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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 东港市 >> 王桂芳,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6-11-18
交叉列在: 辽宁 > 丹东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4-02: 辽宁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王春华、王桂芳被继续构陷
3月15日上午,王春华和王桂芳在街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绑架到派出所,又分别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王桂芳当天被绑架到丹东市拘留所时,因为血压高,拘留所不收,东港市桥东开发区派出所孙成维等人让拘留所给王桂芳灌降压药,强行收进拘留所。

3月30日,15天非法拘留到期后,派出所不让家属去接,派出所去接,直接把她们绑架到丹东市公安医院检查身体,要把她们直接转到刑事看守所。

王春华因为检查出乳腺癌,晚上十一点多,被放回家,被非法监视居住。王桂芳当天被强行吃了三种降压药,检查身体正常,被强行送进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4815.html#2441204458-1

2024-03-21: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冤狱满后回家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于2020年11月15日结束四年冤狱迫害,离开辽宁女子监狱,已回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21/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4426.html#24320225040-4

2024-03-21:  曾分别陷七年半和四年冤狱 王春华和王桂芳被绑架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大法弟子王春华和王桂芳,在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过程中,被绑架到东港市开发区派出所。当天晚上,她们被劫持到丹东市拘留所。

王春华和王桂芳均被非法抄家,她们两家的很多的大法书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抢走。

王春华:修大法 全家得福报

王春华修大法之前,脾气暴躁,爱生气,经常跟丈夫吵架,使她自己的身体搞得一身糟,患有肩周炎、腰腿疼、颈椎疼,鼻炎、妇科病等。那时她感觉自己活的很艰难。

王春华得法修炼后,严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修炼不久,她身体上所有的病都消失了,脾气也改好了,家庭变得和睦了。大法修炼给她带来的幸福和喜悦,心里无限感恩慈悲伟大的师父!此后,她的几位亲人也相继走入大法修炼当中。

王春华修大法以后,不仅她自己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她的亲人都受益了。她的丈夫和大姑姐夫两人不幸遭车祸和侄媳妇生孩子难产,在大法师父的慈悲保护下,都安然无恙。大法的神奇令她所有亲朋折服。

王桂芳:炼法轮功改变了她和她的家庭

王桂芳是二零零三年开始炼法轮功。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以前的身体非常糟糕,修炼了法轮功,王桂芳用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从此以后,她无病一身轻,是法轮功改变了她和她的家庭。

王春华曾被冤狱迫害七年半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在辽宁省丹东与东港“六一零”、政法委的直接操控、指挥下,东港市公安局仅一天就绑架了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多名家属,法轮功学员王春华也在被绑架之列。

王春华和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五次非法庭审,最后,在丹东、东港公、检、法三方的合伙构陷下,王春华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半。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王春华被劫持送进沈阳女子监狱。王春华的家属连去两次监狱,监狱都不允许他们见王春华。

王春华被分配到车间干活后,每天吃饭、睡觉、上厕所两个包夹犯人跟着她。从早晨七点到晚上七点,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的劳役。

二零一一年春,王春华因为没有完成劳役定额,遭包夹犯人辱骂。从此以后,她拒绝干劳役。狱警任静不重样的辱骂她有半个小时。之后又把她关到犯人更衣室(也叫餐厅)里洗脑迫害半个月。

二零一七年六月,王春华冤狱期满回家。

王桂芳曾被冤狱四年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八点三十分,王桂芳从家出来正准备去赶集,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以薛海林为首的多名便衣警察堵在她家门口,将她绑架,同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她的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笔记本电脑一台等,还有六、七千元的真相币,以及不带字的人民币两千八百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桂芳被构陷起诉到丹东振兴区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振兴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王桂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共分两次开庭,每次庭审时间约半小时,草草了事。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王桂芳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王桂芳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王桂芳回到家中。

如今,王春华和王桂芳这两位善良的妇女,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再次被东港市开发区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拘留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21/曾分别陷七年半和四年冤狱-王春华和王桂芳被绑架-474424.html

2020-11-18: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于11月15日结束四年冤狱迫害,离开辽宁女子监狱,已回家中。

