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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玉溪 峨山县 >> 李琼珍, 女, 69

个人情况: 原玉溪市工商银行副行长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玉溪红塔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6-07-2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12-12: 邓翠苹被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严管迫害

云南玉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翠苹因为发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初被非法判刑六年,五月十八日被转至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十二月五日,邓翠苹的丈夫、两个妹妹去监狱探望她,遭到监狱的拒绝。

会见室的警察透露:责任警说邓翠苹不转化,现在是严管期间,不允许会见;责任警让邓翠苹写个会见申请(申请中可能必须写承认犯某某罪的语句),领导批示了就可以见家属了,但是邓翠苹拒绝了。

按照《监狱法》的四十八条规定,服刑人员可以会见亲属。这是应有的权利,而不需要写什么申请。监狱剥夺会见的权利实质上是非法的。

自被非法关押到监狱后,邓翠苹的家人只在今年的七月十九日、九月二十六日见过她二次,每个月会和她通一次电话。十月二十五日,邓翠苹的两个妹妹去探望她,监狱就以她不转化被严管为由,拒绝会见;但是当天邓翠苹的丈夫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说自己现在没有被严管,还和以前一样,在监区做手工活。家人接到电话后虽对两种不同的说法感到纳闷,但得知未被严管还是松了一口气。

然而,自那次电话之后,邓翠苹在整个十一月都没再给家里打过电话(服刑人员每个月允许打一次电话),家人的担忧与日俱增。终于,十二月五日家人前去监狱请求会见时,得到了和10月同样的答复:邓翠苹因不转化已被严管,不让会见。

玉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翠苹(小学教师)、普志明、秦莉媛(二十七岁,钢琴教师)、李丽(小学教师)、李琼珍(原玉溪市工商银行副行长)五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早在澄江县发真相资料时,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十二月十四日被峨山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至峨山县法院。

期间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朋友们曾多次到峨山国保、检察院等部门讲真相,请求释放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但是均遭到驱离、殴打、恐吓等不公对待。在与峨山国保、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的过程里,对方最常说的话就是:“此案免谈,别跟我们谈法律,不准提法轮功,我们还要吃饭。”国保警察不允许家属谈法轮功,不准评论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及现任国家领导习近平,他们则暴跳如雷:“别跟我谈习近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法轮功学员邓翠苹、李琼珍、秦莉媛、普志明、李丽被云南玉溪市峨山县法院非法开庭。峨山法院如临大敌,据知情人讲,从红塔区调去了二百四十多人,峨山县派出一百多人,里里外外聚集了近四百人,各个部门都有,包括玉溪市、红塔区政法委、“610”、公、检、法等。律师拒绝非法检查,并说明律师到哪里都不检查。法警硬要检查,律师生气的说:你们搞那么多人来干什么?那么多人不需要开支啊?你们不心疼国家的钱,我都心疼!律师的包被强制打开了,查后才进了法庭。

审判长问当事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有没有意见,邓翠苹答:自己炼功是为了强身健体,能够更好的教书育人,我一个老太太没有能力去破坏什么法律实施。要求无罪释放,顺应天理。

律师指出:主观上,法轮功学员没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或意图,只想强身健体,净化心灵,与人为善,追求真善忍,且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意图,更谈不上利用哪个邪教组织来破坏;客观上,法轮功学员没有实施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而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及言论自由之权利。他们破坏哪一条法律了?哪一条法律被破坏而不能实施了?请公诉人指出来?公诉人沉默,没有作出回答。

律师在法庭辩论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了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两高”的解释是违法的,属于变相立法等。律师要求法庭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二月二十四日,五名法轮功学员接到非法判决:邓翠苹被非法判刑六年,李琼珍被非法判刑四年,普志明缓刑(判三缓五),李丽和秦莉媛免予刑事处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2/邓翠苹被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严管迫害-357784.html

2017-04-10: 云南李琼珍、邓翠苹被冤判 律师控告法院和检察院

云南玉溪市峨山县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对法轮功学员李琼珍及另一不认罪、不解聘律师的法轮功学员邓翠苹进行报复性判决:非法判李琼珍四年、邓翠苹六年。

