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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王玉,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6-08-3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9-06: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潘晶等被警察绑架补充与纠正
2021年9月3号上午10点左右,丹东振兴公安分局6、7个警察,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潘晶家将其绑架,同时把来她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王哲(男)、及王哲的妹妹法轮功学员王玉、还有沈阳来丹东的两个女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个学员的名字叫郭淑×)也一同绑架。

9月4日下午7点,王哲和王玉从帽盔山派出所回家。沈阳的两名学员从站前派出所放回家。潘晶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6/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0496.html

2019-01-09:
辽宁丹东市警察把善良妇女劫持到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元月四日十点,丹东市临江派出所副所长甄宝祥带领一个姓王的女警察及姓杨的司机及另外三个人,再次到王玉家骚扰。敲门进屋后对王玉说:“你带上身份证和我们去所里取回押金、东西。”看到床上的手机翻看,问是谁的?王玉没回答,他们又放那了。王玉说:“我不去,你们把大法书还给我。”
他们不容分说拽着王玉女士往外走,结果把王玉劫持到振安区检察院。到三楼后,甄宝祥找到姓邹的女检察官递上材料,邹看着材料说:“怎么还不结案呢?”甄宝祥说:“那么容易吗?她三月份又讲真相。”王玉说:“你也太卑鄙了,去年十月二十四日,你们劫持我到这,说结案了,你又想害好人呀!警察怎能这样呢?”甄宝祥说:“你当时不是喊口号了吗?”王玉说:“是你们象土匪一样绑架我,我是守法公民,你们凭什么绑架?你拿出法律条文我看看,哪条让你们胡作非为?你们不听劝告,我要依法控告你们。”

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姓邹和姓张的检察官给王玉做的笔录,都是捏造的莫须有的罪名,他们让王玉签字,王玉不签,王玉说:“为了你们好,我签了字就把你俩害了,你们年纪轻轻的不要赚个迫害大法的污点。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强身健体,提高道德品质,这是佛法。迫害佛法罪可大了。”对方说我们也只是按程序办事而已。

以甄宝祥为首的临江派出所警察用欺骗的手段将王玉劫持到振安区检察院四个多小时后,才将王玉送回家中。他们说还给王玉押金和物品,却只返还了一本《转法轮》。

事件回放:

(一)发真相短信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周日下午,王玉、杨爱平在丹东菊花山用手机发真相短信,被丹东国保支队杜国军绑架,当晚被振兴公安分局非法抄家,关进丹东金固看守所。

王玉与杨爱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双方家人在担心和与亲人离别之苦中度日。王玉在长达十六个多月的被非法关押期间,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两位学员的家属不断给公检法人员写信、打电话、找他们面谈。从法律、信仰到道德,方方面面讲真相及善恶有报的天理,希望他们明真相不对法轮功学员犯罪。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丹东市振兴法院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王玉及杨爱萍的起诉决定。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萍可以获释回家。

但是,就在释放王玉的当天晚上,临江派出所非法要求王玉家人交一千元取保金,警察李文凯诱骗王玉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才可回家,当时王玉身体及精神极度虚弱,承受力到了极限,就在取保书上签了字。

(二)讲真相再次遭不测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和李喜荣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伤害任何人,善意的对一名学生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在丹东电视机厂门前一个光头卖酒老头恶告。

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不容分说,把王玉、李喜荣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到王玉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两本大法书。警察到李荣喜家中非法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非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

(三)以取保期间为名,抄家、绑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时左右,丹东市临江派出所以王玉还在所谓的“取保候审期间”为名,将王玉绑架至派出所。副所长甄宝祥及李文凯等四个警察闯入家中,进屋后,各屋查看,抢走桌子上放的一本《转法轮》及真相资料、一部MP3。王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七个小时后回家。

