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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西安 雁塔区 >> 王桂平,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7-03-2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8-02-11: 西安市张立龙、刘凤香等被非法判刑

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张立龙、刘凤香、赵力、王桂平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初被雁塔区法院非法宣判:张立龙被非法判刑五年,刘凤香三年半,赵力两年半,王桂平一年五个月(已回家)。张立龙、刘凤香、赵力均已上诉。

该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左右相继被非法逮捕、抄家,刘凤香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被非法闯入住宅的警察绑架、抄家,警察抢劫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当抓捕发生后,家属为他们聘请了律师。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西安市雁塔区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张立龙、刘凤香、赵力、王桂平进行了一次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在法警的押送下戴手铐脚镣缓缓走入场地,身虽被禁锢,但挺直胸膛。坐下后,法官示意解开手铐,律师当即要求解除脚镣,法官不允。

法官在开庭刚开始就强硬宣布不准涉及法轮功的性质,企图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几位律师便先从以下几点与公诉方进行辩护。

首先,适用法律不当。“刑法三百条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中,是否有组织存在?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律师一一询问法轮功学员:“你炼法轮功有上级下级吗?你需要缴纳钱财吗?你们炼功是否影响伤害到其他人?”几名法轮功学员一一否定。之后,公诉方提出所谓的两高最新解释,说要按照其中宣传品的数量来量刑。律师回应:“两高的解释也只是对刑法三百条的解释而已,刑法是下位法,而宪法是上位法,宪法规定了信仰自由,应以宪法为准,而不是以刑法的一个解释为准。”

第二,抓捕程序非法。律师们指出在抓捕过程中,抓捕者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而且案卷里的逮捕证和逮捕机关不相符,有些日期也对不上。其中有一个立案书,甚至是后来补进去的。公诉人辩解说公安机关长期如此,是习惯。律师立刻说道:那就是国家机关长期违法,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而且破坏法律竟然还成了一种习惯?!”公诉人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第三,“证据”非法。作为修炼者,家里存有书籍物品,本来就是正常合理的,何罪之有?同时在抄家过程中没有当着法轮功学员的面清点物品与数量,已经破坏了证据的纯洁性。再有,所谓的“证据”为什么不拿到法庭上公示?仅仅凭几张照片就完了吗?公诉方回应,因为搜查的东西过多,不便搬运。律师回辩:“证据不拿到法庭上进行公示,这次开庭就没有任何意义,你们可以从别人家里把东西全部搬运走,就不能搬运到法庭上吗,连其中的一张纸都不呈现在法庭上?”公诉方无言以对。

第四,律师质疑:为什么这次案件档案中会放入法轮功学员诉江的材料?是不是用公权力对私人进行的打击报复?

公诉方一步步败退,恼羞成怒,提高嗓门一连串地说:他们诬告江泽民……他们和别人宣传法轮功,喊别人退党……律师抓住他的话马上回辩到:“你说别人是诬告?你有证据吗?就算他们控告江泽民不属实,也是由最高检察院来判定,你有什么权力说别人诬告?其次,他们劝别人退党,加入退出党派本来就是自由的,别人想退就退,不想退就算了,他们强迫别人了吗?最后,你说法轮功是×教,开庭前法官就宣布了,不涉及法轮功的性质,所以我们也一直没有提,现在你自己提出来法轮功是×教,你有证据吗,有哪条法庭定性了法轮功是×教?”公诉方继续叫板到“人大已经出台了规定……”律师马上质问他:“你现在就给我拿出来,马上。”

公诉方说不出话来,在台上尴尬万分。这时台下的法警们有的自己都在暗笑。法官也觉得十分难堪,但不得不说:“好了不争论了,公诉方拿不出。”

整个开庭从早上九点五十开始,一直到下午六点结束。在最终自我辩护时,法轮功学员正义凛然,慷慨激昂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信仰无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1/西安市张立龙、刘凤香等被非法判刑-360721.html

2017-04-07:西安张立龙等四人被非法开庭实录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张立龙、赵力、王桂平、刘凤香进行了一次非法开庭。

该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左右相继被非法逮捕、抄家,当抓捕发生后,当地法轮功学员立刻联系家属,为他们聘请了律师。

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在法警的押送下戴手铐脚镣缓缓走入场地,身虽被禁锢,但挺直胸膛。

坐下后,法官示意解开手铐,律师当即要求解除脚铐,法官不允,意思是法庭是她决定是否解开,气焰十分嚣张。

随后,控辩双方开始了激烈的辩论。法官在开庭刚开始就强硬宣布不准涉及法轮功的性质,妄图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几位律师便先从以下几点与公诉方进行辩护。

