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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南充市 >> 胡学华, 男, 60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5-14: 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不予起诉 曹菊蓉等四人获释
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四川省南充市四位法轮功学员曹菊蓉、胡学华、姜启国、任秀丽在南充华凤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后,被无罪释放回家。 但是,王凤英、陈以新、曹树兰在华凤看守所被无罪释放后,又直接被非法转移关押在西山洋人湾洗脑班迫害,至今还在那,没有放回家。 在西山洋人湾洗脑班参与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还是市610人员伏少林、杨泽的弟弟等人,里面还养有一只大狼狗看门。看陪人员有张某等。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法轮功学员曹菊蓉医生、胡学成医生、李琼珍老师、江启国老师、王凤英、曹晓兰、任秀丽、李毓秀、田润民、陈以新、曹树兰等十一人被南充市高坪区国保大队警察、当地派出所警察及防暴警察绑架。 绑架的当天,李琼珍老师和其丈夫(未修炼法轮功)都被绑架去了高坪区分局的国保大队,在那里他们被分开问讯和照相等。在那里非法关了一天多他们就放回家了。不久李琼珍老师就被高坪区分局的国保大队判六个月的监外执行。在家由其儿子看管。 李毓秀没几天也放回了家。还由警察带着去了另一唐姓老年同修家骚扰。 曹晓兰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因肚中有肿瘤被保外就医回家了。 田润民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与她们案件无关)被非法关押在近似洗脑班的地方一个多月后放回家。 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陈以新、曹树兰,曹菊蓉、胡学华、姜启国、任秀丽七人被非法批捕。高坪区国保大队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将构陷他们的案卷送到高坪区检察院。高坪区检察院两次将他们的构陷案退回高坪区国保大队。第二次退卷后予以不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4/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不予起诉-曹菊蓉等四人获释-348008.html 2016-09-03: 四川南充市龙门法轮功学员胡学华被警察绑架 四川南充市龙门法轮功学员胡学华(男,60岁左右,中医医生,自己开药店)于2016年9月1日早上7点左右被一大帮派出所警察绑架,被绑架的具体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3866.html 南充市联系资料(区号: 817)2024-10-02:四川南充枉判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1、邓国君非法构陷案: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审判长:周小兵13419111315 陪审员:任全民18990803876、郑宗衡 书记员:王婷 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公诉人:罗瑞雪检察官15281779262 罚金:五千元 判决书:(2023)川1303刑初340号 判决时间:2024年1月22日 2、刘俊华医生非法构陷案冤判由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 审判长:李波15181719087 陪审员:王文辉、扬静 书记员:蒋娟 罚金:三千元 判决书:(2022)川1302刑初69号 判决时间:2023年3月17日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 公诉人:肖褶辉检察官 3、上诉冤判是由南充市中级法院:0817-2809404 审判长:李碧英18980308685 审判员:何嘉武18980318029、尹林18980318289(多起法轮功学员上诉的冤判案他都参与了的) 法官助理:司莉18980318268 书记员:范云荣 刑事裁定书:(2023)川13刑终177号 判决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024-02-04: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邓国君被构陷案的补充 四川南充高坪区法院周小兵(构陷邓国君的庭长)电话13419111315 2024-01-9: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邮编637100 法官王婷0817-3336396(负责邓国君案) 院长:王晓燕 副院长:梁岱 政治部主任:周志勇 审判管理员:任恋 立案庭庭长:马君臣 庭长周小兵 杨建秀、吉小云、严革、罗阳、杨忠、林飞强、何儒泽、粟辉良、韩德予、吴康玲、谌小红、郑宗衡、龙文兵、周南西、章晓霜、覃文玲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18号,邮编637100 检察官:罗瑞雪15281779262(负责邓国君案,已调离) 检察长:罗庆勇 副检察长:全裕辉、张勇、王奕、罗乐、唐蔚、吴利、杜丕渊 邪党组成员:张远军 政治部主任:何华国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