丹东临江派出所所有参与迫害王玉的警察,你们是执法为民的警察,是管坏人的,而法轮功学员是以“真、善、忍”为标准的佛法修炼者,在当今社会中都是难得的好人。迫害佛弟子、迫害好人是要遭天理惩罚的。中共如今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对法轮功实施的近二十年的迫害,犯下了滔天大罪,不要做中共的替罪羊,请立即撤销对王玉的构陷案。同时,希望振安区检察院维护公正与良知,做出不准批捕、退回案卷的明智之举,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9/辽宁丹东市警察把善良妇女劫持到检察院-380176.html

2018-11-09:王玉女士再被辽宁丹东警察绑架 七小时后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时左右,丹东市临江派出所以王玉还在所谓的“取保候审期间”为名,将王玉绑架至派出所,王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七个小时后,得以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左右,王玉听到敲门声,问谁,没人吱声,王玉以为是家人回来,于是打开房门。丹东临江派出所副所长甄宝祥及李文凯等四个警察闯入家中,进屋后,各屋查看,抢走桌子上放的一本《转法轮》及真相资料、一部MP3。

警察要王玉“配合”,到所里去一趟,王玉认为自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法,因此不从,他们四人就强行将王玉从家中连拖带拽上了警车,王玉大声呼喊:“警察抓好人了,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无罪。”从他们闯入家中,王玉就一直讲真相,让他们不要做违法的事

在派出所,王玉被非法讯问,问她回家后都做了什么。王玉说:“你们没有权力问我这些。”甄宝祥说:“怎么事你不知道吗?你现在是在取保期间。”一警察说:“法轮功国家不许练。”王玉说:“你把国家文件拿来我看看,哪一条哪一款说的? 你年纪不大,不要听信谎言,法轮功被打压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他是个罪人,你们不要再跟随他参与迫害,才会有好的未来。”

丹东临江派出所以副所长甄宝祥为首的警察,因邪党的谎言灌输,理智不清的歪曲大法,王玉发自内心的可怜他们。她在被绑架的过程中,不忘自己是大法弟子,尽量以平和、慈悲的心态向他们讲明大法真相。当天下午三点左右,甄宝祥才让一警察把王玉送回家中。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王玉曾在丹东菊花山用手机发真相短信时,被丹东国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辽宁丹东市振兴法院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法轮功学员王玉起诉决定,王玉获释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晚,王玉又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人恶告,丹东花园派出所出动警察绑架王玉,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9/王玉女士再被辽宁丹东警察绑架-七小时后回家-376908.html

2018-04-04: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讲真相又遭不测
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和李喜荣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伤害任何人,善意的对一名学生讲真相,被在丹东电视机厂门前一个光头卖酒老头恶告。

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到后,不容分说,把王玉、李喜荣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到王玉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两本大法书。警察到李荣喜家中非法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非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现在王玉、李喜荣被非法关押在丹东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4/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3717.html

2018-03-31: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遭绑架
2018年3月29日晚,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被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绑架。

法轮功学员王玉曾于2016年8月28日在丹东菊花山用手机发真相短信时被丹东国保警察绑架。2017年12月13日,辽宁丹东市振兴法院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法轮功学员王玉及杨爱萍的起诉决定,王玉获释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31/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3562.html

2017-12-20: 法院同意检察院撤诉 两法轮功学员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辽宁丹东市振兴法院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王玉及杨爱萍的起诉决定,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萍获释回家。

王玉所住地的临江派出所非法要求王玉家人交一千元取保金才准回家。杨爱萍家人认为检察院撤诉就应无条件放人,警察理应赔礼道歉,甚至补偿对杨爱萍绑架、非法关押近十六个多月造成的肉体及精神上的伤害,因此拒不交费。丹东帽盔山派出所无条件送杨爱萍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周日下午,王玉、杨爱平在丹东菊花山用手机发真相短信被丹东国保支队杜国军绑架,当晚被振兴公安分局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

王玉与杨爱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双方家人是在担心和与亲人离别之苦中度过,王玉被绑架后身体状况极差,两位学员的家属不间断的给公检法人员写信,打电话、找他们面谈。从法律、信仰到道德,方方面面讲真相及善恶有报的天理,希望公检法人员明真相不对法轮功学员犯罪。

