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 >> 大庆 让区(让胡路区,龙北,乘风区,东湖小区,龙南区,龙岗区,景园,昆仑实业,精细化工) >> 贺志红(贺志鸿), 女, 30
个人情况: 黑龙江省化工总厂气分车间职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化3-8楼4单元601
迫害情况: 发放法轮功真象资料,多次被关押。被非法劳教3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3-14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大庆 黑龙江省化工总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10-12: 丈夫被迫害致死 大庆市贺志洪控告元凶江泽民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张忠,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在哈尔滨市公安医院被谋杀,年仅三十五岁。当时医院没有给出死因及死亡通知书,并拒绝亲人见遗体,说尸检时才让见。后据内部人说,在该医院里,张忠由一名满身纹着龙的膀大腰圆的刑事犯看着。二零一五年六月,张忠的妻子贺志洪控告元凶江泽民。 贺志洪女士在控告状中说:“江泽民在任时,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利用手中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在他发动的这场迫害中,我和丈夫张忠深受其害。我们夫妻被关洗脑班迫害、被开除公职。张忠先后被非法劳教迫害一年、被非法判十二年重刑,在牢狱中遭受酷刑折磨,于二零零六年被迫害致死。我也经受了两次非法劳教,多次非法关押,身体和精神上遭受严重迫害。” 中国现行《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被告江泽民犯下了故意杀人罪;酷刑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伪证罪;滥用法律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罪行。 下面是贺志洪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叫贺志洪,是原黑龙江石油化工厂职工。修炼大法前,每天总是“我困呀,我累呀”不离口,修炼后每天一身轻松,精力充沛;以前出门就坐车,修炼后能走很远的路了。修炼后我和丈夫都按大法要求——有矛盾向内找自己哪里不对了,多为别人着想,所以再没吵过架,非常和睦,互敬互爱。我们每天都过的幸福、充实。可是被告江泽民抢走了我的幸福生活,把我害的家破人亡。 一、张忠遭受的迫害 以下是我丈夫张忠的遭遇,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后,我和丈夫张忠也是聚少离多,写出来的也是我能知道的。 进京上访被劳教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张忠进京上访被单位接回后,在单位保卫处非法关押两天后释放。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再次进京上访被抓回后,非法关押在大庆让胡路区看守所三十七天后释放。执行单位为让胡路区政保科及让区喇嘛甸派出所。十一月十五日被大庆市公安局姓齐的恶警勒索四百元。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七日,张忠和我遭受同样迫害,先进洗脑班,再进拘留所,于八月三日被非法秘密送到大庆市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原二大队教导员冯喜、卢乃更多次用警棍殴打,致使他头部被打起大包,浑身青紫,不写保证不让家属接见。每天被罚站、挑土(每天挑一百担左右),不干完活不让吃饭。后被调到二大队的教导员恶警刘千里及一干人等为了阻止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采用上绳、扒光衣服铐在室外零下十多度的晾衣架上冻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更邪恶的是恶警还弄来一帮邪悟者昼夜不分的采用疲劳战术给大法弟子洗脑,不让大法弟子睡觉。 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再次进京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抓到天安门分局,被恶警殴打鼻子出血、眼镜打坏。后被送到北京张郭庄派出所被恶警用警棍打、往身上泼凉水等折磨一夜。他被当地派出所接回的途中机智逃脱,从此流离失所。 被绑架折磨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张忠被跟踪、绑架,三个恶警用腰带勒他的脖子使其窒息。张忠被拖到车上,给他套帽子,用毛巾勒他的眼睛。张忠被带到大庆站前派出所扔在了铁椅子上,他善意的向警察们讲述真相,萨尔图区政保大队长用笔尖儿扎他的手,见其纹丝不动便将他的手铐上走了。 