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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荆门 沙洋范家台监狱(沙洋监狱,男) >> 张为卿(张为清), 男, 4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6-23: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仍在迫害法轮功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曾任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自1999年7月20日至今,一直致力于参与迫害法轮功。特别是2024年4月,当时的咸宁市公安局局长位置空着,魏涛想以迫害法轮功为所谓的政绩升任局长,在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的支持下,在4月25日来临之前,发动了咸宁市县大面积的、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2024年4月23日,咸安区绑架了罗桃英、皮和仙、王立新、程细庆、朱早先、唐树敏、陈新春、王兰英、周汉明、陈巧云、程卫平、张为卿、吴聪、何桂红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其中罗桃英、皮和仙、王立新、程细庆被当日回家,其余被非法关押,张为卿和何桂红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着;温泉区绑架了陶席珍、任会芳、杨小华、晏琴、陈芳、李敏才、陈静雯、汪礼迪八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陈静文被非法拘留五日,其余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但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搜身,被入室抢劫,被人格侮辱,被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播放器等私人合法物品。其中,温泉区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回家后,在一天出门时,又被绑架,并劫持到赤壁市拘留所异地非法拘留十五日。嘉鱼县被绑架的陈金秀、向兰姣、姜秋英等法轮功学员,当日回家。4月28日下午,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黄晚莲、温泉区法轮功学员胡红梅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五日。

据悉,主谋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魏涛和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他们调动各派出所男女工作人员,分别到各法轮功学员家中,先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然后在家中无主人在场的情况下,派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入室抢劫偷盗、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相关学习资料全部抢走偷走,实质是土匪入室偷抢绑架人质。

入室绑架、抢劫、关押法轮功学员,违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宪法》第三十八条(人格尊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查封、扣押清单)、《刑事诉讼法》第136条(搜查证)、《刑法》第3条(罪行法定原则)、《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39条(绑架罪)、《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63条(侵犯财产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渎职罪)、《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3/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78947.html#24622231455-1

2023-01-01: 湖北咸宁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迫害
直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北省咸宁市至少仍有王慧媛、周国强、李艳和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着,有的在监狱,有的在看守所。

初步不完全统计信息如下。请知情人士补充这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详细的信息包括目前的监狱通信地址、监狱中的具体情况、邪党的非法审判人员信息等。
……
8、张为卿,男,四十四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八月份,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二二年八月被劫持到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湖北咸宁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迫害-454292.html

2022-08-23: 曾多次遭迫害 湖北咸宁张为卿再陷囹圄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现得知,张为卿已被非法判刑(刑期待查),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范家台监狱入监区(十监区),他因拒绝所谓“转化”,每天被罚站。还望知情者曝光张为卿遭迫害详情。

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出生,现年四十三岁,家住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于一九九六年高中时期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佘庆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到汀泗镇给村民讲真相,遭人恶告后被警察绑架。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张为卿先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关押,并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此后两年多,外界得不到张为卿任何信息。最近才获知,张为卿现被非法关押在监狱,这意味他已被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据知情人透露,因张为卿拒绝所谓“转化”,狱方每天对他进行罚站等体罚。

这不是张为卿第一次遭中共判刑迫害,他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此前,他曾被迫流离失所,曾一再被迫失去工作,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他曾被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曾被非法判刑两年,在囚禁地遭各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三月底,张为卿依法去北京上访,遭绑架后被北京警察打了近上几百个耳光,因绝食被绑在木板上不让活动(躺大板),被折磨性灌食,恶徒把塑料管从他鼻子插到胃里,管子拔出来都带血。后来被武汉警方带走非法关押在武汉市驻京办事处两天。后来张为卿正念逃脱,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底,张为卿流离失所至十堰市时被警察绑架,非法刑拘三十多天,期间遭酷刑折磨:“背宝剑”、圆珠笔戳脸、“双手斜背铐”吊在窗户上仅仅让脚尖沾地、捏住鼻子用漏斗野蛮灌食等等。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张为卿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内上班期间,被咸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当晚被劫持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桥村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张为卿被转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约于二零一六年一月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咸安区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才是邪教组织,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非法庭审张为卿。咸宁市公检法不许当地律师为张为卿做无罪辩护,于是张为卿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张为卿指出法轮功根本不是邪教,并列举了相关文件,并揭露警察犯罪事实。但咸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无视张为卿拿出的证据,错用法律条文,诬判张为卿两年徒刑。

中共邪党二十三年的迫害,使张为卿这个当年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在身体、经济、精神上都受到严重的伤害。如今他又再陷囹圄,遭受折磨。

湖北被中共诬判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集中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沙洋范家台监狱共计分为十个监区,其中十监区也叫入监监区,所有刚被送到范家台监狱的人都先被关押在入监区,遭受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张为卿遭迫害更多事实请参看明慧网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张为卿遭受的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3/曾多次遭迫害-湖北咸宁张为卿再陷囹圄-448011.html

