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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金志梅, 女, 4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市桃园府/昆明市官渡区金马镇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6-03-06
交叉列在: 云南 > 楚雄州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1-12: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金志梅被绑架
2019年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和楚雄州公安局警察闯到楚雄金志梅的单位将她绑架,之后把金志梅带到昆明,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2/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95710.html#191111224720-1

2018-04-22: 昆明金志梅法庭上讲述法轮大法好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金志梅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在楚雄市法院被非法开庭,辩护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金志梅二零零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在法庭上直述:法轮大法好,法轮功无罪。

当天的庭审,由大姚县法院的三名法官主持合议庭,临时借用的楚雄市法院的第十号法庭。大姚县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金志梅在桃园湖向路人散发发放了两盘“二零一七年世界法轮大法日”光碟,随身的手机里存有法轮功视频语音文件和携带印有“真善忍好”文字的人民币,要求法官对金志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志梅讲述了自己走进法轮功的机缘。她因为婚姻不幸,病魔缠身和脾气暴躁,使得自己一度走投无路、生不如死,在一次求治中医诊疗的过程中,经人介绍,了解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因此走进法轮功,从此迎来新生,疾病痊愈、性格和善,心情也愉快开朗,自己研发和加工制作的酱菜,产品畅销,工作也顺利发达。

与多数法轮功修炼者不同,金志梅开始修炼是在二零零八年,中共对法轮功的高压迫害已经持续十个年头的残酷险峻环境条件下走进法轮功的修炼。法庭上,她说自己要用事实用真情真心和真相告诉世人告诉法庭:法轮功无罪,真善忍无罪。在自我辩护时,她说,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是佛法修炼,法轮功不是邪教。

辩护律师也为金志梅作了无罪辩护。律师首先指出,警察指控金志梅向路人发放了两张光盘,可是什么光盘什么名字和内容并没有出示,法庭上公诉人也没能将路人收到的两张光盘拿出来举证和播放,指控的事实不能成立。律师说,如果将指控的发放的光盘进行播放质证,将会很容易辨别确认光盘内容并不违法,并不是宣扬邪教而是倡导人们行善积德,诚实守信。

另外,一名叫金胜的国保警察还说,案发当晚金志梅除了向一名四川口音男子发放了光盘还沿路向十多名群众发放了光盘,可是,警察和公诉人居然没能找到任何一名群众。辩护律师认为,对金志梅的指控没有事实根据,证人和群众没有一人向警察提供证言和身份,要么收到光盘的群众认为金志梅的行为并不违法不愿意配合警察陷害好人,要么警察指控金志梅发放光盘的事实系警察捏造构陷。

辩护律师还指出,金志梅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法律规定的信仰自由。她信仰法轮功,修炼自己也有益他人和社会,获得健康,倡导真善忍,揭露真相,弘扬正气、解体邪恶和腐败,其行为应得到社会的尊崇和法律的保护,而不是被打压抓捕和审判。虽然,相比于一九九九年早前,现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了不断修改,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司法迫害在减轻,有不少地方的公检法司法机关已经陆续对法轮功修炼者作出了撤销案件不起诉和撤回起诉无罪释放的处理,但是还没能严格从法律适用法律规范上公正宣判法轮功修炼者无罪。

辩护律师希望法院能尊崇依法治国从保障人权和人性化司法的原则立场出发,无罪释放金志梅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晚,金志梅在楚雄市桃园湖观看“火把节”庆祝巡游时,被国保警察李果金胜等抓捕,第二天被楚雄市国保警察劫持到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看守所。

三个月后,国保警察将案件移送楚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楚雄市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将案件转交至大姚县检察院办理,大姚县检察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非法向大姚县法院起诉,要求对金志梅判处刑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非法开庭,金志梅的家人和朋友进入法庭参加了旁听。

自古以来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论理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2/昆明金志梅法庭上讲述法轮大法好-364395.html

2018-03-24: 云南昆明金志梅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2:30,云南省昆明法轮功学员金志梅在楚雄市法院被非法开庭。这是大姚县法院借楚雄市法院开庭。

大姚市检察院公诉人指控金志梅在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在楚雄市桃园湖附近骑电动车向路人散发了两张法轮功光碟,加上金志梅包里搜到的有76张光碟和带字的人民币。建议判处金志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志梅认为自己是法轮功修炼者,自己拥有法轮功的东西不违法。自己原来身体多病,几乎九死一生,脾气不好,常与母亲和哥哥们吵闹。修炼后,病全好了,脾气也变好了,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无罪释放。