翌日,张忠被转至萨区分局萨区看守所特审室。特审室内有两个警察长期住在那里采取极卑鄙残忍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在特审室门前,不法人员们逼迫张忠蹲下,他不蹲,他们就踢他。张忠被罚坐于特审室的铁椅子上,一胖警察照他胸口重重的打一窝心拳,使其半天才缓过气来,又用胶皮不停的抽打嘴巴子。 张忠对迫害他的人说:“我们是好人,你们不要这样迫害我,请你们为自己留条后路!”不法人员们非但不听其规劝,竟将塑料袋套在他的头上使其呼吸困难近窒息时再摘下。这样反复折磨后又用大蒜、辣椒塞鼻子,又挤出大蒜、辣椒的汁液抹于五官再套上塑料袋闷,一边逼问姓名一边说:“迫害法轮功,我就迫害了”。随即将他的上衣剥光,浇凉水,又将门窗打开、扇风。张忠身体在冷风中不住的颤抖着,这时它们又轮换着浇开水和凉水,忽冷忽热的折磨他。两天后萨区分局局长来探听消息,斥责他们两天还没结果,力度不够又换了两个警察。这两个警察不让他上厕所,且采用极阴险的威逼恫吓的手段对他进行精神迫害。 大庆市公安局见这些招数无效,便恶毒的将他接到大庆市打黑办,手脚均铐在铁椅子上。打黑办简直是人间地狱!阴森、恐怖、邪恶气焰极为嚣张,墙壁上依稀可见曾长期用刑后留下的斑斑血迹,一排四个凶神恶煞身着黑衣手持凶器的警察立于地中间。其中一“恶鬼”对着地上的一滩血迹阴阳怪气儿的说:“看见没?这就是你毛哥(张兴业)吐的血。看你也是个有学问的人,你们大法好不好我不管,我们就是江泽民的一条狗,让干啥干啥,你不说也得说。” 恶警见张忠不语,他们有的将木板踹断,有的将皮带抽出,每个人各自抽出刑具,先用木板打他耳光,打得脸部肿胀流血、口吐鲜血,又用皮带抽其身体,用木板打手心脚心、用钢刷刷脚心。 张忠对大法、对同修负责,对电视插播一事始终坚定的不透露任何信息。接着恶警们进行第二轮攻势:“你们法轮功不是不抽烟不喝酒吗?”边说边将两根烟同时点着插入他的鼻孔(象鼻插葱),把他的嘴捂住,又野蛮的往他口里灌酒。张忠在铁椅子上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直至口吐黄水,他们才罢休。 不法之徒换了几批人,用尽各种卑鄙手段对张忠进行精神与肉体的摧残,张忠一直不配合。暴徒们把张忠的脚泡在水泥地的水里,不让他上厕所,致使其尿裤子。待上级检查人员来之前又将他的裤子烤干。三、四天后当地公安、六一零各部门也都纷纷来提审,他都拒不配合。六天后,它们把六天来不吃不喝不睡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张忠拉到人民医院灌食,直至口吐黄水才罢手。 第七天,不法人员把张忠拉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检查身体时人们发现张忠的臀部、内裤、毛裤已被血水粘在一起。 张忠自被捕之日起始终绝食抗议邪恶的非法关押。每天四个犯人按着强行灌食、每日四瓶点滴,边灌边吐,大便清了仍吐,胆汁也吐光了,持续四个半月的身心折磨使其生命垂危、奄奄一息。 二零零二年九月医生说张忠肠子、胃已经粘连,就是吃饭也不可能好了。张忠开始进食,他不忍心号里的犯人再护理他。 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身体日渐康复体重恢复到一百四十多斤的张忠,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转送到大庆市监狱。张忠被带到第三大队,由四个犯人看管。警员谈话时问他炼不炼功?他答:“炼!”。他每天坚持争取炼功。一日,副大队长李方杰(号称大杀)问他炼不炼?回答:“炼!”。 二零零三年五月狱方又强行打犯字,张忠坚决抵制。三大队教导员李伟楠指挥犯人将张忠按倒,用油漆从棉裤一直到内衣内裤强行打上了犯字。张忠维护大法与大法弟子尊严,开始绝食抗议! 教导员李伟楠指使犯人将其单独关入严管室,将铁长条凳子腿儿朝上置于地上,强迫他罚坐于铁凳子的铁筋上,将他的双脚分开各自绑上,在肛门处支一木棍使其痛苦不堪,又把他双手反吊于铁床上。李叫嚣着:“若不服就给你挂屎盆子熏你!” 后来一领导见状同意不打“犯”字才解除刑具,张忠随即停止了绝食。 二零零四年元旦,副监狱长王英杰、内管大队副大队长田喜峰去三大队深入监舍了解情况。进入洗脑室,王英杰问张忠为什么不穿号服?回答:“我没罪!”王踹了他一脚:“也不是我给你判的刑!”大骂着去九号监舍翻号。在走廊里田喜峰开始对他连踢带打、抽耳光吼骂着:“我就迫害你了,你们法轮功动不动就给我打电话××我。” 来到监舍,不法人员将他的铺底儿朝上翻个遍,这时张忠已被打的晕头转向,倚靠墙壁才未倒下。搜完铺后王英杰又将他叫到八号,田喜峰令他站在地中间,他未从。它们便又开始打,张忠被打的摇晃着倒在铺上。 当时八号人员都在场。不法之徒又将他弄到九号,气急败坏的将九号其他人员的床铺都掀了,说是受他株连,又疯狂的将全室人员的水杯摔了、踹了,扬言一切损失由张忠赔偿。临走时王英杰不可一世的丢下一句:“他要是不转化不认罪服法,我们随时来”,并威胁全室人员疏远他,变相对其施加压力。由于张忠为人正义诚善,全室的人非但未埋怨他,而是表示同情、理解。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新年期间,由于张忠炼功,三大队队长李方杰将他弄到管教室。当时管教室有六分监区监区长梁书义、警察于清江,他们将门关上。李叫嚣:“听说你又炼功了?你能不能不炼?”,回答:“不能!”又问:“必须得炼?”