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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侯兴黉(母亲侯万丽), 女
个人情况: 昆明市亨德森高新一中高三语文教师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16-01-0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1-02: 依法控告元凶 云南昆明市教师被无理辞退
云南昆明市亨德森高新一中高三语文教师侯兴黉近日和父母一起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警察骚扰,学校在警察的压力下,将这位优秀的中学教师辞退。 侯兴黉老师的母亲侯万丽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多年来遭到多次干扰、抄家迫害,丈夫曾被带到新村派出所劫持了一下午,侯兴黉在自家小卖部被国保警察恐吓、威胁。 今年在政府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情况下,七月五日,侯万丽和丈夫、儿子侯兴黉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控告。八月九日最高检察院已签收了侯万丽家人的控告书。 可是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杨云强、王忠芳为首的八九名警察突然到昆明市高新区亨德森高新一中,对侯万丽的儿子侯兴黉(亨德森高新一中高三语文教师)进行非法拍照、录音、录像。在侯兴黉集体宿舍还有人睡觉的情况下,强制侯兴黉打开电脑查看,并对其私人物品进行查抄。之后,把侯兴黉带到西山区梁园派出所,非法审讯(录口供)到六点钟才让他回学校。 十月三十日,亨德森高新一中在国保610的压制下,非法停了侯兴黉的工作。十一月二日,侯万丽和丈夫、儿子一同到亨德森高新一中找到校长张鹏了解儿子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张鹏听侯万丽自我介绍后,叫来了学校的保卫科科长周伟、校办主任杨万里。侯万丽对他们说:“很对不起,我今天本不该来,儿子不让我来。但是二十九号那天发生的事是因为我控告江泽民发生的,跟我有关系我才来请教你们的。我儿子并没有违法,更没有违反学校的职业道德,你们为什么不让他上班?如果是他在工作上有违师德,不用你们处理,我也不会让他在这里教这些学生的。十几年来我为了做一个好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事事处处都按照‘真善忍’做人处事,难道错了吗?被警察威胁,恐吓,警察经常无故闯到家中到处乱翻,整得我们全家生活不得安宁。我们的遭遇二十九号那天你们不是已看到了吗?他们对我儿子的私人物品到处乱翻,至今不知他们要找什么。只知道是因为诉江他们来找我儿子,我们要告谁,不告谁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你们作为他的领导,不保护他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不让他上班?” 张鹏说“你们是在告江泽民”。侯万丽说“江泽民也是中国的公民。今天政府为我们敞开宪法之路,我们有控告的权利。在十几年前有三个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就有两人被迫害致死。法轮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现在要不是政府说‘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们会告吗?我们没有违法,是你们在违法。” 最后侯万丽问张鹏,“张校长请问;你们学校是要以道德来教育管理学生学校,还是要以权来教育学生管理学校?”张鹏校长没有作正面回答,而是对侯兴黉说:“侯老师,你们先回去,公安机关和董事会对我们的压力太大,我们得询问一下公安机关,明天给你们答复。” 十一月三日上午,侯兴黉所在学校人事处给他打电话,叫侯兴黉下午二点去学校人事处。侯兴黉到人事处,人事处的孙懿说,学校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侯兴黉问他为什么?孙懿回答:“按照《劳动法》规定,这叫无理由辞退。”侯兴黉说:“我没有违法, 违法的是你们,是警察,你们凭什么解雇我。”孙懿回答:“我也是按照上面的交代在办事,学校压力太大。” 就这样,十一月四日,亨德森高新一中正式解除了与侯兴黉的劳动关系。侯兴黉离开学校之后,不断有学生和学生家长询问,侯兴黉表示很难过,但也感到无奈。只得对家长说:“我也是没有办法,我为了维权支持母亲,学校董事会与公安机关沆瀣一气,非法干预司法公正,剥夺《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把我解聘。同时已害苦了这群高三要毕业的学生,作为他们的老师我已很难过,我很爱我的学生,但我已无奈。”据悉,侯兴黉离开亨德森高新一中后,原所教班级已连续更换了两位语文老师。 侯兴黉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父母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才把儿子供到大学华业。在如今一碗米百人争的社会,高新一中录用了侯兴黉,两年多的师生共处,都说“他是一个正直善良有责任心的好老师”。学校这样处理侯兴黉,让其他的老师很难受,特别是侯兴黉的指导老师更是难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依法控告元凶-云南昆明市教师被无理辞退-321524.html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2024-08-15: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法院 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6-08: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5-30: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徐建斌 审判员:阮文波、刘华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