2018-06-28: 辽宁丹东王桂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入狱
辽宁丹东三位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于2018年6月19日被丹东看守所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王桂芳女士是2003年开始炼法轮功,从此以后无病一身轻。了解她的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她以前的身体非常糟糕,是法轮功改变了她与她的家庭。她用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让身边的人都喜欢她,亲近她。

2016年11月16日,王桂芳在家门口被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的几名便衣警察以询问是否认识照片中的人为由要求配合调查,进屋后抄家并将王桂芳绑架。

2017年3月21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遭丹东帽盔山派出所警察绑架。

2017年12月8日,振兴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对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进行庭审。振兴区法院没有通知家属,找来一帮社区,村委、街道人员在庭下围观。据了解,三位法轮功学员共分两次开庭,每次庭审时间约半小时,草草了事,荒唐至极。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无相关的刑法三百条为法律依据,对王桂芳冤判4年,张淑杰被冤判3年6个月并罚金2万元,赵鸿娥被冤判3年6个月。

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接到丹东振兴法院的非法判决后,依法向丹东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丹东中级法院没有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重新审理,公开违反宪法、刑法、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做出维持一审冤判的枉法判决。

赵鸿娥原是丹东振兴区福春小学优秀教师,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多次遭到绑架、非法劳教及八年冤狱。张淑杰也因信仰真、善、忍也曾被非法判刑七年。

三位善良女士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张淑杰家属多次到派出所、检察院、法院说明张淑杰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王桂芳家属也多次写信、打电话给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和法院,表示王桂芳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法规。赵鸿娥的家属依法向纪检部门控告所有涉案的公检法人员违法立案、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可是家属日日期盼到的不是执法人员的良心发现、依法撤销对三位法轮功学员毫无法律依据、证据的非法指控,而是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驳回上诉,将修炼“真、善、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母亲、好女儿送进监狱迫害。

王桂芳在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血压持续在220。赵鸿娥八十多岁卧病在床的老父亲因想念善良、孝顺的女儿病情加重,于2018年4月26日离世。

国家明文规定: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共迫害法轮功造成的人间悲剧,每个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当大审判来临之时,你们是逃脱不了罪责的,唯有停止迫害、将功补过,才能有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8/辽宁丹东王桂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入狱-370332.html

2018-01-07:  辽宁丹东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由丹东振兴法院法官董文及其他执法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无相关的刑法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下判决,王桂芳被冤判四年,张淑杰与赵鸿娥被冤判三年半。

据了解,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都已依法向丹东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赵鸿娥、张淑杰及王桂芳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遭非法庭审。当时,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从看守所强拉出去庭审。法院隐瞒家属,通知三人户籍所在的村委、社区来旁听,使得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位家属到庭旁听,更谈不上家属为她们聘请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

王桂芳是最先被非法庭审的,整个过程也就半个小时,之后是张淑杰与赵鸿娥,也是草草了事。三位法轮功学员庭上都不承认自己违法犯罪,并真诚的告诉法官及陪审人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对法轮功学员犯罪,为自己选择好的未来。

从看守所到法院途中,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没忘记自己的使命,一路上都在对车上的法警讲大法真相,唱大法弟子的歌曲。

张淑杰因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判刑七年。赵鸿娥曾多次遭绑架、抄家,也曾被非法冤判八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两人在丹东万达商场分别被丹东振兴公安分局绑架,之后抄家、送丹东看守所非法羁押至今。

王桂芳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丹东合作区分局绑架,抄家,非法羁押丹东看守所至今。

案子到法院后,张淑杰家属多次找到董文法官告诉他张淑杰没有违法,法轮功不是×教,法官董文不听善言,并威胁恐吓说:你不要说了,再说你小心了。王桂芳家属也写信给董文:二零一一年三月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信仰法轮功无罪,法官办要终身负责的,希望他依法办案,无罪释放王桂芳

现在,丹东振兴法院没在任何犯罪事实与依据的情况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下判决,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国家法治在逐步健全,无视法律,把上级违法规定及命令当作法律,怕不执行饭碗不保,认为按照上级的命令去做,出了问题有领导扛着,法官法和公务员法都明文规定,公检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信仰自由是受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况且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有罪。希望丹东中级法院能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依法办案,不要再违法办案,撤销对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一审冤判,无条件释放三位法轮功学员,还她们清白。这是你们作为法官的法定义务和安全保障,当执法者践踏法律判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有罪时,实际也在给自己判刑,只不过是延期执行罢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7/辽宁丹东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已上诉-359375.html