他坚定的:“必须得炼!” 李起身劈头盖脸的便打,另两个也趁势而上,张忠被打的晕倒在地上。他们说是装的,李说拿根针来,用针扎其额头和手又踢其腹部。这时进来一些警察见张忠倒在地上,李谎说:“你看也没打他,说他两句自己就倒下了。”他们叫来两个犯人将他架起来搀到六中队。自此他被关入六中队,单独一监室又抽来八个犯人严管。 当晚吃饭时他吐了血,犯人立即报告。翌日李方杰听说他吐血的事异常恐慌。张忠开始吃啥吐啥,眼圈发黑瘦弱不堪。家人听说他被打一事急于见人,他们只准家人与其通电话。通话前警察威胁说:“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你自己知道吧?” 张忠与家人通话时毫不犹豫的将被打一事告之家人。一个月后老父要求前来探视,警察更为恐慌。李方杰指使犯人将他背到监狱医院,事先派一警察先去医院疏通关系,因而检查结果竟是所谓的胆囊炎、谎说胃部什么也看不清。在医院“治疗”三天后,张忠又被背回三大队。 只剩一副枯骨架 张忠见自己病势日渐加剧狱方又无诚意给他医治,便要了纸和笔,写信给李方杰及监狱领导:“鉴于本人身体状况,吃啥吐啥、身体冰凉、并伴有咳血现象、身体每况愈下,在监狱医院已拒绝治疗的情况下,本人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立即出狱住院治疗。二、要求立即直接面见家人。三、虽然你们不承认我现在吃啥吐啥与你们打人有关,但目前这并不重要。首要的是把病治好,我不能不明不白的把命丢在监狱里。”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狱方将张忠送到监狱医院。在一房间里由两个犯人护理,医院每天给他打庆大霉素消炎,试图尽早消除炎症以此掩盖它们打人致吐血这一暴行。看人实在不行了才偶尔推点儿葡萄糖维持。二零一四年一月中下旬,监狱三大队教导员李伟楠、队长李方杰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了我和张忠所属工厂黑龙江石油化工厂供应科的一个科长,通过他找了我所在车间主任于明春,他们一行五、六个人在一天晚上八点多来到我家,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们利用我急于见张忠一面的心,欺骗我写下了“张忠没有被监狱打坏”的证言,说安排我和张忠见面。我当时不给写,觉的他们的话不可信,可我们主任说能让见,意思还有他这个见证人。这之后,我几次要求见人,李伟楠都有托辞,一直到三月八日我被绑架也没看上张忠。 四月初,张忠生命垂危,狱方迫于压力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由监狱医院副院长黄志伟等将张忠送到大庆市第四医院检查。去医院检查一事对外封闭不透漏任何消息。检查结果:胃瘫。胃不动,胃里无任何食物。医生说:“没什么好办法,只能靠养,让他保持一个好心情,即使他吐也得吃饭。”就这样他又被弄回监狱医院。 五月九日张忠再次生命告急。狱方李伟楠等又将他送往四院抢救。抢救三天后医院主任医师对李伟楠说:“他情况很危急,全身器官衰竭、全身肌肉萎缩、部份神经瘫痪、离子紊乱、呼吸困难、心脏偷停时刻有睡过去的危险,必须每天注射钾离子强迫心脏起搏。”他又被弄回监狱。自此他长期处于昏睡状态,血压经常处于四十至五十之间。六月九日张忠在早、中、晚三次测血压均处于极限且整日整夜处于昏迷进不了食的情况下,大庆监狱才将他送到大庆市让胡路人民医院急救七天七夜,待脱离险境马上又被弄回监狱。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在张忠持续三天输氧、高烧、昏迷、濒临死亡的状态下狱方为逃避责任才将张忠推出监狱! 面对曾经年轻健壮而今只剩一副枯骨架的他,年迈的双亲禁不住老泪纵横……。张忠的生命危在旦夕!可是他单位不给出钱治疗,监狱又不予以赔偿,双亲四处求助欲去外地医治,张忠单位保卫处竟横加阻拦不许到外地看病。老父情急之下欲将只剩一把骨头的儿子背到单位让他们处理,他们才肯罢手。 被迫害致死 生命垂危的张忠,在同修的帮助下,出狱后立即学法,继而能炼功了,一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健康如初!张忠把自己在监狱被迫害经历以及迫害的只剩一副枯骨架、活人木乃伊的照片揭露出来,被司法部门通缉,被迫只身流离他乡。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张忠到哈尔滨市鸿朗花园小区会友,被动力区公安分局和南岗区哈西派出所的恶警暴力绑架,后被绑架到警车上的法轮功学员看到张忠额头带血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后送到分局,当时有目击者看到,张忠躺在走廊的地上还是一动不动达数小时之久,是一个正常人做不到的。张忠被非法关入南岗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折磨。 十几天后,张忠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公安医院继续迫害。一个月后,张忠的朋友前去探视,恶警不让见,负责接待的恶警辛某说,已在医院门诊检查无病,并要了张忠父亲的电话。后据内部人说,在该医院里,张忠由一名满身纹着龙的膀大腰圆的刑事犯看着,这一切令人迷惑不解。