2022-02-07: 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生,咸安区居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精通法律。二零一七年五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判刑时已被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差半个月就两年时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张为卿正常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内上班,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宁,两个新来的小警察(一个姓汪是崇阳人,另一个是赤壁人不知道姓名),还有一个女警察(不知姓名),冲入张为卿的办公室将张为卿绑架,并抢走办公电脑,书包,U盘,移动硬盘,MP4等物,当时直接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当时咸宁所有的国保的头目全部到齐了,包括邹誉,刘宁,樊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承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还有两个小警察,从下午六点一直非法讯问到晚上一点,在辩论法轮功好坏的过程中,这些人被张为卿说得哑口无言,张为卿说法轮功的所有行为活动不违法也不犯罪,邹誉把所谓的司法解释给张为卿看,张为卿看完告诉邹誉司法解释上面没有法轮功三个字,邹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说起来实在可笑,一个堂堂国保支队的队长,原来竟然是个法盲。

因为非法审问没有结果,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诛心洗脑。

张为卿在洗脑班的二大队被非法拘禁,队长是刘成,身体健壮,是整个二大队最喜欢打人的,心狠手辣,但是又怕作恶留下证据,常常关起门来打人,从来不让别的法轮功学员看到他打人,刘成常常在早上等到其他学员去二楼强迫洗脑的时候,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留在一楼关起门来进行殴打,体罚,刘成是二大队的主要打手。二大队的其他警察还有一个叫陈刚的,湖南人,一米八的样子;一个姓顾的,一米八几,武汉人,喜欢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

张为卿刚到洗脑班时,进行了绝食反迫害,绝食到第五天的时候,被拖到楼上医务室去量血压,结果偏低,然后被刘成扇耳光,开始把张为卿手脚绑在大椅子上输液,不让张为卿上厕所逼迫张为卿写“悔过书”、“保证书”。张为卿不肯参与强迫洗脑,刘成就把张为卿拖到一楼学员宿舍里的电视机柜旁进行罚站,打耳光。后来,张为卿被强迫“转化”后和其它地区的学员(仙桃的童冬香,武穴的吴清和田云开)关在一起,被强迫洗脑,经常听到其他房间传来电棍的电击声和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张为卿曾经问过其他三个学员是否被殴打过,童冬香说双手都被电棍打过,吴清也说被电棍打过,田云开也说被打了脸,田云开老人当时已经六十九岁了,那些邪恶之徒居然下得了手,也对那么大年纪的人进行殴打。协助洗脑班做转化工作的帮教自称叫张桂红,好像是荆门荆州那边的。

洗脑班里每天放的是污蔑大法师父、污蔑大法的录像,其中有个叫刘立安(黄石人,退休教师)的帮教七十岁了做转化工作非常卖力,威胁恐吓欺骗,花样百出,洗脑班还逼迫学员写学习心得,最恶毒的还要学员写什么深挖材料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

邹誉、樊忠、闵剑等警察,还有咸宁市610副主任姚雄亲自到洗脑班非法讯问张为卿三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因为张为卿在看守所翻供,所以导致检察院一直无法批捕。咸宁市公安局和咸安区检察院批捕科诱骗张为卿母亲郝慧敏给儿子张为卿做工作,张为卿的堂哥张炜(咸宁市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所长)也欺骗他,许诺只要承认自己和他人的犯罪事实,就取保回家过年。张为卿开始不配合,后来在她母亲郝慧敏下跪哀求下,被情所动,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那部份(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法律文书)。一承认,做了笔录,签了字,张为卿在两个小时内就被非法批捕了,后来被非法判刑两年。张炜因为诱骗“有功”,从原来的指导员升职为派出所所长。

张为卿被非法批捕以后,等了五个月,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公诉人余宗晔才来非法提审,张为卿拒不配合,自己没有罪。因为张为卿精通法律,他非常清楚的知道,翻遍所有中共法律,法轮功不在邪教之列(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刑法学里有个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可以认定为犯罪事实。另外咸宁市司法局要求当地律师不得对张为卿做无罪辩护,而张为卿自己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所以张为卿就没有请律师,决定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的时候,咸安区法院法官廖鹏窜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提审张为卿张为卿拒绝承认任何罪名和事实,廖鹏开始诈骗张为卿,说有人看到他做的那些事了,张为卿还是不认,廖鹏看到张为卿不认罪名和事实,就开始拖案子。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上午,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开庭。开庭的时候张为卿讲了刑法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法轮功根本不是邪教,并列举了相关文件,也提到了母亲被欺骗、公安进行诱供的事实,并列出两个人证,一个物证,表明所有口供为非法证据。法官根本不给采纳。在一审、二审判决书上只字未提这些,根本不讲张为卿列举公安的犯罪事实和公安犯罪证据。

