人所不知道且混淆不清的重要问题(此处不赘)。

郭伶要求解除监视居住并撤销案件

郭伶同时还递交了《解除监视居住、撤案申请书》,提出三点要求:

1. 立即解除对申请人郭伶的监视居住;
2. 立即撤销对申请人郭伶的立案;
3. 依法返还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在申请书中郭伶叙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检察院处理刑事案件规则》中的二百八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要求撤销案件并解除监视居住。申请书从郭伶自身修炼法轮功的受益事实、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以及洪传世界的盛况,在国内外获得的褒奖以及公安对郭伶的所谓刑事追究违反的法律等方面做了全面的阐述。

西山公安分局回复不受理信访事项

郭伶二月二十四日收到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称郭伶提出的请求返还被扣押财物及撤销案件的信访事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不予受理,让郭伶向西山区法院提出。郭伶向西山区法院咨询后,对方称查无此案。

目前,西山区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对郭伶的迫害仍在继续。

郭伶被迫害经历详见明慧网2023年12月14日《曾被诬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绑架》一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24/昆明郭伶控告公安违法-要求撤案并解除监视居住-458081.html

2022-12-14:曾被诬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绑架
今年九月二十四日晚,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郭伶遭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多名警察及不明身份人员抄家、绑架。郭伶在海口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晚后,第二天遭非法审讯、暴力采血、滚指纹。警察还预谋将郭伶送看守所继续迫害,但因体检身体状况不适宜关押,最后无奈只得将她送回家,但却宣布对她定点监视居住。之后郭伶一直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上门拍照、询问等骚扰。
郭伶是云南省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今年六十五岁。自幼身体虚弱,在她九个月时发高烧,由于当时医治无效,后来出现下肢活动障碍,才知道是患了“小儿麻痹后遗症”,从此成了个跛子,走路十分困难。之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在几十年的病痛折磨中痛苦不堪,直到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从获新生。

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郭伶却多次遭到警察绑架、抄家,被中共诬判十一年,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多次被关禁闭,长时间罚坐小凳,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人已不能行走。今年九月份郭伶又遭到非法抄家、绑架。

一、晚上回家遭绑架、抄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点左右,郭伶骑小摩托车从外面买东西回家,在快到家的一个巷子口被四个身着便衣的男人堵住,其中一个一把抓住郭伶的车。郭伶问他是什么人,他说是警察。郭伶要求他出示警察证,他拿出来一晃故意不让看到名字就收起来,叫身后另一个男人拿出警察证,这个男人拿出警察证,上面的名字是“陆毅”。这些人强迫郭伶打开家门,两个女人(均穿便服)对郭伶强行搜身,并从她身上抢走了家门钥匙、钱等物品。

之后这伙人在没有出示搜查证及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强行闯入郭伶住处非法抄家。郭伶问这些人的姓名,他们均不告知,后得知两个女人,一个姓杜、一个姓游,这两人摁住郭伶,并拿出执法记录仪只对着郭伶录像。其他几个男的(其中一个叫夏巍,海口派出所警察,警号016765)就在家里乱翻。过程中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警号015652)拿着一张没有局长签字只有西山区公安分局盖章的空白搜查证过来。这些人抄家后,没有当面清点物品,也没有给郭伶搜查物品清单。

不仅如此,非法抄家后这伙人又将郭伶带到她女儿家非法抄家。当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女儿家没有人,这些人用从郭伶身上搜走的家门钥匙,强行开门进屋,到处乱翻,抢走的物品同样没有清点也没有开具搜查物品清单。过程中郭伶一直被一个叫杨波的堵在厨房里不能动。折腾完已经是夜里十二点,这伙人又强行将郭伶带到海口派出所,关在一间候问室里,里面只有两把椅子,派了两个男人守着她,她就这样在里面坐了一个晚上。

