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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大足县 >> 黎坚, 男, 40

个人情况: 大足县防疫站×科室科长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重庆大足县人
迫害情况: 1999年被非法判劳教1年6个月,非法延长劳教时间9个月;2002年被非法劳教2年;2004年被非法判劳教13年。案由是因重大女研究生魏星艳被恶警强暴一事曝光全世界。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3-2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1-29: 重庆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
145、黎坚,男,40岁,重庆大足县人,原重庆大足县防疫站科长,1999年底因上访遭迫害,后被非法关押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2001年底被无条件释放后,因向广大的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遭当地警察绑架,后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被送往劳教所的途中正念闯出。2003年6月,黎坚因曝光重庆大学魏星艳被警察强暴一事第三次遭到绑架,于2003年11月左右被重庆第一法院非法判刑13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9/重庆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233063.html

2007-06-18: 揭露中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中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是重庆市各监狱的领导机关,是中共流氓政治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爪,向重庆市各监狱下达了许许多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文件,是重庆市各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魁祸首。我们可以从2002年《中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打好“法轮功”罪犯教育转化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看到中共邪党“假恶斗”的丑恶嘴脸。

从《意见》中可知重庆监管局要求各监狱在2002年下半年“务必通过三个月的攻坚”使对法轮功的洗脑转化率累计达到8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单位是曾在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工作、文化学历高的知识份子“法轮功”等,不断探讨运用新手段、新方法。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声称为确保这次洗脑转化攻坚战成功, “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他们为加强迫害的所谓《意见》如下:

1、市监狱局成立所谓“教育转化”的攻坚领导小组,组长由黎先齐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永端政委和张祖华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唐贵发副处长和刘晚波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袁松培副处长、胡巨章副处长和张建国副处长为成员。凡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均应成立相应机构。

2、建立局领导对强制洗脑转化的联系点。黎先齐局长负责永川监狱、王永端政委负责涪陵监狱、张祖华副局长负责女子监狱和重庆市监狱。

3、建立管教职能处室承包所谓“教育转化”(强制洗脑)的“责任制”。局教育、狱政、狱侦、刑罚执行和生卫装备五处,每处配合监狱负责2名以上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任务。

4、从新犯转运站抽调2名年富力强、政治上可靠、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干警,与局教育处的干警组成强制洗脑攻坚小组,专门研究洗脑对策,指导各监所做好强制洗脑的所谓“工作”。凡非法关押10名法轮功学员以上的监狱,必须成立攻坚小组,且要有2名以上的专职干警负责强制洗脑。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充份发挥了邪党在历次运动和阶级斗争中取得的丰富经验,为了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进行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好勇斗狠,不惜重金奖励行恶者。《意见》还说为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监狱要对监狱局党委,监区(分监区)要对监狱党委“层层签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责任到位,任务到人”。监狱局决定安排专车,保证局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日常用车,同时从管教基金中拿出2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在攻坚战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该记功的予以记功等行政奖励,充份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在这次攻坚战中没有完成教育转化指标任务的单位,其主要领导除了到市司法局、监狱局作书面检讨外,监狱局将对其所在单位给予5万元经济处罚。本人及单位年终工作不得评优,并在全市监狱系统通报批评。”

重庆市各监狱恶警、包夹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种种残酷的迫害,罄竹难书。如重庆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参见【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重庆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学员的情况〉)。

中共监狱使用暴力强制、威逼的卑鄙手段使一些法轮功学员人妥协了,但这些人并不是真的放弃了自己的信仰,而是在酷刑的折磨下委曲求全,内心是非常痛苦的。当然这是无神论中共邪党党徒们无法理解的。所以当曾经转化的人在监狱里又宣布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信仰“真、善、忍”,它们觉的不可思议,气急败坏。后来它们也知道即使“转化”了的也是假“转化”,真正彻底“转化”的很少很少,不到1%吧。反正邪党就是假,明知是假的也要凑数,凑足80%的指标,好往上报,邀功请赏。

中共邪党对外宣称它们教育“转化”了多少人,到处宣传作报告,监狱恶警还经常软硬兼施地让转化了的人说一些对中共邪党感恩戴德的话表现邪党的“伟光正”,从而证明镇压有理。其实这些所谓“转化”了的人都是被中共邪党进行了强制洗脑。大多数人后来都知道妥协转化是做错了,只是在那种邪恶的环境下感到非常压抑,身不由己。有的在监狱里,有的出来后都陆续进行了“严正声明”,表示坚持信仰“真、善、忍”。

中共邪党历来是造假高手,说假话也不脸红,说一套做一套。中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在《意见》中宣称绝不允许打骂体罚法轮功的行为在狱内发生。而事实上,狱警指使包夹人员打骂法轮功学员的事例比比皆是,甚至亲自动手也不少见。为了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正如《意见》中指使的“监狱可采取隔离关押,重点监控,必要时依法使用警戒具等强制手段予以处罚,从而迫其转化。”于是,一时血雨腥风。

目前(零七年六月)重庆市监狱非法关押着十几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度日如年。现整理如下:

