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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西安 碑林区 >> 张洁, 女, 59

个人情况: 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 教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西安市
拘留时间: 2005年3月10日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2-1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6-29: 西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控告江泽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9/西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控告江泽民-311559.html
2014-04-18:西安优秀女教师遭经济迫害十多年
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张洁,在中共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下,她不但被非法劳教、被剥夺工作权利,还被非法剥夺养老金,致使她多年来生活贫困。张洁多次进行申诉,得到的回答却是:要“610办公室”批准。

“610办公室”是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类似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特务组织。无论其成立与存在,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其成员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犯下的巨大罪行,将会面对法律的制裁。

以下是张洁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叫张洁,一九五四年生,一九七一年参加工作(包括下乡时间),一九九二年,我由重庆万州技工学校调入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任教《企业管理》课程、担任班主任和教务科工作。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多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并多次为学校获得文艺参赛奖。

一九九七年,我由于身体出现多种疾病,医治无效,经人推荐,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让我按照宇宙真、善、忍标准修炼,重道德、返本归真。通过修炼,我身体达到无病一身轻,所有疾病全部消失,身心得到净化,十几年来未曾吃药打针,为单位和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法轮功让我用更好的身体服务于社会、家庭;让我的工作更加努力,让我淡泊名利、善待他人。我的表现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及家人的公认和好评。修炼法轮功这是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

然而,一九九九年,由于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的恐惧和妒嫉,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实施灭绝迫害。二零零一年又上演“天安门自焚”嫁祸法轮功,编造诸多自杀谎言污蔑法轮功,使千千万万好人受到伤害。我为了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相,尽一个公民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到北京上访,结果我被非法劳教两年,我在劳教所遭受了种种非法酷刑折磨。在这期间单位没有给我一分钱的生活费。公民有上访的权利,我因为上访,被非法剥夺人权,这已是当局造成的一大错,如今劳教所已被取缔,也证明了劳教制度的非法性。

二零零三年,我出劳教所回单位后,我仍然以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兢兢业业工作,任劳任怨。时任校长李桂新多次在学校中层会上提出:“你们大家都要向张洁那样的工作态度,这个学校就有希望了”“这是我们单位的一颗新星……”。然而,学校当时只给我发放六百元的生活费,并让我接受“610” 洗脑班所谓的思想“转化”(非法拘禁在“洗脑班”十个半月,并遭到非人的待遇)。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由于我不放弃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四年,学校受市“610办公室”的施压,强行剥夺了我的工作权利——将我辞退。当时我五十岁、工龄已三十三年。当我质问李校长:为什么要捏造事实,不能实事求是的反映我的情况?他的回答是:“这是市‘610办公室’让我这样写的,我不这样做,我的位置也坐不住了。”就这样,因为我信仰真、善、忍,被强行剥夺了工作的权利,造成了我近十年来,生活无着。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正在为工作被辞退申诉、求职期间,西安市碑林国保趁我不在家,非法抄了我的家,捏造了所谓的“法轮功犯罪事实”,谎称我家中的复印纸中间夹有“真、善、忍”小卡片,并按份数给我定罪。(其中有办案人员向我透露,这是他们为了加害于我捏造的事实)。当我质问他们:“我家中没有见过‘真、善、忍’小卡片。即使是有,‘真、善、忍’卡片在历朝历代都是劝善的东西,怎么能视为“罪证”?难道“假、恶、斗”在你们的眼里才是对的?他们说我家中的大纪元网站出版的《九评共产党》书籍是反党。我告诉他们: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的自由。《九评》书籍是让人远离罪恶、劝善救人之用的。为我作辩护律师的胡斌告诉我《九评》不是邪教宣传品。他们虽然无语,但还是黑白颠倒、践踏法律,被利益驱使的办案人员泯灭良知的将我非法冤判了四年冤狱。

我在单位时,从一九九三年开始一直缴纳着养老保险金,到二零零四年已缴纳了十一年养老金。根据社会保险精神,我五十五岁就应该领取养老金。如今我六十岁了,但养老金迟迟得不到解决。如果说我的养老金需要“610”批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投保的养老保险与“610”有什么关系?国家出了什么法律把养老保险划归“610”管辖了?因为我的信仰问题,非法剥夺我的生存权利、剥夺我的退休金更是错上加错!

第一,获得养老保险金的权利大部份基于我本人和我所在单位过去向社保局所缴纳的保险费,其中一部份是从我每月的工资中扣除的钱存到社保局的,另一部份是单位为我缴费的部份,这部份实质上是单位应付我劳动报酬的一部份。至于在退休金中可能还包含国家财政补贴的一部份,那也是来自于纳税人所纳的税金,而我也是纳税人中的一员,也承担过纳税的义务。所以,领取退休金完全是宪法和民法保障的投保人的权利,是我的民事权利,而不是哪个机构赐予我的,任何人也无权剥夺。

第二,社保局有权也有义务为所有投保人保管和营运社保基金,却根本无权拒绝向投保人发放养老金,否则就是侵吞投保人的合法财产。投保人与社保局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社保局应对投保人负责,投保人是社保局的顾客和“上帝”,社保局应该尽量提供最良好的服务。至于其他部门,更无权超越宪法和民法,限制公民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第三,如前所述,对我劳教是非法的。然而即使被非法劳教,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第十一款规定,我也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养老保险设立的本意是使劳动者老有所养。所以,任何单位部门拒绝向投保人发放养老金不但违反法律的规定,更违反了社保基金设立的基本宗旨。就我的情况而言,如果说上面有规定不能为我办理,我不相信真有这样无理的规定,如果真有,请给我出示,我去向劳动保障部或国务院问问清楚。

综上所述,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所以,因为我信仰真、善、忍而剥夺我的生存权利,开除我的公职、克扣我的工资、剥夺我的养老金都是非法的。在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我解决、办理养老金一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8/西安优秀女教师遭经济迫害十多年-290052.html

2013-02-10: 西安市女教师揭露十三年遭迫害经历
我叫张洁, 五十九周岁,工作单位: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教师,住址: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家属院。
我从小就体弱多病,在儿时就患有胃病、肝炎;十二岁那年,我从小学二楼摔下去,昏迷七天,引起脑震荡后遗症;二十岁那年,曾从约十米高的桥上摔到桥下河沟里,导致盆骨粉碎性骨折和腹腔大出血昏迷;我从二十几岁起就开始头疼(冷了、热了、休息不好就头疼),并伴有呕吐,头痛粉、去痛片、芬必得等药随身带着;随着年龄增加,又患有肩周炎、胆囊炎、乳腺炎、肺结核等疾病,身体越来越差,痛苦不堪。

九七年三月,我因病有幸走入法轮功修炼场。通过学法、炼功、修心性,使我疾病痊愈,身体达到一身轻。炼功点上一些绝症病患者获得了新生。炼功人数剧增,由九七年的几十人,到九八年的二、三百人。我丈夫常与他周围的人讲我炼功后,身体好了,心态更好了。我在单位上是多年的先进,修炼大法后,处处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戒掉了许多的不良习气,在工作上更加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淡泊名利,常常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许和好评。

但是,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在全国非法下令:对大法弟子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我与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一样,身体、精神和经济上遭受了种种迫害,家人也因此受到了牵连。我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劳教两年,被关610洗脑班十个半月,被停发工资、非法开除、冤判四年徒刑、抄家等迫害。

如今,我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在此,将我遭受迫害的经历写出来,目的是制止迫害,让更多善良的生命明白迫害真相、明辨是非,从而得救。

