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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保定市 >> 张艳敏, 女, 64
个人情况: 河北省保定市棉纺厂退休工人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 个人近况: 2003年 迫害致死 (null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16-11-09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266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11-07: 母亲迫害中离世 丈夫遭非法判刑
河北省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魏继梅控告元凶 现年四十三岁的魏继梅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我母亲叫张艳敏,是河北省保定市棉纺厂退休工人,一九九七年夏,母亲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修炼行列,从此身上的病全无。 我于一九九二年因风湿热急性发作,在河北省保定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因对许多药物过敏,家人不得不四处为我寻医问药。这样,我比母亲晚半年修炼法轮大法。炼功后我们母女身体都非常好。真是无病一身轻。 被洗脑班迫害致奄奄一息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母亲单位的保卫科人员要我母亲天天去报到,后来逼母亲写“不炼功、不去北京、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联系的保证书, 并以停发退休金进行威胁。我家被监视,电话被监听。居委会人员一次次上门骚扰,逼去看污蔑大法的宣传。这一切都给原本善良又胆小的母亲精神和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更卑鄙的是他们居然用老人退休金进行威胁。母亲的退休金就是一家人的最重要来源。这种做法就等于是掐着老人的脖子。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六,片警刘文喜闯进我家,他们拿出”保证书“让我签字,我不签,几个大男人就把我强行架出屋塞进车里。辗转两地,第二天早清,关进保定市五四路上的新市区政府办公大楼后面的一个小屋,这原来是个澡堂子,当时弄成洗脑班。那里有一整面墙上挂的都是污蔑师父和大法的条幅。我每天被迫去看由谎言编就的污蔑师父和大法的电视。使我精神上受到及大的摧残,三天里水米没进,吃什么吐什么。洗脑班找来大夫。大夫先打了一针,检查完之后说:“这是精神压力太大造成的,换个环境就好了。”洗脑班的人居然厚颜无耻的说:“好吃好喝的待成你,你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并扬言说,出了事他兜着,拒不放人。最后他们以工作胁迫我姐姐、母亲写了保证书,勒索三百元后,才放我出来。出来时,我全身瘫软一点都不能动,是俩人把我架出来的。 母亲在惊恐中离世 回家后我就觉得母亲情绪不对劲,后来才知道她被迫写了保证书。母亲的精神支柱被击垮了,身体也越来越不行。半年后母亲就吃不下饭,只能勉强喝半碗粥。我家是一楼,监视的人成天坐在外边,有时在窗下。夏天大中午的都不睡觉就在窗下坐着。无奈下,我们只能搬家离开住了近二十年的地方。离开后母亲状况有所好转,那时老母亲被确诊乳腺癌晚期,无法治疗。转年也就零二年夏棉纺物业和棉纺厂派出所胁迫正在上班的二姐非要到看看,家美其名曰“看看张老师”。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丈夫再次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这又给我母亲重重的一击。二零零三年春,母亲终因抑郁成疾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四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7/母亲迫害中离世-丈夫遭非法判刑-337324.html 保定市联系资料(区号: 312)2023-02-01:保定市颉庄派出所
地址 :康庄路168号 电话:0312-3225712 副所长:刘小东:18532861103 警察:李雷 其他派出所相关人员:韩彬彬:15103121676、徐仓、陈艳玲、刘倩 保定市竟秀区检察院公诉一部:王凌霄 地址:保定市阳光北大街829号 邮编:071000 2022-11-10: 1.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办公室:0312-3026139 指挥中心3054110、3055110、3056110、3068149(传真) 保定市公安局局长:王广维 副局长:于海峰 副局长:康海潮 警务专员:杨东川 3021110 13603125500、李栋梁 原副局长、涿州市公安局局长3861166 13932298008 邪党党委委员、调研员:王亮 2. 保定公安局竟秀分局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七一西路449号 电话:0312-3162110 0312-3037032 竟秀分局局长:王连勇 政委:王正 3. 保定市颉庄派出所 地址 :康庄路168号 电话:0312-3225712 代理所长:曹晶 副所长:蔺红恩 警 察:李雷 4.保定市富昌派出所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三丰西路729号 电话:0312-3263110 5.保定市东风路派出所 地址:保定市报社街 电话:0312-3036738 东风路派出所 张倩 电话:15103121873 东风路派出所驻灵雨寺 社区警察:张俊明15103121781 市场管理员:徐云刚15833336885 警察电话13663226600 警察:张俊明 6.保定市先锋街派出所 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 新银胡同45号 电话:0312-3015018 电话:0312-3036939 翟明星:13731050320 所长:苏尚峰:13903369555 指导员:西江月:15103129939 副所长:班利明:15103121681 副所长:王明文:15103121692 副所长:杨志娈:1510312166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