二、遭非法审讯、滚指纹、采血

第二天,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多,警察夏巍、陆毅将郭伶带到审讯室对她非法审讯。郭伶要求给自己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两个警察给了她一份,但一直催促叫她看快点。之后在没有拿出法律依据以及告知郭伶为什么把她绑架到派出所来的情况下,两个警察问一些毫不相干的问题,并企图诱导她认可根本不存在的犯罪事实与所谓罪名。郭伶表示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同时指出警察在整个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搜查证无局长签字等。

半个多小时后郭伶又被关进候问室里。这时来了一个人,叫郭伶去滚手印,郭伶不去。头一晚搜身的姓杜的那个女人就进来把郭伶背到派出所院子里,警察夏巍拿着录像机对着郭伶录像又重复问些无关的问题,郭伶说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之后看守她的俩个男人暴力拖拽,强行将郭伶拖去滚手印、采血、拍照。之后又把郭伶关进候问室里,一直到下午五点多。

三、郭伶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骨折,取保候审回家

当天下午五点多,暴力采血的警察和另一个便衣(男),游姓女警,三人将郭伶带到海口医院体检、拍片,拍片结果:郭伶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骨折(今年八月份郭伶不慎摔断了右腿),在此种情况下郭伶又被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夏巍拿了几份东西来叫郭伶签字,郭伶不签,郭伶要求看这些文件的内容,夏巍称这是内部材料,不能看。郭伶只看到其中有一份立案决定书,还有一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上有一个签名“李华清”。夏巍见郭伶不签字,就对郭伶说宣布对她定点监视居住,并扬言说他要将郭伶送到监狱去。之后郭伶被警察送回自己的住处。

四、不断遭到警察的上门骚扰、拍照

郭伶回家的第二天,九月二十六日上午,郭伶到海口派出所索要自己的手机,因手机里有家人的联系电话,郭伶两腿均行动不便需随时联系家人照顾。夏巍将手机归还给了她。这时,来了一个警察叫杨彦杰(海口派出所警察,警号016765),他对郭伶说自己是管她的警察(片警),之后将会经常去找郭伶

九月三十日,海口派出所三女(杜姓、王姓、李姓)一男(马姓)到郭伶住处,叫她不要出门,说是有疫情。但当时本地并无疫情,这些人只是以疫情为借口,在国殇日前对郭伶骚扰,怕她出去。

十月三日,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以及另外两男一女到郭伶住处,在谈话中,李建坤说目前对郭伶是“取保候审”,但郭伶本人并未收到取保候审通知书或其它任何一份法律文书。

从十月五日开始,片警杨彦杰连续一个星期,每天都到郭伶家给她照相。之后隔三差五的就到郭伶家给她照相,每次是与不同的警察来。

十月份,郭伶到昆明市区的牙科诊所安牙,人刚到昆明,杨彦杰就打电话来问郭伶人在哪里,并叫她赶紧回去。之后仍对郭伶骚扰不断。

从今年六月开始,郭伶住处的海口山冲社区赵姓(女)书记就以打疫苗为由,多次到郭伶住处骚扰。之后又有山冲社区两个男人到郭伶住处要求她配合人口登记。八月,赵姓书记带着一男(安姓)、一女(严姓)到郭伶住处,要求她拿出身份证,并强迫她办理暂住证,严姓女人更直接拿出手机对着郭伶录像。

五、被迫害多年来居无定所,又被非法扣发养老金

郭伶因多次遭到绑架、抄家,又被非法判刑两次,二零一一年十月郭伶结束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从云南省女二监回家,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回家的。女二监非法剥夺郭伶的合法申诉、不认罪的权利,借口郭伶不转化,对她严管。郭伶被长期体罚坐小凳两年多,又遭受其它各种非人虐待,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躁动幻想精神病”,在家属的控告、各界的压力及郭伶本人的坚持下,女二监害怕担责,最后让郭伶“保外就医”回家。

回家后,郭伶基本已是个瘫痪的人,还随时遭到社区、派出所的骚扰并强迫每周、每月定时报到。她的丈夫因承受不住压力,无奈与郭伶离婚。离婚后,郭伶居无定所,常年在外租房,还不断遭到派出所人员的骚扰,询问她住在哪里。多年来郭伶仅靠微薄的养老金艰难度日。然而,二零二零八月,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又非法停发了郭伶的养老金,并要求她返还在监狱期间已经领取的养老金,这使郭伶的生活更加陷入困境。