一、被剥夺基本人权

二零零零上半年,我在学校担任教务员和班主任工作,在学生班会上,我针对学生在社会上动刀子打群架事件向学生讲述了《转法轮》是一本教人修炼的书,书上讲到:“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 希望学生们自觉按照“真善忍” 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规守纪的社会好公民,学生们纷纷要大法书看。事后,校长刘文德、办公室主任王保禄、学生科长刘政找我谈话,胁迫我放弃法轮功修炼,不许在学生中宣传法轮功,要我保持与(邪党)中央的“思想、步调一致”。我拒绝放弃修炼大法,于是学校剥夺了我班主任的工作。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我与炼功点的同修们在本地为法轮功上访,没有结果。信访办人员讲:“这是中央的决定”。我们便商量准备去北京上访,希望中央能收回“取缔法轮功” 的错误决定,停止迫害。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傅双琦)。孰料,丈夫将此事告密了我单位领导,单位新一任校长卢克孝(已故)和办公室主任王保禄来到我家中,问我是否要去上访?我讲道;“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于是,当晩卢克孝来到我家中,骗我到单位去开会,当我到学校后,一辆警车开进学校,几个警察将我绑架上了警车,校长卢克孝也上了车,去派出所的途中,卢克孝还哭出声来,说道:“想不到你竟然会进派出所!”我告诉他:“我没干坏事,你也不必要为我担心。” 警察将我绑架到东关南街派出所,对我进行非法搜身和审讯。晩上关在一个铁笼子里,不许睡觉。第二天,警察叫来了我的女儿(正在上初中一年级)和单位同事及家属院的熟人给我施压,劝我放弃修炼和上访。我告诉他们:“法轮功是正法、是被冤枉的。”他们听后便纷纷离去。随后,我被绑架到西安市碑林区沙坡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拿出拘留证,构陷我“扰乱社会治安,刑拘我十五天” 并让我在拘留证上签字,被我拒绝。在非法关押期间,我绝食抗议,绝食七天后,我被放回家。回到家中,警察在我家中放了一份非法禁令(不许学法、不许炼功、不许弘法、不许上访、不许与法轮功学员来往)。我被非法剥夺了信仰、言论、行动的自由,及上访的权利,我家人和所在单位被株连成了“担保人”,丈夫停止工作在家看守着我。

在这非人的待遇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的一天晚上,我只身逃了出来,在同修家借了二百元钱,到西安火车站买了一张第二天去北京的火车票,在火车站呆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我在火车站商场买了一段红布、广告色、排笔,就地写了两条横幅:“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 事后我才知道,我离开家后,单位和派出所在西安火车站进站口三天布满了抓我的人,但我顺利的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

二、进京上访遭迫害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钟,我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当我举起“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时,几个恶警冲过来,将我绑架上警车,一会儿警车上塞满了到天安门证实法的同修。我们被绑架到天安门附近的一个派出所,这里非法关押了成百上千来京证实法的同修(里面有八旬老人和怀抱的婴儿)。在这里,大家齐声背诵着师父的《论语》、《洪吟》等经文。中午,两名警察对我非法审讯,并对我殴打、谩骂、罚站,一直折磨到晚上十二点钟,将我非法关押就近一看守所。一进看守所铁笼门,一女恶警对我吼道要我把衣服脱光,当我问道为什么时,这个恶警就抓住我的头发,对我拳打脚踢,并将我按倒在地,并叫来两个被关押的人员,将我的衣服全部扒光、搜身,然后扔给我两件内衣裤,让我赤身进入狱舍,随后,监舍里又陆续进来的了各地进京的六名同修,都遭到了同样的待遇。

在这约2.5平米的女监舍里,前面靠门一半的地面是其它类型的人员,而九名法轮功学员就在这约1.5平米的地板上洗澡、洗衣服、睡觉(包括便池在内)。在这些同修中,有八旬的老人、经济困难,背着吃着自家产的苹果步行来北京的甘肃同修。同监舍的其他人员嫌法轮功学员身上有异味,要我们在隆冬的下雪天每人用刺骨的凉水洗澡、洗衣服(当时我正来例假,也洗了个凉水澡)。完后,在湿地板上放一层纸板就在上面和身睡觉,没有被褥。监舍里规定:晚上不许站、不许坐,必须躺下。我们只好将个子小的人的腿、脚放在大个人的身上,人叠人的侧身挤下。六天后的清晨,突然紧急集合(不容我去收取晾在监舍外仅有的内衣),关押的全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上一辆辆军卡车。卡车开进北京一个大的体育场,体育场四周站满了荷枪实弹的警察和士兵,我们被编排成各组队,被转到北京各郊县的看守所。我被绑架到了河北省安平县看守所关押。

在河北省安平县看守所这里,与我被非法关押在同一监舍内的有二十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同修。我们轮番被非法提审,每个同修非法提审四天后回到监舍时,都被打得鼻青脸肿,有的脸都变形了,大家各自讲述着遭到的酷刑折磨:有个同修被通宵绑在雪地里的水泥电杆上挨冻;有个四川同修被恶警用铁钳子拔掉了两颗牙。我是最后被非法提审的,恶警将我的手铐在桌子脚上,四天不许睡觉、不许坐、并且谩骂、抽我的耳光、用冰块放在我的头上和塞进领口内。我绝食四天,连饿带冻,被送去医院检查,有两名护士问我为啥绝食?我告诉他们:我是因炼法轮功遭到迫害。他们都报以同情和理解。还有一名同修绝食十四天后生命垂危,被送进当地的医院。二十一天后,我丈夫得知了我的消息,来到河北安平县看守所接人,但被看守所警察非法敲诈了五千元人民币,没开出任何票据,才将我放出(我回家后他才告知此事)。走出看守所,丈夫见我的脸上还留有被打的血痕。

回到家中,发现昔日的同修纷纷被抓、被劳教。二零零一年二月,当时正值学校寒假期间,我决定再次进京证实法。来到北京火车站,我向两名柜台服务员询问路径时,递给他们一份大法好的传单,被她们恶告,随即我遭到了两名警察的非法盘查。我告诉他们:“我是法轮功学员,来京上访的。”他们欺骗我说带我去信访办。结果他们将我非法关押在陕西驻京办事处,又将我绑架回西安,关押在西安碑林区沙坡看守所。

三、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和我一并被绑架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西安市凤城南路5号)的有六名同修。因我们不愿进劳教所的大门,劳教所所长张卓青、教育科科长毕科长跑到大门口欺骗我们:“你们如不服劳教,可以按劳教决定书上写的,六十天内可以上诉。”随之,他们叫来劳教人员强行将我们拉进了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我递交了无罪申诉,却几个月了无音信,半年以后,当我向警察仁海珍询问此事时,他居然答复我:“法轮功学员不许上诉!”为此我向劳教所纪委书记赵晓阳投诉此事,赵晓阳欺骗我再重写一份无罪申诉。我递交“无罪申诉”几个月后,赵晓阳把我叫去说:“检察院来人口头通知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我后从赵晓阳与检察院来人的谈话中得知,检察院的人根本就没看过我写的上诉书,他们只是到劳教所办事,为了掩人耳目欺骗我,走了个形式而已。事后,警察仁海珍威胁我不许把她对我讲的话告诉别人。

在劳教所里,因为我不愿在劳教人员一栏签字,被三队大队长恶警王凡在办公室里当着其他警察的面,猛抽我的耳光,她手上带的戒指划破了我的脸,渗出血来。她打累了,叫办公室的三个警察魏小会、仁海珍、杨小娟掰开我的手,强按了手印。我不承认是劳教人员,不参与点名,被王凡拳打脚踢。王凡还用尖皮鞋踢另一位六十多岁同修王玉华,并将她的手拧在背后,用膝盖跪在她身上乱打。

因为我晚上炼功,三队警察将我脚尖踮着吊铐在铁窗上,四天四夜,脚肿的老大,手铐嵌进肉里,窗外的雪雨刮在脸上、手上,两手被冻得又红又肿。晚上,有值班的劳教人员看不下去,悄悄拿来一件棉背心将我的手包住,被值班警察发现后,谩骂着拿走。为了不让我炼功,一天晚上,三队恶警黄甫拿来 “约束服”,叫三个大个子劳教人员把“约束服”强行给我穿上。(“约束服”是一种残酷的刑具,用白色包装袋制作的由后面系带子的长袖衣服,受害人双手被反绑在背后。)

三队恶警见我不“转化”,叫来几个劳教人员,给我读诽谤诬蔑大法的书,我不听,她们就动手打我,我喊叫 “打人了”。恶警魏小会走过来问怎么回事?我告知她打人的事,恶警魏小会居然对众劳教人员说:“你们谁看见打人了?”说完扬长而去。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天晚上十二点钟,恶警王凡悄悄来监舍,发现我在床上打坐炼功,就叫我去办公室。我来到办公室门口,她拿出警棍向我劈头盖脸地打来,我告诉王凡:“你不要打,我们坐下来谈一谈。”恶警王凡吼道:“我们没啥可谈的。”照样打着我。我对她讲:“你不要打人,这对你不好。”她说:“我不怕报应。”她见我用手挡着警棍,便取来手铐将我铐在铁门上。她对我一阵暴打。此时,我身冒冷汗、内衣湿了,只感到头晕、恶心想吐,几乎昏迷。第二天,我的腰部、大腿全是紫黑色的瘀血(事后值班劳教人员告诉我,我被打了八十一警棍。)。