李琼珍及家属不服判决上诉,三月一十六日案件已经上诉到玉溪市中级法院,律师已经对峨山法院、检察院提起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0/云南李琼珍、邓翠苹被冤判-律师控告法院和检察院-345431.html

2017-03-02: 云南玉溪市邓翠苹、李琼珍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云南玉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翠苹、李琼珍、普志明、李丽和秦莉被红塔区峨山县法院非法开庭。

二月二十四日上述法轮功学员接到非法判决:邓翠苹被非法判刑六年,李琼珍被非法判刑四年,普志明缓刑(判三缓五),李丽和秦莉媛免于刑事处罚。

二月十六日早上,峨山县法院四周封路戒严,律师、家属入场经过比机场安检还严。邓翠苹的丈夫因为在法院外面拍了几张照片,被勒令交出手机,删除照片。

除了家属,另有当地各个部门的人员前来旁听,包括政法委、公检法、消防队、教育局、村委会等。现场座席及法庭门口有多达四百人。

庭审上午九点开始,下午四点结束。

开庭后不久,李琼珍的辩护律师文东海当庭拍案痛斥法官柏为良在开庭前到看守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罪名、诱使法轮功学员与律师解约等越权渎职行为。

法官柏为良面对文东海律师的当面直斥马上暴怒,与文律师发生激烈争执,以致两度休庭。

文东海律师在庭上义正词严,逻辑清楚的进行了辩护:

首先,时至今日,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违法的;

其次,用于定罪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只针对行为犯罪,思想、言论、信仰均不可入罪;

第三,本案只有被告人,没有被侵犯的对象,更无社会危害后果;

第四,两高关于此罪的司法解释违宪违法,不能作为裁判依据。

他还提到宗教信仰自由是普世价值。

邓翠苹的辩护律师孙典军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均错误,即便在此罪名下,邓翠苹的行为也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要件,更未造成客观的社会危害后果。

法庭上邓翠苹说:修炼法轮功使她的健康得到极大改善,心态也变得豁达乐观。多年以来,她只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来为人处事,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做好人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

李琼珍说:她是为了身体健康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来未曾对社会造成危害,更不知道自己破坏了什么法律规定的实施。

邓翠苹被非法判刑六年,李琼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对于峨山县法院的非法判决,邓翠苹、李琼珍的家属都无法接受。

其余三名学员普志明、李丽和秦莉媛于二十四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云南玉溪市邓翠苹、李琼珍被非法判刑-343741.html

2017-02-26: 云南玉溪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峨山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云南玉溪市五名法轮功学员邓翠苹、李琼珍、秦莉媛、普志明、李丽被云南玉溪市峨山县法院非法开庭。他们五人是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绑架的,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红塔区看守所和峨山县看守所。

对本次开庭,普志明家属为他聘请了本地律师;邓翠苹、秦莉媛、李丽、李琼珍家属为她们聘请了律师。这个过程中院方对当事人实施威逼、利诱,要他们辞退辩护律师。

十六日上午八点半钟,峨山法院如临大敌,里三层外三层(庭内、门外、院内、院门外、路对面、交警封路等六层。)街道周围的巷道都是特警和便衣;同时救护车、消防车停靠待命;交警以及红塔区人员在维护秩序;国保的师坤明、何晓沛、朱家勇等;610(江泽民一伙为专门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的王洪云等;红塔区玉州社区、黄官办事处、刘总旗办事处、春和街镇黑村办事处、春和镇综治办、信访办等去了一大批人;下午又调来了另一批人。据知情人讲,从红塔区调去了二百四十多人,峨山县派出一百多人,里里外外聚集了近四百人,各个部门都有,包括玉溪市、红塔区政法委、“610”、公、检、法等。

律师被检查了公文包及箱子,法院摆的阵容也很大。律师拒绝非法检查,并说明律师到哪里都不检查。法警硬要检查,律师生气的说:你们搞那么多人来干什么?那么多人不需要开支啊?你们不心疼国家的钱,我都心疼!律师的包被强制打开了,查后才进了法庭。

当事人李琼珍及她的律师申请:本院院长、副院长即审判长、合议庭回避。理由是:审判长柏为良带着不相关的人以及家属,去红塔区看守所逼李琼珍认罪、写所谓“三书”,同时柏为良之前告诉李琼珍,说律师在搞事,让辞退律师;而且逼迫家属在与律师解约文件上签字。律师曾将此违法事件告到玉溪市中级法院。李琼珍坚定自己信仰,与律师达成协议:不解约(家属被迫签了解约,又后悔并把签约书要回来了)。

