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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袁晓曼(袁小曼), 女,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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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冤狱将满
大连中山区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将于2019年11月11日结束冤狱。 袁晓曼是2016年5月12日遭昆明街派出所绑架,被中山区法院诬判三年半并处罚金五千,袁晓曼不服判决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未开庭而维持原判,并于2017年9月12日将袁晓曼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4/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0509.html#19723214946-39 2017-09-16: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劫持入狱 大连中山区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女,54岁,2017年9月12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袁晓曼2016年5月13日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痛苦,她远在美国的儿子听到母亲因信仰法轮大法而遭受迫害,呼吁各界人士伸出援手,救救母亲。越洋电话飞向中山区各个相关人士,劝善信也接二连三,可最终中山区法院诬判袁晓曼三年半,上诉也被无理驳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6/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3812.html#1791604237-23 2017-08-22: 大连袁晓曼被非法判刑 家属申诉 二零一七年八月初,律师再去会见时也没看到袁晓曼,看守所告诉律师大连市中院对袁晓曼的执行通知已下达,律师也不能见了。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后,大连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接见袁晓曼,所以每次只能请律师看她。 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女士因依法控告江泽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随后,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在不能提供合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立案,并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对其非法刑事拘留、构陷并提起公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山区法院对袁晓曼非法开庭,冤判三年六个月,及五千元罚款,袁晓曼本人不服,立即提出上诉。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大连市中级法院裁定非法维持原裁决。 面对妻子遭受的无辜迫害,袁晓曼的丈夫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向大连中级法院递交申诉状。据了解,申诉状递交三个月左右法院会给出结果。如法院同意申诉,将重新开庭;如被驳回,家属自行将申诉状递交到辽宁省高院。 大连市公、检、法系统对袁晓曼的构陷案,给袁晓曼及家人造成巨大痛苦。面对违法枉判,袁晓曼与家属将持续申诉,申诉目的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参与迫害的公、检、司、法人员,为了让他们分清善恶,选择良知,不要执法犯法、害人害己。 关于袁晓曼女士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报道《大连公检法执法犯法 枉判袁晓曼(图)》、《大连法院非法庭审袁晓曼 警察绑架亲友》、《母亲被冤判 儿子美国华府要求中共放人(图)》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2/大连袁晓曼被非法判刑-家属申诉-352836.html 2017-05-16: 大连轮功学员袁晓曼被冤判上诉中级法院后遭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六年,袁晓曼因为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非法关押。在刑事拘留期间,法轮功学员不向警方妥协,坚持信仰。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袁晓曼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及五千元罚款,袁晓曼不服,立即提出上诉。 大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非法维持原裁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6/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8226.html 2017-03-23: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构陷案已转至市中院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因诉江被冤判三年六个月,袁晓曼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已转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殷传茂,此人表现出抵触大法,不听真相。 