为了此事,被关押三队的同修集体绝食抗议。晚上,我们被拉到劳教所医务室强行灌食。医务室里十几个手持警棍的男、女恶警们,要我们将被灌食的同修的手、脚、头按在床板上,身上再坐上去俩个人,我们不从,便遭到恶警们的警棍、脚尖、耳光、谩骂等。我被恶警魏小会抓住头发、打着耳光拉到同修(孙运城)的头前。我们被轮番灌完食后,又遭殴打。护卫队仁××的男恶警在我的臀部上打了一警棍,另一同修李凤英被女恶警扒下鞋袜、站在彻骨的水泥地上、手趴在玻板上、扒下裤子挨警棍,被折磨得昏迷过去。一恶警还说她装死。后来把她抬到木板床上卡人中方醒。事后,我又被吊铐在警察办公室的铁窗上四天四夜。在劳教所宣布关我禁闭三个月,延长劳教两个月。随后,我被单独关在一房间里三个月时间,由一劳教人员看守着,除了上厕所外,平时都被反锁在房间里。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放出禁闭室,转到一队。全体同修集中在这里遭受“转化”折磨。这期间,每天从早上八点钟到晚上十二点、一点,被强迫观看诬蔑大法的电视,声音大得震耳。

同修李翠芳因拒绝观看造谣电视,被赵晓阳领着刘红一帮恶警拉出去暴打,被打得大小便失禁,休克过去。

因为我拒绝“转化”,被带过四天四夜的背铐,双手被放在背后铐在铁床上,既不能站直又不能蹲下;我坚持炼功,多次被穿所谓的“约束服”、不许睡觉、面壁罚站;有时是长时间被穿着“约束服”睡觉。

同修徐明霞白天晚上铐在楼梯上共四十天。蔡苏萍等几位同修几个月时间没沾过床铺,每天晚上三点钟才能坐在小凳子上,早上六点半又被逼起来面壁罚站;同修周亚婷因不“转化”,恶警不许家人接见,没有卫生纸用,又不许同修接济,我见她上完厕所后,只好用便池里的水洗下身。

一天,我见监舍里的劳教人员用鞋底抽打法轮功学员孙运成和另外几个同修的脸,并骂出污秽难听的脏话,我便去找当天值班的警察白××,告诉她监舍里打人的事。白××讲目前劳教所的主要任务是“转化”法轮功学员,骂人、打人都是些小事,根本不予理睬此事。

许多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转化”遭受了诸多非人的折磨,罄竹难书!据传闻,劳教所的警察“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有巨额奖金,如果哪个写过“转化书”的学员想反悔,警察中谁也不愿意退回奖金,便会招来 “包夹”再次变本加厉的折磨。晚上,我经常听到监舍楼道里电棍的放电声,对面南楼传来法轮功学员被打的凄厉的惨叫声。

二零零二年八月,劳教所所长张卓青去北京领回了八十万元迫害法轮功“有功”的赏金,并且在劳教所中大肆宣传。

四、610非法组织的洗脑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底,我结束非法劳教回家。非法劳教期间,单位没给一分钱生活费。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回到原单位上班,单位领导怕我给学生弘法,给我调换了工种,在总务科搞采购、当保管,以及干些学校的杂活。我处处以修炼人标准要求自己,学校新任校长李桂新,几次在学校中层干部会上讲:“你们大家都要像张洁这样的工作态度,这个学校就有希望了。”(同事转告我的)。校长李桂新曾对我讲:“你当学校的采购员我放心。”我说:“别人对我放不放心是次要的,我是修炼的人,关键是我自己放心我自己!”然而,我刚工作不到三个月,二零零三年三月初的一天,校长李桂新、副校长胡建堂叫我去参加所谓的“法制学习班”。我提出:“我丈夫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胡建堂说:“这是上边的决定,只去二十几天就回来了。”于是我既没有没带多的换洗衣服,也没有告知远在四川的母亲、女儿,就被校长李桂新送到长安县工人疗养院内的“法制学习班”,进去才知道这里是610洗脑班,不写“转化书”不许回家。我当时就质问校长李桂新为何欺骗我?他说:“我也是被他们骗了。”

我被非法拘禁在“610洗脑班”里,由一个“陪护”二十四小时看着我,不许学法、炼功、弘法,逼我每天看造谣诬蔑大法的电视、书籍和材料,并写思想汇报。当我写出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重道德,修心性的正法时(心得笔记一本),被洗脑班头目孙武选、李良威逼、恐吓:把这笔记本撕掉,你是在这里“反揭批”,你继续这样顽固、痴迷到年底都回不了家。我被非法拘禁了三个月后,于二零零三年六月回家。

回家后,我写了一份《一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经历》,交到校长李桂新的手中。二零零三年十月,我正在上班期间,学校副校长胡建堂突然要我马上去洗脑班。我拒绝去。于是,副校长胡建堂命令单位的几个同事强行将我拉上车,再一次将我拘禁在长安县工人疗养院洗脑班里。随之,陕西省劳教局、劳教委的一个姓胡一个姓郭的来“转化”我,他们告诉我,说我所写的上诉材料,经他们调查基本属实,只是八十警棍的数量有点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如今,他们已将劳教所打人首恶王凡降职了,要我以后不要再提起劳教所打人之事了。但是她们要我必须“转化”。后来我打听到:恶警王凡是调离了三队,但是因迫害法轮功得力被升迁了。

因为我拒绝“转化”,常常被胡、郭二人侮辱谩骂。在这期间,我听洗脑班头目孙武选讲到:一个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一期(两至三个月)的花费是一万二千元人民币,其中一部份资金是由个人或者所在单位承担,一部份是由邪党中央拨款。洗脑班找来作“陪护”的退休工人,除吃住外,每月工资九百元。孙武选与陈X不回避我的讲:这些所谓“转化”的人有85%以上的都不是真的“转化”。有的学员二次三次的被反复绑架到洗脑班。这给许多同修家庭、所在单位及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零零四年元月,因为我在洗脑班坚持晚上炼功,被保安人员(原公安退休人员张××)将我带到一秘密室内,这里面有洗脑班的头目陈××和“陪护”人员共五人,张××抽着我的耳光,其他人员七嘴八舌的说:“你今晚必须写出‘转化书’。”我告诉张××:“你作为一名警察应该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张××便用拳头扎我的脸、头部,并吼叫道:“这里没有法律可讲,只有‘转化’”。他们让我通宵站着,一次次催逼我写出东西。因为我不“转化”,他们对我进行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不许跟家人打电话等,对我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二零零四年新年期间,洗脑班里只剩下四位没写“转化书”的同修,一天晚上约十点多钟,突然洗脑班头目们神秘的通知我们搬家,从长安县转移到临潼县。他们当时谎说是“租赁合同期满”。后来从“陪护”们的谈话中才知道:是因为国内外的同修给洗脑班寄信、打电话等缘故,致使他们才到处躲藏。二零零四年四月,我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七个半月后,才放回家中。

五、610、单位对我经济上的迫害

回到学校后,单位校长李桂新、副校长胡建堂威逼我在半年内写出“转化书”,否则按西安市610办公室指示将我开除。当时我工龄已三十三年。在这半年里,尽管单位只给我发六百元的生活费,但我仍然兢兢业业的工作。副校长胡建堂过一、两天就来逼迫、威胁我写 “转化书”。二零零四年十月,校长李桂新给了我一份“辞退通知书”,理由是我坚持法轮功,在劳教所期间因“表现不好”被延长一年劳教。随即,我找到一份国家文件,明确规定对被劳教不“转化”人员不得开除公职。我指出:“劳教所没有延长劳教的权利”,说延长我一年劳教是编造的谎言。李桂新告诉我,这是市610办公室要求他这样写的。

我多次去市610办公室才找到孙武选,他谎称:“是你们单位要开除你的”。当我再次找到校长李桂新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实事求是的办事?”他回答:“如今哪有什么实事求是?我这是按照市610办公室的要求办事,否则,我的官位也保不住了。我们学校根据你多年的工作态度,已经给你‘开恩’了,由‘开除’变通为‘辞退’,你还可以有几千多元的辞退费。”

我被非法强行没收办公室钥匙给辞退。我曾找过单位主管上级部门,他们都说这是市610办公室的决定。我多次找到610办公室,610人员都回避我;我找过一些律师,他们的回答是:这是中国的特色,法轮功被扣上政治帽子,法律便是一张废纸,“我们也无能为力”。

六、公检法司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我在外面有事,一同修在我家中。西安市沙坡派出所警察王西裕带着几个警察闯进了我的家,说是因为有人构陷。随之,西安市碑林国安大队的恶警非法抄了我家,抢劫了两台复印机、录音机、讲法书籍和讲法磁带及刚复印了一部份的《九评》资料。恶警将我拖出家门抬上了警车。另两名同修也被绑架。