律师辩护认为:金志梅所持带字的人民币不影响货币面值的流通,不构成违法。关于金志梅的罪名,“两高”新的司法解释体现出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所以建议法庭对金志梅判免于处罚。

最后法庭宣布结果择日公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4/云南昆明金志梅被非法开庭-363290.html

2018-03-19: 云南昆明好人金志梅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辩护律师得知,金志梅被昆明市楚雄市国保警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国保警察坦陈,他们走访打听了了解到金志梅是个好人、为人很不错。

律师来到检察院找到负责案件的苏姓检察员,提出金志梅无罪,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将案件退回公安国保大队并监督撤销案件。

七月十八日晚,金志梅在楚雄市桃园府街上散步,骑电动车回家的过程中,被陌生男子拦截指控她向街道行人发放了光盘。

陌生男子自称是便衣警察,并同时出示了一张《风雨天地行》的光盘,说是从街道行人手中拿到的,怀疑光盘是金志梅散发的。

当晚,便衣警察将金志梅带到了楚雄国保大队,还进行了搜查,发现随身有三十多张真相币和七十来张真相光盘。

第二天早晨,金志梅被关到了楚雄州看守所。警察指控,金志梅向街道行人发放光盘违法。

金志梅早年身患疾病,多方求医无效。后来,在昆明中医院住院期间,幸逢一位修炼法轮功的阿姨给她讲述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真实故事,二零零八年金志梅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从新恢复了健康,获得了生活的信心。

被关进看守所时,警察威胁金志梅不让请律师。说是本来没什么事,请律师进行“反动”辩护与警察作对,将会被重判。

家人非常担心和挂念,还是为金志梅请了律师。但是,当律师来到看守会见金志梅时,遭到国保警察的违法阻拦。警察跟看守所出具书面文件说,律师会见金志梅需事先获得国保警察的批准,否则不得安排律师会见。

辩护律师认为,当事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获得律师辩护和与律师见面、通信均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楚雄国保警察无理设置障碍阻挠律师会见金志梅没有法律依据,是公然的滥用职权。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经过律师的强力交涉和抗议,最后负责金志梅案件的两名国保警察亲自来到看守所,审查审核律师的会见手续,最后才允许律师会见。

见到律师,金志梅说,“要不是修炼了法轮功,我都不会活着坐在这里,肯定早就死掉了。所以,警察要我背弃法轮功我宁可死掉也绝不屈从!”

国保警察坦陈,他们走访打听了了解到金志梅是个好人、为人很不错。

警察还去昆明禄丰等地调查了解了金志梅父母和哥哥,去金志梅打工的地方寻访老板和同事。金志梅无论在家人还是同事朋友面前,均是诚实善良勤劳友好的印象,没有人会认为她会是罪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9/云南昆明好人金志梅被非法起诉-363080.html

2017-12-25: 云南楚雄市构陷金志梅的案件被移送大姚县检察院
云南楚雄市构陷法轮功学员金志梅的案件由国保移送楚雄检察院后,本该在2017年12月5日审查起诉期满,辩护律师12月18日打通负责案件的楚雄检察院苏姓检察官电话,被告知案件移送给了大姚县检察院承办。辩护律师提出,应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是移送给其它检察院处理。检察员说案件系州检院指定给了大姚,并不是楚雄市检院主动移送的。

2017年12月22日,律师就大姚检察院可能提审的案件问题,专程赴楚雄州看守所会见了金志梅金志梅见到律师很高兴,状态和精神都不错,她说,在看守所里除了生活条件艰苦简陋,每周只有一次热水,其馀时间均是冷水洗脸洗头,其它情况都还好,她可以与家人哥哥通信,只不过信件里不允许谈案情,来回信件需经看守所警察检视检查。早些时间,她将案件被移送大姚县处理的情况写信告诉了哥哥,哥哥也给去看守所给她存了一千元生活费。她感谢哥哥,并委托律师转达她对给予关注和帮助的朋友的感谢,说她会做好会坚持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让朋友家人放心。

对于案件,她说国保警察并没有全面记录,凡是对她好的有利的方面均没有笔录,金志梅说警察也承认走访和询问的亲友邻居朋友同事都称赞金志梅是个好人,很受欢迎喜爱,但是这些关于她的善良友好为人警察都没有写入笔录,而只是记录了指控她所谓犯罪的事实证据。所以,案件中,金志梅也没有给警察的笔录签字。