大连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邮编:116012 法官:殷传茂 办公电话:0411-8377561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88.html 2017-01-06: 大连公检法执法犯法 枉判袁晓曼 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因依法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在不能提供证据,即不能证明袁晓曼存在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前提下,强行非法立案,并错用刑法三百条对袁晓曼非法刑事拘留、提起公诉并组织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袁晓曼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袁晓曼对判决结果不服,已上诉。 违法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由此可见,立案的首要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即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公检法部门相关办案人员没有证据证明袁晓曼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传唤和拘捕袁晓曼,检察部门立案核查,法院部门立案组织庭审,依据的证据是:从袁晓曼家中搜查出的四十二本法轮大法书籍、三十九张翻墙软件和两部语音电话。这些证据只能证明袁晓曼信仰法轮大法,持有法轮大法书籍,持有可以看到国外公开网站的翻墙软件,通过语音电话告诉他人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被近二十一万中国大陆民众控告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错误适用法律条款 公检法部门相关办案人员非法拘捕、起诉、庭审袁晓曼的罪名为刑法三百条。如果袁晓曼确实存在刑法三百条规定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在公开庭审时,应当指证袁晓曼的行为是如何触犯了这些规定的,是如何利用×教组织的,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具体讲清构成犯罪的四要素,才能认定袁晓曼的行为是触犯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但是在对袁晓曼的开庭审理中,公诉人没有一句说明其是如何触犯刑法三百条的,只是证明其持有法轮大法书籍、翻墙软件和语音电话。可见,袁晓曼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三百条,公诉人对她的指控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是不能成立的,是强加给袁晓曼的罪名。 错误使用两高司法解释 事实上,公诉人指控袁晓曼的行为是两高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行为。但是,两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也无权规定哪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所以,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立法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通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任何国家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力。 同时,两高司法解释还违反了宪法关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 先非法立案后找所谓证据 通过对本案卷宗的分析,可以判断本案是“先非法立案后找所谓证据”。袁晓曼依法控告江泽民,触痛了江氏利益集团残余势力;他们通过强行非法抄家,以从其家中搜出的法轮大法书籍、刻有翻墙软件的小光盘和语音电话为所谓证据,利用目前中国大陆还存在的迫害体系使其受追诉,从而达到打击报复、恐吓他人的目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检查公民住所的,必须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会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也没有群众报警袁晓曼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警察是以什么理由强行搜查袁晓曼住所呢? 本案卷宗《案件来源》与《抓捕经过》中写到:“2016年5月12日15时许,通过线索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袁晓曼在家中向外拨打大量语音电话,传播大量法轮功言论,从其家中搜出……” 如果是线索民警发现袁晓曼在家中拨打语音电话,传播内容为法轮功真相,那么可以推断她拨打语音电话的手机是被监控的。监控手机会有监控记录,记录打电话的时间和内容,但相关办案人员没有提供这样的记录。没有监控记录,警察是不会知道袁晓曼在家中拨打语音电话的。 询问笔录不符合客观事实 警察强行非法抄家前,袁晓曼并没有在家里拨打语音电话,她不知道警察为什么要传唤她,也不可能告诉警察自己是因为拨打语音电话而被传唤,但笔录里的回答是:“是因为用手机拨打语音电话宣传法轮大法就是好,在住的家中被传唤至派出所的。” 袁晓曼持有的两部语音电话的串码,她不可能知道,但笔录里的回答是一个数字不差。 不知道袁晓曼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在这样的笔录上签字的。 发还物品清单证明不符合客观事实 警察非法抄家时抄走一部黑色直板手机,卷宗中的发还物品清单证明已返还给袁晓曼的丈夫杜桦,并署有杜桦的签名。但杜桦并没有收到这部手机,且没有在这样的文件上签字。 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一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压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 对信仰真、善、忍普世价值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打压,不仅是对这个善良群体的迫害,更是将参与迫害者拖入犯罪的深渊,是对所有中国人的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依法控告发起这场迫害的首恶江泽民,不仅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是在阻止参与迫害者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在社会走向法制健全,回归正义的下一步,站在审判台的被告席上。 