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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市 >> 王凤英, 女, 83

王凤英
王凤英
个人情况: 南昌市果口食杂公司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6-01-04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唐维骥 王凤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5-01-09: 八旬老人法庭上驳斥非法起诉 南昌法院仍枉判
江西省南昌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人因给民众讲真相,二零二三年六月遭南昌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在南昌县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将老人构陷到西湖区法院。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非法庭审老人。在法庭上,王凤英老人很细致的揭露了起诉书的荒唐及违法之处,有理、有据、有力地驳斥了非法起诉,法庭一片寂静,公诉人无言以对,连法院指定的律师也脱口而出:“没有罪!”

然而西湖区法院仍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强行无理的对老人做出枉判三年、勒索六千元的非法判决。王凤英老人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提起上诉。

遭绑架、构陷经过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员王凤英(时年82岁)、洪桂芳(时年62岁)在南昌县象湖东方路给民众讲真相时,遭路边几个楼盘的推销员恶意构陷,被南昌县象湖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将两人非法关押、讯问了一个晚上。因王凤英老人的血压高压达200mmHg多,于第二天下午被取保候审回家。洪桂芳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有三人来找王凤英,通知她准备开庭,要对她收监。王凤英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于是她亲自去西湖区法院拿所谓起诉书,看看公诉人到底起诉她什么、为什么起诉她,她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公诉人。于是王凤英向公诉人的助理正式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同时王凤英还向西湖区法院递交了三份法律文书:《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延期开庭申请书》、《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申请书》。(详情请见《南昌83岁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面临非法庭审》)

遭非法庭审经过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王凤英收到西湖区法院的短信传票,整个传票上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只有会道门,邪教组织等字样,王凤英认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又不是会道门,也不是邪教组织,既然要审判我,就要把我是炼法轮功的写上去呀,这个开庭我不能去。而且短信送传票,非常不规范,不专业,不严肃,我又不识字,怎么看短信啊!她给法官刘玉芳打了电话,表示了不去,刘说:不是开庭,只是跟你谈一谈。

本来王凤英是不准备去出庭的,但是她的家人非常害怕,不敢不配合,就从十二月二十五号晚上起守着王凤英,要陪着她去出庭,而且国保也打电话来催。十二月二十六日,王凤英在女儿、媳妇的陪同下,到了西湖区法院,她一进去,就被几个警察架着她要把她推到被告席的铁椅子上,王凤英不屈从,用尽力气就是不上去。一女警竟煽动那几个警察说:“你们动手呀,怎么还不动手?”王凤英说:“你的警号是多少?”她不吭声了。另外一人走过来说:“别激动,别激动。”警察最后也没强逼,王凤英就坐在另外的椅子上,等了很久。

王凤英环顾法庭四周,这是一个大审判庭,看上去象个戏院。这次开庭主审法官不是刘玉芳,看来王凤英的“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以及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书”起了作用。主审法官是一个男的,年纪比较大,穿着法官袍,刘玉芳也穿着法官袍,和主审法官的不一样,前面的领带不一样,形状不一样,扣子也不一样;一个年轻人在摄像,一人在操作电脑,还有一两个法官也在场,公诉人宋宏洋也在场,四个国保与家属坐在下面。整个庭审,公检法全部到场。

刘玉芳跟王凤英说:“今天不是我审你,请了一个法官。”说话的态度很和气。王凤英准备了两份辩护词,一份字特别大,比较简短,一千多字,自己宣读。另一份比较详细,就想请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帮她读。她非常认真的宣读她的辩护词。

王凤英在辩护词中说:“我要依法行使我的辩护权,我要为我自己做无罪辩护!我要为大法辩护,要为我修炼法轮功合法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不适合法轮功,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审判法轮功是法官与检察官适用法律错误,《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中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只用了“邪教”两个字,那当然指的是公安部认定的那14种邪教,不是指法轮功。江泽民当年权倾朝野,大权在握,也没有胆把法轮功有罪塞进《宪法》,也没有胆量把法轮功放进公安部的邪教中。我希望在座的法官与法律工作者依照中国《宪法》与法律规定,独立、客观、公正、清醒的审理本案,今天我要辩护的中心就是修炼法轮功合法。”

王凤英读完后辩护词,下面很安静。紧接着援助律师也帮她把那篇详细的辩护词宣读了一遍。读完后,律师脱口而出:“没有罪!”

法庭上超乎寻常的安静。主审老法官整个过程中没有说几句话,只是督促原告、被告发言。因为法庭太大,刘玉芳就在上传下达,给原告、被告递话。原告公诉人宋宏洋发完言后,坐在那里一直没吭声,一副可怜相。

主审法官没有提到王凤英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也没有任何人问她的法轮功资料是怎么来的,也没有任何法庭辩护。非法庭审一直到十一点四十分结束,法院要她等待判决。

庭审结束后,那个拿着可能是摄像头的那个年轻法官对王凤英说:“你坐下,签个字。” 王凤英说:“你念给我听。”他说:“那要很长时间。”然后就说:“不签就算了。”

临出法庭的时候,律师对王凤英说:“我送你一下,陪陪你,你没有罪,我不会说你有罪的。”刘玉芳也对王凤英说:“你发那么多资料怎么不发给我们呀?”还问其他人:“你们得到过吗?”

此次开庭,南昌县国保来了四个人,他们说从来没有参加过审判,这是第一次。还说外面到处是法轮功。据悉,得知要非法庭审王凤英,很多法轮功学员都在外面发正念。

非法庭审结束后,四个国保警察带着王凤英及其女儿、儿媳开两辆车开走了。他们一起吃了中饭,王凤英在饭桌上也抓紧时间讲真相。她说国保警察的态度好了很多,国保警察也说:“我们为你付出了很多,我们帮你讲话了,帮了你很多忙,你想都想不到。”她女儿与媳妇也没多嘴,也知道她们的妈妈没有罪。好像庭审后都明白了真相,气氛祥和了很多。国保开玩笑说:“你认得这么多字,你不是没文化吗?” 王凤英说:“这是天意!”她儿媳说:“她每天捧着那么厚的书(《转法轮》)在那朗读呢。”王凤英说:“我一直在求师父保护我!”

然后国保警察拉着王凤英她们去了一个非常远的医院做体检,然后又到了一个非常破烂不堪的医院做体检,这个医院像是公安管辖的医院,医生很邪恶,抽了83岁的王凤英五管血,还拼命要把她留下来,王凤英坚决抗拒,国保警察也没坚持,最后让她回家了,但临走对她女儿说:“叫你妈不要乱跑,随叫随到。”

遭枉判三年后上诉

五天后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早上,西湖区法院通知王凤英的女儿去拿宣判书。王凤英与家人都觉得也太快了一点。她们于当天下午去了西湖区法院。

王凤英不愿签字。但她的女儿抓住母亲的手强行签了字。她女儿为什么这么配合法院,因为国保警察、法院人员都信誓旦旦的对她女儿和媳妇说:“你妈妈判了也不会进去,只是监外执行。” 国保警察、检察院、法院人员在整个构陷王凤英的过程中,都是打电话找她女儿,从来不找王凤英

之后看到判决书:王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整个判决书一派胡言,依然用“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构陷王凤英,依然用“邪教”污蔑法轮功,依然说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是“罪证”,依然说王凤英老人是所谓“累犯”。整个判决书中唯一的真相只有律师的叙述:辩护人同意被告人王凤英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同时认为被告人年事已高,身体不适宜羁押。判决书最后签字的三个法官是傅少华、刘玉芳、章玉娟,没有那个主审的老年法官。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王凤英老人正式递交了上诉状。

王凤英老人的辩护词摘要

西湖区法院:

我要依法行使我的辩护权,我要为我自己做无罪辩护!我要为大法辩护,要为我修炼法轮功合法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不适合法轮功,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审判法轮功是法官与检察官适用法律错误,《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中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只用了“邪教”两个字,那当然指的是公安部认可的那14种邪教,不是指法轮功。江泽民当年权倾朝野,大权在握,也没有胆把法轮功有罪塞进《宪法》,也没有胆量把法轮功放进公安部的邪教中。我希望在座的法官与法律工作者依照中国《宪法》与法律规定,独立、客观、公正、清醒的审理本案,今天我要辩护的中心就是修炼法轮功合法。

1、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有罪,在中国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请问法官,请问公诉人,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触犯了法律?你拿出法律证据来!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对国家有伤害?你给我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法律依据,你就是冤判,必须改判。

法律根本就没有给法轮功定性,江泽民的讲话不是法律,新华社的报道更不是法律,两高的司法解释也不是法律,以及民政部的通告等都不是法律。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禁止即可行。法律明文规定是犯罪的可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不可定罪处罚。

起诉书指控我曾经被拘留,被处罚、被判刑、被取保候审,那都是冤判,都是违法的,是你们公检法在违法,是你们在滥用职权。

2、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如果有,请公诉人拿出证据来。

公检法通常污判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律条文就是《刑法》第三百条,《刑法》第三百条作为依据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是偷换概念。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到目前为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但是其中并没有法轮功。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十五年后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重新公布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全部内容,再次向社会公布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名单,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表明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法轮功既然不是邪教,又没有组织,内部也没有花名册,我只是一个祛病健身的炼功人,那就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了,既然公诉人指控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那就必须要有事实证明我“持有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究竟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这个法律叫什么名称),其中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伤害了谁?被害人是谁?伤害的时间,地点,方式,动机是什么?存在什么社会危害性?可是整个起诉书中没有受害人,这种指控不是很荒唐吗?如果不能证明到底哪个法律被本人持有的法轮功资料给破坏了,那么,怎么能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呢?

我一个80多岁的老太婆,手无寸铁,已经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我怎么能去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实际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或一个社会群体,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如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权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动,破坏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员操控公检法以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才是真正的犯罪。

一个一般的公民,无论如何做不到破坏法律实施。所以我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更不能构成该罪。那么运用《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来起诉法轮功学员就失去了前提。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恰恰是邪教的克星、天敌。害怕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反对、打压、迫害真善忍的普世价值,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犯罪,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了。而公安警察十几年滥用《刑法》第三百条对信仰真、善、忍、维护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构陷这同样构成了犯罪。所以说,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才构成了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的犯罪。

3、法轮功的书籍是合法的,他有出版书号,有合法的版权登记号,不是非法出版物。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署署长柳斌杰签署《50号令》,废除了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项和第100项是两个关于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已经被废止。这个《50号令》登在《国务院公报》第28期上,这可是国务院红头文件。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法轮功的资料当然也是合法的。

起诉书中把《转法轮》,“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卡片,挂历,护身符等宣传品作为我的犯罪证据是违法的,同时也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

本案所谓证人证言,即使全部属实,也只不过证明我说了些和自己信仰相关的话题,无非是自己对真假、善恶、因果的理解而已。我没有强求别人像自己一样,只不过想让众生明白真相,躲过灾难,与“破坏法律实施”有何关系呢?而且所有那些所谓的“证据”,来源都不合法,都是610国安警察刑讯逼供得来的非法结果。就是这些教人向善,末世救人的讲真相的宣传品也不是什么犯罪“证据”,也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国家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所以任何司法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都无权将法轮功宣传资料鉴定为邪教宣传品。

在中国刑法规定中,只有因携带持有违禁品等物品才可能涉嫌违法,比如枪支、毒品等,没有规定说持有含法轮功内容的资料也是违法的、更不会有今天这样要被审判起诉的。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宪法》会明确规定,严格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及出版、集会自由的因素之一。

自古以来,有信仰必有信仰者的布道之行为。传统几大宗教流传至今,哪个宗教能离开传播?耶稣的布道、释迦佛云游传法、高僧设坛讲经,不都是在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吗?

4、“取保候审”已超期,不存在法律效应

我认为公安国保警察为什么要给我办个“取保候审”,就是当时我不够判刑的条件。这一年中,我没有出现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就得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说:“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我是去年五月份被抓的,到现在被取保候审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半,公诉人,你为什么还要违法起诉我?你这是在滥用职权,是在犯罪。

5、自去年底申请人被移送检察院,公诉人从未告知申请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未讯问申请人。移送检察院后,公诉人从未告知申请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未讯问申请人。公诉人宋宏洋在撒谎。

6、如果公诉人拿不出修炼法轮功有罪的法律,拿不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那么公诉人利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指控我累犯的罪证就不成立。

7、“两高司法解释”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和立法解释之实,因违宪、违法、越权而无效。

8、一切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都无效,《宪法》是母法。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到三十九条间的基本权利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规定在宪法第三十六条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该条款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又进一步具体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37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规定: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公安警察把我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话,作为我的犯罪证词,非法闯进我家寻找我犯罪的所谓“证据”,剥夺我的信仰自由,把我非法关起来侵犯我的人身自由,这严重的违反了《宪法》的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

信仰法轮功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我的行为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反而对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信仰法轮大法是在中国《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没有触犯中国任何一条法律。

一切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都无效,《宪法》是母法!因为《立法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根本就没有任何文件说法轮功违法,人大出台的一个关于惩治邪教的《决定》里根本没提法轮功。

最后的陈述

二零一六年,一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说:“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多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空绝千古!”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很多公检法人员都明白了真相,纷纷给自己留后路,如今全国各地大量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作为国家的专业执法人员,理应知道法律是约束行为的,刑法是惩罚行为恶果的,我信仰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理念并没有造成人员与财产损失的恶果,不构成刑法惩罚的任何罪名,公安、公诉人的有罪推定是没有客观依据的。把无罪的人抓了,你就是有罪。不是我有罪无罪的问题,是你们公检法在犯罪,在对大法犯罪!

“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普世价值中最具价值的一部份,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最高尚、最伟大、最纯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压践行“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法轮功真相,充分论证了《刑法》第三百条及其司法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所谓依法审判实际上是故意滥用法律强加罪名、枉法裁判,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是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是看上级的政策行事。今天你们起诉我,审判我,究竟谁合法谁犯罪早已一目了然,虽然我可能会被冤判,但我是无罪的,我在这里要求撤诉,无条件释放我,这不是仅仅为了我自己,更是为了你们,为了所有能接触到我案子的人,我希望你们能够客观的,冷静的,理智的思考一下法轮功的问题,不要对大法犯罪,在对待法轮功的案件上,请严格依据事实、法律、良知,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请将手“抬高一厘米”,锁紧良知,坚守善念,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如果你们继续执行上级错误的命令,不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办案,不秉公办案,记住,那为你们量身定做的,现在出台的“办案终身制,倒查三十年,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都在等着你们,而且我仍然保持着上诉、申诉、控告的权利。

辩护人:王凤英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9/八旬老人法庭上驳斥非法起诉-南昌法院仍枉判-488122.html

2024-12-26: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王凤英12月26日面临非法开庭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法官刘玉芳藐视法律,知法犯法,在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向西湖区检察院以确凿证据要求撤诉以及实名控告了公诉人宋宏洋的情况下,在王凤英向西湖区法院递交了“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延期开庭申请书”“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申请书”的情况下,刘玉芳仍然非法向王凤英签发突击开庭审理的传票,传票上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分在本院大审判庭开庭。签发人:刘玉芳,并发来短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26/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6877.html