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张忠父亲接到大庆监狱电话通知,说张忠死亡。张忠父母亲朋赶到公安医院,当时医院没有给出死因及死亡通知书,并拒绝亲人见遗体,说尸检时才让见。二零零九年四月初,张忠遗体被强行火化。哈尔滨南岗分局国保大队威逼利诱张忠父亲签字。 二零零一年七、八月份,派出所恶警陈喜贵等强行开锁进入我家,当时家里空无一人,他们对我家进行抄家,拿走了壁柜里的揭露恶警陈喜贵迫害我的事实的真相传单。几天后张忠父亲(不炼功)从外地来我家,被恶警陈喜贵绑架到派出所一天一宿。十六年来,我的公公婆婆、父亲母亲都提心吊胆过日子。在我被关押期间,我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晚上睡不着觉。在张忠被迫害致死后,我的公公婆婆、父亲母亲都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 二、贺志洪遭受的迫害 下面是我的遭遇: 从洗脑班开始延伸的迫害,第一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七日,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党委书记尤贵方、纪检委书记刘向东等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不配合。党委尤贵方等就在工厂招待所给我们四人强迫办“洗脑班”,不让回家。非法关押两天后我所在单位纪检书记郭江领我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大庆喇嘛甸镇庆寨派出所所长崔玉峰、片警陈喜贵到我家中非法搜查,搜走大法书籍,然后将我、我丈夫张忠,张铁燕、杨庆送让胡路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又以信访收容为名送到大庆萨区拘留所非法收容两个月;到所谓的“期”(本身即是非法的)后仍不放又被无理加期两个月。在这期间于八月三日张忠被秘密送大庆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八月十一日发生了大法弟子张铁燕被迫害致死事件,八月中旬工厂纪检委书记刘向东和派出所片警陈喜贵到拘留所提审我一次,给我看张铁燕的病例,掩盖他们把好人关押致死的事实。当着刘向东的面,陈喜贵无耻地说让一百个男人强奸我,并恐吓我说不写不炼功的保证就别想回家,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无期限的关押下去,再就是象我丈夫一样被劳教。 直到九月一日才被派出所从拘留所接出,在回家的路上,恶警陈喜贵嚣张的说想啥时抓你们就啥时抓你们,想把你们送进去就把你们送进去,而且完全“合法”。 只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和修炼,我被非法关押迫害了四个半月,还被工厂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上班每月只开二、三百块钱。被关押期间不给开工资,还扣了我们每人八百多元的伙食费(工厂代交拘留所)。 到北京证实法,两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日我走上北京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条幅。我和很多大法弟子被抓上依维柯拉到天安门派出所,后又转到廊坊在那里被非法关押。离地很近的冰冷的板铺上二、三十人,只能坐着,躺不下。墙上结了白白的霜。我们都绝食绝水,六天后把我们送到火车站,让我们自己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再一次走上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让看到的善良人们都能有机会了解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清除造谣媒体灌输的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清除人们对法轮大法的不好念头从而得救。这次我被辗转关押了两个地方,第二天晚上九点多被释放。 又一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我回单位,党委书记尤贵方又强制我写保证,把我关保卫处,我坚决不写,工厂把我交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崔言峰、片警陈喜贵把我关进派出所二楼一个房间,大白天还把窗帘放下来了,把门也锁上了。当时我很恐惧不知道他们大白天的想要干什么。他们让我蹲下我不蹲。他们强制我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我拼命挣扎不配合他们。后来他们说没有手续也能把我送进去。 他们把我送让胡路独立屯拘留所,拘留所没收我。他们又编造了一些伪证,把我直接送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到期后他们仍不放我,为了继续关押我,他们自己填写了提审笔录,陈喜贵冒充我在笔录上签了我的名字,他与另一个警察掰开我的手指按了红色印泥后在提审笔录上按了我的手指印,然后不怀好意地拿着我的手指把红色印泥蹭在我的脸上才把我的手松开。