真心希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者能够了解法轮功真相,明白参与迫害会给自己带来的恶果,从而悬崖勒马,将功补过,在心理上站在良知和正义一方,为自己留下一个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6/大连公检法执法犯法-枉判袁晓曼(图)-340504.html 2017-01-01: 大连袁晓曼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因依法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在不能提供证据,即不能证明其存在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前提下,强行非法立案,并错误适用刑法三百条对其非法刑事拘留、提起公诉并组织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袁晓曼遭枉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袁晓曼对判决结果不服,已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0163.html 2016-11-25:大连法院非法庭审袁晓曼 警察绑架亲友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袁晓曼。 律师当庭辩护,袁晓曼起诉江泽民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被告人江泽民不对其提起诉讼,公检法部门办案人员无权因此追诉袁晓曼。袁晓曼无罪,应当庭释放。 袁晓曼的亲友到庭旁听,其中两人遭中山区国保警察绑架,另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外面,因拍照也遭绑架。 非法庭审 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初冬的大连天空渐蓝,关心袁晓曼的亲友陆陆续续来到中山区法院,他们已经整整六个月没见到晓曼了。 九点三十分左右,一辆警车停在法院正门左侧,戴着手铐脚镣却一身正气的袁晓曼从车上下来,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竟然让警察恐慌,一名强壮的女警直往法院门里推袁晓曼,袁晓曼大声抗议:“别推我!” 非法庭审安排在刑事一厅。首先,公诉人念起诉书,多次提到“×教”两字,袁晓曼举手抗议,义正辞严地驳斥公诉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中国大陆有上亿人因修炼法轮大法受益,你有什么资格评论法轮大法?”公诉人无言以对。 袁晓曼是因为诉江被绑架的,但起诉书中通篇未提诉江一事,而是以在袁晓曼家中搜出的法轮功书籍、刻有翻墙软件的光盘及语音电话为所谓的证据提起公诉。 律师当庭指出,袁晓曼诉江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被告人江泽民不对其提起诉讼,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无权因此追诉袁晓曼。 随后律师指出,公安部门办案人员在取得所谓证据的过程中存在:未告知当事人合法权利、诱供及编造证词等违法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5/大连法院非法庭审袁晓曼-警察绑架亲友-338124.html 2016-11-19: 大连市袁晓曼被非法庭审 多人旁听被绑架 2016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袁晓曼女士从警车上慢慢下来,她的双手、双脚被铐。袁晓曼女士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警察慌乱,女警猛的揪住袁晓曼的衣服,拽进法院。 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五月十二日在家中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原因是她在去年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经历了半年多的非法关押与构陷,十一月十六日遭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非法庭审。 多人旁听被绑架 当天10点多,法院外面许多人准备旁听,他们以查身份证的名义,把法轮功学员孙桂玲绑架到天津街派出所,当时她身边还有一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因为倒在地上,警察把她扔了。 到派出所后因孙桂玲不配合,说屋里太闷,不去坐他们指定的位置,警察吓唬她不配合就把她关铁笼子,孙桂玲说我又没有犯法凭什么上那里,后来4-5个人把她按在地上,抢走了她的手机(后来还给她了),因没有手铐,把刑事犯手铐摘下来给她打背铐,铐在铁椅子上近2小时,手脖划破,衣服撕开线近一尺长。 孙桂玲丈夫拿她病志(她2005年因白血病治不了炼的法轮功)去派出所,他们不认可。孙桂玲丈夫质问如果羁押出现生命危险谁负责,警察说威胁他们,把他轰出去了。孙桂玲丈夫到中山分局找,一个警察接待他,警察说法轮功违法。孙桂玲丈夫说我看过宪法,14个邪教组织根本没有法轮功。警察说共产党执政炼法轮功就违法,有被判刑还有被弄死的。警察说派出所的一切行为取决于国保。孙桂玲丈夫说我要见中山国保大队长曹迅兵,他们不让,叫上派出所等待。 在派出所门口,孙桂玲丈夫堵着办案人王吉祥进行交涉,他匆匆走了不搭理。后来一个高个侯姓警察问孙桂玲丈夫,你怎么还不走?她丈夫说:我老婆得白血病的时候我都没有放弃,我现在怎么能走呢!我不要高官厚禄,我只要一个生存的空间。后来侯姓警察打电话请示后说放人。孙桂玲已经平安回家。 天津街派出所同时绑架的还有一个女法轮功学员,40岁上下,短头发,她对警察说,有学生等她上课,她说是袁晓曼朋友,没有报姓名,不知被劫持哪去了。办案人王吉祥。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使用阴谋手段欺骗,说拿身份证可以进去旁听,法轮功学员有的交上身份证进去了,因为法轮功学员多次被迫害,身份证被做了手脚。大连法轮功学员臧连梅、王玲入庭旁听后,被中山区国保大队曹迅兵指挥警察带走。王玲和臧连梅被抓到昆明街派出所。恶警对她们分别抄家,其中王玲丈夫没回家时,警察已经开始非法抄家了,她丈夫到家的时候,警察正在她家翻东西。 