至今,大姚县的检察院法院都还没有去提审会见金志梅

金志梅女士,早年因为婚姻家庭不幸,自己也身患疾病,多方求医无效而返,2008年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走入了法轮功,重新恢复了健康,获得了生活的信心。2017年7月18日晚,金志梅在楚雄市桃园府街上散步,骑电动车回家的过程中绑架。虽然被非法抓捕关押,金志梅很开朗乐观,她说之所以有这样的状态是得益于修炼大法,是得益于大法带给她重新的健康重新的生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5/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8273.html#171225025-1

2017-12-12: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 昆明金志梅讲真相被关押
2017年11月13日,律师得知,金志梅被楚雄市国保警察移送检察审查起诉。律师来到检察院找到负责案件的苏姓检察员,提出金志梅无罪,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将案件退回公安国保大队并监督撤销案件。

7月18日晚,金志梅在楚雄市桃园府街上散步,骑电动车回家的过程中,被陌生男子拦截指控她向人发放了光盘。陌生男子自称是便衣警察,并同时出示了一张《风雨天地行》的光盘,说是从街道行人手中起获的,怀疑光盘是金志梅散发的。当晚,便衣警察将金志梅劫持到了楚雄国保大队,还非法搜查,翻出70来张真相光盘。

第二天早晨,金志梅被关到了楚雄州看守所。警察指控,金志梅向街道行人发放光盘构成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金志梅女士,早年因为婚姻家庭不幸,自己也身患疾病,多方求医,并且公婆还施行巫术对她进行处置,均无效而返。后来,在昆明中医院住院期间,幸逢一位修炼法轮功的大妈给她讲述了法轮功祛病健身,2008年金志梅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走入了法轮功,重新恢复了健康,获得了生活的信心。

这次被绑架关进看守所时,警察威胁金志梅不让请律师,说是本来没什么事,请律师进行“反动”辩护与警察作对,将会重判。家人非常担心和挂念,还是为金志梅请了律师。但是,当律师来到看守会见金志梅时,仍然遭到国保警察的违法阻拦——警察跟看守所出具书面文件说,律师会见金志梅需事先获得国保警察的批准,否则不得安排律师会见。

律师认为,当事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获得律师辩护和与律师见面、通信均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楚雄国保警察无理设置障碍阻挠律师会见金志梅没有法律依据,是公然的滥用职权。

9月28日上午,经过律师的强力交涉和抗议,最后负责金志梅案件的两名国保警察亲自来到看守所,审查审核律师的会见手续,最后才允许律师会见。

见到律师,金志梅说,“要不是修炼了法轮功,我都不会活着坐在这里,肯定早就死掉了。所以,警察要我背弃法轮功我宁可死掉,也绝不屈从!”

国保警察坦陈,他们走访打听了了解到金志梅是个好人,为人很不错。警察还去昆明禄丰等地调查了解了金志梅父母和哥哥,去金志梅打工的地方寻访老板和同事。金志梅无论在家人还是同事朋友面前,均是诚实善良勤劳友好的印象,从来不会被认为是破坏法律危害他人的罪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2/修炼法轮功获健康-昆明金志梅讲真相被关押-357785.html

2017-08-03: 云南三名法轮功学员李谦、朱玉兰和金志梅被绑架
李谦(40多岁)和朱玉兰(74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在禄丰县一个苗族寨去买土特产,刚吃过饭,两辆警车和五个年轻警察来到她们面前,就动手打开她们的包,包里装着平时炼功用的MP3,警察录音又录像,把她们戴上手铐带到勤丰派出所,法轮功学员与他们讲道理,他们根本不听,还满脸讥笑,视她们为敌人。第二天到县医院体检后,送楚雄看守所。朱玉兰因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六月十八日,禄丰公安要她女儿交了一万元保证金,被带回家;李谦的父亲被告知四个月后法庭上见。

金志梅(40多岁),楚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在楚雄市桃园湖被绑架,现拘押在楚雄州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3/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大陆综合消息-352021.html

2016-03-12: 云南昆明金志梅、罗菊芬、刘银珍一度遭绑架
2016年2月27日,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金志梅、罗菊芬到大姚县栋川去看罗菊芬的姨妈刘银珍。到了刘银珍家得知,刘银珍因为控告江泽民在2月23日被栋川公安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刘银珍的家人受到了很大打击。金志梅、罗菊芬对家属安慰后离开,在车站被警察跟踪、绑架。在公安局,警察拿着楚雄州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一一对照。金志梅一直坚持对警察及“610”人员讲法轮功真相,希望他们不要执法犯法给自己带来后患。金志梅在28日下午回家。罗菊芬和刘银珍于29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2/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5249.html