1、法轮功学员李向东,在八监区。恶警为了强制转化他,六天六夜不让他睡觉,迫使其意志崩溃。

2、法轮功学员黎坚,在八监区。恶警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强制进行转化。

3、法轮功学员王越发,在七监区。被恶警强制进行惩罚性劳动,某年夏天在球场大太阳下砍砖800块,没多久他就晕倒了,一般人每天砍砖只是300块且不当太阳晒。恶警的目地是消磨他的意志。

4、法轮功学员何海鸥,在六监区。因坚持不转化,长年被重点监控,四人包夹,寸步不离。

黄成,在五监区。包夹人员对他罚站整天。

5、法轮功学员袁自强,在五监区。至今坚持不转化,被重点包夹,遭到严重迫害。

6、法轮功学员黎宗余,在六监区。遭到六个“包夹”人员在恶警指使下毒打,一个守门,另五个用被子蒙头殴打,当时身患重病,说话走路都很困难,同时还被进行惩罚性劳动,强制搬砖,搬过去,又搬过来。

7、法轮功学员陈奇,在四监区。至今坚持不转化,被重点监控,六人包夹。

8、法轮功学员王保武,在二监区。至今坚持不转化,被重点监控。

9、法轮功学员袁启征,在二监区。因坚持不转化,迫害严重。因家人配合恶警,不给他上帐以施加压力,致使他得不到必需的生活用品,如解手都没有手纸。

10、法轮功学员王光亚,在八监区。至今坚持不转化,曾被脚镣手铐在半月之久。属重点包夹、重点监控对象,迫害严重,多次绝食,身心遭受极大摧残。

正告所有的恶警,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有罪的。赶快找真相,看“九评”;天灭中共在即,退出党团队,让生命拥有未来。中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指使重庆市各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的滔天罪行,不久的将来会予以清算。奉劝跟随邪党的不法人员们认清邪党本质,不再为其卖命,并退出党团队方可保命,否则恶报就在眼前。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8/157062.html

2004-08-30: 2003年6月,重庆大法弟子黎坚因曝光重庆大学魏星艳被恶警强暴一事第三次遭到绑架,于2003年11月左右被重庆第一法院非法判刑13年。法院不让家属见人。至今黎坚究竟被关在哪里,家人也不知道。

大法弟子黎坚,男,40岁,重庆大足县人,原重庆大足县防疫站科长,1999年底因上访遭迫害,后被非法关押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2001年底被无条件释放后,因向广大的世人讲述法轮功真象遭当地恶警绑架,后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被送往劳教所的途中正念闯出。

正念走出劳教所后,他在流离失所的艰难处境下还积极主动地向更广大的世人讲真象,于2003年6月21日左右再度被恶人绑架,曾被送往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和重庆市石板坡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3年6月,黎坚因曝光重庆大学魏星艳被恶警强暴一事第三次遭到绑架,于2003年11月左右被重庆第一法院非法判刑13年(家属和亲人不在场)。黎坚的妻子杨红珍曾去法院找人,法院多方推脱,不让见人,也不说黎坚的下落,现在就连其家人也不知道黎坚究竟被关在哪里,被迫害得怎样。这是严重违反人权的案例,是中国和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请有条件的正义之士帮助寻找黎坚的下落,让他早日得到自由。

2004-05-07: 黎坚,男,40多岁,大学文化,县防疫站科级人员。于1999年11月,黎坚被非法判劳教1年6个月,在西山坪劳教所又被非法延长劳教时间9个月,共计27个月,案由是去北京上访;于2002年2月,黎坚又因讲真象发传单、书写标语被非法劳教2年;于2004年2月16日,黎坚被重庆第一中级法院非法判劳教13年。案由是因重大女研究生魏星艳被沙区白鹤林看守所恶警强暴一事曝光全世界,江氏流氓集团强加罪名,以什么“煽动损害政府形象罪、诽谤国家工作人员罪”对黎坚等5位大法弟子判以重刑。

2004-04-06: 自2003年6月重庆大学魏星艳被恶警非法强暴事件被曝光以来,重庆不法人员对此进行疯狂报复,破坏几个资料点,绑架数十名大法弟子。2004年2月,不法人员竟以“重庆大学无魏星艳其人”的造假借口,对参与曝光恶警恶行的其中五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并非法判以重刑。
五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是:
1. 陈庶民,男,重庆聚贤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被非法判刑14年。
2. 卢正奇,男,重庆聚贤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被非法判刑10年。
3. 袁湫雁,女,被非法判刑10年。
4. 黎坚,男,41岁,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大足县人,99年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本次被绑架之后曾被送劳教所迫害,8天8夜不准睡觉,昼夜折磨,之后又被关于看守所。被非法判刑13年。
5. 殷艳,女,被非法判刑5年。殷艳父亲是律师,在99年江氏集体非法审判顾志仪(重庆总站站长)时,殷艳父亲曾做顾志仪的辩护律师。

2003-12-19: 黎坚 男 40岁 1999—2001、12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堂堂正正从劳教所走出来后于2003年6月被非法绑架。毕业于成都华西医科大学,在大足县防疫站工作。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9/62863.html