首先,适用法律不当。“刑法三百条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中,是否有组织存在?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律师一一询问法轮功学员:“你炼法轮功有上级下级吗?你需要缴纳钱财吗?你们炼功是否影响伤害到其他人?”几名法轮功学员一一否定。之后,公诉方提出所谓的两高最新解释,说要按照其中宣传品的数量来量刑。律师回应:“两高的解释也只是对刑法三百条的解释而已,刑法是下位法,而宪法是上位法,宪法规定了信仰自由,应以宪法为准,而不是以刑法的一个解释为准。”

第二,抓捕程序非法。律师们指出在抓捕过程中,抓捕者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而且案卷里的逮捕证和逮捕机关不相符,有些日期也对不上。其中有一个立案书,甚至是后来补进去的。公诉人辩解说公安机关长期如此,是习惯。律师立刻说道:那就是国家机关长期违法,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而且破坏法律竟然还成了一种习惯?!”公诉人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第三,“证据”非法,作为修炼者,家里存有书籍物品,本来就是正常合理的,何罪之有?同时在抄家过程中没有当着法轮功学员的面清点物品与数量,已经破坏了证据的纯洁性。再有,所谓的证据为什么不拿到法庭上公示?仅仅凭几张照片就完了吗?公诉方回应,因为搜查的东西过多,不便搬运。律师回辩:“证据不拿到法庭上进行公示,这次开庭就没有任何意义,你们可以从别人家里把东西全部搬运走,就不能搬运到法庭上吗,连其中的一张纸都不呈现在法庭上?”公诉方无言以对。

第四,律师质疑:为什么这次案件档案中会放入法轮功学员诉江的材料?是不是用公权力对私人进行的打击报复?在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的配合下,公诉方一步步败退,恼羞成怒,提高嗓门一连串地说:他们诬告江泽民……他们和别人宣传××法轮功,喊别人退党……律师抓住他的话马上回辩到:“你说别人是诬告?你有证据吗?就算他们控告江泽民不属实,也是由最高检察院来判定,你有什么权力说别人诬告?其次,他们劝别人退党,加入退出党派本来就是自由的,别人想退就退,不想退就算了,他们强迫别人了吗?最后,你说法轮功是×教,开庭前法官就宣布了,不涉及法轮功的性质,所以我们也一直没有提,现在你自己提出来法轮功是×教,你有证据吗,有哪条法庭定性了法轮功是×教?”公诉方继续叫板到“人大已经出台了规定……”律师马上质问他:“你现在就给我拿出来,马上。”公诉方说不出话来,在台上尴尬万分。这时台下的法警们有的自己都在暗笑。法官也觉得十分难堪,但不得不说:“好了不争论了,公诉方拿不出。”

最后,在被告人最终自我辩护时,法轮功学员正义凛然,慷慨激昂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信仰无罪!”

整个开庭从早上九点五十开始,一直到下午六点结束。面对粗暴蛮横,恼羞成怒的公诉方和貌似中立,实则偏袒的法官,法轮功学员和律师们无所畏惧。一次次的你来我往,律师按住公诉人一次次慌乱露出的马脚。这不仅仅是人的辩论,更是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组成的整体与邪恶势力的较量。

在这里,正义,信仰,信念,勇气放射出万丈光芒。在光明中,阴暗和诡计无所遁形。无论庭审结果如何,法轮功学员和律师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后来人留下的神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7/西安张立龙等四人被非法开庭实录-345310.html

2017-03-21:陕西西安张力龙、赵力、王桂平、刘凤香面临非法庭审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欲于2017 年3月28日上午九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力龙、赵力、王桂平、刘凤香。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1/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75.html

西安 雁塔区联系资料(区号: 29)

2022-11-28: 涉嫌参与迫害人员信息补充:
西安市中级法院
原院长:李洪涛,15929993333
院长赵海峰,13891812959,纪律检查委张小齐,13809181295
副院长姚建军,13088995988,副院长邓晓宇,13891822269
副院长张曼慧,13363921792,审委会专职委员党晓娟,13992899119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成哲18792567567
西安市中级法院:内勤电话 029-87658217
合议庭:张燕萍13571911661 骆成兴18702938281 袁兵 邓少波13152021770

西安市公安局反邪支队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邮编:710002
陈卫东13669197336、陶毅13991278535

西安市雁塔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6号 邮编:710061
国保大队警察:张娟13572852886 刘渊13389295206 朱波13991852530 胡海18092576901 王阳宇13991366621 刘福波13572848819 赵红绒13991357183 谢新昌(超)17629061627
雁塔区国保大队队长闫楣明13909215277
毛尊兴13636811399(处级干部)
刘欣13488210766,韩刚柱18091811658

雁塔区政法委书记、区委社会治理办主任潘焕乔13991197555
雁塔区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尤骥,18602990688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长海,13700240922
雁塔区政法委副书记:李长武,15389068398
区委社会治理办常务副主任卫洁,13991983100
雁塔区法院院长李云峰,13991830991
副院长柏小彬,15991166259,副院长陈为,13991239593
原院长蔡青,15902933998,执行局局长王建鹰,13669208565
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鹏,张宏军,1351910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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