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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咸宁市 >> 黄美英, 女, 68
个人情况: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工行退休干部
紧急成度: 高 个人近况: 2016年 迫害致死 (null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2-2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04-30: ◎黄美英,女,六十八岁,原工商银行职工家属。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出现“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30/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中共迫害综述-404557p.html 2009-08-29: 湖北咸宁市“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19、黄美英,女,70多岁, 1999年7.20黄美英准备去省政府上访,在郑店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天、第二天又转到三号桥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天。1999年12月黄美英到北京上访,温泉公安分局马长根等人把黄美英送到双鹤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2002年开十六大时以原温泉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度志祥为首等恶警把黄美英关押到通山看守所一个多月强制勒索现金2000元。2002年正月在咸安区一超市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咸安区公安局的人非法关押在猫耳山看守所一个多月,勒索现金5000元。有温泉公安分局的恶警杜志祥和咸安区公安局的恶警合伙迫害,还非法抄了黄美英的家。 45、2009年7月4日晚上9点多钟,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黄美英(女,70多岁)、黄秋珍(女,49岁)在二号桥河边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当时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后来又来了一车(约七、八个)警察,强行用暴力把70多岁的黄美英和黄秋珍拖上车,拉到三号桥派出所進行审问,黄美英质问他们:你们家有没有父母的,就这样对待老人?他们又打电话叫咸宁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金国兴、警员左水生参加审问,把大法弟子的手机、三百多元钱、MP4、自行车全部没收,金国兴还带人到黄美英家去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第二天金国兴又到黄美英家抄家,拿走一部电脑。(目前电脑已归还)。金国兴邪恶的说,把她们放了,是为了“放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9/207360.html 2004-02-23: 2004年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工行退休干部黄美英,在咸宁武商超市内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超市摄像头发现,遭不明真相者举报,被咸宁公安绑架到猫耳山看守所。黄美英正在以绝食方式抗议不法人员对她的非法拘禁。 众所周知,任何公民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咸宁市公安警察知法犯法,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许人们讲真话。这不仅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而是对所有咸宁公民的迫害,更是对善良正义的迫害。 黄婆婆已经年近七旬,在残酷的迫害下,我们非常关心她的健康,谁人无父母?呼吁本市所有善良的人们关注此事。同时正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610”歹徒、公安恶警,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迫害善良必遭天谴。 (在此提醒同修,到超市讲真相,请注意超市监视系统。) 咸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15)2024-11-14: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15)直接责任单位:
咸宁公安分局四号桥派出所 武商量贩店咸宁分店: 经理 王丽华; 副经理 王克军(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武商量贩店咸宁分店 邮编:437000) 办公电话:0715-8310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