2003-11-13: 重庆大法弟子黎坚,男,40岁,重庆大足县人,原重庆大足县防疫站科长,1999年底因上访遭迫害,后被非法关押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2001年底被无条件释放后,因向广大的世人讲述法轮功真象遭当地恶警绑架,后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被送往劳教所的途中正念闯出邪恶的魔窟。
正念走脱后,他在流离失所的艰难处境下还积极主动地向更广大的世人讲真象,于2003年6月21日左右再度被恶人非法绑架,后送往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关押。据可靠消息,现已被转移至重庆市石板坡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2003-03-27: 重庆大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三年多来,大足县的大法弟子有200多人次直接受到各种形式的迫害。其中被非法劳教的有22人次,如:黎坚、冯居伦、刘书荣、陈清兵、郑学刚、李良端、赵中禄、杨天宝、蒋中良、易廷中、周中兴(女)、刘红菊(女)、唐静(女)、唐大玉(女)、李开祥(女)、杨焕英(女)等。被两次非法劳教的有:黎坚、刘书荣、李良端、赵中禄、周中兴、刘红菊等。杨天宝年仅16岁,还是个中学生,就被送西山坪劳教所劳教,是年龄最小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7/47232.html

2000-12-23: 重庆市大足县邪恶势力镇压法轮大法学员事实录
黎坚,男,35岁,大足县卫生防疫站某科长。工作认真负责,深受单位领导器重,仅 98年他的一项建议就为单位创收30多万元。公安局曾多次调查,证实他是个优秀的工作人员,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公无私。黎坚于99年10月去京上访,回乡后因坚持炼功,不愿写“保证书”被判劳教一年半,现关押于重庆北碚西山坪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3/5803.html

2000-09-06:黎坚,男,36岁,大足县卫生防疫站职工,99年10月因进京几天后自行回家(并未上访)而无故被刑拘,随后判劳教一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6/2315.html

大足县联系资料(区号: 23)

2015-12-03: 大足区
大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艾亚军
智凤街道办事处:李正斌 政法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43786579
610办公室主任:李登品 13883334883 司法所 钟菲伟,,手机:13996292560
龙岗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主任:卢强 43721209
棠香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主任:杨思泉 43760295
龙水镇副镇长:邹生刚 电话:43624046
610办公室主任:唐均福 43624428
宝顶镇政府:政法书记、副镇长 周建 43784239
610办公室主任:唐一彬 43784636
邮亭镇政府:政法委书记 何泽良 43528234
610办公室主任:罗 晋 43528234
万古镇政府:政法书记 杨再国 43450021
610办公室主任:陈吉强

2015-10-24: 钟菲伟、司法所、手机:13996292560
东门派出所电话、15310666617、13883336356(李联模)
大足区智凤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李邓品电话:13883334883
智凤街道办事警察,姓赵,电话:13668009587
普安村社区,税文龙、 18723010728 公安局陈立文、13709414576

2015-08-12: 重庆市大足区区委书记区长江涛 电话023-43712345
大足区政法委书记艾亚军
大足区公安局局长宋伟  电话023-43781015
大足区公安局政委唐均国
大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23-43731084
大足区法院院长周强  电话023-43461177
大足区邪党政办   电话023-43722182
大足区检察院   电话023-43722190
大足区宣传部   电话023-43769080
大足区组织部   电话023-43769025

一。中共邪党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分局办公电话:023-43722005
刑事侦查大队023-43635756
看守所023-4377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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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据报道,魏星艳,28岁,重庆大学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的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于2003年5月11日被捕,在沙坪坝区610办公室受到连续审讯。2003年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一警察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魏星艳。自此,魏星艳在看守所绝食抗议,后下落不明。魏星艳案在网上曝光后,610组织已经将魏星艳在重庆大学的所有档案和专业封锁。610组织正式通知重庆大学统一口径:“对外一律不承认有魏星艳这个学生,不承认有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或高压输变电专业)”,并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

自2003年6月以来,被绑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如刘范钦(女)、何明礼、唐国蓉(女)等,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仍被关于看守所。

希望重庆及海内外正义之士关注并制止此迫害行为。并希望当地同修及时了解并报道,并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曝光江氏集团的丑恶嘴脸、执法犯法者的流氓行径;让人们了解迫害真相,救度世人。
2004-02-24: 披露魏星艳遭警强暴案 五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大陆消息,近日,因将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遭警察强奸事实在网上曝光的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5至14年重刑。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经过核实的资料,魏星艳28岁,是重庆大学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的研究生,于2003年5月11日被捕,在沙坪坝区610办公室受到连续审讯。2003年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一警察当著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魏星艳。魏星艳对强奸她的警察说: "我记住了你的警号,你逃不了罪责。”自此,魏星艳绝食抗议,看守所她进行了粗暴灌食,导致她气管和食管重伤, 不能讲话,生命垂危。目前,魏星艳下落不明。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打电话到重庆第一中级法院,问为什么给陈等五人判刑5-14年,一女称“他们在网上乱发表东西,造成很坏影响。”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称,魏星艳案是陈庶民、袁湫雁(女)、黎坚、殷艳(女)、卢正奇等5名法轮功学员编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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