2024-12-25:南昌83岁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面临非法庭审
江西省南昌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人因一年多前给民众讲真相,遭南昌县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法院的司法迫害,目前她面临非法庭审。
一年多前遭绑架经过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左右,法轮功学员王凤英(时年82岁)、洪桂芳(时年62岁)在南昌县象湖东方路给民众讲真相时,遭路边几个楼盘的推销员恶意构陷,其中一年轻男人紧紧揪住王凤英老人的衣领,致使她呼吸困难。在场的人们纷纷谴责行恶者,整条道路堵塞了很长时间。在构陷者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后,一辆警车开来,警察将王凤英、洪桂芳绑架到派出所(可能是南昌县象湖新城派出所),警察进行非法搜身和翻抄背包,抢走洪桂芳的真相护身符、真相小册子等。警察将两人非法关押、讯问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上午,南昌县国保大队警察将王凤英、洪桂芳拉往南昌县莲塘镇医院进行体检。王凤英老人的血压高压达200mmHg多,当天下午警察将她送回家,并对她家进行非法抄家,抄去《转法轮》书籍一本,撕毁门上张贴的两张大“福”字。洪桂芳则被关押在南昌县瓜山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六月三十日以取保候审方式被释放回家。

遭司法构陷经过

十二月初的一天,有三人来找王凤英,通知她准备开庭,要对她收监。王凤英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于是她亲自去西湖区法院拿所谓起诉书,看看公诉人到底起诉她什么、为什么起诉她,她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公诉人。

于是王凤英向公诉人的助理正式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指出对她的起诉是完全非法的:1、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有罪,在中国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请问公诉人,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触犯了法律?你拿出法律证据来。2、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如果有,请公诉人拿出证据来。3、法轮功的书籍是合法的,法轮功的资料当然也是合法的。所以以法轮功书籍、资料作为证人证据的都是不成立的。4、“取保候审”已超期,不存在法律效应。5、如果公诉人拿不出修炼法轮功有罪的法律依据,拿不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条文,那么公诉人利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指控我累犯的罪证就不成立。6、“两高司法解释”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和立法解释之实,因违宪、违法、越权而无效。7、一切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都无效,《宪法》是母法。

之后公诉人宋宏洋约见王凤英,说这事不是他做的,是南昌县国保大队杨队长做的。王凤英说:“起诉书上是你签的字,我当然找你!请你做出不起诉的通知书,请你把材料退回公安(局)。”过了几天,一个女援助律师打电话找王凤英说要见面,王凤英说:我不开庭,我不要律师。但王凤英最后还是去见了她,给她讲了真相。同时法院法官刘玉芳通知王凤英的女儿说星期四开庭。又过了一天,司法局、司法厅、社区来了三个人,当着王凤英的面给刘玉芳打了电话,刘玉芳还是说要开庭。三人用手机把王凤英的《撤诉申请书》拍了下来。

王凤英在跑检察院、法院的过程中,发现法官、公诉人都不顾法律尊严。约于十二月中旬,她写了两封信,一封给控申科,一封给检察长,检察院接收人员当场拆封,认为内容一样,只留下给检察长的信。

同时王凤英向西湖区法院递交了三份法律文书:一份是《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内容指出:本案纯属冤假错案,申请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中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怎么利用的、破坏哪条哪款法律实施、产生了怎样的危害结果。所以王凤英依法要求西湖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还申请人王凤英清白。

第二份法律文书是《延期开庭申请书》,指出:1、自去年底,王凤英的材料被移送检察院,公诉人从未告知申请人王凤英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未讯问王凤英。起诉书上说以前已经告知了王凤英,公诉人宋宏洋在撒谎。2、要审理此案,公诉人必须依法起诉,必须拿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3、王凤英正在依法向西湖区检察院要求撤诉,公诉人还未做出回复,王凤英觉得应该给公诉人一定的时间,不要草率行事,所以王凤英要求延期开庭审理此案。

第三份法律文书是《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申请书》,指出刘玉芳作为审判长、法官,明知道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中,跟法轮功没关系,明知道二零一一年新闻出版总署的解禁令已经确认法轮功书籍属于合法出版物,却知法犯法,违法审判,继续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知王凤英在申请撤诉,还在准备开庭冤判王凤英,并且还找来了援助律师通知要马上开庭,还在找人打电话给王凤英的女儿让她阻止母亲去法院、检察院。由于刘玉芳长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被她冤判、关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从未见过无罪释放,所以王凤英对她非常不信任,依法要求她回避此案、退出对此案的继续承办,对她已经进行中的诉讼活动认定无效。

王凤英把三份法律文书装进两个信封,亲自送到西湖区法院,一封给院长,一封给审判监督庭,对方同样当面拆开信封,只留下了一份给院长的信件。当天下午,法官刘玉芳给王凤英打电话,说下周四约王凤英谈一谈。但是之后,王凤英又收到法院的电话,说还是要开庭。

给公检法人员的忠告

你们注意到了没有?最近几年的法规出现了很多新说法,什么办案终身制啊,倒查三十年啊,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啊,等等,都出笼了。这意味着幕后黑手在为将来的审判逃避他们的罪责,将所犯下的罪责全都推到具体执行者身上,要具体执行者为错误终身负责。说白了就是:谁具体迫害法轮功谁负责。

江泽民、“610”下达的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多为口头传达授意,没有红头文件和政策依据,甚至传达时不准个人做文字记录,不留痕迹,打电话都不准录音,这样的操作手段,到时候谁会承担责任?傻瓜都看的出来,你们具体办案人员怎么就不明白呢?如果追究起来,那些幕后操控之人根本不会承认是他们的命令。你们这些具体参与迫害的人员可能没有想到,幕后操控之人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早把你们当成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

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每一次诉讼过程,也是你们能听到真相、被救度的机会。希望你们千万不要把神救度你们的最后一扇门关上,沦为替元凶顶罪的可怜下场。在涉及法轮功的案件中,劝君三思而行,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是全世界周知的冤案,沉冤必将昭雪,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到那一天,每一个参与的人,尤其是政法委、公、检、法、司等人员都脱不了干系。

这场迫害即将结束,到时你们会发现,其实你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但已悔之晚矣。为了你们自己,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上,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再强调一句:今天不做傀儡,明天就不会成为替罪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25/南昌83岁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面临非法庭审-486848.html

2023-07-05:江西省南昌市的王凤英遭绑架抄家、洪桂芳遭非法拘留
2023年6月14日下午四点左右,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女,82岁),洪桂芳(女,62岁)在象湖东方路讲真相时,遭路边几个楼盘推销员恶意构陷,其中一年轻男性人员紧紧揪住王凤英老人的衣领,致使老人呼吸困难。老人不顾个人安危,仍大声向围观的民众讲真相,人们纷纷谴责行恶者,整条道路堵塞了很长时间。

在构陷者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后,一辆警车开来将俩老人绑架到派出所(可能是南昌县象湖新城派出所),警察进行非法搜身和翻抄背包,洪桂芳被抄去护身符、真相小册子及新经文。俩老人在该派出所被非法关押、讯问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上午,南昌县国保大队警察将俩老人带往南昌县莲塘镇医院进行体检。王凤英老人血压高达200多,当天下午,警察将她送回家中,并对她家进行非法抄家,抄去《转法轮》书籍一本,撕毁门上张贴的两张大“福”字。洪桂芳则被关押在南昌县瓜山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6月30日被释放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5/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2672.html

2021-02-05:南昌79岁老人存款被扣除、退休工资被扣押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南昌市的79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前往农商银行兑取一张定期存款单时,发现存款金额减少了五千元。王凤英当即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从王凤英的存款账户上扣除了五千元。而老人的退休工资被社保局非法扣押。
到目前为止,王凤英老人没有收到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任何口头或书面的通知或说明,也不明了是因何缘故被非法扣除这五千元的存款金额。