律师对审判长说:我已经控告你了,你现在属于被告,你没有资格坐在这里,对我指手画脚,发号施令!他们随即拍着桌子吵,才开庭就不得不两次休庭。第三次开庭,峨山县法院非法由院长指派审判长柏为良继续审理此案。

律师分别问当事人:你有没有参加过什么组织?有没有人强迫你做什么?邓翠苹和李琼珍两人分别作了否认,并说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能以真、善、忍的标准来做人、做更好的人,做事尽力为他人着想。修炼法轮功后,既没有人要求自己什么,也没有人领导指挥去做什么,自己想学就学,想炼就炼,自由决定。

审判长问当事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有没有意见,邓翠苹答:自己炼功是为了强身健体,能够更好的教书育人,我一个老太太没有能力去破坏什么法律实施。要求无罪释放,顺应天理。

律师指出:主观上,法轮功学员没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或意图,只想强身健体,净化心灵,与人为善,追求真善忍,且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意图,更谈不上利用哪个邪教组织来破坏;客观上,法轮功学员没有实施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而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及言论自由之权利。他们破坏哪一条法律了?哪一条法律被破坏而不能实施了?请公诉人指出来?公诉人沉默,没有作出回答。

律师进一步指出,公诉人在法庭出示的证据:“证人”是听别人说才发现家门口的资料,连看都没看就交到了派出所了等,他不知道里面的内容,这恰恰证明了: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客观上也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及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与本案涉嫌的罪名没有关联性,要求法庭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对于从被告家里非法抄走的法轮功书籍、资料、电脑等,律师指出:《刑法》规定,只有因持有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才可能涉嫌违法,没有规定说持有含法轮功内容的资料也是违法的,所以公诉人的指证不能作为证据,要求无罪释放。

律师在法庭辩论时,例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了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两高”的解释是违法的,属于变相立法等。事实与法律相结合,辩证的清清楚楚,有理有据,把在座的家属们的心里话都讲出来了。开庭快要结束时,因律师辩论太精彩,能以理服人、感人!震撼人心。律师话音刚落,审判长就宣布休庭。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杀气腾腾:被绑架当天下午,邓翠苹的丈夫、妹妹、近八十岁的老母亲,李丽的父母亲、李琼珍的丈夫等人一起到玉溪市610表达诉求,被拒之门外。一个多小时后,竟然出现了三、四十个身穿黑衣黑裤的打手,由红塔山派出所的李姓警察带领,威胁家属必须在五分钟内离开。当晚,红塔区春和镇信访办的专程找了邓翠苹的家人,问他们当天去市政府信访有何诉求。邓翠苹的家人向信访办解释了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并列举了家人在多年修炼中如何受益,最后请他们早日明白事实真相,还好人自由。

李丽是小学教师,丈夫高兴东是红塔区研和镇秀溪小学老师,因学生课文中出现了栽赃污蔑法轮功的谎言,高兴东向学生澄清事实真相,就被红塔区国保绑架判刑三年,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第一监狱。此后,红塔区教委搞株连,使得红塔区教师每人扣除一千二百元奖金,说是扣“维稳奖”;又以饭碗威逼教师人人过关,写诬蔑文章,学生也要写,刚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孩也不放过,不会写字用画图代替。老师家长议论纷纷,都说“共产党疯了”!

李丽过去身体多病,和公公之间又不和,矛盾冲突大。修炼法轮功后他们之间的矛盾得到善解。公公怎么也想不通,过去李丽不好,没人管,现在她变好了,却被抓走了。他要到国保去讲道理、反应李丽的情况,把人要回来。法轮功学员飞学龙主动陪着老人和他的女儿一同去。三人到了国保大队,结果被公安局长一顿大骂,说李丽案免谈,并叫来十人左右强行把飞学龙抬到派出所戴上手铐三次暴打,全身多处受伤,衣服撕烂,拘留十天放回;而父女俩分别关进审讯室审到晚上才放回。老人亲眼看着亲耳听着陪同去要人的法轮功学员飞学龙被公安强暴拘留等,加之自己受到威吓,老人吓的说以后再也不敢去要人了。