公安恐吓,检察院与法院相互推诿,甚至办案人员欺骗杨爱萍家属:王玉家属都替王玉写认罪书了,都回家了,你也写吧,从而想达到欺骗、干扰家属放弃维权。无奈王玉家属只有依法向丹东振兴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涉案的公安及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及徇私枉法罪。

两位家属深知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公检法也拿不出任何违法犯罪事实证明有罪,相信邪不压正,相信王玉和杨爱萍一定会被无罪释放回家。

杨爱萍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做辩护。李静林律师在写给丹东振兴检察院不起诉意见书中写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杨爱萍基于自己的信仰,即便传播了自己的信仰,也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或者通信自由的范畴,不可能违法,更不会构成犯罪。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丹东振兴检察院将王玉与杨爱萍被非法构陷起诉至丹东振兴法院。期间国内、国外正义人士不断打电话、写信给涉案的公检法人员要求释放两位法轮功学员。

振兴法院或许是因来自多方的正义呼声和迫于国家司法新政不断出台,大势所趋,或许是在人性良知的感召下,曾通知过家属开庭,后又取消;第二次欲开庭,后来又取消,并两次将案卷退回检察院。

丹东振兴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裁定: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王玉及杨爱萍的起诉决定。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萍才获释回家。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0/法院同意检察院撤诉-两法轮功学员回家-358099.html

2017-09-07: 辽宁丹东地区至今仍然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王玉、杨爱萍、孙立豪、赵雪景、李桂琴、张淑杰、赵洪娥、王桂芳及宽甸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凤城张庆贵与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凤城看守所,宽甸灌水镇王志杰及王女士被绑架后情况不详。王玉与杨爱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了。
……
公安、检察院、法院违法办案

王玉、杨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后,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王玉、杨爱萍家人无数次到公检法部门为王玉讨公道,法轮功无罪,并要求无罪释放都未有结果。

八月十七日,王玉的家属拨通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长张有利电话,告诉他:“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们找法院了,法院说只有你们撤诉,才能放人,你们就撤诉吧”。张说:“法院拿出意见我们才能撤诉,我们按法律程序办。”

八月二十九日律师接见王玉,得知构陷王玉的非法案卷又退回公安,看守所的监管人员也对律师说我们已向办案部门反映,超过十三个月,没有确切理由就得放人。

九月四日,王玉家属到检察院找到张有利,家属说:“其实你也是受害者,国家政策变化很大,你比我更清楚,并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及六月二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控告书一并交给他,劝他好好看看,依法撤案吧,为法轮功学员做好事会得福报的。张接过说:“我还要开会,我会参考的”。

王桂芳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合作区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近十个月了。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明白真相,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近日,家属打电话给潘嗣修,潘却说案子已交到振兴区法院,是经过检察院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潘说不能告诉,你们在起诉书上会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孙立豪、赵雪景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去丹东乐购商场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杜国军等人绑架、抄家。当晚两人被移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非法取证,后被劫持丹东金固看守所非法关押。赵雪景由于被非法关押,血压升至180℃,办案单位仍不放人。

非法构陷两人的案卷五月二十六日被送交丹东元宝检察院。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于六月二十七日退回公安。家属找到丹东八道派出所所长王立军,要求释放孙立豪,家属说:“国家新闻出版署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按《警察法》执法过错是要追究责任的,希望他能明辨是非,不要继续在法轮功问题上趟这个浑水”。王说:“不是我们干的,是市国保大队借我们的地,是他们干的”。家属七月二十日得知,案卷又送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绑架。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五九月刑满回家,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六年年三月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女子监狱都遭受长时间迫害。由于俩人长期非法在监狱,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赵鸿娥出现高血压240℃,张淑杰出现白血球降低,生命受到极大威胁。7月初,振兴公安分局不仅没有释放两人,又对赵鸿娥、张淑霞下了非法起诉告知书。两人均未签字。

宽甸县灌水镇王志杰、李延英及王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是到宽甸县八里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宽甸县灌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只知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其他两人被迫害情况不详。