这样他们又把我送到让胡路独立屯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到期后又转大庆萨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四月二十八日从家人手里勒索了三千元钱作保证金才把我接回家。 第一次被劳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我在大庆市卡尔加里路小区被蹲坑恶警非法抓捕。在富强派出所被迫害一天一宿,五、六个如狼似虎男恶警给我戴手铐迫害,他们妄图强制把手铐戴到我的小手指上,我不配合,后来他们还是把手铐戴到了我的大拇指上。我疼的倒在地上。他们还把我用手铐吊起来,把脚下踩的凳子拿走。还打我耳光。我不配合他们,最后他们自己在询问笔录上写,问我是大法弟子吗?他们自己又写答案是。就这样在不知道我姓名的情况下强行送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一个刑事犯认出了我,我又被提审。被车轮大战提审六天六宿,警察一天换好几个,晚上也不让我睡觉,我一打瞌睡他们就拨拉我。我被锁在铁椅子上不吃不喝不睡。六天后被送回监室。在看守所我一直绝食反迫害,从第五天起开始灌食,从鼻子插管到胃里。第十九天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很难受,好象要活不过去那天晚上了,可我还是迎来了第二十天的黎明。一个月后我们被转到大庆萨区拘留所。拘留所看我们奄奄一息的样子,不敢收我们,打电话请示上级领导后不让放我们,他们还是把我们关押起来了。在这里我们继续绝食,在这里十多天后,有一次我洗衣服被巡视的女警看见了,当时她惊呆了。还有一次我在打坐,听两个警察对话,一个说我炼功呢,另一个说炼吧,不炼早死了。被关押中睡的被褥都特别脏,都锃亮,加上潮湿,不见阳光,我身上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每天都痛苦万分,直到二零零一年年底才好。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我被送哈尔滨戒毒所被劳教迫害两年。执行单位为大庆市公安局及萨区分局等组成的专案组。 到戒毒所劳教之后,我就停止了绝食,第一次吃饭喝的是粥,第二顿饭就是大米饭了,那时戒毒所的大米饭都是夹生饭,一个正常人的胃吃了都会不舒服,都会胃痛。我的胃已被插管灌食近五十次!到这里之后每天被强制做转化工作。四个多月后他们变化招数,开始对我进行另一种迫害。他们把我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放一个包夹看着我,房间的门上挂一个牌子,写着“心理矫治室”。而且他们经常强迫我看电视编造的诬陷法轮功的自杀、杀人的假新闻。而且一有针线啊、剪子呀、铁勺呀,他们就表现的了不得了,连吵带骂的,好像我们能自杀似的。这种长期封闭的强制的环境中的心理暗示对人心灵的伤害是巨大的,以至于我解教回家后看见刀剪之类的东西会精神紧张,潜意识里有一种我看到这些东西会做傻事的想法。 后来我被调到了四二二监室,其中有两个坚定的大法弟子。我记得大概是二零零二年七月初的一天晚上六、七点钟,大王丹、中王丹等警察到我们监室安检,其实就是变相的搜查大法经文。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全从柜里拽出来了,如果真是安全检查的话用不着那样,衣服是软的,用手试试有没有硬物就行了,用不着单件提了。她们象凶神恶煞似的,把我们的东西弄的一片狼藉,我表示了异议。她们以我不服从管理的罪名罚我在中厅站着。我站在那开始炼功。后来赵伟队长说找个地方让我炼,就把我关小号,锁铁椅子上了。我的手腕被手铐卡出了很深的红印,肩膀缝拽的酸疼,两只脚肿的看不到脚踝骨了。大王丹把我的嘴用宽胶带粘的结结实实的。七天七夜才把我放下来。接下来的七天安排我在走廊两头坐小板凳。后来她们没让我回四楼,就把我分到二楼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戒毒所开始所谓的“教育转化攻坚战”,那真是一场灭绝人性的大迫害。坚定的大法弟子一个一个的被拉到地下室,用手铐铐在地上的铁环上,只能蹲着或坐在地上。警察都穿着厚厚的军大衣。大法弟子的身上就只剩线衣线裤了,光着脚,别的什么都不让穿。以前强迫大法弟子穿他们的号服,现在号服也不让穿了。他们极尽了各种方式折磨残害大法弟子。往大法弟子身上泼凉水打开窗子让冷风吹。身上浇了凉水用电棍电,有时几个高压电棍同时针对一个人。掐乳房、电阴道。强迫坐凉水盆子里,凉水盆子里插电棍电。脑袋上扣盆子,上面狠狠的敲打,里面触电棍。扇耳光,用卷起的书抽脸,剃鬼头。电棍的电压都很高,打的人直往起蹦,用刑事犯抱着、压着继续电。成天成宿这么折磨,还不让上厕所,晚上男警察喝完酒回来借着酒劲更象魔鬼一样,打人打得更疯狂。那时的地下室真是一座人间地狱。现在想起来还不寒而栗。 一个男恶警把杂志卷成卷抽我的耳光,后来七、八个刑事犯(她们中有吸毒的、卖淫的、盗窃的)把我围住了,她们打我的、掐我的,掐乳房、大腿、腋下……其中一个叫路佩英的刑事犯,我们在一个监室呆过,她说她了解我,知道我好,她没办法不打我,警察说她打人太温柔了,看着她们,让她们下狠手打,而且法轮功学员转化了给她们减刑。七月份从铁椅子上下来以后我的两腿膝盖以下就开始麻木。 在这次所谓的“攻坚战”中又经过两天一宿的强迫蹲着,被锁在地上的铁环上。