以下是郭伶自述前期的被迫害经历:

◎ 全身疾病的苦难中幸遇大法挽救

我叫郭伶,今年六十五岁,听母亲说,在我九个月时发了一次高烧,右腿成了小儿麻痹。从此苦难伴随我长大成人,用我自己的话说,二十多岁的时候身体就没有一个好零件了,从头到脚,五脏六俯都是病:脑袋里长瘤子,耳朵里生疖子;鼻炎、眼球红肿、嘴角生疮、口腔溃疡终年不断;乳房小叶增生、颈椎骨质增生、肩周炎;手指关节、肘关节、凡是有关节的地方都疼;肠胃不好,吃冷的不行,吃热的也不行;女儿出生三个月我又患上了尿路感染,医院检查出来五个加号,再发展就是尿毒症,还经常便血。

为了治病我练了许多气功,还到庙里皈了依,虔诚的烧香拜佛。能想的办法都想了,全身的病依然不见好。整天以泪洗面,苦不堪言。我经常对着家里供的佛像祈祷:请帮我找一个真正的师父,告诉我我人生中的这些苦难到底是因为什么,何时才是个尽头。

一九九七年四月的一天,隔壁邻居的大爹对我说,他炼了法轮功,身体太好了,红光满面,手上的老年斑都不见了。他从柜子里拿出《转法轮》给我看,告诉我还要读这本大法的书。翻开书我看到师父的照片就觉的太熟悉了,好象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我对大爹说,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看吧。大爹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转法轮》,就对大爹说,我也要炼法轮功。我问大爹到哪里去买这本书。大爹带我到附近的辅导员家请回了《转法轮》、《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三本大法的书,从此我找到了真正的师父,也明白了我人生中诸多的苦难到底是因为什么。没多久我就在我们家成立了一个炼功点,早晨在院子里炼功,晚上在房子里学法。开始只有六、七个法轮功学员,后来发展到二十多个。炼功才一个多月,一天晚上我便出了半桶又是血又是脓的东西,打那以后尿路感染的症状再也没有发作过,其它的病(除小儿麻痹后遗症造成的腿跛之外)什么时候好的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而我虽然走路还有点跛,但行动已经很灵活了,能自己去任何地方,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快乐和幸福的时光。

◎ 屡遭中共迫害 落入苦难中

1、迫害初期 屡遭绑架和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非法造谣迫害,当年九月的一天,嵩明县白邑派出所的所长姜绍文就到我家逼迫我交大法书,还抢走了四、五本大法书,没有写收条。当年十二月,我们单位的党委书记杨凌霄、工会人员吴美英、保卫科段科长、财务的一个女同事等六、七个人来到我家,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一个多月后的二零零零年年初,党委副书记施尚林、退休办的工作人员把我叫到单位办公室,说我写的保证书不够深刻,我就把保证书要回来,当场撕掉了。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我到嵩明县青龙潭打坐,二十分钟后,嵩明县白邑派出所的所长姜绍文带着十多个警察就将我包围住,把播放炼功音乐的录音机和磁带抢走了。叫我当天下午去白邑派出所,姜绍文亲自非法审讯我,问我和谁有联系,家里还有没有大法书。一个月后,我被以“扰乱社会秩序”送到嵩明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没有给我拘留通知书。看守所每天逼迫我交十元的伙食费,十五天交了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夏天,我正在我妹妹守的单车棚帮忙,下午一点左右,三个自称五华分局的便衣警察来到我单位。三个警察中一个是马斌、一个姓廖、另一个姓胡,他们问我是不是郭伶。我说是,他们就叫我跟他们走一趟。我问是什么事情,马斌说我自己知道。我说我不去,姓廖的警察就打电话叫来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还有一个大家称他张科长的人,张科长和那个女的将我看住,姓廖的警察将一张搜查证给我看了一下,就和马斌、和姓胡的警察以及后来的一个男警察到我住的屋里乱翻一通,将我的十多本大法书、三个录音机、两套师父在济南讲法的磁带和其他一些经文资料全部抢走,还将我的九百多元现金抢走了。让我在搜查清单上签字,我不签,警察就连搜查清单都没给我。