秦丽媛的母亲被四个峨山国安人员暴力扭住手臂反铐背后,手臂多处青紫受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26/云南玉溪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峨山法院非法开庭-343571.html

2017-02-10: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普志明等五名大法弟子面临非法开庭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法院近日通知律师,将于2月16日上午,对红塔区五名大法弟子普志明、李丽、李琼珍、邓翠苹、秦莉媛进行非法庭审。

1月中旬,峨山县法院副院长柏为良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请来了两个女警察,搞所谓“转化”写三书、辞退律师等,承诺三天便可回家过年……于是,李丽、秦莉媛两人被诱骗,写了“三书”并辞退了律师,结果三天后,副院长柏为良不但不放人,还否认所作的一切承诺。

目前,不清楚李丽、秦莉媛两人律师能不能到庭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0/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2925.html

2017-01-26:  不让谈法律 云南玉溪法院逼迫当事人辞退律师

云南玉溪市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苹(教师)、秦莉媛(钢琴教师)、李丽(教师)、六十九岁的李琼珍五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在澄江郊游,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红塔区看守所和峨山县看守所;十二月十四日被峨山县检察院非法起诉,案件被移交至峨山县法院。普志明家属为他聘请了本地律师;而邓翠苹、秦莉媛、李丽、李琼珍家属为她们聘请了正义律师。

在与峨山国保、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的过程里,对方最常说的话就是:“此案免谈,别跟我们谈法律,不准提法轮功,我们还要吃饭。”国保警察不允许家属谈法轮功,不准评论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及现任国家领导习近平,他们则暴跳如雷:“别跟我谈习近平!”

法轮功学员秦莉媛二十多岁,她母亲为她请的律师来会见她。律师提到法轮功,警察不让律师提“法轮功”,律师说:我就是代理法轮功案的,怎么能不提?警察说:只要当事人认罪,我们就放人,希望律师不要介入。律师说:可以,只要能出来,我们的工作就是希望人能出来。警察随后对律师所在的市司法局发了“司法建议”,让当地律协给律师施加压力,不要介入案子,声称律师的会见影响他们做“转化”。警察威胁秦莉媛说:在这样下去,连你母亲都要抓进来,叫你母亲不要去乱了,三十天你就可以回家了。迫于压力,律师在警察构陷阶段(所谓“侦查阶段”)就没再来;到了检察院阶段律师才又介入。

后来案子到了法院,峨山县法院副院长柏为良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请来了两名女警察搞所谓“转化”写三书、辞退律师等,并且说在监狱谁谁都已经“转化”了,把所写的“转化书”都给她们看了。一月十六日下午,柏为良叫来了秦莉媛的父亲,当着秦莉媛的面说:只要写了三书、同意辞退律师,三天就可取保候审放人回家。在迫害的压力下,当事人签字认可了;父亲希望女儿回家也违心地签字认可了。可三天后父亲去接人,柏为良却说:经过商量合计后,认为达不到“取保候审”的条件。法院会在三月十五日以前尽快开庭,到时如果当事人表现良好可判缓刑回家等。

在看守所的近半年时间里,五名法轮功学员不断被提审,多次被逼迫写悔过书,警察欺骗说什么写了就可以回家。公检法人员以卑劣谎言对几名法轮功学员挑拨离间。此外,柏为良还带领多人上门找家属,威逼诱哄李琼珍的家属签署了对律师的解约文件。

秦莉媛、李丽、李琼珍三家都辞退了律师,法院也通知了律师。后来李琼珍的家属要回了相关签名文件,表示要继续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律师是秦丽媛母亲委托的,法院却叫父亲去,当时母亲要去,但法院指明不让她去,结果父亲被欺骗了,人出不来,律师也被辞退。一月二十日,秦丽媛母亲去法院找到了柏为良,要求找出丈夫签名同意辞退等协议文件,既然三天不放人,要否定原来的想法并划去签名,不同意辞退律师。柏为良开始耍赖说没有说过三天放人的承诺。在其母亲的一再追讨下只好拿出文件,当时就把丈夫所签的三个名字从上到下划去了,母亲说女儿无罪,要请律师。柏为良只好说请请请、去请。