开庭在最后的总结陈述中,张为卿要揭露咸宁市公安局的犯罪事实,法官李拥军连忙阻止,不让张为卿讲,然后法警把张为卿手中的文稿抢走,拿给李拥军,最后张为卿讲希望法院可以公平公正的判决,李拥军说好,开庭后拖了几个月,因为错案终身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谁也不敢签字判张为卿有罪。不得已,最后把张为卿的案子申报给咸宁市中院,咸宁市中院不知道是哪个签字要判张为卿有罪的。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送达一审判决书给张为卿,判决书中审判长落款是李拥军,审判员是刘英,咸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无视张为卿拿出的证据,错用法律条文,枉法冤判了张为卿两年。

张为卿拿到有罪判决书当即表示要上诉。其实都已经内定好了,法轮功的案子根本不讲什么法律。

二审,就是走了个过场。在看守所非法提审了一下,二审的法官叫艾军。张为卿在跟他讲诉江的文档是正常的法律文书,不属于邪教信息,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把诉江文档定性为邪教信息是完全错的,如果正常的控告书都是邪教信息的话,那咸安区法院的判决书那不也成了邪教信息?艾军说不要跟我扯定性,张为卿跟艾军讲“疑罪从无”的原则时,艾军又说不要跟我扯那些。一个法官不能跟他讲刑法的基本原则,那还能跟他讲什么?二审,非法维持原判。张为卿接到《判决裁定书》时,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二十三个月十五天,当场就撕了,拒不签收;区法院送来执行通知书,张为卿也让书记员拿走,坚决拒收。

张为卿揭露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迫害犯罪嫌疑人的种种事实:国家财政有拨款用于嫌疑人伙食,但是不送生活费一般人是吃不饱的,每天只能是白菜或者萝卜,南瓜,冬瓜等,每顿一人还只能分到几片菜,三两米饭。看守所的物价是外面的1.5到两倍,如:一只鸡卖一百,一盆红烧肉卖一百,一条鱼卖一百,一箱统一方便面外面卖六十,里面卖一百,老干妈十五元一瓶,不买就没得吃,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卖副食的叫胡坚,为人脾气暴躁,经常辱骂犯罪嫌疑人,有时动手打人,根本就不把人当人,他卖水果副食的价格比看守所食堂和其他看守所工作人员都要卖得贵些。看守所表面上是警察在管号,实际上是牢头狱霸在管号,所以克扣其他嫌疑人物资钱财的事情时有发生,挂角(咸安区看守所牢头狱霸称呼)管所有嫌疑人的财务物资,号里抢吃抢喝抢穿抢盖的,并为此打架斗殴的也经常发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张为卿被释放回家。咸宁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的方式就是一个字——“拖”。

◇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生,咸安区居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精通法律。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十二年间,他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五次、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两年)一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抄办公室一次、遭威胁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一次、因非法判刑失去工作一次。目前,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其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由于上次被非法判刑时,张为卿当庭揭露公安局的违法犯罪事实,这次就以发真相资料为借口实施报复。公安局责任人徐承中、闵剑、殷俊;法院审判长林少坤、审判员廖鹏、书记员李俊。检察院公诉人胡爱玲、李文广。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7/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438661.html

2022-01-08: 10、张为卿,男,四十三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因在网络上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两年,在法庭上,精通法律的张为卿揭露过公检法黑内幕,咸安区公检法人员对他恨之入骨,伺机打击报复。二零二零年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其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

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8/湖北省咸宁市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436569.html

2021-09-01: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的信息曝光
二零二一年,咸宁市通城县法院诬判了法轮功学员洪海华、何国熬(还有以前被诬判的王会元、汪国清、汪信清),还有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诬判了法轮功学员向德斌、张为卿、丁晓兰。他们被诬判的信息包括被诬判的时间、刑期、参与非法审理的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姓名及电话、什么时间被劫持到那个监狱等等没有上网曝光。

请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保管好“判决书”或“裁定书”,作为将来申诉、控告和审判的犯罪证据。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0291.html

2020-10-05:  湖北咸宁政法委及610“超期羁押”的迫害手段
实例三: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被超期羁押逾二十三个月