之后,警察将我劫持到五华分局,一个官渡口音的科长对我非法审讯,叫我交代我做了些什么。我说是你们叫我来的,你们说说我做了什么,他说如果我不说,二十四小时后就拘留我。那天到半夜十一点多,我连晚饭都没吃,马斌和姓胡的警察以及去抓我的女警察就将我送到工人医院做身体检查,检查完身体,大概凌晨两点多将我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个多月后,马斌、姓胡、姓廖以及抓我的那个女警察从看守所把我接出来,直接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判我劳教一年。叫我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却没有给我通知书,我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送到劳教所,最后因为身患残疾,劳教所拒收,无奈之下,我被放回家,所外执行。

两个多月后,五华区政府在航天疗养院办洗脑班,转化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我们单位退休办通知我去,说单位已经交了钱,我必须要去。我不去,单位就通知五华分局,马斌和张科长就来将我强行送到洗脑班。我们单位退休办的一个人陪我一起在那儿。

二零零一年初秋,我当时还在我妹妹守的单车棚。来了两男一女,自称是官渡分局的,说着就让女的看着我,两个男的冲进我住的屋里抢东西,抢走了我的大法书、录音机、随身听、炼功磁带和真相资料,连我的笔、充电器、电池、A4纸都抢走了,还问我钱在哪里。他们说:“你好大胆子,跑到我们官渡区的地盘上发资料!”叫我走,跟他们去官渡分局。我说不去,其中一个男的一把就将我从坐的凳子上揪起来,拽着我的手拖了十多米远将我塞进车里,把我的手撇的咔咔响,还重重的打了我两拳,一拳把我眼睛打肿了,一拳把我脑袋上打出一大包。打我的男人还说:“我抓贼这么久从没失过手。”我说:“抓贼应该,可是你今天打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要遭报应!”到官渡分局后,警察就叫我写认识,我就写了我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身心受益,警察不应该抓这样的好人……当天晚上我回了家,警察所有的恶劣行径依然没有任何书面的字据给我。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我还在单车棚,这时来了七、八个警察,有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官渡分局的警察,其中一个警察把我逼到墙角,不准我动,其他警察将整个单车棚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大法书、炼功磁带、真相资料、收音机、手机、钥匙、一千元现金等,接着就将我带到我母亲家,非法抄我母亲的家。我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见到这个架势,整个人都吓傻了,神情恍惚的看着这些流氓把整个家翻的乱七八糟,这些人最后拿出一张搜查物品清单让我母亲签字。

从我母亲家出来,大约中午十二点,这伙人又到我自己的家,我丈夫和女儿在家,见状都十分紧张,不敢跟我说任何一句话,任由这帮流氓行凶,我家里被非法抢走了师父法像、法轮图、真善忍挂图、大法书、炼功磁带等,写了一张搜查物品清单叫我丈夫签字。

从我昆明的家出来后,这帮人马不停蹄的又带着我赶到嵩明县白邑村我的家,大约下午三点多钟,嵩明县公安局的王永富和另一个警察也来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四十多本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炼功磁带和录音机。抄完家让我签字,我没签,警察就没给我搜查物品清单。

紧接着我又被带回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当时只有一男一女两个警察了。这个男的警察将我送到附近的派出所,把我关进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阴暗房子里,地上全是屎尿,蚊子非常多。我就在这间屋子里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十点多钟,官渡国保大队的冯军和另外三个警察将我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那一天是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我还没进牢房,看守所的警察就把我的三百元钱拿走了,说是给我买东西。我从进牢房第一天就开始干活,拣辣椒、拣豆子,不分白天黑夜,我在看守所呆了近八个月,每个月家里送三百元钱,看守所的警察强迫每间牢房必须每天买加菜,不到三天,三百元钱就没了。在这八个月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官渡分局、嵩明县公安局轮番到看守所非法提讯我。