过程中,书记员说: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请省外律师,我们当地这么多律师为什么不请?她母亲说,省外律师也是执行国家法律。书记员说:省外律师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七零九案”那些所谓的人权律师也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母亲说我们请的是维护法律的律师,法轮功没有错。书记员说:法轮功是什么什么,你没看过中央十三频道播放的内容吗?母亲说:不管它播什么,你们答应的放人为什么不放?书记员说:“其实你女儿说的是白话(假转化)”。母亲说:说白话也是你们逼出来的。

李丽孩子只有七岁,她丈夫高兴东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第一监狱。邓翠苹,原玉溪春和镇刘总旗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身心受尽摧残。普志明的妻子沈跃萍,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枉判五年,二零零九年被迫害致死。

知情人认为:法院法官的职责是在法庭调查中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执法权力,正确评判当事人有罪无罪,并作出公正判决。怎么案子还未开庭,法官就跑到监狱请来对犯罪人员执法的法警来诱导、逼迫当事人认罪呢?欺骗逼迫当事人辞退律师,这是一个法官的正常行为吗?这样的法院能公正吗?不仅程序违法,手段也违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6/不让谈法律-云南玉溪法院逼迫当事人辞退律师-341672.html

2017-01-15: 玉溪峨山法院阻止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法轮功学员李丽(小学教师)、李琼珍(原玉溪市工商银行副行长)、普志明、邓翠苹(小学教师)和秦莉媛(钢琴教师),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在澄江郊游,被指传播真相资料而遭警察绑架羁押,后来“案件”交由峨山公安局侦办。

目前构陷他们的“案件”已经到峨山法院,原本通知家属今年一月十一号开庭推迟未定。法院非法阻止家属为亲人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四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信习近平,要求立即释放南佛罗里达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职员鲁苑青的母亲邓翠苹及李丽、李琼珍、普志明、秦丽媛、瞿树仙、瞿树琼和穆绍琼等七位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李丽孩子只有七岁,她丈夫高兴东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第一监狱。邓翠苹,原玉溪春和镇刘总旗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身心受尽摧残。普志明的妻子沈跃萍,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枉判五年,二零零九年被迫害致死。
……
李琼珍的丈夫请律师为妻子做无罪辩护

李琼珍被绑架后,她丈夫在多方打听了解后,才决定找省外律师为妻子辩护。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律师会见了李琼珍后与李琼珍的丈夫一起吃饭,并转达李琼珍的话:自己没有犯罪,并对家人请的另一个本地律师只会让她认罪不满意,要求解聘。

李琼珍的丈夫说妻子是个好人,自己因为身体不好,家里的大小家务全是她一手操持,妻子在单位里工作认真负责。李琼珍的丈夫感谢律师为妻子做无罪辩护。

之后,李琼珍的丈夫多次被问到哪里的律师,如何请到的律师等等。李琼珍也在几次会见中告诉律师在看守所,公安国保让她认罪转化,她不同意。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自称峨山法院的副院长柏为良和两个玉溪市区610,自称省公安厅研究心理犯罪学的,一个自报姓吴(音),另一个姓王(音),叫李琼珍丈夫女儿到看守所看望李琼珍,去了之后问律师是那个事务所的?叫什么名?谁帮请的?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帮请的?柏为良副院长还说你们请了律师也没用,到时庭上一句也不会让他们说,开庭就我们三人说了算,判三至七年,普志明和邓翠苹要重判等等。

然后他们拿出两份转化书和辞退律师的两张书面纸让李琼珍和她丈夫女儿女婿看,说她们都转化了并辞退了律师,你也照抄一份吧。面对着突如其来的威逼恐吓李琼珍完全懵了,头脑一片空白。柏副院长就叫李琼珍的女儿起草一份叫李琼珍丈夫签字,丈夫没签。

请律师是家属及当事人跟律师的合法约定,其他人无权干涉,否则就是违法。

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也包括宣传信仰的自由,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与邪教没有半点关系。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就是反对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真正的行邪作恶,天理不容。

请相关人员用良知辨明是非,依法办案,不是以所谓“政策”办案,执行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政策才是真正的犯罪。公检法案件终身负责制,就是谁做谁承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5/玉溪峨山法院阻止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340882.html