我的身体从腰部开始全面损伤,腰筋损伤,膝关节损伤,脚底肌腱、脚筋全部损伤;站起来,感觉腰筋短了一块,被强力拉直。膝关节大筋象铁丝揻来揻去可硬了。两脚一动里面象有无数的蜘蛛网在抻动,每一个神经都感觉到不适。走路脚抬不起来,拖着走。可是这种伤害从表面上还看不出来。攻坚战之后我们整天被逼写“思想汇报”,侮辱大法和师父的话,谁要不写,就继续上刑迫害,强迫上课洗脑,走廊里男警察带着电棍巡查。时常能听到电棍打出火花声。攻坚战之后到我到期还有半年的时间,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精神上、肉体上都痛苦到了极点。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我走出了这座人间地狱。回到家里才知道丈夫已被非法判十二年重刑,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红卫星监狱。我们同一单元住的都是脚前脚后毕业的校友,他们的小孩都两、三岁了。而我和丈夫就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一道红墙分隔在两个世界,想要见上一面都难上加难。漫漫十一年的等待何时是头?那时的我有时不自觉的就会泪流满面。 第二次劳教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下午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抄家。三月九日送大庆看守所。后被送哈尔滨戒毒所非法劳教三年。执行单位是让胡路区政保科及让区喇嘛甸派出所。到戒毒所之后又被强制转化。一天晚上八九点钟了,戒毒所女队队长赵伟、女警孙艳秀等强制把我铐在暖气上,站不起来坐不下,只能蹲着,胳膊拽的生疼,身上不断的出汗,一会热一会冷,极其痛苦。铐了我两宿一天。二零零五年七月份他们强制我写他们安排的作业,四、五个警察把我拖上铁椅子坐了两天。 在劳教所被迫害的三年,过着地狱般的非人生活,每天长达十三小时做奴工,赶任务时就加班加点至半夜,干不完活的不准睡觉继续干,早晨六点照常起床。吃饭时间只有十几分钟,高度紧张,甚至吃饭都成了一种负担。渴了喝生凉水,记不清是哪一天了我浑身难受,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喝一杯热水,可是也难以实现。洗漱加放便一共五分钟,稍有延迟就被喊叫怒骂。冬天洗凉水澡,由于干活抢任务、有时半个月、三周能洗一次澡、洗一次衣服。长期洗脑,限制人身言论自由,有包夹监控,不准功友相互说话。长期精神紧张和繁重的体力劳动,时常眩晕恶心,身心遭到极大摧残。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我从戒毒所解教回家。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已改名改制,已将我开除,不给安排工作。派出所还不给办理身份证,到外面找工作连个证件都没有。厂里有两个盗窃工厂物资被劳教或判刑的人,都给发了破产补偿金上万元,而我和丈夫那份却被剥夺了。二零零九年工厂向我征收采暖费、物业费(厂里职工都不用交),我实在拿不出钱来,二零一四年工厂物业公司把我家自来水掐断了,以此强迫我交采暖费、物业费。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我缴纳了二万多元钱。这一切就是江泽民“经济上截断”迫害政策的具体体现。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大庆公安部门到处找我,他们骚扰我父母所在地绥化公安部门,去我妈家打探我的情况,又通过各种渠道找我在哈尔滨的亲人了解我的情况。 因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我随时都面临被骚扰、被披上合法的外衣非法侵害。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使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让无数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承受正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苦难,让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人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作为受害人,我提请最高检察院依法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彰显人间正义尚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2/丈夫被迫害致死-大庆市贺志洪控告元凶江泽民-336043.html 2004-10-30: 自从1999年7.20以来被迫害致死的大庆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6人,无怪乎老百姓说:大庆是座恐怖城市!