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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深圳 福田区(深圳市第一/二/三看守所,福田区看守所) >> 史佩苓, 女, 67
个人情况: 老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后来定居深圳,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广东省深圳福田区梅林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9-11-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2-06:
:深圳南山区区长、原政法委书记黄湘岳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3)法轮功学员史佩苓被非法判刑和罚款 深圳福田法轮功学员史佩苓于2019年4月24日被警察绑架,7月被构陷到深圳南山区检察院。8月中旬,检察官高瞻认为构陷的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福田梅林派出所。9月,构陷案件再次被送至南山区检察院。 2020年1月16日下午3点,史佩苓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1小时左右。公诉人高瞻仅凭疑似史佩苓放置二本有关法轮功的资料而提起公诉,福田区公安分局国保、南山区政法委、莲花街道办等十余人参与了旁听。 史佩苓的辩护律师及家属辩护人当场对卷宗中各种问题进行质问:唐继伟、张柯夫等数个警察没有搜查证非法抄家,不当场开具扣押物清单,伪造检查笔录的见证人,诱骗史佩苓签字,证人范剑锋指证二本法轮功资料的地点跟监控录像的地点不符等等。同时,辩护律师指出没有文件规定法轮功是×教,持有法轮功出版物合法,本案错用《刑法》第300条。 辩护律师及家属辩护人在向法院多次提交排除上述非法证据申请的情况下,检察官高瞻面对漏洞百出的卷宗,拒不履行监督职责。最后,史佩苓被枉判一年零四个月和3000元处罚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6/深圳南山区区长、原政法委书记黄湘岳任职诩浞⑸钠群?-456483.html 2020-08-26: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 2020年8月22日,深圳法轮功学员史佩苓结束一年零四个月的冤狱,已经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6/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0965.html#20825232038-5 2020-08-18: 深圳市福田公检法人员造假冤判法轮功学员史佩苓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圳福田分局国保刘辉其,指使福田区梅林派出所一群警察,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史佩苓住处非法抄家,之后,将史佩苓劫持到梅林看守所,后转至深圳南山看守所。现史佩苓被枉判一年零四个月。 在整个过程中,警察伪造卷宗,编造“见证人”,造假,深圳市南山检察院公诉人高瞻,阻止南山区法院法官张国辉当庭播放家属辩护人的证据,法院最后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史佩苓非法判刑。 史佩苓,六十七岁,她的丈夫在一审开庭时,作为家属辩护人,当场揭穿了该伪案中警察的各种造假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 警察唐继伟不在现场 随意编造“搜查经过”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由梅林派出所唐继伟为主办警察,立案为刑事案件。后经查实,四月二十四日,唐继伟根本没有到史佩苓住处,而整个卷宗中大部份文件,包括检查笔录、证物清单等,都是唐继伟签署的,唐继伟还手写编造了“搜查经过”。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家属去梅林派出所了解案情时,偶遇正在前台值班的唐继伟,了解到唐没有在搜查现场,却随意签署卷宗文件的事实。当时,家属与唐的对话,家属有录音。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史佩苓案一审,律师及家属辩护人要求法院排除唐继伟签署的非法证据,并要求当庭播放证明唐未在现场的录音,南山检察院公诉人高瞻竟以“录音不能证明就是唐继伟”为由,阻止法官播放。 2.家属控告 福田派出所监察科包庇违法警察 由于唐继伟没来现场,却肆意签署文件,这些文件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唐继伟违法事实确凿,法院却罔顾事实,家属持续控告。 近期,福田派出所监察科受理该投诉,监察科马姓警察调查后,向家属通知结果:“主办警察唐继伟没有到搜查现场,却肆意签署文件,事实确凿。而且,唐还编造了一位搜查见证人。” 尽管证实家属控告的警察违法行为属实,但福田派出所信访办人员拒绝出具书面调查结果,并辩称,即便主办警察没到现场,见证人也是伪造的,但不影响本案法律效力。这才是一群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人。 3. 伪造林姓搜查见证人 警察为了加害史佩苓,还伪造了一位林姓“搜查见证人”。后来家属核实,这位林姓人曾经租住在史佩苓家楼下,但警察搜查的时候,林姓人已经搬走一年多了。 大概是警察在警务系统中有登记过租户信息,便盗用信息,签了名字。家属曾联系这位见证人,见证人表示:“从没来过当事人家,也没签过任何文件。” 家属在一审开庭及二审上诉中,都出示了录音证据,证明唐继伟伪造“搜查见证人”,但一审法官南山区法院张国辉和二审法官深圳市法院温锦资,都拒绝接受家属辩护人的证据。 日前,福田区派出所检察科马姓警察回复家属:“本案的见证人确实是办案警察编造的。” 4. 搜查录像被警察剪辑、添加伪造证据 家属发现,卷宗视频经过剪辑,把警察恐吓六旬史佩苓的片段剪掉了。从整个搜查录像来看,当日,从史家仅拿走了几本书籍,而卷宗里,却赫然出现了非常多的书籍和传单,警察为了加害史佩苓,不惜违法伪造、添加证据。 一个警察在搜查录像中,曾电话给另一警察,说“家中没搜到什么,也没发现传单。”然而,后来,卷宗中却添加编造了更多所谓“传单”等证物。