2、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七年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三年初嵩明县法院对我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审判长诬陷我违反了国家规定,我说:“今天我们这里开庭,同时还有一个天庭也在开庭,天庭是道德与良心,我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宇宙最高标准修炼,我是一个受益者,我也要将法轮大法的美好传播给更多的人。”最后,我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进监狱,狱警黄凯把我带到监狱医院,让我把衣服脱光,用这种体检的方式羞辱我的人格。接着逼我穿囚服、认罪,给我安排了三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每天早上狱警逼迫我看诽谤大法的书,下午让我做奴工,比如:拣咖啡豆、缠小凳、编手链、缝珠绣……我进监狱两个月的时候,拒绝参加奴役劳动,四监区队长赵小霞、主管我的狱警黄芳、监狱狱政科的苏科长就把我关到禁闭室,首先也是脱光了检查身体,不准穿袜子,只让穿单衣单裤。关禁闭不让吃早点,饭菜减量,每天夜里十一点给一床单薄的铺盖,早上六点就收走,只能坐在那。没有热水,不让洗澡,不让换衣裤。这一次关了十天左右。

不到两个月,我又被第二次关禁闭,这次关了两个月左右。第二次关禁闭出来,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五日,六监区警察刘燕在一次点名的时候训斥我,她叫我站好,要知道自己的身份,穿上这身囚服就是罪犯。我当场就把囚服脱掉扔出去了,她就叫了七、八个犯人把我扭送进禁闭室,那一天下大雪,天寒地冻,她们把我的衣服都扯破了。我绝食抗议,四天后,五、六个犯人把我拖到监狱医院,犯人以及狱政科的一个男警察就用绷带把我的手脚捆住,监狱医院院长杨小平就叫一个犯人李文琼按住我的头,陈菊英按住我的手,院长杨小平、医生谢怡梅威胁我说如果不吃饭就灌食,我不配合,谢怡梅就用胃管往我鼻孔里扎,血都扎出来了,管子扎进胃里一尺多深,谢怡梅还说这是在救你。灌食之后又把我送到禁闭室,之后六监区的一个警察还找我收奶粉钱。这次在禁闭室我又被关了两个多月,之后回到六监区。

二零零五年三月,监狱统一安排,让每个监区开大会,要求所有的犯人都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这次会之后,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更为严酷的迫害,有的被关禁闭,有的被强制坐小板凳,我又被关禁闭了。关禁闭的同时,还遭受了精神迫害,强迫我放弃修炼。两个月后,我出了禁闭室,监狱把我送到老残监区,狱警刘燕成了主管迫害我的警察,她强迫我每天写一份“思想汇报”给她,我每天还要缝鞋面、撕菌子。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我从监狱回家。

3、二零零九年又遭五华看守所关押七月余 再次被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我在昆明市新闻路向有缘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小册子,被两个保安打110举报,随即大观派出所的两个警察赶到将我绑架到大观派出所。五华国保大队的警察马斌对我非法审讯,还非法搜走了我随身携带的《警察的故事》等真相资料、《百姓论坛》光碟、法轮大法好护身符、我的手机、电子词典、mp3以及二千四百多元钱,也没有给我搜查物品清单。当天晚上我就被送到了五华看守所,这一关就是七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六月,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我秘密开庭,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李锬、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当年八月,我收到了对我非法判刑四年的刑事判决书(2009)昆刑一初字第117号。

4、在云南省女二监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 狱警狱医诡言推罪责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一开始主管迫害我的警察是梁洁,后来的警察叫朱玲玲。我一进监狱就被强迫坐小板凳,早上六点半到夜里十一点,不准动,不准变换姿势,梁洁逼迫我戴严管黄牌,我不戴,她就在我穿的衣服上缝上严管的标志。我就这样一直坐小板凳,坐了两年多的时间,一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份,监狱医院给我检查出我股骨头坏死,八月份,我的腰又扭了,人动不了了。