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南政法大学毕业,咸安区居民。二十一年间,他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五次,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两年)一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抄办公室一次,遭威胁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一次,因非法判刑失去工作一次。目前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其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张为卿正常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内上班,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宁,两个新来的小警察(一个姓汪是崇阳人,另一个是赤壁人不知道姓名),还有一个女警察(不知姓名),冲入张为卿的办公室将张为卿绑架,并抢走办公电脑,书包,U盘,移动硬盘,MP4等物,当时直接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当时咸宁所有的国保的头目全部到齐了,包括邹誉,刘宁,樊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承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还有两个小警察,从下午六点一直非法讯问到晚上一点,在辩论法轮功好坏的过程中,这些人被张为卿说得哑口无言,张为卿说法轮功的所有行为活动不违法也不犯罪,邹誉把所谓的司法解释二给张为卿看,张为卿看完告诉邹誉司法解释上面没有法轮功三个字,邹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邹誉、樊忠、闵剑等恶警,还有咸宁市610的头子姚雄到洗脑班非法讯问张为卿三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因为张为卿在看守所翻供,所以导致检察院一直无法依法批捕。咸宁市公安局和咸安区检察院批捕科诱骗张为卿母亲郝慧敏给张为卿做工作,张为卿的堂哥张炜(咸宁市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所长)也欺骗他,许诺只要承认自己和他人的犯罪事实,就取保回家过年。张为卿开始不配合,后来在他母亲郝慧敏下跪哀求下被情所动,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那部份。一承认做了笔录签了字,张为卿在两个小时内就被非法批捕了,后来被非法判刑两年。张炜因为诱骗有功从原来的指导员升职为派出所所长。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公诉人余宗晔才来非法提审张为卿张为卿拒不配合。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的时候,咸安区法院法官廖鹏窜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提审张为卿张为卿拒绝承认任何罪名和事实,廖鹏开始诈骗张为卿,说有人看到他做的那些事了,张为卿还是不认,廖鹏看到张为卿不认罪名和事实,就开始拖案子。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张为卿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才是邪教组织,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进行开庭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的张为卿自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非法开庭后拖了几个月,因为错案终身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谁也不敢签字判张为卿有罪。不得已,最后把张为卿的案子申报给咸宁市中院,咸宁市中院不知道是哪个签字要判张为卿有罪的。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送达一审判决书给张为卿,判决书中审判长落款是李拥军,审判员是刘英。张为卿拿到有罪判决书当即表示要上诉。最后二审就是走了个过场。在看守所非法提审了一下,二审的法官叫艾军。二审艾军维持原判,居然恬不知耻的在判决书中写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张为卿接到判决书当场就撕了,拒不签收。最后区法院送来执行通知书张为卿也让书记员拿走,坚决拒收。咸宁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方式就是“拖”。对待张为卿,拖了一年四个月才开庭,拖了一年十个月才来一审判决,差半个月两年才来二审判决,最后还是冤判了两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张为卿被释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与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结伴到自己的家乡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被绑架。张为卿先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转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据悉,这次不放张为卿回家,就是上次张为卿揭露了相关人员的恶事后所遭到的借机打击报复造成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30/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7031.html

2020-07-18: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张为卿和其他几个大法弟子到家乡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目前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2020-07-06: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家了。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到今已经七十天了,还不能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6/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8630.html

2020-05-01: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丁晓兰、佘庆华被绑架补充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张为卿(男)、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张为卿和佘庆华的家乡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被绑架。目前,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据说非法关押十五天;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据悉,咸安区国保大队队长殷俊,威胁大法弟子张为卿和家属“立功”才放人,所谓“立功”,其实是让张为卿和他的爸妈做违心的事,说出其他的大法弟子的名字,对其他的修炼人進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1/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4603.html

2020-04-25: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张为卿、丁晓兰、佘庆华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张为卿(男)、丁晓兰(女)、佘庆华(女)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被绑架。目前,据悉,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张为卿下落不明,有待查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25/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4340.html

2019-09-18: 聂胜任内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份实例:
◇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遭迫害事实: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张为卿在温泉谷酒店上班时,七个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在里面强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点左右,这几个人强行将张为卿绑架,并将张为卿的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还有一台他办公用的电脑。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七个人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的警察。张为卿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咸安区检察院以“利用网络向海外宣传法轮功”对张为卿下非法逮捕证。张为卿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8/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聂胜任内发生的罪恶-393378.html

2018-07-29: 湖北省咸宁市张为卿遭受的迫害
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出生,打工为生,法轮功学员。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十九年间,他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两年)一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抄办公室一次,遭威胁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一次,因非法判刑失去工作一次。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张为卿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在读高中时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脾气火暴,争强好斗,非常记仇,当时有同学认为他就像鲁智深那样的莽夫。修炼后脾气性格大为改观,用同学的话说跟以前判若两人,连脏话都不讲了,变得乐观向上,与人为善,再也不与别人起争执。

毕业会考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作弊(文科班学生考理科作弊,理科班学生考文科作弊),他坚持不作弊,除了历史补考了一次,其它都是一次性通过。连当时文科班的班主任都说他们班的学生要都学法轮功就好了。

他学了法轮功以后体力变得非常好,全身一身轻,体育考试长跑是小组第一名。

以前他有轻微的强迫症,也好了,没有不好的外来杂念干扰他了,他感到法轮功在强身健体,净化心灵方面真是太神奇了,而且他觉得法轮功讲的才是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通过实际修炼通过自身经历和感受也证实了法轮功的真实性,他表示要坚修法轮功到底。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诬蔑法轮功创始人,他心里明白政府做错了,因为自身的经历和亲身体会和同修们的体会大家心里都明白,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于是他就投入到了向世人讲清真相的道路上,想告诉大家真相是怎样的,法轮功到底是怎样的。

