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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3: 青岛冯丽华被非法开庭 法官处处违法
2016年11月4日,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冯丽华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内设法庭第六审判庭被非法开庭,律师为冯丽华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法官当庭处处违法。 冯丽华于2016年2月3日因为送路人一个“福”字被崂山公安分局北宅派出所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家属为冯丽华聘请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了解到冯丽华身体状况很差,由于年纪大了,血压高,一直被强制吃降压药,律师和家属向崂山分局和崂山检察院都申请过取保候审,要求放老人回家,但遭到拒绝。 法官拖延时间 按照法院通知,开庭时间是当日10点20分,家属和辩护律师按照规定时间早早到法庭外等候,法官孙未却迟迟未出现,等到将近12点钟,法官、检察院公诉人员才到来。等待中心急如焚的家人被告知,延迟开庭是常有的事。 公开审判成了摆设,谁能旁听法官说了算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这是公开审理的原则。按照公开审理原则,任何人都可以进去法庭旁听,不能限制。但是开庭前,家人就被告知开庭时只允许两名亲属旁听。 而开庭当日早晨7点半左右,家人被告知其女儿与丈夫因在警察询问笔录上签过字,是作为证人的,不能参与旁听。家人措手不及,如果早知道这样不能去旁听,那所有的文书我们都不签字!近11点,法官来电,要求电话中报上参加旁听的亲友名字(要求2个人)。近12点才开庭,而到场的其他亲友一直在法庭外面等待,直至开庭结束。 据进去法庭旁听的2位亲友描述,旁听席只安置了一排6人可坐的座椅,法庭显的很空荡,他们两人进去后,被其他不知名的四个旁听人分开落座,开完庭之后,有人看到此四人过去和法官打招呼道别,才知道此四人是法官熟人。 不报公诉人员姓名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法官应“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但是,检察院共有两位公诉人出庭,对于其中一位,法官没有宣读其名字,自始至终参加庭审的人员,包括辩护律师和家属都不知道此人是谁。 公诉人质证违法,法官袒护 律师辩护过程中发现,检察院出示的证据中,有一份没有放在案卷中,律师在事先去法院阅卷时,并未见过此卷,而法官却敷衍说:你现在看看不就可以吗? 针对公诉人提交给法庭的所谓“证据”,律师指出,这些书籍和资料是警方从冯丽华家中抄去的,不应被作为证据。公诉人拿出一份证据鉴定书,鉴定机关是青岛市公安局某某支队,律师指出,根据中国法律,证据鉴定必须由有资格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青岛市公安局是侦查机关,不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也不是合法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其鉴定不合法。公诉人慌不择言,竟说“公安是国家机关,有权力,作出的鉴定就有效力”。 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司法权力配置的架构方面,是公、检、法三方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公诉机关,应该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是否合法,提交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再独立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从崂山检察院公诉人的话可以看出,检察院的公诉人不是依据法律规定,也不是依据案件事实独立行使职权,而是无条件的配合公安侦查机关。 律师的无罪辩护 庭审过程中,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冯丽华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律师提出对冯丽华的指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刑法300条和冯丽华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首先,冯丽华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中国法律法规及任何正式规范中没有规定信仰“真、善、忍”是邪教,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更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律师指出,冯丽华老人只是送人一个“福”字,对社会对他人没有任何危害,怎么能“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请指出来冯丽华的行为破坏了那条法律的实施?公诉人被问的哑口无言。 庭审草草结束,没有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3/青岛冯丽华被非法开庭-法官处处违法-337569.html 2016-10-15: 岛市司法局阻挠冯丽华的家人请律师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将法轮功学员冯丽华构陷到崂山法院,其家属为冯丽华聘请了律师,但是当律师去会见冯丽华时,遭到青岛市司法局威胁,禁止律师代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律师据理力争,但是,青岛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电科、调研员柳黎打电话给代理律师,并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致使律师事务所不敢给律师开具律师代理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5/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36335.html#16101502833-1 2016-10-01: 山东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冯丽华遭非法起诉 2月3日,山东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冯丽华在崂山北宅,因为给人一个“福”字,就被崂山分局北宅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就被非法批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家属为冯丽华聘请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了解到冯丽华身体状况很差,由于年纪大了,血压高,一直被强制吃降压药,律师和家属向崂山分局和崂山检察院都申请过取保候审,要求放老人回家,但遭到拒绝。