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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温州市 >> 吴欢欢,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8-08: 浙江省温州市吴欢欢被绑架情况补充
我于7月11日晚上出去贴不干胶,遭人构陷,大概于凌晨左右被抓。当时一个常人看到我在贴就一直说要帮我贴,我想到让常人贴也是他的福气就给了他两张,还没看清楚是什么警察就来了。我对警察们说现在都在起诉江泽民了等等,一警察不让我说话,打了两个巴掌,并吼着叫我闭嘴,并对其他警察说不要让我说话,然后拿一张不干胶封我的嘴,不过没封住。 我被绑架到五马派出所审问做笔录,我说我没犯法,不配合审问。警察因得不到个人信息恐吓几句后,就把我关到7平方左右的铁笼子里。12日早上又做笔录,我还是没有说个人信息。12日下午4点左右,他们将我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 在拘留所内,他们从省里找了个所谓“心理老师”连续给我洗脑两天半。拘留期快满时,我不签字,五马派出所警察一度想把我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未果。我于7月26日早上被家人接回,共被非法拘留14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8/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13655.html 2015-07-15: 浙江省温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欢欢被绑架 2015年7月12日午饭后至下午4点之间,浙江温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欢欢被辖区五马派出所绑架。 其丈夫凌晨2:00下班回家,发现其不在家中。第二天打电话给吴欢欢上班单位,得知其12日下午4点没有去上班。 7月13日上午,朋友去找人五马派出所,不承认绑架过吴欢欢,下午通过打听得知,确是辖区五马派出所所为,绑架理由是起诉江泽民一事,有预谋的在吴欢欢去上班的路上将其绑架。 7月13日傍晚,才告诉已不在五马派出所,被送往别处,送往哪里也不告诉。 7月14日11点多,查到人在拘留所,得知吴欢欢在12日被五马派出所绑架后不久,就送至看守所,说是非法拘留14天。 吴欢欢在2015年6月20日10:16,通过EMS邮寄起诉江泽民对其与其家人的迫害,在6月21日19:40:39投递,并签收。 吴欢欢是温州市鹿城区一服装店导购员,这个职位没有工作多久,以前是教育机构的前台,工作兢兢业业,领导很是欣赏。在得知吴欢欢信仰法轮大法后,因害怕共产党的株连手段,知道共产党是一手遮天不讲法律的政权内心恐惧,从而劝吴欢欢辞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5/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12452.html 温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577)2023-09-07: 一、温州市瓯海区政法委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 邮政编码325000电话057785673365 薛光伟 温州市瓯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炳辉 瓯海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李 敏 瓯海区法院院长 区政法委委员 二、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娄桥派出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村中汇路587号第三幢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6281110;057786282617、057786282614 项光亮 娄桥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三、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1166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8178035、057788527110 监督电话:057788527081(区纪委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 传真:057788504110 邮箱:wzohgafj@126.com 张杰尔 瓯海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憬 瓯海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炳辉 瓯海区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兼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联系娄桥派出所 吴胜利 瓯海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翁寅 瓯海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叶展宇 瓯海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看守所、区拘留所 何继业 瓯海区分局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察委驻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郑巨峰 瓯海区分局党委委员 林秀东 瓯海区分局副局长 金鑫海 瓯海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林建敏 瓯海区分局政治处主任 张斌 瓯海区分局党委委员 徐书力 瓯海区分局副局长 林瓯 科技信息化大队责任人057788582567 周灿 法制大队责任人 057788588027 廖诗即 治安大队责任人057788595662 汪国林 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057788598770 办公室责任人周旋057788592012 人口服务管理大队责任人 胡小龙057788558130 警务督察大队责任人 潘文胜057788539110 ... 更多 |