王凤英,女,现年79岁,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早年工作时头部曾受过三次严重工伤,后脑勺摔塌陷、凹进去一个坑,造成严重脑震荡后遗症,头部经常剧烈疼痛;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病。四处求医问诊的医疗费使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一九九六年王凤英修炼法轮功后,脑震荡后遗症神奇康复,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而且原本暴躁的脾气变得祥和慈善,原本是个文盲的她能看懂法轮功的所有书籍。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已逾21年的残酷迫害中,王凤英为了坚持自己纯正的信仰、为了告诉民众法轮功被诽谤、被迫害的真相,遭受了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两次非法劳教(第二次因“高血压”被释放)、一次被强制关押洗脑班,二零一六年一年就遭到四次绑架。

二零一七年六月,王凤英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被绑架,当时75岁的她被枉判三年刑期。在江西省女子监狱,王凤英老人受尽凌辱、折磨,遭受了多种酷刑:被恫吓,被拉、拖、推,罚站的痛苦使她倒在地上;被拳击头部致严重肿胀;被强穿束缚衣,悬空吊挂,痛苦的大汗淋漓,全身湿透;被搬、拽、倒拖,五马分尸,全身无力,无法呼吸;被强制服用不明药物,饮水及饭菜中被拌不明药水。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王凤英老人结束三年的冤狱迫害回到家中,精神和肉体上都饱受了巨大的创伤,而家中年近九旬的老伴也已在她被迫害中忧郁去世。

出狱后至今,王凤英的退休工资被南昌市社保局扣押,老人只能艰难度日,如今又雪上加霜,无辜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扣除五千元存款金额。

关于王凤英老人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吊铐、束缚衣、药物迫害…… 古稀老人冤狱三年》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5/南昌79岁老人存款被扣除、退休工资被扣押-419551.html

2021-01-24: 吊铐、束缚衣、药物迫害…… 古稀老人冤狱三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凤英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真相,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国保警察绑架,后被东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凤英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药物迫害后,今年六月十二日,回到家中。她的退休工资至今仍被南昌市社保局扣押。

王凤英是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的退休职工,现年78岁。中共恶党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凤英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拘留;被强制关入洗脑班;在永修县看守所,遭野蛮灌食;在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被长时间奴役;在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仅二零一六年一年,她就被绑架四次。

在江西省女子监狱的三年里,王凤英受尽凌辱、折磨,遭受了多种酷刑,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创伤,年近九旬的老伴也在她被迫害中去世。

下面是南昌市国保大队、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湖区检察院、东湖区法院、江西省女子监狱等迫害王凤英的事实。

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王凤英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

在红谷滩国保大队,他们非法提审王凤英,把她铐在老虎凳上三个多小时。徐姓主任亲自动手把王凤英推上老虎凳,别人都溜走了,他累的满身大汗。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国保到王凤英的大女儿家非法抄家;同日,又在王凤英自己居住的长运交通厅宿舍非法抄家;六月十六日、十七日,又两次在王凤英的小儿子家非法抄家。

公安国保不穿警服,没有任何手续,强行敲锁砸锁,抢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很多大法书籍、电脑四台(王凤英两台、儿子一台、孙子一台)、打印机四台等私人物品,并且从王凤英老伴身上搜去了五百多元生活费,王凤英的工资钱也全部被抄走。

参与抄家的人员有南昌市红谷滩分局国保大队、南昌市国保大队的警察,领队的是南昌国保大队陈姓恶警。

王凤英被绑架后,当年86岁高龄的老伴寝食不安,不论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跑遍了凤凰洲派出所、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强烈要求无罪释放王凤英,但没有任何音讯。

二、非法判刑三年

公安国保警察把构陷王凤英的材料报送检察院,几天后,东湖区检察院就对王凤英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王凤英非法庭审。法庭上,王凤英的老伴和儿女等八位家人入庭旁听,主审法官李益庆宣读了起诉书,以莫须有的“刑法第三百条”枉法定罪。

王凤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她说:“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健康,我做一个善良的好人,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王凤英并且当庭要求归还被非法抄去的师父法像及家中的存折、现金等私人财产。王凤英的老伴也陈述了家中被抄去的金额总数。

庭审约十二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后得知王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江西省女子监狱的酷刑迫害

1、随意指使王凤英干活,随意打骂,不准睡觉

中共把王凤英这个当年(二零一七年)75岁的老人,一个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判刑三年。王凤英一进监狱,马上被三个包夹监视控制着。其中一个叫刘想的包夹很凶,她一开始就给王凤英下马威,不准她睡觉。她们随意打王凤英,动辄打她骂她,骂的很难听,她们拿打骂王凤英来出自己的气。

夏天,她们逼王凤英在四十度的高温下晒太阳、走队列;她们逼迫王凤英看“转化”的视频节目;对王凤英罚站,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包夹陈圆还要王凤英站在地中间,不准靠墙站着。开始王凤英站两个小时,后来他们就要王凤英站四个小时。王凤英大叫:“站不住了,我的腿站坏了!”包夹就威胁王凤英,恫吓她。她们拉、拖、推她,王凤英痛苦的倒在地上,几百人都围观着。王凤英经常被罚站到深夜十二点。

后来,又来一个包夹叫王秀琴,她更疯狂。她说,王凤英这老太婆不听话,就把王凤英的头按到厕所里。包夹蔡卓艳也经常刁难王凤英,她拉帮结伙来欺压王凤英,逼王凤英帮她做事,拿王凤英当奴工。中秋节那天,王凤英正在吃东西,包夹蔡卓艳从王凤英的手里一把抢了过去,说你不做事还想吃东西,另一个包夹拿书扇王凤英的嘴,包夹王秀琴打王凤英的头。

2、强迫写“四书”,穿束缚衣,长期吊铐

后来又换了两个包夹,她们自称是参加过“培训班”的,就是受过训练如何迫害人,如何“转化”法轮功学员。她们逼王凤英写“四书”(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等),王凤英不写。她们就报告警察,几个人一拥而上,厮打着王凤英,把她打倒在地,她们有的抬王凤英的头,有的搬她的脚,有的拽着她的手,倒拖她,就象五马分尸。王凤英全身无力,说不出话来,她们就说王凤英装死。王凤英使尽全身力气给她们讲真相,叫她们不要这样做,说善恶有报是天理,她们就打王凤英的嘴。

然后,她们把王凤英抬到六楼车间,在那里继续迫害王凤英,她们给王凤英穿上束缚衣,把她吊在铁架子上。王凤英胸痛、腿痛。这时,王凤英所在四大队一监区的教导员吴志勇和包夹郁琛来了,不但不同情她,还加大力度迫害,要王凤英写“四书”。王凤英大叫:我不写!我不写!她就叫防暴队来,防暴队就是专门打人迫害人的。立刻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出现在王凤英跟前,她们扑过来,她们长的又胖又大,力气又大,有的体重160多斤。

她们强迫王凤英穿束缚衣,一把把王凤英推倒在地,坐在王凤英身上,压的王凤英喘不过气来,她们不准王凤英睡觉,甚至不准她坐在床上。

防暴队的恶人给穿完束缚衣后,又把王凤英腾空吊起来,王凤英很痛苦,汗水止不住的流,她穿的束缚衣被汗水全湿透了,她们把王凤英一只手高一只手低的吊着。

第五天,包夹借来了一件束缚衣,逼王凤英穿上,很紧,王凤英要包夹郁琛给她松一下,郁琛却说束缚衣越穿越舒服。王凤英说:炼法轮功有什么罪? 这样折磨我?这次,王凤英被迫穿了九天束缚衣,一直未洗澡。象这样严重的迫害,王凤英遭受过两次,第一次六天,第二次九天。

3、监狱的药物迫害

监狱里,经常给犯人检查身体,在常人看来,好象是很重视犯人的健康,其实不是。知道中共活摘器官的人就都明白,这是阴谋,是有目的的。一入监狱,王凤英就被带去检查身体。又被抓住强行抽血。检查出王凤英有高血压后,她们就天天要王凤英吃药,王凤英吃了一年多时间后,王凤英开始抵制吃药。