儿子美国华府呼吁释放 袁晓曼的儿子杜海芃,现在居住在美国华府地区,十一月十四日中午与当地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华府大使馆前举行集会,要求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在中国大陆遭绑架关押的母亲。杜海芃说,“一开始听到母亲遭当局绑架的消息,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 “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反人类打压仍在继续,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对公众宣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我母亲控告江泽民没有任何错误,更不违反任何法律。” 杜海芃要求大连市公检法系统,立即取消非法开庭,无罪释放母亲袁晓曼,不得对其家人进行骚扰。他将写给大连中山区法院的一封公开信递交给了中共大使馆。 一九九五年,在杜海芃五岁的时候,一家人幸遇法轮大法(亦称法轮功),开始走入修炼。杜海芃的父亲常年被肠炎、鼻炎、眼疾折磨,脾气暴躁又经常张口骂人。当他第一次读完《转法轮》后,多年的眼疾竟然不治而愈。他学炼法轮功后一个月,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对人专横跋扈、满口脏话,身体越发健康。 杜海芃说:“父亲这种神奇的改变,让母亲和我也步入了大法修炼。修炼前,母亲身体瘦弱,患有重度贫血,经常昏睡。……修炼后,母亲的身体很快恢复健康,性格也变得开朗。她经常得到领导的表扬,同事都说她浑身透着灵气,也惊异于她精力如此充沛。在家里,母亲主动孝敬爷爷奶奶……我们一家沐浴在前所未有的幸福与祥和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时的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以权代法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二零零零年,杜海芃的父亲遭到当局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家里被非法抄家。在被关押期间,杜海芃的父亲遭到长时间的电击心脏、手心、脚心等敏感处的酷刑折磨,险被迫害致死。 当时袁晓曼也差点被警察抓走,因家有一个刚满十岁的儿子,袁晓曼与恶警据理力争,才被放回家。之后她与儿子相依为命,工资虽低,生活虽苦,但独立自主。警察屡次闯入他们家,对相依为命的母子俩进行骚扰。 后来杜海芃告别父母,独自一人来到美国,来到自由的社会,远离了恐怖气氛,但他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仍在中国的双亲。他说:“一想到父母在国内每天面临着迫害危险,我妈现在被非法关押,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街道派出所片警还嚣张地威胁我爸,说要把他也整进去。” 杜海芃规劝那些还在协助中共江氏犯罪流氓集体作恶的人“回头是岸”:“他们无知地干着坏事,是因为被中共蒙蔽,成为它的棋子,助纣为虐。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千古奇冤,总有一天会有个妥善的处理。如果他们执迷不悟,继续行恶,最终会得到相应的法律的制裁、良知与道德的谴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9/大连市袁晓曼被非法庭审-多人旁听被绑架-337882.html 2016-11-17: 辽宁省大连市袁晓曼被非法庭审 臧连梅、王玲被绑架 2016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袁晓曼从警车上慢慢下来,双手被铐,铁链连接双脚被铐,慢慢从警车上下来,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警察慌乱,开始想抓人,女恶警猛的揪住袁晓曼的衣服,拽进法院。 中山区法院使用阴谋手段欺骗,说拿身份证可以进去旁听,法轮功学员有的交上身份证进去了,因为法轮功学员多次被迫害,身份证被做了手脚。大连法轮功学员臧连梅、王玲在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非法开庭时入庭旁听,开庭结束后,臧连梅、王玲被中山区国保大队曹迅兵指挥警察带走。王玲和臧连梅被抓到昆明街派出所。 被抓的还有孙向红和一个女法轮功学员(不知名),因拍照被抓,恶警对她们分别抄家,其中王玲丈夫没回家时,警察已经开始非法抄家了,她丈夫到家的时候,警察正在她家翻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7/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7806.html 2016-11-09: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袁晓曼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预于11月16日上午9:30非法庭审袁晓曼。 袁晓曼因为诉江而被非法抄家、传唤。公检法部门办案人员非法刑事拘留、提起公诉及预开庭审理,所谓的证据为从袁晓曼家中搜出的法轮大法书籍、刻有翻墙软件的光盘及语音手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9/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7433.html#16118213549-1 2016-09-15: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袁晓曼面临非法庭审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因诉江被绑架,中山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中通篇未提诉江一事,目前案子已递交到中山区法院,袁晓曼面临非法庭审。具体情况请知情人予以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5/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34766.html 2016-05-23: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绑架补充 五月十二日下午三点多,3个警察装作送快递骗袁晓曼开门,之后据说出示搜查令,非法抄走42本大法书,39盘破网软件,2部真相手机。晚上袁晓曼的丈夫下班回家,并没发现家里乱成一团,只是袁晓曼不见了。 