在人们广泛的了解法轮功真象,远离邪恶的情况下,大庆的恶势力依然猖獗,2004年3月末,大庆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市十二中高级教师高淑琴仅仅因为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不放弃修炼“真、忍”而被让胡路分局铁路派出所活活虐杀。 今年以来,通过各种途径所能了解到的、能够核实的、被非法判刑或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 贺志红,原黑龙江省石油化工总厂干部,被非法劳教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49.html 2004-03-12: 贺志红(黑龙江省化工总厂气分车间职工)于2004年3月8日下午2点多去附近三胜村发放法轮功真象资料时,被喇嘛甸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又抄家,拿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现贺志红被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 贺志红的丈夫、大法弟子张忠因插播法轮功真象电视片,被非法判刑12年,现被关押在大庆监狱。贺志洪也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被多次劳教。从哈尔滨戒毒所闯出来后,她多次到大庆监狱看望张忠,大庆监狱有关人员以她是大法弟子为由,拒绝她探视亲人。 2002-11-29: 大庆市让区喇化大法弟子张忠,2002年4月18日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他绝食五个多月抗议非法迫害,身体极度虚弱,最后全身只有几个脚趾有知觉。其间多次被恶警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其父母多方奔走要人,恶警竟说“上边有令,就是死也不放人”。最近他也被非法判刑12年。其妻子贺志鸿,因不放弃对“真善忍”宇宙真理的信仰去年就被送至哈尔滨戒毒所非法劳教二年。 2002-01-05: 贺志洪:女,27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化3-8楼4单元601。 2000年4月17日,单位的邪恶之徒逼迫她写保证书,她不配合。邪恶之徒就在工厂招待所给她强迫办“洗脑班”,不让回家。非法关押她2天后单位纪检郭江领派出所所长崔玉峰、片警陈喜贵到她家中非法搜查,拿走大法书籍,然后将她送让胡路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又以信访收容为名送到大庆萨区拘留所非法收容两个月;到所谓的“期”(本身即是非法的)后仍不放又被无理加期两个月。在这期间发生了大法弟子张铁燕被迫害致死事件,到“期”后才释放。 2001年1月离家几日后刚回来单位邪恶之徒就逼写保证,不顺从就送派出所。在单位与派出所的相互勾结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送到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到期后不放又先后转到萨区拘留所2个月、让区拘留所15天。 2001年6月在流离失所的情况下因被人出卖而再次被抓。在大庆市公安局及萨区分局等组成的所谓专案组残酷殴打迫害她6天6夜无所获后,将她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后来又转到大庆萨区拘留所(在此期间她一直绝食抗议,身体极度虚弱,曾遭受多次灌食的迫害)。最后她在绝食52天的情况下被送到黑龙江省戒毒所被非法劳教两年。现身体因环境潮湿阴冷,长满了“疥疮”,痛苦万分。戒毒所电话:0459-2424046。 2001年5月被黑龙江石油化工厂邪恶之徒刘向东勒索3000元做“抵押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 2001-10-01: 三十几位大法弟子在黑龙江省戒毒所已绝食十几天 据可靠消息,黑龙江省戒毒所有三十几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已绝食十几天,生命垂危,抗议迫害。其中包括大庆市大法弟子贺志红(八月下旬送往劳教所时已绝食五十二天)和邢玉珍(大约六月中下旬送劳教所时已绝食三十几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17332.html 大庆 让区(让胡路区,龙北,乘风区,东湖小区,龙南区,龙岗区,景园,昆仑实业,精细化工)联系资料(区号: 459)2024-10-22: 相关电话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 邮编:163453 检察长:刘振魁 0459-5974999、13359590901、阮之华0459-5974999 副检察长:赵岩松13359590310(侦查监督科主管检察长) 侦察监督科科长:朱赤红0459-5974401、13359590355 监督侦查科科长:刘笑臣18104592167 封光18645990001、13351196789、13089060016、13159835666 