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拥有法轮功著作是合法的,无论警察如何构陷、添加,也只能证明警察在违法。 5. 警察偷窃 警察还偷窃了法轮功学员史佩苓家中的四千余元现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8/深圳市福田公检法人员造假冤判法轮功学员史佩苓-410630.html 2020-05-20: 深圳67岁史佩苓被冤判一年零四个月 据悉,广东深圳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史佩苓被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并罚款3000元。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史佩苓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1小时左右。公诉人高瞻仅凭疑似史佩苓放置二本有关法轮功的资料而提起公诉,福田区公安分局国保、南山区政法委、莲花街道办等十余人参与了旁听。 史佩苓的辩护律师及家属辩护人当场对卷宗中各种问题进行质问:唐继伟、张柯夫等数个警察没有搜查证非法抄家,不当场开具扣押物清单,伪造检查笔录的见证人,诱骗史佩苓签字,证人范剑锋指证二本法轮功资料的地点跟监控录像的地点不符等等。同时,辩护律师指出没有文件规定法轮功是×教,持有法轮功出版物合法,本案错用《刑法》第300条。 辩护律师及家属辩护人在向法院多次提交排除上述非法证据申请的情况下,检察官高瞻面对漏洞百出的卷宗,拒不履行监督职稹V魃蠓ü僬殴运烈馔髋惺放遘咭荒炅闼母鲈潞�3000元处罚金。 史佩苓是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在福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辉其的指使下,深圳福田区梅林派出所唐继伟、张柯夫等数个警察伙同景田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被实施绑架、抄家的。他们偷走史佩苓家中4000余元现金,家属护照、通行证等证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20/深圳67岁史佩苓被冤判一年零四个月-406502.html 2020-01-16: 广东省深圳法轮功学员史佩苓被非法庭审紧急补充信息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圳福田区梅林派出所伙同景田派出所警察在一名国保的指使下,闯入深圳福田法轮功学员史佩苓家实施绑架、抄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史佩苓即将面临非法庭审,主审史佩苓案件的法官是南山法院张国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6/二零二零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9058.html#2011523421-1 2020-01-15: 广东省深圳法轮功学员史佩苓面临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圳福田区梅林派出所伙同景田派出所警察在一名国保的指使下,闯入深圳福田法轮功学员史佩苓家实施绑架、抄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史佩苓即将面临非法庭审,主审史佩苓案件的法官是南山法院张国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5/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99024.html 2019-11-13: 曝光主审迫害史佩苓案件的法官是深圳南山法院张国辉 深圳南山区法院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邮编:518052 刑事审判庭 :0755-86608256 刑事审判庭:张国辉 庭长zhanggh@szns.gov.cn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3/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95756.html 2019-11-11: 深圳贤妻良母史佩苓再次被构陷到检察� 深圳福田法轮功学员史佩苓四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七月被构陷到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八月中旬,检察官高瞻认为构陷的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福田梅林派出所。九月份,构陷案件再次被送至南山区检察院。十月份,高瞻确认将非法起诉史佩苓。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圳福田区梅林派出所警察、景田派出所警察,在一个国保的指使下,非法闯入史佩苓的家,实施绑架,并非法抄家,将家中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抢走。史佩苓被绑架后,转至梅林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她的女儿已经为她聘请了律师。 史佩苓老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后来定居深圳。她曾经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和眩晕症,好几次晕倒在厕所里,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疾病都不翼而飞,再也没有眩晕过,二十多年没有吃过一粒药。医保卡里积累了很多钱,一位亲戚想用,史佩苓拒绝说:“我不生病,为国家省了钱,但不能不诚实的让别人花,更不能占国家的便宜。” 由于以前经济拮据,史佩苓就愿意贪小便宜,经常从单位拿些手套、口罩之类的回家用。炼功后她再也没有拿过,还把已经拿的还回去,教育孩子说:“咱要本本分分做人,决不能占公家的便宜”。 史佩苓的丈夫曾经从他亲戚那里借4000元钱,和朋友去做生意,钱被骗走后,没有能力偿还,他母亲(史佩苓的婆婆)竟领着家中兄弟姊妹来讨债,把家里砸了,并将电视搬走抵债。