二零零一年的下半年张为卿在武昌火车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盘查搜出包里有几张法轮功传单,随后被绑架至站前派出所留置室,后转往铁箕山派出所非法留置四十八小时后释放。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张为卿被恶人构陷,在明珠广场遭到咸安区国保大队曾国华、盛货保等人绑架至区公安局,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从他身上非法搜出了横幅,当时气急败坏,凶狠的打了张为卿几巴掌,当时打得嘴巴流血并肿了起来,并将他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因为不肯写保证书又多非法关了两天,一共非法关押十七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底张为卿依法去北京上访。他在天安门广场双手高举横幅证实法,不到一分钟一个武警冲过来扯下他的横幅,接着被武警绑架至前门派出所,当晚又被劫持到密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当晚被两个警察非法提审,张为卿拒不配合,然后被恶警打了将近上百巴掌,又被头戴黑布袋两个恶警一起用膝盖撞击他的身体,持续殴打近半小时,然后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多天。期间被牢头狱霸逼供,遭受各种酷刑折磨,有“过水面(舀子舀冷水往脸上打)”,打脸,塑料底布鞋打屁股打成两截,因绝食被绑在木板上不让活动(躺大板),被野蛮灌食,把塑料管从鼻子插到胃里,再把豆奶,盐水,胃药搅在一起用注射器通过管子打到胃里,撑得很难受,管子拔出来都带血。后来被武汉警方带走非法关押在武汉市驻京办事处两天。后来张为卿正念逃脱,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底张为卿流离失所至十堰市,不幸被十堰市火车站派出所恶警绑架,遭受殴打,“背宝剑”折磨,后来见他始终不配合,就把他劫持至人民路派出所继续迫害,人民路派出所警察,拿圆珠笔戳张为卿的脸、头;看到张为卿发正念,一伙人上来拳打脚踢,还威胁说要拿师父的像给他坐。看到白天问不出来什么,就深更半夜喊几个警察来约张为卿打牌、聊天,想让他麻痹大意,想从中套出什么东西来,结果还是什么也问不出来。

警察就开始原形毕露,问张为卿想不想圆满,说把他活埋了就圆满了。开始酷刑折磨张为卿,把他双手分别从上、下拉至背后铐起来,再吊在窗户上仅仅让脚尖沾地,恶警还说吊也吊不死,最多吊残废了,张为卿被“双手斜背铐”吊铐了大约二十分钟,当放下来时手已经无法自由活动了,后来被非法刑事拘留。在非法刑事拘留期间,张为卿遭受牢头狱霸殴打,因绝食抗议被外劳拖出去捏住鼻子用漏斗野蛮灌食,外劳把张为卿按倒在地,把他的头卡在四脚朝天的小板凳里,脸朝上,然后捏住鼻子让他无法正常呼吸,趁他张嘴呼吸的时候把漏斗塞入嘴中灌稀饭。还被外劳殴打。当时人民路派出所的警察还欺骗他说他家人已经不要他了,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多天后才释放。

后来回家后一两个月内洗澡时还是会感觉手痛,无法大幅度运动手臂。

二零零二年十一前夕,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政委施毅,十好桥派出所所长,副所长严金龙等人串至张为卿家,要其每天接一个电话确保国庆期间不外出,张为卿没有理会。严金龙嚣张地说:“就凭你这个态度就可以把你拘留。”后来张为卿从屋后顺铁水管从四楼下到一楼,跑回了武汉自己原来上学的地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来张为卿母亲郝慧敏告诉公安儿子的下落,咸宁公安跑到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门口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多天,直到国庆过后才释放。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的法轮功资料书籍全部被非法抄走。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张为卿在深圳富士康龙华园区工作,担任品质工程师一职。二零零九年六月张为卿被龙华园区警务室约见,警方透露约见是因为国庆六十周年将至,深圳公安系统要求将辖区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全部排查一遍,以防不测。在警方问及张为卿是否还在学法轮功时,张为卿没有迟疑的回答说“是,还在学”。警方说这下麻烦了,张为卿说在家里学都不行吗?警方说不行。张为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就对警方说:“既然这样,那我离职,离开你们辖区。”张为卿本来想办理快速离职,但是经理去了马来西亚,没有办法正常走流程,警方又在催促讲材料马上就要交上去了,张为卿只好选择了自离。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张为卿正常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内上班,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宁,两个新来的小警察(一个姓汪是崇阳人,另一个是赤壁人不知道姓名),还有一个女警察(不知姓名),冲入张为卿的办公室将张为卿绑架,并抢走办公电脑,书包,U盘,移动硬盘,MP4等物,当时直接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当时咸宁所有的国保的头目全部到齐了,包括邹誉,刘宁,樊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承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还有两个小警察,从下午六点一直非法讯问到晚上一点,在辩论法轮功好坏的过程中,这些人被张为卿说得哑口无言,张为卿说法轮功的所有行为活动不违法也不犯罪,邹誉把所谓的司法解释二给张为卿看,张为卿看完告诉邹誉司法解释上面没有法轮功三个字,邹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说起来实在可笑,一个堂堂国保支队的队长,原来竟然是个法盲。

