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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0: 广东梅州市陈清芳、陈利芳被非法判刑
梅州市法轮功学员陈清芳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现在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梅州城区老年法轮功女学员陈利芳被非法判刑四年缓期两年、监外执行,并被勒索五千元罚款。 陈清芳被诬判三年半、劫持入狱 陈清芳女士,年近五十岁,家住梅州城区(原籍四川,嫁入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早晨出去逛批发市场,在途经梅江区城北镇地段时,只因给卖猪肉的店老板送了一张小卡片,即遭到梅江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审讯。 陈清芳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非法拘留了近半个月,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直至被非法诬判、劫持入狱。期间七月十九日上午,梅江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清芳和涂晴光进行非法庭审,未当庭宣布结果。 据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陈清芳的家属接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察通知,陈清芳在被梅江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刑期后,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陈利芳女士被非法判四年刑缓期两年 陈利芳女士,梅州城区老年法轮功女学员,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因讲真相被便衣绑架、非法抄家,被抢走一本《转法轮》、六个点播机、约近二千元真相币和五包打印纸。陈利芳当晚回到了家中。过后,有警察到陈利芳家,要求陈利芳签字,说什么“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陈利芳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叫去,在没看清楚所写什么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陈利芳在儿子、媳妇陪同下去了梅江区检察院。之后,传出梅江区法院企图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对陈利芳非法庭审的消息。期间,陈利芳一直在家。 陈利芳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刑缓期两年、监外执行,并被非法勒索五千元罚金。非法庭审等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0/广东梅州市陈清芳、陈利芳被非法判刑-359813.html 2017-05-24: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诉江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今年5月份以来,兴宁市公安局等不法人员伙同地方派出所警察、镇干部和村干部一行五人左右,先后在罗岗镇骚扰了陈新娥、陈利芳、子尾,城镇骚扰了春霞、叶塘镇骚扰了达平和远兰、龙田镇骚扰了黄小珍、合水镇骚扰了黄红英、黄小红和钟银英。其中陈利芳、子尾、黄小红不在家里。不法人员以诉江违法为由盘问诉江表格的来源,还炼不炼功?有没有法轮功的书和资料?有没有电脑等。最后不法人员采用恐吓手段威迫诉江法轮功学员签名已打印好的,大概有关不炼功、不上访、不起诉的保证书。不法人员得到诉江法轮功学员的签名才肯离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4/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6060.html#1752401234-1 梅州 兴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753)2024-10-15: 1、兴宁市政法委(2024年)
(1)、兴宁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朱志勇13723687687, (2)、兴宁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9年2月起任)钟邵红13509098211, (3)、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肖浩文(2016年9月-2019年4月曾改称专职副书记),原社工委(已并入政法委)专职副主任 (4)、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欧阳勇辉 (5)、兴宁市政法委反×教工作室:主任:潘雄波 人员 潘丽 (6)、兴宁市政法委专职委员、原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原610办主任(2012年4月-2019年4月)张海荣; 2、兴宁市公安局 局长黄伟军,13502333699 政委伍海波 13826651868 常务副局长罗伟义,13824563783 副局长曾振文,13902784578 纪检组长郑立泉,15812921333 副局长张远平,13826692009 副局长陈胜涛,13826656693 副局长陈建强,13824565168 法制大队长李禄祥,13509099883 刑侦大队长彭思元,13923001321 3、国保大队 大队长罗东 办公电话0753-6169211(主要参与迫害者) 副大队长幸政权(主要参与迫害者),13509099367,13509099367, 兴宁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思汉 13826685338 兴宁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颂东13549133211 宋博(主要参与迫害者,非法抄家):13543246089 谢宏泰(主要参与迫害者)13502526617 肖劲13923003180(主要参与迫害者) 曾思旦13826656715 陈锦荣13826658001 兴宁市国保一中队 中队长张常青13560957838(13005293683),办0753-6169217,住宅0753-3333376; 副中队长:宋博 指导员:李映林 黄海权 兴宁市国保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谢宏泰 13502526617(15876701203);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