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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武汉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武汉市至少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610”、公检法司系统非法判刑,十一人被非法罚款,二十六人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已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部份迫害案例如下: 1、武汉市陈欢、王旖旎、周红艳、黄海英、李达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连续遭绑架,于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间陆续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无视律师为几位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非法宣判五年、三年六个月等刑期。家属继续聘请律师为她们上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元月间,竟然不开庭,直接给律师一纸四字告知:维持原判。 2、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史映霞、王继军和浠水籍法轮功学员钟长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史映霞、王继军被非法判五年,钟长奎被非法判四年。 3、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蔡如芬,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被绑架,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十一月中旬才被告知宣判结果,非法判三年冤狱,被罚款三千元。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4、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朱吉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到某小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人员协同积玉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开庭。在休庭后,法院仍对朱吉曼冤判三年并罚款三千。 5、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贤兰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被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两千元,已送到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 6、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祝亚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被黄陂区法院秘密枉判八年,罚款两万元。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7、武汉市新洲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齐花被诬判八年。被劫持到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以上初步统计的只是武汉市区内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份,被冤判劫持到宝丰路女子监狱的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6/武汉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375870.html 2018-02-16: 湖北省武汉市陈欢、王旖旎、周红艳、黄海英、李达案被告知维持原判 2016年11月开始发生的王旖旎、李达、陈欢、周红艳、黄海英等连续遭绑架案,于2017年9月期间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陆续非法开庭,法官无视律师为几位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开庭后不久,非法宣判几人被分别五年、三年六个月等,几位当事人不服,立即都要求上诉。家属继续聘请律师为她们上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可是,拖至三月多,于2018年元月间,竟然不开庭,回避律师和家属与法官见面,直接给律师一纸告知,四个字:维持原判。律师、家属这才真正明白了公检法是怎样打着法律的幌子演戏欺骗人的。 这次武汉市中级法院负责此案子的法官:杨毅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6/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61490.html 2017-11-03: 武汉法轮功学员李达被非法判三年半及6000罚金 湖北省武汉中医药大学在读研究上李达被非法判三年半及6000罚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6264.html 2017-09-22:湖北中医药大学24岁研究生李达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对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法轮功学员李达(二十四岁)开庭,洪山区检察院秦雨以违反所谓“刑法三百条”为借口非法起诉,律师为李达做了无罪辩护。李达也认为自己无罪,修炼法轮功能使人身心健康。 律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阐述: 一、本案侦查程序严重违法,甚至已涉嫌非法拘禁犯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傍晚,洪山区国保将李达绑架到杨园“法制学习班”(其实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强制洗脑班),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李达被以取保候审释放。这五十一天李达其实是处于一种强制失踪状态。他们自始至终未给李达出示过拘留证,这是对国家法律的任意践踏。 二、起诉书指控的李达违反所谓“刑法三百条”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控方出具的证据材料与其所指控的罪名不存在有任何关联性和合法性。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和法规说法轮功是某教,李达没有犯罪故意,没有破坏任何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律师同时指出在二零一一年国家出版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总署令中的废除令,其中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被废除,说明法轮功是合法的。 三、重申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和普世价值。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我国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起国和签署国。公民信仰法轮功合法。“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信仰无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 四、停止迫害同胞,建设法制文明国家。“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等等运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十八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造成了无数的人间悲剧,希望法官能以史为鉴,本着正义和良知,拿出勇气,从本案做起,停止迫害,依法宣告李达无罪!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宣判。 这里要指出的是,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开庭不是像以前那样邪恶。这次没有戒严,也没有“610”和国保的人,可以自由旁听。只是法院用了一个很小的庭,只能坐十人旁听。主审法官庭长沈波,依法走完程序,没有干扰律师的发言,也没有干扰旁听的人员。 