因为非法审问没有结果,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桥村洗脑班。

张为卿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的二大队,队长是刘成,身体健壮,是整个二大队最喜欢打人的,心狠手辣,但是又怕作恶留下证据,常常关起门来打人,从来不让别的法轮功学员看到他打人,刘成常常在早上等到其他学员去二楼强迫洗脑的时候,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留在一楼关起门来进行殴打,体罚,刘成是二大队的主要打手。二大队的其他警察还有一个叫陈刚的,湖南人,一米八的样子;一个姓顾的,一米八几,武汉人,喜欢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

张为卿刚到洗脑班时进行了绝食反迫害,绝食到第五天的时候被拖到楼上医务室去量血压,结果偏低,然后被刘成扇耳光,开始把张为卿手脚绑在大椅子上输液,不让张为卿上厕所逼迫张为卿写悔过书保证书。张为卿不肯参与强迫洗脑,刘成就把张为卿拖到一楼学员宿舍里的电视机柜旁进行罚站,打耳光。后来张为卿被强迫转化后和其他地区的学员(仙桃的童冬香,武穴的吴清和田云开)关在一起被强迫洗脑,经常听到其他房间传来电棍的电击声和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张为卿曾经问过其他三个学员是否被殴打过,童冬香说双手都被电棍打过,吴清也说被电棍打过,田云开也说被打了脸,田云开老人当时已经六十九岁了,那些邪恶之徒居然下得了手,也对那么大年纪的人进行殴打。协助洗脑班做转化工作的帮教自称叫张桂红,好像是荆门荆州那边的。

洗脑班里每天放的是污蔑大法师父、污蔑大法的录像,其中有个叫刘立安(黄石人,退休教师)的帮教70岁了做转化工作非常卖力,威胁恐吓欺骗,花样百出,洗脑班还逼迫学员写学习心得,最恶毒的还要学员写什么深挖材料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

邹誉,樊忠,闵剑等恶警,还有咸宁市610的头子姚雄到洗脑班非法讯问张为卿三次,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因为张为卿在看守所翻供,所以导致检察院一直无法依法批捕。咸宁市公安局和咸安区检察院批捕科诱骗张为卿母亲郝慧敏给张为卿做工作,张为卿的堂哥张炜(咸宁市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所长)也欺骗他,许诺只要承认自己和他人的犯罪事实,就取保回家过年。张为卿开始不配合,后来在她母亲郝慧敏下跪哀求下被情所动,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那部份。一承认做了笔录签了字,张为卿在两个小时内就被非法批捕了,后来被非法判刑两年。张炜因为诱骗有功从原来的指导员升职为派出所所长。

非法批捕以后等了五个月(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公诉人余宗晔才来非法提审,张为卿拒不配合。余宗晔出于泄私愤,把起诉书写得一塌糊涂,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写进去了,如:在别人家炼功,在别人家看新唐人电视,在看守所炼功。从这里看得出来,公诉人余宗晔完全是个法盲,哪些是犯罪事实哪些不是犯罪事实,他根本就搞不清楚。因为刑法学里有个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可以认定为犯罪事实。所以说咸宁市公检法的素质极其差。另外咸宁市公检法要求当地律师不得对张为卿做无罪辩护,而张为卿自己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所以张为卿就没有请律师,决定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的时候,咸安区法院法官廖鹏窜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提审张为卿张为卿拒绝承认任何罪名和事实,廖鹏开始诈骗张为卿,说有人看到他做的那些事了,张为卿还是不认,廖鹏看到张为卿不认罪名和事实,就开始拖案子。

廖鹏后来遭了恶报,他评选法官没有评上,所以没有开庭审理的资格,案子落到李拥军头上。李拥军,通城人,在法院干了二十年以上,是咸安区法院的业务骨干,张为卿也曾经在二零零年的时候在温泉开发区法庭民事庭李拥军手下实习过。到了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张为卿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才是邪教组织,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进行开庭审理,开庭的时候张为卿讲了刑法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法轮功根本不是邪教,并列举了相关文件,也提到了母亲被欺骗,公安进行诱供的事实,并列出两个人证,一个物证,表明所有口供为非法证据。但是在一审、二审判决书上只字未提,根本不讲张为卿列举公安的犯罪事实和公安犯罪证据,这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所谓的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有同等权利地位,都是骗人的,都是假的。开庭在最后的总结陈述中,张为卿要揭露咸宁市公安局的犯罪事实,李拥军连忙阻止,不让张为卿讲,然后法警把张为卿手中的文稿抢走拿给李拥军,最后张为卿讲希望法院可以公平公正的判决,李拥军说好,开庭后拖了几个月,因为错案终身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谁也不敢签字判张为卿有罪。不得已,最后把张为卿的案子申报给咸宁市中院,咸宁市中院不知道是哪个签字要判张为卿有罪的。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送达一审判决书给张为卿,判决书中审判长落款是李拥军,审判员是刘英,咸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无视张为卿拿出的证据,错用法律条文,枉法冤判了张为卿两年,因为张为卿没有触犯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司法解释中的任何一条,所以判刑理由是张为卿有其他情节较轻的行为,这完全违背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张为卿拿到有罪判决书当即表示要上诉。其实都已经内定好了,法轮功的案子根本不讲什么法律。