2017-12-18: 辽宁丹东市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遭非法庭审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2017年12月8日遭非法庭审,三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从看守所强拉出去庭审。法院隐瞒家属,却通知三人户籍所在的村委、社区来旁听,使得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位家属到庭旁听。

家属本想请律师到时做无罪辩护的。张淑杰的家属8月4日到法院索要检察院起诉书,法官董文不给,说只能给律师,也没告知家属何时开庭。王桂芳女儿在案子刚到法院的时候就亲自找到主审法官董文,并留下联系电话,要求开庭通知家属与当事人,董文也满口答应了。

2017年12月8日上午10:30分左右,丹东振兴区法院对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进行非法庭审。事后,王桂芳家属知道亲人被非法开庭,致电董文,起先他否认没通知,说应该通知家属的,后来又说法律规定可以不通知家属。家属再打电话就换成其他人接的。

据了解,王桂芳是最先开始庭审的,整个过程也就半个小时,之后是非法庭张淑杰与赵鸿娥,也是草草了事。三位大法弟子庭上都不承认自己违法犯罪,并正告法官及陪审人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8/辽宁丹东市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遭非法庭审-358032.html

2017-09-07: 辽宁丹东地区至今仍然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王玉、杨爱萍、孙立豪、赵雪景、李桂琴、张淑杰、赵洪娥、王桂芳及宽甸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凤城张庆贵与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凤城看守所,宽甸灌水镇王志杰及王女士被绑架后情况不详。王玉与杨爱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了。
……
公安、检察院、法院违法办案

王玉、杨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后,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王玉、杨爱萍家人无数次到公检法部门为王玉讨公道,法轮功无罪,并要求无罪释放都未有结果。

八月十七日,王玉的家属拨通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长张有利电话,告诉他:“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们找法院了,法院说只有你们撤诉,才能放人,你们就撤诉吧”。张说:“法院拿出意见我们才能撤诉,我们按法律程序办。”

八月二十九日律师接见王玉,得知构陷王玉的非法案卷又退回公安,看守所的监管人员也对律师说我们已向办案部门反映,超过十三个月,没有确切理由就得放人。

九月四日,王玉家属到检察院找到张有利,家属说:“其实你也是受害者,国家政策变化很大,你比我更清楚,并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及六月二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控告书一并交给他,劝他好好看看,依法撤案吧,为法轮功学员做好事会得福报的。张接过说:“我还要开会,我会参考的”。

王桂芳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合作区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近十个月了。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明白真相,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近日,家属打电话给潘嗣修,潘却说案子已交到振兴区法院,是经过检察院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潘说不能告诉,你们在起诉书上会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绑架。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五九月刑满回家,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六年年三月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女子监狱都遭受长时间迫害。由于俩人长期非法在监狱,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赵鸿娥出现高血压240℃,张淑杰出现白血球降低,生命受到极大威胁。7月初,振兴公安分局不仅没有释放两人,又对赵鸿娥、张淑霞下了非法起诉告知书。两人均未签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7/辽宁丹东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53452.html

2017-08-20: 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王桂芳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九个多月,据悉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在被非法关押的这九个月中,家人与亲朋都为她感到担心。年迈的父母对外孙女说:“让律师告诉你妈妈,她没做错。”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公职人员明白真相释放家人,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近日,家属致电潘嗣修,被告知构陷王桂芳的案子已被提交到振兴区法院,并且是经过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

潘开始说不能告诉,后来说以后你会在起诉书上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王桂芳女士是二零零三年开始炼法轮功,从此以后无病一身轻。了解她的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她以前的身体非常糟糕,是法轮功改变了她与她的家庭。她用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让身边的人都喜欢她,亲近她。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王桂芳与刘克娟正准备从王桂芳家出来去赶集,遇到一群便衣堵在门口,他们询问王桂芳认不认识图片中的人,王桂芳说你们是什么人,其中一人亮了一下证件,说是公安局的。他们口口声声说外面太冷了,要求进屋说话。两位法轮功学员动了恻隐之心,就让他们进屋了,随后被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桂芳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合作区分局国保把编造的构陷她的所谓“案子”递交到检察院公诉科,经退卷后,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又一次把构陷王桂芳的案子递交到公诉科。

