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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咸阳市 >> 马金英,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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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7: 陕西省咸阳市1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情况信息补充
陕西省政法委610、咸阳市政法委610多年来胁迫秦都区法院和秦都区检察院假借法律之名,枉判咸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咸阳市管辖的其它区、县,几乎都集中在秦都区法院、检察院。除秦都区法院、检察院参与外,渭城区法院、检察院也参与过。希望知情者补充信息。 1、法轮功学员高桂荣、安彩凤(被非法判刑情况不清楚),办案人:秦都区法院刑庭庭长 商俊峰,13909102927 检察员仇智丽,15809101033 2、丁强(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刘巧梅(被非法判刑六年半) 王亚丽(被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于2020年11月11日前后,被渭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审判长刘岩,18992018926,审判员王敏,18602981991 3、张鹏(被非法判刑九年)、王钰超、臧金达、马海鹏被非法判刑五年至九年不等,于2019年6月至8月被秦都区法院枉判。 4、刘慧荣(被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于2019年8月26日,被秦都区法院法官付强,18691010069、秦都区检察员杨涛,15809101095枉判。 5、马金瑛(被非法判刑四年)、马明海(被非法判刑三年),于2016年,被秦都区法院法官常保民,13809101130、检察员毛妮,13992771022枉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27/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52418.html#221126223846-1 2017-08-07: 陕西咸阳马金瑛,马明海被迫害近况 陕西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马金瑛,马明海于2016年12月13日非法开庭,2017年1月23日非法判决后上诉至咸阳市中级法院至今已有半年之久。家属和律师以电话,见面递交申请的方式多次联系法官要求二次开庭审理,近期律师却被法官告之不再开庭审理让律师递交书面辩护词;目前律师没有配合他们的做法坚决要求再次开庭,并对此前非法抓捕和办案审理开庭的所有违法行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告,同时家属也对办案人员的违法进行了控告。 控告办案人员咸阳市秦都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雷少伟对当事人的母亲(已年过八十)进行身体上的伤害应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刑事责任;在一审开庭时公诉人毛妮对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的“当事人的什么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哪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的性质?””唯一一部具有法律效应的公安部文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为什么没有法轮功?”的异议无法在法律上作出合理的答复,法官在当庭没有出示任何所谓的实物证据之后也没有进行调查审理,控告相关审理案件的检察院公诉人毛妮以及法院刑庭法官常保民涉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关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它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5、其它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刑为。 希望相关部门的办案人员和幕后操控者能够真正了解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的本质,停止迫害这些善良的人们,也是对自己和你们的家人负责,善恶有报是天理,请你们做出你们正确的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7/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2189.html#178705923-45 2017-02-18: 陕西省咸阳市大法弟子马金瑛、马明海姐弟被非法判刑补充 陕西省咸阳市大法弟子马金瑛、马明海姐弟自2016年5月10日被劫持至今已有九个多月,现二人仍被关押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迫害,法院于年前判决二人四年刑期且并未通知当事人的律师和家属,目前二人均已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7/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3203.html 2016-07-11: 陕西省咸阳市马明海、马金英遭迫害近况 陕西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明海、马金英(马洁)姐弟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5点被咸阳市秦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西兰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马洁家有11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其中6人当晚回家,其余五名法轮功学员于5月11日上午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关押在吴家堡拘留所。5月25日下午,马明海、马金英姐被转到秦都区看守所变为刑事拘留。7月1日被秦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2016年7月6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去秦都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马金英,看守所警察却故意刁难,律师去隔壁的住所检察室控告,却发现检察室根本没有检察官监督,看守所所长雒某又将律师糊弄到另一房间窗的前,里面有两人自称是检察院的,律师说明原由、要求2人按法律程序为他的控告作笔录时,2人忽然大喊大叫起来,将律师递进的材料扔出窗外,并扬言不作笔录。律师在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之久无果后,和家属前往咸阳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处,一名在便民服务台工作的人员接待了律师,律师说明来意并要求控告秦都区看守所自称检察官的人员,并写了控告材料,这名工作人员给秦都区检察院打了电话象征性询问了一下,告知律师和家属随后给予答复、之后并未有回音。 第二天7月7日早晨律师和家属赶往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时、国保大队办公室门反锁,其他工作人员称人去出差了、要半个月才回来,处处推诿、刁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1/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1194.html#1671102614-12 咸阳市联系资料(区号: 910)2025-03-15:咸阳市渭城区法院:
主办法官:张瑜029-33731353 电话:029-33215536 电话(传真):029-33731313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河堤路中段 立案热线:029-33739118 029-33731313 举报邮箱:WCFYXT@163.COM 电话送达专用号码:10102368 投诉电话:029--33731366 立案热线:029--33268512 院 长:王旭辉 :029-33737666 副院长:刘卫滨 渭城区法院扫黑办举报电话:029-33139104 刘 岩(刑庭副庭长)办公室电话:029-33242589 王 敏(刑庭) 029-33731296 沙咸云(民事二庭庭长)029-33731352 赵云峰(民事二庭) 029-33731340 党明明(民事一庭) 029-33731345 雷青川(执行局副局长)029-33433233 张 正(执行局) 029-33433220 程海峰(执行局) 13335306744 这次参与迫害的是西安市西咸新区公安分局沣东大道派出所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环岛北侧230米路东 邮编:712000 政保科:029-33585343 具体经办人待查。 政保科人员有:史屹15591820040 许哲15399479915 王周亮13991113613 吕泰霖17392876767 吴晓慧17782581787 郝璐18992030581 赵冬 张广新 杨进雄13201886355 局长:殷浩13991180966 副局长;:罗斌13572468266 李勇生13991395566 张卫国 高文峰13991185682 王树18609206996 纪委书记:郭航 西咸新区法制大队长:张波 民警:张龙 马竞 王亚辉 秦汉新城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蒋小莉 秦汉新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 梁湘兵 2025-02-27: 迫害的主要责任单位是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7-02-18: 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8号,邮编712000
总机:029-33559555 办案法官常保民:13309103012 029-33555214 院长 马健龙 副院长 许兴琳 纪检组长 孟展平 执行局长 朱应文政治处主任 郑军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 邮编712000 案件公诉人 毛妮 总机029-38169110咸阳市中级法院 总机 029-33572069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咸阳市检察院总机029-33363001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