最后二审就是走了个过场。在看守所非法提审了一下,二审的法官叫艾军。张为卿在跟他讲诉江的文档是正常的法律文书,不属于邪教信息,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把诉江文档定性为邪教信息是完全错的,如果正常的控告书都是邪教信息的话,那咸安区法院的判决书那不也成了邪教信息?艾军说不要跟我扯定性,张为卿跟艾军讲“疑罪从无”的原则时,艾军又说不要跟我扯那些。一个法官不能跟他讲刑法的基本原则,那还能跟他讲什么?当张为卿问艾军问到在别人家炼炼功这也属于犯罪?艾军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最后说到没人看见不犯罪,但是邻居隔壁都知道了这就属于犯罪。多么荒唐可笑!咸宁市中院法官的素质之差也可想而知。二审艾军维持原判,居然恬不知耻的在判决书中写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张为卿接到判决书当场就撕了,拒不签收。最后区法院送来执行通知书张为卿也让书记员拿走,坚决拒收。

咸宁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方式就是“拖”,本来正常流程刑事诉讼一个案子半年之内可以走完,但是法轮功学员陶席珍被拖了两年多才开庭,拖了三年才来一审判决,而北京市一个杀人案半年时间也就来一审判决了;对待张为卿也是的,拖了一年四个月才开庭,拖了一年十个月才来一审判决,差半个月两年才来二审判决,最后还是冤判了两年。检察院一直骗张为卿家人说判六个月,后来又说坐多久判多久。按照检察院的逻辑,那犯罪嫌疑人如果羁押了八年那不是要判八年?

最后讲一下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迫害犯罪嫌疑人的种种事实,国家财政有拨款用于嫌疑人伙食,但是不送生活费一般人是吃不饱的,每天只能是白菜或者萝卜,南瓜,冬瓜等,每顿一人还只能分到几片菜,三两米饭。看守所的物价是外面的1.5到2倍,如:一只鸡卖一百,一盆红烧肉卖一百,一条鱼卖一百,一箱统一方便面外面卖六十,里面卖一百,老干妈十五元一瓶,不买就没得吃,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卖副食的叫胡坚,为人脾气暴躁,经常辱骂犯罪嫌疑人,有时动手打人,根本就不把人当人,他卖水果副食的价格比看守所食堂和其他看守所工作人员都要卖得贵些。看守所表面上是警察在管号,实际上是牢头狱霸在管号,所以克扣其他嫌疑人物资钱财的事情时有发生,挂角(咸安区看守所牢头狱霸称呼)管所有嫌疑人的财务物资,号里抢吃抢喝抢穿抢盖的,并为此打架斗殴的也经常发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张为卿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到二零一八年五月、六月两次接到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的电话要其去填表,张为卿没有理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9/湖北省咸宁市张为卿遭受的迫害-371736.html

2018-02-02: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被非法判刑二年 已回家
张为卿,男,三十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二年。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在温泉谷酒店上班时,七个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在里面强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点左右,这几个人强行将张为卿绑架,并将张为卿的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还有一台他办公用的电脑。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七个人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的警察。张为卿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咸安区检察院以“利用网络向海外宣传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下非法逮捕证。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邪教,法轮大法是正法)非法审判。公诉人是余宗晔;审判长是李佣军,审判员是刘英,书记员是庄玫瑰。张为卿在法庭上依法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张为卿收到非法的《刑事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二年。张为卿拒绝签字,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咸宁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张为卿拒绝签字。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张为卿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0345.html

2017-08-07: 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截至2017年7月三十日,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六人:

吴志敏,男,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7年7月十九日在家中被抓捕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向德斌,男,四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个体出租司机,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张为卿,男,二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宿舍区居民,2015年十月十三日被抓捕,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又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徐长虹,男,五十二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2015年7月二十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陶席珍,女,六十八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2014年8月八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方世凤,女,五十九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4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郑自祥,男,七十三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6年九月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胡关霞,女,三十八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胡宝日,男,五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陈爽,男,二十三岁,咸宁市温泉居民,2017年6月四日在深圳市龙岗区打工的时候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夏紫云,女,四十七岁,咸宁市温泉沃尔玛超市“植物医生”店面老板娘,专卖护肤品的。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居民,2015年6月十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王邦基,男,年岁不详,通山县物资局职工,2015年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

陈海水,男,四十岁,嘉鱼县高铁镇人,2017年7月四日下午在家中被抓捕,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汪信全,男,六十多岁,咸安区居民,2017年7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家中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拘留所。