因为王凤英不吃药,她们还不准王凤英买东西,不准会见家人。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王凤英跟赵警察说,我要买肥皂纸巾。她说不行。王凤英说,我要告你。赵警察火了,叫防暴队来了五、六个人,把王凤英吊了起来。四个人又把王凤英拖到仓库,吊在铁架子上,分开王凤英的手和腿,痛的王凤英站不住,王凤英痛苦的大哭。她被绑着束缚带,吊了三个多小时。

一次,她们说王凤英血压192,要王凤英吃药,王凤英不吃,她们就叫防暴队的人来灌药。她们六、七个人围着、按住王凤英,有的抬着她的头、有的扳手、有的扳脚,逼她吃药。她们又把药放在热水瓶里,王凤英知道后,就不用热水瓶里的水。后来王凤英发现饭里有药,王凤英就不吃饭,不吃饭,包夹就打她,王凤英就到别的桌上拿饭吃。有时菜里面也能闻的到药味,放的是药水。

一次,王凤英把包夹的饭拿过来,跟她换着吃,包夹大惊失色,迅速的抢过去,吓的蹦起来说:“不能换,不能换!” 两个包夹看到王凤英不吃药,很生气,十二月二十一日六点左右,王凤英去食堂吃饭,她们用饭车堵路,不让王凤英过去。王凤英想和前面的人一样踩着凳子过去,包夹姚细梅凶狠的骂她,开始拖她,孙为美用拳头打王凤英,把王凤英的头打肿了,很多人都看到了。

四、迫害家人 断生活来源

中共恶党对王凤英的迫害给王凤英的家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尤其是王凤英老伴唐维骥,他今年八十九岁。中共迫害王凤英,对他打击很大。王凤英被绑架后,他悲痛万分,寝食难安,尤其是听说王凤英在里面被恶人灌药,他非常担心,每次接见,他都会去看王凤英王凤英曾对他说:“监狱逼我吃高血压的药,如果不吃,就强行灌。我没有病,为什么还要我吃药?”又有一次,王凤英对来接见的老伴说:“如果我有什么事,我绝对不是自杀。”

王凤英的老伴生前没有什么病,身体很好,还多次去公安、法院、检察院去为王凤英讨公道。但是多年的担心,他承受不了中共施加的这么大的压力、恐惧,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忧郁去世。

王凤英出狱后,王凤英听到老伴去世的噩耗,非常难过,她知道,没被这场迫害,王凤英老伴是不会去世的。

现在王凤英知道了,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吃的药,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吃的是同一种药,它根本不是治高血压的药,而是一种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是一种特效慢性毒药。

王凤英出狱回家后,她原单位与南昌市社保局继续迫害她。他们要她归还三年监狱中领取的退休工资,共七万多元钱。现在,单位每月强行从王凤英工资中扣除,每月从王凤英的退休金中扣除一千八百元,只给王凤英八百元钱生活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吊铐、束缚衣、药物迫害……-古稀老人冤狱三年-409880.html

2020-08-07:古稀老人遭酷刑 凸显中共魔性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75岁的南昌市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遭国保警察绑架,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凤英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药物迫害后,今年六月十二日回到家中,她的退休工资至今仍被南昌市社保局扣押。

王凤英是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的退休职工,中共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凤英多次被警察绑架拘留;被强制关入洗脑班;遭野蛮灌食,被长时间奴役;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遭受多种酷刑,包括老虎凳、逼穿“束缚衣”(一种刑具)、吊铐在铁架上,精神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创伤,年近九旬的老伴也在她被迫害中忧郁去世。
中共警察给古稀之年的王凤英施加酷刑,令人发指。“束缚衣”是用特制衣服将人体紧紧捆绑起来,使身体固定不动,疼痛难忍,甚至痛死或残废。王凤英首次被逼穿六天,第二次穿了九天。警察还逼王凤英在40℃的高温下晒太阳、走队列;逼她罚站,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经常站到深夜12点。包夹逼王凤英写“四书”(所谓放弃修炼的“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等)。几个人一拥而上,把她打倒在地,然后抬她的头,搬她的脚,拽她的手,把她倒着拖,像五马分尸似的折磨她。

王凤英出狱回家后,才知道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吃的药,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所吃的药相同,都是破坏中枢神经的特效慢性毒药。回顾王凤英过往三年的悲惨遭遇,见证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严峻情况。

对于身处自由世界的人们而言,警察野蛮灌食、酷刑逼供与药物迫害,都是泯灭人性的罪恶。警察应当惩奸除恶、济弱扶倾,但中共警察反而加害善良民众,罔顾基本人权,人们看到了中共警察背后的邪党魔性。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与江氏集团针对上亿名法轮功学员开始了残酷迫害,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三原则。专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执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指挥全国公检法各级人员实施迫害,迄今至少四千五百多名能核实的法轮功学员死于劳教所和监狱的残酷迫害。

历经漫漫二十一年,中共迫害未曾停歇。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共警察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38个城市,至少抓捕、骚扰法轮功学员5313人,逾623名65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有3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去世。因中共信息封锁,实际数字远高于此。

王凤英悲惨遭遇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在中共的蓄意封锁与造假宣传下,不知还有多少罪恶仍被掩盖和隐藏着。中共编造的那些谎言与构陷,只能迷惑人于一时;随着法轮功学员锲而不舍的讲清真相,中国民众已经逐渐走出迷雾,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在正常的社会里,警察职司抓捕作奸犯科的坏人;而中共的公安,却残酷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善良老人。黑白反转,正义荡然,红魔的末日已经不远。

敬老尊贤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体恤长者、赡养终老更是社会的责任。中共警察迫害走在神路上修炼人,酷刑凌虐折磨在先,剥夺退休工资在后,彼等最终都逃不过法律制裁与天理的惩治。善恶终有报,只论早与迟。曾经参与迫害的中共相关人员应速幡然悔悟、赶紧悬崖勒马。若再追随恶党,那无疑是自掘坟墓,自断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7/古稀老人遭酷刑-凸显中共魔性-410160.html

2020-08-01: 吊铐、束缚衣、药物迫害…… 古稀老人冤狱三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凤英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真相,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国保警察绑架,后被东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凤英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药物迫害后,今年六月十二日,回到家中。她的退休工资至今仍被南昌市社保局扣押。

王凤英是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的退休职工,现年78岁。中共恶党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凤英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拘留;被强制关入洗脑班;在永修县看守所,遭野蛮灌食;在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被长时间奴役;在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仅二零一六年一年,她就被绑架四次。

在江西省女子监狱的三年里,王凤英受尽凌辱、折磨,遭受了多种酷刑,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创伤,年近九旬的老伴也在她被迫害中去世。

下面是南昌市国保大队、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湖区检察院、东湖区法院、江西省女子监狱等迫害王凤英的事实。

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王凤英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

在红谷滩国保大队,他们非法提审王凤英,把她铐在老虎凳上三个多小时。徐姓主任亲自动手把王凤英推上老虎凳,别人都溜走了,他累的满身大汗。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国保到王凤英的大女儿家非法抄家;同日,又在王凤英自己居住的长运交通厅宿舍非法抄家;六月十六日、十七日,又两次在王凤英的小儿子家非法抄家。

公安国保不穿警服,没有任何手续,强行敲锁砸锁,抢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很多大法书籍、电脑四台(王凤英两台、儿子一台、孙子一台)、打印机四台等私人物品,并且从王凤英老伴身上搜去了五百多元生活费,王凤英的工资钱也全部被抄走。

参与抄家的人员有南昌市红谷滩分局国保大队、南昌市国保大队的警察,领队的是南昌国保大队陈姓恶警。

王凤英被绑架后,当年86岁高龄的老伴寝食不安,不论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跑遍了凤凰洲派出所、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强烈要求无罪释放王凤英,但没有任何音讯。