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如今面对的却是检察院的非法起诉。

希望振兴区检察院的公职人员马上悬崖勒马,天象已经很明白了,不要在明知是罪的情况下还继续犯罪。不要把修炼人的慈悲当成玩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0/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王桂芳-352745.html

2017-05-10: 构陷丹东王桂芳的案子又被递交检察院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于2016年11月16日被丹东合作区分局国保伙同丹东市国保与宽甸县国保绑架到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2016年12月24日,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后又被合作区分局国保递交到公诉科,经退卷后,2017年5月3日,又一次把构陷王桂芳的案子递交到公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0/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7417.html#1759234936-47

2017-04-27: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王桂芳被构陷案退回公安分局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王桂芳的家属于4月25日到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递交家属辩护、阅卷、会见申请,被案管科告知,构陷王桂芳的案子已被退回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安分局。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公诉科的潘嗣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27/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6263.html

2017-04-06: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王桂芳被构陷案卷已到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于2016年11月16日,被丹东边境合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薛海林、国保大队长麦振龙、宽甸公安局国保王金海,伙同另外几人把王桂芳绑架到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傍晚,又把王桂芳送到丹东第一看守所关押至今。

2016年12月24日,王桂芳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近日家属得知,麦振龙已把案件交到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负责此案的是公诉科科员潘嗣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6/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5262.html

2016-12-29: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被非法批捕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门口被绑架、随后非法抄家,现今被非法关押在丹东金崮女子看守所,家人一直没见到人。十二月二十四日王桂芳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八点三十,王桂芳与刘克娟正准备从王桂芳家出来去赶集,遇到一群便衣堵在门口,他们询问王桂芳认不认识图片中的人(图为丹东凤城法轮功学员张紫阳,他们谎称已被绑架的张紫阳手机里有王桂芳丈夫的号码),王桂芳说你们是什么人,其中一人亮了一下证件,说是公安局的。他们口口声声说外面太冷了,要求进屋说话。

两位法轮功学员动了恻隐之心,就让他们进屋了。哪知他们进屋后,看到柜上的法轮功师父的著作就开始翻屋子,当看到打印机后就打电话让局里给现开搜查令,一个小时后搜查令才送到。在这期间,他们已经把王桂芳家前前后后搜了个遍,并且在询问刘克娟身份无果后,三个男便衣开始抢夺刘克娟身上背的包,在包中翻到刘克娟婆母的身份证后,又到刘克娟家抄家,把大法书籍与法轮功师父法像还有两部手机都抢走了。至今家属没看到扣押清单。

王桂芳的女儿听到家里来警察了后,骑着摩托车就来到了妈妈家,刚一进门就被拦住了,被讯问是这家的什么人?家里平时都谁来?家里有没有其他人住?王桂芳的女儿说:“你们是因为我妈妈修炼法轮功来的吧?我妈妈如果不学大法早就不在人世了,我妈妈要做个好人有什么错?你们在犯法知不知道?”

最后他们非法抢夺了王桂芳家两台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百多本台历与十多本大法书,还有六、七千块钱的真相币,二十八张百元人民币。当他们要动师父法像时,王桂芳喊道“不准动!”他们非但没停止,动作还非常嚣张。王桂芳的女儿要求归还那二千八百元钱,他们其中的一位局长说,看你待会儿配不配合我们,配合得好我就给,不好就没收。王的女儿说:这话是你说的,你能负责吗?你也是合作区分局的。那位局长叫嚣着用手指着女儿说:对,我说的,我就是分局的,我姓李。(后来得知他并不姓李,他是专门负责此案的薛海林)。

王桂芳与女儿被带到了丹东边境合作区分局。女儿被多次要求做笔录,在扣押清单上签字,但王桂芳的女儿都拒绝了。他们后来以二千八百元钱来要挟女儿配合,或劝女儿让母亲配合都遭到了女儿的拒绝。下午大概二点多他们才让女儿离开。