我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沙坡看守所,我绝食三天后,又被转到西安市长安县洗脑班。我绝食二十三天,在这期间,我被多次强行灌食,口鼻出血,最后因灌不进食,我被送到陕西省安康医院(监狱医院)。我被绑在床上输液,一个星期后,又将我非法关押在长安县洗脑班。

此时,国安恶警对我进行非法审讯,几个晚上不许我睡觉,用强灯通宵照着非法审讯:一、追问我被迫害之事谁给上的网?二、我家中的书籍是谁给的?我告诉他们:我既不知是谁给上的网,如果网上面讲的是事实,就应该去追究那些干了违法之事的刑事责任,而不应该去追查谁给曝了光,去堵人的嘴;法轮功书籍是教人修炼的,信仰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你们对我非法审讯,我拒绝回答。于是,他们对我动刑:三天三夜的老虎椅,将我的手脚铐在铁椅子上,胸部用布条绑在铁椅子上,脖子上套上气管子充满气,使我感到呼吸都困难;三天三夜不许我打盹睡觉,当我眼睛刚一闭,国安恶警头目便对我喊叫。最初,不许我上厕所,致使我三天不敢喝水。三天后,碑林国安的一警察李峰接班,见我脚肿的厉害,才打电话向上面汇报,将我从老虎椅上放了下来。在我被灌食期间,市“610洗脑班”头目孙武选到洗脑班来非法威逼、引诱我:“只要你说出是谁给的书籍、资料,便放你回家甚至恢复你的工作”。我没予理睬。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晚上九点左右,国安恶警头目韩勇和一个寸头黑高个,两人将我拉出长安县洗脑班房间,推上一辆公安车,后面又尾随了一辆公安车。我问道:“你们把我弄哪儿去?”恶警头目韩X吼道:“少屁干”。随之,这恶警用一大双层包装袋,将我从头向身下罩住,将我按住车内不许我动弹。他们把我载到一高速公路边,将我推下车,三个恶警将我手脚抬起,准备往公路边的河里扔。此时,我大声的喊叫,他们一人说:“这里来往车辆太多,把车开到前面僻静处再将她扔下去。”我又被推上了车,驶了一段路程,又将我推下车,他们将我按倒在高速公路的地上,取下罩在我身上的包装袋,恶警韩X说:“你要再喊叫我就用这抹布将你嘴堵上。”高个寸头的恶警逼问我:“你说,你家的资料谁给的?”我告诉他们:“你们不能这样做,你们这是在执法犯法。”当他们再次将包装袋将我罩住,抬起我的手脚准备往河里掉时,我没有任何反应。此时,后面那辆车年轻一点的恶警说:“算了,这里来往车辆太多,待下半夜再将她扔下去。”再次用包装袋把我罩住,将我推上车。在返回的途中,路过收费站,他们心虚,将罩在我身上的包装袋取下,此时,我才知道,他们对我非法刑讯逼供的作案地点是:陕西省长安县子午镇收费站的高速公路上。回到西安长安县洗脑班已是夜间十二点多钟。

二零零五年五月下旬,西安碑林国安恶警将我非法关押在沙坡看守所,将我非法逮捕。此时,我无法与家人联系,没钱请律师,自己起草了一份“无罪申诉”。非法庭审的前几天,西安碑林区中级法院的牟启中(可能记忆有误)告诉我要公开庭审。非法庭审的头一天,法院为我提供了一个免费律师胡斌,他来与我见面的第一句话:“你家的资料不是‘××宣传品’你只要写个放弃修炼就可以免于刑事或者从轻判处。”我说:“你今天能为法轮功作辩护律师是你的荣幸和荣耀。但是修炼人不说假话。”胡斌律师便说:“那你今晚考虑好,明天开庭该怎么说。”第二天碑林区中级法院对我进行了秘密庭审,只有庭长、陪审员、记录员、公诉人和胡斌律师及几个警察外并无他人参加。庭长、公诉人一通诬蔑法轮功,诬陷我违反了刑法300条。胡斌律师的辩护词是:一、我家抄出的大法资料不足三百份;二、制作的《九评》还未发放社会造成所谓的“影响”。

我的无罪辩护是:一、根据我国法律,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要求,我通过修炼,道德回升、身体健康,利国利民。二、公民有言论自由,《九评》是救人的。三、我修炼做好人、讲真相救人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原文大意)。并且我在材料中以及法庭上指控国安警察对我非法刑讯逼供。但公诉人谎称“你的指控没有证人”,庭长也包庇枉法渎职。

之后,法院来了一女恶警把我叫去(西安沙坡看守所办公室)问我是否有不服要上诉?我告诉她:他们给我看的照片中所谓从我家非法抄走的资料中有许多“真善忍”的小卡片,其一这不是我家的东西。其二“真善忍”教人向善的,历朝历代都崇尚的了,怎么能说成是×教宣传品?而且还要以份数多少给我论罪?这女恶警竟说 “真善忍就是×教宣传品”。我反问她:“照你这样说,那假恶斗才为‘正’的吗?”看守所的其他警察都笑开了。女恶警气急败坏的说:“我马上就可以给你判刑。”二零零五年十月,非法判决书下来,说我“触犯了刑法三百条”,谎称我“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四年。”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我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七、陕西省女子监狱的迫害

陕西省女子监狱(号称“现代化部级文明监狱)。刚入监,我到了九队(又称入监队、参观队)。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每天劳动八小时,星期天休息,入监队除了学习外,没有生产任务”。入监队对外宣传的是:法制学习队,没有生产任务。要求刚入监的人背诵监规、纪律、供游人参观、录像。实际上是,非法超时劳动。来人参观时,马上把手下所干的活藏起来,队长装模作样的给大家读书,或者让入监的人员摆出娱乐下棋、唱歌、学习状。待参观的人一离开,马上又拿出生产的设备、材料来干活,而且常常是干活到晚上十一,二点。监狱还把坚定法轮功学员藏起来,以免在参观的人面前露马脚。一般入监三个月后,待入监队人数够了,便被转到各生产车间去奴工队(1~8队)。监狱里许多奴工产品都是生产一些假冒伪劣药品(壮阳药之类的),药物生产利润比较大,各队都乐意接这种活。尽管有时到女监加工药品的厂家因假冒产品被查封,正在生产的药物就免费送给服刑人员或者过一段时间当垃圾倒掉。假冒产品在女监上、下泛滥,人人心照不宣。
我因为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穿囚犯、不背监规、不打报告词,遭到九队大队长史建荣的耳光、谩骂。我坚持晚上炼功,被非法吊铐在入监队的铁门上几天不许睡觉,“互监”也跟着罚站。一个多月后,我被派到劳动任务较重的八队。八队约一百六十多人,有两名同修(苟玉芳、王宏)。八队给法轮功学员每人派有3~5名所谓的“互监”,二十四小时限制行动,不许学法、炼功、不许与同修讲话,有服刑人员与我们交往密切的,常被八队警察叫去警告。

在八队,当我写出“上诉书”草稿时,被队上警察李文侠非法没收。监狱里的奴役时间常常是十五、六小时,吃饭也要限定时间的。当我与同修们向监狱及队上反映这是违反监狱法时,他们都拿些非法理由搪塞。

同修王宏因拒绝奴工,被非法关进“严管队”九个月时间;被非法关押在三队的同修马玉华绝食抗议超时劳动,被非法关进“严管队”折磨。

二零零七年六月,同修苟玉芳面临要出监了。监狱里为了迫使她写出“转化书”,便将她吊铐在三楼八队的图书室窗户上“示众”,说是对她进行“出监教育”。全监服刑人员每天早、中、晚收工到饭堂吃饭时,都能看到她吊铐在那里。许多服刑人员敢怒不敢言。八队大队长杨谨和专司迫害的恶警张建青指使服刑人员可以随意的谩骂、折磨大法弟子。

为此,我给监狱长辛海波递交了一封信,指出监狱超时劳动不合法,剥夺同修的信仰并施以酷刑,以历史为鉴,施暴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监狱停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监狱长收信后不但没给答复,相反的是:以后更加隐蔽、残忍的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队恶警从同修王宏身上非法搜出了大法书籍,便将王宏吊铐在八队三楼图书室,为了避免被人看见,整天将图书室窗帘放下,只看见有手铐挂在上面。王宏被吊铐九天九夜后,又被转到九队遭受“转化”折磨。

恶警在我与同修苟玉芳包中搜查出“大法经文”后,要我们说出资料的来源,我们不说,杨谨几个恶警便逼迫我们在工房“罚站”,从早上七点半站到晚上十一、二点,工房收完工以后才可回监舍休息,苟玉芳的脚都站肿了。罚站折磨我们十八天后,又让我们继续劳动。这时除了加重劳动任务外,只要派给我们的五个“包监”里有一个人没完工,就得呆在工房不让回监舍休息。

女监为了迎合江氏集团上面的指令,在女监强制人人观看诬蔑大法的展板、书籍和人人揭批。八队的大队长杨瑾曾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们就是要利用女监里那些最坏的恶人来对待法轮功,只有她们才下得了毒手。”女监的黑暗人人皆知,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弟子来讲,这里更是人间地狱!