十八年来,丹东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断的对公检法人员从法律、道德等方面讲明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不顾自己的安危唤醒他们的良知善念。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司法新政,对公检法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追责。但仍有少部分公检法人员在办案时依然知法犯法,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对抗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国策,延续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起诉、判刑,使法制倒退到文革水平。

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中国社会出现了让正常社会难以理解的荒唐事:对派出所每年强行分配犯罪指标,并用金钱奖励举报宣传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制造社会动乱。赵鸿娥、张淑杰、李桂琴等都是这样被谎言欺骗的人举报的。结果是整个社会是非颠倒、善恶不分,道德下滑。

正告那些还在执迷不悟之人: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不要再做迫害人权的工具。否则,未来“纽伦堡”大审判来临之时,下场是可怕的,正义也许会姗姗来迟,但永远不会缺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7/辽宁丹东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53452.html

2017-06-07: 丹东王玉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 家人要人未果
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后,一直在被非法关押中,至今已九个多月。王玉的家人始终认为王玉修真、善、忍做好人不应该被抓,更不应该被非法判刑,他们历经了长达九个月艰辛而漫长的营救,现在公、检、法等部门仍不放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周日下午,王玉、杨爱平在丹东菊花山用手机发真相短信被杜国军等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当晚被振兴公安分局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师父法像一尊、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杜国军把王玉、杨爱萍后交与丹东临江派出所和帽盔山派出所,主管办案的是副所长甄宝祥。

家属到公、检、法部门要求放人

九月十九日,家属得知王玉被抄走物品在临江派出所,于是到临江所找到办案刑警李文凯取回。李说:“三部手机没收了,那是罪证。”家属对李文凯说:法轮功是做好的人,王玉没做违法的事,是个好人,无论在工厂、街道、家庭都是好人,应当放人。李不听走了。

九月二十日,王玉的家人来到丹东振兴检察院,见到案管科长张云鹏。得知九月二日临江所把卷报来,九日退回临江派出所补充证据。

十月十二日,家人再次来到检察院,让门卫给案管科长张云鹏打电话,他接后说不归他管,案子在公诉科。家人要求门卫找公诉科长张有利,门卫却找来了控申科副科长范世涛,家属说王玉失去自由四十五天无音信,范说这不属于超期羁押,公安是一个多月吧!检察院可以两个多月或更长时间,搪塞一气让回家等待。

十月十九日,家人在接待室见到公诉科长张有利,张说昨日公安把案卷又转来还没看。让科里的人送过来案卷,起诉书是单页,内容是:丹东国保支队杜国军证实、邹德东和唐殿良整理签字的所谓王玉二零零零年欲进京上访被拘、二零零二年被劳教,视为有“前科”及触犯所谓“刑法300条”等。家人说:“犯罪得有四要素,没有就不能构成犯罪,王玉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伪造的,是栽赃陷害法轮功。善恶有报这是天理,那些贪官周永康、李东生等都因枉法不都下台了吗,给自己留条后路吧。张有利说:有一天,我接到一个大邮包,我以为是朋友给我寄的茶叶呢,打开一看全是法轮功资料。”他说他没看。他最后说:“最近案子太多,你们不要再来找我了”。

十月二十六日,家人带着给公诉科长张有利的亲笔信,来到检察院,门卫说他开会。在一楼见到公诉科副科长孙国志,家人问王玉的案子你们怎么处理,他说:“我不知情,你们别找我。”并双手做推脱躲闪状。家人又多次到检察院找张有利,门卫都说他不在。

十一月十八日,王玉的哥哥去检察院问检察长接待日是何时,控申科范世涛说周五是接待日。问有啥事?家人说王玉被非法羁押的事我们要找检察长反映情况。因家人没带身份证检察院不给办理。