修炼法轮大法后,史佩苓不计前嫌,在公公婆婆房子拆迁,无处可去的时候,提出帮他们在自己家附近租房子,为了方便照顾他们。那时史佩苓的孩子正临近高考期间,史佩苓连自己孩子的学费都凑不够,还要贴补公婆租房的租金。 史佩苓的婆婆生病住院,她每天不辞辛劳的做好饭,给老人送去,亲朋好友都不理解婆婆曾经那样对她,她竟然还会这么孝顺。史佩苓说:“我要做到真、善、忍,对任何人都要以善相待,何况是自己的婆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1/深圳贤妻良母史佩苓再次被构陷到检察院(图)-395683.html 2019-08-16: 广东省深圳法轮功学员史佩苓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圳福田区梅林派出所伙同景田派出所警察八到十人,在一名国保的指使下,闯入深圳福田法轮功学员史佩苓家中,非法抄家,将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抢走,史佩苓被绑架后转至梅林看守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送至检察院。 史佩苓老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后来定居深圳,她的女儿已经聘请了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6/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1546.html#1981523307-6 深圳 福田区(深圳市第一/二/三看守所,福田区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755)2024-03-07: 相关责任人和电话补充:
陈军政13502224288,1975年2月生,永汉镇派出所所长 永汉镇派出所电话:0752-7602077 林旭辉13928306398,龙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县国保大队 李国富13502213338,龙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永汉派出所 龙门县公安局电话:0752-7987023、0752-7987027 永汉镇派出所警察电话: 刘满泉18316399968,王国彪13502222206,何国强13509078747 郑伟忠13502222763,何林光13631963539,罗剑雄13829970518 张海忠13502222452,刘土培13719622088,王小娟13502223632 黄必栋13502223302,林卓华13502220603,张淑芳13928361617 王育良13502222757,邱星睿18927385828,刘小航13725083710 朱锦雄15119041963。 小区物业:龙门县永汉镇富力养生谷天力物业公司 法人代表:雷大乾 0752-2888991 经理:叶建军13502898623 管家:陈学锐18928360722 2024-02-27: 相关责任人和电话: 陈军政,1975年2月生,龙门龙江人,永汉镇派出所所长。 永汉镇派出所电话:0752-7602077。 林旭辉,1971年4月生,龙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县国保大队。 李国富,1970年9月生,龙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永汉派出所。 龙门县公安局电话:0752-7987023、0752-7987027。 自称姓张的深圳公安,电话18938859119。 2021-10-27:参与执行迫害责任人: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 邮编:518052 案件负责检察官(公诉人)高瞻:13652318192 座机:0755-86212863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邮编:518052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55)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深圳市中级法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彩田路6003号 审判长:温锦资13631502986 深圳南山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邮编:518052 刑事审判庭:0755-86608256 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国辉(主审法官),13798416108 深圳南山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邮编518052 检察官(公诉人):高瞻13652318192,0755-86212863 深圳福田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院内)邮编:518048 侦查办案队0755-83398110、0755-84461330 刑事警察支队福田大队四中队参与人:董政,陶智渊13902977773,黄宗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国保大队 办公电话:0755-84461045;82918033;84461598;84461599 主要责任人:刘辉其,13510081020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梅林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38号 电话:0755-83318110,0755-83318111、84462775、84462770(传真)、84462775 办案人: 案件侦查队: 唐继伟,15013882700 康杰,13825285911。 参与人: 案件侦查队队长: 张柯夫,13570870710 黄纯,13922835999 徐贤其,15920069911 其他参与人: 范剑锋,13760383810 李涛,董可颂,李超文,龙勇,曾顺满,13424316488 福田分局信访办电话:84461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