据透露,二零零七年十月同修苟玉芳出监时,被当地的“610” 洗脑班人员非法带走,洗脑班因监狱没有使苟玉芳“转化”,还向监狱索要“转化”费,由洗脑班继续“转化”迫害她。为此,监狱为了保住名、利,达到《监狱报》上鼓吹的70%以上的“转化率”,在以后的日子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为残酷。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转到入监队。由九队大队长史建荣、恶警魏尘、管事犯汪颖、薛东波、张改平以及服刑人员张文、王春仙等为首都几个打手,组成的所谓“攻坚小组”,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强制“转化”迫害。我到九队的当天,恶警魏尘领着打手张文、王春仙等人对我进行非法搜身,当张文搜出包里的大法经文时,我对张文讲:“你没收经文这对你不好。” 张文就当着恶警魏尘的面打我的耳光。魏并没制止张文打人行为。第二天,恶警魏尘指使打手张文、王春仙、林燕等四人将我关在一房间里毒打,王春仙抓住我的头发往将头往墙上、铁床架上撞;她们用膝盖顶我两侧的大腿骨;有一个打手张X说:“好久没踢沙袋了,反复腾起来踢我的胸部,我倒地后,她们就用大皮鞋在我的脚关节、膝关节上乱跺,再让我站起来,她们继续练腿;张文用硬塑料鞋底抽我的手和身体,我的指甲盖被打破流出血不止。几小时后,我感到眼前发黑、头冒冷汗、全身疼痛、呼吸困难,扶住床边支撑着。此时,恶警魏尘推开房间,见我此状,扭头就走了。后来,听同修讲,魏出去告诉她们,说我心脏“有病”,提前放风,如我有不测可及早推卸责任。这是恶警魏尘常常惯用的欺骗手法。我被毒打到下午四点左右,我的脚关节、膝关节肿大,难以行走。管事犯汪颖将我搀扶到九队办公室,另外几名同修也分别遭毒打后带到这里。办公室里有副监狱长赵海莲,教育科长姬桂芬,以及九队的全部恶警。赵海莲说:上面有指示,要对法轮功学员“严管”迫害,必须“转化”。当我们向监狱长反映服刑人员打人之事时,赵海莲说:“你们只有承认自己是服刑人员以后,再来反映打人之事。”说罢,便扬长而去。晚上,张文等几个打手将我外衣扒掉,站在窗口冷冻,打我的耳光、不许睡觉,天天对我进行折磨。我胸被踢打疼得不能做深呼吸一个多月;咳嗽胸疼得感觉自己的胸肋骨断了似的,憋着不敢咳嗽,常常眼泪都被憋出来了;睡觉不能翻身;下蹲困难,膝关节、脚关节肿大,全身多处瘀血。在厕所洗澡时,要我避开人的视线,不许让人看见我身体上的伤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我被非法关进秘密“转化”室(女监的接见室的最底层),由恶警魏尘、管事犯汪颖、薛东波以及张文等三个打手对我进行折磨。开始是连续几天放造谣诬蔑大法的录像等,然后就非法逼迫我写出“转化书”。魏尘威胁我说:“这里是监狱,你敢讲真话,就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薛东波当众喊叫:“你进了这里,不写‘转化书’就休想出去!我们对你有的是办法:在这里不许睡觉,接下来就是警棍,再不‘转化’,我就把你当作精神病人进行治疗,你就是我的病人。你看:从这里走出去的哪一个人没写‘转化’?”当我讲到“法轮功讲出的是超常的理”时,薛东波对我大骂,并用打印纸打了一张特大的文字,上面写着侮辱我的话,贴在我的床头上。晚上,不许我睡觉、张文等打手对我进行殴打、罚站、威逼折磨我。

事后,当我一次次指责恶警魏尘违反二零零六年公安六条禁令(第一条:严禁体罚和殴打服刑人员)和刑法,利用服刑人员毒打法轮功学员是在教唆纵容犯罪;女监根本不是什么教育“转化”,而是暴力“转化”时。恶警魏尘的几次称:因为时间紧(到年底),上面下达的任务重(70%的“转化率”),是什么不得已采取的办法;她还诡辩说:“我没有叫她们打你,我只是叫她们想办法完成任务。”并教唆打手们:“你们打她时,不要叫我看见。”魏尘还规定,不经她同意,大法弟子不得与监狱的任何人包括监狱里的队长接触谈话,以免她折磨大法弟子的丑闻泄漏出去。

接下来是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恶警魏尘反复导演着一批批被强制“转化”的学员怎样去应付监狱局的“转化”验收。魏称:只有“转化”验收过关后,法轮功学员才能报减刑。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恶警魏尘给所谓“转化”者每人发了一张表,上面写,凡在此表上面签字的人,可以免除二十四小时的监控。凡写过“转化书”的人不许反悔,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等。恶警魏尘一次次的威逼、恐吓“转化”学员面对上级部门“验收”时,要面带微笑、轻松自如、不可多说话以免露馅,只要关键的几句话:法轮功是什么、与法轮功决裂等话即可。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将再次弄到“转化”室进行折磨,前面就有法轮功学员王玉芝、张桂兰等学员由于“验收”不合格,多次弄去“转化”室就是先例。

以下是同修讲述的遭受 “转化”迫害的经历:同修王宏,三十多岁,大学毕业生,因开法会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八月,女监九队对她的 “转化”迫害手段是:先是张文、王春仙等打手毒打、不许睡觉,当没达到目的时 ,吸毒人员王春仙便在恶警魏的指使下,弄来毒品,给王宏打了三针,她们想使王宏产生毒瘾索要毒品时,以写“转化书”作为交换条件。但是毒品在她身上没起作用,恶警魏尘与管事犯汪颖、薛东波及打手们便电击她的身体(最大强度),她的身体被电击变形蹦起来,折磨她 的人却狂喊大笑。当王宏处于昏迷之际,由恶警魏和汪等恶人自己起草了一份“转化书”强按了王宏的手印。事过一年之后,管事犯汪颖哄骗王宏说“转化书”被弄丢了让再补写一份。被王宏拒绝。(假“转化书”此事,是打人凶手王春仙事后良心发现,透露出来的)

同修茹红霞,六十多岁,因揭露610绑架同修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年。在二零零七年寒冷的十一月,她被以上恶人弄到上面提到的“转化”室,扒光衣服,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打手们对她进行毒打、用皮鞋踩跺她的脚,脚多处被踩掉皮;用冷水从头浇下,再用风扇对着她吹,把她折磨得昏迷过去,并在她的食品中伴有精神药物,强迫她写出东西后,放回监舍,但不许在众人眼皮下洗脚,恶人薛东波哄骗他人说茹红霞的脚是被“冻烂”的。

二零零八年,恶警魏尘要法轮功学员以监舍为单位,在每周“周会”上谈思想认识。一天,恶警魏尘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对法轮功的认识,我告诉她:“通过炼功,法轮功使我一身病好了。”恶警魏威胁我不许在监舍里说这样的话。晚上,同监舍的两名同修茹红霞、阚光英在“周会”上都谈到自己因炼法轮功身体病好了等,监舍管事犯刘凤英马上向恶警魏汇报。恶警魏气急败坏的奔到监舍里吼叫:“你们是不是想反了?告诉你们,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的,我对你们太‘善良’,网上都说我是一个恶警,我今天就要当这个恶警”。凶相毕露,把这两位同修双手吊铐在床架上,并抽她们的耳光,不许监舍的所有人睡觉,采用株连手段,利用服刑人员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十月,监狱里给每人发了一张上级机关发的调查表,调查监狱里有无警察违法打人之事。我填写了有警察违法打人之事。事后,恶警魏尘把我叫去办公室说:“你填写的表我看到了,你可以去监狱长那里投诉我打人了。”并威胁我:“你必须写出思想认识来,下一个再次去‘转化’室的便是你。“