十二月二十一日,家人一早就来到检察院,张有利不见,给他打电话,他说:“不要再打了,按程序办”。

十二月二十八日,王玉的妹妹给张有利打电话,问邮给他的两封信收到没有?张说:“收到了,但没看,没时间,我现在要午睡。”于是挂断电话。

一月十八日,家人又给张有利打电话,家人说:“王玉无罪,你们就撤案放人吧!”他说:“明天就移交到法院。”然后立即挂断。

二月八日,家属三人来到丹东振兴法院,见到法官陶占华。陶说约在过大年前一月二十日,王玉她们的案卷被送到法院,家人说王玉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要求放人。陶说:“我说了不算,尤其炼法轮功的人都坚持不认罪,不承认错误,最少得3年到5年。”家人说公安给王玉构陷的所谓证据,都不构成犯罪。陶说公安他们有那么一套监控设备,有那么些人,一年能不干点事行吗?陶占华翻卷给家人看,家人看到法院主管王玉及杨爱萍的案子的是副院长葛薛,还有法官董文等三人办案。

二月二十四日,家人不知道哪说理去,市国保支队不让进,于是又来到临江派出所,欲找主管案子的甄宝详,一个叫张平的警察问:“你们有什么事?”家人说:“找甄宝详,为王玉的案子。”没想到张平很蛮横地说:“你们走!”家人愣了一下,瞅着他说:“你是人民警察吗?怎么这个样子?你凭什么撵我们,我们是王玉的家人,王玉没罪,我们也有权利知道案情。”张平马上蔫了,到别屋去了。接着当天家属又来到法院,没找到陶占华,找到董文法官,他大约三十多岁,戴个眼镜,当王玉家人说王玉无罪,放人时,董说:“我说了不算。”并告诉下周五上午十点开庭。就在家人从法院回到家中,董文打来电话告诉周五庭不开了。

三月六日,家人又去临江派出所,家人见到所长王海斌,告诉其王玉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是好人,让其放人,他说:“我刚上任不知道。”警察李文凯说:“不管”,警察于航却说:“十五日来吧。”

三月二十一 日,董文第二次给家人打电话说周五的庭不开了。

四月二日,绑架王玉和杨爱萍的国保队长杜国军告诉家人:“王玉已退案,并很快放人”。

四月五日,家人终于与陶占华通上话,家人说王玉的案子国保说已退案,陶说:“王玉这个事没定,定下告诉你。”

四月十八日,家人又打电话给张有利,问:“国保说已退案”,张说:“没听说。”让他放人,他说没那么大权力,并冷笑说:“等着吧!”

四月十九日,王玉的妹妹拨通了临江派出所甄宝祥的电话,他嗯了一声就挂断了。又打通王海斌所长电话,并告诉法院已退案,让其放人,他说:“不知道,不管这段。”

四月二十四日,家人给丹东振兴检察院检察长唐希国打电话,家人说:我是王玉的家属,我们邮去的反映情况的快递收到没有?他说没收到,家人随即讲:现在不是有明文规定办案要透明、公开吗,王玉没有罪,却被超期羁押近八个月,我们想知道情况。他说:“让律师问不就知道了吗?”家人说:“我们没请律师”,他说:那也不能什么都透明呀!意思是法轮功就不能透明。

四月二十八日家人又来到法院,让门卫给法官董文打电话,董接了,家人问:“国保说王玉案已退,把人放了吧!”董说:“我说的不算,退案是退案侦查”。又问:“退给检察院了还是退给公安了?”董说:“退给公安了”。

五月十九日,家人到临江派出所找甄宝祥没找到,一个大子警察接待了家人,家人说:法院把王玉的案子退公安了,说明证据不足,为什么不放人。他说他知道点情况,并说:她公开和邪党做对,宣传的那些东西不是犯罪吗?家人说:“她不是和邪党做对,就是告诉人真相,别听信谎言,是在救人。”他说:“那么宣传就不行,你们回家吧。”