二、非法判刑三年

公安国保警察把构陷王凤英的材料报送检察院,几天后,东湖区检察院就对王凤英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王凤英非法庭审。法庭上,王凤英的老伴和儿女等八位家人入庭旁听,主审法官李益庆宣读了起诉书,以莫须有的“刑法第三百条”枉法定罪。

王凤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她说:“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健康,我做一个善良的好人,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王凤英并且当庭要求归还被非法抄去的师父法像及家中的存折、现金等私人财产。王凤英的老伴也陈述了家中被抄去的金额总数。

庭审约十二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后得知王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江西省女子监狱的酷刑迫害

1、随意指使王凤英干活,随意打骂,不准睡觉

中共把王凤英这个当年(二零一七年)75岁的老人,一个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判刑三年。王凤英一进监狱,马上被三个包夹监视控制着。其中一个叫刘想的包夹很凶,她一开始就给王凤英下马威,不准她睡觉。她们随意打王凤英,动辄打她骂她,骂的很难听,她们拿打骂王凤英来出自己的气。

夏天,她们逼王凤英在四十度的高温下晒太阳、走队列;她们逼迫王凤英看“转化”的视频节目;对王凤英罚站,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包夹陈圆还要王凤英站在地中间,不准靠墙站着。开始王凤英站两个小时,后来他们就要王凤英站四个小时。王凤英大叫:“站不住了,我的腿站坏了!”包夹就威胁王凤英,恫吓她。她们拉、拖、推她,王凤英痛苦的倒在地上,几百人都围观着。王凤英经常被罚站到深夜十二点。

后来,又来一个包夹叫王秀琴,她更疯狂。她说,王凤英这老太婆不听话,就把王凤英的头按到厕所里。包夹蔡卓艳也经常刁难王凤英,她拉帮结伙来欺压王凤英,逼王凤英帮她做事,拿王凤英当奴工。中秋节那天,王凤英正在吃东西,包夹蔡卓艳从王凤英的手里一把抢了过去,说你不做事还想吃东西,另一个包夹拿书扇王凤英的嘴,包夹王秀琴打王凤英的头。

2、强迫写“四书”,穿束缚衣,长期吊铐

后来又换了两个包夹,她们自称是参加过“培训班”的,就是受过训练如何迫害人,如何“转化”法轮功学员。她们逼王凤英写“四书”(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等),王凤英不写。她们就报告警察,几个人一拥而上,厮打着王凤英,把她打倒在地,她们有的抬王凤英的头,有的搬她的脚,有的拽着她的手,倒拖她,就象五马分尸。王凤英全身无力,说不出话来,她们就说王凤英装死。王凤英使尽全身力气给她们讲真相,叫她们不要这样做,说善恶有报是天理,她们就打王凤英的嘴。

然后,她们把王凤英抬到六楼车间,在那里继续迫害王凤英,她们给王凤英穿上束缚衣,把她吊在铁架子上。王凤英胸痛、腿痛。这时,王凤英所在四大队一监区的教导员吴志勇和包夹郁琛来了,不但不同情她,还加大力度迫害,要王凤英写“四书”。王凤英大叫:我不写!我不写!她就叫防暴队来,防暴队就是专门打人迫害人的。立刻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出现在王凤英跟前,她们扑过来,她们长的又胖又大,力气又大,有的体重160多斤。

她们强迫王凤英穿束缚衣,一把把王凤英推倒在地,坐在王凤英身上,压的王凤英喘不过气来,她们不准王凤英睡觉,甚至不准她坐在床上。

防暴队的恶人给穿完束缚衣后,又把王凤英腾空吊起来,王凤英很痛苦,汗水止不住的流,她穿的束缚衣被汗水全湿透了,她们把王凤英一只手高一只手低的吊着。

第五天,包夹借来了一件束缚衣,逼王凤英穿上,很紧,王凤英要包夹郁琛给她松一下,郁琛却说束缚衣越穿越舒服。王凤英说:炼法轮功有什么罪? 这样折磨我?这次,王凤英被迫穿了九天束缚衣,一直未洗澡。象这样严重的迫害,王凤英遭受过两次,第一次六天,第二次九天。

3、监狱的药物迫害

监狱里,经常给犯人检查身体,在常人看来,好象是很重视犯人的健康,其实不是。知道中共活摘器官的人就都明白,这是阴谋,是有目的的。一入监狱,王凤英就被带去检查身体。又被抓住强行抽血。检查出王凤英有高血压后,她们就天天要王凤英吃药,王凤英吃了一年多时间后,王凤英开始抵制吃药。

因为王凤英不吃药,她们还不准王凤英买东西,不准会见家人。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王凤英跟赵警察说,我要买肥皂纸巾。她说不行。王凤英说,我要告你。赵警察火了,叫防暴队来了五、六个人,把王凤英吊了起来。四个人又把王凤英拖到仓库,吊在铁架子上,分开王凤英的手和腿,痛的王凤英站不住,王凤英痛苦的大哭。她被绑着束缚带,吊了三个多小时。

一次,她们说王凤英血压192,要王凤英吃药,王凤英不吃,她们就叫防暴队的人来灌药。她们六、七个人围着、按住王凤英,有的抬着她的头、有的扳手、有的扳脚,逼她吃药。她们又把药放在热水瓶里,王凤英知道后,就不用热水瓶里的水。后来王凤英发现饭里有药,王凤英就不吃饭,不吃饭,包夹就打她,王凤英就到别的桌上拿饭吃。有时菜里面也能闻的到药味,放的是药水。

一次,王凤英把包夹的饭拿过来,跟她换着吃,包夹大惊失色,迅速的抢过去,吓的蹦起来说:“不能换,不能换!” 两个包夹看到王凤英不吃药,很生气,十二月二十一日六点左右,王凤英去食堂吃饭,她们用饭车堵路,不让王凤英过去。王凤英想和前面的人一样踩着凳子过去,包夹姚细梅凶狠的骂她,开始拖她,孙为美用拳头打王凤英,把王凤英的头打肿了,很多人都看到了。

四、迫害家人 断生活来源

中共恶党对王凤英的迫害给王凤英的家人带来很大的痛苦,尤其是王凤英老伴唐维骥,他今年八十九岁。中共迫害王凤英,对他打击很大。王凤英被绑架后,他悲痛万分,寝食难安,尤其是听说王凤英在里面被恶人灌药,他非常担心,每次接见,他都会去看王凤英王凤英曾对他说:“监狱逼我吃高血压的药,如果不吃,就强行灌。我没有病,为什么还要我吃药?”又有一次,王凤英对来接见的老伴说:“如果我有什么事,我绝对不是自杀。”

王凤英的老伴生前没有什么病,身体很好,还多次去公安、法院、检察院去为王凤英讨公道。但是多年的担心,他承受不了中共施加的这么大的压力、恐惧,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忧郁去世。

王凤英出狱后,王凤英听到老伴去世的噩耗,非常难过,她知道,没被这场迫害,王凤英老伴是不会去世的。

现在王凤英知道了,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吃的药,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吃的是同一种药,它根本不是治高血压的药,而是一种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是一种特效慢性毒药。

王凤英出狱回家后,她原单位与南昌市社保局继续迫害她。他们要她归还三年监狱中领取的退休工资,共七万多元钱。现在,单位每月强行从王凤英工资中扣除,每月从王凤英的退休金中扣除一千八百元,只给王凤英八百元钱生活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吊铐、束缚衣、药物迫害……-古稀老人冤狱三年-409880.html

2020-07-02: 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王凤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因挂大法条幅被红谷滩国保绑架,非法判三年,于二零二零六月十二日回家。

网址转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8444.html

2019-07-21: 妻子陷冤狱 江西南昌市唐维骥老人忧郁离世
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唐维骥是八十六岁的老人,唐维骥的妻子王凤英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年被冤判三年,现被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四监区。

唐维骥为妻子王凤英担心,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恐惧,于今年六月一日忧郁离世。

唐维骥老人生前没有什么病,身体很好,还多次去公安,法院,检察院去为王凤英讨公道。

唐维骥的妻子王凤英现被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四监区,唐维骥生前曾去见她,王凤英说:“监狱逼我吃高血压的药,如果不吃,就强行灌。我没有病,为什么还要我吃药?”