2016-03-06: 云南省楚雄州刘银珍、罗菊芬、金志梅被绑架 已回家
2016年2月24日,楚雄州姚安县有7个法轮功学员被姚安县栋镇派出所警察到家中骚扰,询问诉江的事,刘银珍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非法询问,关押了两天,两天后,又把她带到楚雄州看守所关押。

2016年2月28日,罗菊芬(刘银珍的侄女)和金志梅去姚安县了解刘银珍她们被绑架的情况,当日下午5点半,她们二人坐上车回来时,姚安县栋川镇警察来了两辆警车,把二人截下,说是了解情况。

二人被带到栋川镇派出所,她们看到当时有楚雄州公安局的警察也在场,二人在派出所被搜身,翻包检查,照相,滚手印。后又被用脚铐铐在桌子里边。楚雄州公安局的警察和姚安县的警察换着分别来询问二人。晚上和第二天,她们二人一直被关在派出所。

2月29日早上,警察抄了罗菊芬、楚雄的家,电脑和大法书被抄走,还到罗菊芬工作单位去调查她的情况;另一些警察到金志梅禄丰县父母家、昆明哥嫂家,还有金志梅楚雄的工作单位分别去调查她的情况。2月29日下午5点,金志梅已回家,3月2日,罗菊芬和她的姨妈刘银珍也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4/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4921.html

2015-09-1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街道人员违法威胁诉江妇女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志梅女士2008年被病魔缠身,多方医治无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好了,懂得按“真、善、忍”做个好人。看到法轮大法及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自己的信仰被诬蔑,作为一个亲身受益者,她依法起诉了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为此,昆明市官渡区金马镇街道办事处、牛街庄街道办事处想要找她所谓“谈话”。

2015年8月31日,金志梅到了牛街庄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工作人员让她写不修炼的保证,被金志梅严词拒绝。之后,金志梅又被带到昆明市金马镇街道办事处,所谓“防邪办”,负责人王学春对金志梅说:不准宣传法轮功,不准控告江泽民,这是触犯司法底线,还说你要告你要从基层告,你参与法轮功就是颠覆国家政权,而且说你每年在朱家村的分红款还在我们这……

金志梅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们说的不是法律,我们控告江泽民是由中国的法律来决定,江泽民现在有16万人在控告他,他被送上审判台时你们参与的人要怎么办?谁要想不发给我分红款我就控告谁……我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怎么可能颠覆国家政权?我修炼法轮大法的信念不会改变,就是拿枪逼着我,我也要坚修大法到底!

说到此,王学春只好让金志梅在她带去的诉江状上亲手签上自己的名字按上手印,让她回去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0/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15459.html#159923133-59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所长:李文吉
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老王坝河村苏家湾
邮编:650600

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永宁路交叉口附近
邮编:650600
电话:0871-68690259
检察长:李云兵

2023-04-27: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邮编:650199
院长杨越
审判长朱丹丹
陪审员:李金芬、赵丽
书记员温晓兰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检察官张舰文
检察官助理可雨鑫

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36511、0871-65325671
所长王云
副所长李红岗
副所长罗秋波

东陆桥派出所:(杨小明住家所属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0号电话:15877987883
户口咨询电话:0871-64107252
24小时服务电话:0871-64143110、64150217
社区民警:王帅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411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17-12-12:
楚雄市公安局国保: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中大街181号 邮编:675000
0878-3202002
办公室:0878-3122404
局长室:0878-3123015
政委室:0878-3121263
局长:张爱东 潘健
国保大队:0878-3202029
大队长:牛朝临13987832263
副队长:李果
赵勇 18287897773 何国庆、梁建国、段庆梅

楚雄市委政法委
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复兴巷40号 邮编:675000
楚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雨青 15891827787
楚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代斌
楚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罗兰新
楚雄市610人员:张海毕、刘刚、刘宗寿

楚雄市检察院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1号
0878-3013548
检察长:陈剑
副检察长:常建伟
公诉人:张茜 0878-3011950

楚雄市法院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
院长 常云 13987078797
张力 15368536669
钱勇 18987848577
关家莉 18987841766
吴京华 18987809119
刑二庭
黄俊波 13308788801
雷建玲 13038692297
代建丽 13987827137
刘中华 13769272456
李中荣 130134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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