自从王玉被绑架,家人始终坚持找负责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或打电话、写信,信中从法律及伦理道德角度上阐明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中国至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定性法轮功有罪。传播法轮功真相也是合法的,法轮功无罪。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可是丹东国保支队及临江派出所及丹东振兴检察院、法院却相互推诿,拒不放人,但家属表示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也不会放弃,还会坚持要人,直至王玉、杨爱萍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7/丹东王玉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家人要人未果-349287.html

2017-02-13: 辽宁丹东市王玉、杨爱平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于2017年1月20日被振兴区检察院起诉到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两人面临非法开庭。

王玉、杨爱平于2016年8月28日下午在菊花山打真相电话,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610”大队长杜国军和副大队长邹德东、唐殿良等人非法抓捕。

10月18日“案卷”转到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主要“办案”人员有科长张有利,副科长孙国志,公诉员邵妍妍。

据2016年11月17日去看守所探视王玉的律师说:前2、3天孙国志、邵妍妍送去起诉书,王玉没要,也没签字,检方说再不找你了。

2017年2月8日家属到振兴区法院找到副庭长陶占华,他承认案卷在1月20日到这里。家属要求无罪释放,请他帮助,他说他说的不算。家属问谁说的算?他说大伙研究定。问都有谁?说有董文三人办案。家属说董文三人不得听你的吗?他说还有副院长葛薛主管。

家人看到起诉书中的诬陷材料都是国保邹德东、唐殿良整理签名、杜国军作证。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于2017年1月20日被振兴区检察院起诉到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两人面临非法开庭。

王玉、杨爱平于2016年8月28日下午在菊花山打真相电话,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610”大队长杜国军和副大队长邹德东、唐殿良等人非法抓捕。

10月18日“案卷”转到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主要“办案”人员有科长张有利,副科长孙国志,公诉员邵妍妍。

据2016年11月17日去看守所探视王玉的律师说:前2、3天孙国志、邵妍妍送去起诉书,王玉没要,也没签字,检方说再不找你了。

2017年2月8日家属到振兴区法院找到副庭长陶占华,他承认案卷在1月20日到这里。家属要求无罪释放,请他帮助,他说他说的不算。家属问谁说的算?他说大伙研究定。问都有谁?说有董文三人办案。家属说董文三人不得听你的吗?他说还有副院长葛薛主管。

家人看到起诉书中的诬陷材料都是国保邹德东、唐殿良整理签名、杜国军作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3/辽宁丹东市王玉、杨爱平面临非法开庭-343043.html

2016-11-24: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面临非法起诉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于2016年8月28日下午在菊花山打真相电话被市国保等部门绑架。在10月18日案卷转到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俩人面临被非法起诉。

据11月17日去看守所探视王玉的律师说:前2、3天孙国志、邵妍妍送去起诉书,王玉没要,也没签字,检方说再不找你了;王玉又说:希望找个律师,花钱太多又承受不了。

10月19日,家属看到公安局的起诉页上写:王玉有前科,2000年予进京上访被拘;2002年被劳教;“触犯”刑法300条等。请同修正念加持除恶,否定迫害,立即释放。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4/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82.html#161123214647-53

2016-10-25: 辽宁丹东王玉被批捕 家人到检察院讲理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在丹东菊花山通过打电话给民众介绍法轮功真相,被杜国军为首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警察抢走她们的手机,并非法到家中抄家。

当天王玉被非法关押在丹东临江派出所,杨爱平被送往帽盔山派出所。第二天两人都被非法送入丹东看守所至今。

王玉家人得知九月二日王玉被非法批捕,构陷她的案卷现已送到丹东振兴检察院。

十月十二日,家人第一次来到检察院,门卫不给找办案人员,只找来信访办的姓范的接待他们,范说:“谁想见就能见的吗?不能见办案负责人,回家听信。”家人说:“我们要见公诉科的负责人,为什么超期羁押,我们有权知道。”范说:“没有超期羁押,一个月、半年、一年都是它。”