后来又有一次,唐维骥去见她,她说:“如果我有什么事,我绝对不是自杀。”

王凤英这样反常的现象,而且说出这样绝望的话使唐维骥非常担心,心事重重,也很恐惧。他也知道罗春荣是怎么死的。

南昌市罗春荣被关押之前,身体是非常健康的。到了监狱,狱医硬说她有高血压,强行要她吃药,她从进狱一直吃到出狱,一共吃了一千两百多粒,结果她一出狱不久就发病,药物毒性发作,而且来势凶猛,即刻就演变成癌症,卧床不起,生命垂危,前后大约一年,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1/妻子陷冤狱-江西南昌市唐维骥老人忧郁离世-390342.html

2018-02-01: 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南昌市七十六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太太收到判决书,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枉法判刑三年。王凤英老人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家人不服上诉。

王凤英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状况很差,早年工作时头部曾受过三次严重工伤,后脑勺摔塌陷、凹进去一个坑,造成严重脑震荡后遗症,头部经常剧烈疼痛;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病。四处求医问诊的医疗费使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脑震荡后遗症神奇康复,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二十多年从不用吃药打针,还能骑着电动车外出。而且原本暴躁的脾气变得祥和慈善,原本是个文盲的她能看懂法轮功的所有书籍。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已逾十八年的残酷迫害中,王凤英为了坚持自己纯正的信仰、为了告诉民众法轮功被诽谤、被迫害的真相,遭受了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两次非法劳教(第二次因“高血压”被释放)、一次被强制关押洗脑班,二零一六年一年就遭到四次绑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王凤英悬挂真相条幅被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凤凰洲派出所的公安人员绑架,七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一月十三日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遭非法开庭。

在法庭上,王凤英为自己做了简短的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老人还当庭要求归还被非法抄去的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及家中的存折、现金等私人财产。

王凤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后,她八十四岁高龄、耄耋之年的老伴寝食不安,不论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几乎挨个跑遍了凤凰洲派出所、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强烈要求无罪释放王凤英

多年的牢狱迫害使王凤英饱尝了难以忍受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也使她的家人遭受了身体、精神及经济上的巨大伤害、痛苦及损失。

如今,老伴面对王凤英又一次被枉法的不公的三年刑事判决,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和打击,表示不服并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360293.html

2017-11-15:江西南昌市王凤英被非法庭审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老年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庭审时,王凤英的家人及法轮功学员入庭旁听。王凤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审约12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王凤英,现年75岁,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工作时曾受过工伤、造成严重脑震荡,此外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病。王凤英于1996年修炼法轮功,原有的疾病消失。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凤英多次被绑架拘留,被强制关洗脑班,在永修县看守所遭野蛮灌食,在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被长时间奴役,在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仅2016年一年就遭受了四次非法抓捕。

2017年6月12日上午,王凤英老人在悬挂真相条幅时,遭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凤凰洲派出所非法抓捕,2017年7月17日家人收到对王凤英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点15分,位于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133号的东湖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王凤英王凤英的老伴及儿女等八位家人入庭旁听,另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验过身份证后,也入庭参加旁听,庭上没有其他的公务人员或便衣人员旁听。

王凤英老人刚进入法庭,就双手合十向家人及法轮功学员致意,老人虽略显清瘦,却精神矍铄、面容祥和。

庭审时,主审法官李益庆宣读了起诉书,以所谓的刑法第三百条枉法定罪。王凤英为自己做了简短的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

老人还当庭要求归还被非法抄去的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及家中的存折、现金等私人财产。此时,旁听的王凤英的老伴陈述了家中被抄去的金额总数。

约中午12点,庭审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5/江西南昌市王凤英被非法庭审-356740.html

2017-11-02:江西省南昌王凤英的构陷材料已送达东湖区法院
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现年75岁高龄,2017年6月12日上午悬挂真相条幅时,遭红谷滩公安分局凤凰洲派出所绑架,2017年7月17日,家人收到对王凤英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近日,家人得知对王凤英的构陷材料已送达至南昌市东湖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6221.html#17111231640-1

2017-07-28: 江西南昌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劫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8/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351788.html

2017-07-24: 江西省南昌市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非法逮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4/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1335.html#177240133-25

2017-07-23: 南昌市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非法逮捕
南昌市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王凤英(75岁),2017年6月12日在红谷滩抛挂条幅,被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公安人员绑架,近日她家属收到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送达的于2017年7月17日对王凤英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2017年6月13日公安人员在王凤英大女儿家非法抄家,同日又在王凤英自己居住的长运交通厅宿舍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电脑设备、过朔机、真相挂件一包以及她丈夫皮包里的五百元真相币(生活费)。2017年6月16日、17日两次在她小儿子家抄家,抄走了小儿子的电脑一台,王凤英电脑一台,打印机四台、复印纸等设备耗材,公安人员强行敲掉锁,劫走了一个存有二万多元人民币的存折,一千多元真相币,大法师父法像一张,单位每月补贴二百元多元的存折也不见了。

参与抄家人员:红谷滩分局凤凰派出所,红谷滩分局国保大队,南昌市国保大队(是由一位姓陈的带人去抄家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3/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51557.html

2017-07-23: 2017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
南昌市的老人王凤英遭非法抓捕

王凤英,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的退休职工,现年七十五岁。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真相条幅时,遭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并刑拘在南昌市昌北第一看守所。当天下午,警察对王凤英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几日后又对她儿子的住房非法查抄。共抄去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电脑等私人物品。

王凤英老人曾遭受过多次迫害,二零一六年一年就遭受了四次绑架。如今她又再一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家中剩下八十多岁的老伴艰难度日。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3/2017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图)-351382.html

2017-06-19: 南昌市七十五岁的王凤英被绑架、非法关押
江西省南昌市现年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太太,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真相横幅时,遭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并非法刑拘在南昌市昌北第一看守所。当天下午,不法人员对王凤英家进行了非法抄家,抢去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电脑及过塑机等私人物品。

王凤英,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曾因工伤造成严重的脑震荡,此外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疾病,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老人曾遭受过多次迫害,二零一六年一年就遭受了四次绑架。如今她又再一次被非法关押,家中剩下八十多岁的老伴艰难度日。

红谷滩公安分局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春晖路545号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3850614
局长:汪 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19/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9873.html#17618222021-1

2016-12-17: 南昌王凤英老人今年四次遭警察绑架
江西省南昌市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因为坚持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今年遭到警察四次绑架。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下午,王凤英在南昌市新建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一个站在车旁的便衣警察拽住,当时该警察的妻子抓住丈夫的手臂,善劝丈夫不要行恶、将王凤英老人放走,可该警察一意孤行,强行将王凤英绑架到新建区花果山派出所,在被扣留四小时后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点,王凤英在南昌市下罗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抱着善心将真相资料送给三个站在路边身着制服的警察手里,结果被这三个警察绑架到下罗派出所,晚上十点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王凤英在位于南昌市下罗镇的江西农业大学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农业大学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送往下罗镇派出所,晚上九点半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时左右,王凤英坐在南昌市阳明路公园休息,无辜遭到警察无理索要身份证查看,并要检查她随身携带的挎包。王凤英拒绝后,七八位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她绑架到警车上,当时王凤英一路高声呼喊:“法轮大法好!”而后被扣押在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在那里王凤英拒绝说出自己的姓名,一直向警察们讲述大法真相。下午一点多钟,王凤英八十多岁的老伴及女儿去墩子塘派出所要人,当他们讲出王凤英的名字后,警察立即将王凤英释放回家。