从我被绑架、秘密判刑,再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的两年多时间,我的家人都没有我的消息。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三时左右,一自称姓张的狱警打电话给我家人说:有急事,说我想见见家人,但只允许两个亲属见我。第二天,我的丈夫和女儿按照监狱通知的时间于早上九时准时到女二监大门口,却一直等到十时三十分左右,狱警才来带父女俩到接见室。

此时我被一个犯人搀扶着,两个狱警跟押着出来,那时的我与被绑架前判若两人,身体非常消瘦,体质极度衰弱,精神状况很差,看到此情此景,丈夫和女儿俩都很难过。

在接见过程中,狱警把我的丈夫叫去,让他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病情告知书”的主要内容是:我患的“股骨头坏死”是由于我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还说我患了“躁动幻想精神病”。我丈夫不签字,说我被抓捕前是好好的一个人,现在成了这个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总得有个明确的说法呀!

接着,狱警又把我的女儿叫去签字,监狱医院的院长还作了一番“股骨头坏死”病因的解释,目的就是要他们父女承认我的病与监狱没有关系,女儿一看签字内容,也拒绝在“病情告知书”上签字。

5、家属提出质疑:股骨头坏死是发生在健康的肢体上

我的亲友们都提出质疑:我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几十年了,这次我被抓时身体是好好的,被关押到女二监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怎么就患了“股骨头坏死症”了呢?监狱的说法是因为我的“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

根据有关医学资料,引起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因素很多,大约有四十余种,归纳起来有两大类:创伤性和非创伤性。创伤类有股骨颈骨折、髋关节脱位、股骨头滑脱、髋臼骨折和粗隆间骨折。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发生机理,经一百余年来研究,国内外学者一致公认:股骨头缺血是造成坏死的主要发病机理。但其可能是发生于动脉的供血,可以是静脉的回流不好,或由于骨内压的增高导致缺血而产生坏死。从医学上根本找不到“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说法。而且,我的“股骨头坏死症”是发生在健康的肢体上,不是在残肢上,就更不存在“小儿麻痹后遗症”所引起“股骨头坏死症”的因素。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我的“股骨头坏死症”呢?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当然不敢给出真正的原因,否则也不会急急忙忙的让家人接见并欺骗他们签名了。

至于所谓“幻想躁动精神病”,我当时已经是五十五岁的人了,自小到大家人和单位同事都从没有见我有过精神不正常的情况,而且家族中也没有这种遗传病史,怎么就偏偏在女二监患上这种精神病了呢?

6、家属控告女二监将我迫害致残

我的家人在见到我之后,查阅了大量医学资料以及法律资料,并回忆了我二零零三年第一次在女二监被迫害的情况,认为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对我的迫害才是造成我“股骨头坏死”和“躁动幻想精神病”的真正原因。在控告信中,家人写了二零零三年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在云南省女二监被迫害的情况:

“二零零三年三月,郭伶遭非法判刑七年,第一次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郭伶因‘小儿麻痹后遗症’行走十分困难,但监狱没收了她的拐棍,每天都逼她和其他肢体正常的人一样,走很远的路去干苦役。由于郭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狱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关禁闭’,长期被‘严管’。关禁闭期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讲话、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

“‘严管’就是每天十六个小时强迫坐在小凳子上,从早上七点至夜里十一点,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身体稍有移动,就被狱警指使的‘包夹’犯人打骂,用这种方法一直折磨到表示‘不炼了’才会停止,如果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被迫一直坐到出狱。在被非法关押的那几年里,郭伶被多次关禁闭,遭受非人虐待。不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盯梢,不许跟别人说话。郭伶曾绝食抗议不公对待,在五十六天的绝食期间,狱警指使犯人对她进行五花大绑,粗暴的进行野蛮灌食,使她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鉴于之前我在女二监被迫害的情况,我的家属提出质疑:“那么郭伶这次被关押在女二监期间她会不会再次遭受到这种非人的对待呢?从我们看到的郭伶身体状况和她对自己信仰的坚信来看,答案是肯定的。人们可以想见,别说是一个身带残疾的人,就是一个正常人长期被迫每天十六个小时坐在小凳子上,别说是小凳子,就是坐在沙发上都会受不了的。一个正常人二十四小时被人看着、吼着、跟着、强迫你接受自己不愿接受的东西,长时间下来,精神也会崩溃的。”