二零零八年中期,随着九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增加,又从监狱调来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警察杜颖。她伪善的告诉法轮功学员们:“以后本队上不会再有打人的事情发生了”。但是,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监狱又劫持进来一个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的余金霖,她不认罪,被恶警魏尘、杜颖指使打手们在铁门外通宵对她进行毒打,惨叫声不绝,随后,她被关进严管队,被折磨成急性胸膜炎送至医院抢救。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两点多,女监教育科科长姬桂芬组织讲课,让每个队(1~9队) 的前三位人员上台前写出自己心中认为的中华美德,做人的标准有哪些?当法轮功学员王玉芝上台写出“真、善、忍”三个字时,恶警姬桂芬大怒道:“你还敢在这里洪法。”接着,姬桂芬大肆诬蔑法轮功在国外有“反华势力”,而且要人人表态揭批法轮功,作为年终能否评选上“监狱积极分子”的一个标准。随后,就对王玉芝进行折磨,不许睡觉,反复强迫写出“思想检查”。

八、被逼的生活无着落、流落在外

二零零八年底,我办理了出监手续,但恶警魏尘讲必须我的丈夫来监狱接人。但我的丈夫推说有病,不愿来女监接我,一直拖延了半个月后,在我强烈要求下,二零零九年二月,西安碑林区“610办公室”科长金安仓与我的一个亲戚才来女监接我。

二零零九年底,当我退休年龄快到时,西安碑林区“610办公室”科长金安仓来电话讲:“必须‘转化’才能办理退休金手续。”后再一次来电话时又讲:“如今退停手续不好办,要不,你一次性缴纳四万元后,我们每月给你发四百元的低保金。”

西安碑林区沙坡派出所片警王西欲还给丈夫去电话骚扰,问我身在何处,表现如何等。

二零一零年六月,我到单位找领导办理退休金手续,校长窦宪国、副校长胡建堂让我去找西安市碑林区610办公室解决此事,互相推诿。

二零一一年九月,我丈夫经受不了长期精神的折磨和警察王西欲等人的骚扰,硬逼迫我与他离了婚。我生活无着,回到重庆女儿身边。

二零一二年,我从重庆到西安找原单位要求退休工资时,传来重庆的消息:重庆南坪国保九月七日绑架了几名同修,并且非法抄了我女儿的家,盗窃了我放在枕芯内的部份现金三千元(当时家中无人)。事后还逼迫我女儿在抄家的单子上签了字。如今我被逼的生活无着落、流落在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9/西安市女教师揭露十三年遭迫害经历-269361.html

2010-10-17: 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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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苟玉芳、张洁同时被非法搜查出“经文”后,被八队几个恶警杨谨、张建青等人逼迫她们在工房“罚站”,从早上七点半站到晚上十一、二点,工房收完工以后才可回监舍休息,非法折磨了十八天后,又让她们继续劳动。这时除了加重奴役劳动任务外,只要派给她们的五个“互监”里有一个人没完工,就得呆在工房不让回监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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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张洁入监时,不服罪不穿囚服,遭到恶警史建荣的谩骂和耳光,她晚上坚持炼功被非法吊铐在九队铁栏门上,不许睡觉。(“互监”陪着罚站),她下到八队时,写出无罪申诉,被八队恶警张文侠非法没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张洁被转到九队。恶警魏尘领着打手张文、王春仙等打手对她进行非法搜身,张文当着恶警魏尘的面打她的耳光。第二天,恶警魏尘指使打手张文、王春仙、林燕等四人将张洁关在一房间里毒打:王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铁床架上撞;她们用膝盖顶她的大腿骨两侧;并且腾起来把她当“沙袋”踢。张洁倒地了,打手们就用大皮鞋在她的脚关节、膝关节上乱跺,然后,再让她爬起来,打手们一次次重复“练腿”;打手张文用硬塑料鞋底抽她的手和身体,她的指甲盖被打破流出血。几小时后,恶警魏尘推开房间见张洁支撑不住了,扭头就走了。魏告诉其他法轮功学员说张洁心脏“有病”,提前造谣,及早推卸责任。

张洁和其他被毒打的法轮功学员被带到九队办公室,她们向副监狱长赵海莲,教育科长:姬桂芬,以及九队的恶警们反映服刑人员非法打人时,赵说:“上面有指示,要对法轮功学员‘严加狱警’,你们必须‘认罪伏法’,必须‘转化’。你们只有承认自己是服刑人员以后,再来反映打人之事”。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张洁被非法关进“秘密转化室”由恶警魏尘、薛东坡、汪颖、王春仙、张文对她进行非法折磨。开始是连续几天放造谣污蔑大法的录像等,然后就非法逼迫她写出“转化书”。魏威胁她说:“这里是监狱,你敢讲真话,就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薛东波对她喊叫:“你进了这里,不写‘转化书’就休想出去。我们对你的办法就是不许睡觉,接下来就是警棍,再不‘转化’,我就把你当作精神病人进行治疗,你就是我的病人。晚上,张文等几个打手将张洁外套扒下站在窗口冷冻,打她的耳光、不许睡觉,对她进行折磨。二零零八年十月,监狱里给每人发了一张调查表(上级机关发的),调查监狱里有无警察违法打人之事。张洁填写了有警察违法打人之事。事后,恶警魏尘对她进行威胁并要她写出思想认识来。

当有法轮功学员指责恶警魏尘违反公安六条禁令和刑法、利用服刑人员毒打法轮功学员是在教唆纵容犯罪时,恶警魏尘的答复是:“因为时间紧,上面任务重(70%的‘转化率’),不得已采取的办法”。她诡辩:“我没叫她们打你,我只是叫她们想办法完成任务”,并指使打手们:“你们打她们时,不要叫我看见”等。恶警魏还规定:“不经她同意,法轮大法人员不得与监狱的任何人接触、谈话”。以免她的丑闻泄漏、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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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7/231113.html

2010-08-07: 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在一分监区,法轮功学员李琳(汉中城固人),因不承认中共对她的非法判刑,拒绝参加监狱罪犯的劳动改造而被恶警刘素娟长期罚站迫害;在二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徐春霞因手抄《转法轮》等资料被恶警韩美丽等恶警强抢,徐春霞向她们索要时,韩美丽气势汹汹地连打徐几个耳光,并且在带徐上其办公室的路上,韩从背后向徐的臀部猛踹一脚,致使徐春霞头部撞在走廊的墙楞上,血流不止,脑门上留下了一厘米大小的疤痕。

二零零六年,为抵制监狱内长期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每天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超时奴役,在二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徐春霞、李敬爱、左黎分别向二分监区警察写抗议书,抵制监狱内八小时以外的超时奴役。后来,徐春霞因拒绝参加监狱内“劳动改造”,二分监区恶警韩美丽等将徐春霞送严管队迫害达七个月。左黎在城固看守所因炼功遭到长时间吊挂,体罚等迫害,后来,到女监后身体状况很差,在女监内,曾两次发“病危通知书”的情况下,仍遭到二分监区指使的恶犯任红利、马继欣等人的殴打,遭恶警们的恐吓。在三分监区,法轮功学员田栓罗因炼功,讲大法好,遭恶警张文革多次殴打,致使原来纯朴、善良、健康的田栓罗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还有一位在狱中开始修炼法轮功的新学员为保护大法资料,被恶警送严管队迫害长达半年。

六分监区恶警郑东丽为了贪图中共给予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奖金,带了四名邪恶的凶犯,对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马蕴华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持续残酷迫害。在恶警郑东丽的纵容、唆使下,四名打手把擦尿用的抹布塞进了马蕴华的嘴里,还用胶布封住嘴,然后用蘸了水的毛巾在她被扒光衣服的臀部抽打。凶犯蔡红利还解下皮带抽打她,还用手铐将她反铐在铁架上,使其站不起来,蹲不下去。长时间不让该学员洗澡等等,折磨她,以达到他们洗脑转化的目的;对学员杨雪琴实施不让上厕所,体罚,不让睡觉,二十四小时洗脑灌输的邪恶手段,还以株连式的手段给杨的包夹犯人施压,在十二月份刺骨的寒冬将杨雪琴的冬衣扒光冻她(未婚姑娘),其手段毫无人性,凶残无耻。

八分监区恶警杨谨将法轮功学员王宏吊铐在本监区图书室窗户上几天几夜地折磨,后来又送往严管队进行了长达九个月的迫害。

九分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点监区和黑窝。二零零五年以后新进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在这里。陕西女监恶警有:教育科姬桂芬、九分监区史建荣、魏尘、杜莹等,这些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打手,专设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点,他们害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被监狱内其他罪犯知道,曝光,专门设在远离各分监区的前边,接见楼的一楼内。又专门培养了一批没有人性的打手、帮凶,也叫包夹,还有一位披着所谓“医学双博士”外衣的薛东坡,为制定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采用的各种邪恶手段出谋划策,还有吸毒、盗窃惯犯王春仙、流氓打手张文等一大批所谓的包夹犯。

二零零七年五、六月间,对法轮功学员王宏单独隔离迫害长达三十六天,在恶警史建荣、魏尘的直接操纵、指挥下,薛东坡、汪莹、王春仙、张文等恶徒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一套又一套的迫害方案。如将王宏衣服扒光,在其乳头上挂吊上东西,更无耻、可恶的是将师父法像烧毁让其从上面跳过去,这些恶劣行径令人发指。更恶毒的是给王宏身上注射不明药物使其神智迷糊、意识不清时,乘机强制王宏在“转化书”上按手印。更甚者在给王宏注射不明药物后,致使王宏全身肌肉抽搐,拧成块状时,这些打手暴徒们眼睁睁地看着,发出狰狞的狂笑,这与魔鬼又有什么区别呢?