十七年来,王凤英经历了多次绑架、关押:

王凤英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她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在单位工作时曾受过工伤、造成严重的脑震荡,此外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疾病。王凤英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她原本是个文盲,后来能看懂法轮功的所有书籍。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王凤英为法轮功讨公道去北京上访。九月二十七日遭到北京天安门派出所数个警察的绑架,被关在派出所铁笼子里面几个小时后,又被送到江西省驻京办事处。后又被送回南昌市桃花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约一个月,警察熊某威胁要给她戴铐。

二零零一年初,吴凤英又去北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警察双手将她紧紧箍住,用膝盖狠击她的腹部,致使她呼吸困难、无法喘气。又有数个警察拖拽她的头发、抓住她的双臂,强行将她拖上警车。在警车上,警察欲举手殴打她,当时遭到正义司机的阻拦,该警察竟往她脸上喷吐数口脏痰。后来王凤英被绑架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下午三点被送往北京附近的某看守所非法关押一星期。在看守所她拒绝说出自己的身份,被警察扬言要扒光衣服、拖到外面去吹冻。后来王凤英被南昌市丁公路派出所和单位人员从北京接回,又被关押在桃花第二看守所迫害两个多月。之后国保大队和单位人员又将她强行送进“洗脑班”洗脑迫害,非法关押了一星期才放回家。单位主任说,洗脑班强行勒索了单位三千元钱作为伙食费。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晚上十点,王凤英在永修县军山发放真相资料后被诬告,永修县公安局警察赶到南昌市王凤英的家中,将她从五楼的家中强行拖拽绑架到警车上,关押在永修县看守所。王凤英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四天后,有三个警察、一个狱医对她进行野蛮插管灌食,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和伤害。约一个月后,又对她非法劳教一年,将她送进黑窝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四大队迫害。在那里,王凤英经受了长时间奴工劳动和强制洗脑迫害,劳教所还指使吸毒人员所丽萍等人恐吓、辱骂她,一位男性科长捶着桌子大声辱骂她。

二零零六年四月,王凤英到老家江苏走亲访友,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察对她进行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期间每两个警察轮流看管她,不让她睡觉,逼她供出真相资料的来源。后又被送入兴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四天,在那里遭到牢头的辱骂。后来南昌市西湖区国保大队长将她接回南昌,非法关押在昌北第一看守所五个多月,后又对她非法劳教一年半,因家人出示“高血压”的病历证明,才将她释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7/南昌王凤英老人今年四次遭警察绑架(图)-339027.html

2016-12-10: 江西省南昌老年大法弟子王凤英被绑架 于当天回家
南昌75岁的女老年大法弟子王凤英,于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左右,坐在南昌市阳明路公园休息,警察向她索要查看身份证,被拒绝后,七八位警察就将她劫持到警车上,而后押送到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警察要对她检查随身带的小包,被拒绝,提审时,问她姓名,回答:大法弟子,接着王凤英就一直向警察们讲大法真相。

当天下午一多点钟,王凤英80多岁的老伴及女儿去墩子塘派出所要人,当他们讲出王凤英的名字后,派出所立即将王凤英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9/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8697.html

2016-11-22: 江西南昌市的王凤英一度遭绑架
江西南昌市的王凤英,现年七十五岁,2016年11月18日下午四点左右,在位于南昌市下罗镇的江西农业大学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农业大学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送往下罗镇派出所,晚上九点半被释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2/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34.html#16112202333-1

2016-01-06: ◇12月28日被派出所扣留的江西省南昌市罗春荣、王凤英当晚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6/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21853.html#161523218-3

2016-01-03:江西南昌市的罗春荣、王凤英被绑架
2015年12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和王凤英在外出讲真相时,遭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派出所绑架。罗春荣,女,66岁,江西省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职工,曾被非法抄家七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一次。王凤英,女,73岁,南昌市果口食杂公司退休职工,曾被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洗脑班及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3/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1768.html

2005-10-10: 大法弟子在九江马加龙劳教所受到的种种迫害
九江大法弟子江小英2002年6月被关入八里湖拘留所。四个月后,2002年10月又关进马加龙劳教所。今年6月她已经到期,劳教所却始终没有放她回家。在三年多的非法关押中,江小英在马加龙劳教所遭受了残酷的迫害。例如:

马加龙劳教所中有个潘姓恶大夫,逼迫江小英吃药,造成江小英神志不清;

2005 年2月份,俞萍抓住江小英头发往墙上撞,多次对江小英使用流氓行为,骂大法、骂大法师父;冯军莲是江小英的包夹。她抓着江小英的头往地上撞,将江小英撞晕倒后竟然在江小英身上写骂大法师父、骂大法的话,对江小英拳打脚踢20多次。劳教所的姓吴的干部指使冯把袜子塞到江小英嘴里;恶警不让江小英睡觉,江小英就站着背经文,包夹冯军莲报告了干部并带上几个人铐江小英的手,用胶布贴江小英的嘴。江小英被铐了30多小时,却不被允许上厕所;

统计起来,江小英前后共被打过400多次。

劳教所还多次迫害大法弟子王凤英,把她的手都拉紫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0/112078.html

南昌市联系资料(区号: 791)

2025-02-08:江西南昌市洪新派出所
片警:郑秋根 电话:18379195297
可能是辅警(很年轻):电话:18379190396


2024-12-26: 责任人: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邮编330009
电话:0791-86788328、0791-86783341
院长:熊丽萍
审判长、主审法官:刘玉芳 手机号码:180700802290791-86783167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 地址:西湖区孺子路168号 邮编:330003
电话:0791-862155710791-86233453
检察长:李世峰
公诉人:宋宏洋 0791-86234750 助理:李逸豪

司法所赵女士:15079155975
律师小黄:13699558389

2024-12-10: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白衣庵社区 邓姓工作人员 13755787267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派出所 童姓警察13697006815

2024-10-07: 曝光江西南昌两个警察的电话
江西南昌两个警察因不明真相一再追随邪党,约在10月8日要再见面骚扰法轮功学员。请同修对他们讲真相。

熊姓警察 13879199980
毛姓警察 13576920933

此俩警察不断的骚扰法轮功学员王祥付,以在法轮功学员王祥付家抄了几千元真相币为借口,一再恐吓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扬言要起诉到法院给法轮功学员判刑。

片警,周荣生 13732951986 18379198201
张珑澜,街道办事员 15079184035

2024-09-19: 片警仰玉武电话:13407911779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站东街办主任:周云 副主任:胡建山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站东街办电话:88212067

2024-04-21: 原南昌市610副头目刘志斌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刘志斌的相关信息:
家庭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三经路166号君悦苑小区1栋2单元102号
电话:手机15079194272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791)

2016-01-03:
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派出所:79186501929经办警察 熊伟:13767058163
经办警察 袁龙 13397002203
辜国华 所长:13970808675,79187509718
周思东 教导员:13970971812黄仁鹏 副所长:13907913308陈兴国 副所长:13907912216 宅 79188109691 79187509719
警长 辜玉斌:13807006637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派出所副所长 熊健:79187509717 13970085533 宅 79188105307
民警 陈维:13177779999
罗健泰:13807059002
朱贞福:13970833161缪国华:13907001233高小强:13970919962王晋:18679118769
陶平:13970010201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7-07-28: 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南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经常一起劫持,领队的是南昌国保大队陈姓恶警,相关责任人:
南昌市政法委书记 欧阳海泉 办公室0791-83880669 15907095555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熊绍群 办公室0791-83885136 13807086668
公安局长涂建生 办公室0791-88892001 13970887299
南昌市国保大队队长张言(音);
陈文革13907050073、徐连根13879524598 、卢显明13879514919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屈燕疆 办公室0791-88537699 1380353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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