五月十三日上午九点不到,袁晓曼的丈夫去负责抓捕的昆明街道派出所要人,警察张超和一个年轻警察威胁袁晓曼的丈夫,之后派出所推责任给大连中山分局国保大队。袁晓曼的丈夫同一天去找到了中山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曹迅兵,并与之要人,未果。之后,派出所要袁晓曼的丈夫交了500块钱,未告知原因,后来得知是体检费,意味着将要被非法关押。目前,曹称在外地,袁晓曼的丈夫正待与其讲真相要人。恶警电话尚未证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3/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9114.html#1652301051-21 2016-05-23: 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袁小曼被绑架情况补充 5月15日,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袁小曼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 5月12日 下午三点多,3名警察从邻居店门进入居民楼内,谎称送快递骗袁晓曼开门,之后出示搜查令,非法抄走42本大法书,39盘破网软件,2部真相手机。晚上其丈夫回家,并没发现家里乱成一团,只是妻子不见了,没反应过来已经发生了绑架。 5月13日,上午九点不到,袁晓曼的丈夫去负责抓捕的昆明街道派出所要人,警察张超和一个年轻警官威胁袁小曼的丈夫,之后派出所推责任给大连中山分局国保大队。同一天去找到了中山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曹迅兵,并与之要人,未果。之后,派出所要其丈夫交了500块钱,未告知原因,后来得知是体检费,意味着在走非法关押流程。 2000年,袁晓曼的丈夫杜桦被绑架并劳教3年。同年,袁晓曼也差点被警察带走,因家有一个刚满10岁的儿子,袁晓曼勇敢与恶警据理力争,坚决不被带走,才被放回家。之后与孩子相依为命,工资虽低,生活虽苦,但独立自主,不肯依靠亲戚帮助。同时,向周围亲戚朋友讲明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3/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9114.html#1652301051-18 2016-05-22: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血压高达180 被关看守所 2016年5月12日,大连市中山区国保大队指使中山区昆明街派出所将袁晓曼绑架。 昆明街派出所警察事先曾几次来到袁晓曼家,但家中没人。5月12日,昆明街派出所张超、马竣,还有一个尹姓的三个警察,见其家中有人,便冒充送快递的,把门骗开,将袁晓曼绑架。随后非法抄家,将四、五十本大法书还有其他私人物品抄走, 5月13日,袁晓曼被关进大连市看守所。家属随即到昆明街派出所要人,派出所给出的理由是袁晓曼参与起诉江泽民。警察趁机向家属索要三百元钱,说是袁晓曼被关进看守所时体检的费用,并不提供任何收据。 后来家属得知,袁晓曼在体检时血压高达180,但是她还是被强行关进了大连市看守所。当家属质问警察,血压这么高为什么还往里送,警察含糊其辞不做回答。当家属劝他们不要抓好人,不要做坏事时,警察恐吓家属,要将家属一同绑架,并扬言要强行搜身。 袁晓曼上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女儿的被绑架使老人陷入极大的痛苦之中。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昆明街派出所要求放人,警察说,袁晓曼破坏了法律实施,老人当即严正问道,她一个家庭妇女,破坏你什么法律实施了?!警察无语。望知情者提供详细信息,揭露昆明街派出所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2/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9085.html 2016-05-15: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绑架 5月12日下午,大连中山区武昌街法轮功学员袁晓曼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5月13日被非法转入姚家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5/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8824.html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2025-06-10: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路507号 邮编150000
电话:0451-86639029、0451-86639030 门卫:0451-86639034 大门:0451-86639052 接见室:0451-86639051信访:0451-86639003 狱政科:0451-86639022狱政科长0451-86639021 狱政委:0451-86639077 监狱长韩延伟15704563666、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13804541111、0451-86639088 驻狱检察官:0451-86639000 监狱长 韩延伟15704563666、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13804541111、0451-86639088 政委 张媛13936287000 副监狱长:薛玉娟15845285885 入监集训监区 大队长陶淑萍:18104609955 13936257710 副大队长李莹:18103678659 13384605990 副大队长裴桐:18103678005 18246124588 教导员肖畅:18103678823 17703645858 一监区 孙久杰 13030007776 一监区 张旭颖 18103679102 一监区 卢恒 18103679103 一监区 桂娜娜 18103679089 一监区 孟秀丽 18103679105 一监区 周莹 18103679107 一监区 孙瑞 18103679109 一监区 王珊 18103679125 一监区 刘小芳 18103679143 一监区 赵宇辉 18103679130 一监区 刘岩 18103679106 一监区 鲁敏 18103679145 一监区 朱蓓蓓 18103679140 一监区 杨凤玲 18103679142 一监区 马筱喆 18103679137 一监区 段丽茹 1363450000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