紧接着他们又从各分监区集中了一批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有王莉(七分监区)、张洁(八分监区)、张宝玉(四分监区)徐春霞(二分监区)茹红霞(五分监区)等等。调往九分监区,实施新一轮的迫害。这些调到九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一到这里他们就以查身为名,拳脚施暴,强行扒光衣服搜身,由于不配合恶徒搜身,暴徒张文将法轮功学员徐春霞裤脚提起,将徐摔倒在地,恶警史建荣拿起警棍,向已倒在地上的徐春霞臀部猛打。他们还以背监规为名,唆使包夹罪犯拳打脚踢法轮功学员,有的牙齿被打掉,有的学员被打的脸上青紫肿块,有的被打得行走困难,几乎人人都带着伤,喊恶警制止迫害,根本没人搭理。后来,当监狱长赵海连、教育科长姬桂芬召集新来的四位法轮功学员开会时,在九分监区会议室内,几位法轮功学员当面向监狱长等人讲迫害真相时,他们根本不让这几位学员发言,并严厉训斥……由此可见,以上种种暴行,完全是中共恶党从上到下蓄意制造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恶毒迫害事件。

二零零七年下半年期间,九分监区分批对调入的每个法轮功学员,实施一对一的迫害。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春霞被恶徒王春仙、张文等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后又将全身衣服扒光,在十二月份的寒冷冬季将门窗大开,电风扇对着徐的脸上吹,又不断的往她的头上浇凉水等,并且连续十几个小时的罚站,致使徐春霞浑身冻的青紫,失去知觉。法轮功学员张洁被他的包夹恶徒用脚在下身处狠踢,致使其好长时间小便解不出来,疼痛难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7/228046.html

2007-11-22: 陕西女子监狱恶行 王宏被吊绑八天七夜
被非法关押在陕西女监的王宏被恶警杨某非法搜查出经文,恶警想挖出经文从何处来,遭拒绝,结果将王宏吊绑8天7夜,24小时不让睡觉,王宏腿脚肿的没法穿上鞋,后被非法关押在地下室進行迫害。

张洁也被恶警非法搜查出经文,恶警逼问经文来源,张洁不说,被罚站了13天。

徐明侠长期被恶警指使犯人拳打脚踢、打耳光。

马云华从3月份被非法囚禁在楼上,恶警不让其下食堂吃饭,24小时不让睡觉,一直罚站。在高压迫害下,马云华在神志不清时写了“四书”,当司法局所谓“验收”时,她揭露邪恶利用非法手段对她進行无人性的迫害。现马云华一直被监控,有4人专门看管她。

陕西省女监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犯实行奖分制。恶警迫害善良,拉犯人陪葬,恶警抓住犯人挣分的心理,让这些犯人对大法犯罪,为了挣分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惨无人道的迫害,精神摧残,人格侮辱,用高压,强加,剥夺修炼者的思想和生活基本人权,拳打脚踢,灌输邪恶编造的谎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2/167018.html

2006-09-28: 曝光西安市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张洁的残酷迫害
张洁于2005年3月10日前后被邪恶之徒绑架到看守所,至今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最近我们辗转了解到西安邪恶国安和碑林派出所恶警对她残酷迫害的一件事。

一天恶警准备害死张洁,找了一个大的编织袋,把她装到里面,袋子口用绳子封住了,用车把她拉到一个大桥上面;而后把她从桥上扔下去;桥下有水但很浅,张洁被摔下去后,昏迷了一段时间,醒来后,看到编织袋的口已打开,估计封口的绳子断了,她挣扎着从袋子中爬出来,但实在无力气站起来。恶警们看到她没有死,就又把她拉回去,继续迫害。

这里正告西安恶警:别以为你们干的丧尽天良的事,没有人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对他人干的恶事,一定会报应你们自己身上的。真的为你们好,奉劝你们不要再对大法行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8/138885.html

2006-09-13: 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部份大法弟子名单
马温花 58 西安市
薛丽君 43 勉 县 2年
魏欣荣 34 汉中市
袁佩玉 47 渭南市 1年半
霍倩婴 30 西安市
陈淑芬 49 宝鸡市 1年半
王景云 55 西安市
刘芳兰 38 榆林市 1年半
田拴罗 50 宝鸡市 绝食21天出来2年后又
李新棉 45 西安市 1年被判刑8年
阚广英 38 安康市 3年
王秀英
丁小鱼 40 户 县
张 洁 50 西安市
吴大琼 27 汉 阴
李恒莉 45 延安市
赵彭丽 53 西安市
刘惠荣 40 干 县
刘育文 63 安康市
高义敏 59 宝鸡市
罗学京
谢小芳 53
蓝 兰 30 西安市
董秀琴
郭素芳 45 西安市
何长青 55 安康市
李秀珍 46 西安市
杜淑慧 53 勉 县 2年
彭霞 26
杜淑明 56 勉 县 1年半
刘友东 28 西安市
陈贵莲 61 石泉县 2年
陈雪梅 45
王爱莲 52 咸阳市 2年
赵丽 32 汉中市
许玉琴   勉县
秦丽杰 46 宝鸡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3/137743.html

2006-03-16: 陕西最大的社会“不和谐”因素是甚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6/122993.html

2005-05-20: 大法弟子张洁,女,已被西安安康医院迫害两个多月了,恶警对她野蛮灌食不知有多少次了,目前生命已处在十分危险的边缘。张洁于2005年3月10日前后被邪恶绑架到看守所,她立刻绝食,被拉到西安市安康医院后,恶警们对她百般折磨,静脉注射不明药物。因张洁不配合打针,又喊“法轮大法好” 等,恶警在她的脸上嘴上狠打,每次打针都是捆住手脚肩部并且把人绑在床上10小时之多,有时手被他们捆绑紧得发紫,恶警有时让她睡在光板床上,不让盖被子,不让上厕所,有尿尿在裤子里,尿在床上。绝食期间由于药物的作用张洁不断呕吐,吐的是黄水,小便是红色的,夜里根本就无法入睡,嘴里还不断地流着口水,在这种情况下恶警还要给她强行灌食,使其胃部受到极大的刺激。因张洁不配合邪恶之徒,所以胃管很难插進去。那些恶警根本不管人的死活,有时把皮管子插在她的气管里,几乎每次插管子都把她插得鼻子嘴里都是血。有一次恶警护士竟然插了十次都未插進去,恶警护士长刘琦气得往张洁嘴上狠打。

2005-03-29: 3月9日中午大约12点左右,碑林分区一帮恶警突然到大法弟子张洁家敲门,当时她家中还有大法弟子王佳莉、孙德君三人,听说他们不给开门,恶警硬是砸开了门抄走了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还有一些耗材,将三人强行抬走,她们的家人还有同修到处打听,找了好多地方,也没找到他们被关在哪里。

大法弟子张洁,2001年元月因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刑满释放后一个月又绑架至洗脑班,折磨3个多月,2003年10月再次绑架洗脑班关押六个多月之久,现已停止工作。

大法弟子王佳莉,2000年底因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数月,2003年又遭洗脑班迫害,多次受到恶警骚扰、抄家。