2017-01-15: 云南玉溪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云南省玉溪市五名法轮功学员邓翠苹、普志明、李琼珍、秦丽媛、李丽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峨山县国保非法抓捕。九月一日,被非法抓捕的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峨山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期间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朋友们曾多次到峨山国保、检察院等部门讲真相,请求释放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但是均遭到驱离、殴打、恐吓等不公对待。

家属多方求告无门,其中四家聘请了律师,希望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帮助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十二月十四日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峨山县检察院非法起诉,案件被移交至峨山县法院。

峨山县法院原定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开庭审理,在开庭前几天又以过年前事情繁多为由推迟了开庭,目前开庭时间未定。

在被关押的近半年时间里,秦莉媛、邓翠苹的家属向检察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都被驳回。

家属们多次前往峨山国保及检察院了解情况。峨山国保对家属录音、录像,开始还使用官方回答,说:“案子还在侦查阶段,我们什么都不能告诉你,他们五个人有罪没罪还不能定,你们请律师来,我们工作忙,没时间陪你们。”十五分钟后,就开始往外赶人。

之后家属们再次去峨山国保询问,国保大队的鲁加林亲自给家属录音、录像,同时威胁家属邓智旭:“你已经三次在公开场合宣扬法轮功了,超过三次我们就可以对你执行强制措施了……”

同时,国保不允许家属谈法轮功,不准评论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及现任国家领导习近平,他们则暴跳如雷:“别跟我谈习近平!”

法轮功学员李琼珍的丈夫今年六十九岁,腿受伤在家无人照顾,家属向检察院陈情,李琼珍与丈夫感情深厚时,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高磊竟然说:“叫她离婚,她丈夫再找一个就解决了。”

在中秋节前夕李琼珍的丈夫与女儿等在玉溪市政法委、610、峨山国保等团团包围下,到看守所探望李琼珍。铐着手铐的李琼珍一进门,张口就突然说同意与丈夫离婚,明显是在看守所内受到威胁与误导。

在看守所的近半年时间里,五名法轮功学员不断被提审,多次被逼迫写悔过书,警察欺骗说什么写了就可以回家。

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长期的精神压力下写了悔过书,国保又以“态度不真诚”为由拒绝释放。

同时公检法人员以卑劣谎言对几名法轮功学员挑拨离间,意图让法轮功学员反目,互相揭发……五名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很大的精神折磨。

自庭审推迟后,峨山法院负责案件的副院长柏为良紧密提审了被抓的其中两位法轮功学员(这两人在压力下有过动摇,写了悔过书):一边试图做转化,一边以“回家过年”、“判缓刑”等说辞劝诱他们认罪。

此外,柏为良还带领多人上门找家属,威逼诱哄李琼珍的家属签署了对律师的解约文件。李琼珍的家人事后想把解约文件要回来,打电话后却被告知没有时间。

在与峨山国保、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的过程里,对方最常说的话就是:“此案免谈,别跟我们谈法律,不准提法轮功,我们还要吃饭。”

一个自称是法制社会的国家,为什么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是一个令人值得深思的问题。根本的原因不外乎:

其一,对法轮功问题根本就拿不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其二,法律是摆设,不服务于人民,而是权力打人的工具;

其三,执法人员也是人,也具有人的良知善念,但现行体制下,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以人性服从党性,无奈地让自己的良知与职业尊严受到羞辱,违心地放弃道德底线、法律底线。

殊不知,狡兔死走狗烹。这些执法人员来日必将成为当权者的替罪羊,被冷漠的推向审判台。

试想:一个没有被害人、没有原告,只有被告、公诉人的法庭叫什么法庭?这是一种笑话,而且是拿着百姓性命、国家法治作为代价来制造的笑话。

对法轮功的迫害,这页历史即将翻过,这些迫害者终会像周永康、李东生等人那样站在被告席上。

那时就会看清真正被迫害的是自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是谁让自己放弃道德底线、放弃职业尊严,又是谁羞辱自己的良知、最后让自己来背负罪责的?如果直到被审判的一刻才明白已经晚了。

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希望执法者能够尽快觉醒,还有重新选择的机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5/云南玉溪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340910.html