十点左右,刘克娟被现场的前阳边防派出所带走,之后,他们又派了一辆车来,把王桂芳与女儿也带走了。刘克娟在边防派出所不停的对警察讲真相、劝三退,大概晚上七点多被非法送到丹东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其间她因为立掌发正念,被管教摁倒在地电击手部四次。之后刘克娟每天被强制坐在硬木板上,臀部都坐烂了。十二月二日,前阳边防派出所把刘克娟带回单位,由家人接回家。

王桂芳十二月二十四日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负责此案的是丹东合作区分局薛海林与国保大队长麦振龙,去年此二人还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孙义、于广华、于仁芝的案子。其中孙义与于广华夫妇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开庭,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七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9/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被非法批捕-339676.html

2016-11-17: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与刘克娟被绑架
11月16日上午,丹东合作区派出所警察麦振龙与其他警察到王桂芳家非法抄家,后通知前阳边防派出所警察把在场的法轮功学员刘克娟绑架到前阳边防派出所。起因是因为丹东凤城法轮功学员张紫阳在宽甸被绑架,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王桂芳丈夫的手机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7/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7806.html

丹东 东港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24-04-02: 公安局长邵 邵长江,15941566668

副局赵明辉,姜波,姜波 副局长,手机:13941503777
副局:薛海林 手机:13842577799,副局:邵奎德,
政治部主任张贵琦602317电13941585007

东港市开发区公安派出所办公电话:7103113
所长宋传南604537全面工作13190201616,副所长沙如锐604386治安刑事15102431717
副所长刘旭涛605131刑侦治安13464589110.副所长周洪臣601282刑侦治安15304060666
副所长辛丰604531社区17641588006, 郝良F 65682辅,
柴肇芳15902458852.605151户籍窗口。李平13941521377602379社区。
张海洋17641588071.604140社区。赵树卫18841523050.601286社区。
张永祥13942519406.604800.王岐峰17624252048.600722社区。
王昭儒15140663633.600729社区。高赞翔13941581678.F65678辅。
关琦13624952377.F65679辅。韩柱13700186028.F65681辅。王淼0415-7103113警号605435
冯金坤15942551862.F63833社区。张强13941571168.F65680社区。
单永峰15841572883.F63811社区。卢红冶13694144777.F6 5889社区。
沈继琳16514151888.F65700l辅。陈显著15842566705.F65799社区。
传鹏18242570819.F63768辅。徐超13464565666F辅。警察: 康庆贺605448社区 15941516170
张宇18241585220.F65686辅。阎治宇13050355310.F63720辅。代春梅602231社区1514158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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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17-04-06:
丹东振兴区检察院:(丹东市振兴区六道沟转盘振兴区检察院 邮编:118300

于春良 副检察长(主持工作)
唐喜国 副检察长 ,办0415-2027568,宅
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
张亚君 副检察长,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马庆懿 副检察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徐 伟 副检察长,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韩景武 副检察长,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
李 丹
副检察长,手机13514150660,办0415-2021519,宅0415-6276489,专线0415-3177880。
黄小刚
副检察长,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
刘 平 侦查批捕,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
张云鹏 案管科长,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
张有利 公诉科长,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孙国志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
朱晓峰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904950005,办0415-6276438。
张 昱 科员,手机13464526423,办0415-6276443。
尚秀丽 科员,手机13704150076,办0415-6276419。
朱文旭 科员,手机15841546766,办0415-6276449
申思雅 科员,手机13841558993,办0415-6276449
李晓颖 科员,手机15141530522,办0415-6276449
车万昕 科员,手机15941569729,办0415-6276483
潘嗣修 科员,手机13464536933,办0415-6276483
孙国志 科员,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
朱晓峰 科员,手机139049500050,办415-6276438
邵妍妍 科员,手机138415561500,办415-6276446、专线0415-2147059。
范世涛 控申科科长,办 0415-6276400,手机15941510095。
袁东玲 控申科科员,手机13304257191。
哈 楠 控申科科员,手机1361415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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