大法弟子孙德君,因去北京上访被迫流离失所近2年,后被非法抓捕,被关押莲湖区看守所数月,又被送入洗脑班,多次受到恶警骚扰。

2005-03-28: 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教师张洁,女,现年51岁,与1997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2000年9月,张洁在市劳动技术学校担任班主任期间,因强调学生按照法轮功提出的“真善忍”标准要求,重道德、做好人,而被学校无端取消班主任资格。2000年 12月张洁准备進京上访,被她所在单位领导知道后,派人来到家中骗她去单位参加所谓的“党员大会”而将她非法抓進了沙坡看守所刑拘关押。

张洁在沙坡看守所绝食7天后被放出,但她所在单位仍然侵犯她的权利,张杰在被剥夺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情况下于2000年12月底進京上访,但遭到北京看守所(后转到河北看守所)的非法折磨和关押,恶警并向他家人勒索了5000元钱才将人放出(没开出任何票据)。

2001年元月,张杰因受到不公正对待,再次次上访而被抓,并被非法判处两年劳教,张杰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两次递交“无罪申诉”,被“驳回”,并且遭到了种种酷刑折磨(殴打、挨警棍、吊铐背铐、穿约束服、将板捆在背后、几天几夜面壁罚站不许睡觉、关禁闭两个半月、强行灌食等)。在两年劳教期间单位没给发一分钱生活费。

2003年3月,张杰从劳教所被释放,回单位刚上班两月,便被强行送往洗脑班進行迫害。当张杰写出法轮大法好的真实想法时,遭到洗脑班的恐吓、威胁、关禁闭、限制人身自由,不许出班的非法拘禁。非法拘禁三个月后才将她放出。2003年10月,张杰因给单位领导递交了一份《一个大法弟子遭迫害的经历》,披露执法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酷刑折磨的事实和声明因压力下所写的违心的东西一律作废。并且递交了一个光碟(天安门自焚真像),由此又被强行抓進洗脑班非法拘禁半年之久,在这期间遭到610洗脑班的有关人员的恐吓、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精神折磨。

2004年4月底,张杰从610洗脑班放回,但因她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修炼信仰,不配合610洗脑班和所在学校写违心的“转化书”而被强行剥夺工作权,被辞退。目前,太乙路办事处和沙坡派出所的一些人员还经常对她及上门進行盘讯和骚扰。

2005-03-23: 2005年3月10日前后,西安大法弟子张洁、王嘉莉、王慧君被非法抓捕。
陕西西安三名大法弟子再次遭绑架

3月9日中午12点左右,碑林分局一帮恶警突然要到张洁家進行骚扰和非法抄家,当时家中有西安交大大法弟子王佳莉,北关的孙德军,张洁三人,当时她们不给开门,恶警硬是砸开了门,把三名大法弟子强行抬走。抄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电脑,打印机和一体机。她们的家人和朋友跑了好多地方都未能找到关人的地方。

大法弟子张洁2001元旦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回来后一个月,又被强行绑架洗脑班迫害。2003年10月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半年之久。

大法弟子王佳莉,2000年因去北京上访,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数月。2003又被非法绑架洗脑班,经常受到邪恶骚扰。

大法弟子孙德军,因去北京上访被迫流离失所近两年,后被恶人非法抓捕到看守所,关押数月后又非法送到洗脑班進行迫害。

2004-02-15: 邪恶之首江××2002年三月份窜到陕西省西安市,给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全体被邪恶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恶警赵小阳透露,江××给该所拨专款80万元人民币,做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费,让管教们吃住在所里,发高额奖金加大迫害力度。使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一度陷入魔障鬼魅之中。

2002年4月3日在赵某的指使下,全所上下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全面最邪恶、最流氓的瓦解式的迫害。

张洁坚持炼功,王帆、魏小会多次给张洁戴铐子。恶警值夜班时,碰到李树莲、陈桂莲炼功,就罚李、陈站一夜,打的李树莲腰部至臀部全是青紫色(很长的时间弯腰都很吃力),打完后铐在铁门上。魏小惠、王帆把我们自己买的小凳子叫烟民抽走,不让我们坐,张洁抄写经文魏小惠收走不说,把张洁的互帮叫去就是一顿打,打的鼻肿脸青。张洁找魏小惠(管教)说打人不对,魏不但不讲理,还对张洁延教半个月,张洁说你这样做我全面不配合,不点名报数,魏小惠、王帆亲手打张洁,并戴铐4天。赵小阳身为纪检委书记兼劳教所副书记,指示张小玲一分队为严管,二分队为宽管,三、四分队为普管。一分队上厕所必须打报告,并让烟民“互帮组”带领去。当她们上厕所不打报告时,烟民宋文倩、李丽娜说你们不打报告不能上厕所,要不就把你们自己吃饭的碗拿出来小便。宋文倩、李丽娜逼着刘桂清喝尿,强行灌。大法弟子用自己的桶小便,宋文倩、李丽娜把桶踩烂;用自己脸盆小便,宋、李烟民把脸盆踩烂几个。张小玲(管教)一直给孙运城、李小荣、魏欣荣、李树莲、刘桂等大法弟子戴铐子。她们绝食抗议,遭到强行灌食。限制用水,大法弟子只用厕所水洗澡洗衣服。

2001-11-23: 陕西女子监狱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的大法弟子遭受了非人的肉体和精神折磨。自六月份以来,这里的干警执法犯法,手持警棒亲自上手(男干警)打她们,操纵劳教人员对大法弟子進行肉体折磨,监控和精神摧残,以及罚站、不让睡觉等……。

目前已知被非法关押于此的大法弟子有:

闫惠琴(迫害致死);张华清(致精神病);景芝英,78岁;荆自英,69岁;邢文真,68岁;张云贤,60岁;张秀英,64岁;杨连英,60岁;赵帮勋, 58岁;张金兰,53岁;王秀文,54岁;罗长云,47岁;刘爱英,46岁;张丹霞,46岁;陈翠珍,48岁;李翠芳,49岁;陈翠花,52岁;杨翠云, 48岁;黄玉芹,63岁;刘凤梅,62岁;梁凌云,32岁;王洁,26岁;陈淑莲,62岁;高莉,28岁;赵佳斌,63岁;周亚婷,45岁;翟贤茹,58 岁;王永兰,46岁;刘丽华,40岁;王秀珍,63岁;李秀珍,50岁;刘改先,48岁;杨仙花,39岁;孙运城,44岁;魏海云,32岁;吴长青,45 岁;张秀英,46岁;杨启珍,58岁;杨丽,40岁;马蕴华,58岁,马蕴静,63岁;兰蓝,38岁;赵彭丽,53岁;刘玉文,63岁;罗学京,51岁;郭淑芳,44岁;彭霞,25岁;李秀珍,47岁;陈雪梅,45岁;赵丽,32岁;吕凤英、李凤英,48岁;于勤珍,48岁;马亚尼,36岁;胡青勤,30 岁;陈克,59岁;伊正翠,56岁;贺桂兰,55岁;张英华,38岁;蔡秀芳,43岁;王西琴、李宝莲,47岁;菜淑萍,46岁;和秋玲,45岁;李树莲,42岁;霍倩婴,32岁;王景云,55岁;王秀英,39岁;张洁,45岁;谢小芳,50岁,董秀琴、任巧珍,60岁;何长琴,55岁;袁小红,32 岁;陈淑贤,63岁;何兵,56岁;沈书红等等。

西安 碑林区联系资料(区号: 29)

2023-03-05: 西安碑林分局太乙路派出所:
孟会林
杨昕

2020-01-01: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翠华北路331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57 029-85225021
传真:029-85225021
雁塔区检察院起诉科 029-85255579-8406路线:乘坐5、30路等公交车在翠华路站下车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北路329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69237
院长信箱:xaytfy_mygt@chinacourt.org
执一庭 029-85221552
执二庭 029-85232903
综合科 029-85233518
办公室 029-85211884
院长接待 029-85235247
监察室 029-85227535
刑庭 029-85264217

2018-08-05: 碑林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陈哲
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张锋涛
碑林区政法委维稳办兼综治办副主任张夫来
碑林区维稳办主任朱西安
碑林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李宾
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亮
西安市碑林区政法委员会 电话:029-85350376 传真:029-85350376
029-85350355
地址:南二环西段69号 邮编710068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A座11层
座机号:029-85358223 029-87870846

贾海明律师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陕西省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西安市律协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碑林区人大代表,碑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碑林区工商联合会执行委员,副会长等。
手机:13891871430;邮箱:haiming_lawyer@163.com 博客:

2018-04-10: 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曲新村(安康医院旁边)邮编:7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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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9)

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电话
地址:西安市方新村北玄武路6号 邮编:710016
主管副所长:张卓青电话:029-6227741传真:029-622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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