李艳和,女,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请当地同修正念积极营救;同时关心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向被迫害同修的家人讲清真相,让被迫害同修家人在营救亲人的过程中能起正面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7/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2189.html#178705923-5

2016-04-14: 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弟子陶席珍、徐长虹、张为卿被非法关押补充
据悉,咸宁大法弟子陶席珍、徐长虹、张为卿被绑架都是聂胜经办,且不予放人。陶席珍已被非法关押近两年,在陶席珍否定一切所谓指控(实为诬告)的情况下,仍超期关押陶席珍,徐长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已被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4/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6638.html

2016-01-30: 湖北省咸宁市张为卿被劫持到看守所
2015年12月31日被绑架的湖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已被从湖北省洗脑班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不准家人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30/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2912.html

2015-11-02: 湖北咸宁市张为卿被绑架情况更正与补充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不叫张为清)10月13日下午被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板桥洗脑班迫害。不让家人见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8284.html#151120161-51

2015-10-17: 湖北省咸宁法轮功学员张为清被绑架 下落不明
2015年10月13日下午,咸宁法轮功学员张为清在温泉谷酒店上班时,七个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在里面强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点左右,这几个人强行将张为清绑架。并将张为清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还有一台他办公用的电脑。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七个人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的警察。张为清现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16/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7640.html

荆门 沙洋范家台监狱(沙洋监狱,男)联系资料(区号: 724)

2023-10-08: 范家台监狱七监区:0724-8570140
管理范家台监狱的荆门市纪委人员范俊儒13971858612、0724-857000

沙洋监狱管理局陈姓局长13477542355

荆门市沙洋地区检察院驻沙洋范家台监狱检察室:
电话:0724-8591335
原建国18972919316
毛玉益18327534109

2023-05-18: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七监区: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洪岭大道,邮编448299
电话:0724-8570047

2022-08-02: 附相关责任人:
广水市公安局现任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翔 13972989139
现任应山分局局长:刘方猛 15897628088
是在2015年构陷陈全龙案件期间到任的,2015年广水市法院违法判决陈全龙。

2020-02-29: 沙洋范家台监狱警察联系电话:
13597918030
13972881455

2019-10-10: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范家台特5号3区
邮编:448200

监狱长:庄广陵
政委:马智勇
纪委书记:谢毅
政治处主任:陈贻洲
政治处副主任:唐亚峰
副狱长:简尚荣
教育科科长:刘悟刚
教育科副科长:王辉
警察:吴光权
出入监区:石立宾 丁成河 龚友松 武建平 陈武 黄洋
狱侦科:沈建军
特警大队:陈兵 曹琳 李立利
报刑指导办公室:蔡红丽 陈丽华 李梅
刑罚执行科:江喜

一监区:罗平(区长)、杨乾隆、刘宽 陈敏
二监区:罗俊(区长)、程皓
三监区:祖剑(区长)、徐前进 范俊儒 杨闯、郑雄 张红庆
四监区:徐宏(区长)、陈珍明 王海龙 周玄
五监区:王亚 陈亮 成可滨 曹滨
六监区:黄晓涛(区长)、别燕青 刘博文 刘志 周宇 李军 何向阳
七监区:马卫兵(区长) 、钟源 桂豪 吴伟 张毅
八监区:付存国 陈祥 王哲 汪维
九监区:王乔(区长)、陈健晖 罗炎山 李昌平 赵飞 何凯 付百放 李军
其他警察:曹洪 李杰 黄洋 曹滨 余帅 曹苏涵 张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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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0-05-01: 相关人员电话:

1、蒋星华,男,咸宁市副市长兼政法委书记(新上任),电话:0715-8126037(办)
2、冯权,男,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电话:0715-8126037(办)
3、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新上任),电话:0715-8232028
4、卢卫军,男,咸宁市温泉分局、咸安分局局长(新上任),手机18995826153
5、咸宁市咸安区“610”主任程胜利电话:13886509849
6、咸宁市咸安区杨建农电话:15872841266
7、咸宁市咸安区纪昌林电话:18727799155
8、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队长殷俊电话:18995227375
9、涂斌,男,咸宁市610主任兼国安办主任,电话:0715-8126506 0715-8129098 13508649762
10、陈军,咸宁市610副主任
11、姚雄,男,55岁,咸宁市610副主任,手机:13886509329 0715-8126788 0715-8281738
12、方昌喜,男,六十四岁,通山县财政局退休干部,迫害法轮功的网络在线“方昌喜工作室”带头人,长期参与诽谤法轮功
13、成忠坤,男,通山县原人大主任,县安置帮教协会、县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协会会长
14、王芙蓉,女,嘉鱼县610主任,电话:18907247101
15、陈灏,嘉鱼县610副主任,电话:18907247658
16、邹誉,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 手机:13872181056、0715-823205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1/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4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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