最终我的家人认为:我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的虐待才是导致我“股骨头坏死”和“躁动幻想精神病”的主要原因。于是家人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写了控告信,在控告中明确提出四点要求:

(1)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应无条件让家人将我接回住院治疗照顾,同时承担所需的一切治疗费用;
(2)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有关人员应对我的“股骨头坏死”、“躁动幻想精神病”及其它身体疾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希望有关检察机关对我多年来所遭受的不公,尤其是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是不是遭到酷刑折磨进行广泛调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家属将保留逐级上访的权利,直直到北京中央上访的权利。

7、女二监怕担责,让我“保外就医”,回家后我仍不断遭骚扰

面对我家人的控告,女二监很害怕,又加之我身体状况愈加严重,当年八月份,我又不慎把腰扭了,人动不了了。十月份女二监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让我回家。

我回到家后,人也不能动了,每天躺在床上,我家所在的桃源社区的燕昊给我丈夫打电话,叫我丈夫每个星期到他那报到。鼓楼派出所的片警李兴华也打电话给我丈夫,叫他每个月到派出所报到。十一月份的时候,我丈夫和我离婚了。这么多年来,我长期被关押,家里多次遭到警察骚扰、抄家,他和女儿承受了太多,加上我这次回家,身体被迫害得几乎瘫痪,丈夫实在支撑不下去选择了离婚,就这样,一个完整的家庭破碎了。

离婚后,我到桃源社区去找燕昊和鼓楼派出所李兴华,把我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写了一份给他,我说:“我的股骨头需要做四次手术,总计费用一百多万,我现在离婚了,无家可归,我的退休金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负担不了昂贵的医药费。”二零一二年三月的时候,燕昊给我女儿打了电话,仍然不顾我的健康状况,叫我给他们打电话,“报告”行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4/曾被诬判十一年-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绑架-453112.html

2021-08-04: 案例2、残疾人郭伶坐小凳子导致股骨头坏死
郭伶,女,五十多岁,昆明市供销社职工,患有小儿麻痹症。郭伶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关押在女二监期间,由于郭伶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多次关禁闭,遭受非人虐待,长期被“严管”坐小凳子。关禁闭期间,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讲话、每天只能上三次卫生间。更不人道的是,月经期还不准用卫生纸。郭伶绝食抗议不公对待,在五十六天的绝食期间,狱警指使犯人对她五花大绑,粗暴的进行野蛮灌食,使她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由于长期坐小凳子导致股骨头坏死而保外就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4/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虐待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手段-429110.html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4-04-14: 昆明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8573809、0871-68573803、0871-68182826、0871-68192000
办公室:0871-68573160

2024-04-09: 法官:邓睿 0871-68109366
书记员:田梦霞
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
电话:0871-5336511 0871-65325671
邮编:650118
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云
经办警察:罗秀东 0871-65393110

2024-04-08: 迫害安顺莲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
电话:0871-5336511 0871-65325671
邮编:650118
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云
经办警察:罗秀东 0871-65393110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
电话:0871-68184111
邮编:650100
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辉
书记、局长:李辉
政委:袁志兵
副书记:梁捷(分管棕树营派出所)
副局长:张晓东
副局长:赵乐毅
副局长:朱家斌(负责国家安全保卫、处理×教、分管国保大队)
副局长:朱伟中
副局长:许晋
副局长:李富
副局长:沈春贤
纪委书记:杨青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18
检察长:赵云争
副检察长:丁志忠、旷莒丹
本案检察官:杜秀莲 0871-68573806
杜秀莲的丈夫:袁明春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西山检察院纪检 0871-68573602
西山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0871-68573805
西山检察院控申窗口 0871-68573101
西山检察院检务督察 0871-68573605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邮编:650100
院长:孙建
... 更多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