期间,崂山检察院将迫害冯丽华的案件两次退回崂山分局。近日,崂山检察院非法把冯丽华起诉到崂山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67.html#1610103634-1 2016-03-27: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冯丽华仍被非法关押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冯丽华、程桂香因为给世人发真相资料,2月3日被崂山区北宅派出所警察绑架,程桂香已经回家。冯丽华依旧被非法关押,家人为冯丽华请了律师,律师去看守所见到冯丽华才了解到,当时被警察非法送到看守所时,冯丽华的血压190多,是警察强制给她吃了降压药才送进去的,在看守所依旧被强制吃降压药。家人非常担心冯丽华的身体,多次到北宅派出所、崂山分局要求释放冯丽华。但是,崂山分局国保警察依旧非法关押冯丽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5/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5819.html 2016-03-11: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被绑架补充 2月3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北宅派出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至今这两位学员依旧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三看守所。近日,警方企图向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申请逮捕,以继续非法关押两位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1/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5211.html 2016-02-29;: 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被刑事拘留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于2月3日上午,在崂山区北宅村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崂山分局和北宅派出所绑架,四日下午,被直接转到即墨市浦东看守所进行迫害,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被刑事拘留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冯丽华于2月3日上午,在崂山区北宅村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崂山分局和北宅派出所绑架,四日下午,被直接转到即墨市浦东看守所进行迫害,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 2016-02-07: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程桂香和冯丽华被绑架 青岛市李沧区程桂香、冯丽华两位法轮功学员,二月三日上午,在崂山区北宅村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崂山分局绑架,四日下午,被直接转到即墨市浦东看守所进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7/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3616.html 青岛市(含大山女子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532)2023-10-1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埠东派出所电话(0532)55580970
负责人员:赵所长17667588758 马警官15376792759 崂山检察院 检察官 周博见83011739 助理 姜泽宇83011751 青岛市市北法院刑庭历建军16653216327 办公室电话0532-83992773 下面是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刑事庭法官电话 宋正峰83992907 手机16653216337 范家强053283992776 手机16653216328 赵魁煊053283992782手机 16653216339 董恩科053283992771手机16653216975 李应鉴16678635870 张冠华16653216061 魏聪聪053283992976手机 16653216326 田怀安053283992775手机16653216331 陈稳053283992897手机16653216351 林娟16653216350 冯燕燕16653216332 杜延庆053283992730手机16653216961 李晶053283992902手机16653216971 袁春梅053283992785手机16653216922张阔053283992969手机 16678635868 王涵之053283992793手机16653216152 2023-09-06:山东青岛姜纯林案件检察官张秀燕:18563902632 2023-06-18: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埠东派出所电话(0532)55580970 负责人员:赵所长17667588758 马警官15376792759 崂山检察院 检察官 周博见83011739 助理 姜泽宇83011751 2023-06-15: 周检察官83011739 助理电话83011751 埠东派出所电话 赵所长 17667588758 马警官 15376792759 2023-05-21: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6-03-27: 崂山区分局国保大队人员信息 栾复传 大队长 0532-55580137
王宏林 教导员 0532-55580071 秦富友 副大队长 0532-55580071 刘德军 副大队长 0532-55580138 王晓凤 中队长 0532-55580139 张代祎 警察 0532-55580139 王 敏 警察 0532-55580072 贾桂宾 警察 0532-55580139 贾桂磊 警察 0532-55580072 宋振华 警察 0532-55580072 陈 勇 警察 0532-55582138 2016-03-11: 刘鑫 负责警察 0532-55580580 13668865677 修延利所长0532-55580571 13153211222 甄仁强副所长 0532-55580573 13969815153 王同琪副所长 0532- 55580575 13573853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