李达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傍晚被武昌洪山国保绑架到杨园洗脑班,被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资料,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国保大队长王燕以失去学业和判刑相威胁,让李达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国保的中队长张宁负责来找李达“谈话”,让李达说出各种与法轮功学员有关的详细信息,并做笔录,前后共来找李达谈了十几天。在快被释放的一天,李达被带到洪山区派出所,采集李达的血液、指纹等信息,并录制了“讯问”录像。 李达被非法拘禁在杨园洗脑班共五十一天,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被“取保候审”释放,他们自始至终未给李达出示过拘留证。在暂获自由的半年多时间里,李达认识到不应配合邪恶,所以,国保、检察院、法院人员多次找李达谈话,要李达说出接触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李达多次不予理会。不法人员达不到目的,于是在五月给出起诉书,再次劫持李达,并着手构陷、非法庭审。其家人在失联后通过打听,才得知他被关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额头湾)。 希望所有法官和所有公、检、法等司法人员能本着正义和良知,选择光明,依法宣告法轮功学员无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2/湖北中医药大学24岁研究生李达被非法庭审-354027.html 2017-09-15: 湖北省武汉大法弟子李达将在武昌洪山区法院少年庭被非法开庭 李达于2016年11月30日傍晚被武昌洪山国保绑架到杨园洗脑班。在洗脑班被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资料,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国保大队长王燕给李达做工作,以失去学业和判刑相威胁,让李达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国保的中队长张宁负责来找李达谈话,让李达说出各种与法轮功学员有关的详细信息,并做笔录,前后共来找李达谈了十几天。在快被释放的一天,李达被带到洪山区派出所,采集李达的血液、指纹等信息,并录制了“讯问”录像。 2017年1月20日李达被以取保候审释放,李达被非法拘禁在杨园洗脑班共51天。他们自始至终未给李达出示过拘留证。在暂获自由的半年多时间里,李达认识到不应配合邪恶,所以,国保、检察院、法院多次找李达谈话,要李达说出接触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李达多次不予理会,恶人达不到目的,于是在五月给出起诉书,李达还是不配合不理会,于是警察对李达收监,并着手非法庭审。现定于九月十九日上午九时,于武昌洪山区法院少年庭非法开庭。 主审法官沈庭长 02787532872(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5/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3761.html 2017-09-14: 湖北省武汉法轮功学员李达再次被绑架 可能面临非法庭审 李达于2016年11月30日傍晚被武昌洪山国保绑架到杨园洗脑班。在洗脑班被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资料,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国保大队长王燕给李达做工作“转化”,以失去学业和判刑相威胁,让李达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 国保的中队长张宁负责来找李达谈话,让李达说出各种与同修有关的详细信息,并做笔录,前后共来找李达谈了十几天。在快被释放的一天李达被带到洪山区派出所,采集李达的血液、指纹等信息,并录制了“讯问”录像。2017年1月20日李达被以取保候审释放,李达被非法拘禁在杨园洗脑班共51天。他们自始至终未给李达出示过拘留证。在暂获自由的半年多时间里 李达认识到不应配合恶人,所以国保、检察院、法院多次找李达谈话,要李达说出接触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李达多次不予理会 恶人达不到目地 于是在五月给出起诉书,李达还是不配合不理会,于是它们对李达收监,并着手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4/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3720.html 2017-09-11: 武汉法轮功学员李达再次被捕 2017年初从洗脑班出来的法轮功学员李达,近日再次被捕。其家人在失联后通过打听,得知现已被关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额头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1/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452.html#1791102347-1 2017-06-26: 关于武汉市代玉莹等六法轮功学员近况 从2016年11月开始到2017年6月期间,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代玉莹、王旖旎、黄海英、李达、陈欢、周红艳等六人陆续遭遇绑架已过半年左右,现综述情况如下: 1、代玉莹已回家。 2、王旖旎、黄海英已请律师,非法案件抵达武汉市洪山法院,由一赵姓法官负责。 3、陈欢和周红艳也已请律师,被安排由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张琼法官负责。 4、李达于2017年新年前后从洗脑班释放,说是取保候审,现又遭法院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6/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50257.html#17625234927-37 武汉市联系资料(区号: 27)2024-04-04: 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梦湖路1号 邮编:430024 电话:027-85398867、027-82615433 法人:范建军 教导员:朱传红 警务技术人员: 鉴定人:李汉林、岳志超、李胜 主任:马兴宇 2024-03-19: 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92号 邮编:430051 电话:027-84862000, 检察服务热线027-12309 检察长 :王爱华 女 (党组书记) 027-84871273 副检察长:王德胜(党组副书记)、 李红艳、林 江(党组成员)、梁志顺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惠军、周 文 检察部/检察官 主任 副主任 检察官 第一检察部: 吴松恩 84886090 黄钰、郭讷、黄景涛、叶庆东、熊 伟、孟南、殷婷 第二检察部: 高 尚84882290章静 赵艳芳、杨莉、韩哲昊 第三检察部: 刘园园 金欢 刘俊 第四检察部: 郑朝晖 资晓露 崔登武、王磊 第五检察部: 余汛芳、姚钟炼 第六检察部: 李炜、廖芹、金环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 邮编:430050 值班电话:84586562,办公室:027-84586548 诉讼事务服务中心:027-84586514,举报电话:027-84586506 立案庭:027-84586525、027-84586597、027-84586556 传真电话:027-84586504 院长:郭龙梅 (党组书记) (前任院长办公室027-84586508) 副院长、党组成员: 李 乐027-84586578、18717176078 邹 军 027-84586568、18717169978 立案庭:027-84586585、027-84586571 刑一庭庭长:余立进 027-84586576、18717176086 刑一庭副庭长:邓 玮 027-84586522、18717176081 执行庭:027-84586595、027-84586593、027-84586932、027-84586563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7-11-03: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法官:
少年庭:沈波 027- 87532872 武汉市洪山检察院公诉科 秦雨 88385602 (办公室) 洪山国保大队长王燕 国保中队长张宁 027-88385600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 警察 周鸿飞 13995615557武汉市公安局 国保处一吴姓办案人 027-85399621 湖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朱处长 027-68890041 武汉市首义学院被蒙骗充当证人的楼管员、女学生及校方相关人员: 胡巧萍、李蓓、彭青云、李淑敏、付在侠、白新莉、杜文静、裴婧格、曽云兰、徐婉姣、汪咏红、陈菁、吴宇菲、周文珺、吴泽丽、程红、许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62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