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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德州 宁津县 >> 张艳华,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5-10-13: 山东宁津历史纪录:大法洪传民受益 恶党迫害人蒙冤
.......... 2004年3月份,王洪海、张继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无故被抓,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张秀芹(王洪海之妻)、张艳华因写信与国安说理,也因此被抓捕。王洪海夫妻二人被抓,其孩子无人照料。而国安科郭峰、姚立国却说:“没有证据,我们照样劳教她们。”这不和土匪一样了吗? ......... 2004年11月份,国安科找藉口要非法抓捕刘春来,刘春来没有配合他们,被迫离家出走。因此,刘春来的妻子张艳华找县信访办反映情况:为甚么一次又一次的骗我们,抓我们,我们犯了甚么法?一次次的罚我们,且连个字条也没有……公安局周付勇、郭峰等人恼羞成怒,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歪曲事实,栽赃陷害,非法抓捕了张艳华,并非法判刑3年。家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借钱、托人送礼达4-5万元左右,腊月23日交上钱才放人回家。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3/112230.html 2004-03-07: 2004年2月24、25日恶人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王洪海、张继成以后,本地和海内外同修共同讲真相,本地同修发了许多劝善信使恶人大为惊恐,他们从德州市请来了字迹鉴定专家進行鉴定。另外据说省公安厅一副厅长近日進驻宁津县公安局。3月5日,恶人又抓捕大法弟子张秀芹(王洪海的妻子)、张艳华。现在他们均被非法羁押在宁津县看守所。望所有看到此消息的同修近一步加大力度揭露迫害、抑制邪恶。 德州 宁津县联系资料(区号: 534)2018-01-10: 1.宁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05345218110 大队长邢卫国:13589900688 原队长姚立国:13791399666 05345214567(宅) 成员:孟繁辉:13705343336 05345421831(宅) 2.宁津县公安局 地址 :宁津县南环路东段路南 邮编 :253400 电话 :0534-5421120 05345421803 05345421802 信箱:sdnjgaj2006@sina.com 局长 夏玉坤:05345421120 13805346276 05345238266 原政委曹成立:05345421803-4902 13505446818 05345422762(宅) 政委 杨 龙:05345421803-4905 13705343276 05345213209(宅) 副局 李万轩:05345221803-4948 13953425999 05345422792(宅) 副局 周胜义:05345221803-4958 13505446788 05345221938(宅) 副局 刘用民:05345421803-4915 13505440640 05345232108(宅) 副局 郭 峰:05345421803(转) 副局 刘宝祥:13853427293 副局 李新舟:13853470669 副局 王连勇:05345421120(转) 3.宁津县政法委 县政法委书记:张会利:13905347829 18053409800 政法委副书记:刘 伟:13953430119 13969221919 05345232610 05345367119 4.宁津县610办公室 办公室:05345236610 主 任:刘振宁:13869298099 05345236610 副主任:张国森:13863767456 综治办:05345221617 刘国瑞:13589900979 张景钊:1395341616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34)山东省宁津县邮政编码是:253400
公安局恶人名单:周福勇,副局长 郭峰,政保科长(国保队长) 张杰、刘彦超,恶警 610办公室恶人名单:张汝臻,主任、政法委副书记 张国森,副主任 刘振宁 电话号码:郭峰:13706392562(手机)、0534-5231527(宅电)、0534-5218110(办公室) 张汝臻:0534-5421667(宅电) 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 0534-5421803;5421120 610办公室:0534-5236610 城区分局:0534-5221009 看守所: 0534-5222004 拘留所: 0534-5422703 其他责任单位可打:0534-114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