2017-01-09: 云南玉溪市峨山法院非法庭审五位法轮功学员改期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法院原定1月11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玉溪红塔区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萍、秦莉媛、李丽、李琼珍,现已推迟,时间待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9/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0659.html#171823505-1

2017-01-01: 云南省玉溪市普志明等5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7月24日,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5位玉溪红塔区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萍、秦莉媛、李丽、李琼珍被绑架,5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被定于1月11日上午9:00在峨山法院开庭审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0163.html

2016-08-23: 云南玉溪农业技术学院教师遭警察群殴

云南省玉溪市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苹(小学教师)、秦莉媛(二十七岁,钢琴教师)、李丽(小学教师)、李琼珍(原玉溪市工商银行副行长)五人七月二十四日早在澄江县发真相资料时,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据悉,案件交由峨山公安局接管。

八月八日,法轮功学员飞学龙,陪同李丽的公公、小姑子去峨山县找国保局反映李丽家的情况,要求立即放人。

结果一帮警察将飞学龙抬到派出所,铐上手铐、按在地上殴打,并将他双手反铐着拉到背部极限处反复折磨。飞学龙被非法拘留十天。

飞学龙的手腕、脖子、大臂等多处受伤,衣服被撕破。

李丽的公公、小姑子则被分别关到审讯室审讯,直到晚上八点多钟才被释放。

飞学龙于八月十九日中午十二点回家。

飞学龙五十一岁,玉溪农业技术学院骨干讲师。飞学龙因坚持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飞学龙在学校被玉溪红塔区国保警察绑架,被迫在红塔区看守所做了奴工七个月。

后飞学龙非法判刑两年,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期间受到过酷刑折磨,被戴着脚镣吊铐。不准坐,一直处于半蹲状态,狱警指使服刑人员不准他睡觉。

在迫害期间,飞学龙被学校无理解除教师合同。出狱后,飞学龙不但失去工作,在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特务组织的威逼下,他妻子提出离婚,致使上小学的孩子心灵受到严重创伤。

另外,李丽的丈夫高兴东是秀溪小学教师,因课本上有栽赃污蔑法轮功的谎言,为澄清事实,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给学生讲真相,送《九评》光盘,被不明真相的家长污告,被红塔区国保警察绑架,后被红塔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现在李丽又被绑架,七岁的儿子整天哭着要妈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3/云南玉溪农业技术学院教师遭警察群殴-333378.html

2016-07-30: 云南玉溪市610雇数十打手威胁法轮功学员家属

云南省玉溪市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苹、秦莉媛、李丽、李琼珍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七号早上,秦莉媛家人去玉溪市610要人,610人员态度蛮横,不给人说话的机会。

610办公室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当天下午,邓翠苹的丈夫、妹妹、近八十岁的老母亲,李丽的父母亲,李琼珍的丈夫等人一起到玉溪市610办公室表达诉求,也被拒之门外。两个自称负责安全的人下来说610人员不在,到昆明开会去了,但他们对法轮功案子程序似乎很清楚。

家属在门口等候一个多小时后,竟然出现了三、四十个身穿黑衣黑裤的打手,由红塔山派出所的李姓警察带领,威胁家属必须在五分钟内离开。家属们只好离开。

当晚,红塔区春和镇信访办的专程找了邓翠苹的家人,询问他们当天去市政府信访有何诉求。邓翠苹的家人向信访办解释了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并例举了家人在多年修炼中如何受益。最后请他们早日明白事实真相,还好人自由。

七月二十八日, 参与要人的家属和学员被本单位人员分别找到了谈话和警告。

玉溪市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苹(小学教师)、秦莉媛(二十七岁,钢琴教师)、李丽(小学教师)、李琼珍(原玉溪市工商银行副行长)五人七月二十四日早在澄江县发真相资料时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据悉,案件交由峨山公安局接管。

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峨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红塔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到邓翠苹家里搜查抄家,强行收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书籍、光盘等。邓翠苹的丈夫拒绝在扣押清单上签字按手印。在抄家过程中他因为说了一句“这也就是在中共统治下,如果是在西方国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就被警察威胁要铐起来带走。

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也在同天与隔天被国保非法抄家。参与抄家的红塔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朱家勇,曾经多次绑架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七月二十六日,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位于玉溪市九龙池的红塔区看守所和峨山县看守所。家属未能见到人,只能送两件T恤和钱。