十月十九日,家属第二次来到检察院,见到负责王玉被诬陷案的公诉科科长张有利。家属告诉张有利:“王玉在单位、街道、家庭中处处事事都按真善忍做好人,王玉的所做所为没有违法,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权、言论权。二零一五年国家新出台规定,法官、检察官办案要终身负责。”张有利说:“公安送来的案卷,说王玉曾被劳教过,有前科。”家人说:“劳教是非法的,劳教制度都废除了。”张又说他也理解家人心情,他也信佛,尽量帮人,大事化小,会负责的等话。最后说不要再来找他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25/辽宁丹东王玉被批捕-家人到检察院讲理-336758.html

2016-09-24: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被构陷案 检察院退回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杨爱平在丹东菊花山打真相电话,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杜国军警察绑架,抢走她们的手机,后分别被非法送临江派出所、帽盔山派出所。

负责构陷王玉案的是临江派出所警察李文凯和甄玉祥。八月二十八日晚,王玉、杨爱平分别被非法抄家。王玉被少走电脑一台、大法书籍、法像。杨爱平家被抄走一台电脑及十几本大法书籍及多张法像,还有炼功用的MP3,现两人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日上午,王玉家人到丹东振兴检察院找到案管科长张云鹏,他找到登记员查后告诉家人九月二日公安报上,九日批复。案卷已返回办案单位,说有事找他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3/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5381.html

2016-08-29: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玉被绑架
2016年8月28日晚时左右,辽宁省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被振兴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情况是:王玉的丈夫晚9点回家发现手机里有一个号未接,立即打过去,对方说是丹东振兴区公安分局的,告知王玉被绑架,一会要去其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9/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3683.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24-01-07:
办案单位六道沟派出所,电话:0415-2859110

已知六道沟派出所警察信息:

刘琦:女,警号:604236,手机:17641585075
辅警回春海:男,警号:F61624,手机:13941519403
振兴区国保大队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15号118000
丹东市振兴区国保队长是李波.电话:13898513066
大队长 办公:0415--3148211
教导员 办公:0415---3148211
内勤:0415----3148211

2023-12-31: 辽宁省丹东市西城区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

教导员(政工):0415--6222110
副所长(刑侦):0415--6222110

副所长:0415--6222110 社区工作
副所长:0415--6222110 治安工作

警察:刘笑晨 15542808276
值班室电话:0415—6222110

丹东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上过明慧)
所长办公室:0415--6250326
政委办公室:0415--62503185
副所长 办公室:0415--6250318
副所长 办公室:0415---6250324
材料内勤:0415---6250317 值班电话:0415--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教导员 办公:0415--6250327
副所长 办公:0415---6250324
副所长 办公:0415--6250324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检察院邹虹霞:15141565670
振安检察院案管科:0415---6276646
副检察长:办公电话:0415---6276187
公诉科 办公电话:0415--- 6276658
公诉科科长 办公电话:0415---6276658
公诉科0415-- 6276697
立案庭0415-- 627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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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7-06-07: 临江派出所:
电话区号:0415
地址:丹东市振五街21-4号 118000
王海斌住宅:2163330 手机:13841591159
单忠义 教导员 手机:15942509933 住宅:2821189
吴来鹏 副所长 手机:13942518851
关东 副所长 手机:13841526178住宅:3169688
甄宝祥 主管刑侦副所长13470085544
王丹 民警
于航 民警
李文凯 民警
张平 民警
卜卓 民警

丹东市国保支队:
地址: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118000
孙云涛 支队长 办公:2103101 住宅:3991555 手机:13942552111 虚拟:658811
王艳云 政委 办公:2103216 手机:13704255189 虚拟:655189
于德庆 副支队长 办公:2103232 住宅:3175188 手机:15941504156 虚拟:655171
黎祖荣 副支队长 办公:2103117 住宅:2876933 手机:13942530048 虚拟:655465
沙月霞 政治处主任 办公:2103440住宅:2143886 手机:13841593886 虚拟:655714
李德顺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2103278 手机:15941558850 虚拟:771031
王 琦 机动侦查大队大队长 办公:2103430住宅:399195 手机:138415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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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梅 境外调研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2103383 住宅:2552777 手机:13941568899 虚拟:65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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