王欣15845800337 郝文涛 13359590365 林娟 0459-5951202转8215 检察员 张丽娟 公诉科其他人员 孙学才 13359590317 张成相 13359590319 刘晓丽 15845800382 邓兵 13359590360 张文坤 15845800327 韩雪冬 18345518106 邹海燕 13359590326 熊洋 13936822875 沙云晴 15045997979 李晓培 13359593105 于淑平 15845924989 李凯 13039830789 朱旋 13936702396 丁宁 15904596306 张嘉福 0459-4303815 13359599818 尚海涛 0459-4303812 13359598001 高闯 0459-4303827 15045947755 郑弼勇,陈万辉,陈文博,穆青松 大庆让胡路龙南公安分局: 局长张宝东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葛庆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孙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栾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纪检书记王红军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宅)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9)大庆市喇嘛甸派出所0459-5594959 值班室:5571200 5093376
所长:姓李 警察尤凯(音)(尤贵方之子) 大庆市黑龙江省化工总厂气分车间主任于明春6723902(办) 6728378(宅) 手机:13945928036 13089022856 大庆市黑龙江省化工总厂书记尤贵方:6728600(宅) 6728273(办) 副书记吴常有:6728392(宅) 6728515(办) 保卫处长陈明海:6728337(办) 气分车间副主任张西公6728423(办) 6728262(宅)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0459-4661762 大庆市第二看守所 0459-4661566 大庆监狱医院院长 高青 (办)5059828,(宅) 6852986,13804696394(手机) 大庆监狱医院副院长黄志伟 (办)5059828 13091685087(手机) 大庆监狱电话(区号:0459): 姓名 职务 单位电话 宅电 手机 唐永富 监狱长 5056688 5105087 13303690588 陈庆发 政委 5058588 4686358 13329491288 王家仁 副监狱长 5050616 4687616 13303691339 张亚军 副监狱长 5059122 6388889 13359825633 姜树臣 副监狱长 5059808 6783122 13936711131 王英杰 副监狱长 5059919 6363870 13329393777 谭荣来 政治处主任 5050618 6133365 13304694188 徐志 政治处副主任 5059918 13936702596 马文玉 政治处副主任 5050613 4621138 13936999985 龚华强 纪检监察室主任 5059590 4660518 13845929612 姜延章 工会副主席 5058920 4687219 13936918785 宫伟 办公室主任 5059415 6382035 13329390444 邹庆宇 办公室副主任 5059917 6388125 13936997979 郭春堂 教改科科长 5059750 6388886 13039882277 史会学 教改科副科长 5059750 6303061 13069603307 董国昌 教改科副科长 5059750 4607527 王力成 财装科副科长 5059920 6291299 13936705555 赵庆杰 财装科副科长 5059767 6371869 13504591122 庄树本 生产科科长 5059073 5992988 13009833636 李宏达 生产科副科长 5059890 6867468 13199077008 袁洪军 生活科科长 5059891 6159990 13089081990 张丽静 生活科科长 5059891 6388960 13936741257 韩佳义 狱政科科长 5059900 6283035 13059050546 徐佳民 狱政科副科长 6366017 13936977750 王成 狱政科副科长 5059033 6683667 13936760166 王希义 狱侦科科长 5059892 4681337 13946903330 王立国 狱侦科副科长 5059892 6388119 13945902020 王海权 狱侦科副科长 5059892 6398098 13936923888 张国良 一监区监区长 5059423 5399061 13069679132 叶文辉 一监区副监区长5059423 5982371 13069600810 刘生玉 一监区副监区长5059423 6687062 13039825600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