法轮功学员普志明,是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沈跃萍的丈夫,原是市政府小车驾驶员,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并被开除工作。沈跃萍,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枉判五年,在云南女子第二监狱的禁闭室中被关了三年,遭受了种种酷刑以及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保外就医”,当时已经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同年七月十六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邓翠苹,五十一岁,原玉溪春和镇刘总旗小学教师,二零零四年下旬被剥夺授课权,并逼迫她到山区当杂工;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身心受尽摧残;后被开除工作。

李丽孩子只有七岁,她丈夫高兴东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第一监狱。高兴东是红塔区研和镇秀溪小学老师,患有痛风、手关节变形肿大,平时生活都很难自理,二零一四年八、九月份修炼法轮功以后,病痛明显好多了,能正常上下班、做做家务活。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前后,他给学生《九评》光碟和一个破网软件,遭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于十月十日被绑架。此后,红塔区教委为了煽动仇恨,大搞株连式迫害,红塔区教师每人扣除一千二百元奖金,说是扣“维稳奖”;又以饭碗威逼教师人人过关,写诬蔑文章,学生也要写,刚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孩也不放过,说不会写字用画图代替。老师家长议论纷纷,都说“共产党疯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30/云南玉溪市610雇数十打手威胁法轮功学员家属-332141.html

2016-07-28: 云南玉溪红塔区李丽等五位大法弟子被迫害
2016年7月24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法弟子李丽、李丽7岁的儿子高晨曦、邓翠萍、普志明、秦莉媛、李琼珍6人开车到玉溪的县份上对民众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在峨山县和澄江县两地被不明真相的民众举报,在7月24日下午四点左右,被澄江国保大队绑架。晚上八点左右,玉溪红塔区国安人员和玉溪市峨山国安人员则到被迫害的学员家中非法抄家。
这些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都不穿制服,也不出示任何证件,只简单的拿白纸打印“搜查证”三个字。到秦莉媛家中的时候,因其母不配合国安人员,被四个峨山国安人员暴力扭住手臂反铐背后,手臂多处青紫受伤。
现李丽、邓翠萍、秦莉媛、李琼珍四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红塔区看守所,普志明被非法关押在峨山县看守所。据悉,该案件由红塔区国安指派峨山县国安负责。
在7月25日,高晨曦由李丽老公公已经从澄江派出所接回来,一直哭着要妈妈。据悉,警蔡抄家时,告诉李丽老公公说他们跟踪李丽她们几个好长时间了,并掏出手机,让老人看跟踪视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8/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1998.html

玉溪 峨山县联系资料(区号: 877)

2017-03-02: 参与迫害责任人:
峨山县法院:审判长 柏为良;审判员 郭云波;陪审员 方国富;书记员 陶楠、董芸伊;
峨山县检察院:王夕、高磊、郑芊;
峨山县国保:鲁加林

法官柏为良的电话:0877—4011097 (座机)13987782889 (手机)
峨山县法院院长电话:13987717259
法院刑事庭:0877-4016608
办公室:0877--4011263
纪检组:0877--4018089
立案庭:0877--4017831
检察院:0877--4066857
检察院办公室:0877--4011328
控申科:0877--4012000
预防科:0877--4013544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电话 0877—2145199

区号:0877
玉溪市政法委:
610办公室:2029760、2022715
维稳处:2014196
政治处:2017058
执法监督室:2029761
综治办公室:2022047
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
办公室:2025544
局长办公室:2026134
副局长办公室:2015810、2015813
法制宣传教育科:2026221

2017-02-10: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法院
地 址:峨山县双江街道办事处临江路16号 邮政编码653200
电话:0877-4011263
峨山法院院长;那汝琼、13987717259
峨山法院副院长:方跃明、李德见、柏为良、黄延林(女),13987757611、13987782889、0877-4011097
副院长柏为良(专管此案的法官)0877---4011097
法院刑事庭:0877---4016608
办公室:0877---4011263
纪检组:0877---4018089
立案庭:0877---4017831
检察院:
办公室:0877--4011328
控申科:0877---4012000
预防科:0877---4013544
刑庭审判员:鲁海霞、任林艳,方德荣、郭云波、白雪梅、柏为良、林艾萍、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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